離婚時沒帶孩子的女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無論是站在女性未來生活的角度贊同不帶孩子的,還是從理性分析角度講誰條件好誰帶的,這個問題都似乎無解。但是後來從很多孩子角度敘述的故事中,有一個觀點其實是一致的……缺失了母愛的孩子,無論成年後的生活是否已經很好,那個內心缺失的一塊全都好像是個巨大的洞。只不過有人選擇了用恨去將它填滿、有人選擇了原諒,有人選擇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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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帶不帶孩子在身邊,負責任最重要。這種責任或許不體現在是否選擇做單親媽媽,但起碼盡所能對孩子好,讓他感受到母愛。很多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帶孩子,但同樣能讓孩子感受到母愛,仍不失為一種合格的母親。

或許有人感受到的是題目對離婚不要孩子的女性充滿了惡意,如果說有什麼惡意的話,也僅限於針對那類為了追求個人幸福和自由,以「理性」為名,離了婚以後對孩子不管不問、甚至為了再婚都可以永遠不見自己孩子的女人。

再次感謝各位參與討論。


已經離婚,我是男方,如果他媽帶孩子想再二婚,應該比我難的多,所以種種原因我要了孩子。離婚後不管誰要孩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留出多餘的時間陪孩子成長。也希望他媽可以越來越好。過兩天元旦,他媽要回來接他回姥姥姥爺家過寒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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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乎的留言收到這麼多贊,祝福等, 非常感謝每一個人!謝謝!

對於離婚帶孩子這件事,一個巴掌拍不響,我也有做的不夠好的地方,我相信並不是孩子他媽不想帶走他,一定有原因的,我也不會去追問

離婚對一個人肯定有所改變,我換了手機號,除了父母沒有跟任何人說。微信朋友圈全部刪除。也不想見任何人,因為真的不知道怎麼跟別人說現在這些事,也沒人願意聽你嘮叨這些破事。快過年了,你說能不去親戚家嗎?當然還是要去。現在的生活要麼工作,要麼在家,這種狀態挺好。

最近喜歡上滑板車,跟孩子一樣也買了,滑行的感覺特棒,比開車騎車好玩多了,特別是可以跟孩子一起玩。

現在孩子四歲多,對父母沒有在一起住沒有概念,等他大了該怎樣給他解釋,暫時還沒有想清楚。

如果再婚希望同時也可以為孩子找一個年齡相仿的伴,畢竟現在孩子一個人太孤單了。

最後打完字我才想起來這是一個關於離婚後媽媽的話題。,對不起我在這嘮叨了。行了到這裡就結束吧。今天是2017年12月31日,17年的最後一天,過了今天之前所有的一切不順利都會過去,最後祝願所有給我留言的,為我點贊的,祝福的等等。2018年開始一切都是新的,都會順利!再見!!!


我媽當初就沒帶我們姐妹倆,這有啥好道德綁架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對女性再婚更苛刻,別提還帶個孩子了,這都不敢承認的人麻溜滾。我爸帶著兩個女兒,戀愛都談了三四次,最後才再婚,他當初可並不算有錢人。

不過,其實我也能體會最高贊答主的心情,我倆的成長軌跡大同小異。離婚時我爸不算有錢但也稱不上太窮,我媽離婚拿錢走,這麼多年給過我的,我能統計無誤到一千多塊。如今家裡已算富裕,她倒喜歡來刷存在感了,彷彿我的學歷能力甚至男朋友是她養出來的,在秋天該收穫了。不過,我媽更惹人煩,離婚後還對別人家庭指手畫腳,簡直是個戲精,難免找不到對象,每天被直銷洗腦。

所以說,被留下的孩子對於母親的反感更多是因為她當了甩手掌柜,而不是當初她沒帶走自己,替換一下,父親也是同理。

核心在於,離婚是夫妻關係的終結,卻不是親子關係的終結。能認識到這一點的離異家庭,不管孩子是歸了爸還是媽,最後與子女都相處得很好。盡不到起碼責任,還反覆作妖的,活該被膈應。

片面強調母職在當代可以說是可笑了,沒有任何一方負有絕對化的義務。有時候你覺得女人帶孩子走是常態,其實是男方不願意要或者孩子太小,不是天然有理,可以拿去diss不這麼做的人的。

既然要離婚,就磋商出有利於孩子的方案,大家就算不再是夫妻,也得合作育兒。這根本就不是如何看待誰該帶走的問題,是有沒有上心的問題。


我嫂子離婚的時候就沒帶孩子。

嫂子和哥哥離婚很突然。哥哥雖然不是我親哥,爸爸只有一個弟弟,哥哥就是我唯一的親堂哥。同歲,從小經常一起吃飯一起上學,感情自然比普通堂兄妹親密些。那時候我,我姐,哥哥,我們三家人離得不遠,經常一起喝喝茶吃吃飯一起出去購物。

婚離得很突然,協議離婚的。

嫂子剛離婚的時候整個人是崩潰的,一開始隱瞞了我們姐妹,後來扛不住了,哭著給我打了電話。

因為我老公常年不在家,那段時間嫂子就幾乎是跟我一起度過的。每天除了哭哭哭就是哭哭哭。

我嫂子和我哥是經我奶奶的親妹妹介紹認識的。經歷了熱戀,十年婚姻,兒女雙全。我嫂子自己有賺錢能力,也不是你們常說的那種沒有賺錢能力被老公瞧不起。我以前在離婚是什麼體驗里寫過,後來那個號別人拿去用了,所有的回答就都刪除了。

嫂子是做鋁合金安裝的,她身高不到一米六,小小的身軀卻有巨大的能量。這是個風吹日晒的活,每天騎著摩托車東奔西走,自己攬活,有時候會請一兩個工人,大多數時候自己一個人做。六線小城,最低一月五六千吧,多得時候一天2000也可能,多勞多得,看活的大小。

兩個孩子跟在身邊,小時候就是在密密麻麻亂七八糟的鋁合金中玩遊戲長大。平時孩子中午在學校吃飯,早晚就是嫂子做飯,接送。我嬸嬸不喜歡帶孩子,後來經過媽媽的說服(媽媽擔心鋁合金堆積有危險,也覺得嫂子太辛苦。)勉強同意周末的時候可以送回家去。

我哥一開始和我嫂子搭檔幹了一年,後來就買了車靠著叔叔和自己認識的一些關係去玩包工程了。都知道包工程這活體力輕鬆。

我哥看起來很風光,但實際上沒什麼錢,賺到的都花掉了。家用都是嫂子的收入在支出。這都不要緊,我哥還借了十來萬高利貸,這個我嫂子是知曉的,當時只覺得是工程周轉也沒在意,直到某次放債人說漏嘴,嫂子才知道哥哥瞞著她借了另外一筆十萬的高利貸,這下她著急了,就詢問哥哥為什麼要瞞著她,問他錢花到什麼地方去了。

到最後哥哥東挪西挪也說不出還有幾萬的下落。那天哥哥剛從成都回來,回家的當天路過店面都沒進去看孩子,直接去河對岸打牌喝茶去了。

嫂子一急,就問哥哥為什麼路過家門不回家看看孩子和自己,(因為離家好幾天了),問為什麼私下借那麼多高利貸不告訴她。(因為嫂子有收入債,可以收一些回來周轉),為什麼有幾萬的用處對不上,激動之下就說你這樣不顧家過日子不和我商量怎麼過,乾脆離婚算了!

哥哥一聽,笑嘻嘻的,說,好啊,你快去找結婚證,我開車去。

嫂子腦子一熱,就去找結婚證了。當時覺得給哥哥一個下馬威,可能根本不會離婚。誰知道哥哥笑嘻嘻地就把她拉到了民政局門口。

哥哥停下車,到了文印室喊她寫協議。嫂子當時想,我本來就是嚇唬你,叫你不顧家,然後就脫口而出:寫協議可以,孩子我不要,你管。

我嫂子很愛我哥,當時想著說反正孩子也兩個了,要真拿離婚證你還不是照料不了孩子正好教訓你也鍛煉你一下。我哥想也沒想,說:「可以,你不要孩子,那房子車子都歸我。」嫂子一聽,反正是氣他借了高利貸,房子在老家過節才有空回,自己用不著開車要車幹什麼?又考慮到哥哥還需要開車出去談生意呢!於是嫂子爽快答道:「好啊。」

從嫂子詢問高利貸去處到簽字離婚,一個多小時內完成。兩個人開車回了家,嫂子接孩子放學,那天晚上哥哥在家,兩人整個過程沒爭沒吵沒鬧。第二天哥哥又去了成都,嫂子也沒在意以為是出差。直到幾天後哥哥再次回家,通知嫂子打包他的衣服,他要搬出去住。嫂子還以為哥哥在賭氣,心想,你膽子太大了,借高利貸,我就讓你搬出去吃吃苦。(住的店鋪里。房子自己蓋的,在老家。車子二十萬左右,剛買兩三月。舊的賓士車快報廢了沒法用。)

直到知道哥哥此行帶了一個90後的姑娘回來,嫂子才崩潰了。

哥哥堅稱他是離婚第二天認識姑娘的,不是小三。但明白的人其實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有知情者說他們是之前酒吧認識的。嫂子除了哭哭哭完全六神無主。

我當時極力撫平嫂子的情緒。怕她傷心想不開,一直讓她和我同睡。我嫂子父親去世早,娘家也沒哥哥弟弟撐腰,叔叔嬸嬸一開始還站了一下嫂子,看哥哥堅決要和那位小美女在一起,叔叔就說嫂子:「想重分財產?想的美!」嬸嬸就說:「想和好也不是沒有辦法,你把孩子接走照料,認個錯,感動了肯定會和你和好的。」

整個過程我一直站嫂子,哥哥和我決裂了。我們以前多好,小時候同班,天天妹妹妹妹地叫,幫他做作業,一起做遊戲,初中一起複習一起討論題。嬸嬸為這事也不理我們全家了。

我勸嫂子不要接孩子到身邊。為什麼?嫂子那段時間整個人精神恍惚,根本自己都隨時可能倒下去。而且,叔叔說了重分財產不可能,那既然如此為什麼要接孩子過來,方便哥哥和小三單獨相處?減輕哥哥經濟負擔讓他有錢和小三浪浪浪?

那時候正值年底,孩子期末考試完成那天,嫂子想去看孩子,我擔心她精神恍惚出事,就陪她一起去。誰也沒料到哥哥不在家,小三在。很明顯她年齡雖小已經知道怎麼收買孩子,她懷抱著小她十歲的嫂子的女兒。

嫂子壓抑著情緒輕聲叫了孩子,孩子沒理她。她心裡有點悲涼,問孩子:「你怎麼不喊媽媽呢?」孩子沒吭聲。剛分別多久啊,嫂子去拉孩子,小三卻反過來撥開了嫂子的手。

嫂子一下子崩潰了!大哭著:「你破壞了我的家庭就好了!你這還沒過門呢,就爭當後媽的表現了?」兩個人糾纏在一起,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嫂子體力心態都佔了下風,小三態度非常囂張。一開始我在旁邊,後來嫂子吃虧了,我走過去打了小三一耳光。

兩個人到後來兩敗俱傷,小三手指被嫂子咬了一口,嫂子也被她踢了幾腳扯了一綹頭髮。趕回家的哥哥見我沒保護好准新嫂子,連說了幾次叫我滾,並動手推了嫂子,我怕嫂子挨打,打電話叫來我們共同的朋友勸架,又通知叔叔嬸嬸趕緊來。就是這個通知叔叔嬸嬸後來很不滿意,大意是我為什麼不勸嫂子忍忍忍。因為哥哥氣憤地要和小姑娘私奔,他們感覺受到了威脅。

嫂子也就是那天徹底心涼了。本來還抱著希望覺得叔叔嬸嬸會站在她那邊。本來還想著為了孩子只要哥哥和小三分開她就忍了。多出來的高利貸嫂子也有能力償還。可是,經濟獨立的女性怎麼了?思想不獨立,遇到這事除了哭哭哭也只能用賺到的錢買買買。儘管我極力勸解和阻止,那一個月她也買了差不多三萬多的衣服鞋子,把平時捨不得花的錢都花了。因為就在那天,放高利貸的那位哥哥的親戚還在說嫂子:「不愛收拾家務,不愛打扮。」試問一個做鋁合金防盜窗護欄頂棚的人如何打扮,如何有空保持店鋪整整齊齊呢?

嫂子後來在我的開解和陪伴下慢慢地走出來了,結識了新男朋友,還讓我把關同意了才開始交往。她說我看人很毒辣,比她情商高。她以前覺得自己生了兩個孩子又有賺錢能力又沒和哥哥有大矛盾肯定不會離婚。

一開始哥哥不讓嫂子見孩子,嫂子天天哭。偷偷到學校看。後來小三搬過來定居,偶爾出去玩就主動叫嫂子接孩子走。再後來小三生了孩子,他們就希望嫂子接走一個撫養,我給嫂子說千萬別,兩姐弟一起長大最好。嫂子和現在的老公生了個女兒兩歲多,很可愛。她老公非常非常好,經常接兩姐弟過去玩都沒有怨言。

反觀我哥,孩子是跟了他,但是房子車子都歸了他。高利貸後來叔叔想辦法給他還了。小三轉正後在網上定位曬家裡的豪華房子:「這是我家。」因為我們一家包括我姐姐姐夫爸爸媽媽都沒有站在哥哥那一邊,哥哥婚禮也沒邀請我們,之後也不跟我們來往。

那時候哥哥推嫂子,我怕,就留在那裡想保護嫂子。他咬著牙說:「我喊你滾哈!」我激動的說:「借錢的時候我是你妹妹,現在就喊我滾了!」他說:「借的錢她不是還給你了嗎?」(她指嫂子,借錢是因為哥哥出去浪,撒謊讓外地的我打了幾千到卡里,一兩年沒還也沒給嫂子說。後來嫂子知道了用自己賺的錢還我的。)我也很生氣,說:「她又不欠我錢!她為什麼還!」(言外之意你怎麼不想想嫂子對你的好。)

但是哥哥快速衝下樓,一個急轉頭差不多360度調頭開車就出去了,當時我們共同的朋友怕他出車禍,還大聲阻止他。他開的很快,差不多十分鐘後就取了錢回來,就在大街上,一下車立即撒了我一身,說:「拿去,給你吃藥。」

我忍住怒氣,說:「謝了,正好身體最近不舒服。」

後來,幾千塊一張張撿起來,交給了嫂子,囑咐她:「和好了錢還在你們手裡,不和好你就拿著錢花到孩子身上,反正當初你還的也是你辛苦賺來的。」

我哥是要了孩子,又如何呢?心裡根本沒有孩子。從沒帶過孩子的嬸嬸在哥哥離婚後專門帶孩子,小三生了以後嬸嬸帶三個。哥哥還是該借錢借錢,該揮霍揮霍,該徹夜不歸徹夜不歸,只不過和以往不一樣有小三陪著,一起打麻將啊,唱歌啊,也挺般配。

而我嫂子,雖然沒帶走孩子,但明眼人都知道她作風正派勤勞善良疼愛孩子。

值得欣慰的是,女兒雖然不聽話,兒子卻是很貼心,經常給嫂子打電話,見了我也叫的很甜,和我兒子也喜歡在一起玩耍。我時常寬慰嫂子,就算你都帶在身邊,孩子讀大學參加工作後還是會離開你。我也不建議她花太多的錢在孩子身上。因為孩子未來需要花錢的地方太多,誰也不知道那時候我哥哥混成了什麼樣。反正他挺沒責任心的一個人,過了今天不想明天。

嫂子再婚後就沒做老本行了,她老公覺得女人干那種風吹日晒的活太辛苦。偶爾客串給熟悉的老朋友打個零工兩三百塊一天,孩子大了和老公一起去外地工作,小女兒嫂子的媽媽在照顧。

嫂子曾經對我說過一句話,她說:「我離婚了,沒帶孩子,你作為姑姑,一定替我多關照關照他們。我會記得的。」

我嫂子年齡比我小。離婚前我叫她嫂子,離婚後成了好姐妹。每次她有不開心的事會信任我。嫂子的老公對我爸媽也不錯,跟著嫂子一起叫:「大爹大媽。」

嫂子結婚我參加了,孩子出生我們全家都準備了薄禮,有時候孩子生病了我們會幫著照料。她有好吃的總要送我們一份,我家有了好的東西也給她捎帶一份。

我從來不認為離婚不帶孩子的媽媽就一定是壞媽媽。也從不認為有經濟實力的媽媽離婚就一定該帶著孩子。

想了想,我和我哥已經四年沒有來往,但奶奶的石碑上,去年已經被任性的叔叔霸道地補上了新媳婦新孫女的名字。爸爸說要去讓他去掉,因為奶奶壓根沒見過這個孫媳婦,這碑文也是早幾年就刻好的。媽媽怕影響原本就因哥哥離婚僵了的關係,勸爸爸冷靜。而據說,原本想除掉嫂子的名字,匠人說那樣不太好,才並列。

嫂子是個好嫂子,好兒媳,好媽媽,但扛不住人走茶涼。

嬸嬸給旁人解釋說,是嫂子不要哥哥的,是嫂子提的離婚。

想想,也是。不離婚的話,嫂子如何能像現在這麼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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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離婚的時候沒吵架,笑嘻嘻去離的。我嫂子很寵我哥,自由度都是給了足夠。表面可能很多人認為是激情離婚,其實是以為哥哥開玩笑鬧著玩。一句話:中計了。是不是小三當然有石錘,已成定局後有同行的朋友承認了!小三那時在賣服裝,那之前從不買東西的哥哥從成都帶過一件衣服說是1200買的,送給嫂子,嫂子160不到,80多斤,衣服的碼子大了兩三碼!結婚十多年從沒在嫂子不在的情況下買過衣服送她!就在離婚前不久送的!評論里問離婚有石錘的你良心不痛嗎?還說我是春秋之言!你覺得一個有家庭責任感的男人會因為自己的錯爽快離婚並且幾天內馬上帶個女的租房子同居嗎?你覺得沒提前勾搭他有把握人家一小他十幾歲的姑娘一定會和帶兩個孩子的他結婚嗎?

2:最後為什麼沒帶走一個孩子,因為有兩個,帶哪一個會選擇困難,被剩下的那個都會覺得媽媽不喜歡自己,還不如姐弟都在一起萬事都有個伴。兩個都帶走我嫂子這輩子就只能為孩子而活了。捫心自問,幾個男的聽到離婚女帶兩個兒女會再婚?我表姐帶一兒一女再婚了,但是兩個孩子從小就是我舅媽舅舅照顧,根本沒在表姐身邊生活過!我嫂子媽媽要照顧嫂子妹妹的兩個孩子,那時候她妹妹經濟薄弱,沒錢請保姆,夫妻在外地打工!

3:我不想她一輩子被毀,說來話長,那時候情況有點特殊,她繼父因為她離婚,也在那個月拿了家裡的錢跑了。落井下石到極致。後來嫂子媽媽起訴離婚是我建議和出主意的。起訴了兩次,錢沒要回來,法官判離了。也是十來年婚姻,帶著錢去找和前妻生的女兒了,那個女兒從小被媽媽改嫁帶走,十幾年沒音訊了。據說前妻女兒打過電話說買房缺錢。為什麼堅持起訴離婚?因為他女兒從小就和他分開沒聯繫,感情不深厚!擔心錢花光了以後回來找嫂子母女三人養老。後來她繼父在外面浪了兩年錢也沒了打電話想和好,嫂子媽媽堅決拒絕了。因為心傷透了!那段時間度日如年!

4:嫂子妹妹之前生了孩子也被男友拋棄過,我本不想提的。母女幾人可以說很苦了。那時候妹妹雖然已經再婚生子,但是生了兩個孩子壓力也大。我嫂子姐妹對繼父一直很尊敬,爸爸爸爸的叫了十幾年。感覺命運太捉弄這一家善良的人,唯一幸福的嫂子也被離婚了!嫂子繼父感覺最大的養老靠山倒了,就偷偷拿走存摺跑了。想想嫂子媽媽是什麼感受??那時候嫂子媽媽都想不開還有空管女兒?妹妹不在身邊我不管嫂子誰管她?她平時忙工作,人也內向寡言,所以也沒有幾個特別交心的朋友!不管是哥哥還是她繼父,就是欺負她家裡沒兄弟撐腰!

3:直男癌不要說什麼我哥是被逼的。我奶奶在世的時候都說找不到我嫂子那種對哥哥貼心貼肝的孫媳婦。因為她一直什麼都百依百順的,我哥哥就是天。雖然離婚那天問他錢去哪裡了,但是沒吵架沒打架,笑著離婚的,我嫂子以為哥哥開玩笑,沒往上當想。也許那兩個月經常夜不回家就是在為引導嫂子說氣話做鋪墊吧。我嫂子也知道其實作為妹妹我肯定想幫助哥哥,可是到了那一步,不是我勸她不離開婚姻就會有轉機。連孩子們都知道爸爸喜歡新媽媽,說媽媽和男朋友結婚會很幸福的。

4:大女兒不是離婚後才反叛的,是離婚之前就不太乖巧,只是越大越厲害。現在比我嫂子高了更不怕了,說什麼就甩臉色走人或者拉黑。嫂子很苦惱。但是留在哥哥身邊孩子會有點點顧忌爺爺的管教。奈何叔叔也不是每天在哥哥那裡。學習很好,但是太妹。唉。兒孫自有兒孫福。


孩子一定要歸母親,那是道德強壓,

母親不要孩子就是自私,那還是道德強壓,

不管她們以後過得怎麼樣,希望不要拿道德來說半毛錢的事~

貼個以前引過的吧:

我告訴我媽:「 如果過不下去要離婚,一定別要我!要房產。」

我媽一臉難以置信的看著我。說一定要我。

我忍不住勸:「也許你覺得你要了我,可以滿足你覺得自己很偉大無私的想法,但你會害了我終身。

你只是在你想像中做了一件偉大的事而已,但結果絕對對你和我都不好。」

為什麼呢?

首先你如果要了我,自己會很難再婚;

其次,我會被剝奪掉對我爸財產的繼承權;

婚姻中帶小孩的一方再婚難,而我們家財產主要集中在我爸那;

如果你帶走了我,那小三就直接上位了!

以後就會有後媽上門,小三就會限制我爸對我進行投資。

她會鼓動我爸和她生新小孩,從而保證她的地位和固定財產份額;

慢慢地,我的撫養費就會被停掉;

媽媽你千萬不要以為,你一個人帶著我,不找男朋友,我們能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我終究會長大,會有自己的家庭,那時候我該拿你怎麼辦呢?

媽媽你知道嗎,我身邊有些年長的朋友,來自單親家庭,已經因為自己的單親母親和自己配偶離婚了;

原因很簡單,那些朋友,之前的20多年都是和自己的單親媽媽做一個家庭過來的,他們結婚後,他們的配偶無法接受。

他們的配偶會覺得跟他才是一個家庭。那兩個朋友都因此而離婚了,也沒有小孩,30多仍跟他們的媽媽生活在一起。

媽媽,你希望那是我的未來嗎?

媽媽,如果你離婚後,帶我走,只是便宜了小三而已,她巴不得侵吞掉所有的財產。

而我們都會受到凈損失。這樣的行為,是低智商的善良。

我七歲時發現我爸出軌,這個問題已經思考了很多年,各種情況都考慮過了。

在我做出自己的決定之後,我首先考慮到了如果我不在身邊對我媽的支持系統。

因為被出軌是一種精神創傷,她更需要支持分為幾部分:

1 經濟支持:如果要離婚,一定要房產,別要我。房產可以給她提供穩定的物質保障,沒收入的時候,也可以將房子出租。抵消掉一部分因為生育我而犧牲的職業生涯所帶來的損失。

2 情感支持:滿足被需要感和歸屬感

1)我:每周都會去看我媽,給她電話;

2) 媽媽的娘家:我會請他們多跟我媽聯繫,帶她出去玩

3) 鄰居/樂趣愛好/社會活動/一件能賺錢的事讓她有成就感這兩個支持我覺的是所有人應該給自己設置的。

還有怎麼對付小三:

接近小三才能更好的觀察她的手段和控制影響男人的方式;

如果小三對我不好,我就去爺爺奶奶家、其它親戚家蹭飯;

1 )可以給小三形成輿論壓力

2 )可以增加爺爺奶奶和我的親密度,很大可能爺爺奶奶會把資產留給我而不是小三的孩子

作者:匿名用戶


我媽離婚時我不到一歲,她24。

按說嬰兒應該跟女方,可她沒要到我的撫養權,因為生父家暴還威脅要殺了她。她沒敢和他爭。離婚後她辦理了停薪留職,在八十年代末去了深圳,並在27歲的時候嫁了一個被她迷得神魂顛倒的25歲初婚香港人。

可是呢,我的生父要到撫養權後,發現小孩子可真難帶呀,於是把我扔回了姥姥姥爺家。只保留了我的戶口本。是的,不見面,不給撫養費,但是保留了我的戶口本。直到我17歲,我媽打算給我遷戶口到香港去,還給了他一筆錢他才同意。

所以我0-17歲一直和姥姥姥爺生活,

媽媽兩三年回來看我一次。

聽起來好像跟留守兒童一樣很慘,但是也還好,姥爺是離休幹部,住在大院里,吃穿上學不愁,偶爾有人不懷好意地訕笑著對我說:「你媽媽不要你了?她不回來了?」 當時很傷心,不過回頭看看,我現在比那些人過得好多了,也就釋懷了。

後來聽說她又懷孕了,生了弟弟,生了妹妹。

香港人一直對她挺好的,後來發達了買房買車都寫在她的名下。弟弟妹妹小時候家裡有兩個保姆帶孩子。她每天就是出去洗頭美容美甲打麻將。

直到18歲,我來到她身邊讀大學,和她生活在一起四年。可能因為沒有一起長大,始終覺得和媽媽,和繼父都不是很熟。可是他們也沒虧待過我,大學四年相機電腦隨便買,家裡的車隨便開,買衣服買包買化妝品也沒限制。

當時總是和她吵架,因為她覺得我除了亂花錢,什麼也不會卻以為自己很了不起,看不起她不求上進天天打麻將,對她沒有感情。

而我覺得她在我小時候離開我,沒有培養出感情難道是我的錯嗎?

天天抽煙喝酒打麻將不照顧弟弟妹妹她還有理了?我還要崇拜她了?

現在我也30多了,真的能夠理解她了。

誰不想輕輕鬆鬆地活著呢?

她有條件天天帶著長長的美甲打麻將,她不願意洗衣做飯收拾房間,不願意帶孩子,不願意朝九晚五讀書考證,甚至不願意健身打球游泳,是因為她是個有弱點有惰性,且有選擇的普通人,這些並不應該是我看不起她的理由。

如果她當初離了婚硬爭取了我的撫養權,在老家上著國企/政府機關的班苦哈哈地過下去,那麼對她對我來說都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因為她勇敢地走出去了,得到了也許更好的人生,因而也給了我更多的可能性。

我要是真的一直跟著生父,能讀大學嗎?會不會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了呢?

我真的不敢想。

P.S.

為什麼我媽能嫁給比她年輕還對她死心塌地的香港人呢?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好命

我媽年輕時是機關大院里出了名的美女(-_-並沒遺傳給我)

而且性格非常幽默風趣

忍不住想說倆她的段子

某天

她和我一前一後站在手扶電梯上

我摸了摸她的屁股

她:謝謝,一百元。

我:我這是給你按摩,你得給我一百元。

她:是嗎?你想收費就得照我喜歡的方式按喲~ 跪下,伸出你的雙手給我按。

我:……

某天

回家路上我坐在她的副駕駛上,對著隔壁車帥哥司機做了個鬼臉

她一言不發繞路開去了一個汽車保養店要求貼膜,並選擇了一個5千多的不透明材質膜。

我:這麼貴?為什麼貼這麼貴的膜?

她:怕你下次把隔壁車司機嚇著了我得賠人更貴的精神損失費。

我:……

某天

我(把玩著她的大腿):媽咪為什麼你腿上有些紫色的血管啊?

她:人老了皮膚變薄了,血管就變明顯了。

我:哦?這麼說我以後老了腿上也會有這樣的紫色血管咯?

她嗲聲嗲氣懶洋洋地說:你不會的啦~

我:你就會安慰我!

她:我不是安慰你,你真的不會啦~

我:真的?為什麼?

她:因為你皮膚黑,就算你老了也不會變得和我一樣白的啦~

我:……

她年輕時拿著行李箱坐火車、過天橋時往那一站幾乎都馬上會有男人主動過來幫她扛行李(我一輩子,一次也沒遇到過,這看臉的世界!)

試過兩次和她一起車壞了站在高速路肩上,居然兩次都有人停車問她需不需要幫忙。

畢竟光她那腿我就能玩兒一年。。。

(請欣賞:91年的維多利亞灣

別問我高樓哪去了,她站在灣仔這邊,對面是九龍。)


我一直覺得會過的更好。。。

因為我媽從來就這麼說,女人千萬別傻,真到了離婚那一步,第一個不能要的就是孩子,把孩子留給男方,讓他嘗嘗一邊要掙錢,家裡沒女人還要帶孩子是什麼滋味,帶著孩子,讓他再找都不好找。女人沒孩子,還好嫁人,嫁了人生新的孩子過新的日子,怕什麼。

然後她下面一句就是,你們倆還敢不敢惹我了?

我跟我爸趕緊說,不敢不敢,惹不起惹不起。


高中同學的大姑姐,因為沒生孩子離婚,凈身出戶。

離婚一年多不到兩年,女方又找了一個初婚的,男方博士畢業,家境比上一個更好,對她也很好,昨天晚上下班回家路上,看見兩口子手拉手在路上走著。

所以離婚並不一定是壞事,也可能是新的開始。

前幾天親戚八卦的一個故事,女方是醫院的護士。護士平時工作忙,沒多少時間照顧家,結婚兩年也沒孩子,婆婆怎麼看媳婦都不順眼,百般刁難,挑唆自己兒子和媳婦離婚,兒子也是個媽寶男,什麼也聽媽的。離婚以後,女方找了個二婚沒孩子的,第二年生了個男孩。聽說經常見男的去接她下班。

再說說自己,前夫哥家四套房子,說起來家境很可以了,但是每天卻過著窮酸的日子。而且前夫哥沒有一點主見,什麼事也和他媽說,他媽媽還經常替他管我,我嫁給他們母子倆了。他媽媽從一開始就把我當外人防著,教育他兒子工資不要交媳婦,和他兒子告狀說我在他下班回來才起床的。這些都攢著,先忍了。有一年母親節,他媽打電話給他爸爸,說我壞話,還捎帶說我父母怎麼怎麼樣,這是第一次我也忍了。前幾天,給他兒子打四十分鐘電話罵我,同樣捎帶罵了我父母,還教唆他兒子和我離婚,說我這不好那不好,平時忍他兒子已經夠辛苦的,現在還要忍受她,所以我決定不忍了。

當初結婚的時候她就說我圖他家房子,其實當時他家就兩套三十多年房齡的老房子,兩套加起來不到120平,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平時的恩恩怨怨就不再贅訴了。

總結這段失敗的婚姻,我覺得是我們三觀不合,性格不合,根本不是一路人,再加上前夫哥沒主見,前婆婆掌控欲太強,我又不服管,所以不可能長久。

現在終於擺脫那個變態扭曲的家庭,解脫了。

明天是我三十歲生日。

我的三十歲,是全新的開始!

評論里有幾個人說不明白前夫哥是什麼意思,額,前夫哥的由來是某年春晚,開心麻花的小品里的稱呼,沈騰稱呼馬麗前夫為前夫哥。小品名字我忘記了,只記得幾句經典台詞,打敗你的不是天真是無鞋。亮個相吧小寶貝兒。

剛才一個人看前任3,前面很好笑,後面越看越難過,看到最後林佳吃芒果那裡綳不住了,隱忍著不讓自己哭出聲。戀愛到結婚再到離婚,五年半的感情,說散就散了,怎麼能不心痛。這些年有多愛,離婚時有多恨,現在就有多心痛。我這種性格的人,這次真的是被傷害的看不到任何希望了,才能下這麼大決心的。

讓我最後再哭一次吧,真的最後一次,以後他是塵,橋,我是土,路。


父母離婚時,我5歲,我母親25歲。

我跟了我爸,其實我還挺高興的,可能是因為他們沒離婚的時候我就大多數時間跟爺爺奶奶在一起,沒有母親在身邊好像也不太在意。

我還記得那天搬家,家裡的傢具什麼的一律都給我爸了,我早早地就坐到裝傢具的卡車上,我母親穿著睡衣在陽台上哭泣。我姑姑讓我去跟她做個再見,我也不太願意,後來被強行抱過去告別。

離婚後,我母親去了深圳掙錢,因為沒有學歷技能,她就在酒吧賣酒,因為長得漂亮,性格爽朗,酒量也好,認識了不少客人。其中不乏追求者,有個青年才俊剛從澳洲留學回來,家裡有錢長得也帥,天天給她獻殷勤,其實她很動心,但是她很明白,這種男人只是想跟她玩玩罷了。

於是她選了另外一個男人,男的是個香港人,父母在香港,普通家庭,大她近十歲,長得也很一般,離過婚,前妻跟兒子都在香港。是美國留學的碩士,外企高管,九幾年月薪就七八萬。她說她選擇這個男人是因為,一次他們一起喝酒,她喝醉了,男的送她回家,幫她收拾好就走了,很有禮貌。後來男的跟她說:你這麼聰明,不應該賣酒的。別干這個活了,我送你去讀書吧。她就心動了,辭了職,男的就真的送她去讀書了,然後他們就在一起了。第二年他們的第一個女兒出生了,女兒五歲時才領了結婚證,後來又生了一個女兒。

在一起之後她就一直是全職太太,為了在圈子裡不太難看,其他女的基本都有文憑學歷的,就她一個初中輟學實在說不出口,她去讀書考到了大專文憑,花錢念了個函授的本科。家裡有保姆,深圳有一套自住房,廣東另外的地方有兩套,老家有兩套。不算大富大貴,但是也算是標準的中產,他們兩個女兒也讀貴族學校,那邊的大女兒20歲,現在應該在澳洲留學。

她的近況不太清楚了,很多年沒有直接聯繫了。但是總體來說,感覺她過得應該挺好的,至少從結果上來看,離婚和沒有強行留著孩子應該是她人生中非常正確的選擇。當然,作為孩子來說,雖然我爸很多時候很垃圾,在跟他關係最緊張的時候,我也沒有覺得當初跟著他是錯誤的。

補充:說我豁達的可能有點誤解。對於她不曾盡到母親的責任,基本不參與我的生活這些,我的確不怨恨她,出於兩個原因。一是,即使她為了我強行跟我父親一起生活,那種吵架打架雞飛狗跳的生活對於我一定更糟糕,如果她當初把我帶走了,她既嫁不到現在這樣的生活,我跟著母親顛沛流離也許更糟,況且我也更喜歡跟爺爺奶奶生活。二是,怨恨一個人太累了。我也曾經有段時間,十來歲的時候,不能提起「媽媽」二字,一提就百感交集,後來想開了,越長大越覺得母親這個角色無關緊要了。

要說,我對她唯一的不滿就是她在那麼年輕的時候就把我生下來了。就是什麼都沒想,懷上了,就生了。她就是隨便那麼一生,但是對於我卻需要用幾十年來面對這些亂七八糟的生活。有時候會有點受害者心態,覺得生活一點都不美好,有種被父母坑了的感覺。不過還好,我骨子裡還挺樂觀的,而且現在已經獨立了,也就無所謂了。不過有一點,我是肯定不會再生小孩的,生活太殘酷,我也挺廢的,不想再坑了下一代。


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就求我媽趕緊離婚。

我媽說她要是離婚了,可能我得跟我爸……

我說你放心,我能堅持。

然而我媽就不……

她堅持「為了我」不離婚。

結果我倒霉,她毀一生。

實際上按照當時的情況,她離婚就能出國,熬個三五年就能把我接出去,而以她的能力(在有我爸那種拖累的情況下還能自己熬成老闆開公司開廠的)在國外妥妥的能快速熬出頭。

所謂【離婚時沒帶孩子的女人】其實一般情況下就是一條————沒有包袱的繼續人生。

一個人有能力有頭腦,帶著孩子也能熬出來,沒能力沒頭腦,沒有孩子,可能也只是重複循環。所以這個限定條件不是【離婚時沒帶孩子】,而是這個人的自身。

也許對於孩子來說是一種程度上的殘忍。但實際上也要看原生父親是不是能夠負責任的。現在負面新聞太多,我小時候也有很多因為某些原因妻子不在了,自己把孩子拉扯大的……又當爹又當媽,孩子也沒慘到什麼程度。只是一般而言我們認為孩子跟著母親會更好。

可這還是得看人。

其實我小時候讓我媽勇敢的離婚的時候,我心裡確實也有些忐忑。但是我當時想,我爸要是欺負我,我就自己去外婆家蹭飯。不行還能找姨媽找舅舅……我又不是沒其他選擇了。了不起還能把老頭錢包掏了住同學家……

這份樂觀精神讓我特別的獨立能幹堅強。以至於我和我爸正面懟,他從來沒贏過……

PS:

不要學我,我爸是個斯文敗類,犯的是私生活作風問題,標配是小白臉式的攻擊力。萬一遇到一個攻擊力彪悍的,那是送上門挨打


我覺得光憑藉一個母親離婚時候有沒有要孩子來判斷她是不是合格的母親這點,有失公允。我年初離的婚,沒要孩子,離婚時,孩子2周歲,對於孩子撫養權問題,我還是比較理性考量了一番。

第一,孩子一直是爺爺奶奶帶,前夫家境比我家好,孩子跟著前夫在物質上不吃虧。

第二,離婚時,孩子爺爺剛動完手術沒多久,擔心孩子帶走他扛不住

第三,我和前夫都是一個地方的人,兩家車距30分鐘。我隨時可以回去看孩子。

目前情況是,平時孩子爺爺奶奶帶,我周末休息去接孩子,每個月照常支付撫養費,衣服零食給孩子買從來不手軟。因為工作日不用帶娃,所以休息的很好,相對自由。和父母同住,基本又回歸少女時代。工作上不分心,今年升值加薪了,月薪終於突破5位數。

最關鍵的是,經常對孩子說愛她,平時想念了會打電話視頻。以後她的成長我不會缺席,打算等到她上小學時,在學校附近租個房子,可以輔導作業。

目前對孩子和我,都是最好的狀態。

我92年,還年輕,屬於事業上升期,有孩子了,而且有過婚史,父母不會太催我趕緊再找一個。都會謹慎考量,父母那邊壓力小很多。

離婚女性不帶孩子,綜合考量,可以過的更好。但如果對方家庭素養很差,孩子爸爸也不愛小孩的情況下,再困難,也建議母親帶孩子。


我想寫一個相反的回答

七歲那年我爸爸媽媽離婚

我媽一氣之下扔下我就走了

我奶奶去找我媽媽說孩子想媽媽

我媽心軟就回家了

後來有一天爸爸媽媽吵的徹底

我媽帶著我就出門了

過了兩三天的時候我媽帶著我回家拿衣服

走到門口的時候就聽見我奶奶說 家裡值錢的東西都藏好了,什麼都不給她

然後我媽推開門說了一句 你放心,您家什麼東西我都不要

後來我媽可能覺得真的養不了我吧,把我悄悄送回我奶奶家,說一會兒回來接我,等了好幾天也沒回來,我奶奶直接帶我找到警察,說這孩子爸媽都不要她了,我也不要,後來還是我媽把我帶走了

過了半年多吧,聽鄰居說我奶奶把家裡東西都賣了,一家人遠走高飛了,連根筷子都沒留下來

那個時候,我媽一個人帶著我,租十平米不到的房子,每天早出晚歸,大概到了3年級的時候,家裡條件慢慢就好了,我媽自己買了房子,過了幾年又買了車子,現在有了我繼父,雖然比我媽大很多,但是疼我媽也疼我,就想親閨女一樣,

我媽帶著我如此艱難,但是從沒讓我過過一天苦日子

感謝我媽媽,我愛你

後來也聽說過我爸爸的事情

40多了再婚生了個小女兒

縱使在喜歡男孩,這輩子也沒有養男孩的命

反正,對於我爸爸,不愛不恨也不想,這種狀態大概最好了吧

以至於我繼父,我真的感謝我老爹

從小到大,代替我親生父親的所有陪伴時光

即使我在最叛逆的時候,也一直沒有放棄我

感謝媽媽,感謝我老爹

文采不好,但是寫的都是真事兒

女人一個人帶孩子真的不容易

鄰居說我要是個男孩子,我爸絕對不會扔下我

但是現在慶幸自己是個女孩子

我爸爸不是人品不好

只是太沒有主見,什麼事兒都聽我奶奶的

還有,感謝所有人

祝願所有的人都幸福快樂

今天是2017年的最後一天啦,願大家忘掉2017的煩惱和不愉快,開開心心過2018,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事事順心

祝所有人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說說我前妻。

我與之離婚大戰整三年,心力交瘁,根源就在於她其實並不想要孩子卻將女兒牢牢控制在手中,作為離婚的籌碼。

提出離婚的次日清晨,她便以回娘家呆兩天的名義,迅雷不及掩耳將四歲的女兒帶走,帶到其親戚所在城市換了家幼兒園,然後開始提條件。

而我提出離婚的最大原因就是她不愛孩子,不可能接受由她撫養孩子。

1.對女兒動輒打罵,尤其在自己因其它事有情緒時,發泄到女兒身上,曾數次猛力推倒導致孩子後仰摔在地上。女兒向來聽話懂事,可以說是個從來不作的小姑娘,受到當娘的這樣對待,也總是悶聲哭泣,從來不鬧。

2.不斷給女兒灌輸她對親朋好友的負面印象,比如「誰誰誰不是東西」,而不是把孩子從自己的負面情緒中摘出來,給孩子一個單純點的童年,讓孩子有形成獨立價值判斷的機會。

3.我因患結石腎絞痛打點滴期間,曾當孩子面與我爭吵瑣事,我沒有還擊,試圖跟孩子講別的開心的事情轉移話題,其對女兒說出「你爸快死了」之語,導致女兒其後連續數日處於驚恐狀態,不離我半步,甚至半夜兩三點都不睡覺,要和我一起睡,生怕她母親說的是真的。我的女兒是如此懂事,我打針期間,孩子不哭不鬧,一直坐在我身邊,靜靜地幫我看著吊瓶,隔一會就伸小手過來輕拍我的胳膊。作為一個父親,此生還有何求?而這個當娘的,也下得了手傷害這樣的孩子。

4.其出軌期間,帶女兒與出軌對象一起去玩,灌輸那個叔叔很好的印象。孩子十分抗拒,跟我說「我有個秘密」,後終於告訴了爺爺奶奶,說有個叔叔。

5.晚上十點多,扔下女兒一人在家,坐其情人車離開數個小時才回。後屢次這樣,被我父母跟蹤發現。

我為孩子的未來忍讓一年多,其親友曾幾次電話給我,勸我不要離婚,對我承諾會監督她改正。但綜上,仁至義盡後提出離婚,並要求女兒必須由我撫養。

她的對策是迅速帶女兒遠走高飛,不惜中斷孩子幼兒園課程,強迫孩子離開早已熟悉的成長環境和人生的第一批小夥伴。此後的兩年多,就是重複一個戲碼:要孩子可以,拿多少錢出來。錢的數目一直在變,從幾萬塊提到二十萬,甚至提到一百萬。

其弟數次電話給我父母,要捅死我爸。家裡報案,派出所至今還在不斷地聯繫他戶籍地,要求他回去到派出所報到。

後她因身體有病可能要做手術,把女兒送回去呆了兩個月。她說自己得了子宮瘤,我考慮這對女人是個大問題,離婚之事暫時擱置。但確定病情無礙,不用做手術後,又迅速來了一場突襲,帶人去我家將女兒強行帶走。

那一幕,至今想起來仍然心疼得流淚。早晨六七點鐘,孩子剛起床,三四輛車,十幾個陌生人在她和其弟帶領下敲開門衝進家,當時我在外地,我爸出去遛彎,只有我媽和女兒在家,孩子嚇得往床底鑽,其弟上去抱起來夾在腋下就走,我媽上去阻攔,被一把推倒暈厥。

這是一次經過精心準備的突襲,時間把握得很准。

報案,因未離婚,無法立案。我媽住了半月院,但達不到輕傷,無法立案。

起訴後,我們那兒基層法院對於離婚案件的默認的判決習慣相當奇葩:孩子在誰手中,就傾向於判給誰。除非有過硬的法定證據。所以,不論法官還是律師給的建議都是——要麼不要孩子,要麼先想辦法把孩子奪回來。

我曾動過僱傭找人公司的心思,由他們去定位去尋找孩子到底在哪兒上學,費用太大無法承擔。

我去她所在的城市,幾乎找遍了能搜到的所有幼兒園,在早晨和下午上放學的時間點蹲守,沒有發現孩子。進去問,因為我不是孩子入學的登記人,也沒人會告訴我信息。

我爸每到過節,就悄悄跑到她的老家,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蹲在離她家不遠的地方好幾天,就為了能碰碰運氣,萬一她帶孩子回老家過節呢,希望知道孩子是平安的,哪怕是看上一眼。

我媽從此一病不起,每次跟我通電話就是流眼淚,都是哪天做夢又夢見了孩子。

而此後,我長達兩年的時間沒見到女兒,只接到過幾次電話,聽到的是孩子想念爸爸的哭聲。女兒在電話中一遍一遍重複「爸爸你什麼時候來接我,爸爸你吃飯了沒有」。我問她在哪兒,立刻被掛掉。應該是孩子鬧得不行,她被迫打通我電話讓孩子跟我說兩句。

我被憤怒填滿身體,堅持要耗到底。

但半年前,我選擇了放棄對抗這個局面,因為孩子要讀小學了,我不想耽誤孩子入學。我答應了前妻最後的要求:離婚可以,女兒歸她,我可隨時去見孩子,不受時間限制。為了獲得這個隨時能見孩子的權利,我承擔女兒從小學到大學畢業的所有學費,並另外每月支付2千元撫養費和額外的補償費用。由於補償費用超出我的經濟能力,只能分批支付。每次支付後,才能見到孩子。

儘管民政人員一再警告她父親給了撫養費就能見孩子,要求她不要拿其它條件說事。但她並不認為這能影響她。因為法定的這些東西,通過起訴法院再去執行起來實在太難太難,連律師都勸花錢買方便。

就這樣,一個手段冷酷的女人用毀掉女兒兩年多童年時光的代價,得到了一個在她看來條件優厚的離婚條件。而我今年秋天,也終於在兩年來第一次擁有了和孩子呆在一起痛痛快快玩幾天的時光,帶她去看了大海,去了海洋館,各種各樣她提出的想看的東西,全在那幾天得到了滿足。她問我能不能在我這兒上學,我說爸爸承諾你,一定幫你實現這個願望。

孩子這兩年期間有了頑固的腸胃問題,經常莫名其妙肚子疼,去了醫院大夫說也查不出什麼根源,可能是過敏,只能慢慢制定飲食計劃,看看到底是哪兒的問題。而且女兒情緒也有些問題,因為同學曾嘲笑她沒有爸爸,她立刻衝上去把那個同學打到胳膊脫臼。就是在我不知道孩子地址的時期。

我現在所有的寄託,就是孩子可以身心健康。

離婚時沒帶孩子的女人一般過得不會差,不過真愛孩子的女兒,離婚時往往會不惜一切代價爭奪撫養權。但我前妻這樣的,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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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中有覺得我這樣很慫的,那是你沒處於那個環境中去考慮各種因素,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固然容易,也簡單粗暴很可能也有效果,但後果也許是你控制不了的。我和家人討論過很多方案,其中就包括「暴力反擊」,我弟聽說這件事後火速回家,要去燒她家房子。但當時我們全家討論,最後還是決定平和面對。我也曾告訴對方我不要孩子了,但沒有效果,她的選擇是拖下去。而拖下去,對孩子最為不利。

我媽說,孩子總有一天會長大,她會問你當年怎麼回事,你應該跟她說什麼呢?她對自己的母親一定有她的評價,是好是壞我們管不著,但你想讓她怎麼評價你這個父親呢?

前妻家當時的情況也比較特殊,她母親腦梗塞剛出院不久,醫生說經不起任何情緒波動,很可能一個言語衝突或一個意外,或者一個驚嚇就會發病而且救不過來。

這個因素成為一個很大阻礙,也成為其有恃無恐的原因之一。

我覺得做人的底線還是要有的吧。不過這個世道有些事確實如此,能守得住底線的成了笑柄:「看,那個軟蛋。」敢於突破底線的卻無往不利,法律有時也沒辦法。基層社會一大怪象不是嗎?

至於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個邏輯也是奇怪。我倒覺得她很可憐,平時沒有主見,朝秦暮楚,易受其家人影響,控制欲超強,捕風捉影,可最後都證明是無中生有,感情遂慢慢破裂。比如懷疑我出軌,強制我每天六點下班必須立刻回家,晚半個小時,電話就能打上十幾個,甚至打到單位。最後真正出軌的卻是她。這個世界實在太可笑了。

最大的遺憾,是婚前沒有看出來,磨合時間過短。

我再說一個事。

我們婚後生的第一個孩子兩個月就夭折了。為什麼夭折,懷孕期間前妻的母親住過院,出院後在家調養,不是什麼大病,她回娘家照顧其母,住在其母家,期間出現妊娠高血壓癥狀,我和家人每天數個電話請她快去醫院,我數次去其家拉她去醫院,沒有任何效果。更奇葩的是,其家人也不同意前妻去醫院檢查,認為這是小事。我用了一個人能用到的所有辦法告訴她這個癥狀的危險,最後進不了她家的門了。我也不敢動粗或有強制舉動,怕她情緒激動對胎兒更不利。只好去門診找大夫拿葯。

她以自己母親的情況指責我這件事的態度,對其母的「孝心」到了這種程度,我不知道該說是真孝順還是一種表演,連半天時間抽不出來去醫院檢查,而其父母、弟弟和弟媳也竟無動於衷。以至最關鍵的幾個月竟然沒去醫院檢查過一次。

度過這次癥狀後提心弔膽等到生產,孩子腦水腫加各種併發症,高危,醫生讓我做好思想準備。從區醫院轉到省醫院,治療一個月左右時,扛過了危險期,但情況仍未穩定。當時剛工作不久積蓄不多,我家人親戚全部湊錢,把這事當成一場生死戰爭,覺得孩子來這個世上不容易,只要有一線機會也要嘗試。這時她家人出來說話了,費用太高,建議放棄治療,還去找醫生談。醫生一句話罵回去,除了孩子的爸爸,沒人有資格過來談這個。

我始終沒有放棄,一針幾千塊的進口葯,咬著牙也要打,為此負債纍纍,直到醫生通知我孩子突然出現呼吸問題,熬不過一天了。當天,我讓醫生給孩子停了針,我和我媽兩個人傍晚帶孩子出院,回家放到給他備好的嬰兒床上,穿上新買的衣服。我媽說即便孩子扛不過去了,也要讓他在自己家離開這個世界。當晚十一點,停止了呼吸。

我這輩子永遠忘不了孩子在離開前使勁呼吸,並且望著我的眼神。現在十幾年過去了,那一幕仍然清晰無比。我只希望他能原諒我,我沒能讓他活下來。

我也忘不了其家人當時竟然試圖在孩子的房間點煙、抽煙的行為。我爸暴怒地摔碎了杯子,其弟才到門外抽煙。

從那時起,感情就沒了。當時之所以沒離婚,是因為底線,因為良心還在,換位思考,我覺得一個女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為什麼失去的,她總是會經受極大的痛苦。那麼如果可能,還是要好好彌合。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隻憤怒的、邪惡的魔鬼。一直守得住那根底線是很難的。即便女兒長大了過來問我,我可以坦然地告訴她,我沒有什麼對不住你母親之處,只是兩個人不合適才分開。我希望在兩個人之間,她將來可以有一個舒適乾淨、能讓她想到童年的快樂的地方。


補充一些細節。

1.第一個孩子夭折後,我有一年多走不出陰影,晚上根本睡不著,有段時間我每天晚上到街上漫無目的散步,走幾條街再回來。家裡誰也不知道我用這種方式釋放壓力。現在回憶看,那是很危險的一段時期。當時之所以沒離婚,是醫生曾說前妻很難再懷上孩子,有不能再生育的可能。這個因素對打消離婚念頭起了很大作用。

2.我對前妻更多的是同情,她受家庭環境和自己親人影響太大,尤其受其母親的意志影響極大,自己判斷力不夠。有些事本來溝通得很好,只要她母親或其他親人一介入,轉眼就變卦。然後只能再跟她溝通。婚姻中這種問題非常致命,不斷地減分,直到最後互信喪失,徹底對立。我不能容忍的,是她把孩子拉進來當了籌碼。

3.她準備做手術把女兒送回來期間,我不可能什麼都不做。我把孩子帶到北京,租了房子,辦了入學手續,因為工作性質,我在哪兒呆著都一樣。但女兒這期間腸胃老不好,入學之前,就帶她回老家調養幾天。就是回去的這幾天,前妻帶人搶走。精心準備,瞅准了下的手,就那兩天我因為出差不在家。

4.其實法律途徑早走過了,報案好幾次,沒效果。搶孩子的事,警察不管,因為法律上還是婚內。威脅我爸的事,立案了,但找不到人,警察也不可能因為這點事就跨地區去抓他。警察只是說,再威脅你就通知我們。離婚一開始就是起訴,法院判了不離,法官私下就說,你講的我都清楚,怎麼回事我們都懂,但得有過硬的證據。取證難是關鍵。比如出軌的問題,拿不到合法證據。

5.我和她的婚姻,她家庭的責任很大,可以說推波助瀾。比如我一開始創業時沒錢,所有起步資金全是從朋友和我爸那裡借的,她家一分沒出。但公司走上正軌後,她要求讓她弟妹進公司管錢。呵呵,我醉了,當然拒絕。然後又要求讓她弟進公司管理層。我同樣拒絕。我說做點事情真的不容易,現在就是一個小公司,充其量十幾個人,花錢找人就得找能創造價值的,把家人弄進來算怎麼回事呢?這是一個分界線,從這以後我的生活不再消停。

6.女兒性格過於內向敏感,對離婚這件事她不止一次詢問。在這場戰爭期間,我考慮了許久如何回答她才能既保護她又能不影響最後的結果。前妻把她送回來那期間,女兒把我從我爸媽房間叫出去,牽著我的手走到另一個房間,問我:「媽媽是不是不想要我了?」我說:「當然不是,媽媽工作太辛苦,身體不太好。」她半信半疑。我告訴她,因為爸媽以後因為工作要分居兩地,所以就輪流照顧你,沒辦法天天一塊陪著你了。她一個四歲的孩子,長嘆了口氣,走開了。

7.我最後放棄爭奪撫養權的主要原因,是她在自己工作當地給女兒辦了小學入學手續。孩子到了讀小學的年齡。通過最終的談判,我和父母得到了可隨時探視的權利,這時候再魚死網破,對孩子不利。

8.隨著孩子長大,未來會好起來,若說利弊,情況應該對我有利。等她大一些,到了法定可以提出主張的年齡,我申請變更撫養權,應該會比較順利。

9.這段婚姻中我的責任,可能就是脾氣太好吧?她可能需要一個強勢的、能壓制她和她家人的老公,而不是我這樣整天和風細雨的。但歸根結底是我們兩個相親認識不久便結婚,在一個還沒準備好婚姻的年齡走入了婚姻,是兩個人的人生悲劇,但不能是孩子的。

10.我的性格也許需要一個能建立高度默契、而不是互相劃線的另一半。我現在的女朋友是初婚,對我「從不發脾氣」這一點如獲至寶,她和她全家都在催婚,並不在意我結過婚和有個孩子。我也只能希望兩個人且行且珍惜,也希望自己別再踏進同一條河流。


身邊離婚人士頗多,大部分媽媽帶孩子,也有少部分沒帶的,簡單說一下。

A,丈夫可能嫖娼也可能是找小三,染上了性病,並且把性病傳給了她。她性子剛烈,堅決離婚。

她家是小縣城的,離婚後沒帶兒子,自己獨自去北京發展。現在做得還不錯,在燕郊買了套房子。

孩子因為沒有媽媽在身邊,初高中時做過一段時間混混,後來是她想辦法託人送到了軍隊里,孩子複員後,也去了北京,在她男朋友的公司上班。她張羅著給孩子學個技術。

她的態度很簡單:」燕郊這一套房子將來是給兒子的,工作上的事兒我能幫就幫。但是幫忙帶孫子,是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她一直沒有結婚,但有男朋友,日子過得很不錯。

B,故事稍微曲折,她自己當中學生的時候愛上了老師,高中畢業後就嫁給了老師。若干年後,老師再次愛上學生,離婚。她考慮到自己學歷不高,丈夫至少還是大學畢業、中學老師,於是雖然女兒哭喊著要跟她,還是沒有帶孩子,自己去了廣州闖蕩。

若干年後,女兒大學畢業,她回到家鄉省會繼續打拚,在省會買了房子,名字寫的是女兒。

但現在母女關係相當緊張。女兒一方面理解她的不得已,另一方面無法原諒被拋棄。她一方面理解女兒在繼母手下長大的難處,另一方面自己也有無數委屈無處傾訴。雙方既相愛,又爭吵。我的理解是:女兒在等待她說對不起,她在等待女兒說謝謝你。

她也未婚,沒有男朋友。

C,我與她認識多年後,才無意中知道她在目前的婚姻之前,還有過一次婚姻,一個孩子。她絕口不提,兩邊絕無來往。C目前有夫有子,事業有成,各方面都很不錯。

D,很年輕就結婚,婚後立刻就出了國,在國外生下孩子後就交回國內,給雙方父母帶。後來很自然地離了婚,她在國外,孩子在國內。她在海外拿到身份後回國長住,兒子已經出國。她與兒子的關係就是……有時候會為對方的朋友圈點個贊。

父母子女,像人類的一切關係一樣,有怨長久,也有愛別離,也有求不得。

有時候想想,大概就是緣份吧。


在屏幕之外彷彿感受到了題主對沒帶孩子的離異女性滿滿的惡意。希望是我的誤解!

作為沒帶孩子的離異女性,就來說說吧。

本人兩年前離異,孩子判給前夫,因為是男孩,十歲了,爺爺奶奶看得很重,所以一開始就說了,離婚孩子不會給我。我也同意,因為當時從經濟和心理上來說,我都沒能力撫養這個孩子。

離婚之前,我跟孩子聊過幾次,對他說,媽媽永遠都是你的媽媽,永遠愛你。媽媽的家也是你的家。孩子也懂事,過年暑假會到我這裡住一段時間,平時有時間帶他去書店或者遊樂園,兩母子愛好相同,不亦樂乎。學習成績一直比較優秀。

至於我,目前為止單身。堅持跑步鍛煉三年,身材管理還不錯,平時注意護膚,看起來比同齡人年輕一點,經常看書,練習書法,有時間會一個人出去旅行一趟。再後來,通過努力,考上了市裡的編製,工作穩定了,雖然經濟還是不算寬裕,但有了保障。準備過一兩年在市區買房買車,孩子願意的話,可以接到我這裡來住。

一個女人,在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去撫養孩子時,帶給孩子的不一定是幸福,也有可能是不幸!既然如此,為何不先讓自己變得更好,讓孩子也從媽媽那裡學會努力,學會好好愛自己。但我不贊同離異以後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理不睬的態度。盡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孩子更多的母愛,不要讓他覺得自己是被拋棄的孩子,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在這個前提下,大膽生活,大膽努力,大膽去愛!

最後,希望天下所有女人,包括離異女性,都能努力成全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以上。


我離婚一年,女兒3歲,歸我,每月孩子爸給1500撫養費,我把這1500給孩子奶奶,幫我帶孩子,偶爾來我家裡住;因為我上班,但工作自由,早晨可以送孩子去幼兒園,但下午放學有時不能接,孩子爸爸接,反正我和她爸誰有時間誰接,所以基本上女兒一半時間在她爸那,一半時間在我這邊;離婚原因是前夫出軌,折騰了一年半離的,現在我們就像朋友,正常來往,孩子過生日我們一起去她幼兒園過,孩子前幾天肺炎住院,我倆都去陪,外人看起來根本不像離婚的,我們一致的觀點就是合作離婚,給孩子的愛一點不能少,孩子生日,聖誕節,反正各種節日都可以得到4份禮物,我和她爸,爸爸女友,我男友,她爸爸的女友就是原來的小三,也恨過,但還是決定這件事當成秘密,我女兒一輩子不知道最好,我痛苦過,她沒必要再受苦;她爸爸對孩子也很好,給她梳頭洗澡做飯,我工作更忙一些,有時照顧的還不如她爸和她奶奶,但我擔心孩子以後看後媽臉色,所以再苦再難都要帶著,其實也不覺得苦,不打算再結婚了,談談戀愛可以,一輩子就我和女兒足夠了。我之所以堅決要孩子,是因為我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在三線小城市有房有車,年收入25萬?,靠自己就可以過的很好!我身邊有兩個好朋友,一個和我同齡,一個年長我5歲,離婚都沒要孩子,原因是她們覺得孩子跟著男方經濟條件更好,因為靠自己的收入買房都很難,再養孩子,會很辛苦;沒有評判,怎麼樣都有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我就是慶幸自己從大學畢業以後一直努力,賺錢攢錢,關鍵時刻才有底氣,怎麼過下去都不會差的底氣;當我朋友說她每月滿足於兩三千收入,指望男人交工資卡時,我就很著急,感情都是變化的,愛你的時候很愛,不愛的時候也是不愛,這就是生活的無常,還是盡量靠自己,可能有點悲觀,但希望考慮清楚。如果面臨離婚,我還是會勸女人不管帶不帶孩子,父母都要對孩子盡責,能有多愛就多愛,夫妻雙方達成共識,孩子的利益最優先,這樣子不管離不離婚,孩子都會成長的更好;前幾天女兒肺炎住院,隔壁床有個小姑娘,4歲了,我很少聽到她講話,她奶奶一人帶她,說她爸爸媽媽離婚了,在她5個月的時候,從此媽媽再也沒來見她,爸爸也被公司外派到了上海,一直跟隨奶奶;我跟我女兒玩耍的時候,她在旁邊一直偷偷的看,很是心疼,我會給她草莓,車厘子,披薩,問她吃不吃,她會搖頭,然後奶奶說你想吃就吃,她才接過來說謝謝阿姨,其餘的就再也沒聽到她講話,她奶奶長期帶她,有時會心煩,脾氣上來會打她,我看著也難過,孩子小的話,媽媽盡量多帶吧;既然都生了,至少也要負責任到18歲呀


這題沒法答,大家都沒有數據,所以沒法答出那個【都】。

但是,我身邊性格正常的、跟爸爸長大的朋友,他們的媽媽和爸爸離婚了,但是沒有和孩子離婚。

他們還是有親媽的。

親媽也很愛他們。

所以他們可以理解父母的分歧,尊重父母的選擇。

他們的媽媽一直都在,隨叫隨到,給了他們滿滿的愛,並沒有在他們人生中重要的時刻缺席,只是不住一起罷了。

這些親媽也有她們自己的生活。

好與壞,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

我覺得這些媽媽比那些離了婚就把孩子帶走,強制孩子缺爹的自以為苦情的媽媽要偉大很多。

虎毒不食子,和孩子爹天大的矛盾,孩子都不該是犧牲品。

你倆離婚就離,強制孩子缺爹或者少媽,都是腦殘行為。

尤其是打著【我是為孩子好】的名頭泄私憤的傻逼娘們。


本人是律師,日常工作中接觸一些離婚案件,發現一些的事情:

1、離婚時選擇不要孩子的一方,迅速再婚的可能性很大,甚至有的已經找好下家。

2、相對於男方,女方在外面有人的,離婚的概率更高。

3、性生活不和諧是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關鍵是男方或女方會把這事拿到法庭上講,具體到分鐘。

4、婚姻具有階級屬性,什麼樣的人會具有同樣氣質的人。人渣的另一半是人渣的可能性很高。

說個真實的事情,故事裡的人物採用的是化名:

江蘇的王濤和江西的劉倩戀愛了,很快選擇了結婚。

夫妻在女方生完孩子的一年後離婚了。

王濤和單位領導喝完酒之後,回到職工宿舍的後半夜猝死了。

王濤的父親和單位領導關於賠償的事情談不攏,兒子在殯儀館躺了小半年。

下面我和王濤父親的對話:

我:你孫子今年多大了?

王父:我不清楚,大概八九歲吧。

我:你孫子叫什麼?

王父想了一會兒:小名叫帥帥。

我:大名,學名叫什麼?

王父:不知道,不清楚,我只知道小名。

我:這幾年你見過你孫子嗎?年齡的大小和撫養費的多少有關係。

王父面露喜色:他自從被他媽帶走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也不知道啥樣了。

我:能不能找到你的兒媳婦劉倩?有她地址碼?

王父:多少年沒聯繫,哪能找到,她的地址我也不清楚。

我:劉倩父母的地址呢?你知道嗎?

王父:不知道,只見過一次。

我:你沒去過他們家?(我隱含的意思是王父有沒有主動去看過自己的孫子)

王父:沒去過。見他們的那次是來我家。

我:你們平常是怎麼給你孫子撫養費的?

王父:我兒子給的,我不清楚。好像是說是寄給他們吧,具體怎麼給我不知道。

我:你兒子的離婚證還能找到嗎?

王父:他放在那兒我也不知道,我回去找找吧。

我:現在也就是說你孫子是生還是死,叫什麼,幾歲了,在哪兒,你們都不清楚?這案子有點難弄。

王父一片沉默。

送走這位失去兒子的老人,我一個人看著窗外的夕陽。

回憶剛剛那位為得到同情努力表演自己悲憤的父親,如果不是關係到一大筆錢,他或許都記不起來自己還有一個孫子。

值得同情的是那個找不到的帥帥,或許他來到這個世界上,對他好的人可能只有一個。

他是不是還活著,過得好不好,他的父親這邊的親人並不在意。

歷經世事滄桑,心懷一片慈悲。


因人而異吧。

說一個我身邊的例子。

我大表哥僅僅比我媽媽小兩歲,我媽是他的親姑姑。大表哥的女兒娜娜比我小兩歲,我倆從小玩在一起。娜娜四歲時,我表哥表嫂離婚,表嫂放棄撫養權,離開,後來嫁到五公里外的小區,再沒露過面看望女兒。

表哥撫養女兒的艱辛不再一一細說了,幸運的是,後娶的表嫂是個善良的女人,對娜娜視如己出,後來表嫂又生下一男孩,姐弟情深。

如今娜娜已經三十歲,幾年前嫁人生子,自己開個門店,兩年前的一天,一位中年婦人來店裡,買完東西後遲遲不走,問娜娜:你知不知道我是誰?娜娜當時心中懷疑是生母,但不確定,答道:不知道。婦人說:我是你媽。娜娜回:我媽在家幫我帶孩子呢。隨後拿了當天店裡所有的收入給了婦人,說:你走吧,以後別再來,你沒有我這女兒,我也沒有你這媽。

那婦人再沒出現。


我不想judge高贊答主,但我感覺吃瓜群眾確實還是很喜歡爽文的,像拋夫棄子的人一定沒有好下場這種故事,是很能戳g點的。(最高贊已變,我說的不是現在這個)

我們這種非常小非常小的小城,至少85前的人們離婚,很少見是女人非要鬧著離的。

所以我只給你說我見過的這一部分小城裡面離婚沒帶孩子的女人,不帶孩子是極其正確的選擇。我媽二婚之後,從當年那落魄到精神都有些不穩定的情況下,到現在買了兩套房子有了存款,要是帶著我估計結果怕是什麼萬劫不復的深淵。正因為離婚沒有要我,所以她的負擔就只是每個月不到三百的生活費而已,也因為沒有帶孩子的矛盾,和二婚丈夫很少吵架,這給了她比較輕鬆的恢復期。現在過得很不錯,我也工作了,你要問對孩子有什麼影響?當然是好的影響,既有父親這邊相對優渥的經濟支持,又避免了母親精神不穩定的困難時期。

小姨離婚是因為家暴,被往死里打。離婚的時候表妹不到一歲,後來她再婚找了一個沒有結過婚的小夥子。這個小姨夫目前事業有成,兩個人有一個兒子。姨夫年輕的時候吃醋不喜歡小姨去探望女兒,近幾年倒是早都看開了的樣子,表妹學習一般,小姨夫說看她想干點什麼,如果想開店他就給她一些錢,如果不想就幫她找個差不多的工作。

所以說人一定要在能顧全自己的前提之下再去顧別的,量力而行。我媽和我小都是離婚之後,新生活漸漸穩定下來之後才再開始繼續參與照顧孩子(多給錢多見面)。帶著孩子的話,是比較難有穩定的二婚這種東西的。


哥哥十幾個月的時候,我還在媽媽的肚子里,舅舅出軌,要和舅媽離婚。因為外公疼愛孫子,不肯讓她帶走,外婆知道是自己兒子的錯,說家裡的東西你要什麼都拿走吧。舅媽帶走所有的金首飾,搬走了家裡的電視機,離開了,十幾年沒再聯絡。我爸爸曾經碰見過她一次,她告訴爸爸,她回來找過,可是外婆家早就拆遷了,打聽不到了,問爸爸要聯絡方式,爸爸怕引起家裡的風波,沒有告訴她。

後來的舅媽是個漂亮卻刻薄的女人,哥哥是個心智很不成熟的人,一直不知道那不是他親生母親,只是想不通為什麼自己的媽媽對自己這麼不好。

原來的舅媽,去了宜興,又嫁給一個鄉下的男人,生了個女兒。

今年哥哥十八歲,外公終於告訴他真相。他沉默了很久,說,有沒有我媽的照片,我想看看。外婆說,早就沒了,但你和她長得一模一樣,你照照鏡子,就知道你媽媽是什麼樣子了。其實我見過照片,短頭髮,圓圓的臉,皮膚雪白,眼睛大大的,和哥哥真的很像。

再過了幾個月,哥哥和我現在的舅媽再起衝突,外公決定帶他去宜興找他媽媽。

我看了拍回來的照片,好像沒什麼變化,只是頭髮變長了。按照我的想像,她應該直拉著哥哥的手大哭,說對不起他才對。外婆說,她沒哭,也沒有很高興的樣子,只是臨走的時候,塞給哥哥三千塊錢,說這家裡的錢不歸她管,這三千塊是偷偷藏下的,都給了他。

這十八年她是怎麼過的,誰又能知道呢。

離婚的女人,帶著孩子會被別人說傻,帶著個小拖油瓶,還怎麼再嫁,不帶孩子,會被別人質疑本性里的母愛。排除少數真正不負責任的女人,一個母親處於這樣兩難的境地,做什麼樣的決定,以後的人生,或許都是很難走的。

舅媽沒帶走哥哥,在心裡惦記了他十幾年。媽媽帶走了我,拉扯我十年。

你說是思念一個人更難受,還是養育一個孩子更辛苦。

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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