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明暴恐審判中女暴徒因懷孕免死刑?
01-03
第一,如題。
第二,新浪微博上的熱門話題,第一頁鋪天蓋地的是網友對於此裁定的不忿,網友表示對社會造成如此大傷害的暴徒應該處以死刑,不論她是否懷孕。我國刑法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那在這個出於人道主義的規定以及暴徒對社會極大危害性的矛盾中,應該如何看待網友的解讀?第三,題外話:對於死刑以及廢除死刑,怎麼看?
二胎政策發布前,某些地區強制流產的時候可沒表現得這麼仁慈……
對這名女暴恐分子最大的懲罰,不是殺了她,而是按照主流思想把她的孩子培養成社會主義的接班人,以後再回新疆為人民服務
真感興趣看遍判決即可,無需提問
暴恐利用了法律上的人道,故意在犯事前懷孕了。沒有當場擊斃,太遺憾了。
在監獄的同胞能夠替我們每天抽她一耳光嗎
那就讓她在牢里吃一輩子豬油飯吧
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即便現在修改法律也已經不適用於這個案件。如果跳過法律愣去判死刑,就又會蹦出「如何看待跳過法律直接判死刑這件事?」,並且大肆抨擊。即使中國法律不健全,至少國家還沒亂,就應該繼續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行事。網友們不忿也就一兩天,轉天娛樂圈出個新聞,就全不關注這邊了。關於死刑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是慎殺。
呵呵,生不如死的方法,請@葉良辰
好奇為什麼不能死緩呢?
合法,也算合理
法律 的作用
不是 懲罰而是 通過懲罰讓好人 自律引罪人 向善所以死刑 一直都 有待商榷的沒有人是
天生的 暴徒他們的 所作所為也有 社會責任 在裡面他們應該
用餘生 補償 無辜的 受害者直到 得到諒解和 自身的 反省而不是成為 不健全 社會
和 卑劣 人性下的 犧牲品讓它生不如死
懲罰與改造相結合,要讓人民的罪人改過自新,救贖自我。這才是刑罰的終極意義
退微博,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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