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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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寫過概括一下就是:認識到婚姻不是高尚的純潔的,是社會經濟和資本的產物就好了。

成年人的穩定長期關係,是結成利益共同體,互相滿足需求,摻雜著紛繁的利益和複雜的感情。有精神共鳴感、可信賴、安全感、歸屬感、陪伴、接納、撫慰、互助、肌膚相親、肉體歡愉、內心滿足感。當然還有共同撫育下一代的利益捆綁。

不要被媒體和文學作品洗腦。

愛情不是純粹的高尚的,是世俗的兩個人以合適為基礎組隊打怪升級。

不是有情飲水飽的,不是愛了就合適在一起。

就像不是每個父母都會對孩子無私付出的,很多都是要求回報的,你成績不好不能給他面子,他還會打你罵你。

不管是愛情、友情、親情,一味追求純粹關係的都會失望,都是不成熟的理想型想法。

動不動以愛為名,要求關係中的相對優勢者遷就包容相對弱勢者,都是要求人做聖母。

到哪都是實力說話,弱勢者不能要求對方去接受他接受不了的生活,上慣了廁所的人如何蹲旱廁?

所以會有窮小子說孔雀女嫌貧愛富,說女人都拜金,有孔雀女吐槽鳳凰男,有貧家女被男方嫌棄家境。

一個學霸和一個學渣組團,假設你是學渣,你覺得考80已經很高了,但學霸會因為考80就很傷心,學霸還覺得被學渣拖累了。

這只是考試。

生活是現實的,還有著著意外、失業、病痛,兩個對生活的預期都不一樣的人怎麼一起生活?

很容易成為怨侶。去和朋友抱怨,去上網吐槽自己的戀人拖自己後腿?

這樣兩個人如何並肩作戰去戰勝生活中的苦難?

推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舊文全文鏈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234168/answer/85483258


婚姻,其實不過就是一種人際關係。它不是一種本能需求,和吃飯、喝水、呼吸不同,絕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只不過太多人不懂得這個道理。有些人愛吃辣,有些人愛吃甜,川菜成了主流,人們都逼迫那些吃甜的人找一家川菜館,辦一張終身卡。拉攏你的人覺得自己是在進行救贖的善行,而你自己才明白,在用妥協躲過了逼迫的喧囂之後,才剛剛領略奔向悲劇的徵兆。可那些表演善良的人們早已訕笑著不知蹤影。

我們應該反向地想想這些問題,就能正向地看清一些道理,比如,如果離婚不意味著失敗,那麼,結婚就並不象徵著人生的成功。那些沒事就督促別人趕緊結婚的人,有一種把給人配對兒看做撥亂反正的古怪價值觀。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以一種痛心疾首的表情對子女甚至八竿子打不著的人逼婚呢?其實,這些人逼迫的未必只是婚姻,他們慣於把一切「不同」逼迫成「相同」。對於從小被規訓為必須成為大多數才能躲過劫難的人們來說,不同於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和選擇都讓他們感到恐懼,這些人習慣於一種集體操般的規範,如果誰被標註為特立獨行,他們就覺得自己有道德義務幫助他將生活扳回正軌。這是他們骨血里的一道難關。所以,逼婚的那些人並不是在逼迫你,他們只是過不了自己那道坎。他們需要你當做一個中介,完成自我規訓的一步。

明白這些之後,就會知道,你說服不了他們,也別讓他們改變你,所以,呵呵著躲開是最好的方式。不要不好意思。善良並不意味著被擺弄。記著,所有逼迫你過上你不希冀的生活的人,都是壞人,無論他們長得多麼慈祥。他們不會為你的未來買單,當有一天你需要自己善後他們在你身上犯下的錯誤,那些人不會出現幫你,只會躲在一邊,把你的痛苦當做平庸生活中最鮮嫩的談資。客觀地講,他們也並非故意如此,只不過他們的習性決定了這樣的生活方式。

明白了這一步,你就會擺脫一些煩惱。然後,做做自我評估,看看自己是否適合於婚姻。無論你是否處於一段親密關係中,都可以問問自己。

那麼,什麼時候才適合結婚?當你覺得那是一件小事的時候。

中國的文化和傳統語境中「人生大事」的這個修辭實在太糟糕了,它的宏大敘述幾乎把婚姻所帶來的變化近乎誇張地演繹成了一場變故。讓人們對於婚姻充滿了不切實際的憧憬或者恐懼。

大多數人的適婚年齡差不多正好在自己的轉型期,獨立和半獨立之間,尚未完全褪去青澀,也未徹底變得世故,對於世界看清些輪廓,但對於它真正的樣子又懵懵懂懂。這個時候,卻需要進行一次被成為「人生大事」的選擇,而且自己還是無可取代的主角。這種氛圍又有多少人願意被置於其中?

婚姻只是一種生活狀態的調整,而不是與過去徹底斷了聯繫,又重新植入了嶄新的系統。它沒有這種顛覆性的東西。你會發現,結婚之後,自己的想法不會產生任何質變,也更不會多長出一個腦袋。所以,你得在長大的過程中,逐漸讓自己明白,婚姻真的是一件人生小事,當你不再以一種走向神聖、莊嚴和自我悲壯化的心態去面對它的時候,才是真正適合走入它的時刻。

而有一點很有意思,當你真的覺得那是一件人生小事的時候,才從某種程度上意味著,你變成了一個成年人。

結婚,一定是兩個成年人的事,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年齡的成年,而是心理層面的成年。和法律規定不同,心理成熟每個人因人而異,有人三十歲仍然是個孩子,這一點都不誇張。成年人的意涵包括,經濟獨立,精神自立,知道為人處世時的平和,也懂得維護內心的個性,精神內里的邊界穩固,有穩定的價值觀,懂得享受自由同時明白自律,知道對他人的寬容,對於自己厭惡的人和事,會用合適和體面的方式拒絕;對於熱愛的東西,知道自己努力獲取而不是要求別人為自己買單。這樣的人就不會太差。但仔細看看周圍,真的能符合這些的又有多少?

中國的文化和教育系統,形成了一個災難性的後果,就是從少年到青春期,從父母、學校到社會都拚命壓抑一個人成為成年人的一切徵兆,無論精神上的規訓還是身體層面的禁慾,都是如此。但達到一個大眾認可的適婚年齡,他們又馬上被催熟,仿若一夜之間,他們就必須成為一個精神上成熟,又具備責任感的男女,這又怎麼可能呢?

某種程度上說,中國婚姻關係中的很多災難性的結局,都是這樣的病灶的後遺症。他們還未能成熟,就被推進了一段需要成熟的心智才能達成的人際關係中。更深層的精神層面的訓練姑且不提,說說最實際的生活,除了北上廣這幾個特殊的移民城市,其他大多數城市中,絕大多數年輕人都缺乏一段獨自生活的經歷。他們從原生家庭直接過渡到二人家庭,但獨自生活,試錯,尋覓,自我矯正,與真實世界獨自交手的過程無比重要,幾近必須,可這段生活被人為地徹底刪除了。有時是因為經濟原因,有時是因為中國特有的將成年人孩童化的壓抑原則。原生家庭親手造就了某些悲劇的根源。讓年輕人沒經歷過真正拔節生長的過程,就被丟進了婚姻。某種程度上說,很多中國式婚姻的悲劇,都是兩個孩子過家家,不是兩個成年人過日子。

婚姻的本質需要一再強調和理解:兩個成年人決定共同生活並分享生活。這意味著,懂得尊重對方,不要試圖把對方改變成自己想像中的樣子,他是怎樣的,結婚後就是怎樣的,不要幻想著結婚後他就會改成你想像中的樣子,那是不存在的虛渺幻想,生活要建立在現實之上,不是建立在虛構之上的。以及,還要明白,寬容和信任都不再是概念,而是滲透在一件件瑣事中的東西。

作為一種有捆綁義務的人際關係,都會有一條必然的、指向平淡的下落曲線。這是結婚之初就要清醒地做好心理準備的另一件事。永遠對一個人保有濃烈的激情是不符合生物進化規律的。大多數時候,相處,是平緩。對於婚姻關係的戲劇化想像,只會讓你斷裂在熱戀和憎惡之間。那不是生活的真相。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婚姻更不是。它無法把你從孤單中拯救出來,也無法把不夠好的你變得更好。你要做的是先把自己變成成年人,讓自己足夠強大,然後和一個同樣是成年人、同樣內心強大的人一起生活,才會真的快樂。如果一直是一方拯救一方,一方依賴一方,那叫慈善,不叫婚姻。

婚姻不是必需品,不是生活完滿的象徵,不是愛情的墳墓,不是溫柔的港灣,它就是一種人際關係,一件人生小事。


我們來聊一聊,這個被我們自己「發明」與建構出來的婚姻究竟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們是怎麼受其影響的?

我們每個人似乎從很小的時候,就都曾主動或被動地了解到,人在長大了之後會遇見一個自己的「另一半」,並和Ta走入婚姻,組建自己的家庭。雖然那時候,我們尚不明白所謂的「婚姻」究竟是什麼,但我們或多或少地都相信,在人生中有著這樣一個階段等待著自己到達,或者說,需要自己去實現。 我們不斷從外界得到「不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先成家後立業」、「沒有什麼比找一個愛的人結婚更重要」等等的忠告。

然而,這種社會文化對於婚姻的建構,可能虛構了我們對於婚姻的需求與渴望,這種被建構了的「婚姻」正時時刻刻地影響著我們對於生活的選擇。

被制度化的「婚姻」

如今人類婚姻已經從只強調繁殖與生存,發展到了人們在婚姻中越來越追求自我實現及個人成長。可以說,現如今婚姻的制度化色彩前所未有地弱化了。儘管如此,不可否認的是,在當今社會裡,婚姻仍然比其他任何一種關係形式都更多地體現了一種制度性。

婚姻,不僅僅是雙方對彼此的承諾——忠誠,它還意味著法律與道德意義上的約束——關係的排他性(現有的絕大多數社會文化奉行著「一夫一妻制」)。另外,一紙婚書確定的還有雙方在關係中的權利與義務(Haviland, Prins, McBride, Walrath, 2011),比如,雙方應當共同撫養孩子;當一方離世,另一方有權繼承ta的財產等。

但,社會對於婚姻的制度化,遠不止這些:

「婚姻是每個人都必須完成的人生任務」

我們都聽過阿里斯托芬講的神話,「人類在最初其實是圓球形的,並且擁有四隻手,四隻腳,頭上長有兩副面孔。他們十分強壯,企圖打開一條通天之路,去和諸神交戰。宙斯為了防止遭受人類的威脅,於是下令把每個人都劈成了兩半。

從此之後,每個人都成了一個殘缺的人,他們日夜思念著自己的另一半,不斷地試圖在茫茫人海中重新找尋到彼此,然後相守共度餘生。」這個神話,被認為完美地解釋了為什麼很多人窮其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另一半,它也因此在西方文化中廣為流傳、經久不衰。

神話雖然美好,但它卻虛構了「每一個人都有尋覓另一半,並與之共度一生」的需求,甚至把這種需求塑造成了人類一生最核心的追求。哲學家Elizabeth Brake認為,這可能會給帶來諸多後果,比如追求獨身的人就會大眾被看做是「異類」,而諷刺的是,主流文化對於婚姻的建構卻與虛構的神話如出一轍(as cited in Baer, 2017)。

步入婚姻,在主流文化中被建構成了一種如同牙牙學語、蹣跚學步一樣的里程碑式的成長階段(Baer, 2017),就好像大多數人都認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會經歷求學、工作、結婚、生子這幾個階段。

不僅如此,追求自我實現已經成為了這個時代婚姻的特徵,人們越來越多地需要婚姻來給予自己一種肯定(validation)——「我在親密關係上也是成功的」。換句話說,婚姻還被建構成了人們實現自我的一部分。

於是,社會上的每個人都被認為應該走在「尋找另一半並通往婚姻」的道路上。「單身」不再被看作是人們自主選擇的結果,而是更多地被看作「找不到另一半」或是「等待著要結婚」的狀態(DePaulo,as cited in Singal, 2016)。換言之,大多數時候人們對於單身的討論,都被狹隘地限定在了「婚姻」、「伴侶」的話語體系里。

更糟糕的是,它構建出了一種莫須有的缺失感和恐懼感,彷彿不想結婚或者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人就會被認為是沒有完成既定任務的、「發育不善」的——「這個人怎麼會不想結婚呢?是不夠成熟?還是有別的什麼問題?」,「再拖下去,ta這輩子就找不到人結婚了吧」。

另外,不同性別的人在這種建構中所遭受到的影響也有所差異。不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社會,人們步入婚姻之前,女性往往更多地被講述成是不斷失去資源的(比如青春樣貌),而男性則被塑造成不斷積累資源的(比如人脈、財富),因而,遲遲沒有結婚的女性會被戲稱為「剩女」/Spinster(老姑娘),而男性則被稱作「單身漢」/Bachelor。

事實上,婚姻並不是每個人都必經的人生階段,而社會的這種建構,卻剝奪了人們選擇甚至是等待的權利,這樣一來,反覆地催促一個人走進婚姻,倒成了無比正義的主張。

「婚姻是真愛的唯一最終歸宿」

當相愛的兩個人對彼此的關係都十分滿意,他們對這段關係也已經投入了許多情感、時間和精力,雙方也不再考慮與關係之外的其他人發展或保持親密關係時,身邊的很多人就會開始提醒他們,包括他們自己也會開始思考:我們是不是該結婚了?在大多數人看來,足夠相愛的兩人,最終、最好的結局就是「婚姻」。

正如Amy Gahran(2017)在《Stepping Off the Relationship Escalator: Uncommon Love and Life》書中提到的那樣,被主流社會所認同的親密關係發展的方式,是一種手扶梯式的上升:兩個人從相互接觸——親密告白——確立關係——穩定磨合——做出承諾——最後,到達扶梯的頂端,即「婚姻」。

可是,強調這種所謂的「親密關係的範式」,在Elizabeth Brake看來,無疑是把其他任何非婚姻的承諾關係都排斥到了主流話語的邊緣(as cited in Baer, 2017),比如,在一些社會中「非婚同居」既不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被道德所准許;同時,還營造出了一種假象,即人們對一段感情作出承諾的方式就只能是婚姻。

這也是為什麼兩個長期交往的人,常常會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你們的關係是認真的么?怎麼交往這麼久還不結婚呢?」,似乎如果兩人不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就是彼此對這段感情不夠認真,也不夠相愛。

可事實上,當雙方都足夠相愛——非常滿意彼此的關係、願意為彼此付出、不在這段關係之外有更多的選擇,這指向的應當是一段擁有了穩固承諾的關係(Rusbult,Martz, Agnew, 1998),而這種關係並不必然等同於「婚姻」。可以說,真愛的最終歸宿是承諾,但承諾並不一定非得是婚姻。(也許我們一時想不出除了婚姻之外的其他形式的關係,可這卻也恰巧印證了這種建構所帶來的影響)

「婚姻是幸福的必要充分條件」

主流文化認為,一旦感情以婚姻的形式被確定下來,就會給予彼此更多確定的安全感,雙方也進而成為彼此忠誠、資源共享、相互關心的共同體,這顯然更有利於提升人的整體幸福感。大量既往的研究、報道也印證了這一觀點,比如,華盛頓郵報的一篇報道就指出,「研究發現,已婚人士是最健康、最幸福的人群」(as cited inSingal, 2016)。

研究與報道反覆突出已婚人士擁有著更高的幸福感,總讓人覺得婚姻與幸福之間,即便不是因果關係,也肯定存在著正相關。

然而,最新的研究卻提出了質疑。DePaulo在十餘年的文獻研究中發現,得出「婚姻與幸福感存在正相關關係」結論的很多研究都有著明顯的邏輯漏洞,比如這些研究在樣本的分類上,往往把離婚人群歸在單身人士的類別下,而結婚人士則僅僅包括那些現在仍處於婚姻關係中的人(as cited in Singal, 2016)。

就連華盛頓郵報的那篇報道,也有學者指出它對研究結果實際上做了選擇性的誤導(Singal, 2016)——該報道所引用研究的真正結論是,「92.9%的已婚人士與92.6%的單身人士認為自己是健康幸福的」。

這麼看來,婚姻與人們的幸福感之間的關係尚不明確。很難說,婚姻一定能給人帶來幸福,又或者人們想要獲得幸福就一定需要婚姻。

這樣被制度化的「婚姻」,如何影響著我們的人生選擇?

當我們覺得每個人這一生都必須擁有婚姻時,我們會在親密關係中把焦點放在如何走進或維持一段婚姻,而不是如何經營這段關係。

單身的時候,我們總是擔心自己是不是無法擁有婚姻。隨著年紀漸長,我們還會開始擔心可選擇的結婚對象是不是越來越少,又或者擔心自己是不是這輩子都無法擁有婚姻(無法擁有一個本就不必須的事物,反倒成了一種缺憾)。

在婚姻中的人,也可能會因為「婚姻是必需品」這個虛假的設定,而寧願留在一段並不快樂的關係里,又或者在離婚之後又迫切地希望進入下一段婚姻,這也或多或少反映在了近年來美國居高不下的再婚率上——2013年,所有結婚的人中,有40%的夫妻雙方至少有一方曾經有過一段婚姻(Livingston Caumont, 2017)。對於他們而言,彷彿離開一段不幸的婚姻、重回單身,是一種喪失,且只會讓自己更加不快樂(DePaulo, 2012)。

當婚姻被構建成了真愛的唯一歸宿,又或是幸福的充分必要條件時,我們便會不自覺地試圖用婚姻來證明承諾,證明成功,證明幸福。

當覺得世上存在著一種所謂的完美婚姻的客觀標準時,我們又會忍不住甚至是盲目地追求標準的匹配。

可希望你明白,是否要結婚、在什麼時候結婚,以及和誰結婚等等這些,都應該是你自己的選擇;同時,你也需要清楚地認識到,無論你選擇了什麼,這些選擇和人生中那些你曾經以為會影響自己一生的選擇一樣,都並不決定你的幸福。

當然婚姻也可以是很美好的,有人能從好的婚姻中獲得許多重要的支持。但是婚姻和許多其他東西一樣,它們應該是你人生的選項。是你去選擇婚姻,而不是讓婚姻來選擇你。

以上。

原文發表於 愛情需要承諾,但承諾不一定是婚姻 | KY討論:這個叫做婚姻的神話,如何影響著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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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目的並不是生育,生育是生物本能,只需要兩性交合即可,不需要建立長期性、制度性的約束關係。動物都要生育繁衍,但除了人類,其它動物並不結婚,也沒有婚姻制度。

婚姻是一項基礎性的社會制度,其形態也跟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高度相關,與其它社會制度相配套運行。

進入農耕時代之前,人類還沒有私有財產的概念的時候,就無所謂婚姻,更沒有與婚姻相關的道德和法律約束。

進入農耕時代之後,人類開始有了私有財產的概念,婚姻開始出現。但整個農耕時代的婚姻基本上都是一夫多妻制的,以男性為中心。這是因為,在農耕時代,男性是生產活動的主力,家庭財產主要來自男性,女性在家庭中沒有財產分配權,社會地位比較低下,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就比較低。

到工業時代以後,女性也開始參與社會化的生產活動,社會地位提高,也開始有財產權,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開始逐步提高。與此相應,婚姻也逐步從一夫多妻制轉變為一夫一妻制。相比於農業時代,一夫一妻制在早期顯然是對男性的限制。

當然,婚姻本身也是違反人類本性的。

人類是生物性與社會性的混合體,所以,無論男性還是女性,實際上都有生物性的一面。見異思遷,看到更好的異性會被吸引,這是生物本能。比如說,男性非常專一,二十歲的時候喜歡二十歲的小姑娘,四十歲的時候還是喜歡二十歲的小姑娘,六十歲的時候喜歡的仍然是二十歲的小姑娘。所以,在動物界,並沒有固定的性伴侶。

女性其實從生物本能的角度說,當然也是一樣的,在這方面和男性並沒有本質區別。只不過,在農耕社會條件下,男性可以合理合法的納妾,而女性則沒有這樣的社會環境。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特定時期的婚姻道德觀念,這種道德觀念一旦形成,就會逐步內化,對人的行為形成一些觀念上的約束。

這是人類社會性的一面所決定的。女性受這種社會規訓時間長了,就會強化這種道德觀念,約束自己的行為。所以,看上去好像女性沒有男性那樣容易被配偶之外的男性吸引。

農業社會的財產權實際上並不是以個人為中心,而是以家庭為中心的。這是由農業時代的財產形態決定的。在農業時代,絕大多數家庭的財產主要是不動產構成的,難以分割和轉移。而在工業化以後,動產在家庭財產中的比重開始提高。而且,隨著資本主義制度的發展,所有東西都可以進行貨幣化交易,財產的分割和轉移比較容易,財產權逐步變成以個人為核心,個人利益高於家庭利益,個人意志高於家庭意志。

而現代婚姻制度就建立在個人為中心的財產權的基礎上。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條件下,婚姻首先意味著財產關係,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財產隨之合併,但本質上而類似於一個合夥制公司。而且,這種婚姻制度下的家庭,財產是可以隨時按照股份進行分割和分配的。

這也是現代婚姻法越來越像離婚指南的原因,實際上並不保護家庭,而是規定每個家庭成員在家庭中的角色、功能、地位、權利、義務,以及在離婚時進行財產清算和分割。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恩格斯才反對資本主義的婚姻制度,認為資產階級的婚姻和賣淫沒有區別,結果被很多人污衊為所謂的共產共妻。

那麼,信息化時代的到來,是否意味著婚姻制度正在走向瓦解?並沒有。因為信息化時代並沒有動搖資本主義社會的根本基礎,也就是私有財產和階級。恰恰相反,信息化還在加強私有財產和階級剝削。即便個人私有財產權越來越徹底,個人意志自由越來越重要,家庭作為資產階級法權體系的基本制度,地位並沒有變化。

那些不婚主義者是不是對婚姻制度的挑戰呢?當然也不是。所謂不婚主義者,絕大多數人並不是反對婚姻本身,而是沒有找到與自己相匹配的人。而這種匹配,本身也是建立在個人財產、社會階層認同的基礎上的。他們不但沒有動搖現代婚姻制度,反而是在強化現代婚姻制度中財產和階級的屬性。

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私有財產和階級消滅,婚姻制度才會徹底消亡。這也就是馬克思說的,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世界,才能最後解放自己。不打破資產階級法權制度體系,婚姻不可能消亡。


是習慣。

昨天和我司一起入職的姐姐聊天,她說她明年要結婚了。

她淡定的說出來這句話的時候,就像在說早飯吃了什麼一般正常,沒有影視劇小說中那種春風得意,笑顏滿面,也沒有悲觀主義者那種去上墳的沉重。

「就,要結婚了啊。」

後來交談中我知道,她和她男友已經七年了,從高中到大學畢業,又考的一個學校的研究生,最後在離家不遠的省城工作定居。

對於她來說,青春年華都未曾有一絲浪費,在什麼年紀發芽,在什麼歲月綻放,都猶如劇本一般寫好,愛情也如飲水呼吸睡覺般平常,不過是生活的一部分。

羨慕么?

但,就算有跟她一樣的機會,在生活與感情上半途而廢的人也是十之有九。

我問她,七年啊,你們如何做到的?

她笑了笑,著什麼急?還有七十年呢。如果僅僅是上學工作這些事情就能打破的感情,那註定得不到可以成為習慣的婚姻。

人生漫長,年少時候以為過不去的坎,駐足往後的歲月回頭看去不過是個小小的插曲,柴米油鹽,生老病死,哪個不是對一份婚姻的考驗?

這些看得淡定的人,也不會把愛情奉為神明,一如既往的生活,才是面對婚姻應有的態度。

能把山川當作丘壑,把河流看作湖潭,把婚姻當成生活中一件需要認真面對的小事,才能真的擁抱愛情。


萬事萬物的底層邏輯都是「先學會做人,一個人格完整的人」,想不通這個道理的,做什麼都做不好,特別是經營婚姻。雖然結婚生子又不存在門檻,為人父母又不需要考試。

這是大背景

你自己的命運,你如果不會處理,你所逃避的東西,將由你的孩子來承受。當然,你現在所受的「磨難」也是你父母轉嫁給你的。只是,我們不能忘記了,你的父母也有他的原生家庭。

——也就是說:婚姻的不健全具有代代相傳的特性,因為不健康的人通常會娶或嫁一個來自同樣不健全家庭的人。這種惡性循環很難被破解,因為兩個不健康的人結合,會組成一個新的問題家庭,繼而形成難以擺脫、代代相傳的病徵。

這是底層邏輯

當我們在說「成就一個貴族需要三代」,沒有說出口的話還有:原生家庭對於每個人的影響存在於每個人的心底,也決定著他日後發展人際關係、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的模式。

(我覺得這些邏輯,用心觀察一下身邊那些婚姻家庭就明白了,根本不需要什麼專家來告訴你)

所以,婚姻的本質就是:

1「XXX」都是以戶口本的形式存在的。

2如果家是一個系統,婚姻是家庭系統的核心。夫妻各自的狀況以及兩人之間的關係形成了家庭的基礎。而夫妻在婚姻里的狀況——主要受他們父母的影響。而他們的子女將繼續受他們的影響。

3當你說,結婚就是找個合適的人一起合作,請不要忘記了一個可怕的本質:不健康的人經常會被那些跟他們一樣,或者比他們更不健康的人所吸引。不健全的人格來自不健全的原生家庭。而不健全的婚姻是由兩個「沒有學會做人」的人建築起來的。

4基於以上,你就明白了,婚姻這種東西,最大的本質:要不雙贏,要不雙輸,沒有中間態。

5輸在哪裡?婚姻這種東西,就不要指望0.5+0.5=1。

我們常常說配偶是自己的「另一半」,這種說法正暴露出錯誤 的婚姻觀念。僵化的性別角色認為兩個「半人」的結合,可以創造出一個完整的人,就好像以為二分之一的平方等於一。其實二分之一的平方是四分之一,比原來的二分之一還要小。

兩個「半人」的結合是「陷人依賴」,而非健全的關係。當兩個不完整的人在一起時,他們的本能是要對方來彌補自己的缺憾, 而沒有餘力去肯定對方去愛對方。

想知道這是什麼合作?

6贏在哪裡? 兩個夠獨立的人才能悅納異己。

(語出約翰·布雷蕭)。

在婚姻生活里,兩個人是可以相互挽救,可以幫助對方達到自我實現的境界。但這需要兩個自由個體之間的自願聯盟,那如何才能長久,唯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能達到高質量的穩定和有創造力的長久。

贏的標準是什麼?你的孩子成家立業以後,沒有重複你那些生命中的痛苦,你就贏了。

如果你覺得婚姻只是一場合作,不如不結婚。


我想把粉底液放在你的漱口水旁

兩個人的牙刷和洗面奶都一絲不苟擺好

趁你好奇亂動我的瓶瓶罐罐

把剛塗的口紅印在你臉上

我想衣櫃里永遠有花香

每條裙子外都包裹你的襯衫或外套

還有兩條一模一樣的圍巾

掛在兩件長長的大衣旁

我還想有個大大的廚房

鍋里咕嘟咕嘟煮著湯

我發獃無聊

你從後面過來

彎腰把下巴擱在我肩上

天冷的時候我們窩在沙發里

裹著又大又厚的毛毯聊家常

你剝好栗子

我張口吃掉

哦對 貓和狗都不能少

我們膩在一起

它們趴在陽台曬太陽

貓說 喵喵

狗說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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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們說的都對

你們也都很理智 很成熟

但談起婚姻

我最先想到的

還是愛情


謝邀。

很多人對於婚姻的想法都可能趨於一致。那就是找個合適的人共度一生。

可問題是,每個人認為的「」合適「」標準卻很不一樣。嘴上和行動上的標準也不一樣。

有些人嘴上說我要和三觀一致、我喜歡的人結婚,行動上卻是他們放棄了自己喜歡的人,選擇了父母家人認為更合適的人。

有些人嘴上說我可以接受和愛人一起奮鬥,行動上卻是他們選擇了更有錢、更讓自己省心省力的人。

有些人說感情最重要,結婚自然看感情,行動上卻是等他們被社會按在地上摩擦了幾次後,選擇了綜合條件更有利的人。

進入婚姻後,有些夫妻認為只要經濟上建設得好,後代能夠健康成長,一般交流沒問題就OK了。

有些夫妻卻會認為儘管經濟很重要,但我更重視跟對方的精神交流,不接受下班後他玩遊戲,我刷手機,或者我照顧孩子,他跟朋友喝酒吹牛的相處方式。

有些夫妻日子過得平淡,有一方渴望激情和浪漫,希望對方能滿足這些需求。而另一方向來圖省事慣了,不願意這麼麻煩。

夫妻兩個人為了這些事慪氣,都會生出這個人不一定是最合適的伴侶的想法。

所以,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所謂的婚姻本質就不一樣。

有些人剛結婚的時候希望找個伴就好,等到生活趨於穩定,又覺得當初找個精神伴侶才是最好的。

有些人結婚的時候找的是自己愛的人,等到這份愛情被生活摩擦得毫無美感,又會覺得當初要是找的是另外一個人,是不是婚姻會更好一點。

也許之前你的婚姻本質是經濟合作體外加兒女培養人。

等到過了一些年,你覺得婚姻的本質可能就是精神伴侶外加兒女培養人。

所以,不同時間段,我們對婚姻的需求就不一樣。

而需求的變化,必然帶來我們對婚姻本質看法的變化。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婚姻的本質與其他人的想法和需求無關,它只應該、也只能由你和你的伴侶來締造。

這就是一千個哈姆雷特的問題。

【end】

關於心理情感、人際交往、職場應對的文章都整理髮表在公眾號:柳柳心理


婚姻與家庭密不可分,沒有家庭的婚姻,或者沒有婚姻的家庭,都是不存在的。

具體的內容,建議去看恩格斯的這本書

1、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統治,原本是為了保存和繼承財產而建立的。

2、婚姻由雙方的階級地位來決定的,因此總是(有著)權衡利害的婚姻。這種權衡利弊的婚姻,往往變成最為粗鄙的賣淫---有時是雙方的,而以妻子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不同之處,在於她不是像僱傭女工計件出賣勞動那樣出租自己的肉體,而是一次永遠出賣為奴隸

3、自從大工業迫使婦女走出家庭,進入勞動市場和工廠,而且往往把他們變為家庭的供養者以後,在無產者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現以來就紮下根的對妻子的虐待還遺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統治的最後殘餘也失去了任何基礎。

4在包括許多夫婦和他們子女的古代共產制家庭經濟中,委託婦女料理的家務,正如男子獲得食物一樣,都是一種公共的、為社會所必需的勞動。隨著家長制家庭,尤其是隨著一夫一妻制個體家庭的產生,情況就改變了。家務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質。它不再涉及社會,變成了一種私人的事務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僕,被排斥在社會生產意外。只有現代的大工業,才又給婦女---只是給無產階級婦女---開闢了一條參加社會生產的途徑。

5、如果婦女仍然履行自己對家庭中的私人事務的義務,那麼他們就會被排除在公共生產以外,不能有什麼收入了。如果她們願意參加公共勞動而有獨立的收入,那麼就不能履行家庭的義務。現代的個體家庭建立在公開的和隱蔽的婦女的家庭奴隸制上,而現代社會則是純粹以個體家庭為分子構成的一個整體。

6、在中世紀以前,是談不到個人的性愛的。不言而喻,體態的美麗、親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經引起異性間的性交的慾望。因此,同誰發生這種最親密的關係,無論對男子還是女子都不是完全無關緊要的。這距離現代的性愛還很遠。在整個古代,婚姻的締結都是父母包辦,當事人則安心順從。古代的僅有那一點夫婦之愛,並不是主觀的愛好,而是客觀的義務;不是婚姻的基礎,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7、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消除之後,才能普遍實現。那時候,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

8、(在之前的前提下)一夫一妻制會非常肯定的失掉它因起源於財產關係而被烙上的特徵,這些特徵就是:第一、男子的統治,第二婚姻的不可離異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統治,是他的經濟統治的簡單的後果,它將自然地隨著後者的消失而消失。

最後總結一下:

所謂的戀愛自由,自由的追求愛情,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是及其困難的存在。所謂的裸婚,本質上體現的就是這個規律!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所謂的婚姻的幸福,也是有且只有在佔有社會財富的這個基礎上,再加上一點感情或者愛情這種元素來點綴,才會被人讚賞、鼓勵、吹捧、膜拜的

剩女的出現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說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必然出現的現實情況。因為這樣一個社會是一定要把女性按照她們的身材、學歷、外貌來劃分三六九等,然後安排進行婚配的,這是鐵的規律。

這才是婚姻和婚姻關係,在我們這個社會的本質!

@杜嘟嘟


如果婚姻指的不是兩個人因為相愛而真心承諾盡量長期在一起,而是指的「婚姻」這種法律和社會制度的話...

其本質...

2-3成 「社會管理成本最低制度

+

4-5成 「財富分配+財富傳承製度」

+

2-3成 「人口和生養制度」

+

1成 「基於普遍人性底層軟弱和邏輯不清的儀式感和範式感需求」

各國的 「婚姻法」,究其本質,並非 「感情保障法」,而是 「限制離婚法即離婚財產分割法」。

限制離婚,是基於社會管理成本最低,以及保障人口和生養的有效。離婚財產分割,說明了婚姻本質上是一個財富制度。而很多人將其想像成是 「感情保障法」,也正是利用了人性的底層軟弱和邏輯不清。

目前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條件下,現行婚姻制度大體還算是個很有效的制度。

過去,婚姻制度在形式跟今天區別很大。

將來,婚姻制度是否仍會(需要)存在,會是個很大的問號。

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婚姻這件事(特指婚姻制度),基本上跟兩個人的感情沒太大關係。

其既不確立感情存在,也不保證感情存續。


兩個相愛的人,

合夥經營一個叫「家庭」的公司,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社會契約。

一夫一妻制當今是最合理最高效的,未來難說了。


這種特別有論文氣質的題目,估計真答起來好多學科都得招呼上

就主觀臆斷的隨便說說:

客觀上來講,婚姻應該是一種以利益為核心的契約關係。

社會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來實現物質再生產(工作賺錢)和人口再生產(生養後代)的。

婚姻就是產生家庭這種基本單位的手段。

所以什麼門當戶對其實是不錯的,起碼雙方實力要相當,否則家庭的內部關係很可能是強勢一方的獨裁,不過有相當數量的女性是不在乎是否屬於從屬地位的,所以嫁個有錢人之類的觀念也很流行。

主觀上說,我覺得婚姻是兩個人深刻的關係。這種關係大致包括了肉體、精神和物質三個方面:

性的和諧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男性大多數時候都是以性衝動作為原始行為動力的,說白了就是「因性而愛」,只有在性上和諧才能保證一段婚姻不是義務性的維持。女性則大多是「因愛而性」,她們更看重婚姻中的情感和物質因素,所以現實中女性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滿足而還還能愉快的生活的,不在少數。

精神方面,兩個人起碼要三觀一致,興趣可以各異。有相互尊重,溝通和包容的基礎。

物質方面,一般女性會對男性有很多要求,美其名曰需要「安全感」。其實物質豐厚與否和安全感完全不能構成因果關係,找個三妻四妾的大款,成天瘦身美顏打小三的大奶不見得能過的安心到哪去。理想的情況倒不如雙方相當,防止一方霸權的可能,財產共享,財務透明,有事好商量。

最後套用一句名著: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好的婚姻一定需要滿足一些基本點,不然後半輩子扯皮幾十年的可能性非常大。


婚姻的本質是以愛為基礎的經濟行為,有6個非常重要的特徵。

198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經濟學家貝克爾提出婚姻經濟學。他把經濟學方法引入對婚姻行為的分析,寫了《家庭論》一書。

1. 首先,婚姻關係是一種契約關係。最基本的,要有契約精神。我認同,我承諾,我交付,我兌現,以及我獲得。

2. 婚姻的本質是以「愛」為基礎的經濟行為,對雙方的家庭資源進行資產配置和整合,以期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通過男女互補,促進資源的充分利用,獲取規模經濟效益。

3. 婚姻作為規模經濟,相較於單身生活,有顯著降低生活成本的優勢。最明顯的例子是,一個人和兩個人的生活開銷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比如住房和傢具,一個人生活用一套,兩個人生活也是用一套。共進晚餐,同枕共眠,婚姻家庭生活的其他生活費用方面,以及家庭消費功能的規模效應,都可依此類推。

4. 婚姻作為耐用消費品,具有逐漸積累增值的特點。比如情感的寄託、家庭的福利、知識和智慧的交融、小孩帶來的樂趣等等。

5. 婚姻里的投入與收益的對稱性。如今組成一個家庭,頗似經營一家股份公司。其主要成員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共同合作經營。任何一方感到其邊際投入與邊際收益不相稱時,就會產生信心的動搖,先是有怨氣,如果沒有得到及時的溝通和排解,那就有可能撤資散夥,分道揚鑣。婚姻危機,往往這樣出來。

6. 夫妻雙方的結合本質上互相投保的過程,就是分攤掉彼此的人身風險。作為家庭來說,還要考慮其他風險,比如財務風險和感情保質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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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本質是生產力私有。

在生產力特別低下的時候,人類必須依靠集體力量共同生產來維生。比如連弓箭都沒有發明的時候,獵獲一頭野羊,幾個人圍著打就能打死,一個人打,野羊多半就跑掉了。

這時候的人類是沒有婚姻的,只有繁衍。男女生孩子,但生孩子的男女之間沒有單個的關係存在。

等到人類的生產力提高到單個人也足以維生的時候,婚姻——也就是固定的夫妻關係——就出現了,因為每個人都不再絕對依賴群體。雖然他們仍舊會採取規模不等的各種合作方式,但不再依賴。

為什麼單個人能維持生存的時候就會固定關係呢?

因為男人能做,女人能生,這都是資源,而資源是不均衡的,強壯的男人不再心甘情願地讓瘦弱的人占他的便宜,獨佔一個能生的女人,他的孩子就會很多,這樣,他和他的孩子就會構成一個生產力較強的小群體,從而更加降低對與他人合作的依賴。如果不與一個女人固定關係,他或者他們就無法確認自己的孩子,無法在血緣關係上組成小群體。

家庭這個生產單位就是這麼出現的。

根據這個規律,現在基本上已經進入家庭解體的階段了——人的生產力高到不再依賴家庭這個群體,而純靠個人力量就足以生存;同時,分配方式也細化到了能夠完全杜絕其他人「沾光」的階段;而合作則發展到了權界清晰的程度,是互生而非共生,這個權界甚至在夫妻之間都存在。

未來,可能婚姻會消失。


生活中大部分人定義婚姻為「找一個可以依賴的人度過餘生」,而生殖傳宗接代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這些構成成了傳統話術上的婚姻的主要內容。

然而,從農耕時代開始,婚姻只和私有制掛鉤。有別於生殖生育,婚姻是一種制度化了確定兩性關係,地位,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的重要的維護統治階級關係的工具。現在大家所熟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西方基督教文明和工業化影響下的成果,即使是大部分共產主義者,雖然認同消滅家庭是共產主義的一部分但也擁護現實中的一夫一妻制。

綜上所述,現代婚姻制度實際上是古典女權主義,工業化和基督教文明影響的多重產物,比起舊的一夫多妻制雖有進步,但具有極大妥協性,本質上仍是維護父權制的。

ps:有意思的是,並不是所有國家的一夫一妻制傾向都是基督教影響的結果。經濟上多妻制的昂貴限制了現代男人娶多個妻子的可能性。而在實現沙利亞法並且一夫多妻制合法化的伊朗,多妻者經常被斥為「阿拉伯人作風」,這就和基督教文明的影響沒有太大關係。即使在不西化的伊朗統治集團,也是一夫一妻製為主。這和伊朗歷史後期的馬茲達克運動有密切關係,日後繼承馬茲達克主義衣缽的Babak和部分教士,把這種思想深入伊朗人的骨髓,並且以此來區分波斯和阿拉伯。


多少江湖兒女,多少情深似海,最後都得混成相聲搭子。


當然你要問我婚姻是什麼我作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的回答可能是說這是一種人身財產關係,但是講道理都二十一世紀了應該少用這種啥都要求唯一本質的本質主義思維,我個人認為婚姻就是婚姻,你很難說它本質是什麼,你愛咋覺得就咋覺得。


哇,這問題最適合胡說八道啊,我不答忍不住啊。

他們說的都太複雜了,哪像我這麼形象生動:婚姻就是一個兩人合夥制公司……


財務融合。在中國,主要指債務。

生育、家務、為父母養老等都可以不通過婚姻完成。

補充:

高質量的陪伴存在於高質量的關係中,而不是某種特定形式中。

陪伴並不是婚姻關係獨有的,婚姻只是軟性規定了陪伴的義務,並不能保證陪伴時間和陪伴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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