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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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至,例如, 18 歲?


應當。

《婚姻法》規定: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根據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編的《婚姻法釋義》: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因此,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德國、俄羅斯、新加坡規定男女均為十八歲;日本、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定為男十八歲,女十六歲;菲律賓規定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我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聽婚嫁;宋明清時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我國台灣「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也有的同志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

可見,目前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在「鼓勵晚婚晚育」和「計劃生育」的背景下制定的。我們不談結婚是成年人的基本人權,不談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明顯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僅從迅速老齡化的人口結構看,「鼓勵晚婚晚育」已經明顯不合時宜。而且1980年提高法定婚齡那些搞笑的理由也根本站不住腳:「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


Raymond Wang 說得已經非常好了。我換一個角度。

反對降低法定結婚年齡的理由,市面上最常見的有下面幾條,都是站不住腳的,一一駁斥之。

1. 經濟能力不足。

在中國,16 歲就可以合法工作。如果可以工作,22 歲的人就有可能獲得足夠的經濟收入來支撐家庭。當然,反對者可以說 22 歲的人掙得不夠多。但如果以此作為反對理由,那麼,是不是拿低保的人也沒有資格結婚?失業的人沒有資格結婚?月收入 500 元以下的人沒有資格結婚?

2. 身心不夠成熟。

既然公民到了 18 歲可以參軍,可以選舉,可以完全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難道結婚比參軍打仗更危險嗎?或者說,一個人可以為自己的政治選票負責,可以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但獨不能為自己的婚姻負責?

3. 計劃生育。

計劃生育政策,從人的基本權利角度來說,本來就是是錯的。現在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這個政策就該改了,再拿來說事,就是典型的閉眼不看路了。

最後質疑一下 法定婚齡男女不平等

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男女法定結婚年齡都是男女平等的,為什麼在中國男女不一致呢?這是一個很荒謬、連支持的理由都找不到的條款。如果男女在任何法律權利上都是完全平等的,為什麼在結婚這個權利上就不平等呢?


堅決反對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對女性個體來說,現代的醫療技術足夠讓你在40多歲一樣享受孕育生命的權利。但降低法定生育年齡一定會讓更多的女孩無法接受更多教育早早嫁人。老一輩女革命家還奮鬥在一線的時候,倡導的晚婚晚育實實在在造福了一代女性,以前還有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呢,可如今社會,扎紮實實的在開倒車。


開玩笑,不降低二十六七了都沒對象,降低了那二十三四就成剩男剩女了。


我認為應該降低,男女都是18周歲即可結婚。

我在懷孕啊、婆媳啊、孕婦啊各種論壇上逛得久了,經常看見十八九歲就懷孕了還要生下來的姑娘們。農村孩子們普遍早婚,很多人擺了酒生了孩子可是卻沒有領證。還是希望能保護一下這部分人的利益。


結婚法定年齡的法條呢,我覺得前面已經有很多律師給你說了,我就不重複了

至於含義和作用 想必題主也是有了解的

為什麼要有結婚法定年齡啊,除了怕你們早熟不懂事等等,還是要和國家政策相關,難道國家還能管你早熟嗎?國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和我國結婚年齡才是息息相關的。

結婚年齡和什麼口號在一起? 晚婚 晚育 優生 優育()

想想計劃生育年代的口號:「寧可血流成河,不可多生一個」「打出來,壓出來,流出來,就是不能生出來!」「少生優生,幸福一生」

足以證明當年的計劃生育是多麼轟轟烈烈,為了控制人口增長為了國家民族優秀血脈,國家是有多大力就多大力,如今人口紅利過去,國家才慢慢放開二胎,補充勞動力不足。。。。。。

綜合我國的教育制度,法定結婚年齡的劃定也是不無放矢的,幼兒園3年小學6年中學6年大學4年,6歲開始上學,走完這個流程剛好22歲,算上女孩子青春靚麗的年華少一歲(女孩子心智比男孩更早成熟一點),其實也是恰到好處的。

再加上我國傳統的成家立業思想和現在的社會經濟狀況,現在的男人一個原始積累不靠父母,慢一點也要將近30歲(當然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年輕有為的),對有些人來說這個年齡也是夠了。

法定結婚年齡它到底不是一個強制你到那個年齡你就要結婚的法條,只能說,男女在這個年齡結婚法律才會承認你們婚姻的合法性而已,現在的年輕人叛逆又敢於挑戰權威,脫離法律控制範圍的行為覺得很酷的話,有這種想法也是很正常


比降低法定婚齡更重要的是放開計劃生育。


看到這個,我的第一反應是懵逼的。從本質上講,降低法定婚齡=鼓勵早婚早育。為了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我們有些磚家真是操碎了心,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整出這麼個餿主意實在不太好吧?難道我們的人口和經濟問題真的嚴重到了病急亂投醫的程度了?

先不說18歲有沒有這個經濟能力結婚,我們大多數人,18歲的時候在幹什麼?男生怕是大多數在抽煙上網把妹、洗內褲上的地圖吧?女生也怕是多半在看韓劇聽情歌、擠額頭上的青春痘吧?就像網友們說的,這特么不是在鼓勵早戀嗎?雖然早戀沒什麼錯,但18歲的年紀,不正是高二高三的時候嗎?你好不容易收了心壓制著青春期荷爾蒙的躁動,正頭懸樑錐刺股挑燈夜戰衝刺高考的時候,有人過來拍著你的肩膀跟你說:「嘿,小夥子/小姑娘,你到年齡了,可以領證了,能合法造人了,幫國家解決困難還有獎勵哦~」我想你肯定也會一臉黑人問號加媽的智障的迷之表情吧?

有些支持者認為,既然18歲就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就可以入刑,那為什麼不可以結婚?沒錯,18歲是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那有本事你連婚事也獨立承擔啊?我們多少人活到二十好幾還要啃老、多少人買房要父母墊首付?18歲結婚,不就是擺明了要讓做父母的放血嘛。

根據我們的國情,結個婚房子得買吧?車子得有吧?沒個百十來萬,這事兒能平了?就算你中產,結了婚大學總不能不上吧?孩子總不能不生吧?好嘛,結婚買房連帶著生兒育女上大學的經濟壓力,全壓在父母頭上了,合著父母上輩子欠了你多少,這輩子攤上你這麼個人形榨汁機?

當然,要是有主見有思想,並且能經濟獨立,別說18歲結婚了,8歲都行。問題是,我們960萬平方公里的沃土良田,能打出幾顆這樣的能豆子?

再來說說現在的離婚率,我們國家的離婚率這兩年已經像坐了火箭一樣往上竄剎都剎不住,再去鼓動18歲的兩眼一抹黑連自己要什麼都不清楚的小嫩毛結婚,安的什麼心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還建不建了?結婚越早越容易離婚,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為了解決人口和經濟問題,不顧年輕人的心智是否成熟、經濟是否獨立、人格是否健全,不顧社會穩定與和諧,只為解決人口和經濟問題,就鼓勵早婚早育,無異於飲鴆止渴剜肉補瘡。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埋頭搞經濟,努力提高社會福利才是正經。

觀點陳述完畢,只接受誇獎,不接受反駁。


應該,從法理上來說,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應該有結婚的權利


本人更偏向反對.個人感覺提早結婚年齡實則是為了解決我國人口問題,可問題在於降低結婚年齡是否真的可以提高我國生育率?

感覺我國生育率低是因為年青一代不想生.二胎放得又晚了點,一些70後是想生不能生了.生育觀念這個問題不是提早結婚年齡可以解決的…反倒提早結婚年齡容易引起其他一系列社會問題如未來離婚率升高,對未來高等教育的影響,18歲的可能會有更多棄嬰等等

誠然,看到有大神在說覺得18歲沒能力沒成熟等都是借口不能成為反對理由難道低保戶就不能生孩子了國外的結婚年齡都低.可把話說得難聽點難道我們現在是只要孩子生出來了就可以了嗎?不用考慮孩子未來的教育醫療的問題了嗎?18歲結婚20歲生孩子,大學都還沒有畢業的半成人,如何去教育撫養下一代還是說要他們以犧牲學業為前提?還是說要依靠孩子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況且我並不認為我們年輕一代在18歲時心智就足夠成熟,成熟到能開始和維繫一段婚姻.

再者,法理雖說18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但是從我國現階段各方面情況來看,降低結婚年齡還是過早.沒必要為了跟上國際步伐就倉促立法.

人口問題固然重要,可是若是為此降低結婚年齡能不能達到國家希望生育水平還另說反倒還容易產生其他社會問題,感覺會得不償失.

非法學相關專業學生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這個問題,其實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準確說更是一個社會學問題。首先還是給出我的觀點:應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

關於法定結婚年齡,《婚姻法》第6條有明文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而晚婚,是指男女按法定婚齡推遲3歲,即男子25周歲、女子23周歲以上結婚(所以說90後還沒結婚的就已經屬於晚婚一族了)。

法律層面的規定很簡單,「法定」嘛,只是一種規定而已。但其實法定結婚年齡的制定是需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的,比如國家人口的生理髮育、

宗教信仰、傳統習俗、成人年齡、平均預期壽命等等。所以它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而我之所以認為應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基於以下3個重要因素:

1.現今社會,人們越來越早熟。在此我們不討論早熟好壞問題。今年國慶我參加了3場婚禮,其中1場就是我侄子(堂哥的兒子)的婚禮。我侄子幾年剛滿22歲。而且按照我堂哥的說法,我侄子女朋友都談了好幾年了,早就想結婚了,只是年齡沒到才拖到現在。我還特意問我堂哥,結婚這麼早好么?堂哥認為,現今社會,早結婚早成家,早生娃,還可以為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貢獻一份力。多深刻的見識!其實這並不是個例,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甚至很多都是在法定結婚年齡前就結婚的(因為按中國傳統習俗,擺婚宴才算是結婚,至於領結婚證,那是法律上的結婚而已)。在農村24、25歲就當爸的男子很常見,至於女子,21、22歲就出嫁的情形也很多。而且即使不論農村,城市裡現在男女結婚的勢頭也是年齡逐漸趨小。因為在現在這個信息高速發達、社會愈加開放、人們文化素質普遍提高的背景下,早熟確實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客觀事實。男女談戀愛的年齡段在降低,結婚的年齡段也在降低,那何不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呢?並不見得會有多大弊端。

2.社會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這個問題想必不用過多論述大家也了解。結婚組建家庭的人承擔著繁殖人口的社會責任,在現今這個人口老齡化愈發嚴重的大環境下,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放開人口生育的「關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為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發揮作用。

3.社會結構已經發生根本變化。當今社會的主力軍是年輕一代,現在各行各業中青年翹楚也逐漸佔據了很大比重。降低法定婚齡可以讓更多的年輕家庭更早組建。而家庭作為社會的構成單元,與社會的方方面面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更多家庭的組建,也代表著更多的建設力量會投入到社會中去,整個社會的發展也會隨之推動。

綜合上述這3方面的因素,我認為,法定結婚年齡完全可以降低。


個人認為,在規定婚齡這個方面,法律更應起到引導作用而不是更多的發揮其強制作用。

男女成年後即應當擁有結婚的權利,在法理上也可以說通。當然,結不結婚應當由當事人是自身情況而定,婚齡限制以符合人身體發育的健康要求為宜,而不應當使這個底線成為大多數人都必須等待的數字。

縱觀世界各國來說,我國的婚齡限制是比較高的,當然有晚婚晚育和計劃生育的時代考量,個人認為,放寬至均為二十歲或者十八歲也無不可。隨著社會發展,老齡化趨勢嚴重,繼續嚴密實施計劃生育和晚婚晚育也未必符合中國國情的需要。

另外,@Gemist

這句話個人十分不同意。


我說的是最普遍的一般情況,那些剛成年就有車有房或者具有這樣的家庭基礎的情況不在我說的範圍之內,這也是的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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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結婚早基本都是不上學了,各種心智不成熟,結婚後幾年不到長大了看見了一點花花世界,沒有能力去正確接受,導致就天天打仗吵架外遇鬧離婚,男方女方或雙方不務正業的,即使滿18周歲,但不能說明雙方具有足夠的能力(知識,人生閱歷經驗,一定經濟基礎,相對穩定的收入),不能說這些要父母來解決吧。一般來說18歲的,不說十八就是20了,多數也不滿足這些。結婚不是生理條件滿足就可以了。另外按現狀,18沒上完學吧,上學的年齡不學習專心搞對象?特例肯定有,但絕對不是普遍。男女規定年齡不一致也是因為同齡女生普遍比男生早熟。提早結婚時間,應該先想辦法讓人具有提早結婚的條件,滿足了這個條件再議提早結婚。一個人生活可比有個家簡單多了。


法定結婚年齡,不是為某些小眾群體設計的,而是要以中國國情為背景。在中國,大部分18歲才都剛剛高中畢業,根本沒有經濟能力。在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結婚幹啥啊?萬一有了小孩,根本養不起,社會負擔就更重了。

年齡規定,男比女大兩歲。這個不能扯到男女不平等吧。事實上,大部分夫妻都不是男女年齡相等的,男大女小是中國曆來的愛情匹配標準,至少對大眾來說是這樣的。

再說了,是有多少人需求要降低結婚年齡啊?有時間,研究下更有爭議的刑訊法律不更好。


最開始,擺觀點:我認為暫時段內開放合法年齡是不可取的,這種基本現象是基於戶籍的區別度以及過剩的勞動力帶來的發展上的限制。這種限制至少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未完成之前是不可能被輕而易舉的打破的,這是我們面臨的不可忽視的前提。

首先,我認為有關於農村早婚早育的現象一般是由習慣來調整的,就是根據鄉規鄉俗來認定的。雖然表面上,國家限制了農村的法定婚齡,但事實上卻在另一方面默認了事實婚姻。婚姻本來就是一個法外空間,國家是不能過度干預的。這種鄉規鄉俗的認定就像少數民族的特殊規定,都是一種對法律適用上的補充。因此,農村裡面的低齡化結婚的現象我不想討論,因為他們有自己的一套規則,不需要我們為他們操心。

其次,我認為如今更多的是對城市裡面過剩人口的擔憂,而不是對廣袤農村土地的探索。過剩人口一方面集中在財富分配不均帶來的農民工入城,另一方面是老年人的再就業。

農民工可能大家都清楚,城鄉戶籍的出現給予了城市大量的資源,為享受這部分資源農民工進城是一種必然趨勢。雖然目前國家為了打破這種趨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在爭取教育資源以及醫療資源的普及,但短時間內不能得到徹底的解決。

另一方面,針對老年人就業,由於上一代的計劃生育,導致這一代的老年人很多都喪失了養老的資本。這裡面有很多原因,譬如說中年喪子還有養老體系的不完善等。因此,老年人如何獲取金錢成為了一部分人的考量,其中大部分的傾向是再就業。再就業針對的人群多為下崗職工,通過對他們能力的普及來達到對他們生活水平的保證。但這個問題只是一個時代問題,隨著二胎的開放,這種問題將逐步得到改善。

綜上所述,城市大量的人口導致城市的不斷擴張,城市的不斷擴張又必然導致城市對資源的更進一步佔取。在這種資源緊缺的情形下,晚婚仍然是一種保證資源最優配置的方式(晚婚可以為個人的良性發展提供更多的選擇空間)

再者,城市的物價隨著空間的僅需而不斷的增長,對於稀缺品的獲取遠遠仍然大於對精神的需要。結婚能夠有效的緩解這種空間上的壓力,兩個人能夠更好的奮鬥,但這種緩解壓力是建立在不養育後代的基礎之上,生孩子的成本太高。另外,對於城市的勞動者組成來看,22歲往上的勞動者目前偏多,因為22歲是本科就業年齡~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種降低法定結婚年齡的計劃國家肯定是有的。但不應該在現在,應該在下一代,也就是說,差不多在2035年左右會出現。因為到2035年,一是有了經濟政治基礎,二是計劃生育的影響進一步得到了消弭。

總結:我不反對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因為這樣更加民主,給了人更多的選擇空間,國家應該也必將會這麼做。我不贊成在近來這麼做,是因為國家在人民普遍素質不夠高的時候應該做的是鼓勵和引導,而不是一味的放權於民。(放權於民是應該的,國家正在往這方面努力,但需要一個過程)

歡迎大家提意見~但私聊會更好哦~


反對。我國尚不具備降低婚育年齡的社會條件。

中國如果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就是孩子受教育程度和質量的下降和家庭矛盾衝突的增多。

首先,法定結婚年齡下降,適齡青年會有很多放棄學業、選擇從業成家。作為經濟第三名、具有重視教育傳統的山東省,目前普通高中占同齡青少年的比例也只是50%左右。而很多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普通家庭受資源、觀念等影響,孩子往往選擇接收職業教育或在普通高中接受和職業教育相近的春季高考課程。

目前,作為高級中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國的普通職業教育對培養青年從業能力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幾乎成了安放青年荷爾蒙的容器和穩定器。他們往往更願意選擇早日步入社會。如果結婚年限降低,我國高級中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將遭遇危機、而勞動力素質不及社會要求的問題必然會雪上加霜。

此外,由於我國大多數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依然不能滿足日益提高的生活成本與質量升級的要求,家族內部內親外戚因為錢而反目成仇、拔刀相向的新聞層出不窮。

結婚年限下降,不諳世事的青年不僅要面對巨大的經濟獨立的壓力,其家庭責任的擔當問題也十分突兀。這裡的家庭,並不是現代化的父母子女形態的家庭,而是傳統的大家族式的家庭。能否處理好這方面的問題,也是降低年限後青年遇到的又一大挑戰。

無論是英國等很多發達國家國家,還是印度、巴西這類的發展中國家,低齡家庭往往伴隨的是不和睦的家庭關係、糟糕的居住環境、無法給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條件。這些都是有益的前車之鑒。

當然,我們的國家正在發展,多年的計劃生育帶來人口壓力的緩解的好處還在逐漸顯露。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目前無法保證在社會穩定、居民幸福的前提下降低婚齡。祝願這一天早日到來。


18就可以結婚的話,20左右就要被親戚朋友問候什麼時候結婚,在大一點就成了剩男剩女,校園早戀合法化。

單身狗依然是單身狗

可怕!


18歲結婚,19歲生子,38歲有了女婿媳婦...

而我...或者依然單身......

能不能給我條生路


前幾年就有人大代表在兩會上提過要降低法定結婚年齡 今年兩會上又重提了這個議案。。。

我覺得降低結婚年齡其實是可以的 但要看政府是出於什麼目的 和法規出台後相關措施保障等要怎樣跟進和完善!

如果說這是出於增加出生率 減少晚婚晚育剩男剩女現象的考慮的話 我覺得這個做法就作用不大了。。。。

首先 降低結婚年齡(到18歲)對讀大學的人、欠發達地區早早就輟學幫助干農活的人和不讀大學出來工作的人都有不同的影響:

1.讀大學的人就算高中時有男女朋友且感情非常好 但畢竟當時見識少經歷少誘惑少;再者由於中國的父母很多都是傳統的教育觀念(對孩子保護得比較好) 再加上課業壓力 教育制度 使得青少年很少機會接觸社會(並不像美國那樣有很多機會進行社會實踐)所以心理年齡普遍偏小;第三 沒有經濟基礎 支撐不了婚姻這一上層建築 ;第四等到大學畢業見識多了之後就不一定會覺得當時的對象是適合自己的 畢竟戀愛和結婚不一樣 這樣如果他們過早結婚 就很可能會增加離婚率。。。。(不過我覺得家庭背景稍微好一點的 父母觀念稍微前衛一點的 都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在沒有社會經驗沒有經濟基礎心智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結婚吧)

2.欠發達地區早早就不讀書或者高中畢業就在家裡幫助干農活的人離婚率會相對較低(因為在農村可能不太喜歡離婚這件事兒)但是現在已經有很多父母讓孩子16 7歲就辦婚禮 等20 22歲再去領證 這個提倡看似能保障他們(尤其是女孩子)的權益 但實際上很有可能對女孩子傷害更深 由於法定婚齡提前 父母會很有可能還是會讓孩子16 7歲結婚擺酒席 甚至更早 等18歲時再領證 這樣會很可能使女生過早地失去受教育權利 並且過早地淪為生育的工具了。。。。。(不過這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 城裡人替他們不值 可他們未必也這麼想 況且現在又有多少農村人18歲就生孩子 還不知道呢)

3.對於不讀大學 早早就出來工作的人 他們的思想要較同齡人成熟 但這還要分情況討論 如果是男方高中畢業到城裡打工 女方仍在老家(欠發達地區) 的話 女生還是會早早地淪為生育的工具;如果是女方出來工作的話 就要因人而異了 而且一般這麼早出來工作的女生都想以事業為重(參考香港明星林峰的小女友吳千語)。。。。

綜上所述 我覺得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其實對城裡長大的青少年以及高中畢業後出來工作的女性影響不太大 對欠發達地區或者說是農村的青少年(尤其是)女性影響較大:一方面早婚能為農村女性提供法律保障 但另一方面就有足夠的理由使他們早早甚至更早地淪為生育的工具

所以要結婚的還是會結婚 單身的還是會單身!

而人大代表所說的晚婚晚育現象很多時候都是出現在城市 而這一提倡又對城裡人影響有限 所以我認為 這個提倡雖能保障農村早婚女性 但並不能達到最初「解決晚婚晚育 提高出生率」的問題!

但是如果想要保障農村早結婚的女性的權益 光靠降低法定結婚年齡是不太行的 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要對他們進行觀念的更新 讓他們覺得其實可以晚一點 或者等到18歲再結婚生子也可以!


不僅應該降低,還應該大力鼓勵生育。

現在不鼓勵生育,明天就要引進東南亞、非洲移民,後天會引進中東難民。

大後天你要學越南語、阿拉伯語才能和別人交流。

沒人交社保醫保,你退休後退休金極少,你要不斷工作才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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