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九寨溝導遊被打事件?

地震後導遊將河南遊客送回成都,卻慘遭被打。詳見微博……


今天一大早就被這個時間刷屏,導遊是一個20來歲的姑娘,被這麼一個大男人給打了,然後被打者被警察扣押,家屬還不能探望,導遊一窩蜂去了解反應此事,結果與警察發生衝突

這反映了什麼 ,

1.首先看今天的圖片,打人者(那個男人)旁邊還有自己的兒女,這樣的人怎麼給兒女樹立好的榜樣

2.導遊是服務從業者,衝鋒在第一線,本來一直大家對導遊的印象很不好,又因地震,大多人更把氣撒在導遊身上 ,導遊更是成為了弱勢群體

3.是什麼照就了這些人這麼膽大妄為,不知感恩呢,我想社會影響 ,也有我們家庭教育觀念,當然,更有相關部門,對服務者的不夠關心,也沒有好的政策來保護這些服務從業者

4.導遊被打,真的看的人比地震還心痛,在災難面前,我們所有人不都因該團結起來,互相幫助的嗎,由此我們所有人是不是因該反思下拉

5.不管怎樣,打人者不對,該依法處置的處置,換被害人公道

6.題外話 ,對於災區受害者,回來索要賠償,這個確實太過了,地震屬於非不可控因素,不能因為沒有看到九寨溝,就回來要賠償,有些退款比如,未產生門票,住宿 該退確實因該退,但是建議等其它遊客全部出來,地震時間平息,等這些幫助你們的人緩口氣,畢竟他們還要先幫助別人,處理震後的事情,這是道德,功德,人要懂的感恩啦。

可回到發團的旅行社,到底做了些什麼呢 ,關於退費,安穩情緒 ,支持配合前線導遊反饋工作,到底做了沒呢,,我沒有看到更多旅行社專線的任何消息,遊客退款事宜 糾紛處理,不是要找發團 社嗎?

7,看到媒體拒絕報道的信息,也是夠心痛 ,發現現在的媒體也是瞎子,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正義,哪些是弱勢群體。

大多媒體,報社,電視台,平台,對這類事情不夠關注,真的要出了人命,變成大事件,你們才會出面報道嗎?

同時再來看對於這次九寨溝地震有關部門出台的旅遊法(不過好像就沒起到根本性的作用,因為沒有使用呀,很多人還不知道這個,並且投訴和執行更難)怎麼保護到應該保護的人呢

為保護遊客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旅遊經營的合法權益,解決糾紛和降低地震造成的損失,該協會特根據《旅遊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由成都律協旅遊交通專委會協助,制定並發布了「關於地震影響旅遊合同履行相關問題的法律指引」,以供旅遊者和旅行社參考。

已經簽訂了旅行合同還未成行怎麼辦?

解除合同能不能退款?

旅行過程中產生的安全費用支持誰來承擔?

這些問題遊客都特別關心。

法律指引明確指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四種情形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3、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4、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同時,四川省旅行社協會也成立應急小組,為需要的人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並公布應急電話:028-86910556。

附:關於地震影響旅遊合同履行相關問題的法律指引

一、不可抗力的法律後果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冰雹、火災、暴風雨、雪災、海嘯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等。對於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合同當事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義務。

二、地震後的遊客和旅遊經營者的法定義務

旅遊者的基本義務:

1、旅遊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遊經營者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2、旅遊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旅行社、履行輔助人、旅遊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旅遊社基本義務:

1、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旅遊社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對旅遊者作出妥善安排。

2、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行社、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

三、地震後旅遊合同履行或終止的法律規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3、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4、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四、地震後法律糾紛的處理基本原則

1、旅遊者應當配合旅行社採取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旅遊者如對旅行社的安排存在異議,可以在回程後解決,如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提起訴訟等。遊客切記不得為一己私利,採取不理性手段,過度維權,否則害人害己。

2、旅行社的首要工作是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妥善安排旅遊者,盡最大能力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過程中注意需要留存相關證據,如旅行社實際產生的損失,旅行社採取的合理避免措施和費用,給遊客提醒、警示、告知的內容等,應通過錄音、錄像、簽字、往來溝通信息等各種形式記錄下來。

3、地震後旅遊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遊客可以提出解除旅遊合同,並要求旅行社退還尚未實際發生的費用,但是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旅行社不予退還尚未實際發生的費用或者拿不出已經發生費用或實際損失的依據,遊客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地震發生後勢必影響九寨溝景區的開放,旅行社與旅遊者應本著盡量促使合同目的實現的原則處理。首先爭取合同變更,採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等方式避免受影響的地區和時段,並協商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以最大限度的減少雙方的損失;其次考慮解除合同。在合同無法通過變更繼續履行時,則解除合同,以減少損失。旅行社應當及時停止訂購或者取消機票和酒店房間、及時通知地接社取消委託事項,盡量降低旅遊者損失。

5、旅行社與九寨溝當地各類服務企業短期或長期合作,預付、承包、租賃酒店、車輛、餐廳的各項費用處理問題,可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約定處理,如無約定,相關合作企業原則上可按照不可抗力的法律規定予以退還。非九寨溝地區、但屬於九寨溝沿線乃至四川其他旅遊線路受到影響致使遊客大幅減少而造成損失的,雙方可根據情勢變更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協商,採取減免費用、延長合作期限,變更合作條件等方式繼續合作,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至法院依法裁判。

6、地震造成不同主體、不同類型的損失情況較為複雜,不能一一列舉,但都應遵照公平和誠信信用的基本原則來處理。在旅行社處理和遊客的旅遊合同的問題上,除了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外,還應考慮作為經營者應盡的社會責任,不能簡單考慮法律規定或法律程序。在旅行社處理和同業合作方的合同問題上,應盡量協調溝通,通過各種變通方式保留合同的存續和有效並繼續履行,我們相信九寨溝還在,四川旅遊依然美麗。


看到了大家在評論區的討論,這次打人事件已經得到了正確處理,當然這只是個例,跟遊客個人素質是有關係的,同時導遊這個職業不那麼受尊重也是不能迴避的,我非常同意這個問題下知友布小順的一句話「我們是為各位女士們先生們服務的女士們先生們」,希望大家在帶團過程中能夠不卑不亢,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其次也希望不要因為這件事就打擊大家的信心,最終還是要看自己是否適合這個職業;最後九寨在恢復中,四川依舊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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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三點才睡,今天聽說有很多導遊徹夜未眠。從前天的旅遊從業人員滯留在九寨溝,無人救援到昨晚女導遊被打辛酸維權,暴露出導遊權益無人維護,無法維護

該遊客由於地震沒有遊玩到九寨溝心情不好,就把一位二十幾歲的女導遊打了,這個沒什麼好說的,你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打人,打導遊,打女導遊,打備孕的女導遊,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好吧,怎麼處理,自己回去看你簽的合同,mlgb哦,您要是願意,我們這就送您回九寨溝景區遊玩

其次昨晚女導遊被打後有三點是完全不能接受的:1、導遊被打後,派出所不讓導遊家屬進去送醫院;2、眾多導遊同行聚集在派出所門口唱國歌要求打人者道歉,被民警噴辣椒水,用催淚瓦斯鎮壓;3、打電話給新聞媒體要求曝光,媒體給出回應,只報道正面新聞,不報道負面消息,可以說是很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一個經歷過汶川大地震的九寨老導遊說,地震發生那天晚上,她嚇得一直在發抖。我看到的是,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兩千導遊高高的舉著導遊旗在一片混亂中找自己的遊客;有位女導遊在亂石滑坡路上走了三個小時去確認一個遊客的安全;還有導遊和司機冒著生命危險又跑回酒店救人……

並不是因為我做了導遊我說這些,而是導遊是我離開學校這座象牙塔接觸了解到的第一份職業。可能大家對導遊印象還停留在黑導遊,強制購物,我說一下我身邊的導遊,通常他們五點多起床去接團到晚上十一點多還有遊客打電話來說房間有問題,要導遊去協調;他們有時候拿著兩百純玩的導服,依然拿著擴音器激情地講解;帶過好幾年團的老導遊也會興高采烈地和我說,哪個客人對導遊很好很溫和有禮,儘管客人沒有自費購物。旅遊業不是慈善事業也不是義務制,導遊只是他們養活自己的職業,在這個過程中已經是儘力地提供溫暖的服務了,更不要說在這次地震中他們經歷了什麼。

經歷了這樣的地震,不是感恩自己還活著,而是想著索要一些蠅頭小利,真的諷刺,滿地都是六便士,你也要抬頭看看月亮啊


就在昨天某地遊客剛把我的導遊給打了,事情已經按照司法程序走完了,客人全責 導遊眼睛手肘等多個部分受傷,客人十分不情願的賠了600醫藥費。地接不樂意了必須要讓客人賠禮道歉,錢可以不要。十分的難做人,因為現在生活水平好了,所以就可以沒素質了?


目前該事件個人感覺只是旅遊業內部分公眾號和旅遊從業者在關心,發酵並不大。

如其他回答一樣,寒心。

從事導遊工作時,負責培訓的旅行社經理告訴我們:

「我們是為各位女士們和先生們服務的女士們和先生們」

這句話一直伴隨著我的導遊生涯,從業多年,見過各種各樣的人,導遊是個雜家,更是個管家。

通過九寨溝導遊被打事件,我覺得:

1、導遊圈、旅遊界是一個團結的群體

2、社會對導遊的認知還是停留在很壞的印象上,導遊團體的形象改善依然任重道遠,除了依靠每一位導遊員的付出,更依賴官方和媒體。這次天災面前,九寨溝導遊的奮勇向前,為導遊隊伍樹立了標杆和榜樣,也讓世人更加了解導遊這個職業。

3、地震天災前,導遊帶領遊客逃離災害現場,這是導遊的職責和職業道德,與打人和被打其實並沒有必然因果關係。關於遊客要求索賠等問題,應秉承人道主義、合理而可能,耐心回答,熟悉旅遊合同相關規定,按照法律和規定來辦事。

4、社會上還是有很多「垃圾人」,這樣的人,容易衝動,不計後果,不管從事什麼行業,多少都可能會碰到這樣的垃圾人,能避而遠之就避而遠之。避不掉的情況保護好自己,在發現可能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的時候,及時報告給旅行社、報警。

剛搜索了一下「九寨溝導遊被打」

發現有篇微博更新

鏈接:https://m.weibo.cn/status/FgBucEzvG

看了遊客發的威脅簡訊,真的感覺很無語…

素質低下,這種人會有報應的…

我願死在援救遊客的瓦礫山石下,

我不願死在遊客的拳腳刀口下。

以上,說的有點亂。


難受!

作為一個有意在未來成為導遊從業者的人來說,真的不願意甚至害怕聽到這種消息。因為每一次聽到這種消息,我心裡就對導遊這個職業產生一絲懷疑。

現在在複習備考階段,每天看《導遊業務》《導遊法律法規》《全國導遊基礎》看得苦不堪言。三百多頁的法規書大部分篇幅都是在警示導遊員和旅行公司,警示你導遊必須要幹什麼,必須不能幹什麼,否則要扣分要罰款要吊銷導遊證。三百多頁的《導遊業務》,大部分篇幅都是在教導遊員你要謹言慎行,你要八面玲瓏,你要盡量滿足遊客的合理要求。看的時候覺得很憋屈。無論是現實還是書本從來都沒有對導遊員公平過。或許我們導遊員也沒有奢望過這種公平。

這年頭出去吃飯都能對服務員客客氣氣的了,生怕菜里被吐口水。然而對導遊員依然肆無忌憚,反正我有手機會錄視頻,我有電話會舉報,我怕你個小小的導遊員?

導遊是個很辛苦的行業,這是眾所周知的。有錢人家誰捨得讓自己的兒子女兒去當導遊呢,大多數能在導遊行業堅持下來的一定是吃過苦敢吃苦。我們吃苦耐勞,我們八面玲瓏,我們只不過是想混口飯吃。我們不偷不搶,為什麼我們要被歧視?

看到九寨溝地震,我第一反應就是導遊員要辛苦了。當然這也是理所應當的。然而後來看到導遊員被打,我已出離了憤怒。為什麼要打一個二十幾歲的小姑娘?哦,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也不會讓她們打。三十多歲的老導遊肯定巧舌如簧周旋過去免於爭執。所以啊,她們才敢才能打這個姑娘。他們這樣對待一個剛入行的導遊員,就沒有想過屠龍的少年也能變成惡龍的。每一個導遊員也都曾經是屠龍的少年,最後那些變成惡龍的難道沒有一份遊客的功勞?

希望那個被打的導遊員不要因此放棄對旅遊行業的希望。希望廣大網民為被打者主持公道,之前導遊員辱罵遊客你們覺得導遊員罪不可赦,現在受欺負的是導遊了,你們看著辦吧。最後懇請那些「打人者」放過我們這些小導遊吧,我們伺候不好您的,自駕游也挺好的呢。


知乎小透明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來答一發

?(?ˊ?ˋ)??。

1. 首先打人者不對,這肯定毋庸置疑,在這裡也不是地域黑,很多時候帶河南團確實是沒掙到錢還惹一身騷。

2. 這個事情暴露出的問題就是大眾對導遊這個行業的誤解,媒體的引導佔大部分。認為導遊就是帶人加點購物的騙子,其實帶什麼團並不是導遊能選擇的,要看排團經理的安排,你怎樣能給旅行社掙到錢,旅行社經理就會給你排什麼團。所以導遊一般上負面新聞都是因為上了低價團(當然低價團也是市場選擇,就是我們業內說的坑團,先要平坑然後出坑跟旅行社分成),很多媒體都是喜歡寫負面新聞的標題黨,起碼在報道導遊的時候一般不出負面新聞不報道,正面的基本不報道,因為在中國還是認為服務業低人一等,服務人員幹啥都是應該的,勞資就是來當大爺的。然後在抗震救災的大環境下,報道這個不是正能量,影響抗震救災。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報喜不報憂,然後弄亂七八糟的東西上熱搜轉移群眾注意力。但是總會有人記得,總會有人因為這些不公正而失望。

3. 這件事反映的根源問題還是國民素質不高,愛貪便宜這個民族劣根性導致旅遊市場亂象迭起。比如這次,是命重要還是錢重要?很多遊客就覺得服務人員給我做什麼都是應該的,因為我是花了錢的,卻不想一想服務的附加值。我曾經第一次帶會務團的時候,炸團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大巴車不能隨叫隨到,但是司機師傅也不能亂停啊,馬路如果是你家開的你隨便讓師傅停哪裡都可以啊,或者你來出這個違停的錢也ok,可是絕大部分遊客他們不理解,都把生活過成了偶像劇。。。。。。但是短時間就讓旅遊市場轉型那是不可能的,國家要扶貧,要穩定就業率和失業率,而且旅遊行業在國家看來還是一個朝陽產業。很多時候你報一個看似很貴的團(注意是看似,有錢你可以直接定製行程配置導遊),最後發現來了要收自費,有些遊客會來跟我吵說自費是自願的,可是如果沒有收到自費旅行社給我批的團款也是不夠的,這時候我完全可以叫師傅停車收上來錢再動車,地接社是不會追責的,因為很多組團社,把遊客錢騙到手讓遊客玩一堆不要錢或者票價很便宜的景點,卻不把這個收到的錢打給地接社,所以業務組沒錢的時候我們一要錢就被業務罵,因為沒收全自費而向業務要錢我不知道被業務罵了多少次了我(..??^??..)。後來遊客會發現這種團依舊有購物店,因為這種購物店一般都會以博物館也就是暗店的形式出現,組團社一般是不會跟你說這是購物店的,因為他們也有的分啊。結果這種團就會名為純玩團。

無論怎麼樣,還是希望大家沒錢就不要出來旅遊了,報購物加點團就多帶點錢,不要禍害導遊,以心換心這個道理是很淺顯的。自費是必須交的,東西不買可以,請看情況請給導遊司機小費(我是指被人非逼著買的情況下),別人不是白白為你付出,導遊也是打工仔啊。如果經濟條件好就請報純玩,但是請記得靠自己雙手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人都值得被尊重。

(?í _ ì?)為災區祈福


本人作為一名即將進入導遊行業的人,看到這個新聞,感覺心裡一陣涼意,原來干導遊還有被打的風險

說遠了,回正題吧,遊客打人是因為沒有得到應該有的賠償,(遊客在行程中未享受到的行程費用應該退回給遊客),這點上我是支持遊客討回他應有賠償的,有這種維權意識還是好的

但是他在解決問題的方法上出現了問題,這個賠償不應該找導遊要,而且應該找組團社要,要回費用也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時間

他為難一個導遊,那就沒道理了,而且還是在導遊救出他以後被打,簡直是道德淪喪,素質低下,救你是情意不是本分,不一定非要救你,你死了有保險,而且誰也不會怪導遊,導遊也沒損失

導遊作為一個個體,他的任務是帶你遊覽完整個行程,關於你報團的費用,應該退的費用,都和導遊沒關係,

最後,給九寨溝地震中,不怕犧牲,救出遊客,堅守在工作崗位的導遊一個大大的贊


社會對於導遊這個行業本來就帶有偏見。所以有些人就借著社會的壓力有恃無恐,真誠希望那群人以後別抱團了,自己出去玩吧。


旅遊景點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對遊客的過度包容和要求導遊必須的個人付出,確實符合當地的「大局」觀。這看上去很正確,但同時「黑」導遊會永遠存在。對比導遊員福利和權利後,你會發現這真特么太有意思了。


說實話,做過導遊後,我看到了更多黑暗面……


未完成的行程可在之後索賠,保留證據,然後向旅行社,旅行主管部門提起訴訟,但是都要在行程結束後,走流程。想直接退錢的話那麼亂鬨哄的怎麼給你記。

另外特殊時期,導遊這種懂得九寨溝地形的人應該對救援義務起著技術責任,特殊時刻可能還要去做志願者救後續的人,這打人的男的要是在九寨溝撤離時堅持旅遊我頂多覺得他蠢,要是保護你出來了你坐地起價要求違約金就是卸磨殺驢了,這是壞。

另外後續沒被救出的人,你是不是耽誤了他們的時間?

我要是在現場就好了,他當著自己孩子的面打導遊,我就當著他孩子的面打他,讓他家孩子這輩子都記住人外有人,渣外有渣,想做他爹這樣的人渣,也得他媽看看身後有沒有站著別的人。

對付壞人,就得比他還壞才行!


我也是一名導遊 ,第一眼看到這種事件真的感覺到心酸 ,人心之惡到底有多惡呢?


寒心。沒別的。

不過還是要說,這個世界有很多我們看不見的醜惡,但有良知的人還是占絕大多數的。

也許,再過幾十年,這一批大字不識幾個的螃蟹撒手人寰了,就能比較和諧了吧

願世界和平


好像目前知道這個事兒的人不多哎。要是打人和被打者身份對換,那估計這事兒能火到國外!

看來這事兒還是沒有迎合大眾口味啊!


算是「打回來」了,一向都是聽到導遊打人,罕見導遊被打。由此可見,群體的力量是強大的,集合一處,強弱轉換。


不生氣好不好


這個假期開始了我短暫的導遊職業,遇到過素質不高連聲謝謝都不說的,遇到過誤解我以為我要宰客的,遇到心懷不軌試圖侵犯的,遇到兩面三刀笑裡藏刀的,遇到不把你當人看的,遇到因我資歷不足不給欠款的。。。各種各樣的人,各色各形的事,能將這個職業作為終生追求並盡善盡美的人,絕對是個厲害的人物。這職業太牛逼,現實媒體確太苛刻,為這個和我年齡一般大的被打導遊不值,希望你受傷的心能好起來吧,,,說了這麼多好像跑題了,也算紀念下我這個多事的暑假吧,馬上開學了,還是校園最純善,唯有學生最自由。

不過還是想說,也遇到了很多下團後多次感謝的可愛的人,旅行中互相陪伴尋找美食的人,家教很好的可愛孩子和親切的姐姐阿姨,,,我好像又跑題了我只是無人訴說找個地方絮絮叨叨的孤獨人啊,謝謝你看完這麼多無聊話。謝謝。。。。


天災之後不是慶幸劫後餘生,不是安慰自己必有後福,不是幫助其他人,不是配合救助感謝施救者。天災過後還有精力去毆打帶你回來的導遊?有這力氣怎麼不留在原地參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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