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情突然加重,被家屬賴上「就是你們給治壞了」,怎麼辦?
如題,今天收治一肺心病患者,突然神志不清,考慮為肺性腦病,家屬大罵,來的時候還好好的,你們給打葯打重了,在你們這治就得死吧啦吧啦……
他罵你,你就裝聽不見
該治病治病不管那些事該告知家屬的
錄音錄像醫生告知到位講明利害關係
愛簽不簽他的事他要是敢打你
你就跑哪人多往哪跑別往樓上跑,八成死路一條秦王走位會吧,就繞圈跑還手是別想了,這白大褂就跟封印一樣一個人打你你就白大褂一脫蒙他腦袋上然後就跑體育課的重要性在此刻體現得淋漓盡致你想講道理?不可能的
少說話,說得越多越容易出事你想想這麼多年你都不敢說吃透了醫學這門你指望用十分鐘就給他們講明白?還是一群憤怒起來沒腦子的人?不可能的我都不是吹,有一次陪朋友打王者榮耀,我用亞瑟,對面三個法師打我,我就繞著中路野區跑,一滴血沒掉還收了一人頭倆助攻。秦王走位有技巧嗎?有,得繞著障礙物跑。籃球的無球擋拆知道吧,不知道去找視頻,那就叫秦王跑的技巧。
你問我怎麼知道的?那天夕陽下門診大廳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生活中,有些患者既不懂醫又不懂法,發生爭議糾紛只知道進行最簡單的語言和人身攻擊,這其實是一種非常不理智不科學的行為。而作為醫務人員即有必要學會如何合法維護自身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利益。
首先,不管有無糾紛醫務人員都必須做到按時按規定真實的完成病曆書寫。發生糾紛後在患方要求封存或者複印病歷時予以配合。
其次,發生糾紛後或者面對存在糾紛風險的病例時應立即彙報給科室領導及醫務部備案處理,並在領導和醫務部的幫助下再積極與患方做解釋和溝通,醫務部也需要通知保安部在必要時維護秩序和保護人身安全。
第三,若最後發生了死亡後果,在死亡48小時內,有冰凍條件的7天內,醫療機構應需要積極向患者家屬告知屍檢的必要性等,並配合患者家屬選擇屍檢機構進行屍檢,推進屍檢的進度。若患方家屬拒絕屍檢需要書面簽字確認。
第四,發生糾紛後患方在科室等公眾場合進行侮辱性語言攻擊時,可進行攝像錄音固定證據,以個人名義起訴其侵犯了人格權。
第五,發生糾紛後患方對醫務人員進行人身攻擊時,醫務人員可報警和正當防衛。若人身傷害結果嚴重,患方可能會涉及刑事犯罪;若人身傷害非常輕微卻影響了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報警後可對患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拘留等。
第六,發生糾紛後醫務人員維權的同時注意不要侵犯到患者或者第三人的權力,比如患者隱私權、健康權等,否則會將糾紛演變的更加複雜而難以解決,也會讓醫務人員自身陷入不利的境地。
最後,發生糾紛後醫患雙方均需要合法維權,理智處理糾紛。
一看題主跟我是同樣專業的呀同樣是肺心病病人,忽然喘憋加重然後失去意識,我在這邊搶救,她在病房大哭大喊:肯定是你們輸錯液了!好好的人來醫院就沒了!我心裡特別火大,義正言辭糾正她說:第一我們不可能輸錯液,護士輸液都要三查七對;第二病人在醫院發生病情變化要找原因,不能都怪醫生護士。後來病人搶救回來了,病人家屬也恨上我了,天天去醫辦室要說法,跟我吵吵,說我搶救措施不到位,其實就是找茬要錢罷了。
如今我做這一行做的好灰心,病人家屬和醫鬧打人鬧事衝進手術室警察都不管,一味息事寧人還有什麼死者為大,我真不知道醫生還有什麼前途可言,就算你醫術高超又如何,碰見醫鬧照樣死在菜刀下。
也許真的該改行了吧。找個地方發泄下情緒吧,窩著火處理事情更容易出錯。
醫囑,病歷,病程,多檢查幾遍,該記錄的就記錄,包括家屬態度,該簽字的就簽字。
向上級彙報說明,自己擺不平的事學會認慫,上級擺不平還有上上級呢。不要怕挨領導罵,比挨家屬打強。
目前的醫患關係就是這樣,不是你我吐個槽就能改變的。在制度改變前,先做到自保吧。第一 彙報上級醫師和機關第二 速度檢查醫囑 檢查檢驗 病程 護理等各方面 第三 如有欠費 告知家屬 剩下的看天吧
對了 如果真的鬧大 記住 可以跑 可以躲 可以還手
帶個「們」你怕啥?心裡沒鬼,用藥都是對症治療,你怕啥?我怕患者不懂法啊~~~~~唉!從你開始,以後遇到肺心病的你就不收了,推薦他去北京大醫院。你說你做不到,你還要救,還要收進來。那這樣你怕啥?我怕患者家屬報復我啊。不是,貴乎這樣,讓我很難辦啊。
你說我這好好的一個人,怎麼送到醫院來,就死了呢,肯定是你們這些無良醫生,謀害我家寶寶!大家跟我喊:血債錢償!
1、向主任護士長彙報,寫「糾紛預警」材料,上報醫務處和法規處;2、該怎麼治怎麼治,有病情變化及時談話簽字,如拒絕治療馬上簽字,即拒絕治療又不簽字的就錄音;3、告訴所有護士和大夫,這個病人的家屬有糾紛苗頭,不要私下回答任何提問,有問題讓他們找主管醫生;4、和家屬交流要在走廊、護士站等有監控的地方,周圍一定要有其他人;5、超出能力範圍的,甩鍋給上級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一一一九陽真經。
好好的人送醫院來幹什麼
看到那麼多人說醫生不容易,卻從來沒有人關心一下護士。很多時候病人並不會把對醫生的氣放在明面上,而是直接撒在我們護士的頭上。我遇到很多病人,每次掛水的時候總是跟我抱怨,你們這個葯沒用嘛,為什麼不給我們掛青黴素,是不是想多賺點我們的錢,每天就知道給我掛一樣的葯,有什麼好掛的...對我們護士總是橫眉冷對,各種臉色。我說,你有什麼不舒服,有什麼癥狀早上查房的時候和醫生講。等到正兒八經醫生查房了,又一個屁都不敢放了,每天只知道埋怨護士。用我們護長的話來講,醫生放個屁都是香的,我們說什麼都是錯的。
還是魯迅說的對,醫學已經救不了人心了,應該都去學文學!
你:什麼?來的時候還好好的?那你幹什麼來?
對刁奸惡面相的病家就不要收治,建議立即轉院,對面善的病家則留院收治。
凡事要擺正自己的位置——這是我目前發現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有限幾句哲理。
面對這種事,作為醫生首先要跳出被病人賴上了怎麼辦這個思維的大坑,這是有希望解決問題的前提。因為如果你沿著這個思路下去,等於先是默認了你是受害者,而你認為自己面對的是完全無理可講的歹徒,這樣的關係定位,還有可能向著積極的方向發展嗎?(雖然儘管有很大可能對方就是不講理)
除非你已經決定硬碰硬,否則建議如下處理:
1. 先處理實質,再處理情緒
要明確你自己的身份是醫生,掌握了系統化的專業知識,而對方是完全不懂醫學的家屬,只是無比擔心著自己的家人。面對這樣的指責,你的反應不應該是馬上否定,因為客觀來說,雙方信息不對等必然造成溝通障礙,何況又牽扯到生命的沉重,馬上否定必然引發衝突。此時建議先處理實質——快速回顧從接診到治療的過程是否有違反診療常規的地方?是否已經盡到了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侵權責任法》第57條)如果初步回顧覺得確實沒有問題,就可以進入第二步。如果確有問題,沒什麼好說的,馬上亡羊補牢。
然後是處理情緒,人都有年輕氣盛不甘受委屈的階段,這個時候更是如此。你明知道你做的沒錯卻被冤枉或者說誣陷,你很生氣,你想發怒罵回去,然而我想勸你的是其實你和對方都是受害者,你們的共同敵人是疾病,還有現有的醫療體制,你們的背後有雙無形的大手,你暴躁發怒,抑或忍氣吞聲,都不會有任何意義,政策沉重的車輪還是滾滾向前,只是你發怒,損傷的是你的身體,你清醒,自由的是你的靈魂。
2. 你無法攔阻對方釋放情緒,但你有義務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此時你已經知道這是疾病的自然轉歸過程了,你可以做的都已經做了,那麼此時的重點就是保護自己免受傷害。法律規定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可以正當防衛,但千萬不要走到這步,因為這種爆炸前的不穩定狀態無法評估,此時要做的就是時刻注意對方任何激烈舉動的發生,務必不要背對對方,眼觀四方看好隨時可以撤退的路線,能用來抵抗的工具,這不是慫,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3. 完善法律規定的各項流程,其他交由醫患辦處理
按照法律規定該告知的告知,該簽字的簽字,該有證據的留有證據,也告知對方權利,告知完畢儘快從這個環境中脫身,其他事情交給醫患辦處理。不要戀戰,更不要逞一時痛快。
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有的只是一聲嘆息。醫生覺得自己又苦又累又委屈又沒錢,患者覺得自己比以前多花了幾何級數的錢還是沒治好病是不是被騙——現在的醫患關係是這個時代的悲哀,是畸形政策的犧牲品,大家都是受害者,沒有誰能獨善其身,清醒地認識到這個問題了,有很多東西或許就釋然了。
最後,如果你覺得實在委屈了自己,不如儘快轉行,對自己是解脫,對未來是交代,能拿下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做什麼都不會有問題。如果你不願放棄醫學,就只有面對現實,提升業務水平的同時,學習訓練自己處理突發事情的能力,當你在如此艱難的環境里還是通過努力成長為大牛的時候,你會發現所有的磨難都是化了妝的祝福。
但如果選擇了與不良之輩同流合污放棄原則禍害生命,那也別指望暴力永遠都能繞著走。我相信上天最終會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惡人必遭報,義人必歡呼。
老爹住院挺理解醫護人員的,但是理解歸理解牽扯到老人健康跟經濟利益方面的寸步不讓。你辛苦人多照顧不過來輸液換藥晚幾分鐘十幾分鐘沒事兒但是超過半小時甚至一個小時,對不起我會罵娘。第一次扎針滲液鼓包,人都有失手再扎一次沒什麼,我會鼓勵一下調侃一下放鬆一下神經,我真的不在意,都不容易。但是超過三次還是扎不好抱歉請把你們護士長找來。醫生也是疑難病症查不出原因,三天該做的都做了炎症也還不消沒事兒,咱換藥試試,一個星期也不好,沒事兒是不是有漏掉的檢查或者遺漏的項目補上就是,但是半個月,一個月還沒確診抱歉請立即給我轉上級醫院我還要罵娘。 在醫院碰到很多病人病逝的情況尤其是半夜整層樓都是呼天搶地,也有待著醫生咒罵的,但是醫生都很沉默不會去刺激家屬。這種情況對於病人家屬是一種宣洩,醫生也是見多了也就無所謂了,也有前一天喝酒拽著醫生領子罵的,第二天就道歉的。我發現醫生是個很不容易的群體,我不想說偉大,因為這是他們的職業,有職業操守的醫生都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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