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漢字自身邏輯,如何創造一個表示無特定性別的第三人稱代詞的字?

時下為了政治正確多寫作他/她,或直接寫Ta,但Ta並不是漢字啊,這個用法的出現說明漢字系統里現在缺一個表現這個意項的字,需要通過造字來填補這個漏洞。那麼按漢字造字邏輯,應該怎麼造這個字呢?

順便,造出來之後,怎樣最有效的讓這個字進入文化領域流通起來呢?


廢除她字。

他是人字旁,又不是男字旁。


本來漢藏語系就沒有性的概念,印歐語才有,他她之分也是54運動劉半農造"她"開始的,其實就是漢語西化的表現。真頭疼的是誰能給英語造個無性的ta啊,每次都要寫(s)he真的好蛋疼。


他。

人字旁。可以一直用到人類發現外星人為止至少。

要說要造的話,還是動腦子好好想想該怎麼造一個男性的他字比較好。

我堅持我的觀點,那就是現在的「他」字是一個垃圾堆,其細別的詞義的獲得不是來自它本身,而是來自這個語言系統書寫法內其他的ta1字的存在。也就是說,看見一個「他」字而知道其意思不是因了這個字本身攜帶的意思,而是因為知道這門語言里書面上代詞還有「她」和「它」兩個,而從「沒有使用這兩個代詞」來推出「所指的也不(單純)是這兩個代詞所指的」的。

論據:

1)本來只有一個「他」字,後來只有造字造出了「她」和「它」,人為規定為前者表示女性人類後者表示非人類物(所以也有「她們」表示一群女性人類而「它們」表示一群非人類物的用法),然而從來沒有人規定過「他」字應該表示男性人類這件事情。

2)此外,在「他」字出現並被廣泛接受以前,「他」字的指代是不分性別的,並且在「她」字甫一出現、及尚遭抵制的時候,於未普及的人群以及抵制的人群(包括許多女權主義者,認為這個字的出現反而是不使女子為人)而言「他」字的指代也是不分性別的。這也是因為「她」字在他們的系統里不存在。

3)在聖經文本、神學文本以及繁體文本里,「他」不會表示唯一神,比如基督教里的天主,而這正是因為這類文本裡面指代這種存在專用「祂」字。

4)一個旁例是它字在台灣分作它和牠,其中「牠」指的是非人類生物(然而也就是動物,由於中國人對生物的一貫conception)而「它」是非人類非生物的東西(實際使用中也就是植物微生物和非生物)。

5)像是「管ta1的」這種表達裡邊如果要想讓「ta1」字沒有任何指代純粹用來佔位的話唯一的寫法就是「管他的」。

(PS:網上曾見有人提議(繁體)增用「杝」,XD。


無論男女都用他來代指。廢除她這個字。

我愛他,我從未見過這麼有個性的女孩子。

他是我媽媽,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女人。

這樣就行了。

因為我感覺人字旁並沒有刻意強調男性,只是女字旁過度強調女性而已。問題出在女字旁。

吐個槽:要不知乎先來吧,把個人主頁上的女性她全換成他,領先其它網站,帶領全國廣大網民提前到達當代思想道德的最高水平。


沒人學過大學語文?沒人學過近代史?沒人去查查「她」字怎麼來的?這種問題看見不止一次了,你們這群人能不能不要反裝忠?

他是人旁,不是男旁。

至於其它辭彙,更加沒有必要。

你們什麼時候看見桌子椅子後面要加個複數後綴了?什麼時候看見桌子椅子有「性」的變化了?你會把「兩把椅子」寫成「兩把木多奇子雌」嗎?

辭彙的性數變化時態變化,漢語統統沒有。不要用印歐語系的語法結構來硬套漢語。漢語表示不約。

辭彙偏旁的問題武則天當政的時候提出過一次。女皇陛下發現漢語中很多帶有負面意義的辭彙都有女字旁,(比如「妒嫉」,大概古人覺得只有女子才「妒嫉」,任何「妒嫉」的人都像女子。這是直接把良好品質限定給男子了),所以下令重新造字或者採用異體字。人家是真有著力點的,了解漢語的,也的確改變了許多漢字的寫法。但是後來女皇自己也意識到自己走入了極端,所以沒有繼續強行推廣那些異體字。就算如此,也有許多辭彙改變了寫法,打破了「只嘲諷女性」或「將惡劣品質與女性聯繫起來」的習慣。(打破,沒有消滅。參見「雄起」「雌伏」之類的辭彙。如果要改,不是不行,但是改得激進了就是另一場CR。改得和緩,從文化上慢慢浸潤,這才是上策。這過程要以世紀來算。辭彙是有社會意義的,社會現象決定了辭彙,而不是反過來。比如現在Africa-American代替了 black,連people of color 都不怎麼討喜了。這是社會變革然後影響辭彙,這過程我們不能跳脫規律去干預 。)

最可怕是一瓶不滿半瓶晃蕩,以為自己在推進兩性平等其實是在為虎作倀。

講真,無理取鬧的人少一點,中國平權運動進展會快很多。


俄 珴 娥 蛾 ?

你 珎 妳 蟲爾 禰

他 王也 她 虵 祂

祝世畍和平。


當年發明」她「字也是為了政治正確……

還不到一百年,革命風向變了180度啊 X-D


謝謝邀請,漢語就沒有性的語法範疇,當初就不該造她字,這下好了,有妳字還不夠。妳本來是奶字,祖母或乳。在中國管好其他都不容易了,還吃飽了沒事幹來管文字應用的政治正確?我今天得罪了你們一下。


女權癌最喜歡咬文嚼字,過去沒有「她「,有人覺得沒有專門表述女性的字是歧視女性,所以有了「她」,現在又覺得專門表述是歧視女性或認為「他」字能概括女性是歧視女性,又要嚷嚷著造字。放心吧,無論新的字寫成什麼,不出十年,又會有人覺得新的寫法歧視女性,因為如果不說歧視,女權癌就沒法裝逼了。

「他」、「她」、「它」不是挺好的嘛。。再說了,「他」也不是男字旁,可不可以算歧視男性呢?

真受不了政治正確。


已有現成的:其。


他就挺好,只要廢除她就好了


為了支持女權從不使用她開始

男女都是人,都用單人旁


翻幾頁紅樓夢就習慣了


辦法一:造一個(男也)字表示男的。他字表中性。

辦法二:規定它字可以表人,是純中性。他男她女的用法保留。可以引入台灣的牠表示非人。非動物的可以用杝


伊,古代就是用來作「他、她、它」用的。現代一些方言(如:潮汕話)也依舊使用「伊」。

佢,也可指代「他、她、它」,這在粵語等方言中均有使用。

彼,文言文中有用作第三人稱。現在生活中好像不用了?


反對取消她字的意見,這樣會造成寫作的麻煩。他愛他這樣的句式都沒法用了。

我不理解為什麼要造一個字去專門指代無性別差異的第三人稱,「他」字本來就是兩用,「他們」也是一樣,具體是指無性的第三人稱還是男性的第三人稱全看文意環境,這個在寫作和閱讀中一直都是有規範的。

中文自帶的邏輯難道不是一字多意一字多用么?

題外話,這種形式大於內容的追求政治正確的屁事兒實在很沒意義。

------貼段百度百科給你們------

「她」是現代漢語里常用的一個人稱代詞,專指第三者的女性,我國古代已有這個字,讀作jiě 。只是到了20世紀20年代女權運動的興起,才出現了tā這個音。

當時這個」她「字屬於生僻字,故劉半農以為自己創造了」她「字,其實不然!

近代以前,中國本無區分男、女和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傳統。幾千年來,似乎無人覺得有作此區分的必要。但隨闃白話文運動的興起,西方語言特別是英語的東漸,這一問題就逐漸出現和凸顯出來。

在古文里,作賓語的第三人稱用「之」字表示。後來白話文興起,用「他」字做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男性,也可以代女性及一切事物。

「五四運動」前後,有的文學作品也用「伊」字來指女性,如魯迅早期作品中就是如此。1918年,我國新文化運動初期重要作家、著名詩人和語言學家劉半農在北大任教時,第一個提出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稱女性。一時轟動全國。這種現象一出現,就遭到封建保守勢力的攻擊和反對,但卻很快得到人民群眾的承認、稱讚,並被廣泛使用,各種字典也都收錄了這個字(因為其本身屬生僻字,所以小字典原沒有收錄。),此事在當時文化界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

漢語中沒有字與英語「She」相對譯,因此最初翻譯「She「時,常譯成「他女」、「那女的」。由於「她」是常用詞,往往造成成篇累牘的「他女」「那女的」,看上去和讀起來都感覺十分彆扭。後來人們又借用吳方言中的「伊」來專門代表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並在晚清和「五四」前後成為一種趨勢。像魯迅、周作人等現代作家的作品中,就慣用「伊」字來專指女性。

早在1917年,劉半農就提出了用「她」字以對應「She」的建議,不過,在1920年以前,他雖有此非正式的提議,卻並沒有發表文章明確闡述有關見解。倒是周作人於1918年8月5日出版的《新青年》上撰文,提及了劉半農的這個建議:「中國第三人稱代名詞沒有性的分別,狠覺不便。半農創造『她』 字和 『他』 字並用。」但周作人以「印刷所里沒有,新鑄許多也為難」等理由認為此事還需從長計議,而周本人也仍然樂於使用已經慣用的「伊」字。


反對刪除「她」的答案(反諷除外)

因為:

1.影響了語言的精確性。現在「他」「她」「它」並行,可以在書面語範疇很容易地區分出其性別,刪去「她」影響了該精確性,和語言發展規律相悖;

2.強行為語言賦予意義。按照正常情況來講,一個字或詞語的意思被接受有一個約定俗成、循序漸進的過程(如「囧」)。強行扭轉其語意,推行阻力過大,且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用語混亂;

3.沒有必要。即便是女權、平權進行得比較好的國家,也會有「He」「She」「il」「elle」這樣的區分性別的人稱代詞(類比一下She是He加S,她是他換部首,似乎我們的還要更平權一些);況且,男女差異客觀存在,難道以後廁所都標上「men」嗎?

而且,刪去一個字的影響非同小可,這意味著「她」這個字不再有意義,是人為廢除一個字而不是任它自然淘汰,不符合語言發展規律。

實在要解決專指人類的跨性別人稱的問題,我的建議是進一步明確「他」在指代對象性別未知時的用法或標準化「他/她」的用法(兩者並行並根據語境調整更好)。如果諸位知友有什麼見解,歡迎討論。



可以借用彵(tuǒ,yí)字。

理由:

1.字形與「他」,「她」類似。

2.雙人旁可以代表男女兩性,可視作無性別的指代。

3.本身不是常用字,借用不會產生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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