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和體育產業能有交集嗎?

我上海一所政法大學本科學生,專業是國際金融法,但本人很喜歡體育,尤其是足球,將來也希望能從事一些和體育產業相關的職業,請問有交集嗎?畢業後很可能去做律師,能不能做這方面的律師?謝謝。


大三時做過中國體育法綜述,就摘取簡要的回答了。

2013年,體育法論文在13種CSSCI期刊中共發表了81篇,占論文總數2092篇的3.9%,與5年來的最高點持平,同時占體育人文社會學論文的8.1%,達到了5年來的第二高峰。

綜合分析5年來在CSSCI期刊上所發表的體育法論文,發現研究體育法基本理論的成果拔得頭籌,取得絕對優勢,占所有研究方向的24%,甩開第二名法律責任9個百分點。而除這兩個研究方向外,其餘體育法研究方向大都在8%-11%之間,分別是體育仲裁11%、競技體育法律問題11%、社會體育法律問題10%、保障條件9%、體育經營活動8%。此外的第三陣營是5%的體育法比較、4%的學校體育法律問題和3%的體育社會團體。

通過對每一年的主題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對體育法基本理論的研究均是每一年的最熱門的研究方向,符合自08年北京奧運會後體育領域面臨改革的局面。而每年排在第二三的研究方向變換不一,但法律責任和競技體育法律問題保持者相對穩定的地位,這也與近年來國內保持對競技體育的關注沒有降低有關。值得注意的是社會體育法律問題的研究成果數量達到了五年來的最高,也體現了學者們意識到了國家的政策正在對社會體育逐步傾斜,社會體育將是新的研究熱點。

根據統計分析近5年的13種CSSCI期刊,50後學者發表的學術成果僅佔了6%;60後學者發表了近3成的論文,仍然起著中流砥柱的作用;而70後學者已經挑起了大梁,撐起了體育法研究領域的半壁江山;此外,年輕的80後學者正強勢崛起,佔了20%的比重。老中青三代體育法學人薪火相傳,研究梯隊呈金字塔形結構,70後、80後學者構成金字塔的堅實基礎,預示著體育法學的發展後勁十足。

通過對所收集的論文分析,將第一作者作為樣本單位,對其進行學歷背景的分析,結果發現擁有法學背景的學者僅佔34%,體育學背景的學者佔了66%。一方面可見體育界的學者對體育領域中的法律現象、法律問題越來越關注,令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學界對體育法的研究較為萎靡,需要激起學者們研究的動力,提高體育法在法學界的地位。

5年來CSSCI體育法學論文共涉及高產作者(發表4篇以上論文)22人。於善旭教授(於院長威武!)以61歲的年齡依然筆耕不輟,以15篇學術論文獨佔鰲頭,以身作則潛心研究堪稱學界典範。張春良教授緊隨其後,以13篇的CSSCI論文發表量位居第二,展現中生代學者強勁的實力。而姜熙和黃世席兩位學者並列第三,也達到了10篇以上的產量,這四人組成了老中青共同帶動的第一集團。而由汪全勝、宋彬齡、姜世波等六位學者組成的第二集團發表的學術成果都在6-8篇,他們構成了體育法研究領域的穩定力量。與此同時,周青山、趙毅、張玉超、向會英等12名學者以4-5篇的產量構成了體育法研究領域的基礎力量,是體育法發展的潛力與希望所在。

註:以上數據僅限於體育類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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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題主的問題,當然可以了,我體育法老師碩士是武體,博士讀的武大體育法,德羅巴告申花的案子就是他學長(還是學姐,忘了)代理的。再舉個例子,另外一個老師,劉孝武的粵超當時的官司就是他在指導,你學的國際金融法的話,可以轉向反壟斷豁免、國際體育仲裁、經濟法等,上海的學校也很多啊,上海政法學院還設立了體育法學研究中心,華東政法大學、上海體院等都有不錯的老師。


當然有。

國外80%的經紀人都是律師身份,這是自然的職業加成。


王玉梅是我的商法老師,她是國安俱樂部的首席律師。

以足球為例,國家現在大力發展足球運動,那麼足球的基礎設施建設在未來幾年內必然是一個步步高升的產業。其帶來的諸如合同,勞資等問題也會越來越多,律師不就有用武之地了?

包括在比賽裡面,足球運動中也需要有規則意識的人才——申訴,規則(不限於比賽規則,比如某項規範的制定)這些都需要兩邊懂行的人參與其中。


體育跟法律的交集有:

1.體育賽事承辦

(1)就賽事和體育活動的組織及管理提供法律服務;

(2)為體育運動隊和體育活動的主辦方、承辦方、贊助商協商起草各類相關合同;

2.體育賽事運動員

(1)就運動員的簽約、入會和轉會提供法律服務;

(2)就運動員參與體育賽事簽訂合同;

3.體育賽事市場開發

(1)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

(2)體育賽事特許經營;

4.體育賽事贊助

(1)起草體育贊助協議、商品化協議和許可協議;

(2)合同的簽約;

5.體育賽事電視媒體轉播

(1)起草體育賽事電視媒體轉播的相關的合同;

(2)跟蹤、參與合同的簽約;

6.體育賽事保障

(1)體育賽事人力資源、僱傭合同的簽訂;

(2)體育賽事保險合同;

7.體育賽事場地

(1)就體育場館的建設、融資、開發、租賃等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服務;

(2)就體育場館組織體育賽事活動提供法律服務;

8.體育經紀

(1)操作運動員的入會、轉會;

(2)操作俱樂部關於運動員的入會、轉會,以及商業開發;

(3)操作教練員的聘用;

(4)關於俱樂部的商業贊助等法律服務。

9.體育產權交易

(1)關於俱樂部的股權改制、併購、上市等法律服務;

(2)關於俱樂部借殼上市的法律服務;

10.知識產權領域法律事務

(1)就體育品牌特別是有關體育用品和服飾的品牌知識產權保護(商標、專利)提供法律服務;

(2)代表體育用品和服裝製作商處理產品責任糾紛和知識產權糾紛;

(3)各類賽事引進及承辦過程中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與許可;

11.為各類體育俱樂部的設立和改制提供法律服務

(1)為體育俱樂部(公司)的成立提供法律服務;

(2)為體育俱樂部(公司)的併購、分立提供法律服務;

(3)為體育俱樂部(公司)的股權改制提供法律服務;

12、為各類體育組織提供法律風險防範服務

(1)對體育政府機構、事業單位、體育俱樂部、體育經紀公司、體育文化公司、運動員存在的商業風險和法律責任,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2)為體育組織法律風險的預防和規避提供法律服務;

13.訴訟類業務

(1)代理體育行業主管部門、體育俱樂部、教練員、運動員、體育經紀人、體育用品和服裝製造商、贊助商解決各種侵權糾紛;

(2)代理體育行業主管部門、體育俱樂部、教練員、運動員、體育經紀人、體育用品和服裝製造商、贊助商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有。我導師是民商法博士,後來去義大利留學。因為自己特別喜歡體育法,所以現在主要從事體育法研究,做的很好,發了很多核心期刊後被挖到我們學校。他帶的幾個研究生,喜歡足球的研究足球法,喜歡羽毛球的研究羽毛球法 其實體育法跟民商法,有的時候甚至跟國際法都密不可分 如果真的喜歡的話,感覺這一塊,大有前途(≧?≦)


奧運冠軍鄧亞萍幾日前剛剛受聘成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交一個學體育的女朋友╮(╯▽╰)╭


哥們,看專業的話,做律師要看政策允不允許非法本參加司考了……


任何產業都會和法律有交集。


有交集的


大有可為


接觸過的一個律所客戶,他們所就有很多的體育賽事,俱樂部法律服務等等。你可以網上查找一下,有側重點的去找實習試試。


體育仲裁


大有交集!估計樓上幾位都不是體育職業圈子從業者。我現在深刻體會到體育圈子缺乏法律法規

首先就說俱樂部裡面一系列問題,未來都要立法。例如。職業俱樂部資質認定、職業俱樂部教練、職業隊員、投資者三方關係、合同、勞資糾紛。職業隊員轉會、租賃、培訓中的一系列糾紛。

2017年10月3日,更新下答案

題主,中國太需要你這樣熟悉體育法規的法律人士了,你從事這個職業會前途無量的

體育賽事中涉及金融、融資、營銷中跨界糾紛。還有體育賽事、大眾體育人身傷害事故賠償責任認定。

體育經紀人、職業選手、俱樂部、教練員、賽事方多方三角關係的合同、薪酬、侵權以及其他糾紛

未來只職業俱樂部中糾紛。就夠樓主吃得滿嘴流油。舉個最簡單例子,我們職業搏擊圈子經常有職業隊員違約去別的俱樂部,但是原來俱樂部又沒法懲治違約職業隊員。或者說沒有明確的專門體育俱樂部的處罰機制。未來國家必定出台嚴格的體育市場法律法規。出現糾紛就需要律師。可以說未來法律是保障整個體育生態圈子良性發展的唯一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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