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無法轉出怎麼辦?會有什麼影響?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大學畢業後檔案和戶口都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去HK念了一年書,回來辦理就業落戶時發現通行證上在港日期不足365天,所以不能給我辦理就業落戶,不能給我報到證,所以我就把戶口遷回了老家。但是檔案就一直放在留服無法轉出,因為留服的檔案轉出手續需要很多材料,其中包括報到證。我打電話問留服檔案中心說我沒有報到證怎麼轉出,對方讓我打他們就業落戶中心詢問。就業落戶中心說確定無法給我辦報到證,讓我打電話問檔案中心這種情況怎麼轉出。而留服的客服電話太滅絕人性了,實在打不通。所以想詢問一下各位達人,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有沒有人有類似經歷的?檔案如果一直不轉出有大問題嗎?對我個人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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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剛剛終於在多次奮鬥後打通了留服檔案中心的客服電話,對方說如果我老家的人才市場不需要我有報到證就可以接收檔案的話,我備齊其他留服所需材料和人才市場的調檔函就可以轉出檔案。

還是想問一下我這種特殊情況是否會影響諸如工齡計算?之類的問題。

因為我是2009年從香港回大陸的,就直接開始工作了,一直沒有把檔案轉出來。

再準確點說就是作為一個「沒有報到證」的人,會不會有啥不利影響。

拜謝~


鬼才知道幾十年以後檔案這東西有什麼影響。

安全起見最好過一兩年把你檔案放到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免費保管。

就目前看來,只要不做公務員、不準備在事業單位奮鬥終身,就沒影響。因為現在企業社保都統籌了,養老看繳費額和年限。算工齡的話也看繳費起始年限的,也就是說一紙「幹部轉正定職表」在體制外屁用沒有。

如果是打官司分財產的話,公證時缺少工作後的各種信息登記表,可能會缺少一個查證源頭——但是也可以查戶口啊。

如果被告貪腐(現在私企也有貪腐案了)、或者直系親屬吃官司進監獄的話,調查和整理檔案也不是你個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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