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羽聯迪拜總決賽安賽龍的最後一球的提前「攔網」犯規嗎?

我記得規則是不能在對手擊球前做出干擾對方出球的行為的,以前的比賽中多次出現網前撲球被對手舉拍攔住的情況,但都是幾乎雙方同時出拍,時間上還算允許,這一球是非常明顯的提前出拍干擾。


個人認為,安賽龍最後一球應該算違例。查了一下規則:

13.4.4 妨礙對方,即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的合法擊球;

此外,還會與這條同時使用:13.4.2球拍或身體,從網上侵入對方場區(擊球時,球拍與球的最初接觸點在擊球者網這一方,而後球拍隨球過網的情況除外。);

其實在真正比賽中,由於網前時間很短,這個判罰其實是看主裁判的,比較贊同的一點是:運動員回球之後,有收拍停頓觀察動作,再次舉拍則不會判違例。但是回小球之後,沒有觀察動作直接舉拍,這種可以判違例。


比賽沒看,為啥提問也不給個視頻鏈接。。

只說規則。

13. FAULTS

It shall be a "falult":

13.4 if, in play, a player:

13.4.4 obstructs an opponent, i.e. prevents an opponent from making a legal stroke where the shuttle is followed over the net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13.4.4款規定,比賽進行中阻擋對手合法擊球是違例,特指的是對手擊球後球拍隨球過網。

也就是說,和你舉拍早晚沒關係,如果人家的撲球後球拍自然隨揮過網的軌跡被你擋了,你就是違例,反之不違例。對於不怕撞拍的球星來說,那就是不撞拍基本不違例,撞拍違例。


從實際上看 這場比賽的裁判早就毀了這場難得的好賽事 拿督打到最後已經打置氣球 裁判尤其是主裁判和發球裁判眼睛是瞎的 腦袋是壞的 所以我們糾結也就無用了

從理論上看 確實安賽龍有提早揮拍攔擊的違例 然後從理論上看 羽毛球比賽暫時不支持主裁通過及時回放來判定這種擊球 所以理論上還是以主裁的凡胎肉眼去判斷這種球電光火石之間 換做其他公平公正腦袋正常的主裁也可能判出這種賽果 也是合乎比賽規則的


謝邀!

剛剛補完了這場比賽,首先感嘆一句:這個時代的羽毛球不如上一代啊(倫敦周期之前甚至里約周期)。李宗偉太拼了,第二局如果放了說不定能贏...

ok回到正題,相信看過本場比賽的朋友們對於裁判的判決感到非常的無語,可以說是非常不公正了。根據 @control master 所說,干擾對手回球是犯規的。而安賽龍的即時舉拍是比李宗偉還要稍快的,所以可以判定為犯規。

我想拋磚引玉一下,今天我去看了溫哥華U19省賽,邊裁把一個界內球判到了界外,如果你是球員,你會怎麼做?

以上。


犯規,妨礙對方擊球。

但是!這個界定由裁判的主觀決定。說他犯規就是犯規。說他不犯規,他就是沒犯規。

去他M的友善度,辣雞裁判,我實名噴她倆!


來自蔡隊的吐槽(?ω?)hiahiahia


這個很難說,這種東西的判罰主觀性很強,判犯規是可以的,理由如其他答主所說的,不然也是可以的,比如擊球之前是有揮拍過程的,並不是直接攔網,而且有沒有這一球改變不了最後結果,以這球結束比賽相比更戲劇性一點,雙方也沒有意見。


這類的判罰,我自己觀察過好幾次,例如有時過往擊球,我重播明顯(擊球點)是過網了,但還看裁判判罰,非常主觀


直覺,我只說直覺,如果一個那麼機智的舉拍攔網都要被拿出來說違例,那其他人也別打羽毛球了,就你喜歡的林丹李宗偉去打到世界毀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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