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招遠事件」中當地警方的通告?

現場視頻:VIDEO0013-原創視頻

招遠市公安局:5月28日21時許,張某等六人在招遠市「麥當勞」快餐店內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吳某發生口角,張某等六人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吳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應,將張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經初步審查,張某等六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除了「民警快速反應」其他的措辭是中性敘述,至於是當場死亡還是搶救無效死亡得看後續調查。

請叫我路飛船長:山東招遠,5月28日晚9點,公安局對面的麥當勞餐廳內。兇手5人,開卡宴,與受害人互不相識。兇手去跟女孩要電話,女孩沒給,於是5個暴徒兇惡毆打女孩,把女孩按地上踢頭,用鋼棍爆頭,把鋼棍都打斷了,活活將花季少女毆打致死。 VIDEO0013-原創視頻

如果媒體或警方使用了大量主觀的形容詞反倒不恰當,比如「開卡宴」、「兇手」、「暴徒」「兇惡」、「鋼棍」「花季少女」那就是帶有情緒和主觀判斷甚至誤導。

看待一個事件的敘述,往往能看出敘述人想要傳達的意圖。


手機簡單說一下。可能有的人認為這份通告很官腔,而且輕描淡寫,似乎為暴徒開脫?

但用手指想想就知道了公安局沒這必要,它所做的這份通告其實正是用中性的客觀的文字敘述整個事件的前後發展過程,而排除了一些主觀的東西。

每年司法考試的題目流出很多人在笑,怎麼會有那麼多巧合。事實上實踐中就是有可能出現匪夷所思的案件以及常人想像不到的殘忍案件。而司法就是無情的,只考慮其中的行為而非感情,提取出其中的關鍵,客觀上描述出來,用冰冷的法條進行推理。

我不認為公安局這份通告有什麼問題。


不管怎樣分析和判斷,心裡都有疑惑不是嗎?不如看看下面一段文字。

2014年6月5日11時許,在xx市xx區xx超市一樓服務台,李某與張某因瑣事發生糾紛,產生口角,後李某對張某進行毆打,造成傷情。接群眾報警後,我單位立即組織警力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經初步詢問,李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此案在進一步處理過程中。

朋友們,相似嗎?類似的文體和措辭,每天,甚至這一刻都在各個民警的電腦里錄入著。不管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大案小案,類似的文字,都在案件來源、抓獲經過、受案登記等文書或報告里,隨案件進行著流轉,最終也會出現在檢察院、法院、律師看的案卷里。所以,對於政法工作從業人員來說,此類的表述是再熟悉不過了。

當然,這種表述所含的信息量是剛剛好,也就是說能讓觀者了解到初步案情。隨著偵查取證工作,得到的確鑿信息會充實進案情表述里,比如說作案工具、經鑒定的傷情以及損失、合乎法言法語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描述等等,這涉及到更多的文書和報告。不神秘,也不刻意,公安寫作本身也是一門大學時學習的課程。現在有些法院判決書會在網上公布,判決書中的表述是經過公檢法一套公訴程序以及大量偵查和審理工作下來的結果,內容最為詳細,但仍不能脫離客觀嚴謹的原則和所謂的官話,如果有興趣,大家可以比較看看。

所以,就像有些朋友說的,對於這份公告,一個詞足以評價——中規中矩。

對於事件本身,任何一個人都滿懷著氣憤和惋惜。情節惡劣,後果觸目驚心。可對於當地公安機關的處置,我認為沒有問題,四分鐘到現場可以稱得上快速,能不能做到更好是另外一個討論的範疇了。關於急救,即使是無名屍體,民警也應在現場撥打120,經醫生做出醫學意義上的判斷,有了儀器和文字記錄,才能稱一個人為死亡。民警缺乏急救的專業知識,任何一次挪動都有可能造成不可預知的後果,甚至抬擔架都大有講究,急救醫生在場,之前那股子干著急勁才能使出來。

公告一出,各種懷疑和負面的評論接踵而至,人們義憤填膺。公告中規中矩,人們的不理解也沒有任何過錯,因為信息並不對稱。而利用這種不對稱而產生的陰謀論就變得可憎了。知乎與微博確實產生了不一樣的討論,理性平和深刻。這些並不是為了自己的職業群體來洗地,這個事件已經引發了太多沉重的反思,注意到當地檢察院已提前介入,希望儘快能給社會一個交代,讓逝者得以安息。


//@披著CC之名的大天落羽:管轄區內單方面惡意傷人致死和雙方衝突誤傷致死的性質是兩回事呢。公安局類似反應迅速的措辭,說白了就是為了撇清和淡化事件中警方無能的印象,洗地的是自己,哪兒是犯人//@胡戈:看起來不像是有權勢的。警方怎麼看起來像為他們洗地一樣呢?//@九維空間Sturman:行兇者很可能是

來自微博。


你們注意那些人的語氣,有問題!!我大概聽清楚幾句『永世不得超生』『受死吧惡魔』基本排除正常人作案,要麼全是神經病,要麼是邪教!就東方閃電跟法輪功那種!

一個正常人會為了一個電話號碼去把人打死嗎?不要因為卡宴就斷定對方是富二代官二代!有錢人都不傻,打電話給外圍公司要多漂亮沒有?這事我們可以關注。但是盡量不要去傳播那些恐怖畫面,容易產生負面情緒,影響生活!


看一段話客不客觀,要看描述性詞語的多少。在這份通告中,除了描述出警「迅速」,並沒有其他明確的描述性短語,是一份妥當的敘述事實的通告。如果為了迎合網民,通告里也寫著「開著卡宴」,將「犯罪嫌疑人」替換為「惡魔」,這不是通告,這是南周。


通告基本中規中矩,但是我覺得實際上,搶救無效這個說法值得商榷,新聞最後圖片,受害者已經躺倒地上,一片血泊,一動不動,應該是沒到醫院早就不行了


謝邀!

1)對「快速反應」這四個字,我豎兩個中指

2)記得去年有同胞嘲笑印度強姦案頻發,現在看看咱們這裡,已經開始出現搭訕不成即爆頭的案情了。


通告很客觀中性,倒是一些人的反應有些過激…

事件本身在讓人哀憤的同時,也折射出這個社會已被嚴重扭曲的道德觀,在這個人人都可以發聲的自媒體時代,平日里冷漠的某些人,一回到網路中便躍於道德之巔,對那些平日其無視的社會事件激昂文字,對那些與其一樣冷漠的路人指指點點,發出一篇又一篇的戰鬥檄文,於他們自己,熱鬧看得,人血饅頭吃得,但別人卻不許這樣學得。對於事件本身缺乏獨立客觀冷靜的思考,在沒有還願真想本身之前不知道要保持緘默,總是想當然的去評論,去指責,去謾罵,殊不知這種「暴力」的正義感對推動這個社會的進步是幾乎沒有貢獻的,多的只是讓我們看到愚昧與淺薄是多麼的可怕。這一夜網路上又點起一枚枚蠟燭,為逝者默哀,不知這些微弱的光芒,可否能把人性中陰暗的角落照亮…


畢竟只有醫生才能宣布自然人的死亡


這麼驚悚的事件,看得讓人心有餘悸,一方面為信奉全能邪教的暴徒如此暴力而憤怒,另一方面又為可憐的姑娘慘死而哀嘆。我自認如果我在現場,在不確定周圍群眾會否齊心協力共同制止的情況下,也沒有勇敢上去制止的勇氣,慚愧!但是我覺得麥當勞一方是負有責任的,作為店方,應該統一組織員工及時予以遏制,周圍群眾或許會一起配合,制止暴力的發生,可惜,他們沒有。


你想殺人,沒人擋得了了你,外國也是,肯尼迪都能遇刺,也不會放過你。

另外,一定要加上個『開卡宴』的標籤嗎?

說麥當勞里沒有其他人的,送你們一句話,「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誰不想裝得道貌岸然?」


這有啥好評價的,活活把人打死,這跟恐怖分子有啥區別


話說我是煙台人,招遠算是煙台的一個縣級市,產黃金啊。我講的內容大概與問題無關,大家隨便看看。

故事是聽別人講給我聽的,很可惜給我講故事的人已經跟我絕交。

她的一個同學,是女孩,家裡是招遠的,開金礦。零花很多,女孩談了個戀愛,大概是包下了男友吃住,錢就不見夠用了。

好在她爸爸給了她一串珠子,紅繩穿的金珠子,一旦沒錢了,就拆下幾顆當掉賣掉換錢開心去。回到家裡她爸看沒珠子了,就再給她串新的。

我記得當時我聽故事的時候十分艷羨,揮金如土還沒禁錮。

現在換到這個題目上說,可能是說,我自小想得到的全得到,你不給我嗎?

因為不太了解這件事,所以不多做評價,只是希望絕交這種事,別再來好嗎。

講故事的人,你還把這個故事講給誰了,我都不再知道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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