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尚為何可結婚?
若說日本佛教不合規矩,但事實上卻有不少日本僧人對修行的態度真誠專註,且日本人普遍信仰佛教,佛寺神社隨處可見,更令人好奇,到底應抱甚麽態度看待日本佛教?明治五年(1872年)時,政府更宣告許可僧侶娶妻、食肉及蓄髮,於是某些寺院的僧侶便公然結婚,所以現在許多日本寺院的經營者,都是一代傳一代。有些日本人說自己的父親是僧人,也不是笑話。
現在一般把日本僧人的「肉食妻帶」現象視為是明治時期的太政官令影響,實際上這是不全面也不準確的。
從幾個方面來簡單回答一下
1,流派之分:
日本佛教傳統來講有十三宗五十六派之分,全國有80%的人自認為是佛教徒,其中大部分屬於凈土真宗,禪宗和真言宗信徒也不少。先簡述一下日本佛教的歷史:佛教在飛鳥時代(6世紀)左右傳入日本,當時傳入的是南北朝時期流行的成實宗(起源於鳩摩羅什,玄奘就是最有名的成實宗僧侶之一)和三論宗(實際上也起源於鳩摩羅什,後來自高麗興起,反傳入南朝)。成實和三論都屬於空宗,不能說不重視戒律,但並不把持戒作為首要。之後到了奈良時代,佛教管理制度開示完善,國家也建立了官寺,有了僧官制度,這個時候有了南都六宗的說法,即除了之前的成實三論之外,還多了玄奘創立的法相宗,以俱舍論為經典的俱舍宗,專研華嚴經的華嚴宗,和重視戒律的律宗。這裡重點講下律宗。八世紀初,鑒真東渡日本,並把四分律這個概念帶入,比丘要受250戒,而比丘尼則受348戒。當時的日本因為對僧人有勞役等優待條款,所以很多人自稱出家,實際上只是藉此來逃過稅負勞役而已,所以鑒真提出的戒律以及對僧團的管理獲得聖武和孝謙天皇的認可,經過和本地僧人一番辯論之後,確定了具足戒需要三師七證的條件(就是說要正式出家必須得有十位戒師在場及認可,不是說自己在家說一下我要出家就成僧人了= =),並在東大寺起戒壇為皇族集體授菩薩戒。後來孝謙失勢,淳仁天皇上位,雖然不怎麼待見鑒真,依然為他建立了唐招提寺,規定日本僧人在受戒前必須在唐招提寺學習戒律 --- 這段時期是日本律宗最盛之時。之後到了平安時代,遷都平安京,又把空海和最澄送出去留學,當時開元三大士由印度來到天朝弘法,恰是密宗最盛時候,所以這二位學到的都是唐密。回國之後,空海在高野山創立了真言宗(東密)而最澄則在比睿山創立了天台宗(台密),與奈良的舊佛教分道揚鑣,真言和天台並稱平安二宗。
此時奈良一方,自鑒真涅槃之後,律宗也逐漸式微,當時最盛的乃是秉持唯識觀的法相宗,簡單來說,就是空宗的相反,否認一切皆空。而最澄在留學前本來是三論宗的僧人,留學回來之後花費了數年時間和當時的法相宗高僧論法,進行空有之辯 (這個下面詳說),最終算是最澄佔了上風,至此南都六宗逐漸式微。大概同一時期最澄引入了一個觀點:圓頓戒。又稱一乘戒。簡單來講,就是把原本的二百五十戒簡化到十重四十八輕戒,並主張設立一乘戒壇,取代本來的律宗戒壇,這件事情遭到當時南都(即奈良)方的強烈反對和抨擊。---- 關於一乘戒的詳細在下面說。最澄以及天台宗爭取了很久,最後在最澄入寂之後七天,朝廷終於設立了一乘戒壇,至此為止日本佛教對守戒的態度又為之一變。之後平安時代末期,世道紛亂,嚮往死後極樂世界的凈土信仰開始在日本上層社會流行,當時的關白藤原賴通(就是有名的藤原道長長子)在京都出家,並建立了平等院,由天台宗分化而來的凈土宗逐漸興起。到了鎌倉時代,日本佛教逐漸入世,在上層社會禪宗開始流行,喜歡坐禪論道和談論公案的臨濟宗以及只管打坐的曹洞宗傳入;而中下層階級則多信以念「南無阿彌陀佛」為主的凈土宗和念誦「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日蓮宗。後來又有看重「一念發起,惡人正機」的一向宗/凈土真宗和鼓勵信徒邊唱邊舞邊走邊念佛的遊行宗。統稱為鎌倉新佛教六宗。
那麼到了這個時候,以唐招提寺為主的律宗已經成為一個很小的派別了,期間真言宗又分化出來看重密宗金剛乘戒律的真言律宗,以及禪宗內部的禪律,並稱為北京律和南都律。(這裡的南北之分是奈良和京都= =)那麼到此為止,基本上鎌倉新佛教的諸派都是以最澄的一乘戒為主了,當然其中還有更鬆懈的,比如凈土宗就認為念佛本身才是最重要的,高於遵守戒律。到了室町時代,鎌倉幕府滅亡,鎌倉新佛教也步向衰落。從禪入玄的臨濟宗逐漸在上層社會一枝獨秀,有了京都五山之說。同一時期,因為只需要打坐默思,所以曹洞宗則為平民廣泛接受。凈土真宗的信徒也非常多。進入戰國時代,天台宗的分支日蓮法華宗完全在京都大盛,稱為「京都中皆法華」,引起了法華宗另一派比叡山延曆寺的強烈不滿並爆發了十餘年的宗教戰爭,捲入了諸多大名,稱為法華一揆。再加上信長支持凈土宗而非日蓮,於是天台流派也開始衰落。而凈土真宗,因為本願寺的關係,一開始雖被信長打壓,後來經過家康支持,又成立了西本願寺,才逐漸重新興盛起來。然後到了江戶幕府,終於有了寺請制度,最不重視戒律的凈土真宗至此成為日本最大佛教流派。
2,最澄和親鸞的 「無戒律之佛教」是什麼談這個之前先要說佛教的三種受戒方式:大小兼受戒,菩薩戒和無戒之戒。所謂的大小兼受戒,也就是說同時要守南傳的聲聞戒和北傳的菩薩戒,兩者的最大區別是聲聞戒是「從他受戒」,只能照上面提到的,由十位戒師授戒,看重僧團戒律,外戒和修戒(一邊修行一邊持戒);而菩薩戒則承認「自誓受戒」,只需要有一位戒師在場即可,並向菩薩起願,看重自律,內戒和本性戒。在具體方面又有二百五十戒和十無盡戒大概這樣的區別 (答主不是非常了解南傳說得不對的請 @暗香浮動月黃昏 老師指點)。目前來講天朝所有的顯宗寺廟理論上都是這種。 而菩薩戒則是不需要受聲聞戒。最澄當時倡導設立一乘戒戒壇時候聲明:無戒之戒是親鸞提出的,強調的是「一念發起」的懺悔觀和救贖「惡人正機」的絕對他力。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麼最澄是否真的反對守戒律呢? 他在【天台法華宗年分學生式】里提到:自今以後,不受聲聞利益,永乖小乘威儀,自作誓願,棄二百五十戒,依菩薩威儀,開大乘戒。
從這裡可看出來,受了菩薩戒的僧人,要在比叡山呆12年不能下山,修習兩業(遮那業和止觀業)。在這之前,受律宗戒的僧人,之前可以先受簡單的十戒成為沙彌,然後修習數年,滿20歲就可以受具足戒,所以最澄的看法大概是,與其給不知道修行水平的僧人受戒,還不如直接讓他們直接受菩薩戒,然後關起來閉關修行= =對能修行到什麼地步又有描述:凡法華宗天台年分,自弘仁九年,永期於後際,以爲大乘類。不除其籍名,賜加佛子號,授圓十善戒,爲菩薩沙彌。其度縁請官印。
凡大乘類者,即得度年,授佛子戒爲菩薩僧。其戒牒請官印。受大戒已,令住叡山一十二年,不出山門,修學兩業。
凡兩業學生。一十二年。所修所學。隨業任用。能行能言。常住山中。爲衆之首。爲國之寶。能言不能行。爲國之師。能行不能言。爲國之用。
而在修行完成之後又如何呢,最澄提出應該把佛寺分為三種:
那麼也就是說,說來說去。。。儘管他貶義性的稱南傳為小乘,又說是「假受」,實際上還是承認了守完整戒律的重要性。至於親鸞,肉食與妻帶這兩個方面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凡佛寺有三:
一者、一向大乘寺。初修業菩薩僧所住寺。 二者、一向小乘寺。一向小乘律師所住寺。 三者、大小兼行寺。久修業菩薩僧所住寺。 今天台法華宗年分學生,並回心向大初修業者,一十二年,令住深山四種三昧院。得業以後,利他之故,假受小律儀,許假住兼行寺。
首先談食肉,食肉本身實際上是不違背佛教原始教義的,親鸞以四分律和五分律為依據,提倡「十不凈肉和三凈肉」,並認為說提倡素食的提婆達多是佛教叛徒,素食沒有道理。
以三凈肉而言,就是「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南傳佛教也可食用,所以答主本人認為用這個來非議親鸞是不客觀的。娶妻則確有其事,親鸞的妻子後來也成為比丘尼(惠信),而親鸞提倡的教義就是絕對他力,亦即自己本身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要信仰+念佛,由佛力本身來超度自身。所以總結來說就是,最澄和親鸞對戒律的看法並不能混為一談,出發點也不一樣 (雖然說最澄的確對後來的日本佛教有巨大影響)。3,一乘和三乘的爭論真正讓最澄對親鸞形成傳承關係的,其實是之前提到的,天台和法相宗關於一乘和三乘之爭。簡單說,一乘就是說人人皆能成佛,而三乘則認為眾生具有五性(聲聞定性,緣覺定性,不定性,菩薩定性和無種性),經過修行之後,根據個人修行境地不同,可以達到菩薩,聲聞及緣覺位階。
最澄當時引用了法華經裡面的即身成佛故事,並用龍女作為比喻,認為只要發菩提心,眾生皆有成佛的機會。這種看法到後來深刻的影響了親鸞,並進一步引申到罪人只要懺悔發心也可得道,佛法普度眾生自然願意拯救有業障的人即「惡人正機」說。4,寺族和僧人的區別那麼具體到日本對僧人娶妻過世俗生活的層面,必須先澄清下幾個概念:寺族:家業相續,世代掌管寺廟的家族 (就是題主說的「父親是某寺廟和尚」這個情況),坊守:寺族制度里住持的妻子,90年代之後,凈土真宗也認可女性住持了。坊主:寺族制度里的住持,凈土真宗的住持也可稱為院家現在一般來講,即使是根據最不看重戒律的本願寺說法,這些人都算居士而不是比丘。嚴格來講,更屬於寺廟的管理者,或者類似於神官。而非寺族制度里的住持是稱為和尚,方丈,阿闍梨,大本山的住持稱為長老,門主,管長等。5,目前日本佛教各宗派對僧人結婚的看法凈土真宗:承認寺族制度和繼承製,但並不是住持的兒子能自動成為住持,一開始先稱為末教師眾徒,然後進入大學學院進行3-5年的宗教史和佛法學習,然後成為教師眾徒,然後去考資格試(據說很嚴格),考過了稱為【教師】,到此時才有資格繼承住持 (稱為住職繼承。真言宗:對寺族制度的態度是承認,但坊主不可以弘法和收徒,提倡守戒。曹洞宗:把寺族本身和僧侶劃分開來,坊主可以弘法,不可以收徒,持戒程度介乎於凈土和真言宗之間。各派律宗:依然嚴格守戒中。但是無論哪個派別,世襲制的行為也只發生在民間的末寺裡面,大部分的大本山僧團都是嚴格遵守聲聞戒+菩薩戒的。利益相關,答主是高野山真言宗信徒。
其實,不如問,為什麼我們的佛教不能吃肉娶妻(表面上)。在泰國的時候,當地人告訴我,和尚去化緣,當然是吃別人剩下的,難道你還渴求施主不沾葷腥嗎。
魔王和本願寺打了十年仗,本願寺的和尚就是拖家帶口的,本願寺顯如還是大名細川晴元的女婿
很重要的原因是日本山地多,人口流動少,古代寺廟如果不自己製造人口的話,有人力斷絕之憂,千大萬大,現實需求最大。
據說是明治維新時期,為了重建皇權(日本皇室是基於日本神道基礎上的),勢必要削弱其他宗教的勢力。政府讓佛教徒們可以吃肉,可以結婚生子,享受世俗樂趣的同時也就瓦解了宗教向心力。
「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為了弘揚大和本土文化,毀佛滅釋,並宣傳日本神道教。又因為戰爭因素,需要大量人力,故同意僧侶結婚生子(雖說是建議,實際上是要求)。」
凈土宗可以結婚啊。 而且我記得中國和尚不能結婚好像不是佛教的規定,而是中國古代法律規定而已
佛教在東南亞諸國傳播的時候都融入了本國的民族特色,就如在中國雜糅了很多儒釋道的元素。日本這個民族非常崇尚自然和人性天欲,不希望對此加以束縛,所以佛教子弟可以和正常人一樣娶妻,生子,做生意。佛教在日本歷史上算是外來宗教,而日本人本身是非常現實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在這點上佛教是改變不了的。中國是中國,日本是日本,不要把中國的佛教傳統理解為所有佛教的傳統,並且強加到其它民族上去。
中國佛教不結婚的傳統是古代中國zf規定而形成的的,其他國家未必有這樣的傳統。實際上中國歷代都有很多和尚公開結婚,請閱讀水滸傳。當代就更別說了,誘姦明星的也大有人在,啥啥是西方極樂世界的鑰匙或者號角之類的。
西藏的黃教紅教可以搜一搜那已經不是佛教了,和尚已經成了一種職業,普通百姓拜神婚喪是他們收入的來源,和尚成了類似神父的角色而不是修行者
因為傳入日本的佛教是已經變質的後期佛教,輕視戒律,重方便不重原則的風氣可以追溯到最初僧團分裂為上座部和大眾部的時候。就像一個水果,一旦開始腐爛則只會越來越爛。
在保留了更多佛陀時代僧團原貌和戒律的南傳國家,不說出家人結婚,僧侶哪怕觸碰女性都是犯戒的。
陳寅恪〈《蓮花色尼出家因緣》跋〉短評
"2006 年一次聚會,在場之南傳法師詢問有關漢譯《律藏》之相關事宜,版主當場坦承,台灣(以及漢族佛教傳統)並不鼓勵在家居士閱讀律典,因此我對戒律所知不詳、不多。法師低頭尋思,回答說,依記憶所及,似乎未有不許在家居士讀律的經律紀載,而且,在錫蘭、緬甸、泰國如果不曉得律典,恐怕會觸犯僧眾所遵守的戒律(譬如有一藏傳僧統訪台時,伸手想握比丘尼的手,予以祝福,這會違犯比丘尼所遵守的清規,在達王比丘而言,並無冒犯之意,只是尋常祝福。又如版主目睹一位台灣年輕女眾,屈身去擁抱坐在輪椅上的老邁法師,這位法師在佛教界以持戒惕勵精嚴著稱,當場變了臉色,怪罪在旁弟子護持不力。) "
但是日本人做事認真的態度卻使得日本對阿含 的研究世界領先。像「根本佛教」一詞既是由日本學者提出。原始佛教的說法和大乘非佛說也都是日本學者提出的,對當年的中國佛教界震動很大。
德川末期
距今一百八十多年左右(德川時代末期),是西方佛學研究的濫觴時期。西方利用梵語、巴利文和其本身語言關係的密切。能輕易解讀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和當時尼泊爾新發現的梵語佛教文獻。於是英、美、德、法、俄各國都開始對佛教的文獻、歷史、教理和文化進行了研究。為何和傳統大乘佛學的研究認知不同?現代日本佛教學者水野弘元在其著作《佛教的真髓》中指出:研究佛學的方法可略分為明治以前的傳統方式和明治以後西式的科學研究方法兩種。後者主要是希望正確地找出佛教中的事實。而自
古以來傳統的方法,則是找出佛教所據有的價值,進而去體驗和實修。現代的佛教研究者的研究方法自然是取自明治以後西式的科學研究方法。著重於研究分析大乘
佛教與小乘各部派,與傳統印度教《奧義書》思想、甚至與基督教信仰之間的淵源與關係。「大乘非佛說」之所以有被重提的感覺,是因為現代研究結果和「上座部佛教」對於大乘佛教的舊說法是相近的。而探討「大乘非佛說」就必須探討「大乘佛教的起源」,此爭論點也因此轉移到大乘佛教的起源處和起源時間點上。
明治維新後
日本的佛教學者在明治維新以後,也接受了新的西式佛學研究方法。最早到西方學習西方佛教學的日本人是明治九年(西元1876年),由東本院寺派去英國留學的南條文雄、笠原研壽。其後著名的有高楠順次郎博士以及當時活躍於國際間的嬕崎正治博士和荻原雲來等人。新的研究方法的結果,使日本佛學研究者重新開始對於大乘佛教有新的看法,甚至有些學者認為大乘佛教無法代表原始佛教的精神。平川彰博士 (日本):主張「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為大乘佛教的起源」- 現代主張「大乘非佛說」的代表為東京大學教授平川彰博
士,在他1968年所著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書中,藉由「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與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和部派佛教者共
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屍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推想大乘並非源自於出家的部派佛教,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進而推導出「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為大
乘佛教的起源」。這為研究大乘佛教教團成立研究提供了的新方向。而該主張則取代了之前「大乘佛教源自於出家系統的大眾部」而成為今日本學界的定論,許多佛
學入門書籍都採用此根據作為說明。
上列「大乘是佛說」的論證,存在有不少可質疑之處。
其一,龍樹、無著等出現於佛陀涅槃的700年之後,他們本身就是大乘經典的製造者,因此其對「大乘非佛說」的觀點進行駁斥的論述,並沒有客觀的說服力。至於漢地近兩千年來都是興盛大乘,對佐證「大乘是佛說」,更加沒有絲毫的幫助。其二,佛教的產生及其發展過程,如果是無法考證的,那與迷信是沒有區別的。而擔憂整個大乘漢傳佛教面臨著被根本上推翻的危險,這屬於宗教感情,怎麼可以作為維護「大乘是佛說」的理由?至於所引經論試而作的商討,則存在著很大的問題:一、依教證來看,所引《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中說:「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
雜藏。」 又《序品》卷初說:「是時,彌勒大士告賢劫中諸菩薩等,卿等勸勵諸族姓子,諷誦受持增一尊法,廣演流布,使天人奉行。」
而這僅僅是托以阿難尊者的口吻而作的序品,即通常而言的序文,根本就不是經文的內容,這怎麼可以拿來做論據呢?除了《序品》中出現了三次「大乘」的字眼,
在《增一阿含經》所列的佛說經文中,只出現了一次「大乘」,那是須深讚歎佛陀:「善逝有此智,質直無瑕穢,勇猛有所伏,求於大乘行」。
普遍認為,在阿含經文里偶一出現的「大乘」一詞,即是指八正道,並沒有佛陀鼓勵提倡眾生應該累世累劫行菩薩道的內容。另:北傳的小乘四部阿含經之一,大
乘、小乘都是北傳佛教的特有分法,按照南傳佛教,並不接受北傳的阿含經,認為阿含經混雜了各部派觀點,不同與巴利三藏所記載的尼科耶經藏。根據巴利三藏,
沒有大乘,也沒有小乘,只有佛陀教導的佛法正法。二、依理證來看,有太多的證據,證明許多大乘經典非佛說。所舉無著菩薩《大乘莊嚴經論·成宗品》的注釋,等於自說自
話,沒有說服力。相反,龍樹菩薩的眾多論著中,沒有對阿賴耶識的論說,就足以證明大乘佛教中唯識的許多經典,是在龍樹菩薩之後,即大約公元200年之後,
才開始被編造出來的。
中國和尚還不是有可以結婚生子的,還開好車「上班」
我曾有緣接觸過少林寺的一個和尚,他說中國的和尚也是可以結婚生子的,不會被阻礙。但是一般和尚不願意結婚,因為結婚的和尚很難被提拔,所以很多和尚都是覺得自己提不上去了才結婚的。吃肉喝酒,在中國則是真的不許的。
四大皆空,做與不做、結與不結、在與不在,萬般皆為空,真正的了悟的佛教徒,才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執著於不做,同樣是沒參透。而那些把和尚作為賺錢的職業和尚,那更是要做要結的。
日本和尚認為肉體和精神不是對立的,不僅僅是對和尚,對日本人來講都認同。
日本是極重視血統的國家,故其吸收和傳承中華文化也是通過父子相繼的方式進行的(如茶道,劍道等各種"道"的流派)。如果不能父子相繼,比如太監,就改用女官。至於僧侶則用破戒娶妻生子方式來傳承(這也算是中華文化和日本具體國情相互適應的產物),我覺得是蠻符合日本人的心理定勢的。
今天剛好看到那麼一段: 以前的僧人是可以吃肉的,連佛祖釋迦牟尼都是,化緣的時候人家給什麼他就吃什麼。當然是給肉最高級的,給肉好。所以南傳佛教,就是東南亞小乘佛教的僧人是吃肉的,西藏的僧人更吃肉,他不吃肉沒別的。日本僧人也吃,吃完了還娶,可以娶媳婦。而我們印像中,中國僧人不吃肉是「南朝四百八十寺」裡面梁朝的皇帝引起的,人稱菩薩皇帝。他吃素不吃肉,所以從那開始,中國的僧人就開始不吃肉了。
排名第一的答案有道理,裡面提到了「寺族」制度,實際上電視劇裡面結婚的應該並不是日本「和尚」,而是結了婚的日本居士。居士可以協助寺院的維護和管理。
「和尚」,狹義上指的是受完整的比丘戒(共250條戒律)的男性(受完整的348條戒律的比丘尼戒則為比丘尼,俗稱「尼姑」),破根本戒了就不是出家人了。至於比丘和比丘尼是否可以結婚?我不了解,也不評論,希望有比丘/比丘尼引經據典以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出家人都是值得在家眾欽佩的!他們是佛法的護持者,要受很多的戒律,日常生活在我的推測中應該是很樸素而清凈的(也可能有特例),他們都代表了利益眾生的菩提心。
「居士」指的是心向佛法的非出家人,分為「優婆塞」(男居士)和「優婆夷」(女居士),居士若皈依則一般受五戒(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不飲酒),精進的居士可以受「菩薩戒」(沒有「比丘戒」和「比丘尼戒」多),受了菩薩戒的居士可以搭幔衣。
居士可以結婚,但是不能邪淫。什麼意思呢?邪淫就是非時、非地、非人而行淫。婚外情、婚前性行為、手淫、器具、在公共場合行淫、拍攝黃色視頻、在父母的生日行淫、大白天(日出之後、日落之前)行淫什麼的都是非法的。與合法的夫妻,在不違佛法(滿足時、地、人的原則,最好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幫助眾生所以延續後代,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私慾)的情況下行淫,則可以被允許。
但《四種決定清凈明誨》裡面明確規定了違反「殺、盜、淫、妄」的都是「波旬說,而非佛說」,波旬即惡魔。佛教在一般意義上並不鼓勵一切修行人違犯這四種原則(有可能有特例)。而「淫」更是會讓修行無法到達究竟彼岸:「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
注意! 出家人結婚的事情不好討論,以上說的是信佛而且受了五戒的「居士」。我的理解是:佛教從來不會歧視任何眾生。即使不信佛教,或者鄙夷之,佛教徒都不會用武力強迫所有人遵守自己的價值觀,有修為的人也不會死心眼的覺得「我受戒我甚至不犯淫、不吃肉所以我很清凈,你們不這麼做的人都很骯髒」。除非是有人要傷害到廣大眾生的利益了,才可以破例(比如用武力去懲罰)。但也絕不會為了私慾而濫用武力、隨意破戒。(護法眾)使用武力、破戒會傷害眾生(比如阻止和對付窮凶極惡之人),雖然表面上也有違慈愛心,但是佛教徒深信因果,所以當事人是出於保護更廣大的眾生利益才會背負因果報應的。
結婚也是一樣。古時候,日本的《今昔物語》好像就有記載為了延續佛教而繁衍後代的。稍微說遠一點,要知道,根據佛教表述的世界設定,破戒的人承受的因果報應是很強烈的,受了戒卻做違背戒律的事情,當事人往往要墮入地獄。所以出於「捨身為人」的精神而不是為了私慾的行為,也是很偉大的。(但是出於私慾的行為,則要另當別論)印度和尚可以吃肉。只是人家全民食宿。
lz可以去看下 朝九晚五戀上我的帥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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