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個人財產該出嗎?

小城市。婚前買房男方稍出多一點,我家出的稍少一些,剩下尾款用我的名貸款,以男方實力只能付個首付。男方家裡窮只出了彩禮之後沒有出任何款。

婚後房子沒下來,先租了一個。房型很大裝修很好。結果我家和男方都很喜歡。但是價格一百多萬很是美好啊。我堅持不買。因為買的話男方家裡不會出錢,又得我家出。我家長樂意出但是我不願意。現在準備賣了原來的房子買一套大些的我主張買中等戶型即可。男方還是不太願意。就算換中房我們也要加3-40萬。我自己畢業後攢了小30w。男方這次換房好像默認這錢就該我出一樣。算得時候都把我的錢加進去了。還說度過難關就要雙方努力。

我覺得這 或許我該出,但是我很不樂意。我花錢仔細又理財,自己3年的錢瞬間就沒了憑什麼他覺得理所應當?以後我懷孕照顧孩子錢更是難掙了。想想我們這都是男方出房,女孩家出裝修就算好的了。真是很


我那麼多年看下來,真心覺得,只有女人婚前給自己買好房子,男方出錢裝修,最合算。婚後男人願意,就再買房,小夫妻一起合力還貸,寫兩人名字。算作投資。

等四五十歲了,再有錢,就給孩子再備一套,夫妻出錢,寫孩子名字。

現在不像以前,你加個名字,房子就算你有一份,女孩還好說不寫我名字我不嫁。所以這個夢就別做了。要麼就是遇到一個土豪,直接送你一套房,但是郎教授珠玉在前,送了房子都能要回去,所以還是醒醒吧!

那種男方買房,女方給裝修的,我跟你說都是沒有經濟意識的。一般家裝保證個10年就了不起了……10年後,即使實際情況都還行,你也會再想裝修一下的。這錢就是消耗品。

這筆錢花的,離婚的時候一分不值。

所以人不能只圖眼前利益

當然,我覺得最開心的就是,我自己有房,男人也有 房,我只要拎包入住就行了,自己房子租出去,房租算私房錢。那多開心……當家庭婦女都不怕啊。


也許,最簡單的是,換個人


都結婚了你還算這麼清楚。婚內女方理財賺的錢也算夫妻共同財產呀,你那40萬有20萬不是你的,別想太多了。


你倆把房子賣了分錢離婚吧


很現實的問題。支持讓男方盡量多出。不是想佔便宜,而是見過太多女方貼太多男方大男子思想作崇非但不領情反而倒咬的。所以,既然男人擔當是天性,不妨讓他們能力範圍內多承擔,女同胞做其他就好。也是一種彼此感情的表達吧。


現在換房再找你爸媽要錢 ,估計你爸媽都要被掏空了,留點錢給他們養老吧。你們還是暫時別換大房,你跟你老公奮鬥幾年有足夠的錢再說。


怕吃虧心裡不舒服就別買。或者婚前買只寫你的名字。主要是你心裡已經感覺不舒服了。。以後怕會帶來更多不好的情緒。。又或者在考慮下真的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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