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一定要去 4s 店嗎,在經銷商買有什麼不同?

本人這裡是個小城市,最近想買車,看哈弗6跟mg銳騰,個人比較喜歡銳騰的,但是在當地沒有4s店只有經銷商(汽車城),沒有現車需要的要訂,可以在那裡保養保修,而哈弗6在本地有4s,但是動力感覺就有點不足了,現在挺糾結的,我該怎選好呢?

以上是原信息,當時去試駕了哈弗,打算回去,無意間看到吉利4s店, 最後買了博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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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沒想到萬年潛水黨也有被頂的一天,真是枯木逢春,受寵若驚,最近工作忙的焦頭爛額,一直沒顧得上知乎,剛看到大家的回復,五味雜陳,於是再來說一說。

首先,我一直覺得這件事讓我比較有陰影,我比較慫,這件搞得我現在連保養都不敢去什麼汽配城,基本是一朝被蛇咬。這種經銷商,對於行業的影響不言而喻,我並不抵觸經銷商這種個體散戶商販(至少在當時),因為4S店在我看來意味著直銷,價格聯盟,壟斷以及更高的利潤,如果有靠譜的經銷商我是會考慮的。我無法理解西國貿這個毒瘤至今還在北京存在的原因,我們的市場完全沒有自凈能力,對於生活在這個社會裡的人來說,是很悲哀的。

第二,對於我朝公僕的作派,接觸比較多的是交J和民J。交J大哥,工作一半靠攝像頭,除了早高峰和大半夜路中間擺個車查限號和酒駕製造擁堵以外基本見不到人,還有就是領導出門的時候,基本傾巢出動把路堵死……北京地區的種種遮擋號牌行為讓每年投資N多預算的攝像頭建設基本淪為一紙空文,其實這種攝像頭監管手段本就是一種懶政…國外沒有攝像頭,大家開車都很規矩,原因在於雖然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被抓會虧得很慘。大家都有所忌憚,交J不需要所有違章都抓到,而是在人群中建立起一種我可能『無處不在哦』的恐懼。所以交警整體的出發點就有問題……

回到民警,這真是感覺報了案沒什麼卵用了...有幾件事兒報過案,丟電動車、車裡電腦丟失和這次被打。丟東西基本就是拉去做個筆錄,回家等信,然後石沉大海,被打這次還被威脅你也把別人打上了,你要繼續追究是不是想在警察局留案底一類的,回復中有人問我能不能證明自己被打,被誰打的,老實說一幫人圍上來揍你,捂臉還來不及,誰知道腦袋上哪個包是被誰打的,別說這過了這麼多年,就連當時警察帶我回去指認我都搞不清楚有那幾個人了,更別說印象比較深的挑事兒的人根本就沒在人群里了。出了問題警察找認證找的都是汽配城裡的人,都會相互袒護。民J大哥的邏輯就是,挨打了,沒出人命,都沒大事,被打了認個慫,打人的我也沒證據抓你,事兒鬧大了,趕緊轉刑J,跟我沒關係。不知道民J的案件解決率有沒有記錄,算不算KPI,是不是要公示,至少現在我並沒有感覺到『人民』JC為『人民』,他們和你我一樣,也就是個領工資盼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回到上一段,不得不說生活在這樣的社會實在是沒有安全感。

最後想說的是,看到回復里有人說店跑不了,給他們玩陰的,確實,被打一頓錢也沒要回來,我心有不甘,但是我更不甘心的是變成和流氓一樣的流氓,各個大半年半夜回去拿磚頭把他家玻璃全砸了也不是難事兒,但是總覺得『那我不就變成和他們一樣的人了么?』大環境已經是一灘爛泥,社會本來就沒有安全感,我就別再添亂了。萬一那天民J大哥年底沖績效呢?

總之現在早已不是那個領1800工資的少年,買東西說不上大手大腳,但是基本不看便宜貨,多花點錢,買個放心。既然唯物主義者不信神明,那就拜金保平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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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親身經歷第一輛車,分享一下
時光要回到六年前,車本剛到手,被基友拉去搖號,一周之後就中籤了(記得是第二期搖號,順便感慨下現在的彩票概率),無奈剛參加工作,小事業單位實習工資到手一千八,觀望大半年,眼瞅著號越來越難搖,老爹看不下去決定資助一下,小職員之家,錢不多,預算就比較捉襟見肘了,挑來挑去看中了當時新款的斯柯達明銳,網上搜了一圈,看到經銷商報價能便宜一萬多,總覺得4s店是店大欺客,抱著圖便宜的貪心就去了位於北京丰台區的西國貿汽配城的一個經銷商。

店裡乾淨有加分,老闆和氣有加分,報價沒問題,4s店提車驗車,簽合同的時候還送不少東西,除了顏色可選的有限,一切完美,很奇怪為什麼4s店提車能這麼便宜,於是特意問了老闆怎麼掙錢,老闆說他們給4s店帶客源,量大有折扣,掙個差價,而且保險要從他們這裡上會稍微貴一些,他們有提成,覺得說的通,就簽了合同,老闆說要交押金,他們這種在4s店是特殊渠道,需要墊款,提完車會退給你,於是交了兩萬塊的押金,第二天就去提車。

4s店刷卡付全款,開車回到店裡老闆說交錢上保險吧,我說把押金先退了吧,他說今天不能退,得辦完了保險才退,正好那天證件不齊就壓著吧,過了兩天東西帶齊抽空又來到西國貿,辦保險退押金,沒想到見到了22年以來最大的一次陣仗。

保險單據填好,我說您把押金拿來我再刷卡吧。老闆:先刷卡,要不不退。我說我人在這卡也在,還能跑了?扯了幾個回合,和我預感的一樣,老闆就說押金退不了。這時候就出來個小個子說,什麼押金,我們沒收押金,你交那是定金,然後拿出當初簽的一個押金收據,收據左邊一列寫的車輛預訂金,右邊寫的送的座套車膜什麼的和20000元,押金簽字就在右邊下面,我說你這是贈品啊,於是老闆立刻換出一副面孔,旁邊的小個上來開始推搡,推回去之後店裡立刻衝出一票人把你團團圍住。之後就是一場惡鬥。。。從店裡打到街上,直到我看到有人拿著方向盤鎖沖我走過來我覺得心裡一涼,瞬間就被按倒拖進店裡,一堆人圍起來抽嘴巴,挨踹,掏出手機要報警直接被踹飛,持續五分鐘後,有個人上來說你不是能打么,咱倆單挑啊,就把我鬆開了,我緩了口氣準備將他干倒!那是不可能的。。。好漢不吃眼前虧,撿起手機奪門而逃。直接去了警察局,警察看了看,見怪不怪的拉我上課警車回到西國貿,當然人都跑沒了,有個亂斗中被我亂拳打到眼睛的人還惡人先告狀,通通被帶到警局,息事寧人,有困難找民警?呵呵,呵,除了和稀泥,啥都不管,說你看他也受傷了,你玩賴的賴不過他們這幫流氓什麼的。。。

從此以後在沒去過經銷商,共勉,順便,大家請記住西國貿汽配城這個地方,請記住丰台民警的工作方法。


謝題主邀

4S店和經銷商是一回事。一級經銷商指的就是4S店,你所說的汽車城屬於二級經銷商。

邏輯很簡單:4S店找廠家買車,二級幫4S店賣車。

注意,汽車城是幫4S店賣車,不是找4S店買車再賣給你,新車平時庫存還是在4S店裡,只有等客戶確認要交錢了才拖到汽車城,像汽車城這樣的二級訂單最後都會匯總到4S店一個叫做大客戶部對接。說到底,汽車城就是有據點的二道販子,本質上你還是找4S店買車。

4S店和二級最大的區別就是二級沒法做廠家認證的保養

所以題主你已經被汽車城給誤導了,他根本沒資格保養保修,出了事你只能自求多福。而且這種誤導在汽車城中非常常見。

廠家認證的保養保修和三包憑證有直接關係。如果你認真看三包憑證,享受三包的唯一前提就是一定要在4S店做「正規」的售後維修保養。這個強制性規定的原因是很多故障和問題需要判斷肇事源頭,廠家遠在萬里,當不了包青天,只能通過4S店收集的數據進行管理,也就是售後數據後台。

先說一下,廠家的售後數據後台很重要。

正常你去4S店做保養,4S店會事無巨細的把你的車輛信息記錄到廠家的售後數據管理系統,你的車總共保養多少次,在哪一次保養中公里數是多少,保養維修換了什麼配件,配件的名字叫做什麼都會體現。這東西對車主是開放的,有專門的查詢網站,也可以去4S店查詢。

因為廠家管理得很嚴,出錯就是重罰,所以數據可靠性很高。而且售後數據對二手車交易很重要,在職人介紹所里我和李老鼠都很鼓勵用4S店售後數據進行查詢車況,通過車子的保養情況和次數,你可以判斷車主對於車子的養護情況,是否愛護車子,你也可以對比4S店記錄,看二手車上的里程數是否真實。

之前知乎鬧得風風火火的某二手車電商事件,買家就是通過4S店售後後台發現原車被調了里程錶,(就是上圖)最後維權退車。

就像我見過加了劣質機油發動機跑廢來索賠,最後4S店以沒發現在4S店保養過,認定客戶在外維修出現問題拒絕的,也見過被4S店維修工更換了二手配件最後在售後數據後台中確認型號維權成功,並獲得賠償的。從本質上來說,售後數據直接判斷了你在是否有享受三包的資格。

回到正題,正因為售後數據很重要,只有4S店才有後台,所以即使在汽車城買也必須去4S店保養。

那為什麼我說這種誤導很常見,因為我還在縣城4S店的時候就見過這種汽車城。

很多二三線城市的汽車城混壯了,每個月走的量比4S店還多,他們就覺得手上有那麼多新車客戶,幹嘛不自己建售後車間讓這些人在我這邊保養保修,做售後可比做售前賺錢多了。然後就忽悠客戶說車是我賣的,那就證明我是官方認證的,所以我的售後也是官方認證的,你可以在我這邊保養維修嘛,我就見過膽子大的汽車城堂而皇之的掛出官方認證維修點的招牌。

其實他們沒有受到誰的授權,跟普通的路邊攤維修廠沒有區別,因為沒有接入廠家的售後數據後台,你在官方4S店肯定找不到自己的維修保養記錄。有些汽車城很賊,把售後服務做的特別像4S店,有咖啡有電腦,不懂的人就真的以為到了正規服務網點,根本沒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甚至在不知不覺中,自己已經失去三包的資格。

汽車城的老闆都很精,客戶出小問題,花點小錢就可以解決了,大問題我就讓他去找4S店,狡辯說是車主自願在這裡保養,不是強迫的,因此自己沒有責任。一般客戶遇見這種三方糾紛都會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更不用說什麼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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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建議,我很早就看過2016年的新三包了,而且三包的問題我在知乎live里說過幾次了,我以前也在知乎寫過很多批評老三包的回答。

為什麼2016年出新三包政策,原因很簡單,之前的三包漏洞千瘡百孔,沒劃分清楚責任,客戶不知道怎麼拿三包政策維護權益,4S店不知道三保政策中自己負有哪些責任和權力,不要說客戶,連4S店的都在罵,客戶糾紛更厲害。所以當年的汽車投訴位居全國消費投訴的第一名,增長了30%。

老三包的問題我很早就說了,不再細說。新三包的作用在於劃分清楚責任,

大家可以先看:汽車三包政策_百度百科

銷售者義務:

(六) 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繫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不得限制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

(七) 在三包憑證上填寫有關銷售信息;

(八) 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

這三條簡單解釋就是4S店在三包憑證上,必須留下自己的信息(公司公章),地址(4S店地址)和負責人(銷售顧問)。然後提供給你一份修理網點資料,也就是全國4S店網點信息,你可以在這些指定的4S店選擇。比如我是在泉州買的日產奇駿,我也可以選擇去福州4S店保養。而且你要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保養,也就是奇駿按道理5000公里換機油,老子就是傲嬌要到2萬公里再來,結果發動機壞了,4S店只要有提前告知,就可以拒絕三包賠償。

第六條被很多人別有用心的解釋成可以去外面維修點保養,之前還在微信圈成了熱文。然而你可以再去看看,實際上它的意思是還是要去4S店,但是4S店已經不能以你就是我這裡買的,去其他4S店保養我就翻臉去勒索車主。

我曾說過,國內現在的汽車媒體惡意誇大了一些維權成功的案例,導致很多車主甚至對買到事故車沾沾自喜,覺得可以一賠三了。其實在底層,維權的困難一直都很困難,很多知友也跟我反饋過,結局都很無奈,包括退車,理論上車有質量瑕疵,就應該是廠家退車,而不是4S店退車,可是廠家退車的我在線下一次都沒聽說過,底下的退車糾紛那麼激烈絕不是4S店和車主的矛盾,車企也是元兇之一。可是政策是政府和汽車國企一起制定的,他就會最大程度的撇乾淨自己的責任,這個在老三包一覽無餘。

你們也別幻想新三包會給自己多大好處,在三包政策中提到消費者要自己去找公正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也就是你不僅要給4S店去修,你還要證明這輛車確實有問題,幾乎難於上青天。可是這東西說到底就不是為了公平性,而是背後太多上層的利益糾纏其中,我不說太多,有心人可以去了解汽車流通協會。


愚見,如果是新手那恭喜你,不管逛了多少帖子和論壇,多少專業的朋友在你面前拍胸脯"放心吧去哦陪你去買",最後總會有一個親戚跳出來"算了還是4S店吧,塗個省心",也確實,不是所有人都愛好這個願意在這上面花太多時間,基本車出了毛病就是往4S店丟就萬事大吉,最大的一個區別在於售後,4S黨基本上有個特徵:

三句不離"省心"?

一次對話下來,最多的句式是"畢竟是4S店…",就拿博越來說,博越的4S店不可否認維修部的人員都是經過了企業專門的培訓,熟悉品牌的車型,4S的招牌也就是車主的省心,只是這個"省心"未免開價略高,

同時新手容易陷入的誤區是,認為4S店裡那些穿上統一工作服一塵不染的"高精尖技術人員"就是比外面滿身機油的"修理鋪工人"高了好幾個水平。建議就是,不妨多與有多年駕齡的老司機朋友交流,避免碰壁。維修的問題搞定,自然避免了4S所帶來的一系列不必要的連鎖消費?


先說一下前提:你說的4S店和經銷商都是經銷商,根據你的描述,題中描述的經銷商大概相當於綜合汽車市場之類的東東,實際上經銷商包括4S店和4S店的二級經銷商,在二級經銷商里,又包括綜合汽車市場和獨立的二級經銷商,這些都是市場的產物。

其次說一下答案,可以分兩個方面來看

從買到車的角度來說,都有可能能買到車,在這一點上沒有大的不同,只是4S店的貨源和庫存量較大,而二級經銷商相對受規模和資金限制可能沒有全部的現車,不過這個不是問題,因為二級經銷商可以從4S店調車,只要付錢,沒什麼問題。

從兩者之間的不同來說,不同之處有很多,大概羅列一下:

  1. 政策層面:4S店最初興起的時候純粹是市場推動的,但是因為在2000年左右,非法拼裝車市場還是很猖獗的,銷貨的渠道大多是低端的汽車綜合市場,為了打擊這種行為,同時由於汽車比較複雜,也是為了保護購車者利益,2005年商務部、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制定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核心是經銷商必須在品牌廠家授權的基礎上才具有汽車銷售的資格。這個管理辦法的推出實質上是對4S店模式的肯定,所以4S店投資才會有後期的爆髮式增長,同時這個政策也是對汽車綜合市場的實質性抑制,雖然嘴上沒說,也就是說政策層面一個得到的是鼓勵,一個得到是你自生自滅去吧!

2、功能層面:4S店之所以被稱為4S店,是因為具備銷售、服務、零部件供應和信息反饋的四個基本機制,這四個詞英文都是S打頭,是一種文字遊戲罷了。但二級經銷商一般只具備銷售和有限的信息反饋功能,服務和零部件供應功能要不沒有,要不就是很弱。

3、可靠性層面:多數的四艾斯店相比綜合汽車市場和獨立二級經銷商來說是靠譜的,因為四艾斯店是有固定資產的,也就是俗話說的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除了店面的硬體投資,還可能有地皮,當然有些四艾斯店開店純粹是為了圈地皮,不管如何,當下的四艾斯店不像2000年以前那樣,那時候廠家會鋪貨,現在基本都是先交錢再從廠家提車,同時製造商為了防止四艾斯店撂挑子,還會要求四艾斯店押一筆錢作為保證金,所以,固定資產和保證金制度決定了四艾斯店跑路沒那麼容易。

除此之外,開店的早期過程也沒那麼容易,這裡面往往牽扯著複雜的人際關係運作,每一個成功的運作背後都不容易,有時候投資人需要半夜扛著成麻袋的鈔票去敲某些人的門,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多數四艾斯店都希望做長期的生意,我曾經跟一千多家四艾斯店打過交道,這點毫無疑問。

但如果在二級經銷商那裡買車,遭遇跑路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二級經銷商並沒有那麼多固定資產、資金、人際關係的牽絆,由於商業利益衝突可能會演變成私人的仇恨,一夜之間就可以跑的一乾二淨,這種事情我就親眼見過,但這並不是說二級經銷商都是一肚子壞水,畢竟守法經營的是多數,只是我們很難去判斷其可靠性。

4、外顯特性層面:二級經銷商很容易根據店面識別出來,展廳小、沒什麼展車、車子擺的擁擠、沒有充足的座椅和空間、店面裝修的相對簡陋、只有一層展示區很少有二層的辦公區、銷售顧問很少,同時最大的特點是很少有售後服務的專門大車間,而四艾斯店恰好相反,但假如當地沒有四艾斯店你也沒得選。

5、實際服務層面

產品的選擇和試乘試駕:綜合汽車市場很可能是多個品牌的二級經銷商,在這裡買車的最大好處就是不用一家家的跑來跑去,你可以在一個市場里看到不同品牌的車子,可以一站式的試乘試駕多個品牌的車子。

4S店和獨立的二級經銷商沒有這個功能,需要一個品牌一個品牌的走。

銷售顧問的專業性:4S店和二級經銷商的銷售顧問都缺乏專業性,綜合汽車市場的銷售顧問就是牆頭草,這個不喜歡就推薦那個,反正只要有你看上的就行。四艾斯店的銷售顧問和綜合汽車市場的銷售顧問完全相反,老王賣瓜是最常見的現象,推來推去都是自己品牌的車型,他所有的行為都是盡量讓你買他家的東西,而不是充當真正的買車顧問。

4S店的套路多:4S店大多數的銷售顧問的薪水都與實際業績掛鉤,而實際業績又會涉及銷售台數、每一輛車的毛利、精品的毛利、保險按揭、客戶滿意度查得緊了,還會與流程執行的到位與否、各種工作表格、客戶回訪掛鉤,有時還要有眼力看出哪些客戶其實是廠家派去的密探,也正因為如此,套路和貓膩相對較多,費用也相對較多。

但二級經銷商往往就是一瓜子的買賣,單車毛利是主要的追求,也沒有那麼多的套路,所以在實際費用上可能比4S店要省一些。


作為一個銷售行業的從業人員,這種情況其實不單單是出現在汽車的銷售當中,幾乎整個的銷售行業當中,都是有類似的情況的。

因為廠家會給每個級別的代理商下達每年的提貨任務,完成任務之後,才能保證會給返點,但是這個提貨任務,並不是每個客戶都可以完成的。比如說A廠家,給B代理商下達的今年的任務是200萬,但是B代理商今年到11月份只完成了150萬,B代理商老闆一看,這樣下去,今年的200萬任務完不成了,而且我們都知道,4S的大部分利潤都來自於廠家的返點。所以為了年度任務的完成拿到返點,B代理商舉行了巨大的優惠活動,在12月終於趕上了進度,完成了年度的任務,拿到了返點。

但是如果B代理商到11月只完成100萬甚至更少呢?那麼做促銷活動顯然完不成了這個100萬的全年差異,那麼就眼睜睜的看著全年的返利不要了么?那就不是沒有錢掙的事情了,那可是要虧本,而且會虧很多,這個時候,另外一個資金雄厚的人出現了,他和代理商B說,我從你這裡進一100萬A品牌的汽車,這樣你就有錢去完成你全年的任務,拿到返點了,代理商B於是給了一百萬的A品牌汽車給C,自己的資金得到了周轉,也完成了全年的任務,但是這個資金雄厚的人把這100萬的車拿回家之後,不可能是放在家裡收藏的,他也開始賣A品牌的汽車了,這個時候,汽貿C就出現了。

很多人問,為什麼C這麼有錢,不直接去和A進行合作,這個就要提到銷售行業當中的一個概念,區域保護,說白了就是區域獨家經營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一些小城市,尤其是縣城,很多品牌的4S店都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這個就是所謂的區域保護,廠家A通過返點,年度任務等等來限制代理商B,但是商業都是相互的,B也不是傻子,肯定也要對A提出要求,這個區域保護就是其中的要求之一,這個要求會白紙黑字的寫進雙方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就算C再有錢,A也不敢把經營權放給C。

但是很多人又會問了,那為什麼會有很多的地方有兩家甚至好幾家同一品牌的4S店呢?其實也是因為A和B的博弈,比如說這個城市,A認為有100萬的市場容量,但是B只肯定接受50萬,如果這個時候,只有B一個人願意經營A品牌的汽車,那麼不管A認為這個城市的市場容量是多少,哪怕真的是有100萬,它都只能接受,要麼放棄在這個城市的銷售,要麼接受B提出的50的要求。大部分會算賬的人都會選擇後面一種,畢竟一年50萬總比放棄之後一毛錢都沒有好吧?但是這個時候,另外一個人D蹦出來了,他也有兩個選擇,要麼直接承擔100萬的市場容量,擠走B,成為A在這個區域的代理商,要麼承擔50萬市場容量,和B共同擔當A在這個區域的代理商,前一種情況就是換代理,後一種情況就是多家4S存在。

當然了,很多人也會問,那同型號的車,C賣的要比A的指導價,甚至B優惠之後的價格要便宜呢?首先,前面說了A和B之間有博弈,那麼同樣是做生意的B和C之間也是存在博弈的,C一次性吃下B100萬的任務,當然不想僅僅是獲得汽車那麼簡單,畢竟沒有人不想掙的更多,於是,C就向B提出,我幫你完成了任務,你拿到的返點得帶我分點,B算一下帳,雖然這樣做會損失掉一部分的返點,但是任務完不成返點沒有會損失更多,所以,同意了C的要求。

由於基本上代理商B的車子是按照A廠家的指導價進回來的,B掙的就是廠家的返點,而C由於直接獲得了一部分的返點,所以在進貨價上面,C是比B要低的,而且為了避免價格的惡性競爭,A會對所有的B規定一個指導價,B必須按照A的價格執行,這點A和B之間也會簽署合同,當然了,由於區域之間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水平存在差異,每個代理商也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優惠活動,當然了,這個活動一方面要獲得A的允許,甚至要簽署合同,另一方面,這個優惠的力度也是有限的,不會超出全國水平的優惠幅度很多。而C由於沒有直接和A合作,自然無需接受A的約束,所以它的價格是由自己的進貨價來決定的。

所以,C的價格比B要便宜,一方面是因為C直接拿到了B的返點,本身的進價就要低於按照指導價拿車的B,第二個方面在於,C的價格是沒有人管束的,而且從C自身來說,由於場館設施,人員素質售後服務等等都無法和擁有A廠家認證的B相比,所以對於消費者的吸引力無法和B相比,所以,只有通過價格上面的優惠來達吸引消費者了。

所以綜合上面的述說,因為A想要擴大銷量而壓B的任務,而B為了返點而把貨給C,而C為了掙錢也接受B的貨,但是會要求價格上的優惠。所以,就是這樣的 一個過程,才會有4S和汽貿商的共同存在,那麼有人會問了,那B傻么?把貨給C,還那麼便宜,讓他和自己競爭。所以C,基本上不會和B在同一個區域,甚至大部分的情況都C和B都不在一個行政級別,比如說B是市級的代理,C是縣城的汽貿商,C是市級汽貿商,B是省代。(ps:為了省時間,把B直接寫成了代理商,其實B在這裡,是代理商和4s一個共同的概念)

所以會出現諸如B的汽車是大平板貨車從廠家拉過來的,而C的汽車都是雇司機自己開回來的情況,因為大部分的情況下,廠家面對全國的4S店,一方面所要運輸的汽車量非常大,另一方面,有的運輸的路程會很遠,所以大平板是一個和節約成本的選擇,而汽貿商則不同,雖然B和C基本上不會在一個區域,但是也不會相差太遠,所以運輸的路程不會太遠,而且C的量相對來說肯定沒有全國4S店的需求量大,所以,運輸量也不會太大,所以一輛輛的雇司機開回來就成為了一個成本更低的選擇。

所以弄清楚4S,汽貿商的來源之後,我們可以看出,其實不管是4S還是汽貿商賣的汽車都是從A廠家出來,原則上沒有什麼區別,但是除了上述解釋的價格上的差異之外,由於4S是受到廠家認證的,需要接受廠家管理的,所以很多細節方面,4S更加的正規,比如上面說的,4S的汽車都是大平板拉回來的,汽貿商的汽車都是自己開回來,這個方面就是涉及到了車輛的磨損,雖然這個過程當中磨損的情況一般不會很嚴重,但是萬一你碰到了一個無良的駕駛員,在你的汽車才出廠還沒有跑完磨合的時候就激烈駕駛,對車也是有損傷的,而且無論跑了多遠,汽貿商在汽車進貨回來之後,都會調里程錶,這個對後期的保養之類的時間選擇就會產生影響,雖然廠家在出廠之前也會對汽車進行試車,但是畢竟這個裡程是很小的。另外也確實存在一些不良的汽貿商會存在調換汽車零部件的情況(舊零件換新零件,非原廠件換原廠件),而4S由於各方面都受到了廠家的嚴苛管理,所以這種情況不敢說沒有,但是絕對很少很少。

不過大家所擔心的三包方面,無論你是在汽貿商還是4S買的汽車,只要符合三包法的規定,都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當然了,有的4S會因為不是在它那裡買的車而刁難車主,這個就不好說了,這個就要看你的維權意識和手段了)。

最後總結一下,無論是4S還是汽貿商,他們按照合法程序所售出的汽車都是享受國家三包法的保護的,廠家也要承擔汽車三包的責任。所以從法律的角度,無論是汽貿還是4S都是合法,你想要價格便宜就去汽貿,想要省心正規就去4S。反正各有好處,也各有缺點,這個主要看你自己的選擇。比如說,你買個神車五菱宏光,這個車一般的縣城就會有4S了,但是你覺得反正也值不了多少錢,買回來之後也是各種操,倒不如價格實惠點,你反而選擇去汽貿購買。但是假如你打算買個雷車,但是你所在的城市沒有4S,要去100公里外的城市買,你覺得不方便,就在汽貿買了,不僅方便,而且價格也便宜,但是你是一個對細節要求達到吹毛求疵程度的處女座,所以即使來回要多跑200公里,即使價格更高,你還是去了4S買。

所以,汽貿和4S或許並不是針尖對麥芒的存在,汽貿的存在,或許可以替4S分擔廠家的銷售任務,同時也襯托出4S的服務優勢,而4S也為汽貿解決了售後保養的問題,同時也襯托出汽貿的價格優勢,所以雖然同樣都是銷售一個品牌的汽車,但是細看之下,一個的優勢在於價格,一個的優勢在於服務,二者並不是真正的針尖對麥芒。而對於消費者來說更簡單了,多出一種選擇不是更好么?對於廠家來說,汽貿的存在也多了一個銷售的渠道,抓住了一些對於價格敏感的消費者。所以,汽貿的 存在,是目前這個汽車銷售環境下的必然的產物,而且無論是對於4S,還是消費者還是廠家都是利大於弊的。


經銷商買的車第一次保養在外邊做,不能回當地店裡,因為會被舉報。(一般三個月保護期,三個月之後當地4S就沒法舉報外地4S了)保養時和經銷商說一下讓外地4S出個系統,第二次保養就可以正常回4S店裡了。
回答里確實很多人被4S的話術洗腦了,真的是被4S騙還幫著數錢。其實很多二級經銷商老闆之前都是4S的銷售或者大客戶出來單幹的,沒本事的才幹銷售顧問,懂得裡面的規則後有資源的都干二級經銷商了。
轉兩個同行的評論,第一段是汽車之家講解4S與二級經銷商區別的文章下的評論。

小編確實是在偷換概念,而且很多評論也是在盲目跟風,我也是在做網點,在這裡有必要說明一下。

第一:服務,不單是我這邊,就拿所有二網來說,如果算規模和正規性咱肯定比不上4S,但是如果說到服務,還真不一定4S比我們好,4S銷售顧問歸根究底是在打工,心情好時好好接待你,有說有笑,心情不好時你愛買不買,你不滿意無非就是他損失個客戶,就算成交你個單子他能拿多少提成?而我們不一樣,我們進店量本來就少,每一個客戶對我們來說都很珍貴,因為我們知道,我們不是給別人乾的,而是自己。4S一般都是以進店量來衡量成交量,即進店越多就會成交越多。而我們不是,二網除非你把宣傳做的非常好,大多數二網進店量都很少,那我們靠什麼找客戶?靠人脈!即4S所說的保有客戶推介,這幾乎成為大多數老牌二網保證銷量的王牌,所以二網一般都是力求讓每一位成交客戶滿意,能夠為其創造後續價值。我知道我們這邊二網為了提高客戶滿意,都是免費為客戶掛牌的,甚至有的會在提車時給車子加滿油,但多數4S為你掛牌是有償的,或者會收些莫名其妙的費用,相對4S用軟性服務提高滿意度,我們的服務顯得更實在,起碼是雙贏。

第二,關於價格,我這人堅信一個道理:愛賺便宜總會吃虧。當然這和二網比4S車價便宜的論點並不矛盾,就正常途徑來說,二網價格本來就比4S便宜,如果你從事過汽車行業,你會知道4S一般會有兩套價格政策,一套是展廳價,一套是網點價,那這個政策來源於哪裡?就是來源於廠家!!沒錯,二網的存在是受廠家鼓勵和支持的,和4S一樣,甚至廠家給二網的政策比4S要好,這是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存在的客觀事實,只是廠家對二網的支持並不會搬上檯面罷了,為什麼廠家會支持網點?用一個數據說明足以,即全國來看,二網銷量佔總銷量的50%甚至更高!我敢說,全國所有的汽車品牌,包括所有的4S(偏遠地區除外),沒有敢不做二級網點的!當然,就非正常途徑來說,二網的價格比4S便宜的更多,沒錯,就是外地調車,不要對外地調車這個詞鄙夷和反感。首先要明確一個問題,為什麼外地車就便宜?相信就算很多汽車行業的本行人對這個問題也頗感疑惑。用官話說,就是由地域市場環境和政策決定的。用白話說,這TM就是當地經銷商欺負平頭小老百姓!自從今年以來,特別是反壟斷法搞了幾個典型品牌後,汽車主機廠基本上不會再明顯的硬性限定一個地區的車型價格,就是說4S願意賠錢賣廠家也不會管,而車型價格的制定者,就是4S。舉個例子,我們本地本田某R開頭的車型本地4S優惠13000元,但外調能夠優惠22000元。差距近乎1倍!為什麼?因為本地本品牌4S一共兩家,都是1個老闆,又因為進車城市恰好有好多家本品牌4S,恰好都不是一個老闆,恰好那地區汽車市場飽和度高車不好賣4S都快打的頭破血流,恰好那地區有個4S資金周轉不靈庫存過高急於商品變現。。。。。。反正有好多恰好。所以我們要承認,外調車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當然有一些二網比較黑心我承認,但多數還是能夠誠信經營,看到評論好多人對二網外調車行為嗤之以鼻,我想說,全國人都知道北京上海的車最便宜你怎麼不自己跑去買?外調車雖然利潤高,但風險更高,交警怎麼辦?出個事故怎麼辦?全款提過來的車客戶發現有劃痕不願買了是不是要砸手裡?別的地方我不知道,本地,一般都是會主動問客戶:你是要本地車還是外地車?而且還支持客戶隨車到外地4S選車的。我想說,我們並不想做外地車,除非客戶非要圖那幾千塊便宜,非要外地車。還有一點,現在做外地車的主流還真不是二網,而是一些掌握汽車資源的群體,甚至連店面都沒有,他們用外地車滲透二網,甚至是4S,並且還支持板車運送,我在想,如果是我自己買車,也絕不會去4S買了,但請記住我那句話--愛賺便宜總要吃虧。並不是不讓你便宜買車,而是要有限度,不要貪得無厭,汽車是永遠沒有最低價的,追求最低價只會讓你步入陷阱,畢竟還有一句真理---反常即為妖。

第三:關於欺詐。我想問一下,各位在4S購車的車主,購車時銷售顧問的承諾真的都給你兌現了嗎?呵呵,有沒有自己知道,我相信多數是兌現的了。這種現象怎麼說呢,我只能說4S個別不兌現承諾的現象和二網個別存在欺詐的現象是一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欺詐,不分地點和時間,為什麼會有欺詐?因為總有人會上當,其實很多欺詐的方法是很拙劣的,只要你夠理性,不貪婪,一般都不會上當。但小編說的這種欺詐方法,大概只有北京才有吧,哈哈。還有,並不是所有返現行為都是欺詐,起碼節能補貼這個是真的,其他形式的最好別信。還是那句話,被騙了不要怨天尤人,都怪自己太貪心。小編有句話是有道理的,不要相信任何口頭承諾,真誠提醒各位,無論在4S還是網點,訂車一定要簽訂車合同,而且一定要把優惠內容全寫進去。

很多客戶不清楚我們是怎麼賣車的,下面就給大家簡單說下我們是這樣的:您先去4S店看車—選定車型—顏色—按揭問價—單車詢價。問完價後,把確定的車型,顏色,付款方式,指導價等告訴我們,我們保證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會比您在4S店問的最低價還要優惠,我們保證給您供應的愛車都是4S店車店票,車輛都是近期車,車輛手續隨車。為什麼我們能拿到比您在店裡問的價格還優惠? 簡單講我們有全國4S店批發渠道,車都是廠家生產的,只是不同地方提車而已。都能為您的愛車省錢,我們購車絕無任何套路,整個購車過程全透明。這樣可以打破壟斷。您也不必接受那些無理的苛刻條件:必須怎樣又必須怎樣的,如高於市場價幾倍的價格加裝裝飾給您。 最後闡明一點,無論哪裡提車,您所購得的車輛全部全國聯保,通俗點講您的車無論在全國哪個4S店都可以享受保養保修! 如果您還想省錢又沒時間,那我們就把車送到你家門口,所以總結來講在我們這裡購車:省事、省時、省心、省錢,服務一流,實話實說杜絕忽悠,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能省一千去郊遊,能省五千帶著家人來一趟說走就走的自駕游,能省一萬一年都不掏腰包去加油,何樂而不為呢?

@孫少軍 我說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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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更新國家政策變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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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

國家工商總局門戶網站:http://www.saic.gov.cn 2014年08月01日 來源: 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文件

工商市字[2014]145號

工商總局關於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工商總局研究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工商總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9月份最後一批備案名單中公布。   

二、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強化對汽車經營行為的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工商總局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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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9月18日從交通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中國保監會10部門共同印發《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汽車維修業取得了長足發展,較好地適應了汽車產業和汽車社會發展、滿足了廣大消費者的汽車維修需求,但是也存在市場結構不優、發展不規範,消費不透明、不誠信等問題。為促進汽車維修業向著現代汽車服務業轉型升級、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現提出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破除維修配件渠道壟斷,鼓勵原廠配件企業、生產企業向汽車售後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標的獨立售後配件;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或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車主享有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汽車的權利。

《意見》的出台,將促使維修市場開放度更高、包容性更強、競爭更加充分,對我國維修業乃至汽車後市場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對車主維修汽車消費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對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以下為《意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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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監委關於自貿區平行進口汽車CCC認證改革試點措施的公告

2015年第38號

國家認監委關於自貿區平行進口汽車 CCC認證改革試點措施的公告

為落實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自貿區認證認可制度改革創新,國家認監委決定進一步調整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開展自貿區汽車平行進口認證實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措施公告如下:

一、放寬製造商授權文件要求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在已建立了完善的「三包」和召回體系情況下,CCC認證申請時,可放寬提供原廠授權文件的相關要求。在認證過程中,指定認證機構須增加對認證申請人「三包」、召回能力和體系的檢查工作。

二、調整認證模式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在經指定認證機構確認已對申請認證車輛的一致性實施有效管理情況下,可取消非量產車認證模式數量要求。指定認證機構應採取有效手段,加強獲證後監督和核查工作,確保標準符合性和產品一致性。

三、簡化工廠檢查要求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如已有效保證進口車輛一致性,且在自貿區內僅進行標準符合性整改的(不包括車輛結構性改裝),在符合產業政策、海關和檢驗檢疫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視情況僅對其在自貿區內的改裝場所進行CCC認證工廠檢查。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認監委 2015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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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 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管理暫行辦法

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管理暫行辦法》,辦法中針對平台試點企業的管理模式、試點對象認定、試點對象考核及退出、試點對象的經營規範、監督管理責任均作出了明確指示和要求。此辦法的出台無疑將更加利於天津平行進口汽車試點工作的有序開展,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為行業立標準,為市場樹信心。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

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管理暫行辦法

市商務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天津自貿試驗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平行進口,是指進口未經境外原廠汽車生產企業授權的汽車產品的貿易活動。

第三條 在天津自貿試驗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秉承「為政府試政策,為行業立標準,為市場樹信心」的理念,堅持公平公正、規範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通過創新政府監管模式,規範市場經營秩序,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嚴格質量安全標準,加強售後服務體系建設,實現汽車平行進口全產業鏈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四條 成立天津市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牽頭單位為市商務委,成員單位由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委、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市口岸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市高法院、天津港集團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濱海新區商務委,辦公室成員由濱海新區商務委、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委會以及天津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的市場監管、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組成。

第五條 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對象(以下簡稱試點對象)按照主體規模和經營方式分為試點平台和試點企業,均需經過商務部認定。試點平台是指具有平行進口汽車全產業鏈服務能力,並為其認定和管理的會員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通關手續、倉儲物流、展示銷售、售後服務等一站式服務的企業。試點企業是指為滿足自身銷售需求自主完成汽車平行進口相關業務的企業。

試點對象是平行進口汽車產品質量追溯的責任主體,依法履行產品召回、質量保障、售後服務、家用汽車「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義務。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六條 建立完善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自貿試驗區各片區三級垂直監管體系,履行監管職責,創新監管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防控各類風險。

第七條 建立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平行進口汽車服務和管理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和管理平台)。該平台通過對接商務、口岸、海關、檢驗檢疫及試點對象的相關係統,及時掌握試點對象每台平行進口汽車的車輛信息、通關狀態、銷售及售後情況,為政府有效監管提供信息化保障。

試點對象應向服務和管理平台錄入企業信息,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股權、固定資產等信息)、試點平台會員企業信息、銷售及售後網點信息、車輛銷售信息等。試點對象法定代表人、股權、固定資產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更新。

第八條 依託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等,掌握試點對象的信用情況,將其作為試點對象退出的參考依據。

第九條 支持本市平行進口汽車行業社會組織發展,重點在行業研究、行業自律、政策培訓、信息諮詢、展銷宣傳、海外採購渠道整合、行業規範制定、行業監測及預警、交易糾紛調解、行業共同利益維護等方面開展工作。

第三章 試點對象認定

第十條 試點對象應當依法在天津自貿試驗區註冊,具有獨立法定代表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納稅和銀行信用良好,在市場監管、海關、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 對試點對象的認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等部門確定試點對象的認定標準。

第十二條 根據試點工作需要,啟動試點對象的認定工作。企業向註冊地管委會提出申請,經屬地初審、專家評審、實地核查、意見徵詢、社會公示、協調小組確定等流程後,由市商務委上報商務部,經商務部認定的企業具備試點資質。

第十三條 試點期間,試點對象註冊資本、固定資產等信息發生變動,與申請試點資質時不一致的,應重新申請,按照認定標準重新進行資質認定。

第四章 試點對象考核及退出

第十四條 協調小組辦公室制定試點對象考核實施細則,並負責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對試點對象的考核每年組織一次,考核結果作為試點對象動態調整的依據。

第十五條 考核結果及時通報試點對象,試點對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通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協調小組辦公室申請複核。

第十六條 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結果對試點對象提出限期整改或撤銷試點資質意見。對於撤銷試點資質的,在報請協調小組審定後,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 經協調小組認定,試點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退出: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解散或依法申請破產的;

(二)試點對象註冊資本、固定資產等信息發生變動後達不到試點認定標準繼續試點的;

(三)試點對象連續一年沒有進口實績的,連續時間以商務部批複的試點時間起算;

(四)在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風險分類中顯示為「嚴重失信」的;

(五)經相關部門查實,拒不履行售後、家用汽車「三包」及產品召回等義務的;

(六)經相關部門查實,有偷稅漏稅,偽造、變造、買賣許可證,進口舊車、拼裝車及非法改裝車等行為的;

(七)其他不宜繼續進行試點的情形。

第十八條 退出試點的企業應當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對退出試點後因家用汽車「三包」、產品召回等方面產生的糾紛,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辦理。

第五章 試點對象經營規範

第十九條 平行進口汽車產品應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國家有關安全、節能、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禁止進口舊車、拼裝車、非法改裝車、與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車型不一致或超過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等。

第二十條 試點對象應按照相關規定申領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不得偽造、變造、買賣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試點對象在申報入境貨物報檢單時,「收貨人」項應填寫試點對象本身或經服務和管理平台登記的會員企業,否則檢驗檢疫部門不予辦理報檢手續。

第二十二條 試點對象在申報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時,「消費使用單位」項應填寫試點對象本身或經服務和管理平台登記的會員企業;「收發貨人」項填寫應與關聯的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的「進口商」項或「進口用戶」項一致,否則海關部門不予辦理報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試點對象(含試點平台會員企業)銷售平行進口汽車產品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明示和提醒,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及相關售後服務等信息。

第二十四條 試點對象(含試點平台會員企業)銷售平行進口汽車產品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有效身份證明,按照《平行進口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與消費者簽訂銷售合同,如實開具銷售發票。

第二十五條 試點對象(含試點平台會員企業)在交付平行進口汽車產品前應進行售前檢查(PDI)檢測,隨車交付貨物進口證明、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車輛一致性證書、家用汽車「三包」憑證等相關隨車文件和憑證,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第二十六條 試點對象可採用自建、資源共享、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形成覆蓋銷售區域的售後服務網路。鼓勵試點對象在其銷售或售後服務網點懸掛或張貼統一制式的平行進口汽車銷售或售後服務標識。

第二十七條 試點對象應按有關規定向質檢總局進行家用汽車「三包」和產品召回備案,留存銷售信息記錄,且檔案留存時限應符合產品召回制度相關要求。

第六章 監督管理責任

第二十八條 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天津市關於推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支持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明確汽車平行進口試點重點工作及階段性工作;

(四)審定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申請。

第二十九條 濱海新區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對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領導區有關部門實施試點工作;

(二)督促區有關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三)督促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市商務委負責協調推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牽頭修訂完善天津自貿試驗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實施方案;

(二)組織召開協調小組會議;

(三)負責平行進口汽車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

(四)協調其他各成員單位落實協調小組有關決議。

第三十一條 市市場監管委負責監管試點對象經營行為,促進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法定職責範圍內組織開展督查檢查,依法對試點對象實施監督管理;

(二)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受理消費者對試點對象的投訴並依法處理;

(三)聯合檢驗檢疫部門做好家用汽車「三包」工作。

第三十二條 天津海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負責平行進口汽車的稅款徵收、稅收管理及相關稅收政策的執行工作;

(二)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負責平行進口汽車通關管理制度、作業流程、操作規範的實施工作;

(三)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負責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展示、倉儲等業務的監管工作。

第三十三條 天津檢驗檢疫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做好對平行進口汽車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准入要求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二)按照質檢總局相關規定,負責平行進口汽車的召回監管、缺陷調查及相關後續監督管理工作;

(三)按照質檢總局發布的風險警示通告和相關預警信息,開展平行進口汽車的風險預警及消除工作;

(四)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家用汽車「三包」工作。

第三十四條 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委會作為第一監管單位負責本區域內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協助試點對象解決相關問題。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對本區域內試點對象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組織相關執法部門妥善處理,並及時向協調小組辦公室彙報;

(二)聯合本區域內市場監管、檢驗檢疫等部門督促試點對象依法依規做好包括家用汽車「三包」在內的售後服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在本區域內落實國家及天津市推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

(四)組織本區域註冊企業試點資質的申報和初審工作;

(五)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聚集平行進口汽車海外採購商、零配件供應商、汽車銷售商、售後服務商、網路運營商以及金融、保險、物流等相關服務企業,實現汽車平行進口全產業鏈發展。

第三十五條 協調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落實試點管理和地方財政支持政策;

(二)試點對象的評審、考核及退出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牽頭搭建、完善服務和管理平台;

(四)明確試點對象向服務和管理平台錄入信息的要求及流程、督促試點對象及時錄入及更新企業信息。

第三十六條 其他部門分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與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在口岸便利化、財政支持、機動車登記、資金融通、涉法風險、港口服務等方面加大對試點對象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動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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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令2017年第1號

【發布日期】2017-04-05

【實施日期】2017-07-01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2月20日商務部第92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經商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同意,《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令2005年第10號)同時廢止。

部長 鐘山

2017年4月5日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汽車和挂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GB/T 3730.1)定義的汽車,且在境內未辦理註冊登記的新車。

第四條國家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第五條在境內銷售汽車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完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保證相應的配件供應,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嚴格遵守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召回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為經銷商提供汽車資源的境內生產企業或接受境內生產企業轉讓銷售環節權益並進行分銷的經營者以及從境外進口汽車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獲得汽車資源並進行銷售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售後服務商,是指汽車銷售後提供汽車維護、修理等服務活動的經營者。

第七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政策規章,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汽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制定行業規範,提供信息諮詢、宣傳培訓等服務,開展行業監測和預警分析,加強行業自律。

第二章 銷售行為規範

第九條供應商、經銷商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產品。

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後服務政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銷商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條 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並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

未經供應商授權或者授權終止的,經銷商不得以供應商授權銷售汽車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 售後服務商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售後服務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規範。

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製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第十五條經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並如實開具銷售 發票。

第十六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以下隨車憑證和文件,並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一)國產汽車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二)使用國產底盤改裝汽車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

(三)進口汽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和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等材料;

(四)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進口汽車產品特殊認證模式檢驗報告;

(五)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六)產品保修、維修保養手冊;

(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

第十七條經銷商、售後服務商銷售或者提供配件應當如實標明原廠配件、質量相當配件、再製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信息,向消費者銷售或者提供原廠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時,應當予以提醒和說明。

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配件,應當取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並加施認證標誌後方可銷售或者在售後服務經營活動中使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辦理免於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原廠配件,是指汽車生產商提供或認可的,使用汽車生產商品牌或其認可品牌,按照車輛組裝零部件規格和產品標準製造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質量相當配件,是指未經汽車生產商認可的,由配件生產商生產的,且性能和質量達到原廠配件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再製造件,是指舊汽車零部件經過再製造技術、工藝生產後,性能和質量達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回用件,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或維修車輛上替換的能夠繼續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並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情況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的消費者。

第三章 銷售市場秩序

第十九條供應商採取向經銷商授權方式銷售汽車的,授權期限(不含店鋪建設期)一般每次不低於3年,首次授權期限一般不低於5年。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權合同。

第二十條供應商應當向經銷商提供相應的營銷、宣傳、售後服務、技術服務等業務培訓及技術支持。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本企業網站或經營場所公示與其合作的售後服務商名單。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不得限制配件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的銷售對象,不得限制經銷商、售後服務商轉售配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配套的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供應商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停產或者停止銷售的車型,並保證其後至少10年的配件供應以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二十二條未違反合同約定被供應商解除授權的,經銷商有權要求供應商按不低於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收購其銷售、檢測和維修等設施設備,並回購相關庫存車輛和配件。

第二十三條供應商發生變更時,應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確保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銷商不再經營供應商產品的,應當將客戶、車輛資料和維修歷史記錄在授權合同終止後30日內移交給供應商,不得實施有損於供應商品牌形象的行為;家用汽車產品經銷商不再經營供應商產品時,應當及時通知消費者,在供應商的配合下變更承擔「三包」責任的經銷商。供應商、承擔「三包」責任的經銷商應當保證為消費者繼續提供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可以要求經銷商為本企業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滿足經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銷商實施下列行為:

(一)要求同時具備銷售、售後服務等功能;

(二)規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量,或者規定汽車銷售數量,但雙方在簽署授權合同或合同延期時就上述內容書面達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經營其他供應商商品;

(四)限制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後服務;

(五)要求承擔以汽車供應商名義實施的廣告、車展等宣傳推廣費用,或者限定廣告宣傳方式和媒體;

(六)限定不合理的經營場地面積、建築物結構以及有償設計單位、建築單位、建築材料、通用設備以及辦公設施的品牌或者供應商;

(七)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經銷商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以及其他屬於經銷商自主經營範圍內的活動;

(九)限制本企業汽車產品經銷商之間相互轉售。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制定或實施營銷獎勵等商務政策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

供應商應當向經銷商明確商務政策的主要內容,對於臨時性商務政策,應當提前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告知;對於被解除授權的經銷商,應當維護經銷商在授權期間應有的權益,不得拒絕或延遲支付銷售返利。

第二十六條除雙方合同另有約定外, 供應商在經銷商獲得授權銷售區域內不得向消費者直接銷售汽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90日內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基本信息。供應商、經銷商備案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30日內完成信息更新。

本辦法實施以前已設立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90日內按前款規定備案基本信息。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汽車銷售數量、種類等信息。

第二十八條經銷商應當建立銷售汽車、用戶等信息檔案,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區域銷售動態、用戶要求和其他相關信息。汽車銷售、用戶等信息檔案保存期不得少於10年。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採取「雙隨機」辦法對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供應商、經銷商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詢問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說明情況;

  (三)查閱、複製有關文件、資料,檢查相關數據信息系統及複製相關信息數據;

  (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採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企業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對供應商、經銷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錄入信用檔案,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走私、盜搶、非法拼裝等嫌疑車輛調查,提供車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的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供應商通過平行進口方式進口汽車按照平行進口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704/20170402557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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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從售前售後平行進口三個方面逐步打破4S的壟斷地位。

下面評論還在那捧4S,4S靠政策壟斷,現在各種政策逐步打破壟斷就著急了。

平行進口車也有質保,多一種選擇不好嗎?

汽車 4S 店有哪些黑幕?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473513?utm_source=com.zui.notesutm_medium=social

購車過程中有哪些陷阱?應如何注意不被坑?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4586666?utm_source=com.zui.notesutm_medium=social

4S水也很深


見到了,就順手回答一下,不求好人有好報,但求新手不要吃虧。

1、現在賣車不賺錢,現在賣車不賺錢,現在賣車不賺錢。可能你不信,但現實就是,很多4兒子賣車都不賺錢。可能有人要說了BBA、超豪華。人家店鋪開銷放在那。靠賣車的錢早就喝西北風了。那靠什麼?維修保養啊,那麼多肥豬等著被宰呢,這麼多車至少要保養吧,車輛壞了4S店是首選吧,賓士的零配件組裝起來的價格已經是整車的十倍了,這利潤才是重點。

2、4S店很多時候,某種意義和廠家掛鉤,比如說你的車輛要召回,你指望汽貿經銷商打電話告訴你?所以我很喜歡看跟自己車有關的新聞,很多時候,4兒子都不會通知你,因為有些傭人煩了,沒利潤又不影響安全的事情直接跳過。不過,整體來說,4兒子對於廠家的政策還是執行比較徹底的。

3、4S店比較固定,就跟我第一條說的一樣,賣車不賺錢,一些汽貿賣車本身就不足以維持開銷,所以倒閉也是司空見慣。但是,4兒子可不同,幕後的大老闆都是資金雄厚,連鎖店開的一家又一家。有些地方直接設置一個價格紅線,導致比全國各地區都要貴。

4、買車去4S店本來就很正常,也是國內售後服務爛成渣的稍微有理智的選擇。如果題主想買車買便宜點,多看幾家4S店即可。如果大部分報價都差不多,或者你說這家給你多少錢,另一家故意放價比這家還高,基本就是一個老闆了。找到不同大老闆的好處,你懂的,同行是冤家,我不賺錢也要搶你生意。

最後,但願,買車的諸位好自為之,還價的時候適可而止,車不是菜市場的白菜。合適的價格就可以拿了,過於便宜或者過於好說話,可能是個坑也不一定。


哥哥姐姐們!人家要買的兩台車是H6和銳騰哎!那些說肯定要去4S店訂車的,我就問問你假如你的情況只允許你考慮這兩款車,你也懂經銷商和4S店的區別,你自己會去4S店買嗎?別站著說話不腰疼阿,能省1000塊就是2次基礎保養的錢阿!省3000塊就是6000公里的油錢阿!省5000塊就是一年的保險阿!

你們要是真為題主考慮就應該建議題主去經銷商處訂車。 那些懂賣車裡面道道的人,我就問你你的車是什麼渠道買的?明知道能省幾千塊,你還當4S店去送服務費 上牌費 裝潢費 報備費 保險費?


找一家靠譜的二級經銷商購車並沒有什麼不妥。本人的車就是在15年從一家二級經銷商購入,當時4s來回跑,最終報價優惠1w5,上牌費1000,還要強制全額保險,這樣一來就超預算了,所以最後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去了當地一家最大的汽車城,店面大過所有去過的4s店,省會城市。購車全程有專人負責,從看車購車到提車,每個環節都有專人對接服務,態度也非常好,店內可訂購市售所有車型,是當地最大也是口碑最好的一家汽車城,當時車城報價是優惠兩萬,免費帶辦車牌,保險自選,無任何額外費用,也沒有假裝,當然也不送任何禮品。購車後發現所有手續均是當地4s店開具,所有手續蓋章也是當地4s店的章。提車後發現車子也是最近一個月內出廠的新車,這點非常重要。買車後所有售後和保養都是4s進行,可以說就是換了個地方在4s買車而已。

其實靠譜的二級經銷商購車也可以有超越4s店的體驗,所以如果你的城市有靠譜的經銷商,在那兒購車並沒有什麼不妥,因為即使是4s店也有坑人的。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二級經銷商都靠譜,當你無法判斷的時候,選擇4s店相對來講是最優選擇。


1,4s店也是經銷商,屬於一級經銷商。你說的經銷商,應該屬於二級經銷商或者屬於新車販子。

2,一般來說,有一級經銷商的地方基本上沒有二級經銷商,或者是一級經銷商有銷售權的地方,基本上沒有二級經銷商。

3,一級經銷商的車源來自廠家由廠家直發,二級經銷商的車源可能來自各地,什麼地方的車便宜就來自什麼地方。

4,二級經銷商存在的原因是因為他的車價有可能比一級經銷商便宜,因為他們拿車渠道和你不同。你去4s店買車你是通過銷售顧問買車。二級經銷商買車可能通過大客戶部或者其他渠道,理論上車價比你的低一些,然後中間讓出一部分利潤給你,他自己賺一點。

5,說到保養,很多4s店要求你必須在4s店保養,因為他們能夠盈利啊,能賺錢呀,還有就是他們能夠把你車輛的維修保養記錄上傳廠家,實現永久保存。其實你自己也可以在其他地方做保養,不過你車輛出了質量問題你要找廠家索賠的時候問題來了,除非你能夠拿出你每次保養的證明來,以及保養的時候使用的都是廠家認證的東西保養他也能給你索賠,但是你能拿出來嗎?給你的建議就是質保期內在4s店保養維修,質保期過後就自己權衡吧。

6,H6出來也很多年了,現在SUV車型銷量第一吧,銳騰沒出來多久,都是用的1.5T的發動機吧。因為我是做二手車的,從保值率來說,我還是推薦H6.


反對以上所有答案!!

現在說建議,哈弗H6真的不咋樣,動力嚴重不足,小馬拉大車,小毛病不斷。

名爵算是不錯的選擇,關於售後保養問題,如果當地沒有4S可以看有沒有直營店,直營店也是廠家授權的,也具有廠家認可的維修保養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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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店買車確實是大多數人的常規方式,但是4S店套路太多,一般人根本很難分辨,也很容易被繞進去。一個合資品牌的銷售顧問,一般入職培訓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的培訓期間,從商務禮儀,產品知識,到銷售流程,練習各種話術,相互提問,模擬演練,培訓師也會扮演非常刁鑽的客戶讓銷售顧問去練習。2,3天就考一次試,末位淘汰,然後繼續招人,繼續淘汰,強度非常大,非常人能適應。

留下來的,先給你幾百個電話讓你打電話拜訪,用各種活動的名義邀約進店體驗試駕,每個人都有任務,完不成任務的繼續淘汰。

在給客戶報價階段,套路就更多了,先給你一個很大的優惠吸引你來,然後在談判過程中一點點滲透條件,加裝潢,做分期,買保險,而且4S店裡的保險一般都是沒有折扣或者只有83折,而在經銷商手機買的保險都是72折。

4S的售後就更不用說了,要知道很多合資品牌,售前一年隨便虧損上百萬,都是售後補貼售前的,每年因為資金鏈斷裂破產的4S店數不勝數。

說上面那些也不是想說4S不好,人家有那麼專業的培訓師,訓練出那麼多銷售機器,整天研究各種案例各種套路,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說到二級經銷商,也不見得向上面那些回答說的那麼黑,人家就是比4S便宜,無論是綜合對比還是單一車價。

有實力的二級也是有很專業的團隊,廠家授權的售後。想做二級也不是隨便就能做的。就拿我們這裡的哈弗二級來說,要在一個縣城做哈弗代理,如果已經有人做了,那對不起,只能授權一家。如果沒有,你要做,你的硬體條件達不達標,展廳面積最少200平方,鋼構展廳要全包,要吊頂,有沒有客戶接待區,有沒有全職的財務,售後至少要有15個工位等等。

所以在二級經銷商手機買車,只要有廠家授權的售後,完全沒有問題。即便是沒有授權,賣綜合品牌的汽車超市,從外地調車回來也不見得不能買。上面有人說了,很多經銷商都是從外地開回來的,用專業的話叫地跑,有專門從事這個行業的人,你以為開回來沒有風險?沒有臨牌,路上遇到交警怎麼辦?磕碰剮蹭怎麼辦?自己偷偷處理了?不怕客戶發現?發現了他的牌子都要砸了的。你以為他們願意地跑?板車託運比地跑安全的多,價格也要便宜點,可是客戶著急要車,今天訂明後天就要提,板車託運要一個星期,那就只有開回來了。


買車當然不一定非要我4s店了,二級經銷商這種也可以的 ,有些二級經銷商的價格 服務都有可能比4S店要好一些 ,4S店還經常出現賣加裝車的問題(就是加裝一些裝飾、電子設備等就把原來裸車的價格提的很高有時可能上數千元) 。二級的車基本也都是4s店提的,一般車都沒問題的。

雖然說你買車不一定要去4S店買 但是買的車一定在當地要有一級代理,要不然產生質量問題和售後服務很麻煩。如你所說某品牌在你所在的城市只有二級~呵呵,盡量別買,有親朋好友想買類似情況的車也盡量勸告別買。說實話買車也有一定運氣成分,幾萬的車十年八年不一定出問題,十幾萬二十萬的車運氣不好新車也有質量問題,這是很實際的。出現問題過後能及時得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是買車的1個很重要的環節!


謝邀!(黑人問號????)

先說明我只代表自己啊

我是在一個比題主的小城市還要小的小縣城裡。沒有4S店,但是汽車城倒是有四五家。都不算大,車型很少,沒有豪華車(如果某泰rs9算豪華車的話,當我沒說) 。 我這裡的汽車城具有和4s店一樣的流程。就是4s店有什麼服務,汽車城就有什麼服務。所以對我們來說兩者沒啥不同。

我哥是其中一個汽車城的一個小小小股東。他所在的汽車城規模是整個縣城最小的(還是和一家家私城共用的店面)但是這家汽車城很牛逼啊,二手車、庫存車、新車、BBA系列豪華車。應有盡有,是其他汽車城比不上的。所以,在縣城裡的汽車城都可以滿足消費者的基本要求(有錢人除外),為何還要費那麼大力氣跑去其他城市逛4s店呢。

而且人生地不熟,以4s店的尿性,被坑那是板上釘釘的事。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最想說的是,買車不在自己人那裡買,還要去哪裡買?


我覺得無所謂吧,喜歡在哪買就買了,現在國家相關政策也出台了,買車不一定在4S店,在經銷商也能享受質保,看你了


一樣的 我以前上班的車行賣車都是去4s店提車 價格要比4s店便宜 售後保養這種東西都是全國通用的 相當於代購 車架本身並不賺錢


不管你是從4s店買車,還是汽車城買車,其實是根據你買的品牌來決定的,當你準備買車時,首先是決定買那款車,然後再選擇到那裡去買車,現在由信息的暢通,很容易獲得更多的信息。4S店的車主要來源於汽車廠家,而汽車城的車主要來源於各4S店,他們可以從全國各地飛車,獲得利潤。這就決定了未來經銷模式的4s店逐漸消失


4s店有許多莫名其妙的規矩 裡面是個小社會 有這樣那樣的私人原因導致價格降不下來 但是在4s電買汽車其實在保養之類免費的地方方便許多 但是維修昂貴遠超汽車修理店 哪怕他們也是從廠家拿貨 加上各個部門員工工資 說實在的往往會比二級經銷商貴些

二級賣的汽車同樣從4s店買的 所以同樣在4s店保養 因為個人性質比較強 可以討價還價 因為只賣汽車沒有其他部門 只做銷售沒有4s店複雜 往往會在二級那裡買車更方便 便宜


建議百度搜下北京的那個奧運村還是亞運村的,全國汽車圈出名,出了名的坑外地買車的人。

順便再說那個左撇子車身,以前你做過車行嗎?什麼叫沒本事的人才幹銷售顧問,你有本事怎麼沒見著當國家主席啊?在你的貼息里說幾句話,自己沒理刪回復還挺快的。


在4S或者二級經銷商處購買車輛,除了價格上有差別,其他沒有任何不同!

4S的供貨渠道是主機廠。

二級經銷商的供貨渠道主要是各個4S店,也有大型汽車貿易公司。

所以,二級經銷商的供貨方式更加寬廣,有的二級經銷商為了便宜的車源,會全國各地尋找。

很多在二級經銷商處購買車輛的消費者會發現,他所購買的車是十萬八千里之外一個4S店開的發票,這就說明你這台車是二級經銷商在外地調回來的。二級經銷商選擇外地調車是因為外地可能更便宜,或者外地有本地沒有現車的車型。

有的人傳言外地購買的車本地不能上牌,本地4S不給提供售後服務,這都是謠言。只要你車不是偷的,搶的,有合格證,有銷售發票,車管所都給你上牌。說到售後,你去全國任意一家你所在品牌4S,他不給你提供服務,那是他自己跟錢過意不去,你可以投訴,還會面臨廠家處罰!

簡單來說,在4S購買,可能價格會偏貴一點,畢竟投入更大,然後捆綁在4S買保險(更貴,自己買最便宜),強加裝潢等。但是4S有廠家監管,出了問題4S不敢不理。

在二級經銷商處購買,車價會便宜一點,甚至你可以談到只購裸車,自己買保險,自己上牌,自己回家做裝潢,選擇更靈活。但是市面上二級經銷商魚龍混雜,購買的時候,選擇一些口碑好,實力較強的。

其實市面上還有一些黃牛,他們沒有店面,沒有汽車,但是他們知道哪裡車便宜。如果題主認識這樣的人,找他們更便宜,如果不認識,就還是找4s或者二級經銷商吧。

……………………

補充一下,有些臭名遠揚的4S,他旗下的所有店大家都不要去了。比如前段時間,北京某集團4s,旗下寶馬客戶買了幾個月車,合格證關單都拿不到。所以選擇4S也是有技巧的,那種看起來就要倒閉的,遠離吧


挑車挑好 3年10w一般車都不會壞的

正常保養就成 這東西耐艹得很 不缺油 不缺水 不高溫 使勁跑就行了 在哪買便宜 強姦的東西少就在哪 頭三年基本正常換機油和濾芯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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