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計息日為什麼是每月 21 日而不是最後一天?


首先,銀行計息日不是每個月的21日,而是每個月的20日。給人是21號計息的錯覺是企業或個人都是在21日扣劃貸款利息,而其實這筆利息僅僅截止到20號。

其次,制度規定。如 @韓志鵬 所說的,20日計結息的規定來自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人行將金融機構和個人企業的存款計結息日定在每個月的20日,銀行為了便於清算一般也將利息結算日定在20日。

第三,非主觀原因貸款逾期。其實每個月個人和企業貸款出現逾期1~3天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需要靠銀行催收和處理。如果將計結息日定在月末,因為銀行是每個月要報監管報表,這些逾期貸款馬上就會反映出來。而一般非主觀原因的逾期欠息,通過銀行催收都會在第一時間還上。

第四,因為還款能力發生問題。銀行在10天時間裡也有一定的緩衝時間安排展期、借新換舊等。這裡面牽涉到很多環節,業務部門和客戶談判,重新上報授信方案,信審部門審批,法律部門處理合同,貸款管理部門操作抵押、落實放款條件。10天的時間其實也是很緊張的。

第五,純吐槽,這個說的是以前的事了。貸款利率&>&>存款利率,銀行在月末收息,存款要往下跌一大塊(蒼蠅腿也是肉,幾個億的貸款利息一個月也是幾百萬),業務部門也不肯啊。業務部門最愛做的事去是月末放款。當然現在不考核存貸比了……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


人行規定。個人猜測(完全沒有依據的胡說八道):如果是每月最後一天結息,一旦出現差錯或沒來得及算出來(以前電腦化之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那麼就只能到第二個月進行沖賬調整,或者利息就結到第二個月了,賬務上會非常麻煩。所以就放在最後一個十天的開始時間。


所有銀行的結息都是要遵循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於活期存款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即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

由於銀行的批量清算都是在晚上進行,且早期計算機硬體、軟體技術制約,運算能力較低,批量時間較長,21日用戶發現賬戶餘額發生了變化,給用戶造成的感覺是21日計息;現在計算機計算性能不斷提高,批量時間也越來越短,計息和付息都能在20日完成(你可以到銀行列印交易流水,有的銀行可以看到付息的具體時間,一般都是20日晚上23點左右)。

如果參加金融從業相關的考試,這個也是一個容易考點,結息和付息都是每季度末月的20日。

至於為什麼不是月末最後一天,這個還真不好說,具體要看當時人民銀行的會議記錄啦。 @Ryan Lu和 @水汪凼都有猜想,有一定的道理。另外也猜想補充一下:1、拋開人行制度方面,雖然計算機技術發展很迅速,但銀行核心系統所用的技術是最穩定的,而不是最最先進的;2、每年12月31日,各大銀行都會出公告說年終決算,一般都從12月31日下午開始停業,一直到1月1日的下午;年終決算和結息兩件大事放在一起,銀行的壓力還是非常大的。


根本原因在於各行各業的月初月末都很忙的,所以就放在20號了,直接原因就是當年央行幾個大咖一拍屁股ok就20號了,規定而已,不必在意!

類似的還有電費燃氣費水費甚至工資等等好多也是20號左右出賬單。

包括本人從事的微小工作也是喜歡20號左右給人打款,其實原因很簡單的。


不是每個季度21日嗎?


幾位都說了是人行規定,至於為什麼這麼規定?我想原因應該是月末需要匯總各種考核數據,人行需要匯總各個銀行存貸款數據,銀行及金融機構間的清算數據。各銀行還要開始做下月(下季度、下年)的預算情況!

另外,各個與銀行間有來往的企業也會在月末與銀行發生各類交易及清算!

工作過得人大部分都應該感受過月末有多忙,不只有銀行如此!


管你三七二十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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