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王菲《匆匆那年》中「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

歌詞中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 這句歌詞該怎麼理解??


紅著眼 紅著臉 對話
是 否 「滾」
是 是 「想你」
否 否 「……」
否 是 「約嗎」


如果不能繼續,能否重新開始?


再見面我們已再無可能,可縱然此生無緣,我們彼此都不要成為尋常過客好嗎?

那年,我們不諳世事,說了太多關於永遠的誓言,全是真心又統統不能實現,總認為青春很長,愛情很長,愛也恣意恨也恣意,可轉眼間不見不愛不念,才是一生一世,再無回還。

真愛又如何,也是要永別,可真愛就是真愛,這一世都不能落了凡塵。

過去那麼美好,我捨不得忘記,物是人非,莫要事事休。

為只為曾經太美,為只為青春無悔,不是我珍惜你,是我珍惜那份感情,珍惜那段記憶,珍惜那時的自己,珍惜匆匆過去的那年。

時光已經辜負了愛情,請不要再辜負我們。

聽著這首歌,我想起了我的故人,可如果我們還找得到敘舊的理由,這首歌就不會聽起來那麼傷心了:這歌里唱的,我上面說的,這些渴望愛情留下來的絮叨,這些因為不甘心而許下的誓言,都是另一個註定無疾而終的謊言。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 是否還能紅著臉」

怎麼理解?關鍵是 「紅著眼」 和 「紅著臉」各自代表什麼。紅著眼通常是哭,並且是比較痛的哭,但若無上下文,你非要解釋是殺紅了眼,或者是得了沙眼,我也沒辦法辯。紅著臉呢也有許多可能,吵架生氣,羞羞臉,感冒發燒均可。

看這段的完整歌詞: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 是否還能紅著臉

就像那年匆促 刻下永遠一起 那樣美麗的謠言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 別太快冰釋前嫌

誰甘心就這樣 彼此無掛也無牽

我們要互相虧欠 要不然憑何懷緬」

後面這一句 「別太快冰釋前嫌」,劇透了。我認為紅著眼就是指哭。前面四字「如果再見……」中的「再見」一詞說明之前處於分手(分離,分別)的狀態。為什麼分手?正是因為有前嫌(也可說是因分手而有前嫌,一事二面,次序不重要)。這是分手的一方在設想,當初哭泣著紅著眼分手,若是再見,我們會繼續哭嗎?也許會,但這再見而泣肯定不是因為還在為前嫌記恨。情人分手太長,往往早就忘了當初分手的理由。這幻想的一方想到兩人再相見,恨已經忘了,但愛通常也無法馬上赤裸裸復燃。因為久未相見,已經有了陌生感,而這曾經相愛過的人再見面時的陌生感,讓愛意無法直接表達,兩人竟有些像愛意初生的年輕人,臉上發紅(想像另一相似的場面:久別勝新婚,新婚臉紅不?老夫老妻肯定不臉紅)。其後是不是會真的像當年真正的初相戀時重複山盟海誓,讓人尷尬的話呢?這就是緊接其後的下句「就像那年匆促 刻下永遠一起 那樣美麗的謠言」。這裡的「那年」定不是分手的那年,而是兩人年少初相愛,輕易許諾的那年。當年是年少輕浮,相愛總是簡單,現在分手多年再相見,成熟了,恨都不恨了,為什麼我還是會輕易有年少時的愛意(親,你不是又產生,你是一直愛著呢,你沒有意識到,或者故意自欺,或者社會環境不太允許,比如這中間你有嫁夫,他有娶婦而已)。幻想者明顯是一直愛著對方,她(就先當作女方吧)也相信對方肯定不會恨自己了,可是人家也會像自己這樣仍有愛藏不住壓不下紅到臉頰上嗎?幻想者一下子覺得這樣快恢復的愛似乎是不合適的,是容易被誤解為輕浮的,於是她不知不覺對這次的再見的期盼退了一步,這是下一句「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 別太快冰釋前嫌」,意思是,如果你也對過去有些眷戀,要不我們乾脆不要這麼快解開或忘記當初鬧分手的糾結。因為分手這麼久的人,怕的不是不再愛著,可怕的是你不僅不愛我了,你連恨我都覺得不值了,因為我竟已經是你的陌生人了。啊,想到這一點,這女方不禁感嘆起來:「 誰甘心就這樣 彼此無掛也無牽 我們要互相虧欠 要不然憑何懷緬 」。。就讓他繼續恨我吧,繼續恨我吧……千萬別這麼多年來,他早已經忘了一切和我的過往,早就對我無牽無掛。雖然歌詞用的是「誰甘心」而不是「我擔心……」,雖然歌詞用的是 「我們要互相虧欠」,而不是「你要繼續恨我可以嗎」,但這只是女生,或者相愛中那個因為還在愛著對方,而擔心對方早就釋懷一切的,那個情感付出較多的而處於感情先天弱勢的一方,出於維繫自己一點點的自尊而刻意用「誰」,其實誰誰誰啊!不就是你自己一人在這瞎想太多?刻意用「我們要……」,其實誰和你是「我們」啊……

現在,再唱一遍,帶著你的念想、期盼、小小的不安、種種的無奈再唱一遍: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 是否還能紅著臉

就像那年匆促 刻下永遠一起 那樣美麗的謠言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 別太快冰釋前嫌

誰甘心就這樣 彼此無掛也無牽

我們要互相虧欠 要不然憑何懷緬……」

最後的最後,想問一下菲姐,當你重回自由身,再會謝某某時,你真的臉紅了嗎?


考慮到林夕詞的奇思,我倒願意寫一個不一樣的解釋,我覺得他的意思是,如果不能紅著眼(不愛了,沒有感情,所以沒有眼淚),那麼寧可紅著臉(相互怨恨),那麼這樣就可以永不釋懷,記住彼此。

這樣的解釋是根據後面「別太快冰釋前嫌」推斷得出的,兩句互為照應,通過不「冰釋前嫌」留下牽掛。

與其兩人相互忘記與無愛無恨,倒不如耿耿於懷,這也是另一種痴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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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最高的境界,是讓每個人在聽歌的時候也聽到自己的故事,激起內心的波瀾。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對一首歌都有自己的理解。很多歌詞很模糊,這也給了聽者自己遐想的空間,如果每一句說得明明白白,也就失去了意境。我不反對別人關於首歌的任何解讀,我也有我自己的理解。如果非要探究一個標準答案,只有林夕才知道。紅著眼也好,紅著臉也罷,選擇了一首歌,也就選擇了自己的理解與感受°


林夕、梁翹柏、王菲合作出來的這首歌,耐心尋味,細膩柔情,意味雋永。歌是好歌,詞更是精妙。相戀7年的女友甩掉我後立即在SNS上分享了這首歌。整首歌我很有好感,但我厭惡最後一句「我們要藕斷絲連」,現實中我明白我必須和她行同陌路。


不想緣盡如此,希望再見你仍然心潮澎湃,或舊情未了,或時空輪轉與君再次初見。


if i will see you after long years,how would i greet?with tears with silence


紅著眼是心中還有愛,當初離開,如今重逢,悲傷的心境,不一定有重新開始的可能。紅著臉是年華已逝,已不再像從前那樣還是青春年少,懵懂純真重拾愛情。也就是說,紅著眼是要告別過去那段情的感傷,紅著臉是還抱著愛的希望


設想相愛多年再見面。無非兩種場景,放不下的紅了眼眶,多想再抱抱眼前的這個人。

放得下的紅了臉頰,眼前這人我愛過呢。


王菲的匆匆那年。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看似有點任性的糾纏。其實細品之後會有很深的感悟。曾經的一段情,曾經義無反顧,飛蛾撲火,用心愛過的人,都會在生命中留下一些無法磨滅的痕迹。愛也好,恨也罷,也許追悔,也許懷念,久而久之都凝成一個心結,一種情愫,升華為一種氣質。融入血液,深入靈魂,揮之不去,伴隨一生。我想,匆匆那年這詞的意思就是人沒必要強行地割裂自己的過去。過去也許不完美,年少時的情感糾纏也許幼稚而倉促,沒有時間給我們去反覆排練圓滿。但那是一段真實存在的經歷,是生命不能割捨的一部分。在每個人的心裡找一個地方,來寄存那一些人或那一段情,就算有殘缺,就算有遺憾,也值得緬懷。所以要藕斷絲連,所以要相互虧欠。再一次驚嘆林夕這個寫男女情愛的高手,對內心情感的捕捉如此的細膩而又敏銳。欲說還休卻又入木三分。


如果再見沒有了分手之時的互相怨恨,

還能不能體會到相愛之時的臉紅心動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

與這個世界交手的許多年,我曾無數次幻想,重遇你的那一剎那。大抵時光已沖刷掉我們年輕的輪廓,那時候的我,臉上又會掛著怎樣的表情?當天我們信誓旦旦說要永遠在一起,現在看來,年少的誓言已然變得蒼白不堪,可既然是真心許諾過,我又怎會捨得讓它隨風飄去?你既然是我青春韶華中那麼重要的一部分,倘若有天重遇你,我又怎能微笑問好,視你如同陌生人?

或許再次看見你,我會紅了眼眶,腦海湧現過去的點點滴滴。如果不會,那希望我心中尚有一點悸動,一點少女的害羞,如同多年前,看見你在校門口等我放學一樣。

因為你太重要,所以捨不得就這樣為我們的故事寫下句點。

我們要藕斷絲連。


如果再見不能像分手後重逢那樣流淚,那麼可不可以像初初遇見時那樣羞澀。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說到底,還是不舍。


時間已把那些不開心都過濾

剩下的都是初見你時的動心。


理解的關鍵在於這三句:

誰甘心就這樣

彼此無掛也無牽

我們要互相虧欠。

女主不希望兩人從此形同陌路,心中情意蕩然無存。

「紅著眼」,代表彼此依然互相依戀,對方希望見到自己。

「紅著臉」,表示對方依然還是歡迎見到自己,而不是冷臉相對。

整句表示,如果下次相見,你並不期盼遇見我,能否至少不要排斥與我相見?

就是「我不要求你一定還是像我愛你一樣愛我,你願意見我就好了。」


相濡以沫 or 相忘於江湖,就這麼簡單。


如果再見面的時候,不能夠像分別時那樣紅了眼眶流了複雜的淚,是否還能像最初相識時一樣紅了臉頰帶著嬌羞的美?大概是對離別的嘆惋,和對回憶的留戀。希望再見仍是美好的。


我現在正在聽《匆匆那年》,青春的疼痛感同身受。

「匆匆那年我們,究竟說了幾遍,再見之後再拖延」

明明已經分手了,明明已經說再見了,但是真要離開了,仍淚目捨不得。

「可惜誰有沒有,愛過不是一場,七情上面的雄辯」

大家其實都一樣,誰沒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在那段故事裡,你們在一起,你才是最真實的自己,有著所有的喜怒憂思悲恐驚,那個時候,你才是完整的。

「匆匆那年我們,一時匆忙撂下,難以承受的諾言,只有等別人兌現」

那時的我們真的太天真,也太會說情話,寫著紙條傳著簡訊,說著「一生一世」,這些自以為是的永遠在一起,最終也是屬於了別人。

「不怪那吻痕還,沒積累成繭, 擁抱著冬眠也沒能,羽化再成仙」

但是畢竟是真真切切愛過,一切仍然歷歷在目,你在鬧他在笑,那些場景似乎無法抹去,就算醉生夢死也忘不掉。

「不怪這一段情,沒空反覆再排練,是歲月寬容恩賜,反悔的時間」

但是我不怪你,感情的結束並一定非要有什麼理由,不是不愛,只是歲月變遷,我們在成長而已。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

如果再見面的時候,你我都仍然為對方留著一席空位的話,還能不能再續前緣。

「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遠一起,那樣美麗的謠言」

就像18歲那年,你說過要「永遠在一起」,我再次選擇相信你。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誰甘心就這樣,彼此無掛也無牽」

我現在想起你的時候,心裡仍然會難受,如果你偶爾想起我的時候,也是如此的話,我們能不能不要不聯繫,你能不能不要躲著我。

「我們要互相虧欠,我們要藕斷絲連」

我們都不曾丟掉過往,愛過的依然愛著。

……

紅眼再見,只怪18歲的我們當初年輕氣盛義無反顧,「珍惜」二字會聽會說會寫卻不懂真正含義;如今28歲,身邊人來人往,卻再也沒有18歲的心動,想起當年往事,才明白「錯過」是有多心痛。 當初的「永遠一起」終究只是一個「美麗的謠言」,現實也不允許我們回到過去了。

祝我永遠乘風破浪,也祝你永遠晴空萬里。


沒愛過的人一定覺得愛的反面是恨,我想分過手的戀人才最能明白,紅眼是互相怨恨,紅臉是少許懷念,其實都是在乎的表現,反而紅眼要更深入些,因為這是由相愛再到深愛的更進一步的正常情感體驗。分手後猛然發現,恨竟然是愛無法衍生而變異出的另一種延續方式。

然而隨著歲月蹉跎,我們對另一個人的怨恨消失殆盡,沒有了無理取鬧,被時光磨平了對他的念念不忘。如若不能帶著爭吵埋怨相見,是否能夠像剛見面時留有一點好感?

最恐怕莫過於,內心激不起半點波瀾的陌生。。。說到這裡,不禁潸然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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