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關於知識產權的知識是必須知道的?

或者說有哪些常識或誤區?


在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中,有些是花錢即可免災,比如侵犯專利權和傍名牌;有些卻完全有可能導致行為人因此身陷囹圄,失去事業和家庭。個人覺得,作為普通人,除了知道幾種知識產權的大致含義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知道可能入罪的幾項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也即刑法第213-219列出的這些罪名:

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侵犯商業秘密罪

這其中,最後一項罪名和普通打工族關係最為密切,而且近年來用刑法規制此類行為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無論是在美華人還是國內打工族,都有不少因此入罪,所以尤其需要注意。


法律背後是商業,案件背書為利益,醉翁之意不在酒,訟爭本旨是商戰。

知識產權絕不是一本聖經,而切切實實是一部兵書。將知識產權運當做《孫子兵法》來讀,精通知識產權運作的十八般武藝,融會知識產權經營的三十六計。知識產權絕不是神具和佛具,也不是道具和玩具,知識產權應當是激勵創新與驅動產業的工具和應對正當競爭與不正當競爭的刀具。

——陶鑫良·出自《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要變嗎?》

無論是蘋果、三星、HTC全球的專利混戰,還是王老吉和加多寶商標之爭,以及唯冠和蘋果關於「ipad」商標糾紛,莫不如此。


所有創業的人都必須了解中國基本的商標保護常識,一定要及時將設計出來的商標/品牌向中國商標局提交註冊申請,因為一般情況下中國不保護沒註冊的商標,如果你在產品做大了之後再去註冊商標,搞不好已經被別人捷足先登,那樣就很悲劇了。看看ipad的前車之鑒。

交之前可以做一個商標查詢,看別人有沒有註冊類似的。


不邀自答,說說對於專利的。

1.申請專利沒有那麼高大上。看看蘋果的專利,好多技術特別簡單,不過很有創意,例如滑動解鎖。與企業研發人員接觸發現,他們認為申請專利需要高精尖的技術,這是誤區一。

2.申請專利不牛,至少要獲得授權才能算得上牛。專利包括申請和審查兩個過程,什麼東西只要你願意就可以申請,有錢就可以更任性了。但是授權確實要一定條件的,所以,不要看申請量,要看授權量。這是誤區二。

3.專利權有地域性,有的人發現別人有專利,不管是哪個國家的就開始擔心侵權,殊不知,美國的專利在中國沒有效力。這是誤區三。

4.看起來像不一定侵權,一來專利侵權判斷需要複雜的對比工作,二來還需要證明侵權的證據。另外,即使有專利,還可以規避設計。這是誤區四。

5.申請專利之前要做出產品。很多研發人員或者創業者認為只有在做出產品時才能夠申請專利,殊不知中國是先申請制。像互聯網這種技術發展快的行業,等你的產品上線了,人家的專利沒準早就申請完了。這是誤區五。

6.涉及到遊戲之類的規則的軟體產品都不能申請專利,這是一個誤區。基本上任何涉及到技術的東西,都可以挖掘出可申請專利的點。遊戲中涉及到資料庫、內存等處理,都可以申請專利。這是誤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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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7.申請專利的內容需要是未公開的,有的人先發論文再申請專利(例外情況在此不表)、有的人把東西先發到網上再申請專利,這些導致了內容的公開,基本上會影響專利申請。這是誤區七。

先寫這麼多。見笑


對於非專業人士來說,必須要知道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知識,個人認為,只有一個原則。

即,從商者必須關心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知識產權問題只與商業利益關聯,除此之外,與普通人關聯不多,可以從大方向上予以忽略。至於從商者如何關心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也很簡單,不必費力研究和學習,但至少需要關注以下兩方面問題:

1,哪些部分的產品或服務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問題?

2,什麼樣的行為是不能做的?

除此上述兩個問題必須親歷親為地去了解以外,其他都可以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即可。


兩點。

一、如果你不是專業人士,請去諮詢專業人士。

二、專業人士是要收費的,儘管不是越貴的越好,但毫無疑問的是價越低的肯定是越差的。


我來說幾個對於知識產權認識上的誤區吧。

首先,知識產權是否一定具有正當性。知識產權可能並沒有如很多人所想得,達到刺激創造並且知識傳播共享的目的。並沒有實證研究證明,實行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度,科技文化技術領域在產業性的創新和升級,與知識產權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倒是有經驗研究表明,在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時代,取得的遠比知識產權保護的時代更深遠的科技文化創新。

其次,知識產權是否存在周延的定義。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對於知識產權的定義都無法給出明確的內涵概念,而只能針對外延作出釐清。知識產權甚至並非一個法律概念,因為我國並不存在一個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制定法中從來沒有「知識產權」這一概念。知識產權也並非「智慧財產權」,因為除了著作權與專利權——統稱為智力成果權——之外,還包括了與智力創造完全無關的商業標記權,即商標權。

再次,知識產權作為民法部門法有何實益。知識產權作為私權利,並不如意識形態意義上所認為的那樣,僅僅用於政治宣傳「產權的重要性」。但更重要的是——因此也從實用主義角度來說——定義知識產權為平等主體所享有的權利,是因為當權利人無法用尚未體系化的知識產權法救濟時,可以求助於它的母法——民法債法、物權法甚至民法總則的條款及精神給予權利救濟。

再再次,違法作品是否也受法律保護。著作權法規定,一個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作品,可能本身也具有著作權,只需要這一侵權作品經過對原有作品的演繹具有足夠的創造性。甚至對於違禁作品本身,只要符合獨創性要求,同樣具有著作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再再再次,知識產權是否屬於「天賦人權」。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公司企業戰略發展的武器,通過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實施行使,能夠在產業鏈上佔據合法的壟斷地位。知識產權也成為國家之間談判博弈的工具,而對知識產權採取過度地保護,很可能在尊重自然正義的同時,也損害了國家及其本國產業的利益。

再再再再次,美國是否是一個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度。在美國剛建國時,來自其原宗主國英國的作家狄更斯的小說在其美國本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度洛陽紙貴。於是在面對自己作品在美國盜版橫行的現實,作為法律人的狄更斯不得不數次在美國宣傳要建立「國際著作權保護制度」。

最後,留一個課堂作業,如果你是陳老師,拍攝的不雅照片四處流瀉,你會怎樣更好更周全地保護你的權利,是以保護著作權的名義,還是以保護隱私權、名譽權的名義?


有專利權就能告贏人家。這個是絕大多數專利權人的認識誤區,因為不了解權利保護範圍有大小,侵權判定有規則,以為有了專利證書就是把自己的創新保護住了。


在中國嗎?上學期剛好修了【知識產權】 後來發現是盜版的


大家都說理論的,我來說點乾貨吧

關於知識產權,你應該知道的費用細節!!!!

專利的申報環節

專利申報環節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公開→實審→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授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授權

申請專利涉及的費用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全額950500500公司

減緩320150150個人

減緩1857575

全額2500公司減緩750個人減緩375

註:只有發明有實質審查費。

發明

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費1155805805公司

減緩525385385個人

減緩390295295

註:專利因授權時間有長有短,授權費存在變化。以官方實際發出的繳費通知書為準。

發明

專利全額個人減緩公司減緩1-3年9001352704-6年12001803607-9年200030060010-12年4000600120013-15年6000900180016-20年800012002400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全額個人減緩公司減緩1-3年600901804-5年9001352706-8年12001803609-10年2000300600

註:年費會有滯納金,因此需按時繳納哦

時間滯納金延遲繳費一個月無延遲繳費二個月5%延遲繳費三個月10%延遲繳費四個月15%延遲繳費五個月20%延遲繳費六個月25%

* 申請費/實質審查費/授權首年度起三年年費/複審費

* 公司——註冊地所在區域的知識產權局開具的費用減緩證明函

* 個人——無需證明材料

* 一個公司減緩比例——70%

* 兩個及兩個以上公司減緩比例——0%

* 一個個人減緩比例——85%

* 兩個及兩個以上個人減緩比例——70%

* 一個公司及N個個人減緩比例——70%

費用減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文件規定,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減緩繳納有關費用。

專利資助

專利資助:指針對申請人繳納的官費進行補貼的政策,如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的資助政策,其特徵是給錢的依據是你付了多少官費。

專利專項資助:指針對專利申請階段進行獎勵的政策,如上海市各區縣知識產權局的資助政策,其特徵是給錢的依據是專利進行的階段。

延展閱讀

專利還有其他費用,包括複審費、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優先權要求費、恢復權利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強制許可請求費、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費等。

本文作者:夜空


可以了解下知識產權的誕生和發展。

9.回到知識產權誕生之初--邪惡的起源:

不用說軟體代碼,即使是電影和新聞,也是人類的歷史長河中相對較新的產品。但音樂和文學可以追溯到文明之初,至少三千年前。幾乎在每一個社會中都創
造出了大量音樂和文學作品,而且是在完全沒有知識產權的社會,不僅如此,事實上很多時候還是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版權保護。「沒有知識產權就沒有創新」是大
家心中的經濟學理論和法學理論的真理,它無法解釋,就像神秘的天主教教條,對大多數人來說它比聖母童貞受孕還不容置疑。讓我們縱觀歷史,看看版權對創造力
的實際影響。版權在歐洲各國出現,是在印刷機發明之後。版權起源時並不是為了保護作者的利益,防止模仿者,或者是激勵創新,而是作為一個政府審查制度。皇
室和宗教的權力妄稱他們有權力決定什麼可以自由安全的印刷。因此,「複製權」是一個官方權力授予平民階層的一種特許權,有了這種特許權就能去複印或閱讀那
些官方認為可以適當複印和閱讀的文本。這一點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伽里略的審判就是羅馬教皇在行使版權執法(夏蟲:17世紀初,伽里略出版了他的《兩種世
界體系的對話》一書,遭受教皇審判)。

後來,特別是18世紀的下半個世紀,知識產權橫向擴散,當然還是作為相同的目的,皇家的專利、版權和
特許權開始成為政府斂財、稅收的工具。出售版權,尤其是出售專利,就相當於權錢交易,用金錢換取壟斷的權力。英國的皇家特許出版公司的創建,是這種業務最
著名的例子,實質上的壟斷駕馭在印刷和出版之上。英國和其它歐洲國家如威尼斯共和國等都採取了類似法律,但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表明他們能提供任何特別的刺
激,無論是在文學創作方面還是在文化傳播方面。

1710年,英國頒布了安妮法令(Statute of
Anne),是現代意義上的第一步版權法。它把審查功能從文學作品個人所有權中分離出來,並將所有權分配給了作者,或給作品手稿的合法買家,這一種出版專
有權會持續14年。注意這個數字:14年,並不像今天,是作者一生加75年。在沒有這14年的專有權時,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就已經找到了寫作的動機,但1710年之後卻沒有出現更多的莎士比亞。

它花費了差不多一個世紀的時間,經歷跌宕起
伏的爭議後,版權法才完全被英國人接受,而且要蔓延到歐洲其它國家。在法國大革命的時候,文藝財產的概念開始流行起來,藝術、文學和音樂作品屬於作者,即
使沒有皇家授權,也可以根據作者自己的意願出售或複製其作品。但這是為了文藝財產作鬥爭,而不是為了廢除壟斷作鬥爭。雖然訴求是取消特別醜陋的皇家壟斷,
但取而代之的是更過分的想法。在18世紀的法國,出版時是沒有版權的,這是由來已久的約定,在這裡也是很有趣的。這裡沒有版稅,也不用事先支付給作者任何
費用。很多小公司會組織起來只是為了出版一本書。總之,書籍出版後,作者會被支付相應的費用,但完全沒有版權的收益。

我們在本章前面已經提到過,文學版權引入美國是在1790年,而之前是一種非常特別的形式使沒有版權保護時國外作家的作品也能在美國擴散並給作家帶來收益(夏蟲:見第7篇《沒有知識產權的光環護體,作家都會餓死嗎?》

)。而在德國,是壟斷之友俾斯麥(Bismarck),在1870年引入了統一的版權法,模仿英國版權法的路線。歌德(Goethe)和席勒
(Schiller),康德(Kant)和黑格爾(Hegel)都從來沒有從版權法中受益。直到1886年,伯爾尼會議(Berne
Conference)簽署了第一條國際版權條約,西方世界的版權才在各個方面基本統一。

文學以及文學作品的市場在完全沒有版權的情況下就
出現了,並繁榮了好幾個世紀。大部分被認為是「偉大文學」的作品,在全世界的大學裡作為課題學習研究,而它們的作者都從未從版權費中獲利過一毛錢。很明顯
大多數作品即使沒有版權也有巨大的商業潛質。像迪斯尼(Disney),
知識產權壟斷界最大的冠軍,它大量的使用了公共領域的素材。迪斯尼偉大的作品如白雪公主、睡美人、匹諾曹和海華沙,這些當然全都是取自公共領域。顯然從其
壟斷的角度出發,迪斯尼是不會願意把任何東西還回公共領域的。然而,某些經濟學理論還在說如果沒有知識產權壟斷就不會有這些偉大的作品,這種理論脆弱得不
堪一擊,因為事實往往和他們的想像、理論和常識都是相反的。

認為太陽底下一切都是新的,這種想法很有誘惑力。例如,Napster(夏蟲:一款p2p共享MP3的軟體)現象肯定是新的,於是就有人大聲呼喊新的法律和法規來應對新的現象。音樂產業到底可不可以在廣泛複製傳播的前提下生存?


19世紀末前,那時音樂產業與我們今天熟悉的音樂產業完全不同。沒有CD,沒有大規模的音樂會,沒有收音機和電視。收入的核心來源是出售印刷的樂譜,在全
世界巨大規模的進行印刷售賣。據我們查閱,舉個例子,在因果每年約有2千萬份複印件。實施這項業務的公司並不是像今天一樣的大型跨國公司,而是家族企業,
如米蘭的里科第(Ricordi)。儘管如此,還是設法到達了外國。顯然,這些「公司」彼此間的合作非常的有效率。記錄顯示,在英國平均銷售一份副本大約
14便士。接著盜版會追上,這產生了系列影響主要表現在兩點:影印技術的發展和「鋼琴熱」的蔓延,這增加了音樂劇本的需求,訂單急劇增加。盜版的副本每一
份售價為2便士。

當然,「授權發行商」要保衛他們的壟斷權與盜版對抗,這是非常艱難的,執法成本很高,而且群眾對廉價音樂、
書籍的需求量非常之大,很難監控。音樂出版商的反應是組織突擊盜版商的老巢目的在於奪取和銷毀盜版的副本。這就開始了一個系統的非法的「打擊和破環」盜版
的戰爭,因為這場戰爭,導致1902年通過了一個新的版權法。這將侵犯版權的行為寫入了刑法法典,給予了警察處理盜版的權力,在這之前,這種壟斷保護僅僅
是寫在民法法典之內。

南方公園(夏蟲:South
Park,美國另類動漫劇集)里有一集「版權警察」強闖民宅逮捕共享文件的兒童,這個描述可能對當時形勢有所誇張。但在20世紀初期,出版商授權的打砸搶
小分隊確實是曾燒毀過整個充滿「盜版」樂譜副本的倉庫。所以,南方公園可能是在提醒我們,如果國會繼續當前的版權政策方向,那可能會發生什麼。

至少在音樂樂譜的這個案件中,警察的行動毫無作用。幾個月後,警察局被成噸的複印品堆滿,上面印著各種各樣的樂譜。而涉案的非法盜版人員和非法使用盜版的人員加起來事實上有軍隊那麼多人,根本無法帶到法庭上去,所以後來警察就停止執行版權法了。

那麼最終結果呢?鬥爭持續了一段時間,有「原則」的音樂製作人還是熱衷於維護他們的壟斷並實行保密的銷售策略,另一方面盜版繼續印刷和發行廉價的音樂,數量巨大而價格便宜。最終,在1905年,盜版之王,詹姆斯·弗雷德里克·
力特(James Frederick Willett)因合謀盜版被定罪(convicted for
conspiracy)。音樂發行商聯合會的領導人,那個發明突襲盜版倉庫的人,新推出了弗朗西斯、戴和獵人(Francis, Day
Hunter)的廉價音樂系列。從此昂貴樂譜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其它文章:

8.從新聞業看創新的動機--是壟斷還是競爭?

7.沒有知識產權的光環護體,作家都會餓死嗎?

6.將知識產權的枷鎖踩在腳下--開源與盜版

5.在知識產權的泥潭中掙扎--IT產業

4.知識產權是必要的邪惡嗎?

3.知識產權的法律背景

2.知識產權的分歧與共識

1.瓦特與知識產權


一、什麼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

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佔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

版權(著作權)和工業產權。版權(著作權)是指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他

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工業產權則是指包括發明

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或原產

地名稱等在內的權利人享有的獨佔性權利。

二、知識產權包括哪些?

1、商標權,商品或者服務的標誌,如咬了一口的蘋果,商號等

2、專利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專利

3、版權,也就是著作權,包括文學作品、影視作品、藝術作品等,除此之外,集成線

路,軟體認證也為版權內容

三、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

知識產權保護狹義上通常被理解為通過司法和行政執法來保護知識產權的行為。但這

種局限於司法和行政執法雙軌制的保護體系既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也不能

構成知識產權保護所涵蓋的全部內容,因此就有必要將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擴展到更

廣的意義層面。廣義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依照現行法律,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

制止和打擊的所有活動總和。這樣更廣層面的知識產權保護定義才能更系統、全面的

反映知識產權保護的所有內容。

四、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

1、立法保護,即指國家通過立法賦予民事主體對其知識財產和相關的精神利益享有知

識產權,並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種保護。

2、行政保護,即指國家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某些比較嚴重違反知識產權法律的行為予以

行政處罰,以及對某些知識產權向權利人予以授權等的行政行為。

3、司法保護,指對知識產權通過司法途徑進行保護。

4、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保護,即較弱小的知識產權人為維護自身利益與勢力通過形

成某種組織,由該組織代為處理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事宜。

5、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自我救濟。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通過設立

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法律或管理事務的部門,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確定如何保護知識產

權和避免對他人侵權的一系列具體措施與手段。

6、輿論導向保護,通過正確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

氛圍。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自己要學會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

其餘的知識看個人情況而定,對於知識產權,普通大眾也沒什麼必須一定要知道的,對於有相應需求的,尋求靠譜的代理和找專業人士諮詢。


其實對於知識產權而言,判定是否存在侵權或者近似的依據主要還是——證據。因此自己搜集證據才是王道,要是沒有證據,即便是道義上你佔了主動性,依然還是會敗訴的。


知識產權是無形財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如果研發開發者研究出來產品就公佈於世,無法得到保護,誰還願意費神費力的研發啊,導致停滯不前的技術,社會進步緩慢沒有動力。


題目的問題是: 有哪些關於知識產權的知識是必須知道的?我沒有看錯吧?

首先:你必須有保護意識:第一,知道保護自己的原則,即」市場未動,ip先行」;第二,知道以「避免糾紛「為準則做事,在沒有IP的情況下,如何擦邊,並不每一個企業都會創新;

其次,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優秀的代理公司可以提供給你一套完整的保護計劃;

最後,完善自己,對代理公司有效監督!


1. 知識產權的價值有哪些?

(1)商業價值

發明創造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原動力。一些優秀的發明成果能造福人類,而且也給發明人帶來巨大的收益。知識產權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它可能帶來巨大的收益。也就是說,一旦你擁有的某項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者技術秘密等得到應用,那麼就會產生經濟效益,這就是知識產權帶來的財富和商業價值。

(2)促進創新

知識產權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專有性,也就是說,權利人取得了知識產權以後,除了權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擁有或使用該項權利,否則構成侵權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知識產權制度其實就是通過在一定時間、一定地域內對給予發明創造者的其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使發明創造者獲得利益回報,從而激勵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

(3)保護和促進先進的技術產業化。知識產權制度的另一個作用,就是保護和促進先進的技術產業化。例如,對人類文明進程發生過巨大作用的蒸汽機、電燈、電話、複印機等發明,都是專利技術,並迅速產業化,為這些技術的推廣創造出了條件。計算機軟體的版權保護,也是近幾年來產業得以迅速發展的關鍵原因。

(4)促進人類社會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對於人類的繼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從法律上對這些新的創造成果予以保護,可以鼓勵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鼓勵額外的資源投入到發明創造活動中,從而實現進一步的創新。

第二,保護知識產權可刺激經濟的增長,近年以來很多新興產業(如信息產業等)的發展都是受益於知識產權保護。

第三,人類的進步取決於其在技術與文化領域取得新的創造成果的能力,而知識產權制度鼓勵和保護創新的宗旨對於人類發明創造活動的持續進行具有極其關鍵的作用。

知識產權制度的其他作用,還包括:有利於實現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有利於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有利於吸引境外投資;有利於開拓國際市場等。

2. 知識產權出資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1)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問題

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即用於出資的知識產權權利是否存在瑕疵,出資者用知識產權出資獲取股權即可成為公司的股東,換句話說,出資者必須是知識產權合法的所有者,他將該項權利出資具有合乎法律的依據。知識產權是否合法是知識產權出資的首要條件,如果以不合法的知識產權出資必然導致出資因非法而無效。

(2)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問題

知識產權為了促進科學文化的發展、鼓勵智力成果公開,在保護時間上有著期限性。這是一類特殊的社會契約,是以國家姿態出現的社會和知識產權持有人簽署的契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均有法定的保護期限,對於限期保護的知識產權,只能在限期內作為出資取得股東權利。

(3)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決定了知識產權的效力僅限於該國範圍之內。任何國家對於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沒有保護的義務,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若想在其他國家獲得保護就應遵循該國法律登記註冊或者審查批准。

其次是知識產權資本在公司運作上的風險,主要包括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機制不穩定帶來的風險和價值評估中的法律風險這兩個方面。

(4)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機制不穩定帶來的風險

當代企業在本質上就是資本的合成體,它的責任財產的真實性以及穩定性決定了它的信用,所以大陸法規定了公司的「資本三原則」,儘管在我國公司法中沒有明確地把資本的三個原則寫入法條,但卻把這種精神貫徹到了公司法中。然而知識產權價值並不穩定,專利技術同新技術的開發及市場的變化有著密切的關係。倘若公司接納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體的出資,這一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體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後,知識產權的價值肯定會大幅度地降低直至為零,這個時候就要補充公司的資本,不然就會違背公司資本的維持原則。針對這種情況,企業在接納知識產權投資的時候,要事先對這種情況進行約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風險。

(5)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中的法律風險

較之於實物出資,知識產權的價值十分難確定。我國現階段的立法只是籠統地確定了股東或創始人投資的非貨幣財產理應由具備評估資格的那些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合計出價值後通過驗資機構來驗資。而對怎樣評估作價?能否完全由評估機構來評估?亦或是准許當事人自行進行評估等問題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的資本化程度普遍較低,在進行審查或核準時,存在評價難度大、效力不確定等問題,並且在時間上難以完全符合知識產權的效力期限要求。"

3. 知識產權法的保護對象是?

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規定,我國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包括:著作權 、商標權和專利權等權利類型 。

拓展:根據《專利法》第1條的規定,我國專利保護的客體是發明創造。《專利法》第2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4. 知識產權過期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使用么?

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等,專利到期後是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8. 知識產權中的專利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在中國,發明創造目前包括三種類型,分別是: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申請階段,分別稱之為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獲得授權之後,分別稱之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一)發明專利的申請

1、發明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

2、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 請求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名稱、地址等。2) 說明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說明書內容的撰寫應當詳盡,所述的技術內容應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閱讀後能予以實現為準。

3) 權利要求書:說明發明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4) 說明書附圖:發明專利常有附圖,如果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術方案的,可以沒有附圖。


看著大家都在寫專利和商標,我想幾個關於著作權的基本內容吧。

1: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權哦,自動享有的,不需要備案或者申請。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十一條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2:享有的標準哇?未完成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權的。比較短小的作品,比如笑話啊,廣告語啊一樣享有。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

3:著作權能幹什麼?分人身和財產兩塊。人身這塊,主要是保護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這塊,一系列的權利,比如複製,發行,出租等等,都是保護作者利用自己作品謀取利益的途徑。也就是說,享有著作權,意味著保護作者對自己作品的實際利益,以充分地鼓勵創作。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4:在公司里接受任務而創作的作品一般屬於職務作品,如果沒有其他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質條件創作並由公司承擔責任的除外。根據:《著作權法》第16條

5:作者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沒有期限限制,作者死亡後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政府保護。其他權利是作者生前及死後五十年,電影和攝影作品為首次發表後五十年,創作完成後五十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根據:《著作權法》第21條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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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專利通過率很高,而且國家有減緩。不用擔心費用太高。

2、想要註冊一個商標,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手續很方便,不必覺得麻煩。


如果你與別人討論,著作權,請不要用知識產權或者它的英文簡寫IP代指著作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商譽等知識產權客體也是如此)。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涉及內容大多是財產權

著作權和專利權都有通過保護獲利達到技術革新技術公開知識共享的目的

作為識別商品/服務來源的標記,承載商品/服務毀譽的直接載體,正是商標作為無形財產的價值所在。


申請專利的費用是可以減免的。

專利不是要做出實物才能去申請,只要理論上可行就可以。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專利,有興趣的可以去EPO或WIPO網站上去查查看。實際上,你研究了很久的內容可能早就被別人公開過了。

請專利代理人很有必要,當然,得是負責的並且水平足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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