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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些歐洲籃球明星到 NBA 都打不出來?

比如歐洲之王雅斯科維休斯和斯潘諾里斯


謝邀。

以前談過這個問題。直接放文章。

當年老鄧利維說:「看過薩博尼斯年輕時打球的人就會知道,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五個中鋒之一。」聽過這番大論,再看薩博尼斯他老人家的NBA數據,多少有些落差。他老人家效率不能說差:新秀季每場不到24分鐘,14.5分8.1籃板1.8助攻1.1封蓋,還和庫科奇競爭了一把年度第六人獎。最好的一季,每場32分鐘16分10籃板3助攻。好中鋒?當然當然。歐洲帝王?嗯……

主要問題是,他老人家把世界的胃口吊得太足。歐洲第一中鋒,1988年奧運會冠軍、1992年奧運會季軍、1982年世錦賽冠軍、1986年世錦賽亞軍、1985年歐洲冠軍,1995年歐洲亞軍,外加在歐洲聯賽堆山填海的冠軍和MVP獎盃,以及無數傳說——能扣碎籃板、能投三分球、能隨心所欲統治比賽。於是,理想中的薩博尼斯是:用力量震開鯊魚扣碎籃板,用速度甩開羅賓遜跳投,用舞步把大夢玩得漫天亂飛,一巴掌把尤因的兔子蹦跳步投籃給蓋上觀眾席,最後沒事拿迪瓦茨、斯密茨什麼一口吞了做飯後甜點,還兼職去全明星三分球大賽投進個滿分30,再到扣籃大賽做個罰球線扣籃……因此,如今世界都在感嘆這個:

「如果,薩博尼斯年輕時就來NBA的話……」

這大概是NBA史上最經典的「如果」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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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傳說中的的薩博尼斯」,誰都無緣目睹。1989年薩博尼斯25歲時,彈跳已經開始有問題。那年他到過波特蘭試訓,順便請美國隊醫給看看膝蓋。他少年時被蘇聯的農莊式訓練傷過膝,始終沒太好齊。當然,這沒妨礙他繼續統治歐洲。實際上,「如果年輕時」是個挺偽的命題:

鯊魚運動能力和力量最鼎盛期是1994年,但他最有統治力的時節是2000年,28歲;大夢開始真正統治聯盟是1994年,31歲。因此,1995年到達NBA的薩博尼斯雖非巔峰,但並沒有那麼大的滑坡。他的確有些跳不起來,但技術意識卻還在巔峰。用句《書劍恩仇錄》里的話,無塵道人嘆陳正德劍法了得,「若年輕幾歲,未必擋得住」,趙半山則說「那時他快雖快了,功力未必有這麼純了。」

如此,回到這個現實的問題:

歐洲版本的薩博尼斯和NBA版本的薩博尼斯,為什麼有如此之大的差距?

按唯物主義觀點,一切都是客觀物質的因素:籃球最後總得肌肉對抗,歐洲內線就吃虧。話說白人大個子到NBA後,除了少數如別德林斯這樣的愣頭青,大多數都要被打個「軟蛋」印。庫科奇當年在歐洲壟斷年度球員,到了NBA只好打第六人,而且被定位成半個射手,基本變成外線。里克·斯密茨被巴克利當成軟蛋代名詞,2002-05這三季,還老拿斯密茨去比姚明,一副看不起的姿態。德克早21世紀初就在FIBA見神殺神,加索爾2006年帶領西班牙統治世界,可是在NBA,不管德克投進多少絕殺、加索爾統治多少籃板,他們倆總是被隱隱約約的「軟」字跟隨著。

按說姚明、加索爾和德克,已經算21世紀FIBA內線的翹楚人物了。在NBA,猶且得靠手感和聰慧補身體之不足。早一些年的球員們營養訓練跟不上,更是吃虧。迪瓦茨代表南斯拉夫隊打世界大賽,端的是呼風喚雨,但在NBA大不一樣:直到花落國王隊找到了為他量身定做的普林斯頓體系之前,也就是個擅長假摔的角色中鋒。他們南斯拉夫一脈,都是這個道理。米利西奇當年在塞爾維亞國家隊多少算號人物,在NBA卻被踢來打去,先當人肉雪茄,後當防守藍領看待。內布拉卡在希臘聯賽春風得意,2000年歐洲四強賽MVP的人物,一時被迷了心竅騙去底特律活塞,一慢二軟三呆,被美國人當木樁子伺候。科斯蒂奇多少算是塞爾維亞新一代內線代表了:2009年歐洲亞軍隊首發中鋒,2010年世錦賽四強隊首發中鋒。可是本季在雷霆隊,他不但首發岌岌可危,連第一替補位置都有些危險——雷霆的新人阿爾德里奇、二年級穆倫斯、老藍領科里森、野獸伊巴卡統統虎視耽耽。論跳投策應球感意識,科斯蒂奇都可以給這幾位上課,唯一差在他是根白麵條型內線。在NBA當內線,身體差了,麻煩就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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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一步,就是規則問題了。

一件事隔著大西洋就能色彩暗換。就拿籃球來說:美國人當作樂舞,歐洲人當作棋。美國人在籃球里看到美感、速度與一對一,歐洲人則看到了紀律、戰術與算計。歐洲籃球沒有美國那些為娛樂而特設的繁文縟節——防守三秒、三分線長度的調整、進攻合理區。他們也從來不像美國般,用一些規則來束住巨人的雙手,藉以平衡這項運動。歐洲籃球是軍人的遊戲,沒有劇院老闆似的商人來採購劇情與英雄。

90年代的FIBA與NBA,四點決定性的不同:更短的三分線,沒有防守三秒的限制,允許聯防,每次進攻限時30秒。毫釐之差,千里之別。

因為三分線更短,防守區域也就小了。對進攻方來說,防守更密。

沒有防守三秒的限制,導致FIBA的巨人們可以長駐籃下。90年代初FIBA內線一高興就擺一群兩米開外的前場,集體在禁區列陣,不必如NBA似的,巨人們時不時為了躲防守三秒而出禁區,專為給突破大師們讓路秀扣籃。

允許聯防,於是FIBA的防守套路比NBA複雜多了。2001年以前的NBA,比如今是一加一減:防守尺度更大,動作更兇惡,但因為限制聯防,所以不像現在閱讀防守這麼費力。說穿了,就是身體上更輕鬆,腦子上更費力了。FIBA允許聯防,客觀上是縮小了單防能力的差距,擴大了協防、默契、站位意識等等的影響力。

每次進攻限時30秒,則允許FIBA推演更複雜的進攻。更多的掩護、更多的無球跑動、更多的後續變化。

如是,規則的不同,使FIBA與NBA產生了巨大的反差。在FIBA規則下,內線們的單對單攻防能力被縮小了;對防守的閱讀和判斷要求更高;進攻內線更困難;有更長更複雜的進攻時間。FIBA更傾向於深謀遠慮的精確計算,更準確的外圍投籃,更快速的傳遞球,而不只是比誰單打內線強、誰單防好。

尤其要附加的一點是:

自從2005年NBA對手部動作嚴吹以來,外線突破遂成主流。在FIBA不可一世的內線,到了NBA就束手:防守時動輒挨吹犯規大王,進攻時地位遠不如突破型外線只好去當肉牆。

比如,在FIBA,迪瓦茨的單防不夠敏捷、姚明的活動範圍不大這些弱點,是能夠被無防守三秒和聯防所掩蓋的。因此在NBA人人都知道用擋拆對付姚明,而在FIBA規則下姚明屹立禁區基本一柱擎天。同樣,2009-10季NBA常規賽,易建聯單防對方內線時,站位、細節,都有不妥帖處,而且頻繁移動,很容易後場籃板籃板失位。於是犯規頻繁,防守效果也不佳。但到了9月世錦賽,中國一擺聯防,易建聯坐鎮內線,送蓋帽、抓籃板、協防保護,儼然是內線一霸:這就是FIBA規則對大個子們的防守補益了。

與此同時,由於FIBA對內線的保護更好,內線單打手地位下降,投籃精準的內線便受益良多。德克在FIBA幾乎無解不提。克雷扎在掘金不過一介快下偷跑+三分手,2010年世錦賽代表立陶宛出賽時卻所向無敵,幾乎無人能防。易建聯打遍世錦賽,就是一手練到精純的中投。須知在NBA,中投已是失傳的藝術了。也就是在FIBA依然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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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規則之外,最後的一點影響因素:評價球員的方式

NBA數據齊全,因此大家習慣性覺得,內線是否打出來,和數據有關。比如吧,還是薩博尼斯的例子:1997-98季他場均16分10籃板3助攻,同一季,二年級的安托萬·沃克場均22.4分10.2籃板3.3助攻。這數據橫看豎看,都是沃克比薩博尼斯出色。

但表現則並非如此。

評價一個內線的表現非常困難。偉大的巨人對比賽的影響力遠不只數據一途。掩護、傳球、對對方內線的威懾力、對防守的牽制力、卡位、干擾對方投籃、擋拆時施壓、籃下單防,這一切統統是數據無法體現的。就像你單看鯊魚1999-2000季場均29.7分,會覺得「哎,還不如1993-94季大衛·羅賓遜場均29.8分哪!」這就是典型的數據謊言。對比賽的影響,只能通過比賽來閱讀。

薩博尼斯在NBA有許多華麗的時刻:運用背身步伐掩入籃下完成勾手;活動到弧頂做掩護然後投出三分球;虛晃假動作後用墊步試探隨即切入籃下超手扣籃完成進攻。但這一切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強大。他最可怕的時分,是他在45度腰位拿到球,用單手將球像玩一隻蘋果一樣揮揚。這個時刻,你不能眨眼。因為在下一個瞬間,球就可能悄無聲息的傳到了某個奇怪的角落。這是他、迪瓦茨、加索爾們最被數據忽略的部分:他們那些沒有直接轉化為助攻的策應。

用比爾·拉塞爾的話說,作為內線,好的傳球不是形成助攻的傳球,而是「使局勢變化的傳球」。這是外籍內線們極擅長的事,

但是在NBA這個數據見真章的環境下,馬克·加索爾的掩護、安德魯·博古特的策應、保羅·加索爾的各種魔術師傳球、姚明逼迫對手繞前的同時對對方整個內線防守的牽制、迪瓦茨老奸巨滑的指揮,都無法在數據上完美體現。因此,只有球隊在談合同價格時才能真正評估他們的價值,而外界則很容易被數據左右,覺得「他們的數據不如在FIBA那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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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瓦羅、雅斯科維休斯在歐洲都是大師,但在NBA這種對抗下,他們顯得白而弱。

在NBA這種重視個人持球突破的規則下,他們的靈巧、賊滑和遠射,就沒那麼霸道了。

在NBA這樣重視個人數據的氛圍下,他們那些」數據看不見的天才」無法展現。

在NBA這種個人單防、高速度往返、沒有防守三秒的地方,他們的單防會被年輕野獸虐待。

就這樣了。


是節奏的問題

沒有切身打過籃球的人是很難理解的,一個所有技術都很牛B的人,如果突然要求他把所有動作的速率提高10%,那他絕對會出現各種各樣意想不到的失誤。

而這一點差別是電視上看不出來的,觀眾能看到的就只是這個人好弱什麼都不靠譜。

大家可以嘗試一下,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投籃、運球、上籃,立馬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NBA就是整體節奏快,歐洲明星想慢下來也不行,既難自身調整,也有外界壓力。只有基德這種成名的老妖可以按著自己的步調來

以遊戲數值來比喻,一個能力80的人,驟然提速之後的能力會降到65-70,再加上因此而導致的戰術問題、定位問題等等,很容易就下降到60以下,這樣一來在NBA就沒法混了。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中國隊在國際賽場上一團亂。劉煒那幾個後衛,在CBA也是運籌帷幄、揮斥方遒的主啊,怎麼到了奧運各個像無頭蒼蠅一樣?還是驟然提速之後hold不住了,頓時什麼都變差了

同時,歐洲球員到NBA打拚,防守比進攻容易,內線比外線容易,也是因為這個速率的影響相對較小造成的


歐洲的競技體育資源主要集中在足球,籃球的群眾基礎和資本投入都比不上足球,所以籃球人才不如美國。此外,白人的爆發力和速度不佔優勢,而籃球非常需要這兩項。和足球的最大不同在於,籃球項目的場上人數較少,因此個人能力的重要性有時會高於戰術安排。


首先是身體對抗明顯要強出一個檔次 這樣的情況下技術動作很難像在歐洲那樣完整做出 節奏也會被打亂 整體的發揮和投籃能力都會受到影響

其次是比賽節奏的加快 這方面尤其會表現在失誤率提高和體能儲備不足等問題上

再有就是身體上的不足(包括天生的體質和後天的訓練強度等)導致的各方面問題 首當其衝就是防守上所表現出的能力不足 這也是為什麼歐洲球星在NBA普遍防守不好 畢竟你就是不如美國本土球員跳得高跑得快

當然一些規則上的不同導致的不適應和NBA三分線更遠等等這些具體的問題也是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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