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藥與吸毒有什麼區別,為什麼國外的青少年嗑藥被認為是很平常的事?
還有吸食違禁藥品,三者有什麼明顯的區別嗎?
電視上的不能信啦,他們自己也吐槽影視文學作品過多的渲染青少年的藥物濫用問題。
截圖BBC出品的《大英賤聞錄》,破爛熊字幕組漢化。然後,60年代的毒品純度較低,還是有一些浪子回頭的故事的,比如說小李子主演的《籃球日記》。該片根據作家兼音樂家吉姆·卡羅的自傳體小說改編,標本式的描述了問題少年如何從濫用藥物發展到吸食毒品,還是花樣作死值比較高的海洛因,一上來就注射。很多違禁藥物是「入門級」毒品,吸了知道爽,但是初來乍道體會不到明顯的危害性,同時耐藥性的問題造成隨著濫用時間的發展越來越high不起來,不由自主的提高毒品等級,最終就無法回頭了。本來想貼一個吸毒交流論壇……啊不,戒毒交流論壇的貼子地址說明一下,結果他們終於關站了,可喜可賀。計劃貼的貼子A講了一個新疆青年如何從老鄉那裡買當地土生的大麻一步步走上吸食海洛因的道路。計劃貼的貼子B的入門毒品是止咳水。跟該論壇的很多貼子一樣,這兩個貼子都太監了。這意味著貼主要麼死了,要麼蹲監了,要麼人格徹底崩潰了。
電影版把時代背景改在了90年代。事實上,90年代的海洛因純度,已經無法支持劇中「浪子回頭」的劇情了。作者吉姆·卡羅少年時代是體質非常好的運動員,但是60歲就去世了。在假定他沒有復吸的提前下,可以看出吸毒對身體的終生損害。更具諷刺意義的是,《籃球日記》最初選定的男主角瑞凡·菲尼克斯因為吸毒過量去世了。
對任何藥物濫用和毒品都應當「0容忍」。
順便,隨便截的這三個圖,你們發現問題了么?根據國立大學法人米庫大學(副部級)後勤集團教育超市的一位臨時工收銀員考證,小李子的皺眉起源於1994年,同時並沒有發現小李子有韓國血統。
謝邀。三者沒有什麼明顯差異,只是說法不同,但是俗稱的吸毒,指的是使用(包括吸食,服用,靜脈注射)高成癮性或致幻物質。隨著化學工業的發展,目前使用成癮類化學品已經不局限於天然毒品及提取物,比如鴉片及其精鍊物海洛因,可卡因,大麻,迷幻蘑菇等,人工合成的毒品來源更方便,生產成本低,純度高,比如冰毒,搖頭丸,強力膠,LSD等。由於新型毒品合成所需要的原料是常見的化工原料,而非在特定區域特定環境下才能生長的生物提取物,容易獲得,相對價格較低,容易被廣泛生產和使用,所以成為目前毒品中危害最大的一部分。我國由於特殊歷史原因,對毒品管控和打擊非常嚴格,但並不是說國外就很開放,據我所知,除了荷蘭這樣政府對部分軟性毒品放開的國家,其他都是政府想管而管不住,比如緬甸,泰國。美國人喜歡個人英雄主義,所以在影視作品中把喜歡破壞規則,跟政府對抗的人刻畫得很酷,很有腔調,其實美國主流社會對毒品也是十分反感的,比如電影&<&<教父&>&>里黑手黨大佬們開會時就達成共識,"我們只把毒品賣給黑人"。目前美國的毒品來源主要是墨西哥裔。至於政府管得嚴不嚴,你看看美劇&<&<絕命毒師&>&>里的緝毒警對毒販的打擊力度,中加合拍的&<&<別了,溫哥華&>&>里加拿大政府對藏毒,哪怕只是幾顆搖頭丸的外國人的處理措施,就知道了。一個社會穩定,政府還有執行力的國家,是絕對不會對各類毒品視而不見,任由其泛濫成災的。
多圖預警!內容出自99藝術新聞、橘子娛樂
其實在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致幻劑還是相對比較自由,美國政府針對致幻劑做過各種奇怪而且特別的實驗。關於LSD致幻劑的致幻效果需要說明的是:當服用海洛因或冰毒在獲得不到快感之後會考慮服用LSD致幻劑,而100微克(相當於一粒沙子的十分之一)就可以足以讓人致幻十幾個小時!
曾經就有藝術家為了檢驗LSD的致幻效果,以身犯險,在服用了100微克的LSD後畫了同一幅畫9次。
在服用LSD致幻劑(50微克)20分鐘後畫的肖像畫:
在第一次服用LSD致幻劑(50微克)85分鐘,第二次服用LSD致幻劑(50微克)20分鐘之後:
距離第一次服藥2小時30分鐘後:
「我感覺我的意識和我的身體一樣開始活躍起來,我的手、我的肘部、我的舌頭......
服用藥物2小時32分鐘之後:
「這個時候模特的肖像輪廓是正常的,但是我的筆下的輪廓已經不正常了。」
服用藥物2小時35分鐘之後:
「我想用一條線去完成這幅畫,不停止,就這樣一直畫下去」
服用藥物2小時45分鐘之後,藝術家試著爬進一個盒子里,此時他變得非常激動,一句話也不說:
「我感覺一切都變了,他們的臉交織在一起,誰是誰分不清楚......」
服用藥物4小時25分鐘之後,此時的藝術家花了2個小時卧躺在地上,揮舞著雙手。此後他開始調整顏料:
「這將是最好的畫,只是最好」
服用藥物5小時45分鐘之後,藝術家繼續在房間里移動,整個房間在他眼裡都變成十分複雜的存在。
服藥8小時之後,此時藝術家坐在床邊,他說致幻效果已經稍有緩和,只是偶爾感覺得到身邊的人會偶爾扭曲:
「對於最後這幅畫,我沒有什麼可說的,它是最壞的一幅畫,我現在想回家。」
最後一句:60年代以後,LSD就被列入了非法藥物之列僅運用到精神研究!
這麼說吧,葯這種東西,一直遊離在法律邊緣。
律法有些漏洞,就被一些高端玩家發現了:①更新慢,就像單位採購的電腦一樣,總是兩三年前市面上的新款。
②地域限制,不同區域律法不同然後就發現有些成分國外禁了,國內暫時還沒有,反過來有些國內禁了,國外暫時還沒有。(中國08年管制曲馬多,美國10年才只是修改說明)有的已經進入精神、麻醉管制但還是可以賣。有的不能賣了,但還是可以通過辦法弄到(雖然這個風險高,收益小,但還是有去做的,只不過很少)………還有幾種就不一一說了。這麼一看,市場很龐大啊,高利潤,違法但不犯罪。為什麼不做呢?
分出一部分人去做葯的市場,針對哪些人呢?
年紀不大、認知不清、有錢、膽小但又愛刺激的人群。跟他們一起玩,讓他們嘗嘗新玩意兒,不是毒品,但是能讓你爽翻天,而且不上癮,還沒副作用。就是貴了點,但是你差那點錢嗎?必然不差的,試了試確實不錯,隔三差五的再來兩次,客戶就穩定了。
而且,這個是有傳播性的,沒幾年下來反而成了潮流。可惜,賺的就是傻子的錢,必然要忽悠傻子。
無毒嗎?不上癮嗎?無副作用嗎?當不使用就會有戒斷反應,平日里沒有精神,記憶力衰退,食慾下降,體重減輕,排泄困難全身排斥反應激烈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是個傻子,只能悔恨交加。但是為時已晚,當下次的反應發作,精神被肉體征服時,發現自己不但是個傻子,還是個loser。多數人不能忍受人類的智慧和人性會被身體的強烈慾望征服的痛苦,開始自暴自棄,開始人格扭曲,開始心理變態。開始撒謊、騙錢,不願意與人溝通,性格暴躁。這個時候呢,隨著耐藥性增加,這些葯,已經不能滿足那種升仙的感覺了,就開始尋求更大的刺激了。
剩下那部分干著老本行的人就出來了,每年多少起被破獲的案件背後就隱藏著數倍沒被發現的罪惡,就不用多說了。
吸食違禁藥品、嗑藥、吸毒。
這是三部曲啊,奏響的是生命的華麗樂章,端的是好聽,要拿命來聽。竊書不算偷?
嚴格來說,只有濫用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毒品」才算吸毒,做個手術之後用什麼哌替啶,那算麻醉藥物的應用。而嗑藥更多地指濫用藥物(而且沒有處方),比如,閑著沒事做肚子疼到藥店買三代頭孢,大環內酯類當「消炎藥」吃,買帕羅西汀延長房事時間,買甲狀腺素為了熬夜。。。。而違禁藥物,一般指被法律所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一類、二類藥品,對於運動員而言,還包括一些激素類,利尿葯這些有悖於比賽規則的藥物。
不要相信影視作品,還有一些無良媒體的報道。我們國家由於鴉片打開國門,這麼慘痛的教訓居然還有人問這些問題。嗑藥也有成癮性你只是沒看到那些青少年以後的生活,我們要了解全事情再說吧!
一個意思,只是某些人玩弄文字遊戲偷換概念而已。打個比方,『做愛』和『性交』是一個意思,但就是有人曾說過有感情才叫做愛,沒感情就是性交,所以他說他只跟老婆做過愛不算欺騙
基本上都會有如下對話。你這算什麼?試試,我這個好東西…怎麼樣,過不過癮
舉個我周圍的栗子吧。我在西班牙讀書,也算民風比較奔放的名族。這裡吸少量大麻是很常見的,而且不違法,當然前提不能未成年。至於磕葯和吸毒,這邊並沒有單詞專門去區別它們。只是大家知道哪些葯可以玩一玩,哪些不行。具體哪些,我沒吸過,完全不了解。也和歐洲其他國家的人聊過相關問題,平常不平常還是看國家吧,比如據說荷蘭很常見。
這麼說吧 吸毒 就是可卡因冰毒k粉 這類的 是真的會上癮 中毒 短期內就會對身體和精神還有認知造成影響 嗑藥 就是lsd dmt一類的很多種類 是不會引起中毒和成癮的 當然也不是絕對的 有著心智比較差的人 對這些東西理解和接觸不久的人確實會成癮 這類葯會造成幻覺 致幻的東西會對認知造成影響 服用期間很有可能會自殺自虐 大麻在我這兒不算毒品和嗑藥 反倒喝酒抽香煙倒是像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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