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 學生被請家長放學路上自殺身亡 老師被判擔責40%?

 1 事發

  學生被請家長放學路上自殺身亡

  劉同學是西固區某中學初二年級的學生,2013年12月17日早自習開始之前,劉同學與同班的幾名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一起到網吧上網。該事在早自習期間被班主任知曉後,班主任在當天上午第二節課課間,將幾名參與上網的學生(包括劉同學)叫到辦公室進行了較為嚴厲的批評。由於劉站的較遠,班主任拉了他一把。隨後,班主任電話通知這些學生的家長來學校。

  轉眼到了上午放學時間,英語老師讓幾名沒有完成英語作業的學生(包括劉同學)留下來補作業,其間,劉同學曾向英語老師提出請其幫忙給班主任說情,不要請家長,卻被英語老師拒絕。英語老師看到劉同學的衣服較臟,就拽了下他的衣服,並說「以後要多講衛生,與其去上網,不如回家把衣服洗洗」。誰也沒想到,劉同學在當天中午回家的路上自殺身亡。

  劉同學的家長認為,學校就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在學生出錯後,老師應以教育為主,可班主任和英語老師的行為嚴重違背職業道德,造成劉同學死亡,應承擔賠償責任。於是,劉同學家長將西固區某中學,劉同學班主任、英語老師告上法庭,訴求賠償款共計423920元。

  2 辯護

  老師沒有違背職業道德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班主任老師辯稱,自己在了解到劉同學上網的情況後,是對其進行了口頭教育,但並沒有打罵學生的行為。作為班主任,針對學生上網這一異常情況,有責任也有義務教育學生不去上網。另外,劉同學在接受教育後,並未有流淚、憤怒等異常表現,而是正常地和其他同學一起進行課間活動和繼續上課。

  英語老師辯稱,在事發當天,自己只是讓作業沒有完成的同學(包括劉同學)在放學後留下來補作業,並拿班裡作業寫得好的同學的作業給劉做參照。其間,劉同學提出想讓自己給班主任說說情,當時考慮到老師各有其責,就勸劉同學不要把叫家長看得太嚴重。隨後說了劉同學多注意個人衛生,但劉同學沒有說別的就走了。英語老師認為自己並未有超出教學大綱的行為,也沒有傷害劉同學的行為,故不應承擔責任。

  3 審理

  多方原因釀成悲劇

  西固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師承擔著傳授知識、教育學生的職責,但在教育學生時,一定要注意講究方式、方法。在2013年12月17日上午,班主任因班裡的幾名學生(包括劉同學)違反學校規定去網吧上網而在上午的課間對這些學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電話通知這幾名學生的家長來學校,這讓死者劉同學感覺到了一定的心理壓力和心理負擔。英語老師當著其他同學的面提醒注意個人衛生,這在劉同學本就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的情況下,又使其多了一分難堪,這是造成死者自殺身亡的原因之一。死者劉同學的父親在日常生活中並未充分履行其應盡的關心、照顧、教育義務,與劉同學缺乏一定的溝通和交流,導致死者懼怕其父親到學校知道其上網的事實後對其打罵,這也是造成死者在當天選擇自殺的重要原因。死者劉同學在案發時已年滿十二周歲,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綜上所述,劉同學父親未盡到相應的監護義務,故應承擔百分之四十的法律責任;死者應當對自己的行為和損害後果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被告班主任和英語老師,對該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一定程度的過失,故應當承擔剩餘百分之四十的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如下:被告某中學向原告劉某甲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的40%,共計143968元。另付精神損失費10000元,合計153968元。


很想知道這個判決法理依據是什麼?如果事實真的如此,我實在沒有看出來教師哪裡有失當之處。難道正常的管理學生也是錯?學生死了確實值得同情,但是同情歸同情,法律是法律,法律並不是誰死誰有理。一個學生學習不好,生活習慣不好會給老師帶來多少影響呢?最後真正折磨的應該還是父母吧。那麼,老師幹嘛去管?這個天天只能哄著學哄著過的一代人是必變成毫無擔當垮掉的一代。這樣的判決真心讓全天下的教師寒心呀。以後都不要去管學生啦。不然不是挨打就是被處罰。愛學不學,啃老也不會啃到我身上。現在是什麼樣的社會呢?不講法理講誰會鬧。

這讓我突然想起來前幾天在我辦公室發生的事情,一個學生嚴重抑鬱症,已經到南京找專家確診過,學生強烈要求休學,說自己不能進班級,一進去就感到壓抑,渾身出虛汗,頭暈。學校也是尊重學生意見。覺得這樣下去真不如在家好好修養,等病好了再來上學。但是,你們猜家長怎麼說,家長在明知道學生長期服用抗抑鬱葯的情況下,死不承認這是病,非說學生就是想不學習,想出去玩才說自己有病。(去南京確診也是家長自己帶著去的)因為在家長眼裡,心理疾病根本就不是病。學生一直在辦公室哭,家長就是不同意。學生已經再說自己快要死了,好想死,家長還是不同意。不同意背後的原因有幾個呢?學生突然休學沒面子?學校在家就必須由家長看著她,自己就不能出門打麻將不能出去玩了?可是這樣的學生很容易出事情,老師也不可能天天跟著她一個人,一個班四十幾個人,也不可能不上課圍著這一個轉吧。但是,一旦這個學生真是出事情,自殺或者自殘什麼的,我敢打賭這家長一定不會說是自己的責任,一定會來學校鬧事,讓學校賠錢。之前並不是沒出過這樣的事情。學校領導好的會出面幫著解決,領導不好就是老師背黑鍋呀!

這裡我不想講師道尊嚴。只想說,請不要再無視法律,每一個判決請僅僅以法律為依據,而不是為了維穩犧牲一部分人的正常權利


《學或不學》

你學,或者不學

我就在講台

不悲 不喜

你聽,或者不聽

我還在講解

聲音不高 不低

你交,或者不交試卷

我還在批改

不快 不慢

你,心裡沒了師長

我,手裡沒了教鞭

和諧教室

彼此相安

這是我們最無奈的事情了。

誰給老師一方晴空?

負起責任,反而丟了顏面,失了尊嚴!

夾縫裡生存的老師,我們要堅強!


看到了這條新聞,我發覺我們教師原來是高危行業……


(原帖來自互聯網)

早上,我剛拿起電話,打算通知這次期中考試得6分和4分的學生家長來校。聽到同事議論安徽學生群毆老師的消息。我默默地放下了話筒。叫來這兩名學生,溫和地說:"你看,這次期中考試你們得了個位數字,下周的月考絕不能這樣了一一天熱了,心也就躁了,很正常,不會寫就算了,交白卷吧。"

   第二節課,發現一名學生低頭鬼鬼祟祟。走過去一看,他在讀小說。正欲發作。毆師二字眼前一閃。我趕緊幫他把書從桌兜掏出,攤在桌子上,和顏悅色地說:"同學,想看就放心看吧,低頭太久,對頸椎和眼睛不好。"

   下午上課時,忽然教室傳來異響,滿堂哄然。我扶了扶500度的近視鏡,定睛細視,原來是一學生用手機看電視,不小心放出了聲音。我急忙走下講台,輕聲安慰有點窘迫的學生:"沒關係,小孩子嘛,追劇很正常,下次戴好耳機吧,不然老師會吵到你的"。

   晚自習,教室角落傳來一陣鼾聲,我大怒,走過去正要拍醒,硬生生收回手,拿出紙巾為他擦去嘴角口水,再脫下自己的外衣為他披上,輕手輕腳走回講台。晚上,忙畢,洗漱罷,看到鏡中完好無損的自己,我長吁一口氣,無比欣慰地笑了。


孩子乖哦 剛去上網了是吧?沒事 ,上網餓了么?老師給你下碗面吃吧?衣服不幹凈?沒事,老師幫你洗……什麼?不吃面?來包辣條不?


孩子這麼怕請家長,家長一定有問題


看到這個「新聞」,第一反應就是:這又是假新聞,或者又是哪什麼法學院的答辯課題當新聞來炒作。如果這些內容都屬實,那將是人類世界除了南京法官外的又一奇天下之大葩。

好吧,假定所有內容都是事實來推斷:首先,和南京法官一樣,這位西固區的法官的法學知識應該是馬達加斯加的企鵝教的。刑罰的判決依據應該是造成事實的直接原因,這起「法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麼?難道是兩位老師履行職責的教育行為嗎?除非是企鵝那半兩重的腦袋才想不明白,直接原因根本就是這個可憐的孩子有一個不明事理不近人情不懂教育沒有親情的父親。設想一下,這孩子如果換一個講道理,會教育的父親,仍是這兩位老師同樣的批評,會造成這麼可悲的後果?再換設想,如果批評孩子的是體育老師,地理老師或者教導主任甚至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的表舅的外甥女,如果同樣會想孩子父親說他犯錯的是,這孩子十有八九仍然是以自殺來逃避他的恐怖的父親。

其次,學校是什麼?老師真的只是傳道授業解惑?除了有問必答老師就沒有任何其他的意義?這位法官的論據表面,他有九成的可能是步步高家教機教大的,因為他甚至不知道,學校是孩子進入社會的預演,是孩子在長大成人,遵守這個社會的各種制度和約束前一個成長緩衝的場所。老師不僅僅要教會孩子知識,更要教會孩子「規矩」!這規矩,在學校是各種校規,在社會就是法律。違反校規就要受到懲罰,一如違反法律一樣的後果。校規即便不合理,也可以通過學生會通過家長向校方要求改進,一如法律若有紕漏,應該是提請呼籲修改(比如我們一改再改的交通法),而非堂而皇之明目張胆違法抗法……可惜,這簡單道理,我們這個社會的成人估計大都無法接受。

再然後,看到前面有同學的回答,為被打的老師抱屈那事……可悲……為什麼我們會有南京法官、西固法官這樣的奇葩?因為這個社會從骨子裡就缺乏法律。老師被打,首先想到的是政教處,想到的是自家人,想到了自己內部處理……他不知道110嗎?他不知道暴力攻擊是違法嗎?他不知道未成年人暴力襲擊合法公民其看護人是有連帶責任的嗎?……或許他還真不知道。聯想到讀大學時,隔壁寢室被盜,5台電腦所有CPU,內存全被拔走,價值上萬。那個年代,上萬塊是什麼概念?我們全年學費才2000多。然後同學報警,刑警隊來了……可是然後,同學被校警隊批評了:這是學校內部的事物,什麼大驚小怪的要報警找刑警隊?這是自家內部的事情,應該內部解決……最後,當然幾十年了賊還是沒抓住……法制的缺失導致了各種荒謬,各種社會的退步,各種義憤填膺和無能為力的怒吼……卻看不到各位自身,那點可憐的幾乎找不到的法律知識。所以,我說可悲,是那位可悲的老師可悲得不值得憐憫……

最後,我還是寧願堅信:這是條假新聞……

(一如最初聽說南京彭宇案時)


看到這篇文章心裡不知是何滋味,就在今天上午,一位老師檢查作業學生沒寫,並且毫無認錯態度,老師對其批評教育,他竟然伸手使盡渾身力氣就朝老師一拳打過去,導致該老師額頭又青又腫,事發後該老師想到學校政教處處理此事,剛出教室,裡面的其他同學一片哄鬧,鼓掌起鬨聲勢浩大。作為一名老師,深感教育責任重大,但是這個社會對教師的態度,已經讓人寒心。


我在考慮要不要去繼續考公務員轉行了


我今天成功被請家長了,然而我完好無損,正在籌劃炸學校。。。


嚇得我趕緊點一根煙壓壓驚……

打遊戲我們方贏了,卒,賠!

扮鬼臉嚇到你了,卒,賠!

給人開個玩笑,卒,賠!

吐槽了一下,卒,賠!

看人一眼,卒,賠!

秀恩愛,卒,賠!

粗口,卒,賠!

卒,卒,賠!

我卒……!

……!


醫生和老師真是高危職業啊 可悲可嘆


看到朋友圈轉發的我來百度的,我覺得這個太假了,要麼是斷章取義報道了要麼是虛假的。講道理,老師請學生家長,學生害怕的自殺,鍋在家庭。


我不想跪著教書,希望教師可以得到應有的權利。國人的"利益熏心",何時可以給教師正名。為何不再次上訴,社會需要反思。問心無愧,為何選擇承受。


中國居然有皇帝!中國居然斷頭政治幾十年!中國藥丸!

然而中國並沒有丸。

這是2013年發生的事,2014年判決的案件。

站在特定的立場看,它確實有不公。

然而放在歷史上看,它可能有一定的原因,並且它並沒有造成強烈的廣泛的影響。

它仍舊是個個案。我也不清楚後續有沒有二審,有沒有得到糾正。

而傳播一審判決結果的不公會造成不良影響。

我不清楚為什麼有人會把過去的事拿來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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