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海軍主力只有驅逐艦的國家發生海戰,那麼反艦導彈打完之後是各回各家裝導彈呢還是上去艦炮對擼呢?
01-02
只有驅逐艦,不考慮岸基空軍,岸基反艦導彈,反艦核彈之類的
單一艦艇,艦對艦作戰流程簡化著來看是:
A艦、B艦流程①
假設A艦搜索雷達率先發現B艦,拉響戰鬥警報,首先IFF詢問,無反應請示艦橋,同時內完成火控射擊諸元判定與輸入,艦橋命令下達,50%(一般是兩枚)反艦導彈齊射,整個過程在200秒之內完成。流程②
同時A艦對空火力投送單位解鎖,搜索雷達密集搜索敵艦方向,反艦導彈發射後開始進行大機動迴轉,全艦對衝擊準備。流程③
B艦發現來襲反艦導彈,中程防空導彈發射,CIWS準備,規避開始,搜索來襲方向,判定A艦位置,60秒內反艦導彈應急發射,CIWS接戰。AB兩艦成功攔截則存活,任何一方不成功則劇終。流程④
再次假設AB艦均成功攔截反艦導彈,兩艦均開始進行二次判定,A艦仍然比B艦先完成判定,剩餘反艦導彈再次發射,回到流程③。流程⑤
這時就要看指揮官性格,如果得知敵艦擁有成功攔截反艦導彈的能力,A艦指揮官一般情況下應該轉舵離開戰鬥水域,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活不好乾,但是如果A艦指揮官是吉川潔之流,或者是判定有追擊敵艦的必要,在沒有反艦導彈的情況下,兩艦進入20海里以內就得用中程防空導彈互砸了。
能捱過流程③的幾率在30%左右,捱過流程④的幾率則進一步下降到7到10%,進入流程⑤概率不到1%,到流程④此時不論哪一方都應該先撤退觀效再戰了。需要指出的是在沒有支持的情況下單艦綜合對海搜索能力一般不會超過海天線,摺合敵我艦艇高度這個距離在80海里之內,電子信號管制情況下則更低,這個距離是反艦導彈的大命中概率距離和中遠程防空導彈對海的高拋射彈道極限距離,兩艦稍有不慎就會沉掉,同時也稍有不慎就能互砸防空導彈,一旦開始互砸防空導彈,兩艦肯定都要受點損失,因為防空導彈更加不好攔截。指揮官真是吉川潔的話,艦炮互砸也不是不可能,概率得進一步壓低。
綜上所述,裝備差距不大的情況下艦對艦作戰基本沒艦炮什麼事兒,都是裝填預製破片彈進行反導防空之用。其實防空導彈是可以對艦發射的,而且射程比艦炮遠。甚至還有魚雷,威力也比艦炮大。驅逐艦對擼艦炮在二戰都不多見。
相信我題主,不用等反艦導彈都打完,雙方就沒有能航行的驅逐艦了。
那看戰役的目標和指揮員決心了啊,127炮絕對不是擺設。
肯定不敢回去啊,因為一回去就要因浪費彈藥而挨罵
不存在這樣的海軍,有錢的國家如果有反艦需求必然要優先發展航空兵和裝備空艦導彈,沒錢的國家能買點岸艦導彈就不錯了,驅逐艦那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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