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這個新聞?-《今年美國近千平民死於警察槍口下》

今年美國近千平民死於警察槍口下

1.這個新聞真實嗎?如果有偏差,偏差大不大?

2.其他國家有類似的統計可以參考嗎?

3.如果沒有統計,從籠統的概念上說,這是不是美國獨有的問題?或者說是只有在美國這個問題才特別嚴重?或者是「顯得」特別嚴重?

4.為什麼?我知道這個問題好像有點大,各位說個一條兩條的,我認為也不能算作片面。

5.這個問題在美國是好轉了還是惡化了?

6.中國會發展出這樣的問題嗎?這會像「環境問題」一樣成為中國的「必經之路」嗎?

謝謝!


就是來反對高票答案的

先問一個問題:槍賣不出去怎麼辦?答:首先低價賣給犯罪分子。這道理其實挺簡單的:對於一個正常上班下班,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普通市民來說,槍本來只是一堆無用的廢鐵。然而,對於一個偷雞摸狗、搶劫越貨的犯罪者,槍絕對是必不可少的「生產工具」啊!

只要犯罪分子的持槍得到了」普及「,那麼警察就不得不荷槍實彈全副武裝,正經市民也不得不買槍自衛,槍的銷量就上去了。然後再宣傳一下每年有多少警察殉職於犯罪分子的槍口下,凸顯出犯罪分子的兇殘,槍的銷量就更好了(當然,宣傳過程中切忌觸及到」犯罪者的槍究竟哪裡來」的這種「敏感問題」……)!即使提高一點槍械的價格,也不會有什麼人有怨言,畢竟市場需求已經創造出來了嘛。

所以問題來了:如果犯罪分子手裡沒有槍,警察是否需要荷槍實彈全副武裝?平民是否需要買槍自衛?是否還會有超過60%的警察殉職源於槍支?

無論是被打死的平民,還是殉職的警察,一樣都是開放槍禁的錯。

另外,所謂「沒有貴族就沒有平民」的:呵呵呵!你倒是說說看上一次漢普頓的老爺們被警察射殺是什麼時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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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看原題主問的幾個點,多廢話上兩句:

1.這個新聞真實嗎?如果有偏差,偏差大不大?

來源是 華盛頓郵報,不是環球時報。美國自己的媒體報道的數字,即使有偏差,那也只能是受到軍火製造商影響往小了偏差。另:很好奇的一點是,美國的負面新聞就有人往偏差上想,中國要是也有個負面新聞,咋就從來沒見到提問的時候有人問「這報道有沒有偏差啊」?

6.中國會發展出這樣的問題嗎?這會像「環境問題」一樣成為中國的「必經之路」嗎?

中國要做的就是絕對不允許開放槍禁。其實也還要多加一句就是這種時候就能看出某些資源掌握在國家手裡並不都是壞事,設若中國的軍火也是私人在搞,那很有可能就會走上和美國一樣的路。


據稱2015年美國有49人判處死刑,28人執行死刑。這些數據要結合起來看,得出的結論是什麼呢?

我的結論是,2015年,有49人通過正當的司法途徑被判處了死刑,還有近千人沒有通過正當途徑,就被警察系統判處了「死刑」。

這是一個警察系統架空整個司法系統的問題。

重點不在種族問題,也不是槍支協會的遊說,也不是自由持槍權,也不是美國政府的執行力,重點在於,國家公權暴力機關,在某個領域,可以肆無忌憚地擴展自己的權力。

在14年警察槍擊黑人導致黑人群體抗議時,就有人說現在輿論是有意把主要矛盾引向種族問題,從而掩蓋真正的問題。

現在看來他們的目的達到了。


我就發點圖。


這是具有美國特色資本主義發展道路,是由美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我們反對一切外國反動勢力對美國國內事務說三道四,我們美國不但對外輸出戰爭,而且對外輸出美元,更是經常折騰你們,你們還有什麼好說的?


1、可能存在一定偏差,例如民間的統計數據是1205人,Killed By Police。這個網站根據新聞報道出來的被警察打死事件而進行的統計,每天添加新的事件及對應新聞鏈接。有相應臉書主頁。

難不成多出來的200,不是「槍下」,是被手撕的?

2、相比較的話,據說2015年前24天美國警察殺的人,比英國24年都多。By the numbers: US police kill more in days than other countries do in years

3、據一份統計顯示,美國警察從2005到2014一共死了1466人,其中死於槍擊的539,各種交通事故是主要死亡原因。National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Memorial Fund: Causes of Law Enforcement Deaths

4、另一個有趣的數據是,2003~2009 七年間,有3000多人在被逮捕的過程中被警察殺死。

http://www.bjs.gov/content/pub/pdf/ard0309st.pdf。相比於所有被警察殺死的人數,這個數據,跟每年的死刑數對比關係更明顯一些,更能體現知友@武又同提到的警察系統架空司法系統。

5、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當年佔領華爾街事件時,敢於衝撞警察的示威者不計其數,然而卻少有或沒有警察殺人與警察被殺的報道出現。若是按照平時的警察行為準則,不知道當場要死多少人了吧,這是為什麼呢?或者反過來說,平時警察就真的不能自保的同時減少對平民的殺傷嗎?


@武又同的答案說:

我的結論是,2015年,有49人通過正當的司法途徑被判處了死刑,還有近千人沒有通過正當途徑,就被警察系統判處了「死刑」。

我認為這句話存在一個問題:

警察開槍不是為了審判罪犯的行為,而是為了及時阻止犯罪行為。

至於開槍阻止的結果是傷還是亡,並不應該在警察的考慮範圍內。

我同意他的這段話:

重點不在種族問題,也不是槍支協會的遊說,也不是自由持槍權,也不是美國政府的執行力,重點在於,國家公權暴力機關,在某個領域,可以肆無忌憚地擴展自己的權力。

我認為問題在於:

警察開槍射擊執法對象的權力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了應有的限制。

當然,美國民間龐大的槍支數量和寬鬆的槍支管制確實屬於美國的特殊國情,應該被考慮到。而這也是美國一切涉槍社會問題的源頭。


僅回答中國,答案是:不開放槍支,就絕對不會出現類似情況。

1、中國警察,你日常能見到的警察,都是不隨身帶槍支的。

2、人民喜聞樂見的警察不敢開槍,上次哪的地鐵擊斃了一個人,那給罵的啊……

導致哪怕有人撲上去襲警,警察也不太敢開槍。

哪像美國,你礙了警察事都可能被k.o.

(有一個真實案例,好像是第五高速,記不清楚了)

3、警察會開槍,但是那槍法……

你和犯罪嫌疑人離著5米,一槍下去死的是你還是犯罪嫌疑人都不好說。

更別提打腿打胳膊之類的。

這也是警察不開槍的一個重要原因。

家裡警察曾感慨過我們這一個神槍手都沒有。

我們這67萬人……

我問她「神槍手標準是啥?」

答曰「說打胳膊就不打腿……」

……這怎麼和警匪片不一樣,說好的一槍爆頭正中眉心呢…

(在補充一下,這個神槍手,應該是,距離6米,那個人雙臂張開站著……就算打不到胳膊,也不會偏到腿上)

你看,中國警察都沒法開槍,怎麼會有平民死在槍下


沒辦法,美國人有槍呀。警察執法那都是玩命呀


專程挑個刺兒~

新聞原出處我沒找,不過按一般美國媒體的語言習慣,應該是用的「civilian」這個詞。

如果是這樣,本題下面扯什麼「貴族與平民」的都不幸犯了個望文生義的錯誤。

在新聞中出現的「civilian」,雖然中文翻譯為平民,但對應的英文一般指向「military personnel」/「law enforcement」,偶爾可能還有「federal employee」,根據語境不同對應的含義略有區別。但最常見的還是指非武裝人員。

然而無論哪種,通常是不會作為「noble」的反義詞出現的~一定要用的話可能是「peasant」。但是講真假如哪天我們真能在美帝媒體上看見「你們臭老百姓blabla」(大體上就是peasant的情感傾向)這種一點碧蓮都不要了的話,那才真是藥丸藥丸,什麼共同體都維持不下去了~


一邊想廢死一邊想維持治安一邊又不控制槍支泛濫,最終結局是誘導暴力機關把執行死刑的程序提前。


該統計顯示,種族仍然是導致警察濫用開槍權的主要因素之一。從黑人和拉美裔佔美國總人口的比例來看,他們在被警方擊斃的人群中的佔比「不成比例的高」。

典型的倒果為因……

另有統計顯示,性別是造成前列腺炎的主要因素之一,從男性和女性佔總人口的比例看,男性在患有前列腺炎的人群中佔比「不成比例的高」……拜託給我這一發現登個報?


因為黑人拉丁裔犯罪率高,被警察擊斃的概率就高,小學生都懂的道理。


這不正是我們的警察應該學習的嘛,遇見對大眾和自身有生命威脅的時候選擇開槍這才是我們現在所需要的呀。


也只是當新聞聽聽罷了!畢竟咱們沒有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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