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永安女孩持大學文憑工作3年 背負9000萬巨債?

才工作3年,年紀輕輕地她為何會背上9000萬元的債務,一個持有大學文憑的永安女孩,是什麼讓她背上本不屬於她的壓力····

披肩長發,一襲運動衫,時下的流行色在小陳的身上一點兒也看不到。坐在法庭上,沒有聘請律師,她一板一眼準確地回答法庭的問話。

不過,旁聽席上,她的父親老陳卻不能平靜。法庭多次敲槌警告,也不能制止。

老陳能平靜嗎?才工作三年多的女兒,卻背上了9000萬元的債務。「這難道是我們家的陪嫁?又有誰敢娶她!是娶人還是娶債!」庭審結束後,老陳在法庭厲聲質問銀行的出庭人員。

壓力之下 違心簽字

老陳的生氣是有道理的。但是,法律是無情的,他明知,他女兒一定敗訴。小陳從大學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沒有財務基礎,小陳卻被一家擔保公司聘用,工資每月3800元。持一個不入流的大學文憑,卻能找到薪金不錯的工作,小陳有些意外。

在單位,小陳用心工作。公司人不多,她身兼多職,一點也不覺得累。2013年,公司成立了一家空殼公司,用於向銀行貸款。不久的一天,總經理老蔣找到了小陳,希望她能當一名股東。「這是掛名的,沒有關係。一年後就把你置換出來,眼下臨時找不到人,你是公司信得過的,就幫幫忙吧。」蔣總說。

很快,大戲開場。一天,蔣總找到小陳,要求幫助在一筆貸款上簽字。蔣總說,所有的手續都已辦下來,就差你的了。小陳推脫說,要問一下父母。

可是,這事怎麼和家裡說呢?小陳犯難了。不久,銀行的客戶經理找來了。他對小陳說,只要補簽一下字,9000萬元的貸款馬上就能辦下來。如果你不簽,你的公司貸款就不能通過。

第二天,公司的幾個同事也來勸小陳,你就幫一下公司吧,要不公司會破產的。小陳覺得壓力很大。無奈之下,小陳只好籤了。很快,貸款分兩筆到了公司。

到期之後 來了說客

2014年,這筆貸款到期了。早在幾個月前,小陳就默默地數著。「我感覺我做了一年的惡夢,眼看到期了,公司又出現經營不良的情況,所以,我想,公司還了貸款,我什麼事也沒有了。我還想,辭職去考公務員。」小陳向記者表示。

但是,到期後,蔣總又找到了小陳:「你再幫忙簽一下字,要續貸。」小陳當即以父母親不同意為由,拒絕了。

小陳在法庭上說:「當天下午,銀行客戶經理找到了我。他為我分析,說是不簽,沒有續貸,公司就會破產。又說這筆款是貸出來還2013年的貸款。他說,大家都是這麼做,並說,這次是自然人擔保,關係更不大。」什麼叫自然人擔保,小陳說,她不了解。

由於沒有證據,小陳的說法沒有得到法庭的採信。在法庭調查時,小陳又拋出了一個說法。她說:「蔣總和銀行客戶經理一起找到我,讓我先簽字,過一二個月就替換出來,一點事也沒有。銀行經理說,他擔保沒事,不連累我。」

同樣,這些說法,小陳提供不了證據。能夠證實的是:小陳並沒有被替換出來,直到接到開庭通知,她才知道。

背著巨債 路在何方

在銀行的一份自然人擔保合同里,上面有小陳的簽字和按下的鮮紅指印。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法庭上,所有人都為小陳感到惋惜。但是法律是無情的。法庭中,小陳出示了老闆蔣總的一張承諾書,願意將小陳的法律責任全部承擔過來,要求原告放棄追究小陳。但是,已經破產的蔣總,這張承諾書並沒有什麼作用:原告不同意。

「開庭前,我已經離職回到永安市家裡。但是,我現在高鐵、飛機不能坐。這些是小事。我想找一個好一些的職業,沒有人要我。想考公務員,連報名都不讓。我才20多歲,今後的路怎麼走?」小陳說。

無論庭上庭下,小陳的家人都沒有放過對銀行出庭人員的質問。銀行方面沒有正面與小陳一家交鋒。

「我們要求銀行的客戶經理出來,說說當時是怎麼誘騙我們的,但是銀行說客戶經理已離職。」小陳和家人這樣對記者說。

然而,即使沒有離職,即使到庭,在證據方面,小陳是一點作為都沒有的。(駱志雄 簡雪鳳)

來源:三明日報


這若不是炒作的虛假新聞,就是銀行內部人員和擔保公司聯合騙貸款,然後找了個小姑娘頂罪。

這個問題還沒有專業人士出來分析,答案被贊,讓我有點惶恐,試著分析一下:

一:這個新聞,虛假新聞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若是完整的新聞,文章裡面沒有說明,是哪家銀行,也沒有說明公司名稱,這樣的文章作為一個新聞發出來,是不完整的。而且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家主流媒體或者記者對此事有跟進的報道和核實的工作。若真有其事,一定會有跟蹤報道的。

二:銀行輸出9000W的貸款,一個沒有任何固定資產的自然人做擔保是不可能貸款成功的,空殼公司沒有抵押,也是不可能從銀行貸款成功。除非銀行是自己家開的。

三:就算是錢從銀行貸出來了,也是給到公司,而不是給到個人,追款也不會專註追個人,是追公司,追公司法人和實際控制人。不會追著一個明顯無法還款的小姑娘。

四:沒有抵押,就沒有貸款,貸款追不回,那就處理抵押的固定資產。房產,地產,車等,不會讓小姑娘分期還的。

...............................

所以,這個可能是個故事會,畢業季了,用以告訴剛畢業的孩子們,步入社會,找工作幹嘛要多留個心眼,別人找你合夥、做法人這種事情要多想想風險,世界最不可能的是免費午餐的好事,也不要太天真太善良,免得被騙。


瀉藥。

1、普法教育要做好,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這門課不能亂逃;

2、簽了合同就得承擔,這個要像牢記「毛主席是我們的大救星」"小平同志是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蛤總是嗶乎的神「一樣牢記心中;

3、以上是扯淡,我覺得這特么是故事會裡面的東西。

現在言歸正傳,這案子疑點太特么多了。

1、9000萬的金額是特么怎麼出來的?一筆正常貸款合同上能有5000萬金額都快撐死了吧?恕我直言我爹他們企業資產是幾個億想貸2000萬特么老腰都快累折了。抵押質押個人擔保簡直無所不用其極,就這銀行放款還扭扭捏捏地審了又審核了又核,現在你告訴我福建那地方只要找個剛畢業沒幾天的小女生在擔保協議上籤個字就能放9000萬出來?我怎麼覺得是在逗我?

2、 @kim穎 等疑問沒有抵押物款是怎麼貸出來的。抵押這件事對貸款倒不是強行要求,很多商業銀行只需要擔保就行。

但是,但是,問題在於,即使是個人擔保,也特么不是簽個字就能扛出九千萬那麼簡單的事啊!

首先,一般的銀行貸款合同要求擔保人必須是公司!這個不妨大家去下載幾份商業銀行網申用的授信合同看看,一般來說擔保條款是這樣的(國行,還有招華光等商業銀行):

第6條 擔保條款

  6.1 本協議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由____________公司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該公司須向甲方出具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及/或

  6.2 本協議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財產作抵(質)押,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自然人擔保現在幾乎是絕跡了,我認為只有我們省這種窮的一窮二白的地方才會有這東西,福建有這東西的可能性真是微乎其微。但哪怕是針對不那麼常見的個人擔保,銀行也不會接受除公司法人代表和大股東外其他人的擔保,而且在擔保的過程中,擔保人還得出具如下文件用於證明①法人代表個人身份證原件,並附帶兩面的身份證複印件(加註個人簽字) ②法人代表擔任職務的身份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個人簽字)③擔保人本人簽字的股權協議(必須是占絕對多數,非發起人身份的股東還要出示股權收購協議/贈與協議等證明股權來源的文件) ④最重要的——擔保人個人名下的財產名錄,財產名錄必須有合法來源材料及複印件。

我父親一個朋友曾經和人一起做生意遭受損失,拿著合作者和銀行簽訂的合同問我有沒有可以挽回的機會,那份合同的金額是三百萬,後面附著總價超過250萬的財產名錄,包括房本複印件、車本複印件、大型機械採購合同複印件、存款單等等。

看到了吧?正常情況下,自然人擔保根本不是隨便找個人簽個字就能完事的。而需要提交一系列複雜的證明交給銀行予以審核完善才能放行。

而這個故事是怎麼說的:「要求幫助在一筆貸款上簽字」」第二天,公司的幾個同事也來勸小陳,你就幫一下公司吧,要不公司會破產的。小陳覺得壓力很大。無奈之下,小陳只好籤了。很快……「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小手一抖近億到手嗎?妹子你的身份證複印然後把原件交給銀行看了嗎?大股東身份證明上你簽字了嗎?股權協議你簽字了嗎?你一個剛畢業的提交毛線的財產名錄啊!

所以,這根本就不可能是一筆正常流程放出來的貸款,正常流程這麼放款,你哄鬼呢?

3、但是,即是如 @羅懿可 和一些匿名用戶所說,這筆貸款存在騙貸的嫌疑,是打通各種關係之後騙到錢然後把責任推到這個小姑娘身上,這裡仍然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按照題目中所敘述的,什麼材料都不需要,只需要簽個字就能騙出貸款來,那我幹嘛要找個神志清楚在我這工作了老久出了事很可能咬我一口的小姑娘啊?我為什麼不找個拾荒的,讓他洗洗澡收拾收拾然後簽個字完事,或者說我幹嘛不自己簽個假名,交上去湊合了事?這不對我更有利嗎?啊?主觀惡劣程度不同?說的好像騙個月收入3800的小姑娘連帶償還9000萬和找個要飯的連帶償還9000萬區別很大似的?

綜上所述,這案子真實的可能性不大,估計是哪個」普法故事集「裡面剪下來的,可惜寫這玩意的人自己也不怎麼懂。

呃,我看了別的評論,在此要支持下 @JimmT的觀點,我認為如果不是小說家言,那麼這案子實際結果是老闆智商不太上道的二奶串通老闆一起騙貸結果事情敗露後把事情全部推給公司的可能性要比」無知少女被騙「大得多。你看,那個蔣老闆多麼有情有義,破產了還要替她承擔責任呢,雖然銀行因為蔣老闆已經破產了所以不答應……誒誒誒,不對誒,強國什麼時候有個人破產制度了?


哦喲,我們公司申請個1千萬的貸款,都要提供無數財務證明和資產擔保,半點身家都沒有的小姑娘簽個字按個手印就能拿到9千萬?這手指別說鑲金,鑲的只怕是鉑金鑽石反物質吧!銀行是怎麼被她的簽名晃花了眼,重點的那些財務信息、資產信息都不審?

還有那個蔣總要求承擔法律責任,原告為啥不同意?一個雖然破產,但畢竟有經驗有門路的老總,和一個殺了她都沒有幾兩肉的小姑娘,現在都一樣是沒錢,但未來呢?原告肯定不傻,是出於什麼考慮非要咬住小姑娘?


提升法律意識,加強法律風險防範是每個現代人都面臨的問題,因為我們處在一個風險非常多的社會環境當中,最熟悉的人也可能坑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在做任何不確定的事情前進行專業的法律風險評估,學會購買法律服務,很多人覺得律師貴,實際上一次諮詢可能比你吃頓飯,買件衣服價格要低,只是我們還沒有學會為服務買單,為安全支付費用.


作為銀行人非常質疑這個新聞的可信度,因為在銀行嚴密的風控體系下騙貸9000萬,可不是一個客戶經理能搞定的。

能做成這事兒,必須銀行業務條線和風控條線的經辦人和部門負責人,行領導,還有評估公司等各方都要一起配合。難度相當於在nba比賽中出現200:10這樣懸殊比分且不被質疑。

退一步來說,就當我見識少,的確有這樣手眼通天的人物能把各方關係都搞定。那我也只能說活該這個女孩子出事。

她在擔保公司工作了三年!

她在擔保公司工作了三年!

她在擔保公司工作了三年!

在擔保公司,可以說每天都是經辦這樣的借貸業務,她還竟然不知道做一個向銀行借款9000萬的公司的股東該承擔怎樣的風險,一無所知地去簽字。要是沒收好處,誰會相信呢?


這麼多回答問題的就沒有一個銀行員工嗎。第一,股東作為自然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是信貸最基本條件。第二,企業的股東一般都是高管,你剛入職你想當股東人家領導要你嗎?你們不會透過現象看本質嗎,這個女孩為什麼會成為股東,她和法人代表什麼關係。第三,簽了合同就不要怪銀行,借款人資金鏈斷裂,發生逾期,銀行起訴法人代表及股東很正常,你見過只起訴法人代表不起訴股東的嗎?大家還是想想為什麼這個女孩要簽字,如果說法人代表欺騙她,哄騙她簽字都可以,但是這和銀行有什麼關係,你股東多大需要向銀行報備嗎,我簽保證合同就簽過不到二十歲的股東,不要說什麼法律不允許,就是家族企業,父親是法人代表,母錢和孩子是股東這樣的企業少嗎??!不想想這個女孩和這個企業是什麼關係,就把責任推在銀行身上,難道因為股東年紀小,銀企就不合作了嗎?就因為股東年紀小就免於起訴了嗎?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新聞沒有做到客觀公正

典型的煽情手法,簡單的幾筆刻畫出一個柔弱無助的小女紙形象。

從報道上來看,有幾個問題,當初的擔保人是誰?錢到底是擔保給了公司還是個人?錢的去向抵押物是什麼?這些都沒有說明,也許女生是真的被人騙了,也許·············其實我只是想說的是,我們在看新聞資訊的時候,不要輕易的下判斷,被輿論所導向。11月4日補充

我查了下該新聞的出處,最先是在三明晚報出現的,然後又看到了永安市版,騰訊是第一個轉載的,但沒有火起來,然後其他媒體跟進才開始火爆。接著我查看了11月1號到3號的福建所有案件判決,只有一個與陳姓相關的判決,但年齡與性別不符合。金融經濟方面的案件也沒有類似的,也許還沒判決。也許為了保護受訪者採取了相關措施,也許網上信息公布會比較慢 。

可惜沒有更多的消息,所以靜待更下一步新聞報道再判斷,畢竟現在的新聞當小說寫的太多了。


這種事情多了去了。

就說個我知道的事吧。

我們這邊是所謂歷史文化名城,某老闆圈了塊地,打通市政府關係後預算要耗資近兩個億開建某「山莊」。山莊景色怡人,倒確實是風水寶地。

問題出在資金上。

此老闆自有資金不足以支撐這項目,於是由市長親自出面協調銀行支持。第一筆貸款三千萬,很快砸進去了。

又沒錢了,怎麼辦?此人腦瓜子靈活,將項目包裝成養生勝地,號稱要建溫泉浴場、球場、馬場,公開向社會募籌資金,對象是老年人。

市裡對這玩意兒睜隻眼閉隻眼,壓根沒幹涉。於是那兩年這項目玩兒得是風生水起,號稱政府支持,起投五萬八,年回報率不低於18%,吸引了無數老頭老太拿著棺材本打破頭認籌。

這項目吸納社會資金近一個億後倒是建成運營了,但生意慘淡一直虧損。

承諾給老頭老太們的回報要兌現啊,於是此人又找到銀行貸款,可惡的是這傢伙拉來自己的小姨子入股,忽悠她簽了一堆的字,居然又貸來了五千萬,接著又是小姨子簽字高息借貸(月息三分五)陸陸續續把本地油脂行業老大的幾千萬套了進來。

年初開始紙終於包不住火了,每天幾百老頭老太太圍堵山莊和市政府大門就成了本地一景,他小姨子被債主潑汽油給點了,人倒沒死,但比死還慘。

這位爺資產被查封,結果詳細一查全抵押給銀行了,而且是重複抵押。騙貸、非法集資,進去了。那位借出幾千萬的老大因為買兇也進去了。

堵著山莊大門的老頭老太太們怎麼辦?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生不如死的小姨子怎麼辦?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因為市長大人高升到外省做副省長去了,接手這位市長把這麼個爛山芋捧在手上就是個拖字決,什麼都不辦什麼都不管……

總之,人生多風險簽字須謹慎啊同志們,不定什麼時候你就被自己的簽名給坑了。


還如何看待?對於現在這種拿讀者當傻子看待的媒體,我的看法就像以前看故事會專門讀鄉土故事一般看個稀奇罷了。


9000萬。。。以為銀行是傻的么


該新聞無公司具體名稱,無銀行名稱,9000萬貸款法院就算判女孩還銀行恐怕也不會願意吧。抵押物是什麼?報道不清不楚,空殼公司可貸九千萬恐怕銀行自己得先進去幾個吧?簽個字就可以如此操作,溫州眾老闆恐怕也就不會跑路了。


原來是三明日報的記者。


首先。這件事有極其大的可能性是假的,銀行結算給你借買房貸款需要的手續都會很繁瑣,更別說商業貸款9000萬了。

然後,要是萬一是真的,處理方法很簡單,雖然可能在知乎上是不正確的,但還挺管用。建議那個小姑娘從法院框架里跳出來,因為明顯是有銀行法院公司一起合夥找替罪羊,直接去省政府門口,掛牌癱坐,啥也別干,在聯繫一下媒體,這種事情背後背景應該不會大到媒體不敢報道,搞個不大不小但是很吸引眼球的新聞是我國媒體最愛乾的事。接下來就是讓輿論來說話吧。


作為一個搞信貸工作8年的人看來,完全有可能。銀行看上去鐵板一塊,實際上還是領導說了算,再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的行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運作成功。我曾聽說過一個老闆給一個銀行領導送了一套70萬的房子。而他有抵押也才貸出1000萬,當然了可信度不強,但也可窺見一斑吧,可想而知為了貸出9000萬有些領導會有多瘋狂,而銀行內部其他人老闆也會打點好,內部全部配合什麼手續都能做出來。


我有房子有車有她很多倍固定的收入,前段時間銀行個人貸款求爺爺告奶奶層層審批也才給我十多萬的貸款額度,這麼一個小姑娘要啥沒啥能批9000W,這中間的貓膩在哪裡呢~


隨便一個人就能擔保9000萬的款項?銀行風控是怎麼審核的?


別逗了,我當時還是客戶經理的時候,報的中能建的項下建設子公司,人家實打實的有建設項目的,立項兩個億,中能建給予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後來是因為該建設子公司總體負債偏高,以往的工程進度略有拖沓的跡象,給中能建一個面子才批了5000萬,你這什麼殼能包裝出9000萬來,客戶經理不懂,難道審貸官是傻X?風險分管行長也是傻X?還有就是,這個寫故事的人明顯沒去過民事庭,說場景都是刑事庭的場景,不專業啊!


這個是故事會的啊~ 還真有人信?


小說就小說,聽聽算了


9000萬的貸款那麼兒戲!經偵可以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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