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爆炸造成消防員傷亡,消防救援時機如何確定?
問題背景:天津塘沽爆炸中,一名消防員悲痛地告訴記者,事發時,第一批進入火場的至少有19名消防員,「一開始沒爆炸,他們都進去了,結果炸了。」「剛才抬出去幾個,都沒了。」天津爆炸中心:7-8輛消防車被炸毀 4名消防員遇難
發生爆炸的時候正好在指揮中心值班,看到網上瘋傳的視頻,頓時就想糟了。
現場的兄弟一定是凶多吉少。這麼大的爆炸,讓人心驚膽戰。
在基層中隊的時候也打過化工品火災,僅僅是現場那遮天蔽日的黑龍和那爆騰的烈焰,就足以讓在場的每個人畏懼。目前尚且不知,從十點左右接警到十二點四十多爆炸,這兩個多小時里,在場的兄弟經歷了怎樣的生死離別。
通常情況下,到場的第一批救援力量,應該也就是見火打火,指揮員會對現場情報進行搜集匯總、要求調派救援力量。圍殲火勢,應該是第二批救援力量到場後展開的。
支隊一級的全勤指揮部應該是在第一時間到場的,經過研判發現火勢較大,存在危化品;立即調派本轄區全部救援力量,並請求其他支隊救援。總隊級全勤指揮部應該是和第二批救援力量到場的時間相近,發現火情嚴重,馬上調派更多的人前往滅火……暫不清楚現場有沒有設立足夠的安全哨,對現場存在爆炸可能性的研判是否到位……早上看到新聞和內部通報,眼淚一直止不住的流,哎,不知道又有多少兄弟會犧牲。唯願兄弟們平安。基層中隊接警的第一時間,消防員就已經了解到著火地點大概有些什麼危險物品。(這是平日消防員工作中的一部分---調研,目的就是了解轄區內重點單位及重特大危險源頭並制定了緊急預案)
並且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預案,並向上級彙報。在趕往途中與報警人聯繫。了解火勢情況以及被困人員情況。到場後第一時間展開偵查。了解起火位置,燃燒情況等等。我想,天津塘沽已經不算是市中心。中隊到場時間保守算起應該已經超出了5分鐘內到達起火現場的要求(別問為什麼,消防員壓力都很大,哪個中隊都缺人,更別說缺不缺中隊了)
中隊趕赴現場途中已經向上級彙報情況(這是預案裡面制定好的)中隊到場後,首批人員進入火場進行偵查。10點10分左右,進行偵查需要多少時間,那就要看著火地點的情況了。支隊趕赴現場時間不會太久,估計在半個小時以內可以到達。11:20左右。以及增援中隊相近到場。支隊還未來得及聯繫到首批到達現場的中隊火場偵查員,或者是剛剛聯繫到偵查員。將要或者是準備開展戰鬥的時候,發生了爆炸。這是在我頭腦中依靠自己的經驗猜測到犧牲的同行的情況。
從接警的那一刻起,消防員就已經開始進入到救援時機,進入火場偵查、進行堵截、疏散群眾是消防隊到場的首要任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為了延緩爆炸的發生,不管他們昨晚的工作是否取得了效果。但這都是為了爭分奪秒,取得更多的時間,為救援做準備。這個問題,我根據個人有限的知識和信息簡單說一下看法:
1發生火災的是危險品露天堆場;2何種性質的危險品至今未知(今晨防化部隊已介入);3發生火災時消防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是常規流程,石油化工企業的滅火救援一般是採用車載炮、移動炮等大功率滅火設備進行撲救,消防員手持水槍大部分都處於周邊防線,不太可能直接針對火點;
4石化企業的壓力容器發生物理爆炸前是有先兆的,在爆炸前15-30s會有強烈的白光從火焰中噴出,但是露天堆垛,我不知道該如何判斷是否會發生爆炸,除非事先了解起火物的理化性質;5另據新京報網消息,等值換算,戰斧式巡航導彈的TNT當量約為454千克,即第一次爆炸相當於近7個戰斧式巡航導彈的能量,第二次爆炸的能量則接近於46個戰斧式巡航導彈落地爆炸。在如此劇烈的爆炸面前,第一時間貼近滅火的消防人員實在是很難選擇滅火和躲避的時機。6據央視報道,4名消防員已確認遇難。其他方面根據最新情況再補充。感謝邀請,離開天津消防兩年多了,這個問題很大,簡要說就是要對自己管界的企業有一個詳細的底數,比如:建築物耐火等級,裡面儲存的什麼,該用什麼滅火劑應對,水、泡沫、乾粉、沙土等,如果有易燃易爆物品,第一到場怎麼進行自我防護,比如:車頭調整與火場相反方向,車輛距離火場的安全距離,水槍陣地設置在上風方向,噴霧防灼燙、防護服、空氣呼吸器等等。日常演練要加強,底數清了,到場才知道怎麼排兵布陣(到場展開),用什麼武器(滅火劑),主攻方向是哪裡!到場第一要詢問裡面有沒有人員被困,有人員就要救人第一。不是用水滅火劑的就不要輕舉妄動,有的時候用錯了滅火劑反而出現「火上澆油」適得其反的慘劇等。
這次火災不在現場,具體情況不清楚,不好亂分析。
救火如同用兵,你打勝了,但是傷亡慘重也不是成功的。近幾年的多個大火場已經突顯出指揮員經驗不足,單靠勇猛而無謀是不行的。原因在於指揮員的來源已經不是過去的生長幹部,逐年增加的地方入伍大學生佔主流,半路出家,經驗貧乏,戰鬥員以兩年兵居多,且數量也不夠,業務尖子留不住,消防裝備比較落後,由於現役待遇低於地方,大部分有經驗的幹部紛紛轉業到地方等等。
既然我們幫不上忙,那就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吧,時間是最偉大的,會將真相告訴我們的。最後附上一首2007年在部隊寫的一首詩,紀念離開我們的戰友很難過第一次被邀請回答是回答這樣的問題。對於集中派警的消防中隊,都是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給最近的一個中隊派警(根據火情定級高低第一出動1~5個中隊不等),具體幾級火災幾級救援派什麼車,幾輛,多少人,都有很詳細的等級編程,三十秒內就可以完成。至於什麼時機進入(我們叫內攻),就看現場指揮員的經驗了。在出警的路上就會打電話詢問,講不清楚的到現場觀察。首先有人員被困必須先救人,沒有人員被困的看建築結構和建築材料,燃燒了多久,有沒有坍塌危險再決定,像全鋼結構的建築燃燒超過半小時就絕對不能進去了。。。火災現場具體情況千變萬化,什麼情況都有,也會因為各種外力原因內攻,比如領導命令、輿論壓力等等,時機的選擇也是見仁見智。每次大火過後都會開全國級別的戰評,就是為了總結經驗,掌握更好的方法。但是像「8.13」這次的火災規模前所未見,具體原因又還沒有說明,實在不好妄下決斷。逝者已矣,長歌當哭,現在火災還沒撲滅,有兩個罐還在準備引爆,只希望這個時候不要再有不明真相的群眾又來群情激奮的指手畫腳,「善意」的把我們放在輿論壓力上烤。不要再出現更多的犧牲了。手機打字,心情紛亂,不便處還望見諒。
謝邀曾經服役兩年消防部隊,其他的別人已經回答的很詳細了!我只說一下出警時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打雞血、熱血沸騰、小宇宙爆炸,就差變身超級賽亞人 1234 了,然後一臉正義光輝的往外沖!(`Δ′)!沒錯,誰心中都有一個超級英雄!怎麼可能會考慮到個人主義。還有每次晚上出警基本都是連滾帶爬朦朦朧朧的就往車庫沖的,看到那位拿出警拿手機聊扣扣的也是醉了,反正我們中隊是不讓用手機的_更別提出警帶手機了(??д?)
謝邀..雖然我不是一名消防戰士 但是多少對這個行業還是有些了解的
其實消防指揮中心剛接到報警電話或者通知時 如果報警人或通知闡述的起火原因不明確 ...
那麼消防戰士此時能做的只有一個行動:沖不顧一切的沖因為你既然報警了 或者有這麼一個通知 肯定是要去現場的 而且也沒有時機可言 在消防員眼裡時間就是生命 就怕現場有危險而這種警報和通知就像不知道傷者傷情的120的醫護人員只能扛著所有醫療用具去救人一個道理
而就算有明確的起火原因 也不一定能保住自己 保住自己的生命
因為時間就是生命 時間就是生命 時間就是生命最多知道了明確的起火原因 也只是知道要帶什麼裝備去 一般救火的衣服就行了還是防火服?要不要氧氣面罩?頂多就是對起火原因的對症下藥而且火場的指揮部門與消防員的通訊其實很難有一個具體了解 在裡面的人不清楚外面情況 外面的人不清楚裡面是怎樣的
而且火場情況複雜多變 你很難知道什麼時候要走什麼時候要留
許多的犧牲就是因為突如其來的爆炸 突如其來的樓房坍塌...許多的突如其來就奪取了生命我也希望能有一個時機在的
最後希望那些犧牲的消防戰士安息以下參考自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 試問我們國家能夠完全做的到嗎?
由於體制改革,原先屬於衛生部疾控中心管理的健康標準劃歸安監局管理,試問一下,合理嗎?
大家懂的。
職業危害防護裝備
消防組織應當為消防員配備合理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經過國家相關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合格。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目錄參見附錄E。
在未經現場偵檢、沒有個人防護的情況下,消防員不得進入滅火、救援現場。
偵檢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首先向知情人了解情況,或利用偵檢設備進行定性、半定量、定量檢測,對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識別。常見氣體的直讀式檢測儀器選擇和檢測程序參見附錄F;如進入密閉空間作業,宜按照GBZ/T205執行。
指揮員應根據偵檢情況,及時對消防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和危害程度進行預測,迅速將作業區域劃分為危險區、安全區和警戒區,並根據崗位分工及所在區域,確定消防員的個人防護
指揮員應根據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和性質,以及個人防護裝備的性能和用途,指導消防員對個人防護裝備進行選擇和組合,確保身體各部位免受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
指揮員應將現場偵檢貫穿於滅火救援工作的全過程,確保消防員始終得到充分的個人防護。
暴露於危險化學品及核泄漏事故染毒區域內的消防員、消防器材、防護裝備,應進行洗消,洗消方法參見附錄G。
消防組織應規範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管理。
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領用登記、清查、使用、維護、保養、報廢等管理制度。
加強對消防員職業危害防護裝備使用、維護、保養等技能的培訓與考核,確保消防員能正確、有效地發揮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功能。
定期對職業危害防護裝備進行性能測試,確保防護裝備始終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謝邀,我非專業人士,就自己的想法隨便說幾句。按照題主給出的背景,在此次事故當中,如已發生第二次爆炸,前期進入火場的消防隊員已經全部被困且生死不明的情況下,是應當立即確定爆炸源及爆炸成因,根據火情判斷來制定下一步施救方案。我國消防隊參謀部其實是有著較為完善的火情研判隊伍的,應當可以相信火情分析的結果。但是,有一點,我國曆來講究的是人命關天,也就是說明知道火場里有同僚而不去施救,在我國的道德體系裡面是說不過去的。所以就算火情已經發生突變,爆炸成因暫不明朗的情況下,我國的消防對還是會選擇繼續往裡面添人,用一些相對保守的方式繼續施救,以把人拉出來為首要任務。另外,爆炸發生地點是人煙稠密的城市,不是荒無人煙的德州大倉庫,消防隊不可能看著事發倉庫燒完火滅之後再進火場,誰也不知道會不會有第三次、第四次爆炸,所以也只能往裡沖,能救能撲滅最好。
消防出警前要是有事發單位的MSDS就好了,但國情好像是接警就出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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