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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塘沽爆炸造成消防員傷亡,消防救援時機如何確定?

問題背景:天津塘沽爆炸中,一名消防員悲痛地告訴記者,事發時,第一批進入火場的至少有19名消防員,「一開始沒爆炸,他們都進去了,結果炸了。」「剛才抬出去幾個,都沒了。」天津爆炸中心:7-8輛消防車被炸毀 4名消防員遇難


發生爆炸的時候正好在指揮中心值班,看到網上瘋傳的視頻,頓時就想糟了。

現場的兄弟一定是凶多吉少。

這麼大的爆炸,讓人心驚膽戰。

在基層中隊的時候也打過化工品火災,僅僅是現場那遮天蔽日的黑龍和那爆騰的烈焰,就足以讓在場的每個人畏懼。

目前尚且不知,從十點左右接警到十二點四十多爆炸,這兩個多小時里,在場的兄弟經歷了怎樣的生死離別。

通常情況下,到場的第一批救援力量,應該也就是見火打火,指揮員會對現場情報進行搜集匯總、要求調派救援力量。圍殲火勢,應該是第二批救援力量到場後展開的。

支隊一級的全勤指揮部應該是在第一時間到場的,經過研判發現火勢較大,存在危化品;立即調派本轄區全部救援力量,並請求其他支隊救援。

總隊級全勤指揮部應該是和第二批救援力量到場的時間相近,發現火情嚴重,馬上調派更多的人前往滅火……

暫不清楚現場有沒有設立足夠的安全哨,對現場存在爆炸可能性的研判是否到位……

早上看到新聞和內部通報,眼淚一直止不住的流,哎,不知道又有多少兄弟會犧牲。

唯願兄弟們平安。


基層中隊接警的第一時間,消防員就已經了解到著火地點大概有些什麼危險物品。(這是平日消防員工作中的一部分---調研,目的就是了解轄區內重點單位及重特大危險源頭並制定了緊急預案)

並且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預案,並向上級彙報。在趕往途中與報警人聯繫。了解火勢情況以及被困人員情況。

到場後第一時間展開偵查。了解起火位置,燃燒情況等等。

我想,天津塘沽已經不算是市中心。中隊到場時間保守算起應該已經超出了5分鐘內到達起火現場的要求(別問為什麼,消防員壓力都很大,哪個中隊都缺人,更別說缺不缺中隊了)

中隊趕赴現場途中已經向上級彙報情況(這是預案裡面制定好的)

中隊到場後,首批人員進入火場進行偵查。10點10分左右,進行偵查需要多少時間,那就要看著火地點的情況了。

支隊趕赴現場時間不會太久,估計在半個小時以內可以到達。11:20左右。以及增援中隊相近到場。

支隊還未來得及聯繫到首批到達現場的中隊火場偵查員,或者是剛剛聯繫到偵查員。將要或者是準備開展戰鬥的時候,發生了爆炸。

這是在我頭腦中依靠自己的經驗猜測到犧牲的同行的情況。

從接警的那一刻起,消防員就已經開始進入到救援時機,進入火場偵查、進行堵截、疏散群眾是消防隊到場的首要任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為了延緩爆炸的發生,不管他們昨晚的工作是否取得了效果。但這都是為了爭分奪秒,取得更多的時間,為救援做準備。


這個問題,我根據個人有限的知識和信息簡單說一下看法:

1發生火災的是危險品露天堆場;

2何種性質的危險品至今未知(今晨防化部隊已介入);

3發生火災時消防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是常規流程,石油化工企業的滅火救援一般是採用車載炮、移動炮等大功率滅火設備進行撲救,消防員手持水槍大部分都處於周邊防線,不太可能直接針對火點;

4石化企業的壓力容器發生物理爆炸前是有先兆的,在爆炸前15-30s會有強烈的白光從火焰中噴出,但是露天堆垛,我不知道該如何判斷是否會發生爆炸,除非事先了解起火物的理化性質;

5另據新京報網消息,等值換算,戰斧式巡航導彈的TNT當量約為454千克,即第一次爆炸相當於近7個戰斧式巡航導彈的能量,第二次爆炸的能量則接近於46個戰斧式巡航導彈落地爆炸。在如此劇烈的爆炸面前,第一時間貼近滅火的消防人員實在是很難選擇滅火和躲避的時機。

6據央視報道,4名消防員已確認遇難。

其他方面根據最新情況再補充。


感謝邀請,離開天津消防兩年多了,這個問題很大,簡要說就是要對自己管界的企業有一個詳細的底數,比如:建築物耐火等級,裡面儲存的什麼,該用什麼滅火劑應對,水、泡沫、乾粉、沙土等,如果有易燃易爆物品,第一到場怎麼進行自我防護,比如:車頭調整與火場相反方向,車輛距離火場的安全距離,水槍陣地設置在上風方向,噴霧防灼燙、防護服、空氣呼吸器等等。日常演練要加強,底數清了,到場才知道怎麼排兵布陣(到場展開),用什麼武器(滅火劑),主攻方向是哪裡!到場第一要詢問裡面有沒有人員被困,有人員就要救人第一。不是用水滅火劑的就不要輕舉妄動,有的時候用錯了滅火劑反而出現「火上澆油」適得其反的慘劇等。

這次火災不在現場,具體情況不清楚,不好亂分析。

救火如同用兵,你打勝了,但是傷亡慘重也不是成功的。近幾年的多個大火場已經突顯出指揮員經驗不足,單靠勇猛而無謀是不行的。原因在於指揮員的來源已經不是過去的生長幹部,逐年增加的地方入伍大學生佔主流,半路出家,經驗貧乏,戰鬥員以兩年兵居多,且數量也不夠,業務尖子留不住,消防裝備比較落後,由於現役待遇低於地方,大部分有經驗的幹部紛紛轉業到地方等等。

既然我們幫不上忙,那就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吧,時間是最偉大的,會將真相告訴我們的。最後附上一首2007年在部隊寫的一首詩,紀念離開我們的戰友


很難過第一次被邀請回答是回答這樣的問題。

對於集中派警的消防中隊,都是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給最近的一個中隊派警(根據火情定級高低第一出動1~5個中隊不等),具體幾級火災幾級救援派什麼車,幾輛,多少人,都有很詳細的等級編程,三十秒內就可以完成。至於什麼時機進入(我們叫內攻),就看現場指揮員的經驗了。在出警的路上就會打電話詢問,講不清楚的到現場觀察。首先有人員被困必須先救人,沒有人員被困的看建築結構和建築材料,燃燒了多久,有沒有坍塌危險再決定,像全鋼結構的建築燃燒超過半小時就絕對不能進去了。。。

火災現場具體情況千變萬化,什麼情況都有,也會因為各種外力原因內攻,比如領導命令、輿論壓力等等,時機的選擇也是見仁見智。每次大火過後都會開全國級別的戰評,就是為了總結經驗,掌握更好的方法。但是像「8.13」這次的火災規模前所未見,具體原因又還沒有說明,實在不好妄下決斷。

逝者已矣,長歌當哭,現在火災還沒撲滅,有兩個罐還在準備引爆,只希望這個時候不要再有不明真相的群眾又來群情激奮的指手畫腳,「善意」的把我們放在輿論壓力上烤。

不要再出現更多的犧牲了。

手機打字,心情紛亂,不便處還望見諒。


謝邀

曾經服役兩年消防部隊,其他的別人已經回答的很詳細了!我只說一下出警時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打雞血、熱血沸騰、小宇宙爆炸,就差變身超級賽亞人 1234 了,然後一臉正義光輝的往外沖!(`Δ′)!沒錯,誰心中都有一個超級英雄!怎麼可能會考慮到個人主義。還有每次晚上出警基本都是連滾帶爬朦朦朧朧的就往車庫沖的,看到那位拿出警拿手機聊扣扣的也是醉了,反正我們中隊是不讓用手機的_更別提出警帶手機了(??д?)


謝邀..雖然我不是一名消防戰士 但是多少對這個行業還是有些了解的

其實消防指揮中心剛接到報警電話或者通知時 如果報警人或通知闡述的起火原因不明確 ...

那麼消防戰士此時能做的只有一個行動:沖

不顧一切的沖

因為你既然報警了 或者有這麼一個通知 肯定是要去現場的 而且也沒有時機可言 在消防員眼裡時間就是生命 就怕現場有危險

而這種警報和通知就像不知道傷者傷情的120的醫護人員只能扛著所有醫療用具去救人一個道理

而就算有明確的起火原因 也不一定能保住自己 保住自己的生命

因為時間就是生命 時間就是生命 時間就是生命

最多知道了明確的起火原因 也只是知道要帶什麼裝備去 一般救火的衣服就行了還是防火服?要不要氧氣面罩?

頂多就是對起火原因的對症下藥

而且火場的指揮部門與消防員的通訊其實很難有一個具體了解 在裡面的人不清楚外面情況 外面的人不清楚裡面是怎樣的

而且火場情況複雜多變 你很難知道什麼時候要走什麼時候要留

許多的犧牲就是因為突如其來的爆炸 突如其來的樓房坍塌...

許多的突如其來就奪取了生命

我也希望能有一個時機在的

最後希望那些犧牲的消防戰士安息


以下參考自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 試問我們國家能夠完全做的到嗎?

由於體制改革,原先屬於衛生部疾控中心管理的健康標準劃歸安監局管理,試問一下,合理嗎?

大家懂的。

職業危害防護裝備

 消防組織應當為消防員配備合理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經過國家相關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合格。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目錄參見附錄E。

在未經現場偵檢、沒有個人防護的情況下,消防員不得進入滅火、救援現場。

偵檢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首先向知情人了解情況,或利用偵檢設備進行定性、半定量、定量檢測,對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識別。常見氣體的直讀式檢測儀器選擇和檢測程序參見附錄F;如進入密閉空間作業,宜按照GBZ/T205執行。

 指揮員應根據偵檢情況,及時對消防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和危害程度進行預測,迅速將作業區域劃分為危險區、安全區和警戒區,並根據崗位分工及所在區域,確定消防員的個人防護

 指揮員應根據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和性質,以及個人防護裝備的性能和用途,指導消防員對個人防護裝備進行選擇和組合,確保身體各部位免受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

指揮員應將現場偵檢貫穿於滅火救援工作的全過程,確保消防員始終得到充分的個人防護。

 暴露於危險化學品及核泄漏事故染毒區域內的消防員、消防器材、防護裝備,應進行洗消,洗消方法參見附錄G。

 消防組織應規範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管理。

 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領用登記、清查、使用、維護、保養、報廢等管理制度。

加強對消防員職業危害防護裝備使用、維護、保養等技能的培訓與考核,確保消防員能正確、有效地發揮職業危害防護裝備的功能。

 定期對職業危害防護裝備進行性能測試,確保防護裝備始終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謝邀,我非專業人士,就自己的想法隨便說幾句。

按照題主給出的背景,在此次事故當中,如已發生第二次爆炸,前期進入火場的消防隊員已經全部被困且生死不明的情況下,是應當立即確定爆炸源及爆炸成因,根據火情判斷來制定下一步施救方案。我國消防隊參謀部其實是有著較為完善的火情研判隊伍的,應當可以相信火情分析的結果。

但是,有一點,我國曆來講究的是人命關天,也就是說明知道火場里有同僚而不去施救,在我國的道德體系裡面是說不過去的。所以就算火情已經發生突變,爆炸成因暫不明朗的情況下,我國的消防對還是會選擇繼續往裡面添人,用一些相對保守的方式繼續施救,以把人拉出來為首要任務。

另外,爆炸發生地點是人煙稠密的城市,不是荒無人煙的德州大倉庫,消防隊不可能看著事發倉庫燒完火滅之後再進火場,誰也不知道會不會有第三次、第四次爆炸,所以也只能往裡沖,能救能撲滅最好。


消防出警前要是有事發單位的MSDS就好了,但國情好像是接警就出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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