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利用後,如何調整心態信任別人?


其實抱有這樣態度的人,需要打破仨固有認識:

  • 人應該無條件信任別人。
  • 利用他人是不好的行為。

  • 別人不應該傷害我。

信任是互相有所了解的雙方建立起的一種指向未來的聯繫,有了解才能據此評判對方未來的行為有多大可能造成己身的利益損害,然後決定是否與對方共享資源或向對方付出感情及物質。

整個操作過程都是本人可控的,如果出了問題,只需要總結過失,下次對待他人時不要犯類似的錯誤,就好了。人不能無條件信任任何人,那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利用他人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我們沒法要求任何人都持有我們的價值觀,所以別人對我們做了什麼,我們是無力矯正那些不當行為的。能矯正的啊,還是自己。很多人認同,人與人的關係是利益交換的關係,你能獲得的人際資源反映了你能提供的價值。與這樣的人相處,少摻雜情感成分,關注利益互換就好了。很可能一件事情在你看來是被利用,在人家看來僅僅是利益互換了一下。我一直以為父母是唯一值得我們完全信任的人,見多了不幸的孩子也就打消了這種念頭。每個人成長環境不一樣,我們不能否定,只能適應。

受到傷害是你自己的感受。一方面,說出來感覺會好些。一方面,心思越敏感的人越容易受到傷害,而傷害你的人可能並無知覺。解決這個問題,你可以嘗試更多換位思考而非內觀,好減少七七八八的想法;也可以(這個限於你信任的人和你想建立情感聯繫的人啊)適當向對方傳達下 TA 做出一些舉動時你的感受,好讓對方了解其行為其實對你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注意方法,因為對方可能會覺得你是在控訴,用「你做XX事情讓我覺得自己有XX感受,因為XXXX」的表達方式來。我前幾天做了一件「你做XX事情讓我覺得你有XX感受」的事,於是悲劇了。這是鮮血的教訓,不要學我,要謹慎。

打破以上固有認識,相信「不可盡信他人」、「信任需要培養」、「有些人把感情當作利益交換的一部分,這沒什麼錯,只是我不認同」、「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克服和避免傷害」、「並不是每個人都一樣」,就好了吧?


信任的主體不該是一個人。

相信的該是這個人或者機構之前在你心理形成的印象的真實性。

人之多變,信任是最不實際的一種合作前提。所以這個社會需要貨幣、合同、法律。


其實我也被利用過,利用過後變得不再相信人了,自閉了好一陣,後面發現這樣不好,好了好長時間才釋懷,生活總要繼續,總有人值得相信,只恨自己在錯誤的時間信錯了人!


為什麼人反感被利用,被當作資源、被別人「當牌打」?

因為對方最終沒有提供我需要的「價值」。這種價值,不惟財物、也可以是情感、名望,等等。

人們常說「「對」不起」,指的就是我的言行無法償還你付出的禮貌和熱情,「對不起」是公平判斷。

我想這也是「階級」的起源。資源可以交換,弱者缺乏資源去交換,確實「不配」與強者在一起。

「信任」無非是「對方可能提供價值的預期」罷了。

強者弱者如何相處,都在以上這段話里了。


又滾了個可恥的,能找到可信任的人幾率又大了。


我很榮幸我有價值,如果對方懂得利息交換,我會保持長久關係。

不要把利益定義的太狹隘,你給乞丐十塊錢,你覺得自己很高尚,你真以為不算是利用乞丐滿足自己嘛。


可以安慰一下自己 可被利用就說明還蠻有價值,多少人想被利用別人還不稀罕用=_=


我一直秉承著我的可利用價值是我的事,給不給你用是我的事。你招呼沒打聲就拿去用了,有問過我意見和感受嘛?你說別這麼小氣,日後我也可以利用你的?那得看我的需要心情和你的利用價值了。你向銀行借錢都會說一聲,你用什麼我的東西居然一聲不說。這些打著友誼旗號套利身邊人的價值的人,就別拿什麼真心說事了。簡單點說你想利用就得了唄,還假情假意套近乎。真心機,果斷遠離。


被利用不少,也利用過,回家過春節,冬日早晨空氣好溫馨,大門外站著一頭兩三個月大的小毛驢,我們深情對視,漸漸它開始信任我了,一步一步走過來,迷途的羔羊伸出它毛茸茸的驢嘴過來,我一把抓住了它的驢嘴,帶毛的畜生立即暴怒,想用它強勁的後蹄子踢我,可是畜生就是畜生,怎麼會知道隔著一個大門,它在門外憤怒的來回跑,哎我爸做的門還真結實,完勝!


能被人利用其事證明自己有價值,想開一點吧


不會總遇到人渣的


為什麼要再次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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