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界定「精神病人」與「正常人」的?
過了那麼久才來清邀請不好意思,不過答案上面都有了,貼一個教科書上的回答:1. 縱向比較,與其過去一貫表現相比較,精神狀態的改變是否明顯;
2. 橫向比較,與大多數正常人的精神狀態相比較,差別是否明顯,持續時間是否超出了一般限度;3. 應當注意結合當事人的心理背景和結合當事人當時的處境進行分析和判斷。PS這是今年某學校的某導師的研究生複試題哦,我出的...你們不要漏題~謝邀,看來我在您的世界裡標籤就是」精神病「了,好吧……如@亞過 言,精神病的診斷是排除性診斷,基本是癥狀學的診斷,因為病因複雜難明。先要排除什麼什麼腦腫瘤、低蛋白血症、甲亢、甲減、中風、梅毒、腦血管病變阿爾茲海默等等器質性疾病,又要排除諸如鴉片類、酒精類、致幻劑、麻醉品等等藥物/毒物所致精神癥狀,然後就從重到輕一級一級排除,什麼什麼精神分裂、雙相情感障礙是最重的,最末最末是」精神發育遲滯「就是痴呆。精神病有具體的診斷標準,經常如」以下五條具有兩條以上「這樣的敘述(感興趣請自搜諸如條目CCMD-3,ICD-10,DSM-IV),都是癥狀性描述。為什麼呢……因為病因明確的都歸到」神經病「里去了。神經病是有明確的神經系統的器質性改變的疾病。器質性改變,是物理上/化學上明確可見的特徵性的改變。作為一名學精神病的醫學生,我要求自己以以上方式來界定正常人與精神病人。其實二者差別真的不大,尤其是在發作間歇的時候。有時候真想認為,我們作為大多數的正常人只是用自己的變態堅持及思考方式強姦迫害少數精神病人的意志……可是,鑒於精神異常者明在與潛在的社會威脅,我不打算縱容自己持有如上觀點。
精神病的奧義
我家對面是一座精神病院,單談知名度,算是本市最強的了。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這附近經常會冒出一些奇人奇事,比如天未亮就能聽見有人扯著嗓子唱「我家住在黃土高坡」,早晨經過那些焊著鐵絲網的窗戶下面時,總有那麼一兩位友好的朋友伸出舌頭對你笑,另外還有穿格子襯衫的患者跑出來,後面跟倆穿大白褂的醫生……在這裡生活了多年,感情上已經對這些東西免疫了。經常聽說誰誰誰在公交車上遇見個自言自語的精神病,誰誰誰被精神病追著跑,誰誰誰被精神病猥褻了,只要看見這種怪人,誰都得繞著走——我覺得根本就沒什麼可怕的,精神病也是人,和大老闆一樣,都是高等動物,都有手有腳,大老闆可以當街拿著蘋果手機辱罵員工,憑什麼精神病就不能流點鼻涕自言自語兩句。
排斥精神病的人大約有兩種,一種是害怕受到傷害,另一種是害怕被傳染。前者是膽子小,電影看多了,就覺得精神病儘是些力拔山兮氣蓋世且神經錯亂見人就殺的變態;後者則有一定精神潔癖,就像具有衛生潔癖的人一樣,連和乞丐接觸一下都會覺得髒了身體。不過無論人們怎麼排斥精神病人,哪怕你拿磚頭拍他,拿錢砸他,當街辱罵他,他也不會拿你當個事。所謂精神病人的奧義,就是平視一切,在他心裡,要麼你是空氣,要麼你連空氣都不是。
現在的人習慣和「同類」相處,交朋友的時候,如果志不同道不合就交不到一起,工作的時候,如果意見不合就不容易產生合作,談戀愛的時候,如果性格迥異就很難產生好感。健康的人不容易和有疾病的人相處很久,但癌症患者卻很容易和癌症患者打成一片,當然,有錢人只會找有錢人的圈子,窮人因為高攀不起,只會融入窮人的圈子。沒人可以給這種現象下一個論斷,好與壞,正確與錯誤都是相對的,正如《後會無期》中說的那樣:小孩子才講對錯,大人只談利弊。但這些所謂的規律、法則、真理到了精神病人那兒,都成了狗屁。他們可以若無其事地和各類奇葩的病友聊一整天,也可以跟外面的野狗野貓打成一片,你說我不會打籃球,我就上場和你一起打,你說自己是有錢的大老闆,我可以對你唱一首「最炫民族風」,窮人也好,富人也罷,那些膚淺的世俗在這兒都不適用。
仔細地盤算一下,這個國度有五十六個名族,號稱全世界人民都是我們的同胞,但又有幾個可以做到如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壁壘能夠達到今天這麼高聳和堅固的程度,是一代又一代人努力的結果,終於連見面打招呼都不行了,因為無緣無故的倘若兩個陌生人相視一笑,那一定會被誤認為有姦情,這個露出倆大門牙的瘋子不是搞基就是騙錢的。小孩從剛出生起就被教育不能和陌生人說話,老人從達到被讓座的年紀就開始被告知千萬別在路上摔倒,如果一個社會連老人和小孩都缺乏信任,只能說明這裡的人已經病得不清了。
為什麼精神病人能做到的事情,我們這些所謂的「正常人」就做不到了呢?我常常在想這個問題的答案,直到有一次我撞見一名從精神病院逃跑的病人之後,才漸漸有了答案。那個小夥子流著眼淚,在我面前懦弱地哭著,我心裡想他哭什麼?然後他說:「能不能讓他們別抓我,我不想回去!」他說著從口袋裡掏出枚五毛的硬幣硬塞給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做出下跪的動作。我被這突如其來的事件給弄懵了,半晌都沒動,更別提接受他遞來的這五毛錢了。過了一會兒,身後兩名氣喘吁吁的白大褂醫生已經跟了上來,口口聲聲說謝謝我,意思是謝謝我抓住了他,否則他就真跑了。我就納悶了,他明明可以跑的,前面根本暢通無阻,竟特地停下來朝我這個陌生人求助。望著這名精神病男孩的背影,我開始懂了,他是真想找我幫助,哪怕根本不認識我,他也會不顧風險地將自己的所有積蓄——五毛錢硬幣——投給我,尋求我的合作。
對於「正常人」來說,這是多麼愚蠢,不僅沒達到目的,還把所有資本給搭了進去。當然,這是現在我們的價值觀。我們早已習慣這個相互猜忌的模式,相對於信任,陌生人與陌生人之間更容易產生欺騙,多年的人事活動已經將這一條形成了真理。我們選擇了「正常人」的圈子,則必須按照「正常人」的模式生存,否則就要被淘汰,以至於我們將來也會教下一代這麼做,當老人們不同意時,我們也會駁斥老人們,告訴他們時代已經變了。
聽起來多麼諷刺,人世間最純凈的東西竟被一群精神病人保留著。由此我想到了《追捕》的橫渡進二,這麼多年來都被人當做傻子的代名詞,精神病怎麼了,因為他聽話,因為他信任所有人,然後被弄死了,所以就是傻子嗎?那這樣的話,我們倒不如把這個世界給顛覆了,等到有一天,傻子成為老大,讓那些所謂的「正常人」被排擠,讓他們朝不保夕,無依無靠,看看他們會如何去做。不過我可以確信,他們很可能還沒有現在這群傻子做得好。
有個精神病人,他每日都在用自製的釣竿在一個空魚缸里釣魚,一天醫生走過來,開玩笑地問他:「你今天釣了幾條魚呀?」那病人突然跳起來叫道:「你腦子有毛病啊,沒看是空魚缸嗎?」很多所謂的精神病人只是陷入了思維的死角吧。
1. 他們挺善良,至少不壞。
2. 他們不幸,沒有遇到能夠提供切實幫助的家庭和師友。3. 他們比較較真。得過且過的人不會得精神病吧。4. 他們之中有的很聰明,有的挺笨。5. 他們還沒有學會怎麼面對壓力,複雜,謊言和迷惑。6. 他們沒有學會怎麼理解這個世界。7. 他們無助,困惑。
8. 他們所謂的精神病癥狀很大程度上是周圍的人惡化的。有的時候周圍的人,尤其是家庭,是精神病的誘導因素。第一條是我哥發現的,不是我發現的。他說,你看看,精神病人,抑鬱啦,躁狂了,他們都不是壞人,他們都是很善良的人。好像流行的看法是精神病人對社會是一個威脅。但是反觀周圍和我親身了解的限度,精神病人傷害他人的事情還真極少。其實純粹的精神病人選擇宣洩的方法很可能是自殺,而不是殺害他人。
那麼我們回到問題的本身。你是怎麼界定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呢?
答案是;你的界定標準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精神病醫生的界定標準。我們可以對法律(規則)有一千種理解,但是事物的決定權還是在法官(相關權力者)手裡。
再說幾點我對這個話題的理解。
一、關於DSM
DSM是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的縮寫,是美國精神病學協會開發出來的一套精神病診斷標準。wikipedia鏈接:http://en.wikipedia.org/wiki/Diagnostic_and_Statistical_Manual_of_Mental_Disorders
別忘了看看對於這個標準進行批評的那個部分。二、對DSM和美國精神病治療界的深度批評
可以看看這個鏈接裡面的文章:http://www.nybooks.com/contributors/marcia-angell/
中國的精神病醫療界基本上是美國的山寨版。三、對精神病的治療方式
美國50、60年代之前,倡導的是以精神輔導為主,藥物為輔的治療方式。60年代之後美國精神病協會發力,修訂精神病的診斷標準(進行擴大解釋),倡導藥物治療為主,精神輔導為主。
其實現在是,藥物治療為主,精神輔導為0。診斷---開藥---滾吧。當然,也有可能是,診斷---住院---別走!為什麼不能讓「病人」走呢?因為「病人」的住院費很高,每天150左右,你住院會給大夫提成。某個大的精神病院某大住院部的容量極限是100人左右,據知情者透露,精神病院很少下來過95個人。某個病號想走,你得祈禱新的病號進來。
當新病號進來的時候,你的病就好了,可以走了。
150一天的住宿費,中國的精神病院的住宿條件怎麼樣?這個么,可以參考一下二戰時期的德國的集中營。
當一個人以你的自由為代價進行營利的時候?你心裡是什麼樣的感覺。They make profit at the expense of your freedom.
四、我怎麼看待精神病醫生不負責任
我認為,什麼行業都可以腐敗。唯獨教育和醫療行業不可以腐敗。
我爸是鄉村的小學教師,50多的中年男人,有時候和他的中老年同事拿著學校的經費出去喝兩盅。我在家裡批評說,你們出去喝點,這個無可厚非,但是這樣是不對的。因為經費是給小學生的錢。我爸反駁說,怎麼不對?你看看政府。
我還是那句話,什麼行業都可以腐敗。唯獨教育和醫療行業不可以腐敗。
我對象是醫療從業人員(小兒科護士,沒有紅包,沒有回扣)。我對她說,你們工資過高,應該降低。她說,為什麼啊?!我說,你們大部分的利潤都是坑爹賺來的錢。
在家庭的辯論中,我逐漸獲得優勢,就是,你那麼做,無可否非,但是你不能否認那樣做的錯的。
我無意為我爸和我對象辯護,但是我認為他們基本上具備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也沒有收禮拿紅包開提成藥。
精神病醫生呢?你們的業務能力怎麼樣?吃回扣嗎?拿提成嗎?有沒有利用患者的自由賺錢?
其實吧。精神病醫生和很多不應該辜負我們信任的職業一樣,他們基本上都是商人,只是所在行業不一樣,角色不一樣罷了。醫生應該翻譯成Doctorial Businessman。教師應該翻譯成Teacherial Businessman.
而我們國家的商人基本上沒有底線的多。那就很容易理解精神病醫生,抑或是大部分醫生的作為了。
其實很多拿回扣的醫生,在生活中也是很好的人。他們也曾經記得坑病人是錯誤的事情,但是社會的壓力,體制形成的氛圍和牟利的衝動讓他們漸漸地樂於此道。
他們沉迷於此或許用可以用另一個方法解釋,他們會幹這些事,可能也沒有更好的第二選擇。
Simply pathetic losers.
正常人也即精神健康的人,總是努力地工作及愛人。只要能做到這兩件事,其它的事就沒有什麼困難吧
個人嗎?個人認為除了嚴重認不清現實的,都沒有精神病。
精神病人親自回答,外部不好鑒定,內部太容易判斷了。經歷幾年的生活後,長期對比自己和別人的生活,如果你發現他自己有不受自己控制的行為以及別人明顯沒有或不可能有或者明顯強烈的不合理不正常的想法,導致生活中你不希望發生的事發生了,或是別人來說的壞事發生了,基本就是精神病了。
PS:能讓事情向好里變的叫天賦精簡的說,因自己意識或行為不受自己控制控毀了自己生活的,或是毀掉他人生活的都是精神病沒什麼本質區別, 「正常人」可以看作是一群同類型 「精神病人」。程度區別是: 「精神病人」比 「正常人」更加「主觀」,更加活在自己的「意象」而非「真實」里
從醫學上來說,精神病學現在停留在癥狀學層面,它的診斷標準是癥狀學和排他性。意思就是符合癥狀並且排除器質性疾病就可診斷精神病。雖說目前此方面的研究顯示部分的精神病都可找到相應的腦部病變,遺傳學證據之類,但是精神病學依舊是神秘的相對起步較晚的學科。很多東西都說不清楚。因為我是學這個的,老師也講了很多的生動事例,有的故事也讓我覺得非常值得質疑,從社會角度,甚至說有被精神病的可能性也未可知,但是從專業角度來說,也是無可奈何。
不知道樓主看過電影《死亡幻覺》沒有,裡面就很讓人思考,究竟誰說的是對的,究竟是誰有精神病。我們用世俗的標準界定每個人,為什麼別人不能不一樣。為什麼常識就不能是錯的。
就這樣吧。他精神有些問題。
每次跑步都要經過他經常出沒的地方,三四十歲左右,總是嘴裡嘟噥著一些沒有邏輯的詞語或者不完整的句子,偶爾還會發出比較尖銳的,特別誇張的笑聲。
有一群小孩會在身後笑他,遠遠的圍觀,嘻嘻哈哈的去逗他,等他稍微走近便一鬨而散。
路人經過的時候都會繞著走,我每次經過的時候也是目不斜視,加速通過。有時在想,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挺好的,只是一個人在外流浪,不知道吃些什麼。有一天很晚的時候我知道了答案。晚上十一點多,跑過那個地方,旁邊的露天茶館開始收攤,女人一邊收桌椅,一邊低聲的開始喚他「莽娃」,擺了一碗米線在桌上。
他嘴裡還是依舊嘟噥著永遠聽不清的話,走過來開始坐下吃飯。
好吃嗎。
好吃多吃點。天氣預報說等會兒要下雷陣雨,吃完了早點回去。……再下一圈經過的時候,她對他說:這麼大個人了,要聽話呵,等會兒答應媽媽早點回去。
一向活在自己世界的他,那一瞬間,我覺得他聽懂了這句話,神智與常人無異,因為他順從的點了點頭。
望著她有些佝僂的背影,我無意驚擾這一對母子的世界,快步的走開。只是,覺得今晚的街道和路燈都變得更加柔軟。在中國的臨床上判斷一個人是否是精神病多用CCMD-3做標準,但精神病的表現很難用科學的生理指標量化...曾在精神病醫院短暫見習,我的個人感覺是:倘若表露出的異常行為影響到旁人或是自身的工作學習生活,那便是精神病人;如果只是偶然的不尋常表現,沒有影響到任何人,那就不能下定論,只能有待觀察。
說到底「正常人」是什麼?
一般從真理的角度去界定的情況下:世界上並沒有"精神病人",只有自發地維持生態平衡的個體。
一般從人理的角度去界定的情況下:只要不服從權力較大一方的人都是「精神病人」。
從《道德經》上看,或者一些記載真理、討論真理的典籍上看,一般而言:「求異存同」才是符合人類社會發展歸類的。「世人皆知美為美,斯惡矣。」就是對「求異存同」的認可。即,我們需要認同一個標準,而這個標準就是追求不同。
但社會科學上的偽學往往希望:「求同存異」。但實際上這個方法永遠不可實行,這個方法一旦實行就會產生今天的「心理障礙者——例如:抑鬱、狂躁之類、反人類」。
說得難聽點:當大家都生病了的時候,就沒人是病人了,反倒是不生病的人成為病人。
例如:「求同存異」的模式用道德綁架類的話題去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並不是每個父母的能作為一個稱職的父母,但是我們「求同」的想法之下就得出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如大前提的細分可以得出某些父母屬於異類,但是一旦有一個小孩說自己父母屬於異類的一份子時,估計他會被社會的口水抹殺,最終,小孩自身就成為了「精神病人」。此時,我們就有了《戰網魔》《飛越瘋人院》之類喜劇片看了。
這時就會有不稱職的父母說,又不是我想生的,本來我直接就想把那孩子扔掉呢,我養大他就是被社會道德扼殺個人意志而已。很可笑吧?這個邏輯就是:他們父母逼他們生兒子給他們玩,他們服從了,所以他們的孩子也要按他們的模式走(給他們玩),但是他們(父母)未必是人中龍鳳,卻要求按照他們模式走的人變成人中龍鳳。——至此「精神病人」的生產模式就完成了。
說白了,就是「不識貨的人把貴重的貨物扔掉」,就像之前那位「小偷」,成功偷到了鈔票和名表,卻因為不識貨,所以直接把鈔票都拿走,手錶直接扔掉。
這種精神病會誕生「抑鬱」與「狂躁」,「狂躁」未必會及時爆發,但一旦「風向改變」,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人就會排山倒海地出現,回想一下197X-198X的十年「文G」為何那麼劇烈。
所以說,去學習如何界定「精神病人」和「正常人」根本沒有意義,我們不講這一套(Ren.權),自然是「聖(聲)人」欽定「病人」了,即便那個是不折不扣的「正常人」。
你對於教育的那套理論我特別認同,經費就是經費,決不能碰。但是對於護士的那套理論無法認同!你對象怎麼看上你的?這也能被你擠的無話可說?
哪有一出生就是的精神病,只不過是被逼急了的刺激了的,跟心理疾病有點相似吧,心理疾病源於過不去那道坎,整天整天的要想明白,做出於常人不同的舉動,那在外人眼裡不就等同精神病么,從小在我媽工作的精神病院長大,雖然記憶很模糊了,我媽也不讓我跟他們接觸,面對他們還是有點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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