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算不算合法的毒品?

今天突然想到這個問題,煙會讓人上癮,毒品也會,但煙卻合法


即算又不算。

算是因為煙草的成癮性。

不算不僅因為其合法,更是緣於煙草沒有致幻性。你抽煙時可以開車,可以幹活;但飛葉子時試試,吸笑氣時試試……而且煙癮犯了時,可以控制的住,但其餘的癮犯時,簡直人都不像人。


我們先看看我們國家對毒品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列明了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毒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兩大類。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類中的大麻類、鴉片類和可卡因類。

煙草和毒品有一個關聯性就是:能夠使人形成癮癖。但毒品的定義更為明確就是: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也就是說,毒品除了能夠使人形成癮癖外,同時還要是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才能算作毒品,這樣一來,煙草自然就不算毒品了。

而且題主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合法的就不會是毒品,毒品就不會合法,這個和以前有人說處決犯人的「行刑者是合法的殺人」一樣,偷換了概念,實際是似是而非而已,只要多一點思考就能看出其邏輯上的漏洞。


毒品與吸毒是中文專用詞,在英文中毒品是drug(藥物、毒品、藥劑、麻醉藥) ,吸毒就是藥物濫用。

醫學上也是沒有毒品的說法的,毒品是法律的定義。

毒品的三大屬性:

成癮依賴性

人體傷害性

政治非法性

煙與酒符合其中兩條,那麼答案就呼之欲出。

正因為煙合法,且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管制,香煙廣告滿天飛,所以我國的煙民差不多有3億。這個世界因吸煙導致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對我自己而言就有兩個至親,就是因為長年累月吸煙導致肺癌去世,一個是我父親,一個是我親叔叔。

這幾年,政府也意識到問題,開始對合法的香煙實行越來越嚴格的管制,如媒體不得出現香煙廣告,煙廠必須在煙盒上標註有害健康,越來越多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香煙是不是毒品其實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真的很傷身體,以及真的很有成癮性。


如果算的話

中國幾個億的煙民能搞ge命你信不信

我本來也不抽煙,後來因為某個事某個人裝起了比,一開始只覺得苦澀,但是有味兒

後來戒不掉了,我戒過幾次,都沒成功,因為沒人管,就越發難以自拔,一天一包是續命基本。

你說抽煙不上癮,那是沒經歷過太多事情,經歷過太痛的事情,沒摧毀肉體,先把精神擊垮了

本來臉上很乾凈的,也紅潤的,抽了之後漸漸長痘,還發黃,很醜

雖然不算毒品,但是,能不抽就別抽了,真的,害人


應該算吧,畢竟具有成癮性又具有不小的危害,但重點是「合法」

問:國家是否應轉而在國際上推動禁止酒精和煙草?

答:不。酒精和煙草是造成許多非傳染性疾病的三項主要風險因素中的兩項因素。但禁止酒精和煙草將重演目前的毒品非法市場問題。需要在最近幾十年煙草和酒精危害證據的基礎上修訂幾項國際毒品控制公約。需要對這些產品實行更嚴格的國際控制。由於酒精和煙草銷售及促銷涉及重大經濟利益,將酒精和煙草納入國際禁毒公約的範圍一定會遇到政治阻力

節選自世界衛生組織 | 毒品控制與公共衛生:打破僵局

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文獻中經常出現「非法毒品」這個辭彙,因此可以認為,「合法毒品」也是存在的。

再引用一段與煙草依賴相關的名詞解釋,

精神活性物質

精神活性物質系指個人在使用或服用後對心理過程(如認知或情感)產生影響的物質。

這一術語及其同義詞「精神藥物」是最中立和最貼切的術語,能夠涵蓋藥物政策所關注的所有合法和非法物質。

「精神活性」並不一定意味著會產生依賴性,例如在「藥物使用」或「物質濫用」等日常術語中,往往省略「精神活性」等字

轉自世界衛生組織 | 精神活性物質

而《提供戒煙幫助》這篇文章則提出,「煙草中含有尼古丁,這是一種與海洛因和可卡因有同等作用的成癮藥物」

世界衛生組織 | 提供戒煙幫助

煙草中含有尼古丁,這是一種與海洛因和可卡因有同等作用的成癮藥物。許多煙草使用者對尼古丁產生依賴,要自行戒煙很難。吸煙的主要目的就是將一定劑量的尼古丁快速輸送到大腦。

煙草和尼古丁對於產生依賴和戒斷的影響在《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中被確定為[T65.2]類別內的一種疾病,即其他和未特指物質的毒性效應。精神疾患診斷和統計手冊[D.S.M-IV]還將尼古丁相關疾患分為依賴[305.10]和戒斷[292.0]亞類,這些依賴和戒斷情況可因使用所有類型的煙草而產生。

對尼古丁的依賴是促使吸煙者按量自行吸食尼古丁的一種生物學力量。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當使用稱為「低排量」捲煙時,每天吸煙會更重或者吸更多支煙,以獲得令其滿意的劑量。

使用可直接或者間接造成錯誤印象的術語、描述、商標或其他標誌對這類捲煙進行促銷,使人誤以為這種煙草製品的危害性小於其它煙草製品。從設計角度看,針對大多數這類產品出現的吸煙行為改變會使尼古丁和其它煙霧成分的輸送接近所謂的「全味」或者「高排量」捲煙濃度。


說經濟利益,當年鴉片的經濟利益遠大於香煙

真正的原因是吸煙只是有害健康,並沒有阻止個人勞動,甚至提升了產出效率,且對人的勞損程度不大

至少在人產出最大的青年中年是沒有問題的

不管是體力勞動者還是腦力勞動者

過了45歲基本就產出極速下滑

這時候即使惡果出現也不存在對社會總產出的過大影響

而大多數人問題出現在50多60多,這時候這個人本就是養老狀態了

說句政治不正確的話,希望你活過70歲的人,只有真的愛你的人

當年林則徐禁煙的關鍵理由是,沒有禦敵之兵,白銀外流等,身體問題本身也並不受關注,林關注的是身體變壞導致的後果

如果海洛因可以幫助個人勞動產出價值,而不必擔心人過度勞損導致未來的預期收益受損

那麼海洛因也曾是合法的

比如戰爭年代,有錢的西方軍隊配海洛因,沒錢的東方軍隊配鴉片

看過一個文章,說的是蘇聯人對酒的依賴就開始於衛國戰爭時不要命的往前線送酒



法不責眾,已經沒辦法了

所以,更要狠狠禁止大麻及以上


算。

但吸煙已成勢,供給鏈條已經完善,早已滲入社會生活。吸煙者勢力龐大,在近代之前就完成了布局。群眾基礎雄厚,禁止會導致社會失控等未知風險。因此法不責眾。

禁止不了,所以就利出一孔,狠狠賺他們的錢!

合法的吸煙,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人們對非法毒品的需求。而吸煙與吸毒,道德觀念上已經差了相當遠。吸煙本身不會帶來吸食非法毒品的連帶後果。進一步吸毒,只能認為是慾壑難填,突破底線。這才導向犯罪。

為什麼不放開吸毒?吸煙是管不了才被迫合法的。如果管得了,這都會被禁止。毒品合法化就別想了。都是害人的東西。

吸煙雖合法,但有損健康。公共場合吸煙是種惡習。

共產主義學堂:eziv587


首先你要定義什麼毒品!

能讓人上癮的東西有很多,但是都是毒品嗎?有人嗜酒,一天不喝就百爪撓心;有人愛茶,一天不喝就睡不著覺;有人愛吃肉,一頓不吃就感覺沒力氣……但是你能說這些是毒品嗎?

抽煙對身體有害?其實本來這只是個習慣問題,沒必要小題大做,不抽煙就身體健康了?熬夜呢?玩電腦呢?玩手機呢?久坐不運動呢?哪個危害比抽煙小?加班猝死的大有人在,聽過抽煙猝死的嗎?所以討論抽煙是否有害真的沒意義,都知道熬夜不好,幾個能早睡早起?燒烤不好,幾個能不吃?不運動不好,幾個能每天跑步健身?所以,只要不是太過分,不影響別人,不道德綁架,這些都不是問題。

抽煙的好處有嗎?有!第一,社交。見面一根煙,立馬就能搭上話,馬上消除陌生感,拉近距離,除了煙好像還真沒東西可以代替,反正我是沒見過見面給一顆糖就開始侃大山的。第二,提神。喝濃茶喝咖啡都可以提神,但是喝多了都不好,而且既然是提神,那麼一定是開車、加班、熬夜等等需要興奮一下,怎麼提只是選擇問題,喝多了都對身體不好。第三,緩解焦慮。沒錢了借不到錢急啊,工作被罵了鬱悶啊,抽支煙緩解一下心情,有些人心情不好就抽煙,一根接一根,也有人借酒澆愁,但是我到目前還沒發現有心情差就不停喝茶的。

如果你覺得我是瞎說那就當我白說,先聲明,我本人不抽煙而且討厭別人在我身邊抽煙,前不久勸我爸把酒戒掉了,正在勸他戒煙。也知道吸煙有害健康,但是我覺得任何一個問題都要辯證理性地看待。

最後,建議你看下這個回答抽煙算吸毒嗎?為什麼吸毒可恥,抽煙就不可恥了呢?


絕對算!

但是煙有很強的社交和禮品屬性,認識不認識,見面發煙絕對是拉近距離的最好手段。

求人辦事最好的辦法是送煙和酒。

很多人並不是自己想抽煙,只不過,社交需要而已。

如果哪天社交發口香糖了,那控煙就算成功了。但是利益既得集團絕對不會這麼搞。

國內的控煙是很差的,這兩年依靠漲價,貌似減少了點。

但是各種場合還是會被強吸二手煙。

希望有朝一日,我走到哪裡都不用吸二手煙。

看看出口的包裝吧,這樣拿出來社交挺尷尬,不拿個煙盒裝著都不好意思。

你拿這玩意去送人,別人不覺得瘮得慌嗎?


先給出結論,煙的確是合法的,但不是毒品。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先定義一下,什麼是毒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於是我查閱了2013版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並且前後仔細查看了三次,並未發現有尼古丁,煙鹼以及nicotine的名稱,所以尼古丁這個物質是不屬於管制類藥物,因此尼古丁不是法律定義上的毒品。

而尼古丁屬於香煙生產過程附帶誕生且很難通過技術手段去除的物質,含量很低,用途顯然是合法的。

———————我是分割線

尼古丁的確有致癮性,也可以引起神經的麻痹和興奮,但是並不是具備這些性質的就叫毒品。舉個簡單的例子,酒精也可以致癮,也可以麻痹中樞神經,甚至可以致幻,但是酒精很顯然不是毒品。

這是因為是不是毒品只取決於在不在《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

不在其中且使用途徑合法,比如尼古丁和酒精,就是合法的。

不在其中且使用途徑非法,原諒我想不出例子,是非法的。

在其中且使用途徑合法,那麼也是合法的,比如可待因咳嗽糖漿。

在其中且使用途徑非法,才是非法的。

所以是不是合法只取決於用途。


霧霾算不算毒品


瀉藥。從法律角度來說肯定是不算…但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肯定是算的,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煙草肯定是有成癮性的這個大家都清楚,第二我看有的答案說煙草不具有致幻性這個我是不認同的,我記得我進強制戒毒所的時候剛進去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裡面的人又不熟,所以一個禮拜沒有煙抽,到了買東西的時候我拿到煙趕緊狠狠的抽了幾扣,那個感覺……哈哈,我不知道那感覺是不是致幻,但我知道那感覺在我看來和吸毒差不多…當然了這只是我的看法,算是開個小玩笑啦。


毒品對人有兩方面影響,一個是身體成癮性,一個是心理成癮性。一般心理成癮性難戒斷。我認為國家區分毒品與否是重點考慮心理成癮性的,因為心理成癮性對社會危害性大,其實毒品如果大規模生產價格不會太貴,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吸毒的話,估計社會就不用發展了,毒品讓你感受到的快樂,再也沒有東西可以代替了。而香煙其實也有這方面的效果,但是危害性不是很大,為了國家稅收考慮,國家就不禁止了,但是管控住,收重稅就可以了,去年納稅第一的國企就是中煙了。


我的理解,只有zf公布的毒品種類才算毒品。如果能上癮的都算,那種類太多了,我還對購物上癮呢。謝邀


煙的成癮性和戒斷難度比k粉大麻等的二級毒品都強,而且危害性一點也不比二級毒品小。成癮時間也短,如果你連續抽一個星期的煙,就很難再戒掉了。

至於為什麼合法,除了煙為政府製造了大量稅收之外還是因為這種東西實在太普遍了,禁掉之後原本抽煙的人會轉而從黑市購買,產生大量的社會不穩定因素。這個具體可以參考美國禁酒令期間的歷史。


謝邀!毒品跟煙是兩個概念完全不同的事物

毒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列明了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毒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兩大類。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類中的大麻類、鴉片類和可卡因類。

毒品:之所以稱之為毒品,因其具有成癮性極高,長期的依賴對於個人、家庭、社會將造成嚴重的影響與危害。

吸煙

雖然,我們也清楚煙草也是屬於有害物質(對吸煙者自身身體有害),但跟毒品不能相提並論。煙草具有成癮性與危害性,但最終影響更多的是吸煙者自身。

吸煙的危害:損害大腦,導致中風的發病率上升,對心臟、口腔、胃、肺、肝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同時,二手煙的傷害也是比較大的

所以,不管是毒品還是煙,正對有害物質,我們都不要去接觸,不管是煙的合法,還是毒品的不合法!


一來煙草沒有致幻性,這與大多數毒品就有了本質區別。

二來煙草成癮似乎僅限於生理依賴,沒有能夠令人愉悅到產生精神依賴。這兩種依賴所產生的戒斷反應是兩個層次。

綜上,個人觀點香煙不算毒品。但是對身體的傷害是公認的,吸煙有害健康。


上癮就算的話。。。。。。我對姑娘上癮怎麼辦?


那糖鹽辣椒茶都可以禁了

因為這些東西都具有成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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