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複句,可以不斷地疊加嗎?在中文裡面不算語法錯誤?
大家好,我是一個菜鳥編輯。一周前我在知乎上面和另外一個寫手,達成了互相的練手協議。她要我的反饋,我要她的進步。———但是這兩天我們遇到了一個觸及她創作哲學的語法問題,我們在此問題上相互死磕,互不妥協,以至於協議關係到達了崩潰的邊緣。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我覺得寫手一直不停地用逗號疊加句子的方法,是一種基本的語法問題,屬於「run on sentence 」, 中文叫連寫句。連寫句的概念,在英文語法當中是規定必須要避免的一種基本語法錯誤; 除非是某種意識流(口語化)寫作的特殊情況,不得使用連寫句。這一觀念,在美國上寫作課的時候,教授反覆強調,以至於刻在了我的骨子裡; 使我在用中文寫作的時候,也自然而然地規避連寫句。所以在遇到這位寫手,特別喜歡連寫句的時候,我不假思索地詬病了她的做法。而作為反饋,她反應強烈地指責我不應該用英語寫作的思維限制她的中文表達能力。對此,我草草地比較了一下連寫句在中文語法當中的概念。覺得應該是屬於在複句語法裡面的。學習了複句語法以後,仍然覺得寫手不斷地用逗號疊加複句的方法,在複句語法裡面也屬於應當迴避的情況。但是寫手作為反饋,提到了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以及瞬息萬變的國語變化潮流,並反覆強調我美式寫作習慣的不對路子; 如此防守反擊,使得我全面懵逼。遂,來這裡請教一下眾位知友大蝦,希望大家的高見,能夠幫助我們走脫目前我和寫手的死磕局面。我在得到寫手允許的情況下,post 部分她寫的文字: 只是前些日子客棧門前的街上突然來了一群官兵,他們挨家挨戶的貼通告,通告的內容大意是:為了促進各個鄰國附屬國之間的友誼與共同發展,我威武的大燕國聖上決定舉辦一場空前絕後的蹴鞠比賽,邀請一共三十六個國家使團來參加,由於這次參加者人數空前的多,考慮到比賽場地不夠用,決定將這條街拆遷,各居民帶戶籍去衙門處領拆遷款,限定半個月之內走人等等。&
老掌柜的看著牆上貼的通告,並沒有如蘇小卿想像的老淚縱橫,他淡定的走過去,慢慢把通告撕了下來,蘇小卿一陣激動,這可是老掌柜經營了一輩子的客棧,果然還是捨不得啊,這是表示要和官府對抗到底么?老頭的內心原來很熱血啊,啊哈哈。老掌柜撕了通告,小心的放在桌子上鋪好,又翻過背麵糊了層漿糊,然後手捻著通告的兩邊紙角,小心的貼在了客棧的一個靠窗的位置。「嗯,貼在這裡比較好。」蘇小卿聽到老掌柜自言自語道。————看到這一段,一直到「等等」那裡才出現句號的時候,是我第一次對寫手的連寫句問題(那時候我還沒有去確認複句語法),感到崩潰,至於滿腦子都是這個語法問題,沒有辦法編輯她寫的其他內容。在我的眼中,寫手一直重複地使用這種多重複句,使得我覺得自己有必要跟她好好地談一談。類似的例子:蘇小卿最近攤上了大事,事關命運的大事。一大早,她把後院客人們的馬都喂足了草料,又將客棧里里里外外都打掃了一遍,等到老掌柜起床的時候,早飯已經備好上了桌。有三兩個客人起的早,坐在大堂里聊外面下了幾天不歇的雨水。蘇小卿在角落裡擦著桌子。&
————而在我提出來連寫句在語法上的錯誤,以及為什麼會阻礙讀者的理解力,並且於建立文章節奏感無益之後; 寫手用老舍的一段文字作為反例,反駁了我。她給了這段文字讓我改句讀:老道士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兩個香火頭,隨著面前的槍尖兒轉,周大虎忽然覺得不舒服,那倆黑眼珠似乎要把槍尖吸進去!周圍已經圍得風雨不透,大家都覺得老道士確實有氣概。
老掌柜穿好衣服走下樓來,遠遠就見到蘇小卿拿著塊抹布在桌子上比劃,她耷拉著腦袋,癟著嘴,手只在一個地方來回不停的拖動,骨碌碌的大眼睛不時的往自己的方向瞅,見此情景,老掌柜不禁摸了把鬍子又嘆了口氣。&
蘇小卿遠遠見到老掌柜佝僂的身影慢騰騰的下樓來,立刻一步並兩步的湊了過去。&
「早啊!掌柜的,啊哈哈哈~」蘇小卿殷勤的將臉貼過去道。&
「嗯」老掌柜佝僂著腰板,眯縫眼半瞌著,從容的步下最後一級台階,清了清嗓子道「小卿啊,你待會就收拾下東西跟大風一起走吧,我已經捎了信給排江樓的掌柜的,他會好好安頓你們的,一個月二錢銀子,管吃管住,逢年過節還有賞錢,趁著雨勢小,趕緊過去吧。」說完也不理會蘇小卿期期艾艾的苦瓜臉,又半瞌著眼走了。&
蘇小卿無比憂傷的站在客棧門口,看著門上油漆剝落的安平客棧的牌匾,大堂里包漿厚厚的桌椅板凳,樓梯扶手上的補丁,還有獨自站在櫃檯後面敲算盤的老掌柜,心裡似有千萬隻螞蟻在奔騰,一時思緒萬千。&
蘇小卿自打有記憶起就在這安平客棧里,那時候老掌柜的還沒這麼老,腰也沒這麼佝僂,眼睛也比現在大,走起路來都能帶起一陣小風。她依稀記得當時也是這麼個雨天,她被一個影子長長的紅衣人領著進了這小小客棧,一覺醒來就只剩了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那天的雨和長影子衣服上的紅,然後就見到老掌柜慈愛的笑臉在眼前晃,「哎呀呀,你這小娃兒命可真大,發了這麼多天的溫濕居然能活下來,真是老天保佑啊,啊哈哈~。」從那之後,客棧就成了她的家,老掌柜的就成了她的親人,客棧里唯一的夥計大風就成了她的好夥伴。她在客棧里學老掌柜撥算盤,學掌勺的做菜,學大風編草蜢子,學隔壁二大嬸納花鞋,也會招呼客人迎來送往,日子過得很是安穩。&
只是忽然前些日子客棧門前的街上突然來了一群官兵,他們挨家挨戶的貼通告,通告的內容大意是:為了促進各個鄰國附屬國之間的和平與共同發展,我威武的大燕國聖上決定舉辦一場空前絕後的蹴鞠比賽,邀請一共三十六個國家使團來參加,由於這次參加者人數空前的多,考慮到比賽場地不夠用,決定將這條街拆遷,各居民帶戶籍去衙門處領拆遷款,限定半個月之內走人等等。&
老掌柜的看著牆上貼的通告,並沒有如蘇小卿想像的老淚縱橫,他淡定的走過去,慢慢把通告撕了下來,蘇小卿一陣激動,這可是老掌柜經營了一輩子的客棧,果然還是捨不得啊,這是表示要和官府對抗到底么?老頭的內心原來很熱血啊,啊哈哈。老掌柜撕了通告,小心的放在桌子上鋪好,又翻過背麵糊了層漿糊,然後手捻著通告的兩邊紙角,小心的貼在了客棧的一個靠窗的位置。「嗯,貼在這裡比較好。」蘇小卿聽到老掌柜自言自語道。我改成這樣: ————然後她告訴我這是老舍寫的。 。。。
1.你的分號用得不對。
中文中有且只有兩種情況使用分號,一是兩個句子之間存在某種關係,需要分隔開,比如我現在寫的這兩個句子;二是停頓的長度比逗號長比句號短,就使用分號。第二種情況用得極少。
老道士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兩個香火頭,隨著面前的槍尖兒轉,周大虎忽然覺得不舒服,那倆黑眼珠似乎要把槍尖吸進去!周圍已經圍得風雨不透,大家都覺得老道士確實有氣概。
這一段,你改得完全不對。「像兩個香火頭」和「隨著槍尖兒轉」明顯是意思通順的一句話,中間不能加句號或分號。「倆黑眼珠似乎要把槍尖吸進去」是「周大虎覺得不舒服」的原因,中間加冒號都比加分號靠譜。
這一觀念,在美國上寫作課的時候,教授反覆強調,以至於刻在了我的骨子裡; 使我在用中文寫作的時候,也自然而然地規避連寫句。
這一句裡面的分號也用得沒必要。這是我剛才說的第二種用分號的習慣,但是在中文中很少有這麼用的,一般都是用逗號。
在這一點上,那姑娘說的沒錯,你太喜歡用分號了,中文裡沒這麼用的。
2.句子該結束的時候就該讓它結束
你放的第一段她寫的文字確實有逗號用得太多的問題。她的行文風格有點絮絮叨叨,有點像塞林格。
你要是真想聽我講,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麼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樣度過,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幹些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麥田裡的守望者》
這一段里,按照你的風格,很多地方都應該打分號,但是為什麼不打分號呢?因為用了分號就沒有這種絮絮叨叨的風格了啊,而且敘述者本來就是個小痞子,他是絕對不會說話帶分號的。
這姑娘這樣寫嚴格來講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有很多句子意思都已經完了,應該給它發一個句號了。可是她沒有。這導致讀起來有點噁心。第一段轉述朝廷的宣旨,我知道是想營造出轉述的那種味道,但是很多句子都應該結束了卻沒結束,這讓人很難受。一般轉述也不是這樣轉述的啊。
3.該分的要分的啊。
謝邀。老舍那一段,我讀著覺得沒問題。(不是事後諸葛亮,是讀的時候就覺得,逗號可能比一般常見的句子多了點,但仔細讀一下就覺得沒什麼好改的。)
至於你發來的那個寫手的片段,我覺得問題不在於分號不分號,而是一句話說完了就要劃句號。
分號是一個邏輯感特彆強的標點,個人覺得除了論辯性的文章要突出條理分明外,一般文章里它出場的機會很少。這是中文和英文表達習慣的不同。所以她說你有點英式思維強勢的感覺,是有些道理的。
如果我來改那幾段她寫的文字,最主要的改動是在需要的地方把逗號改為句號,文字上相應稍加通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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