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器官捐獻是否應遵循雙盲原則?

自從取消死囚捐獻後,自願捐獻成為器官移植唯一渠道。根據國際慣例,器官捐贈一般採用雙盲原則,捐受雙方信息都要保密。不過原衛生部副部長、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曾建議,為建立我國器官捐贈體系,應該鼓勵供體方和受體方親屬在自願的原則下見面,使雙方建立起親屬般的社會關係,也有利於用這種「正能量」推動器官捐獻事業的進步。如何看待這一觀點?

醫療紀錄片《人間世》第三集也談到這個話題,可參考:【人間世】第三集《團圓》完整版


最近剛好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捐獻前,怕受體方給捐獻方施加壓力,畢竟捐獻方是可以反悔的,這是出於對捐獻方的保護。當然也怕出現器官買賣這種情況。

捐獻後,大家可能覺得都木已成舟了,為什麼還要雙盲呢,私以為可能是出於對受體方的保護,避免捐獻方強行找上受體方要求回報並施加輿論壓力,可能大家覺得這樣有點小人之心,但現實情況是,你並不能保證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以上


我作為一個器官捐獻的志願者,我表示,我希望我家裡人能夠認識受體,而且我也希望能把這份愛傳下去


在捐獻完成前,供受雙方家屬是不能見面的,黃部長所說的應該是在手術完成後吧,不過仍然要遵循自願原則,器官捐獻聯絡員不得主動或私下透露供受雙方身份


早就有了,俗稱驗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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