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兄為父」是否有法律依據?

題目的意思是,親生哥哥和姐姐在父母沒有能力撫養弟弟或妹妹時(沒錢供他們吃飯、讀書),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去撫養弟弟妹妹。


謝邀。

&<婚姻法》第29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推薦閱讀:

公司因涉嫌使用盜版侵犯知識產權而試圖強制員工購買舊電腦甩鍋是否違法?
國際併購交易中如何進行稅務風險的控制?如何進行稅務籌劃?
侵權責任法第17條的理解(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天津爆炸等類似事件中,無辜受傷的群眾會得到補償或賠償嗎?由誰來支付?
網路平台運營商作為居間方的權責有哪些?

TAG:法律 | 家庭 | 法律依據 | 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