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公司怎麼參與 PPP 項目?


雖然PPP的熱度日益攀升,但是將融資租賃運用在PPP項目中的實踐卻寥寥可數。結合我們過往的PPP項目經歷涉及到融資租賃公司的介入問題,現將項目實施過程中思考與討論的東西分享給大家:

一、融資租賃公司以什麼角色參與PPP項目?

通常PPP項目,首先要選定合適的社會資本方,根據PPP項目特點,可能會涉及到資金方、建設方、運營商和原材料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

社會資本方:由政府方出資代表和社會資本方共同成立項目公司(SPV),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等活動。

資金方:與項目公司簽訂融資合同,提供資金。

建設方:針對新建或改擴建項目,與項目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負責項目建設施工。

運營商:與項目公司簽訂運營管理合同,負責項目後期運營管理服務。

原材料供應商:與項目公司簽訂原材料供應合同,負責提供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原材料。

融資租賃公司是以設備為載體進行融資的中間服務商。目前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類型,大概可分為直接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出售回租、分成租賃等幾大類型。其中,直接融資租賃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設備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公司按照企業要求融資購買設備,然後出租給企業並收取租金,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經營性租賃適用於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出售租賃是由企業將設備賣給租賃公司,在進行租賃,可以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分成租賃是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

通過將PPP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和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的服務對比,可以以社會資本方或者PPP項目設備供應的中間服務商的角色介入PPP項目:

1、融資租賃公司與其聯合體作為社會資本方介入。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種社會資本形式,允許參與PPP項目,但不具備任何優勢。PPP項目的重點是融資、建設、運營,所以一般PPP項目社會資本方也是項目的建設方或資金方或運營商,從而社會資本方可以通過PPP項目獲得更多的投資回報。從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來看,它本身不具備建設能力和運營能力,且融資租賃公司本身也需要對外融資來穩定自身運營,所以資金實力並不是特彆強。若融資租賃公司想以社會資本方的角色介入PPP項目,則需要與資金方或建設方或運營商組建聯合體介入。

2、融資租賃公司作為PPP項目設備供應的中間服務商介入。PPP項目多為長期合同,無論是在項目建設中還是後續運營期內,都可能涉及大量的原材料和設備採購,對於項目現金流來說,都是一個較大的挑戰。從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來看,是一種以設備為載體的融資方式,可以有效解決PPP項目設備需求的難點,作為PPP項目公司與設備供應商之間的中間服務商介入,緩解項目資金壓力。

二、融資租賃公司能夠參與哪些類型的PPP項目?

融資租賃公司適合參與交通運輸、環境保護、醫療領域的PPP項目。融資租賃公司是以設備為載體的融資服務機構。對於需要採購高價值大型設備的PPP項目融資租賃服務需求較大,如交通運輸、環境保護、醫療等領域:

交通運輸——鐵路、軌道運輸設備(機車、動車組等)

環境保護——污水處理設備、垃圾焚燒設備等

醫療——醫療器械

對於新建項目,適合選用直接融資租賃模式介入。由於新建項目建設期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更適合開展直接融資租賃模式,由融資租賃公司出資購買設備租賃給項目公司使用,租賃期內,設備的所有權歸融資租賃公司所有,項目公司擁有設備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分期向融資租賃公司支付租金。這種方式可以解決購置成本較高的大型設備融資難題,緩解項目初始建設資金壓力。自2016年5月全面營改增實施,直接融資租賃下的租息明確可以進行增值稅的進項稅抵扣,從而進一步降低了項目公司的稅務成本。

對於存量項目,適合選用售後回租模式介入。存量項目會有一些大型的設備資產,但是現金流較為緊張,適合開展售後回租的模式,項目公司簽署《買賣合同》,將設備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收取現金,再簽署《回租合同》,獲取設備的使用權,同時向融資租賃公司支付租金。這種方式可以盤活存量資產,改善財務狀況。

以上內容僅代表個人觀點,以供大家共同學習探討。


看你想從事哪塊業務,均可以有突破口。投資、或原主業都行,沒啥特別的區別。目前融資租賃公司較少介入PPP。


基本同意 @樂知 的觀點。還是想從實務的角度,更通俗地回答一下。

其實針對實際的融資需求分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怎麼解決項目公司資本金,第二是怎麼解決項目公司成立後項目執行過程中所需要的資金。

層面一:

第一個當然就是作為社會資本方進入,當然一般不是實質上主導的社會資本方,肯定是主導方的輔助方,主導方一般是租賃公司的潛在客戶,也就是租賃公司配合潛在客戶在第二個層面項目執行之前先解決一下「中標」的問題。

具體形式就是租賃公司股權類投資或者夾層投資。說的沒錯,租賃公司在這個層面是沒有優勢,倒不是說資金成本的問題(利息少收點,在第二個層面再高利率收回來唄),而是因為一般租賃公司不做這種業務,沒有對應的融資來源和產品供給。

但是,要知道,去努力積極主導做PPP並且有資金需求的,往往都是一些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在這個階段是最需要資金的,需要的資金可能不多,比如說,總投10億的項目,項目資本金總共需要2億,到社會資本一方就更少,到社會資本其中之一就更少更少,但是架不住施工企業需要到處去投標啊,項目多了需要的資本金也就多,而且資本金階段單個項目本身還沒有現金流啊,沒法貸款,所以這方面的融資需求就很迫切,是剛需。你不給他解決「中標」的問題,怎麼給他後續做直租或者回租?也許你說,可以盤活承租人的存量資產做回租啊。可是,施工企業往往是么有資產的,有的資產也都早就盤過了。這也就是為什麼租賃公司參與PPP比較難的第一個原因,集團下的租賃公司,集團內的基金或者其它金融板塊可以在這方面進行有力的補充,所以平安、遠東可以做。

怎麼破?我認為只有「創新」走投租聯動的路子,「租賃+股權」是個趨勢,正如「」xx+股權」是整個金融業的一個趨勢一樣,遲早都得做。

層面二:

項目執行階段通過租賃融資,這個就好理解了,跟一般的項目融資沒啥區別。

有設備採購的項目最好了,可以做設備的直租,問題又來了,基建項目設備採購的比例很小啊,標的物太少。。。

做基建設施的回租吧,還是那個問題,道路管網都不是施工企業的,變相給政府做吧,政府債務監管現在可是嚴得很。。。

同樣,用應收政府的款項做保理,也被監管得挺嚴。。。。

這就是租賃公司為什麼很少參與PPP的第二個原因。


1.做夾層.

2.和承建方合作,控股做股權,政府回購期到期時,退股變現。


目前金融租賃的介入方式主要以盤活存量資產為主。中標後,租賃公司與政府平台、投資方、建設方共同組建項目公司(spv),項目公司組建後,由投資方委派執行董事、政府平台委派監事、建設方委派項目經理、租賃公司委派財務總監組建經營班子,根據需要發展項目管理團隊,按照設計方案和管理規範組織項目建設施工,項目公司取得存量資產後通過回租的方式向租賃公司融資。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公共部門和社會資本合作,以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共同提供公共產品。儘管目前PPP模式仍處於試點推廣階段,但是,總體上看,PPP模式取代地方融資平台,已經是大勢所趨,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地方政府負有償還債務餘額約為10.89萬億,其中融資平台債務佔比約為40%,加上或有負債,地方性債務餘額將達到18萬億。在地方債務高企、發債受限的情況下,PPP模式成為未來新型城鎮化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模式之一。

為進一步規範PPP項目發展和運營,發改委發布《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財政部公布《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時發布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

《通知》中明確指出了政府作為監督者和利潤調節者的角色,既要合理宅股社會資本的回報率,同時也要兼顧政府財政負擔和公共項目的社會公益性。《辦法》出台也將進一步規範PPP的運作與管理。

這一模式的出現進為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服務創造了條件。

隨著地方融資平台的受限,商業銀行信貸將瞄準PPP市場,為其提供融資服務。同時擁有金控集團北京的中信、平安等銀行還將搭建PPP金融服務平台,發揮自身集團優勢。

一、PPP的內涵與外延

1、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司合作模式,20世紀80年代起源於英國,主要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模式特點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政府賦予私人部門特許經營權,私人部門通過獨立運營和收益權獲取利潤,之後政府回收項目。

這種模式的主要初衷是為了解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當中的融資難和運營效率差的問題,同時也拓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活躍社會資本。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高企,很難繼續滿足民眾不斷增長的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需求。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合作參與建設基礎設施將是未來城鎮化建設、城市基礎設施提供的主要方式,這也對於緩解地方政府債務壓力有較大作用。

表1:代表性PPP定義

聯合國培訓研究院定義歐盟委員會包含兩層含義:第一層是為滿足公共產品需要而建立的公共和私人部門之間的各種合作關係;第二層是為滿足公共產品的需要,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係進行的大型公共項目的實施。

世界銀行世界銀行使用術語PSP(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公私合作)泛指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各種程度的合作關係,其含義與廣義的PPP 一致。加拿大PPP 國家委員會PPP 是建立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的一種合作經營關係,它建立在雙方各自經驗的基礎之上,通過適當的資源分配、風險分擔和利益共享機制,最好的滿足公共需求。

美國PPP 國家委員會PPP 結合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的特點,利用私人資源提供公共產品。

英國PFI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私人融資活動),強調公共服務的提供。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係。

通常模式是由社會資本承擔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基礎設施的大部分工作,並通過「使用者付費」及必要的「政府付費」獲得合理投資回報;政府部門負責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價格和質量監管,以保證公共利益最大化。資料來源:《PPP 的定義和分類研究》,中信建投證券研究發展部 2、分類

PPP分廣義和狹義。

狹義的PPP是指政府與私人部門組成特殊目的機構(SPV),雙方共同參與公共基礎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廣義的PPP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類。外包類下,私人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的工程建設,較少捨棄後期的運營和管理,整個過程以政府為主導,私人部門積極性較低,承擔的風險較低,主要收益來自政府付費;特許經營類下,政府賦予私人部門一定期限的特許經營權,由私人部門負責整個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管理,政府起到監督和利潤分配的角色,私人部門收益來自項目運營收費和政府補償,特許經營權到期後,項目移交給政府,該模式下,政府和私人部門共擔風險,私人部門積極性更高,典型的模式為BOT模式;私有化類是指私人部門在政府監督下,進行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營,項目最終歸私人部門所有,雙方的合作也是長期的,該項目下,私人部門承擔較大風險。

此外,還可以根據項目收入來源的角度,將PPP項目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經營性項目一般採取使用者付費的方式盈利,非經營性項目由政府向私人部門出資,以保證私人部門收益,介於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被稱為準經營性項目,其特點是私人部門通過使用者付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收益。

3、PPP模式的主要優點和缺點

PPP模式下,政府負責監督,私人部門負責全程的設計、建設和運營。

主要優點有:首先,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的合作,有利於發揮私人部門的管理優勢,提升公共基礎設施的運營效率,對於政府而言,則有利於減輕政府在基建投資中的債務壓力;其次,政府與私人部門共同參與,共擔風險,政府通過利息貼現、補償等機制保證私人部門的收益,提高私人部門參與的積極性,促進投資主體的多樣化;最後,宏觀經濟環境表明,房地產投資增幅下滑至12.

5%,基建投資增速上升,「一路一帶」、環保產業、新型城鎮化建設等帶來大量的基建投資機會,基建投資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在政府債務高企的情況先,社會資本的參與將有效減輕地方政府壓力,同時也將拓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有利於活躍民間資本,有利於實現公私雙贏。

由於PPP模式本身的特點,也具有一定的缺陷,主要有:首先,如何處理利潤分配,社會資本以利潤為目標,而公共基礎設施以公益性為目標,二者具有一定的矛盾性,而政府在其中充當的正式利潤分配者的角色,促進社會資本的參與必須為社會資本提供良好的回報。

這也是PPP模式能夠維繫的重要前提,國內成功的PPP案例是「北京地鐵四號線」,失敗的案例是「鳥巢」,後者之所以失敗,原因在於「鳥巢」承擔了較多的社會公益責任,後續的商業運營受到諸多限制;其次,政府信用風險,地方政府信用與社會資本的收益密切相關,地方政府違約或無法兌換收益承諾,將對私人部門造成較大損失。

圖1:PPP的三級結構分類法

二、PPP主要模式分析

廣義PPP模式主要有BOT、BT、BOO、BOOT、ROT、BTO、DBFO、TOT、DB等。

表2:PPP主要模式定義及特點

BOT模式最標準的PPP模式,項目過程權責明晰,政府的責任主要是監督,為保證私人部門項目收益,政府會想其提供一定的投資補助、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BT模式是建築行業經常使用的模式,由於政府承諾負擔項目期間的融資利息支出,因此私人部門和銀行參與的積極性很高;BOO模式最大的特點是項目最終歸私人部門所有,政府負有長期的監督責任,與之區別的是BOOT,後者擁有一定期限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並不是長期的。

受到不同項目的需要以及不同模式的特點的影響,BOT是經營性項目的最佳選擇,經營性項目可以保證私人部門獲取可預期的收益,非經營性項目適合採用BT模式,比如醫院、學校的大樓,以及道路、橋樑。

表3:PPP模式比較

從風險分配來看,不同的PPP模式有所區別:BOO模式私有化程度最高,私人部門風險最高,其次是DBFO,BOOT、BOT。

風險分配的另一端是收益分配,政府在PPP運作過程中不僅充當監管者,也充當著利潤分配者的角色,既要保證項目回報率對社會資本具有吸引力,又要考慮公眾公益性的需要,避免與民爭利。

三、商業銀行如何參與PPP

當前新型城鎮化PPP項目如火如荼,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的地方融資平台越來越被限制,「43」號文的出台降低了商業銀行針對融資平台的新增貸款的安全性,為此,商業銀行也在積極尋找其他貸款投向,不少銀行表示PPP項目將成為新的貸款投向。

與傳統貸款人角色不同,商業銀行在PPP項目中將擔當綜合化的融資服務諮詢機構,一方面,銀行為PPP項目提供良好的金融資源,包括貸款、投行、保險、信託等,另一方面,銀行業將積极參与到項目的設計、開發等顧問服務,為項目開發提供諮詢。

圖1 PPP模式的一般融資結構

1、中信集團聯動參與PPP——投貸模式

投貸模式是指商業銀行通過發放貸款和運用投行資金的形式滿足PPP項目融資需求,發放貸款使得商業銀行成為PPP項目的債權人,投行資金的介入使得商業銀行可成為PPP項目的股東,商業銀行既獲得利息收入,也可以獲得股息收入,這有助於調節銀行收入結構。同時貸款和投行資金聯動可以降低銀行大規模貸款帶來的風險,投行資金的參與也為銀行更好參與PPP項目的運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集團化模式

中信銀行與一般商業銀行相比,擁有控股金融集團背景,中信集團聯合中信銀行、中信證券、信託、地產、諮詢、基金等子公司,召開「中信PPP」模式合作論壇,組建中信PPP聯合體,形成了由中信集團牽頭,各成員公司聯繫人負責的模式,實現日常事務、項目信息的共享。

具體運作過程中,中信銀行提供項目融資、銀團貸款、併購貸款、股權投資、對接險資、理財融資,票據、債券等產品。為應對PPP項目運作需求,中信銀行形成了「總分支」的三級聯動體系、前中後台部門之間協同配合的機制,專門針對PPP項目成立了領導工作小組。

從全球來看,在公共基礎設施投資者當中,保險公司、資管公司和公共養老金充當主要角色,非銀金融機構發揮更大作用,參與深度更高。大型基建投資項目能夠帶來相對穩定的現金流、較高收益率,最重要的是能夠實現風險對沖,長期低風險可以對沖其他投資項目。

在銀行業大資管時代來臨、金融自由化前景可期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非銀業務更多地參與PPP。擁有多元化優勢的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等將擁有更多機會。

首先,信貸和資金服務是中信銀行第一要務,利用表內和表外資產為PPP項目提供融資;其次,中信銀行擔任PPP項目顧問,發揮集團優勢,協同集團下屬公司信託、諮詢、基金等為PPP項目提供設計和融資方案;最後,發揮金融機構優勢,充當PPP項目組織和撮合方,在PPP項目中,商業銀行從傳統的信貸服務機構轉變為綜合性的服務商。

圖1中信銀行為PPP提供的金融產品

2、商業銀行貸款業務

2008年以來,地方政府通過地方融資平台舉債刺激經濟發展,使得地方政府債務高企,中央政府多次調研政府債務情況,並明確未來將集中清理地方債務,優先集中力量償還到期債務。而另一方面,我國新型城鎮化剛剛起步,預計未來六年將釋放42萬億資金需求,在地方政府融資受限和償還能力受質疑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將失去一大貸款投向。

PPP的發展在滿足新型城鎮化所需基礎設施的同時,也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新的貸款投向,PPP將成為城投債的替代和延伸。

以北京地鐵4號線為例,介紹商業銀行PPP貸款業務。

(1)北京地鐵4號線分為A和B兩個部分,A部分為土建工程部分,投資額為107億元,B部分為機電項目,包括地鐵車輛、售票系統等,投資額為46億元。B項目由特許經營公司——北京市京港地鐵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運營,背景是京港地鐵有限公司由港鐵股份、首創股份和京投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港鐵股份和首創股份分別佔比49%,京投佔比為2%。

(2)項目規劃時間分為建設期和特許經營期,2004-2009年為建設期,2009-2034年為特許經營期,30年特許經營期結束後,北京地鐵4號線將歸政府所有。

(3)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收入來源包括車費和廣告收入,同時京港地鐵需要租用A項目的資產,政府承諾如果地鐵人流量達不到當初目標,政府將降低A項目的租金,彌補京港地鐵收入;反之,如果人流量超出預計,政府將提高租金,防止「爭利於民」和超額利潤。

(4)融資模式:京港地鐵註冊資本15億元,剩餘資金來自銀行無追索權貸款,期限為25年,利率為5.76%,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為5%,一般商業貸款為6.12%。

京港地鐵4號線是成功PPP項目的典型。社會資本和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務,既保證了項目的公益性,也照顧了社會資本的利潤。商業銀行在SPV組建過程中提供了無追索權或者有限追索權貸款,期限長,利率低。由於整個項目有良好的人流量保證,利潤穩定,銀行貸款的安全性也比較高。在具體信貸模式上可以採取項目融資、銀團貸款、併購貸款等。

3、銀行理財借道支持PPP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顯示,監管層有意鼓勵銀行理財資金服務實體經濟,雖然明確限制商業銀行層層嵌套通道,但是商業銀行通過信託等通道參與項目投資仍然是可行的。銀行理財產品參與PPP項目主要是通過與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由銀行募集資金,信託公司負責投資PPP項目。

銀行理財資金進入PPP項目主要通過項目公司增資擴股或者收購投資人股權,並作為機構投資人股東,獲得固定回報,並不承擔項目風險,只是名義上的股東。退出時有股權轉讓和直接減資兩種方式,股權轉讓是指項目公司支付股權受讓金,直接減資是由銀行支付給信託公司資金,然後返還給銀行理財賬戶,程序相對複雜。

風險控制是主要考慮的因素,由於銀行理財資金或者信託作為機構投資人股東參與PPP項目,雖然是名義上的股東,但是仍然面臨竹入政府信用、項目失敗等特殊風險,因此銀行和信託在執行前,需要既做好盡職調查,規避項目法律風險和經營風險,又要確保項目擔保的可靠性,在最壞的事情發生的情況下,減少損失。

資管計劃也可以參與到PPP項目中,途徑之一是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理財直接融資工具是指由商業銀行設立、直接以單一企業的債權類融資項目為投資方向、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託管、在銀行間市場公開交易、在指定渠道進行公開信息披露的標準化投資載體。目前購買人主要是商業銀行資管計劃。具有標準化、可流通性、充分信息披露、程序簡單等優勢。此舉有利於打破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剛性兌付、服務實體經濟。

圖:理財資金參與PPP項目示意圖

4、資產證券化

PPP資產證券化是指以項目未來收益權或特許經營權為保證的一種融資方式,因此資產證券化主要適合經營性項目和准經營性項目。由於PPP項目具有以下特點,因此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安全的融資方式。

首先,由於PPP項目多是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面向全體公民,受眾面比較廣,而且需求彈性小,價格穩定,因此PPP項目可以帶來穩定的現金流。

其次,現金流可以預測,PPP項目通過收費方式收回前期投資,在項目開始前可以對項目進行充分盡職調查,而且公共項目由於使用價格穩定,所以其現金流可以很好地被預測。最後,項目安全性高,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良好的資產,而且風險在政府和私人部門之間被合理分配。

銀行參與PPP項目的資產證券化,一是可以通過信託等通道,用表外資金購買PPP資產證券化產品,PPP具有較好的安全性、長期性等特點,可以調節銀行理財產品或資管計劃的風險和久期;二是銀行非銀業務部門可以參與PPP資產證券化的設計產品和承銷。

5、其他融資方式

(1)股權融資

由銀行撮合組成產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者由機構和個人組成,然後參與PPP項目公司股權。

圖:股權融資示意圖

(2)保理融資

保理融資是指保理商買入基於貿易和服務形成的應收賬款的業務,服務內容包括催收、管理、擔保和融資等。保理融資用於PPP項目時,整個過程為,PPP項目公司將其在貿易和服務中形成的應收賬款出售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擁有債權,並負責催收,此時PPP項目公司通過保理業務融資;另外一種是PPP項目公司的交易對手方在與PPP項目公司貿易和服務中,形成應收賬款,貿易商將債券轉讓給銀行,由銀行向PPP項目公司催收賬款。

(3)融資租賃

PPP項目公司與租賃商簽訂合同,由後者負責採購設備,然後租給PPP項目公司,此時租賃商擁有PPP項目公司一項債權,租賃商將其轉讓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負責向PPP項目公司收取租金。

四、總結

PPP方興未艾,它將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模式之一,未來幾年將釋放數萬億的資金需求,PPP項目也已經成為繼地方融資平台之後商業銀行的又一大貸款投向,有利於銀行同時發揮「商行 投行」優勢。利好銀行信貸業務、理財資管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

商業銀行參與PPP項目主要通過銀行貸款業務和非銀業務,PPP貸款業務包括以商業銀行信貸為核心的一系列貸款服務,包括併購貸款、銀團貸款、項目融資等。PPP項目貸款具有穩定的回報率和安全性,由於PPP項目多位公共基礎設施,所以其主要風險被社會資本、公共部門和商業銀行合理分擔,因此PPP項目貸款風險較低。

非銀類業務參與PPP項目主要包括理財資管業務、投行諮詢等,理財資金借道信託、券商等通道投投資PPP項目的股權或者債券,或參與PPP項目的資產證券化。

相比較一般商業銀行而言,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擁有金融控股集團背景的商業銀行更具競爭力,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充足的信貸資源,具有豐富的項目運作經驗,擁有成熟的風險評估和調查體系;中信銀行、平安銀行等具有強大的金控集團背景,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豐富的項目運作經驗和資源,在集團聯動下,成立PPP項目聯合體,充分發揮協作效應,可以為PPP項目搭建一體化金融平台,成為PPP項目的牽頭人。


分兩種情況:

(一)融資租賃公司直接運作該PPP項目: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藉助租賃模式所具有的融資優勢,為PPP項目融資。同時融資租賃的方式可以嵌入PPP項目中,作為PPP項目的投資回報方式之一。

(二)融資租賃公司給PPP項目投資方融資:PPP項目往往涉及大量的基礎設施投入,可以以這些設備進行售後回租,作為融資渠道之一。融資租賃方式具有盤活存量資產、融資結構靈活的特點,可以作為銀行信貸融資的重要補充。


一、產品概述

國務院新下發43號文規定: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政府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為適應這一政策制訂該產品。

二、產品設計目的

社會資本獨自或者與政府共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簡稱SPV)進行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SPV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三、產品設計優勢

1.有利於政府平台機構規避43號文影響

2.有利於拓寬租賃公司與政府合作範圍

四、方案操作流程

(一)方案流程介紹

  1.政府平台機構與集團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共同設立SPV公司,政府平台機構可以資產方式出資,集團公司可以現金形式出資。

  2.租賃公司與SPV公司簽訂設備買賣合同(政府平台機構的出資部分)、融資租賃合同;

  3.政府平台機構向租賃公司支付服務費;

  4.公司租賃向銀行申請保理貸款;

  5.銀行向租賃公司發放貸款;

  6.租賃公司向SPV公司支付設備購買價款;

  7.SPV公司到期歸還租賃公司本金以及利息;

  8.租賃公司到期歸還A銀行本金以及利息。 

本人覺得還是找專業的代辦公司辦理,簽訂正規的合同,如果說還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其實可以加:3OO47IO549諮詢下


方案操作流程:1.政府平台機構與集團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共同設立SPV公司,政府平台機構可以資產方式出資,集團公司可以現金形式出資;2.租賃公司與SPV公司簽訂設備買賣合同(政府平台機構的出資部分)、融資租賃合同;3.政府平台機構向租賃公司支付服務費;4.公司租賃向銀行申請保理貸款;5.銀行向租賃公司發放貸款;6.租賃公司向SPV公司支付設備購買價款;7.SPV公司到期歸還租賃公司本金以及利息;8.租賃公司到期歸還A銀行本金以及利息。


近期剛出的87號文對融資租賃行業開展PPP項目有了很大的限制, 地方政府除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合法的舉債融資渠道以外,不得使用其它任何方式變相舉債融資。 從去年年底一系列關於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包括這兩個月剛出的50號文、62號文和87號文,對融資平台公司的政策導向是越來越清晰了。 關於融資租賃知識方面內容,想要學習的朋友推薦大家訂閱前海融資租賃俱樂部(qhflclub)微信公眾號,了解一手信息、


海通恆信也在做


手上有一家帶汽車租賃和商業保理牌照的融資租賃公司需要轉讓。


融資成本太高 基本不可能介入


平安和遠東都在做


可做資本性融資和項目融資,具體模式回租和直租。


以前看過一個論文,講到融資租賃的幾點好處時,有一點的大概意思是說可以通過設備回租的方式參與企業併購。由此受到的啟發是租賃公司是否也可以通過直租的方式購買設備,然後債權變股權參與進PPP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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