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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哲學上看,愛的本質是什麼?

哲學是一種運用理性認知來認識事物的學問。所以我想知道,從純理性的邏輯上判斷,愛到底是什麼?

求懂哲學的人!


愛情可能有,但很難實現與持存,世俗所認為的愛情就是進入婚姻。那是基於經濟關係或親情牽制,主要是功利目的,所以進入婚姻後的愛情,大部分是以搭夥過日子的現實狀態呈現。

世界上絕大部分結了婚的情人都是痛苦的,婚外戀的泛濫是無法根治的,道德層面的指責是幼稚的。

因為愛的本質不在於佔有,世俗的婚姻制度和人的本能訴求卻恰恰是要「以滿足佔有為目的」,所以愛情永遠是以異化的形式在現實中淪落

薩特和波伏娃可能窺破了這層窗戶紙,所以他們選擇一輩子不結婚,一輩子開放性關係,卻能一輩子忠於彼此。

我從不屬於你,我才能真正屬於你。當我開始擁有你的那天,也正是我開始背離你的那天。非偉大的兩顆靈魂不足以擁有真正的愛情,所有的自嗨與秀,都是掩耳盜鈴式的自欺。

我去,是不是太悲觀了~~

附鄧曉芒老師對愛情的理解:

人們說,愛就是「佔有一個人的心」,而不光是佔有其肉體。但這樣說是自相矛盾的,或僅僅是象徵性的說法。因為「心」是不能「佔有」的,能「佔有」的就不是「心」。

真正的愛是永遠的焦慮、擔擾,是對被愛者的自由所抱有的恐懼和期望。是對對方的「真心」的「永無止境的試探和對無望的愛的永懷希望的追求」

愛是在無條件的奉獻和自由的獲取這兩者之間的「永恆的矛盾」,是幸和不幸的不斷交替和互滲。愛是在幸福中埋藏著不幸的預感,在痛苦的間歇中體驗著片刻的銷魂……


「愛」這個概念,是從哪裡來的呢?它存在於哪裡,被人發現而命名呢?

在我們思考以先,它就存在了,而且說不清從何而來。哪怕我們通過理性否定它,也無法抹殺它,更難消滅它。人類想定義它,它卻不受人類的定義。

從古至今,哪有人類可以完全定義愛?它不在理性之內,也不局限在感情中,它難以用語言描述,也無法通過行為捕捉。以哲學分析愛,只是管中窺豹罷了。我姑且做這不自量力的一員,因它實在太過耀眼,吸引人去描述所見。

不知是誰說的,愛其實是被濫用得最多的一個詞。其實,討論什麼不是愛,遠比討論什麼是愛要容易。以愛之名的罪惡,足以讓愛污名化一百遍了。所以,容我取巧,從什麼不是愛談起。

愛不是無私,起碼不是通俗意義上的無私。

愛所追求的,並不是捨棄慾望,或捨棄自我。愛發生在個體與個體之間,使數個個體和個體連為一體,達到奇妙的協調狀態,就像原本便是一體,但卻依然是數個獨立的個體。若是毀滅慾望和自我,那不是愛。那是活膩了,精神自殺。

愛是排它的,卻也不排它。愛的排它體現在,當兩個人彼此相愛時,他們不能容忍第三者破壞他們的關係。注意,我說的不是戀愛,不要把目光局限於愛情,它很浪漫,但遠不是愛的全部。

愛的不排它體現在,它不是要將相愛的兩個人捆在一起,隔絕於整個世界。而是要靠兩個人的緊密紐帶,作為一顆核心,叫所有(不造成破壞的)人加入他們,聚集在這個核心上,成為彼此相愛的一群人。

它會篩選,不容背叛。忠誠是排它與不排它的分界線。

明白這點,便能開始定義愛了。

一、愛和公義是一體的。拋開公義,便沒有愛。

二、愛是永恆。不以永恆的眼光去思考,就不懂愛。

愛和公義,看上去很矛盾。若追求公義,便不該受委屈。若追求愛,便該吃虧,忍受不公平合理的事。

但若放在永恆里思考,一切便和諧了。

愛確實讓人願意受委屈,甚至為人犧牲生命。人可以通過直覺認同這一點。但是,若這人真的不在乎委屈,不珍惜生命,那便算不上犧牲。給別人自己不要的東西,算得上什麼呢?

愛並非不在乎自己受委屈,並非不在乎自己的利益,以及生命。但是,愛叫人不願意短視,不滿足於一時。為了永恆,把現在押上了。

懂得愛的人,為了一個永恆的願景,便是人與人之間,不再勾心鬥角、爾虞我詐,而能彼此相愛的日子,寧可吃虧,也要主動邁出一步。

所以,愛容易受傷害。當人邁出一步、數步,換來的不是對方的理解和配合,而是得寸進尺時,這傷比原先更深。愛,是冒著自殘的風險的。

但是,那被愛所傷的人啊,請容我說。傷害你的,並不是對方的背叛,而是你自己的幻想。你幻想自己的委屈,能換來對方的回心轉意。這有可能,但不一定。有時你迎來的是殘酷的現實,便是對方配不上這份愛。

然而,你所做的,並非恥辱,並非犯傻,而是你的榮耀,除非你糊塗到不知道這是在冒險。甘願冒險承受傷害的人,才能守住愛心。

還能去愛,享受愛的喜悅,已經是最大的獎賞。失敗後灰心而放棄愛的人,是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在愛中的喜悅,有何可換的呢?

愛需要公義,它不能無止境的讓步。它不是讓人變成濫好人,它是要叫對方也明白愛。真正懂愛的人,甚至勇敢到不在乎別人誤會自己無情無義。

當需要時,他會勇敢爭取自己的權益,拒絕不合理的要求,以免對方以為無止境的索取是理所當然的,以至於對方離愛越來越遠。

心存憐憫,卻勇敢對抗對自己不公之事,才是愛的完整形態。軟弱的人啊,請不要以愛來掩飾你的膽怯,玷污了愛之名。

但是愛在大多時間不表現出對抗,它往往在等待。它有耐心,因為它追求永恆,數十年很短暫,與永恆相比,太過渺小。所以甚至有人願以一生去忍耐等待,好使愛在千年後發芽。

愛與短暫不能放在一起。所謂流星般的愛,根本不是愛,不過激情罷了。請容我拒絕這詞,這是對愛的侮辱。這激情逝去之後,便如死灰,未曾擦到愛的邊緣。

這個世界其實沒有愛,因它太短暫。或者說,這個世界的愛,不過浮影而已,它們指向的,乃是永恆中愛的實體。

正如兩個人之間的愛,並非止境,它指向眾人間的愛。若不是,便是小團體主義。真正的愛國,不是叫人局限於國境。愛自己的國家,為的是世界和平。若不是,便是納粹了。

為那看不見,摸不著的永恆痴狂,將今生看淡,不計較得失,為了美好的願景,或忍受委屈,或勇敢爭取,總要叫愛在自己身上發光的人,才能得著那永恆的存在。

這樣的人,看起來很傻。理想主義者也罷,瘋子也罷。活在愛中的人,知道這看起來很傻,很累、也很痛,但很享受。其中滋味,難以向不懂的人述說。

我不太懂哲學,也不太懂愛。慶幸的是,愛在會吸引我,也會吸引你。我順其自然,讓自己隨它而去。這世界有太多引誘攪擾我,好在我已心有所屬。漂泊無定的人啊,你的家又在哪呢?


愛就是愛本身,具體的愛不可還原.

概念上愛的本質,就是信仰

因為一切與愛相關的元素都可以剔除,唯信仰不可.

各取所需?不求回報的愛多了去了.很多人都以為不可能有不求回報的愛情,多少總有點想滿足心理上的期待,但是君不見地震時死死護住孩子的父母,他們到底在和孩子交換什麼需求?那樣的情況下孩子能給父母什麼?承認吧,世上確實存在不求回報的愛(而且愛本身就沒有要求回報).

性?有無性之愛,純純的愛情是存在的.在性覺醒之前的愛情,根本不是為了性,也能存在.

本能?有超本能之愛.

慾望?有無欲之愛.

佔有?有一種愛叫做放手(聽起來好惡俗),比如父母接納子女離開自己成家.

愛的對象必須是人?也不一定,愛上小說電影虛構中的人物,愛上帝,愛離世多年的人,愛甚至沒有人格的東西比如哲學,這些都是愛.

而那些所謂的愛的動機,千千萬萬種,就連只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都能成為愛的起因.當你說愛是xx的時候,往往也能發現生活中確有不具備xx的愛。

所以這些起因是愛成立的充分不必要條件,甚至有些是無關條件,也就沒有哪一項可以作為愛的本質.

但是我們一旦轉過去看這一切起心動念引起的愛,他們都有三個特徵,那就是持續,勇敢,利他.

愛從起心動念,到心灰意冷,這個過程,是一個具有持續性的概念,

在這個過程中,人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非利己選擇,這就是利他,

之所以能做到利他,因為我們有可以對抗自身本能的意志,叫做勇敢.

這幾個特徵,不就是一個人有了信仰時的特徵嗎?(腦補信仰堅定的共產主義者打死不說的樣子)

所以如果非要給愛一個本質,那麼我認為:愛的本質是信仰.

信仰是愛不可或缺的必要成分,或者說,愛的總體過程,是信仰的建立與崩塌的過程.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一個人愛上一個對象,

會感到每天睜開眼就充滿鬥志(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人生有了方向感),

會犧牲自我的利益成全所愛的對象(是否求回報就要具體而論),

會因為看到所愛對象向著好的方向變化,而心生喜悅(或說愛使人成長).

也就是說,不管是什麼樣子什麼形式的愛,其中都會包含信仰。

(注意,剔除掉其他一切因素所留下來的這個必然本質,是愛在概念上的本質,但要論一段具體的愛情,必然包括了大量的其他因素,才得以成立,具體的東西永遠是運動變化著富含經驗的,我們不能用理念去代替它,沒有人能只靠概念而活著,概念愛是具體愛的必要不充分條件.

這也就是開篇所強調的愛就是愛本身.

)

以上是我思考了三四年的,關於愛的理論的一部分,下面討論真愛的基礎構成。

下面的論述很長,結論放在這裡:

愛的構成除了信仰這個根基和個人經驗之外,還有勇氣,自由的成分,越充分的愛,這些成分就會越完整。

愛有品質,愛的純粹性就是愛的品質之一,越是純粹的愛,越貼近抽象的愛,也就是雜念越少的愛。

愛純粹起來,是完全不講理不顧一切的,像宗教狂熱者,純粹的愛往往飽含了罪惡,為愛決鬥為愛自殺為愛突破倫理禁忌法律雷區,像一團火一樣燃燒著自己,給人深刻的印象。

愛的另一個品質是成熟,越成熟的愛,離抽象的愛越遠,成熟的愛非常自然,潤物細無聲,剋制而冷靜。

愛成熟起來,是完全不動聲色的,成熟的愛往往深埋在心中,又能在恰當的時刻出現,像流水一樣,利萬物而不爭,也同樣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這兩種品質都有他好壞之處,沒有高低之分,只有程度之分,多數情況下他們是矛盾的,但在某些人身上,他們又能調和在一起。

以上也表明信仰作為愛的核心根基也不是一定要非常明顯地表露的,所以也再次說明了愛是具體的。

這些結論性的觀點,說起來很爽,但需要一步步證明和論述。

首先貼一篇過去的文章,

&<說自由&>

如果, 把心靈比作一棵大樹,

那麼, 最粗的枝幹便是勇敢,

在勇敢的基礎上,

我們分支出了種種信仰,

又開出了朵朵愛的花朵.

那麼, 自由在心靈中的哪裡呢?

是支撐整棵心靈之樹的樹根嗎?

不, 自由比這樹根更加基礎.

是孕育心靈之樹的意識大地嗎?

不, 自由比這大地還要原始.

如果, 把心靈比作一棵大樹,

自由就是天空,

是空間,

是存在.

問題1:自由是什麼?

自由是人的主觀感受,是受人經驗判斷影響的一種觀念.

自由是一種對不自由感受的名狀形成的概念.

自由不具有社會意義上的公共性,不像規則有明確的公共概念.

所以自由的定義完全依賴於個人對不自由的定義.

不自由,即兩種受阻狀態:1實際行動受阻,2內心欲求受阻.

那麼約束和確定不自由定義的關鍵,就在於:

約束和確定實際行動是什麼,以及內心欲求是什麼.

那麼,只要通過這樣的反推,我們就能獲得自由的概念.

實際行動是我們想做的事情,並按照想法去做了的過程,任何過程或結果被打斷,都是受阻的狀態,這就是不自由.

內心欲求是我們想做某件事而未去做,僅僅停留在幻想,但是也受到了意識中另一方的阻礙,從而進入受阻狀態,成了不自由.

那麼約束和確定實際行動和內心欲求的關鍵就在於,摸清什麼是想做某事.

想做某事,即意味著,我們要先想到這件事,在腦海中形成一定的畫面場景,這意味著我們需要預備思考/幻想所需要的材料.這種所需材料其實就是你日常生活積累下來的實踐經驗.

也就是說:

實踐經驗決定了你會思考幻想什麼,實踐經驗是你思考幻想的邊界,

你的思考幻想決定了你能想到做什麼事的邊界,

你能想到做什麼事決定了你實際或幻想所能做的事的邊界.

你實際做了什麼,或幻想中完成什麼,決定了你的行動和欲求邊界.

當你在行動或欲求邊界內的嘗試到阻礙, 你就陷入了不自由.

於是自由便是,在實踐經驗的邊界內,你想到去做的事情都能做.

我們通過簡單的推理,拿到了自由的定義.

但還沒結束, 這只是最基本的自由, 根據這條結論,

我們可以推出:

有很多東西能控制我們對自由的感覺.

假設我們實際上可以有做A事的權利,但是我們無法知道我們可以做,那麼我們也就不會感受到當做A事的權利被剝奪時的不自由,也就是說:

1.如果我們不知道,我們就不會去爭取.我們只關注能知道的自由可能.

假設我們不在乎能不能有做A事的權利,我們也就不會在當做A事的權利被剝奪時感到不自由,也就是說:

2.如果我們不在乎,我們就不會去爭取.我們只關注在乎的自由可能.

舉一個稍微具體點的例子,當我們被告知我們可以言論自由,人身自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到哪裡就能到哪裡的時候,我們感到自己是自由的.

其實這個規定是有漏洞的, 我們沒有聲明實踐經驗的邊界,默認大家以日常經驗作為邊界. 但是, 如果有些人擁有日常經驗之外的特權, 那麼相對他們而言,我們就是不自由的.

比如我們始終不能瞬間移動, 也不能一張嘴同時說出好幾種語言, 因為日常經驗告訴我們, 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我們不會去想.

但是呢, 如果這世界上確實有一台可以瞬間移動的機器, 以及一種語言手術, 能讓你一張嘴同時說出多種語言和多種意思, 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 而只有VIP可以享受這些服務.

在這種實踐經驗邊界不對等的情況下, 我們也可能相對地不自由, 但是我們卻不會感到自由, 因為如之前所說, 自由的感知受制於實踐經驗的邊界.

因此當我們被告知,我們不被允許瞬間移動和多語多義,我們不會感到自己的自由權利被剝奪.

因為這在我們原先的知識體系和道德體系內是被認為根本就做不到的事,荒謬的事,我們也就不會在乎也不會意識到這些事有沒有實現性和可能性.

再打個更形象的比方:讓人感到不自由的事物就像一幅畫的污點,可如果當我們認不出或沒有看到這是一個污點的時候,那我們就不會感到不自由.

因此由以上的思想實驗得出:

我們爭取的自由權利是由我們所知的並且我們所關注的事構成的.

問題2:怎樣捍衛心靈自由?

根據第一節對自由的梳理, 我們可以得出兩種人最自由:

1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人.

他們知道的越多,同時也對自己的能力的自信度越高時,那麼就不會受阻於自己或社會所設置的觀念,他們想做什麼,就能憑藉自己的知識和行動去做.這樣人就越自由, 比如上帝.

2無所知,無所能的人.

這種人什麼也不知道,也就不會想著去做什麼,同時自己也沒想到自己有什麼能力做什麼,也不會覺得社會的限制是阻礙,那麼人也是按部就班地生活,不會覺得自己不自由, 簡單說就是傻人有傻福.

而有一種人最不自由:是那些知道世界有多美好,卻被判了無期徒刑的人, 他們知道的越多,就越不自由.

而人世間的痛苦,多半是能力和欲求的不匹配所致.

我們普通人也因此多半處於時而自由時而不自由的二重狀態中.

人世苦,就苦在不自由.

下面我們把話題再進一步深入探討:

在這種情況下, 我們究竟怎樣獲得內心的自由?

如之前所說,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人最自由.

這點無可辯駁,什麼東西阻礙你的自由了,就把那個東西越過去,比如用思想越過宗教、倫理限制,用科技越過物理限制,於是乎,我們就能因為無所不能而沒有阻礙自由的可能了.

但這想做到完美很難.做到這種絕對自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種自由實際上是與不自由相輔相成的,就像畫圓,儘管我們的知識圈在增長,但是與外界未知領域的接觸也在不斷增長,是一個無窮無盡的旅程,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陷入不自由的可能性也越大.

但是,我們可以走另一條路,也即是康德所說:

自律的自由.

正如第一節所講, 不關注不在意的事情, 我們不會去考慮他的可行性,也就不會因為不可行而感到不自由.

既然我們不能獲得無窮的實踐經驗, 也不能當一輩子的傻瓜.

那麼換個角度去想,怎樣在有限的實踐經驗內達到自由?

那就是我們通過心靈的自主性,在實踐經驗的框架下,對慾念的可行性做出選擇.換句話說, 我們通過心靈的自主性,來實現對欲求的自我控制. 這就是在主動積極地控制自己本能慾望.

對於那些超出邊界的欲求,我們不去想,不關注,主動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轉而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這樣一來我們便主動劃定了欲求的行動邊界在實踐經驗的邊界之內, 這是達到我們所定義的自由的途徑之一.

這種自由由於是我們自我剋制得來的, 所以也叫自律, 通過這些方式,我們將慾望(利己性)限制在了一定的範圍內.也因此,我們可以不再像動物那樣, 只會無盡的飲食交配娛樂,在這些利己行為之外, 我們還能擁有其他的選擇,只要那些選擇是可行的,我們的感覺就會比只順從本能時更"自由"一些.

但是也請注意,這裡對利己性慾望的限制,並不等同於自欺欺人,而是在知曉並接納(接納意味著沒有情緒波動)自己在某些領域會受困的事實後,選擇了不讓自己陷入不自由境地的行動領域,它是理性的行為,整個過程中人都發揮著自己的能動性和自主選擇性.而自欺欺人, 是衝動的, 不清醒的, 也就不是理性的.

(追加:關於這裡的理性的含義與康德的不同,顯然他的會深奧很多,但這裡是動用思考權衡利弊的前提下,做出最少後悔的選擇,而至於是否合乎邏輯,是否有可行性,不是這個理性的必然成分,可有可無,只看重是否動用了思考來權衡利弊,是否能做出最少後悔的選擇,以此區別純粹慾望驅動的行為.

此外,作為康德本意的自律是建立道德律的基礎,具有很強的指向性和目的性,而我借用後,將自律的涵義下降到維持道德律之前的水平,也就是說,只要存在自我剋制,只要有拒絕本能的能力,那就是自律的,也即自由的,不需要向著道德律的方向自我約束.

請注意上述兩點和康德本意的區別.)

問題3:自由為何如此重要?

經過前兩節的論述, 本節所談的第三個問題應該就比較好回答了.

必須感到自由,我們的心靈之樹才有存在的可能,才有那些更上層的勇敢信仰和愛.

因為只有當心靈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時候, 我們才有真正的自主選擇權,自主選擇權,給了一切以可能.

我們感到自由,才能說:」我這麼做, 是因為我想這麼做.」

注意這裡的」我想這麼做」, 這裡的是純粹忠於意志的.

我們餓了想吃東西, 累了想睡覺, 這些都是本能的利己慾望驅使的, 也就是說, 只要這件事你沒有經過意志的思量,就任由利己慾望驅使自己, 那麼你並沒有行使自己的選擇權.

當我們照著慾望的驅使去做這些事時, 除了滿足慾望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因此從這個層面來說, 我們因失去選擇權而並沒有感受到自由(注意是沒有感受到自由,而不能由此斷定一個人是否自由).

因為有了選擇的可能性,我們有了自由的可能,因為行使了選擇權,我們才能感受到我們的自由,如果不去選擇,我們自由與否都是不可觀察的.

所以如果當我們在受到慾望驅使的時候, 我們在某些意志下能主動克制住利己衝動(自律行為), 選擇了另一條和慾望驅使不同方向的道路, 那麼我們就可以說, 我們通過自律,行使了自己心靈意志的自主選擇權, 拒絕了本能使然的事情,做出了不一樣的選擇,這一刻我們才能體會到自己的自由.

因此接下來的討論目標要基於自律做出選擇以實現意志,而不考慮順從本能時的情況,因為那時候自由不可感知,沒有討論的價值.

由於一切異於本能的選擇都是自律行為對本能的克服,於是為了在實踐邊界內更進一步衡量一個人感受到的自由度,我們要衡量某一次具體的自律行為對本能的克服程度.

但又由於大前提我們是人,我們註定帶有動物性本能,一切克服都不可能長期持續,都是短暫的,有時效性的,或者持續下去會帶來機體的毀滅.

那麼衡量自由度的指標,就成了一次自律行為對本能的克服,在時間上持續的長度.

也就是說,你越是持久地自律,你感受到某次具體行為的自由就越強烈.

但是實踐邊界也會影響持續性自由度的品質,換句話說,不是所有的克服本能行為都可以產生足夠強烈的自由感受,要為某一次克服本能行為附上一定的實際經驗意義,才會使得這個自由度更加可感.

比如克服本能,選擇為社會持續做點什麼,克服本能,選擇為自己遙遠的將來做點什麼,總之這個持續性要達到一定的規模,我們才能感到更高品質的自由.

忽然間, 我們這段討論可以用尼采對自由的定義來概括:

自由是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對自己的選擇越是負責,你才能自律得越持久,而越是持久的自律,克服的本能阻礙也就越艱難,需要付出的主動性也就越多,從而獲得的自由感也越大.你有沒有發現, 其實這個過程,就是勇敢.

也就是說,當我們對自由感的追求到了一定程度,就會出現勇敢,勇敢就是人無意或有意追求高強烈度的自由才會出現的品質.

為了克服某種特質的阻礙,往往是對某種選擇的飛躍,跨出了最不容易的一步,從而量變引起質變,這隻有具備足夠勇氣的人,才能做到的.

有了勇敢,下面,信仰與愛就簡單了,所以自由是如此重要.

(文章完)

(注意:

行文自此,過去的文章中自由的內涵發生了變化而沒有明說,兩者維度並不相同,而當時寫的時候混在一起了.

故這裡梳理一下,第一二節中,自由感來自行動範圍大小確立的選擇可能性.

第二節末尾到三節中,藉助自律這個概念,自由感來自必然(如本能邏輯)結果之外的選擇可能性.

前者是客觀可衡量比較的,判斷較為精確,後者較為主觀且難以衡量,判斷較為模糊.比如當意志(選擇)的目的是完成本能時,就不能判斷這人是否感到自由.

然而後者帶來的主觀感受更加強烈,也更有實際意義,所以不能因為這樣一個小的模糊點而放棄他的地位.

此外文章多次混用意志與選擇,其實你的意志的實現就是你憑意志做出的選擇.

換句話說,自由意志這詞拆解掉就是:有憑意志選擇的可能.

其實自律除了能打破利己性本能對身體的絕對控制,還可以打破邏輯必然性對身體的絕對控制.也就是說,在邏輯必然性面前,我們也能夠說不,此乃一些自我犧牲的壯舉之所以可以發生的原因.)

(總結一下,自由感是一種感覺,自由感來自選擇可能性,選擇的可能性其實一直都存在,但人要強烈感覺到自由的存在(自由感),才會有完成意志目標的特殊體驗,只要心靈意識到有這種體驗的可能性,一切心靈活動就有了意義.

我們通過克服本能的自律實現意志,同時也感到自由,通過持續的意志,將高品質的自由感推升到勇敢,有了勇氣,才能為信仰的實現打下基礎,才能期待愛的出現.)

愛的品質

有了上面的基礎,我們可以討論愛的品質了.

這裡主要用到弗洛姆的理論.

成熟

首先,界定,什麼是成熟,成熟即對自律行為遊刃有餘地運用,也就是說,既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克服本能完成意志,也可以在不需要的時候,不那麼刻意地自律,達到身心的收放自如.

對於克服本能之前說了很多,應該是足夠清晰了.

但對"不刻意",之前還沒有論述.

生活中有類人活得非常刻意,為了自律而自律.

其實自律只是一種有效處理本能約束的手段,自律的目標是實現某種意志.

但這類人不了解真正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反而將自律本身當做了自己的意志.

這會出現行為空洞的現象,在一些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的問題上,做出盲目的堅持,甚至引起病理性質的強迫症.

至少他們會在需要的時候,無法流暢表達自我的情感,這就南轅北轍了.

過分重視自律也會缺失選擇的可能性,導致了另一種不自由.

成熟者,即能自如運用自律的人,通常有一個長期的意志,比如一種堅定的信仰.

弗洛姆說:

一個成熟的人最終能達到他既是自己的母親,又是自己的父親的高度。

於是借他的這句話,我們可以把之前觀點引到了心理學上.

之前反覆強調的克服本能,即父權視角下心靈的自我控制,而又提到不刻意的自律,則是母權視角下心靈的自我放鬆,一個成熟的人,能在這兩者之間遊刃有餘,鬆弛有度.

弗洛姆曾論述過現代社會的人格退化,由於高科技像一個奶水無盡的母親,能包容你的一切錯誤,這會使人失去對本能的剋制能力,失去自律性,從而逐漸將一個成年人的心理年齡寵溺退化到童年人格,也就出現了心理不成熟的成年人.

實際上也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人們變得越來越浮躁,集中注意力的能力越來越弱,越來越自我.

比如有不少人玩王者榮耀手游,或者其他的易成癮遊戲,都會出現一定程度的脾氣變差.

一方面是面對失敗挫折,人無法用理智處理時,原始的心理防禦機制會藉此突破理智束縛,表達情緒,比如憤怒(摔手機),攻擊(說髒話),否認(刪遊戲).

另一方面,這也是因為人格退化,人的自律性下降到一定程度,就會無法管理自己的情緒.

(這些都是童年形成的心理防禦機制,對解決問題的意義不大,在人成熟之後就應該捨棄,但精神分析的觀點又認為在理智無法解決的問題上,這些機制就會再次回來)

一個足夠成熟的人,他應該能做到在遊戲不管成功失敗,都能以恰當的姿態應對,處理好現實與自己意志之間的矛盾.

所以我會花那麼多篇幅,強調自律,自我剋制,以及對應獲得的積極自由.

那麼,怎樣變得成熟?

之前論述通過自律拒絕本能,以實現意志,這裡我們要走向拒絕的反面,就是在適當的情景下通過接納現實,以實現意志,或說讓意志與現實和解.所以合理運用自律的同時又能學會接納,才是成熟的標誌.這也映照了弗洛姆的觀點.

兒童看到的世界是自己認知的投影,從而會有不切實際的自我中心感,忽視他人的感受,忽視現實,執著於自己的念頭,以及對應的"改變世界"的各種心理防禦機制,這個階段會在正常的成長過程中逐漸消失,被更加客觀的世界認知所替代.

有的人缺乏這個成長過程,他們會保持自我中心,保持對不切實際的幻想的執著,並在失敗時通過人格退化,用童年時的否認,攻擊,轉移的防禦方式處理失敗.

我覺得佛教所說的執念應該就是這樣的東西,幻想中的執著,所以心經有一句話說:

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顛倒夢想,就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念頭,這個不切實際不是隨意製造的,它是一種念頭,而且執著,關鍵在於對這個念頭的實現過程缺乏現實的感知.比如一個差生盲目自大地喊出要考清華北大又缺乏實際的操作手段(不了解目標),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這個料(不了解自己),卻執意要這麼去做(拒絕現實),整個過程只有意志在持續,現實和意志格格不入,這就是顛倒夢想,始終把自我投影在整個世界,把意志當做現實.

學會接納,就是能明白自己的什麼意志是空想的,不切實際的,顛倒的,從而放棄意志,承認自己的失敗.

提前在理智層面處理掉失敗,也就不會出現人格退化,從而對身體更好地掌控.

自我安慰可不是貶義詞,能真正做到自我安慰的人並不多見,貶義的自我安慰,反而是接納現實的反面,是持續某種空想來安慰自己.

同樣,玩王者榮耀輸了,也是可以接納的,通過正確歸因來放棄執念。但很多人並不接納失敗,總想憑自己的能力(不了解自己)再來一把總會贏,卻被遊戲系統耍的團團轉(不了解目標),這是王者榮耀之所以火爆的原因,他利用了人性中執念的弱點.不切實際地總想著再來一把,有點像賭博時人的狀態,所以賭性也是一種執念.

說實在王者榮耀好玩嗎,並不好玩,遊戲內容少,發揮餘地小,容錯率低,平衡性弱,其實仔細想想真的不好玩,可探索的東西太少太少,而我們有些人在輸贏上的執著正中了商家的下懷,贏久了想方設法讓你輸,輸多了努力讓你贏,目的就是讓你不停地玩下去。

遊戲不好玩,但是商家對這種心理的把控倒是一流的.

所以認清現實就是了解自己的能力所在,清楚自己意志的實現的具體內容的可行性,然後做出決策,對於不可行的意志能及時理解其與現實的差異,接納這種差異,放棄這種執著,能做到這樣的人,其實已經算成熟了。

關於接納先談到這裡。

以上我們提到了,自由,自律,自我克服,勇氣,成熟,信仰,他們都是實現真愛的根基,其中又大篇幅描述了自由,因為自由是一切心靈可能的根基.

下面的論述內容主要在於增厚讀者對這幾個概念的印象以及其重要性,應該不會再增加新概念了.

這部分內容我還沒組織好語言,大概會談這幾件事:

0沒有人生下來就會愛。

1你愛的對象是具體的。

2體驗是私人且不可分割的。


一聲嘆息。

從哲學的角度已經有一位小姐姐分析過了,我擅長靈修,將近三年時間吧,所以從靈修的角度來分析分析吧。

人呢大致分為兩種,1-無意識的思維者,2-有意識的觀察者。當然也有3-靈修尚不到位,半意識狀態,還會被思維帶起情緒控制蒙蔽的。

普世的愛情分為以下幾種,1-思維與思維相愛。2-思維與意識相愛(單方面真愛)。3-意識與意識相愛(即真正的愛情)

市面上百分之95的人類所謂的愛情都是第一種,1-最為尋常就能見到的思維與思維(雙方無意識)的相愛,模式為:

1-初期(一段關係最初的2-3個月)-稱為角色扮演,互相扮演對方大腦想要的角色,這個階段兩個思維大腦之間往往是最舒服的階段,因為他們彷彿找到了生存的意義,找到了無比契合的靈魂摯愛,這個時期,大腦的物慾即向外尋求的慾望會大幅度降低,因為大腦的其中一個區域得到了滿足,類似麻醉的短暫麻痹效果。大腦是這樣的,有無數個區域負責交感全身細胞傳來的反饋,有一個區域感到了滿足就可以相對降低其他區域的慾望,比如你非常非常想買一件衣服如果不買就難受像是喉嚨被哽住,但吃個奶油蛋糕後這種感覺就會消失,你可以重新理智的決定買不買!。比如你的身體激素導致在排卵期非常想啪啪啪(可能你自己都不知道慾望來自此處),但是你沒有啪啪啪到,此時你就會就想買東西或者吃大餐來填補慾望,。就是這樣的原理。此為第一階段。

2-中期,隨著雙方逐漸了解,角色扮演原形畢露,就會開啟第二階段模式,關鍵詞:控制。第二階段的無意識的思維控制模式,最大的表現就是想要掌控對方,要贏,要勝利。以此獲得顱內快感。體現在,一方找茬似的挑起爭吵(意圖控制),對方反擊(意圖反控制),雙方大打出手。冷戰,生氣,所有這一切都是圍繞著這一要素而產生。要麼一方控制另一方,要麼雙方互相控制,要麼GAME OVER.。

3-晚期,單控,或者互控關係的發展為,單控時間長了,快感的邊際效用遞減最後為0,GAME OVER.,極小概率再強大外物的加成之下結婚,當然啦完全沒有愛情的婚姻,搭夥過日子,轉化為親情,相敬如賓,喪偶式婚姻等,這種模式多因一方出軌GAME OVER

互控則有意思的多,多體現為愛吵架,打架,但雙方對這種病態的假象被關注感的模式中上癮,所以結婚的概率大於單控。也有可能因為一方致殘被致死,GAME OVER.

以上,第一種情況,思維與思維的情感狀態,(假象愛情,實為大腦的互相控制與上癮)

2-思維與意識相愛(單方面真愛)

這種情況下,必有其中一方的精神層次高于思維層面,這樣的人在年輕的時代大概可分為兩種,第一種來自遺傳,自身悟性較高,在沒有受過靈修訓練的情況下,就能獨立建立相似的世界觀,第二種來自訓練,經過系統性的靈修訓練,每日冥想一小時以上,做大腦屈臂練習幾年後也能後天建立,這類人的大致特點是:擁有一顆平靜且極端穩定的心。幾乎不會因為外界而產生情緒化反應,不被思維的反芻,續流 與預測控制,開啟觀察者視角,即便遇上能帶動情緒的事件也幾乎5分鐘就能消化,理智,客觀,與世無爭,但爭則爭其必然。容易快樂,能客觀的看待世間一切。

這類人群因其高於普通人的意識狀態,對於無意識伴侶的第1(表演)-2(控制)階段表現,不太放在心上,能夠包容,接受,並不對對方的無意識表演產生反應。而對方的情緒則在沒有遇到反應的情況下能漸漸平靜。

因此進入半愛情化,質量顯著高於第一種情況。無意識的伴侶雖仍然會攻擊,掌控,但明顯幾率小了很多。多因有意識一方決定放棄而GAME OVER。若意識方未放棄,幾乎就是普世中見到的一方絕世好伴侶的寫照。

3-第三種情況,雙方均有意識(擁有觀察者視角)。意識強度可強弱有別。

擁有意識的兩個人的感情,方可稱為愛情,想像一下,沒有思維的戲劇騙局,歇斯底里,和各種受困於情緒反芻中害怕,焦慮。雙方都客觀且擁有最單純的快樂。準確的溝通。記憶之境中再也沒有多餘的雜七雜八的事情佔據腦容量,反芻與預判既沉浸過去未來的痛楚消失。生命的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

清晨陽光微曦,心境平靜如湖底,伸手觸碰朝陽,淡淡的溫熱傳來,在柔軟的床上伸個懶腰,嗯。這才是世間最極致的美麗。就存在於微小的兩個人間,存在平淡里。

祝願大家都可不必與第一類無意識伴侶不幸的浪費時間,祝願大家都可以自身成為第二類。祝願大家都能遇到第三類。

當然,成為了第二類時,就已經可以達成自我滿足一切情感需求不再向外尋求了。

但生命總是有太多太多的綺麗,擁有期待也不是壞事。


前面好多大神都已經輸出了好多乾貨了,鄙人不才,正好上半年有幸聽過新儒家曾昭旭老師(曾教授的專長領域就是兩性關係)的演講,而其話題正好是愛情,所以在這裡稍微提到兩句當時演講之後的感悟。

曾老師認為愛情的最高境界可以歸為一句話,即「愛是成人成己,追求整體的統一和諧」,怎麼理解這句話呢?

我的理解是如下。

愛的核心在於「成」,何謂「成」?字面意義而已,白話說就是成就,成就的不只是他人,更是自己。「成人」如何理解?原話是「奉己成人」,在兩性關係中,對待他人講究的就是一個「潤物」,也就是說,倘若你愛一個人,你就要不求回報全心全意地去愛,若是你需要他(她)的回報,那就不是純粹的愛,或者說你的愛還不夠達到你必須要愛他的地步,那這樣的愛,與其稱之為愛,不如稱之為需要。可是這樣的境界,又怎麼是我們這些俗人能夠理解的呢?一個人如何能夠做到這樣乾淨純粹的去愛一個人?

所以愛人,或者說「成人」的前提就是「成己」,白話去說,就是一個人首先要學會愛自己,才能夠愛別人。一個愛自己的人,他的內心是自給自足的,一個人唯有能夠獨自一人在世間平靜自在,他才能夠去真正愛別人。因為唯有如此,他的愛才不是出於對於填補寂寞空虛的需要。

如此,當一個人自己意識到他並不需要他人來填補自己內心的空洞(而不是真正做到),他就有了資格去愛別人,而當兩個人相愛之時,意識到此者可以稱之為「醒者」,而那個一開始被愛的人(睡者)就會被逐漸喚醒(儒家的默認立場為人性本善),由此,兩個均不完美的人,有了覺醒的愛,儘管一路註定磕磕碰碰,卻在彼此互相奉獻的過程中,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互相成人成己,貼近愛的聖人之境。

也許曾老師所言的「愛是成人成己,追求整體的統一和諧」對於我們這些俗人確實顯得過於高遠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儘管這世間不是什麼人間天堂,但是並不妨礙我們去追求心中的天堂,做不到最好,哪怕是貼近一點點,也是不錯的。轉換成現實的路徑,也不過是希望大家讀讀書,多思考,充實自己。而不要因為寂寞因為各種現實的原因急於去尋找緣分,人海雖然茫茫,但是一個內心自給自足而平和的人,總能找到那份真愛。


愛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無法明確化的吸引力。一旦能夠確切地明確化,愛的感受就會轉化得功利、蒼白,從而失去這種感覺。

因此,人們寧可保留這種錯覺,以感動自己和他人。正如幽默無法被剖析,正如自由意志不願面對自己的確定性。普通人談及哲學,往往是要尋找這種感動的,以致於他們談得越多,離根源便越遠,心滿意足地沉湎於自己主觀世界的幻象之中。


從進化論來看,愛是:

(1)對同類身上的與自己相同的基因的維護和付出:親情、同情。

(2)對與自己交往交流接觸較多、有相似個性、能相互照顧的(有基本相同基因的)同伴的維護和付出:友情。

(3)對自己欣賞的且雙方合適的且願意與自己一同生活並撫養後代的異性的維護和付出:愛情。


1,愛由控制欲轉化

2,愛是慾望的反面。。。愛是慾望鐘擺的另一端。。。夜晚的愛給第二天的欲提供動力。。愛的越透,慾望鐘擺飛的越高

3,愛是一種幼年感受

4,愛是一種道德

5,愛是一種虐待。。。。愛你,偶爾就想欺負你。。女人會愛迫害她們的男人,特別是女孩。。愛一個女人要不時的毆打她,這樣能保證她永遠被你愛,被你控制

6,恐懼可以轉化成愛

7,愛,某種狀態下會=卑賤。。愛,有時標誌自我丟失

8,被愛會產生靈性。。。靈性會劇烈滋潤肉體

9,愛產生的靈性可以幫助人們得到一種時間與空間感的瞬間真實。。。而理解複雜的現實

10,女人對男人的真愛源於對自己「不能成為男人」的羞恥,男人對女人的真愛來自男人對自身「不夠男人」的羞恥。。作為動物情感世界的重要屬性,「真愛了」實際已暗示了一種「自身存在」的丟失

11,淫蕩,是愛與欲交互與對沖的平衡。。淫蕩釋放之後慾望消失,愛繼續起作用

12,審美,是一種「愛「的洞察。。。人們只對美麗的人產生愛,就是因為愛產生審美洞察,醜人會嚇著----愛欲發情中的人

13,被愛會得到一種鼓勵,鼓勵幻想未來。。。。被愛的人才有未來。。

14,愛會激發行為。。。激發母語的活躍。。。

15,愛是一種同情,同情本質是一種隱秘精神的墮落。。。所以,愛也是短期的墮落


我思考了好久,發現答案很簡單。愛即是無我。


Philosophy of Lov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Lov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愛與慾望是兩個不相關的東西。愛是無我,那一刻只想要對方好,完全無視自己的利益。慾望則是有我,負責命令自己滿足自己。可同時存在,但不一致時會很痛苦。

愛與被愛是相生的。愛是把所有保護都給了對方,自己己毫無防備,所以變得敏感,所以渴望被愛。但到了一定程度,學會了堅強,所以可以不被愛。

愛與情是不一樣的。相處久了一般都會有情,但不一定會有愛。愛能使人前進,也使人頹廢,情能維繫人。愛一定能產生情,但情未必會產生愛。愛是一種近乎可能的反應,而情是一種社會的產物。

愛的本質是付出,情得本質是依賴,每個人天生都會愛,但人慢慢被利益,被傷害,被懦弱折磨得不敢愛,不會愛,它就像肌肉,用進廢退。但即使喪心病狂地變態,在一定條件下也會被喚醒愛。

以上,套入對異性的愛,對父母子女的愛,對國家社會的愛,都說得通,所以應該是這樣子。

那什麼產生愛呢?大概是靈魂某處被震了一下吧,無論是所謂的一見鍾情,還是所謂的日久生情,還是因性而愛,還是抱著小baby的那一刻,或者是對國家的感情,一定是靈魂某處得的顫動。


愛情是一種甘心屈從於對方的意願和控制的熱望。委身於對方就如同投降的士兵一樣,必須首先繳械。因此,自己沒了防備,他便止不住擔心那致命的一擊何時降臨。


愛的本質是弱者的情感,是高等動物合作互助的產物

如果存在一個「不知愛為何物」的「超人」,那麼它肯定是機器人。它感受不到痛苦的存在,就自然理解不了、也產生不了愛。而凡夫俗子是血肉之軀,能感受到生命之苦,天然能理解愛。所以愛的本質是弱者的情感,只有弱者才會去愛他人,也只有弱者才會渴望得到他人的愛。

愛有兩種表現形式:雪中送炭,錦上添花。雪中送炭將愛的本質表現得淋漓盡致:憐憫和惻隱。所謂惻隱之心,無非就是看見他人受苦受難,然後感同身受,將痛苦投射到自己身上。由於不忍心看到這種痛苦,所以去幫助他人。我愛你,不忍心看到你受苦;我愛你,所以為你分憂;我愛你,就想你之所想,急你之所急。錦上添花形式的愛表面上看並非弱者之愛,但究其實質依然是被愛者渴望被認可、被贊同、被誇獎。這種渴望被認同的心理說明人們擔憂得不到正面評價,在意他人的看法本質上還是弱者心態。

錦上添花是享樂的愛,而雪中送炭是救急的愛。顯然後者要比前者更有意義,但世俗社會裡前者卻比後者普遍得多。因為人們充滿功利心,幫助成功人士比幫助弱勢群體不但付出更少,而且在短期內容易得到回報。正因為雪中送炭形式的愛更罕見,所以自古以來廣受世人稱讚的愛都是這種形式。各大宗教都非常提倡雪中送炭這種形式的愛,都倡導對弱勢群體的憐憫。因為宗教起源於苦難,對生命的脆弱和人類的渺小有非常深刻的認識。任何人都是弱者,有血也有淚。宗教里的愛都有憐愛和疼愛之意,有很強的普世性。漢傳佛教甚至將愛的對象擴大到一切「有情眾生」,強調不殺生。這種博愛更加深沉,根源於其對苦難的理解更加深刻。

當今時代抑鬱症像瘟疫一樣蔓延,說明人們嚴重缺愛。因為當今女拳泛濫,婚姻衰敗,人們缺乏家庭這個溫馨的港灣。女拳主義帶有強烈的消費主義特徵,奢侈淫樂。當女拳成為強勢價值觀並主導社會後,情感荒漠就無法避免了。女拳主義有強烈的攻擊性,缺乏惻隱之心。正因為此,各大宗教都反女拳。

題主要求從哲學上認識,我牽扯到了宗教。然而哲學和宗教本就密不可分,都是追本溯源的學問。題主應該對事物的本質很感興趣,那麼還可以繼續深入到「社會生物學」層次去探討。愛是倫理道德的一部分,從社會生物學上來看,這些都是生物演化的結果。愛是生物體演化出來的合作機制,為了更好地適應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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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上看,愛這樣的詞,不定義就討論等於耍流氓。

曾有這樣一則新聞。某男子強暴了一位美女,事後記者採訪他,他說「我太愛她了,我是真心的愛她」。

而還有一種人,就像柯景騰那樣,看著沈佳宜找到幸福,並祝福她。

愛是什麼,我不知道。


第一種愛是成為對方。這是萬物本體的愛,因此愛萬物生。這是萬物對本體的愛,因此愛世界生。第二種愛是互相成全,缺少對方則破缺。這種愛是平等自由和愛人如已的愛。夫妻的愛屬第二種。第三種愛是單向的愛,只成全一方的愛。肉體之愛,金錢婚姻,忘我利人,往往會走向這種愛。

本我永恆,自我不息。


去年王寶強案時,已寫過一段,現細分成三:

黑格爾之後,西方哲學重大轉向是反形而上學,反同一性是題中之義,對大乘空宗超越性回歸。世人不知所云,若知必忿。

以此解釋愛情:消除距離,融為一體,這是愛情的意向性,也是其理想,所謂「求合體」。但意向性即「對……的意識」,沒有距離和對象,就沒有意識。愛情在邏輯上,註定了這種矛盾性與不可能性。經驗上,你喜歡的寶貝,就算不會被人奪走,不會腐壞,你能一直抓著、盯著?你不幹別的,不累?而你喜歡的是一個人,他和你一樣是自由的,所以他也要干別的,也會累,會老去、死去。他能靠近你,愛你,也能離開你,不愛你,甚至恨你。

如今,愛情,甚至愛情形式之一的婚姻,很多人日益視為人生中最幸福、最崇高的事;愛情,簡直可以突破一切界限,性別、身份、物種和時空,都在突破。這就把一種偶然的存在者,當成應然的存在(不論是最高的、必然的,還是普遍的)。然而,愛情也愈發低廉與泛濫,世人愈感短暫和平淡。「一切恩愛會,無常難得久。生世多畏懼,命危於晨露。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愛的本質是孤獨


這個問題的回答已經蠻多的了,但是從哲學的角度來對愛進行分析的回答似乎很少,於是我也來補充一下,湊個熱鬧吧~。碰巧幾年前寫過一個「把妹哲學」系列(可以在這裡找到:Sina Visitor System),介紹的是亞里士多德的友愛論,所以這裡就圖個方便,用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來回答。

題主的問題是「愛的本質是什麼」,可是「愛」在漢語中有多種理解,可能指的是對某個東西或某項活動的熱愛,也可能指對某人的愛,如對親人、朋友和愛人的愛。這兩種愛是有差別的,但它們都可以理解為信念、慾望和行動的複合,最重要的是慾望。比方說,如果我喜歡一款手辦,那麼我可能希望我能把它拿在手上把玩一番,或者希望它出現在我的桌面上;如果我熱愛哲學,那麼我可能想要閱讀哲學書籍,或者想要與其他人聊聊哲學話題。通常來講,我們愛某個東西就是慾望以某種方式擁有它。

對人的愛就是亞里士多德筆下的友愛,它與對物的愛的區別在於,當我愛某個人的時候,我所慾望的是這個人的好。同時,亞里士多德還限定,我愛的這個人必須知道我的愛並且作出回應,我們之間的友愛才能夠成立。回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滿足,另一種是交互。所以,如果題主要問的是友愛的本質,那麼我們可以這麼說:愛的本質就是兩人相互希望對方好的信念、慾望和行動的複合,它的三要素是善意、回報和相互覺知。由此亞里士多德認為人與物、人與神之間是不可能有友愛的。

根據善意的來源,亞里士多德把友愛分為三類:立足於有用性的愛(出於自己的利益希望對方好);立足於快樂的愛(出於快樂希望對方好);立足於德性的愛(出於增進自己的德性希望對方好)。這種區分是有規範性的,基於德性的愛最好,基於有用性的愛雖然也好,但是沒另外兩個那麼好。但是,亞里士多德的德性是要儘可能發揮人的本性,他認為人有理性本性(思考)和政治本性(社交),而理性本性高於政治本性,所以,對亞里士多德來說,最好的友愛就是「一起愛智慧」的友愛。一起做哲學,這大概就是亞里士多德所認為的友愛的最高形式了。


世俗的愛是最終極的自私。

是孤獨本質的安慰劑。


愛是共同體的紐帶啊!

家庭之愛是建立家庭共同體的紐帶。

愛情走向婚姻目的是為了建立共同體啊。

愛國是對想像中的共同體的認可啊。

朋友之愛是對朋友圈共同體的維護啊。

仔細想想,共同體使人類不斷繁衍狀大,共同體增強了人類抵抗能力,那麼共同體如何建立起來又如何分裂的?

只有愛或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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