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說的標準是什麼?


謝邀。

我的理解如下:

能引起讀者對小說人物命運深度關切,並因這種關切欲罷不能去思考其間的道理的,為好小說。

如這部作品對你產生了這一效果,對你而言,是好小說。如對一部分人數產生了這一效果的,對這部分人群而言,是好小說。

好小說中的上品是:

對相當大一部分人群,或者對對社會有影響的人士產生了這一效果;

對某些人性的特徵的把握,達到了標杆級的效果;

為某些有代表性性格特徵的人物留下了歷史印記;

以塑造人物的方式留下了思想積澱。

至於故事情節、趣味性、語言運用、結構形式,一般的小說,都應該有所講究,但都只具有從屬性,而非好小說上品的核心標準。


"有趣"應當是好小說的一個標準。這裡說的有趣,指的是王小波式的有趣。錢鍾書的圍城也可以稱之為有趣。一本小說如果無趣,讀它的人必定少。讀的人少,就無法向更多人傳遞小說的內容,小說的價值被打折,又怎麼稱得上是一本好小說?


上學的時候老師就一遍遍講小說以塑造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故事情節的敘述和特定的環境的描寫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學體裁。

從這個定義來細講什麼是好小說,可能更簡單一些。

故事要麼有新意,或出其不意,或險象迭生,或平淡之中夾雜細膩之情。

然後是敘述,這個敘述就很有技術含量。如果這個故事是很多人都有所經歷的,那麼小說就要寫出讀者所感受到的,但是不能確切用語言文字表達的情緒。讓讀者讀罷就感嘆,確實如此。如果是個離奇鮮見的故事,那麼敘述就力求細膩,使從沒經歷此事的讀者也能身臨其境、感同身受。

小說背後的大環境是難以面面俱到,而且也不必處處留影。所以重要的是在故事的大環境中選取一個典型的小環境,以小見大。

人物的豐滿度一直都是評判小說好壞的一個重要指標。至少人們簡述一本小說時往往是因為裡面的一個或多個人物值得回味。小說中描述的是一個人們不認識的,完全沒有接觸過的人。但是讀罷之後卻可以像經歷了人物的人生一樣去評價。足見人物豐滿度在小說中的重要性。所以小說中的人物,或外貌描寫,或講述舉止,或側面反應。總之要讓人如同親身與人物接觸,感受到人物的性格、言談和一些細枝末節,才是成功的人物塑造。

當然,除了講訴一個故事之外。更重要的是帶給讀者思考。思考小說中那樣的環境里人物的所作所為,所忍所受。在自己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選擇何種活法;或者根據人物身上投射的自己的影子和小說中情節的發展去領會自己可能導致的結局。

這就是我認為的好小說。能產生共鳴,能產生思考。


什麼是好小說

作者:毛姆

我想冒昧地談一談,在我看來一部好小說應該具有哪些特性。它的主題應該能引起廣泛的興趣,即不僅能使一群人——不管是批評家、教授、有高度文化修養的人,還是公共汽車售票員或者酒吧侍者——感興趣,而且具有較普遍的人性,對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主題還應該能引起持久的興趣,一個選擇只有一時興趣的題材進行創作的小說家,是個淺薄的小說家,因為一旦人們對這樣的題材失去興趣,他的小說也就像上星期的報紙一樣不值一阿讀了。作者講述的故事應該合情合理而且有條有理,故事應該有開端、中間和結尾,結尾必須是開端的自然結局。情節要具有可能性,不僅僅要有利於主題發展,還應該是由故事自然產生的。小說中的人物要有個性,他們的行為應該於他們的性格,決不能讓讀者議論說:「某某人是決不會幹那種事的。」相反,要讀者不得不承認:「某某人那樣做,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我覺得,要是人物又很有趣,那就更好。福樓拜的《感情教育》雖然受到許多著名批評家的高度稱讚,但是他選擇的主人公卻是個沒有個性、沒有生氣、也沒有任何特點的人,以至他的所作所為以及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一切,都無法使人產生興趣。結果,雖然想說中有許多出色之處,但整部小說還是令人難以卒讀。我覺得,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認為人物必須具有個性。因為要求小說家創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是強人所難,小說家使用的材料是人性,雖然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中人性千變萬化,但也不是無限的,人們創作小說、故事、戲劇、史詩已有幾千年歷史,一個小說家能夠創造出一種新型人物的機會,可說微乎其微,回顧整個小說史,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獨創性的任務,就是堂·吉訶德。然而,即便是他,我還是毫不驚訝地聽說,有個知識淵博的批評家已為他找到一個古老的祖先。因此,只要一個小說家能通過個性來觀察他的人物,只要他的人物個性鮮明,而且鮮明到足以讓人錯以為他是一種獨創的人物,那麼這個小說家就已經是很成功了。

既然行為應源於性格,那麼語言也應如此。一個上流社會女子,談吐就應該像個上流社會女子。一個妓女的語言,就得像個妓女。一個賽馬場招徠顧客的人或者一個律師,講話也得符合各自身份(我不得不說,梅瑞耿斯或亨利·詹姆斯的作品就有一個缺點,就是他們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梅瑞耿斯或亨利·詹姆斯的腔調說話)。小說中的對話不能雜亂無章,也不應該用來發表作者的意見。它必須服從於典型化人物的塑造和故事情節的發展,敘述的部分應該寫得直截了當,要生動、明確,只需把人物的動機以及他們所處的環境令人信服地交代清楚,而不應過於冗長。文筆要簡潔,使一般文化修養的讀者閱讀時也不覺得費勁,風格要和內容一致,就像式樣精巧的鞋要和大小勻稱的腳相配。最後,好的小說還應引人入勝。我雖然把這一點放到最後說,但卻是最基本的要點,沒有這一點,其他一切全都會落空。一部小說在提供娛樂的同時越發引人深思,就越好。娛樂一詞有多種含義,提供樂趣或者消遣只是其中之一。人們容易犯的錯誤是,認為娛樂就其含義而言,消遣是唯一重要的。其實,《呼嘯山莊》或《卡拉馬佐兄弟》和《特里斯川·項狄傳》或《康第姐》同樣具有娛樂性。雖然感染人的程度不同,但同樣真實。當然,小說家有權處理那些和每個人都密切相關的重要主題,如:上帝的存在、靈魂的不朽、生命的意義及價值,等等。但是,他在這樣做的時候,最好記住約翰遜博士的至理名言:「關於上帝、靈魂或者生命這樣的主題,沒有人再能發表新的真實見解,或者真實的新見解。」即便這些主題是小說家所要講述的故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對人物的典型化是必需的,會影響到人物的行為舉止——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這樣,他們就不會有那樣的行為舉止——小說家也只能指望讀者對他所涉及到的這些主題感興趣而已。

即便一部長篇小說具有我提出的所有優點(這要求已相當高),它在形式上也會有這樣那樣的缺陷,就如白璧微瑕,很難做到盡善盡美。因此,沒有一部長篇小說是十全十美的,一個短篇小說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根據它的篇幅,大約在10分鐘到1個小時內就能讀完,它的主題單一、明確,完整描寫一個精神的或物質的事件,或者描寫一連串密切相關的事件。它可以做到不可增減的程度。我相信,像這樣完美的境界,短篇小說是可以達到的,而且我認為要找到一批這樣的短篇小說也不難。但是,長篇小說卻是一種篇幅不限定的敘事文學,它可以長得像《戰爭與和平》那樣,同時表現一系列相互關聯的事件,又同時表現許許多多人物。也可以短得像《嘉爾曼》那樣。為了把故事講得真是,作者總要降到與故事有關的其他事情,而且這些事情並不總是很有趣的。事件的發展往往需要有時間上的間隔,作者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就得儘力插入一些內容來填補因間隔而留下的空白。這樣的段落稱之為「橋」。大多數小說家雖然都天生有過」橋「的才能,但在此過程中,枯燥無味卻是難免的。小說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時代風氣的影響,更何況小說家的感受性還勝過一般人,因此他時常會不自主地寫出一些追隨世風的、曇花一現的東西。舉例來說:19世紀之前的小說家是不太注意景物描寫的,寫到某物也至多一二句話。但是,當浪漫主義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眾喜愛後,為描寫而描寫就成了一時的風尚,某個人物上街到灶火點去買牙刷,作者也會告訴你,他路過的屋子是什麼樣子,店裡出售的是什麼商品,等等。黎明和夕陽、夜晚的星空、萬里無雲的晴天、白雪皚皚的山嶺、陰森幽暗的樹木——所有這一切,都會引來沒完沒了的冗長描寫。許多描寫固然很美,但離題萬里。只是到了很久之後,作家們才明白,不管多麼富有詩意、多麼逼真形象的景物描寫,除非它有助於推動故事的發展或者有助於讀者了解人物的某些情況,否則就是多餘的廢話。這還是長篇小說偶爾才有的缺點,另一種缺點則是內在的、必然的。要完成一部洋洋洒洒的長篇巨著是很費時日的,至少也得幾個星期,一般需要好幾個月,有時甚至要好幾年。作家的創造力往往會衰退,這是很自然的事。這樣他就只能硬著頭皮堅持寫下去,而在這種情況下寫出來的東西,如果對讀者還會有吸引力的話,那簡直是驚人的奇蹟了。

過去,讀者總希望小說越長越好,因為他們花錢買小說書,當然想讀出本錢來。於是,作家們就挖空心思在自己講述的故事中添加許多的材料,他們找到了一條捷徑那就是讓小說中插入小說,有時插入的部分長得像一個中篇小說,而和整部小說的主題又毫無關係,即使有也是牽強附會的。《堂·吉訶德》的作者塞萬提斯就是這麼做的,而且其大膽程度簡直無人能與之相比。那些插入的文字,後來一直被視為是這部不朽名著的一個污點,現在也不再有人會耐心地去讀它們了。正因為這一點,塞萬提斯受到了現代批評家的攻擊。不過,我們知道,他在後半部里避免了這種不良傾向,因此要比前半部好得多,寫出了那些被認為奇妙得不可思議的篇章。遺憾的是,他的後繼者(他們肯定不讀批評文章)並沒有停止使用這種方法,他們繼續向書商提供大量的廉價故事,足以滿足讀者的需要。到了19世紀,新的出版形式又使小說家面臨新的誘惑。月刊因為用很大篇幅刊登消遣文學而大獲成功,對此雖有人嗤之以鼻,但它卻為小說作者提供好機會,即:在月刊上連載小說可得到豐厚的報酬。幾乎與此同時,出版商也發現,在月刊上連載知名作家的小說是有利可圖的。作家要按合同定期向出版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小說,或者說要寫滿一定的頁數。這樣一來,就逼著他們慢吞吞地講故事,一寫就是洋洋萬言。我們從他們自己說的話中就得知,這些連載小說的作者,甚至他們中最傑出的如狄更斯、薩克雷和特羅洛普等人也不是感到,要一次又一次定期交出等著連載的那部分小說,實在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沉重負擔。無怪乎,他們只好把小說拉長!無怪乎,他們只好用不相干的內容把故事弄得拖泥帶水!所以,如果考慮到當時的小說家有那麼多的障礙和陷阱,那麼當你發現當時最優秀的小說也有缺陷時,就不會大驚小怪了。實際上,使我覺得驚訝的倒是,它們的缺陷並不像想像的那麼多。


1、讓人忘記讀書的狀態 變成被吸入另外一個時空的狀態

等關上書回到這個時空後 呼一口氣 感覺【出來了】

2、想對作者說【你懂我】

3、迫切尋找同作者或類似作品緩解饑渴

好的小說因人而異 但是心裡都有【喀嚓】一聲 【合拍了!】


寫在這裡是方便以後看別人的見解。

下文僅僅是個人的一點迷惑和試圖求解。

————

常常聽到有人感嘆,這小說寫得太好了,十分喜歡。

問及原因,得到的答案是「因為很感動」。

大概個人對小說的好惡是從很私人化的體驗而來吧。

下課問了下教授,他說是看了之後讓人難以忘懷能引起共鳴的。如果能引起所有人的共鳴,那就不失為偉大的小說。

我個人十分喜歡能引起共鳴的小說。

但這個還是太玄乎了。是非常私人化個人化的標準。

要說能引起所有人的共鳴,我又覺得迷惑:所有人是指所有人,還是代表人?那麼被代表的人呢?

範圍很模糊。

就像對同一件事存在不同角度看法一樣,同一部小說在不同人那裡也會得到不同的評價。因為人們只會在其中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或者本來就有,只是不知道怎麼樣表達的東西——也就是引起「共鳴」。

情感上來評判,依據引起「共鳴」深淺進行「打分」。打分的讀者要夠一定數。(這個「一定」的範圍也還是模糊。)

打分所依據的是情感,是否還對「客觀」有所要求?

如果說引起了大多數的共鳴,綜合評分高,從讀者情感上說也許就算是「好小說」了。

但是有的時候,會看到一些電影數據,叫好不叫座的電影比比皆是。小說也有叫好不叫座的。

純文學、類型文學(通俗文學?)和網路文學的界限是什麼?【並不對應叫座和叫好。】

那些小說評獎的依據的是技術么?

網路文學開設課程和專業,以後網路文學也有學院派了。

從技法上可以分高下么?

困惑 :(


小說的世界中,現實世界真實存在的那些,符合真實世界的事實,特別是人(人就是個信息系統,最核心的是人性,知識經驗稍次要);現實中不存在的那些,要符合一個統一設定,讓這些不存在的一切是自洽的,邏輯符合事實


讓人忘記讀書的狀態 變成被吸入另外一個時空的狀態

等關上書回到這個時空後 呼一口氣 感覺【出來了】


1讓我更理解生活,作者揭示了什麼現象,或者提出了什麼問題

2讓我更理解人物,作者有獨特的視角,或深入的理解

而結果就是

3我讀了又讀,為此著迷,樂此不疲

如果給出一個名字,那就是《追憶似水年華》厚厚的上千頁,每一頁都是智慧


短篇的話:汪曾祺的《受戒》

就這標準

(大家補充中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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