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一切行為是根源於利己主義嗎?
一個人匿名做慈善捐錢,他的行為是為了什麼?獲得的內心的崇高感算是私慾嗎?
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利某事或某物,這是無疑的。但是「利己」這個詞,「己」的含義卻是不確定的。
我看到一個人需要幫助,決定幫助他,這個過程中,我是感同身受,把自己代入了他的情境當中,幫他就像在解決自己的問題。那麼,那個人,在此時此境,是否屬於「己」的範疇?
軍人上陣殺敵,視死如歸,是為什麼?為的是他的國、他的家,為的是他自己所關心、愛護的人、事、物,這些,是否「己」的範疇?
自己,到底什麼是自己?到底哪裡是自己?這才是這個問題的根本問題。
哪是自己?自己的身體是自己么?那麼如果自己的手腳沒了,自己還是自己嗎?「自己」有隻維持大腦思維,自己還是自己嗎?
如果「自己」是那個超出了所有物質的「精神」,那麼「自己」還有什麼需要「利」的?
如果「自己」是物質的,是我們的身體,那麼我們的身體與宇宙萬物何異?哪裡不是「自己」??不請自來,然後我的回答也很簡單:當然不是。一種極端的心理利己主義認為,一個人的所有有目的的行為的目的有且只有一個,即利己。但是,這和許多我們現實的情況不符合,就比如樓主舉的捐款的例子。不過,心理利己主義者也很聰明,因為他們可以解釋說,那些熱衷慈善的人的行為看似利他,實際上還是利已,比如他們可能喜歡被人稱讚,或者是他們看到貧困兒童時心理十分壓抑,通過捐款他們想達到的目的只是平復自己壓抑的情緒,而並不是真的為了貧困兒童的生活得到改善。但是,這種解釋並不成功。為什麼呢?我們設想這麼一個情況,假如有一天科學家發明出了一種「忘情水」的藥物,它不僅能平復一切壓抑的情緒,使人得到極高的自我滿足,同時價格也十分低廉,遠低於一次捐款的話費。那麼,根據心理利己主義,所有參與慈善的人在捐款和購買忘情水這兩個選擇下應該是必然會選擇忘情水而不是捐款。但事實真會這樣嗎?難道在一次比如像512大地震這樣的自然災害後,根本不會有任何人去捐款,而是忘清水脫銷了嗎?誠然,許多人參與慈善活動有除了利他之外的別的動機,但是這不能否認仍然有許多人參與慈善活動確實抱有一顆奉獻的心。另外一個針對利己主義的反例即母愛。我們幾乎沒有任何理由去懷疑母親對於自己孩子的愛是真誠的。但是,心理利己主義找到了一個突破口,即從生物學上講,母愛似乎有一個利己的動機,即為了使自己的基因得到延續。因此母愛只是假象,深層次里是生物自私的基因在作祟。但是這種解釋有兩個致命缺陷,一個是它徹底誤解了進化論與生物學,因為真正的進化論並不以個體作為演化的基礎,真正的基礎是種群。也就是說,生物活動的真正動力是種群的延續,而不是個體的基因。因此才會出現諸如鬣狗會照顧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崽等這類自然現象;第二點,對人類的母愛作進化論的解釋犯了將來源與本質相混淆的錯誤。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說,幾何學最早來源於對於土地丈量的需要,但是,這難道就表示幾何學的研究就是為了丈量土地嗎?同理,因為演化,人類進化出母愛這種更能維持種群延續的情感,但是這並不代表母愛本身就是為了延續基因,相反,母愛本身就是個利他的情感,許多母親也確實會為了孩子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綜上所述,人會有利他的行為和動機是不容辯駁的。那些出於某些原因否定這一事實,宣稱人只有利己的行為和動機並稱「才是事實,才是正常的」的人或組織才是真不正常。當然,這也可能涉及到關於利己主義的定義問題:很多人說人不可能利他是因為每個人只能按照他的動機行事,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動機永遠是他自己的。但這對人能夠利他構成不了威脅,因為一個動機是利己還是利他不能以動機的位置作標準,而是它的內容。
謝邀……
人類的一切行為源自於人類的神經衝動,源自於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用於適應環境的一系列性狀……不源自於任何「主義」……
與石頭落地一樣,人類的一切行為都僅僅是自然規律的結果……與任何「主義」無關……我們可以說,石頭落地,也有利於「符合萬有引力定律」……但這個陳述並不能用來做什麼……我想是的,一切行為都是出於「利己」,我實在想不出反例。北大的王海明教授有本書叫《新倫理學》,其中有一個易於理解的簡明說法叫作「為已利他」。「人的行為目的可以無私利人,但產生目的的原動力卻只能利己。」(北大王海明的《新倫理學》參考答案)
讓我來誤導一下。
人類的一切行為是根源於利己主義嗎?—— 想像一下一個個體總是在做會使自己種族滅亡的事的種族——這樣的種族能生存下來嗎?或許可以,但我們人類並不是這樣的種族。
所以概括地說,人類,由於至今未滅亡,故整個種族的的綜合行動都未碰到那個從正收益到負收益的臨界點(因為碰到負收益點代表種族滅亡)。在這種意義上來說,人類的行為直到目前為止都並沒有使自己獲得的利益成為負數。所以可以進一步地說,人類的一切行為都是源於利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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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請讓我繼續誤導你。
人在做事的時候需要做出選擇。這個所做出的選擇需要判斷。這裡的判斷就是利己的。就算你是出於一種聖人的狀態在做慈善,那也只是因為你在將自己的價值觀體現在你的行動中。
比如在做慈善這一件事情上,你的心態是「我想幫助那些人」;若要滿足你的這個心態,你的可選項之一是「去做慈善」;你的判斷是「去做慈善可以最優地達到我想滿足我目前心態的這個目標」;所以你去做慈善了,為了滿足自己的心態。---------以上。匿名慈善有 兩種可能:1. 是一種宗教行為。常見美國。耶穌教導說:施捨時不可讓左手知道是右手乾的。這樣天父在暗中查看,你的賞賜是大的。2. 低調。low profile。想行善,又不想張揚。幫助別人是人的一種本能。一種本能。一種本能。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幫助別人由痛苦到幸福,與你自己從痛苦到幸福得到是一樣多的快樂。富人,豐衣足食。生活少有起伏,幸福是有限的了。那麼幫助一個不幸的人得到幸福。此人必然是非常大的幸福。助人從中體會到的幸福一點也不會比被幫助人的人少。助人從中體會到的幸福一點也不會比被幫助人的人少。助人從中體會到的幸福一點也不會比被幫助人的人少。
算
是,只不過一些人利己的方式同時能大範圍利他.
利己主義的理論大師。
她相信人們必須透過理性選擇他們的價值觀和行動;個人有絕對權利只為他自己的利益而活,無須為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強迫他人替自己犧牲;沒有任何人有權利透過暴力或詐騙奪取他人的財產、或是透過暴力強加自己的價值觀給他人。她的政治理念可以被形容為小政府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雖然她從來沒有使用第一個稱呼自稱過、而且相當厭惡第二個稱呼。 蘭德的小說所要表達的目標是要展示她理想中的英雄:一個因為其能力和獨立性格而與社會產生衝突的人,但卻依然奮鬥不懈朝他的理想邁進。謝邀!
我認為人的一切行為,是受到利己的慾望驅使的。但是利己不一定只是物質上的,完全可以是精神上的,那種「捨己為人」的,就是為了滿足精神上的「利己」才會做出的行為。
是,我們永遠無法做我們不想做的事情。
人類以及一切人類文明的發展源動力,都是滿足人的需求和慾望。每個人做每件事,都是為了得到一種想要的「感覺」。包括做種種善事,包括利他主義,都是因為喜歡利他之後的滿足感。因此從根本上說,人的一切行為都是源於利己。
沒錯,所有行為都是利己主義。考慮人類行為的動機不光要考慮「金錢」、「地位」、「名譽」等他人可見的利益,還要考慮到他人不可見的其內心的得失。比如說無償匿名捐款,在別人眼裡他是忍痛把錢捐出去,實際上他自己覺得幫助別人自己很開心。在這人心中的利益比較下,幫助別人+其他收益>自己的財產損失+其他損失。(因為討論是不收回報的助人,這裡及下面不考慮其他收益的值)比如說不求回報的捨身救人,在別人眼裡他是忍痛救人,實際上他自己覺得救了人很開心。他內心的利益比較下,救人一命+其他收益>自己的生命安全損失+其他損失。所有行為必有獲益,誰也不傻,要是覺得自己的錢比別人的命重要、沒有外部壓力(規避外部壓力其實也算在「其他收益」當中)及可能的其他收益,那肯定不會捐錢的。
可能有人不理解這些人的利益比較,其實就像有些人不理解別人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買一個坦克模型一樣,不同人愛好不同,價值觀不同罷了。
社會大力讚揚幫助別人的人,除了增加大家價值比較里的「幫助別人」的值,也增加了「其他利益」的值。無視內心價值比較,要求別人無償又痛苦的奉獻,那肯定是不現實的。社會一直在促進雙方獲益,某些國家也在推行有償的失物交還制度。所以,利己不一定就自私,也不需要否定。亞當斯密講過人的行為既有利己主義也有利他主義,市場原教旨主義僅僅強調人的利己性而忽略人的利他性,這是不完整的。毛澤東在提到他的母親時曾說:人分三種,一種是損人利己,一種是損人不利己,還有一種是損己利人。而我的母親屬於第三種人。
前前後後改了答案兩三遍 發現自己沒法嚴謹地用心理學知識證明這個問題 然後發現自己目前階段可能根本尚不具有此能力,我想我還是蹲在一邊繼續懷著對科學的敬畏看書吧。
邏輯證明- 人們無法證明所有行為,如果有一個不符合趨利避害規則呢 題目的「一切行為」就無法成立 行為也不如同數字般有規律 可以推演
- 人們只能解釋自己理解的事物,你去體檢 醫生說你很健康 嚴格地說是「在現有的醫療檢測技術能檢測到的範圍內 你是一個健康的人類。」所以我們可能無法解釋那些看起來不符合利害關係規則的行為。即我們永遠不能證明某行為肯定不符合利害規則。
- 假設一個人非常渴 他眼前有一桶水 這麼明顯的利益 他當然會選擇去喝水 他的行為是完全符合規則並被預測的, 但是隨著他喝下去的水越來越多 他對水的需求會趨近於零 每杯水的價值也會趨於0 問題來了,他不一定會準確得停在邊際效益=0的那個點 他總是會少攝入幾毫升 或過多攝入幾毫升 也就是可能最後一口並不符合規則。 同樣 行為帶來的利害接近0 時行為變得隨機和不再符合利害規則,當我們再額外考慮人們的對利害的閾值不一時 命題看起來就更加無法成立
大概社會學科就沒有絕對真理 一切探索與研究只是接近真理的過程
自我滿足也是一種利己行為
照題主所說,如果一個人匿名做慈善捐錢,那他的行為是為了什麼?
那麼我會覺得,他的行為是為了一種自我滿足,藉此來讓自己獲得某種自我認同感,亦或者某種崇高的優越感
再亦或者,他的行為是想為自己建立一份安全感
假設這位匿名的人其實是一位有錢的大老闆,那麼也許他是對自己榨取他人剩餘價值所獲得的長期且龐大的利益而感到不安而已
所以想做點什麼來「回報」一下社會,藉此來讓自己獲得安心畢竟有錢的人已經滿足了物質上的需求,那麼當然他們的需求就只剩下精神上的需求了
同時我不覺得那位匿名者有多崇高,畢竟真心想做慈善我是不認同僅僅是捐錢這種簡單粗暴的形式
我覺得真心想做慈善的,應該用自己的錢確確實實的對需要幫助的群體做出些什麼貢獻才能叫慈善,而不是給了你錢我就是慈善了(何況給的還是第三方)
所以我覺得這位匿名者的內心要麼是出自對弱勢群體的憐憫從而獲得的優越感以及自我認同感,亦或者是為了獲得安全感而實施的行為
人的一切行為毫無疑問都是從自我開始出發的
因為你做的事沒有物質上的回報就等於不是利己行為了?怎麼可能
a不圖回報的幫助了b解決了難題,此時b獲得了物質上的回饋,而a卻沒能獲得物質上的報酬,人們將a這種行為稱之為善
殊不知此時a卻收穫了名為認同的報酬,以及b對a欠下的無形的人情債慈善當然是利己的,是滿足自己想慈善的這個慾望,不管你想慈善的原因是什麼
自私的基因,我相信這是生命生生不息的根源,一切行為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更好的活下去,即使是死亡也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在下一代身上更好的生存而不至於連累他們,這是經歷極其漫長的過程選擇出來的,不能改變。
千千萬萬的思想——由「利己」出發——千千萬萬的行為。「己」,是個容器,在不同環境下,填充物不同,但是這個器,始終叫做 「己」---救大火中孩子的母親,「己」已經被孩子佔據了所有。---炸碉堡的董存瑞,「己」 已經被 國家,民族,大義,人民,勝利……所佔據
---扶老太太過馬路的路人甲,「己」裡面有 自豪、美麗、教育、道德、讚賞、……
「己」這個字,其實已經不是「己」。修行到一定層次的人,早已無 我,我是其它,別物也是我。個人覺得絕大部分還是利己吧。但是你怎麼說都行這是你的權利,通俗來說就是你開心就好,你說利己沒有問題說利他也沒有問題,說利己你說你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沒錯,你讓自己變得快樂變得更好沒錯。你以為是利他也沒錯,因為你的這種感覺會給他人或者給你一種世界充滿愛的安全感和滿足感以及愉悅感,但是我覺得利他其實是另一種利己方式的體現,看了一下其他人的回答,我也覺得如果說利己的話那麼同情應該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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