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否應該給反民主的力量民主?

我覺得這像是萬能的上帝能否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來的大石頭一樣,是個悖論。如果不給反民主勢力民主,那麼民主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反民主的勢力也有民主的權利。如果給他們民主,最終反民主勢力利用民主上台消滅民主,民主也不存在了,這一點可以參考三十年代的德國,希特勒依靠合法選舉上台。換句話說,民主應該如何正確對待反民主的勢力呢?

手機打字所以先發出一段,再補充一下。

比如政府國家明明知道某些力量的政治訴求是非民主甚至是消滅民主,甚至他們的終極目標是可怕的,比如消滅一切不服從他們的人消滅一切反對的聲音,比如新納粹等..那麼是否應該給他們民主呢?如果給會不會是對惡的縱容?如果不民主待他們,社會民眾或者其他國家批評政府不民主,不道德給政府造成壓力?

再次補充,有同學說法制,但納粹上台也是通過合法選舉,而且他們追求自己的目標的方式也是符合國家當前法律的。那我就換個角度闡述問題,非民主勢力服從國家法律並通過程序正義追求非民主的終極目標,民主該如何對待?

按照上述邏輯,民主最終是否會消亡不存在了?


謝邀。

說實話,這個問題很難答,我想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傷透了腦筋,單說我的看法。

我認為是可以的。

理由如下:

二戰後,基於納粹對於歐洲帶來非常大的傷害,所以歐洲對納粹是非常嚴格禁止再起的(沒記錯的話,對於一點點的徵兆都不行....當然我不是很嚴謹地做出研究),納粹的標誌、手勢等等,都有規範。假設題主有在畫一些交通工具或是戰鬥機的圖,可能知道,假設你畫的是納粹時期德國的飛機,是不許把納粹的圖騰畫上去的,得改畫別的圖騰。

但是其實仍有一小部分人可以說是新納粹份子,主張極端的種族主義。

近幾年,卻也不見民眾對於其有狂熱的趨勢,而是對它們嗤之以鼻。

前幾天我在看公視播的紀錄片《安妮的集中營》(順便說,大推!)前面有一段導讀,恰巧就是我的大學老師,她說大家對於德國人有一點誤解,當初德國人其實並不是因為希特勒要毀滅猶太人而投票給他,而是希特勒提出的政見裡,包含了許多改善德國經濟的做法,這些是威瑪共和國沒有做到的。但是,她也提到,在民主的社會裡至今仍有這樣的問題,可能某位候選人的政見中10項你支持5項,所以你投票給他。可是他上台之後,卻會實現他的10項,或者某幾項但不是你要的,又或者你根本不知道他有這樣的政見(真正讀完一個候選人的政見的人有多少呢?)

當然,當希特勒一步步地做出這些事情時,德國人的反應等等這些問題也要探究,暫且不談。如果題主有興趣,首推的當然是 漢娜?鄂蘭所寫的《平凡的邪惡》,Sebastian Haffner的《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回憶錄),討論納粹的書籍太多了暫且舉兩本。

所以,我認為應該給他們權利,同時我也相信,一個國家的民主深植人心時(讀候選人的政見,這應該是很普通的民主素養,民主其實也包含了許許多多的概念),不會再有希特勒這樣的災難。

當然,我也要註明,我反對納粹以及法西斯。

註:題主尚年輕,所說的話難免不周全或是不夠深思熟慮,望見諒!也歡迎互相討論!但是不歡迎噴!


先感謝邀請,下面談一點點的淺見。

可能很多答主都沒有太去研究過這個東西,(づ??????)づ寶寶在評論里說這個問題提的很有意思(弄到課題組是玩笑話,會被河蟹),是在於這個問題很難從哲學思想和民主學思想去考慮,但是作為制度上基本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也就是說在現代民主制度上,基本不會有反民主勢力(這個概念好難界定)有能力推翻民主,最後走向其他的路徑。

現代民主制度,將民主放在一個程序化的非完全正義的需要約束的模式,也就是說並沒有將民主視為最高準則,而僅僅只是一個程序運行手段。

事實上,泛意的來看現如今所有的國家都可以看成自由民主體制(具體而言就是採用代議民主的方法,由人民選出民選代表行使國家權力,其權力則受到法律的監督和限制,通常還會採納保障個人及少數派權利,同時也限制了多數派權力的做法),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一個概念,即民選代表及其構成機構不具有至上權威,而將至上權威移交給憲法和相關法律。

這是什麼意思?就是將民主看成一種徹底的程序,因為程序運行導致過諸多的暴政類問題,而且極易受到人為的影響,於是就將民主作為至上權威,轉變為用一種規範化的,根本化的,不可動搖的大綱性文件來表述也就是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為此我們才會提出憲政這種更加程序化和約束化產物。

這就使得民主以及它引發的一系列程序化動作如選舉,組建政府等等的,已經不是完全的自由,而是一個受到至上權威限制的有序行為在限制之內,民主可以自由的實行,但是一旦超過限制,國家的應急機制和暴力機關就會出來維護至上權威。(所以說法律是由國家暴力機關保障實施的對全體國家國民有共同約束能力的文件),這也就是國家反民主暴政的根本手段。

再看題主的問題,民主是否應該給反民主力量民主?基本所有國家的憲法都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集社,遊行示威,加入不同黨派,表達不同政治見解的權利。但是同樣的憲法依舊規定了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國家領土完整,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而在憲法的指導下,各國也相繼出台了《刑法》,《反分裂國家法》等各種法律,除了規定了相關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外,還規定了許多不能用各種手段傷害他人利益的法律條文。

這就是前文所寫的至上權威是最高準則,是一種架構在最高權力之上的行為政治。制度民主可以去形成一種最高權力,如在議會分類上,第一大類的議會就是最高權力機構,即使如此她也必須受到憲法的約束。那麼最後回答題主問題:民主勢力依舊是公民自由表達不同意識形態的權力,但是如果出現反民主勢力準備顛覆國家政權,破壞人民利益的時候,國家暴力機關會直接進行鎮壓。

所以憲政主義要求軍隊國家化等等的(有點敏感),就是保證國家暴力機關和應急機制在任何緊要的情況下維護國家的至上權威。至於第三帝國,好吧這個都被說爛了的因為民主成為專制的事實,其實魏瑪共和國的民主,並不一定是如今這樣的程序化民主而是一種很有缺陷的民主模式,她的憲法是一個與皇權妥協,並架構在二元君主制度上的憲法(比如魏瑪共和國憲法將總統視為皇帝的替代職務),這樣的至上權威自然無法完全限制民主權力,所以後來以及現在的聯邦德國憲法很大的程度上就是修改了魏瑪共和國憲法的漏洞,使得其變得更加有序的限制民主權力。


記得在很久以前,知乎上曾經討論過這樣一個問題——一個自由人是否有自願成為別人奴隸的自由?

答案是你有自願選擇服從某個特定人的一切命令的自由,但你無權成為奴隸,即使你宣稱自己成為奴隸了,當你不願意服從「主人」的命令時,你依然有權不服從,因此你永遠無法自願成為一名奴隸。自由是一個無法放棄的權利。

民主同理。

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有權選擇一個獨裁者上台,賦予他獨裁者的權力。

但當這個國家的公民覺得這個獨裁者應該滾蛋時,他就該滾蛋了。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這個國家的大多數公民都支持獨裁的前提下。

而現實中,支持獨裁,支持大國沙文主義,支持文字獄,支持恐怖獨裁統治的混蛋只有那麼一小撮。

所以——

國家應該給每個公民平等的民主,但不代表我們會讓一小撮混蛋做主。


這個「問題」很魅惑,但是這個「問題」是錯的。

一、先分析題意:這個問題極不具體。它跟下面說明中提及的「上帝可否創造一塊自己無法舉起的石頭」不能類比。

如果我沒有錯誤理解樓主的說明,那麼這個問題的具體表述應該是:民主國家(或者說:民主國家的人民)是否應該授予反民主的政黨(或者其他類似組織)執掌政權的權力(或者給以執政的機會)?也就是說,問題「民主是否應該給反民主的力量民主」中提到的三個「民主」指的是全然不同的意思。

二、一個更加類似的例子應該是:我是否應該通過飲鴆的方式止渴?

飲鴆止渴這個詞有兩方面意思:1-我知道這是毒酒;2-這毒酒可以解渴。實際的情況是:1-忍住不喝的人很多;2-服毒自殺的人也很多。所以,作為一個理性(此處理性的意思接近於自決,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假定)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我的選擇完全基於我更想處理自己的生命,還是更想處理自己的口渴。所以嚴格來講,判斷他人應不應該喝毒酒不過是庸人自擾。

三、隱含的前提預設並不對。

在樓主的提問里,其實隱含了一個價值設定:民主是好的。但這個預設是不對的。因為,人(民眾、政府)不可能完全理性,他們不一定總知道酒里有毒(即:他們並不一定總是知道自己選的那個政黨將會反民主),他們做出的判斷和決定往往有失偏頗(尤其是在普遍平庸、受人蠱惑、烏合彙集的時候,比如1793年的法蘭西)。政治學的始祖柏拉圖------的老師蘇格拉底就是死於民主的毒藥(被判死刑後,他喝下了進口自利比亞的毒藥)。

四、不給的話,是不是一種非民主?

說到這裡,該回答這個問題了。這個問題也是錯的。因為:政黨上台的機會不是由民眾給,而是由政黨自己通過競爭爭取而贏得民心。一個政黨不可能通過標榜自己「反民主」而獲得民眾授權。甚至這樣的組織根本不可能存在,因為它不會獲得捐款,它連宣傳經費都沒有,更別提活動了。這就是這個問題錯誤的原因。

五、納粹的例子如何解釋?

納粹的上台和它的失控是兩回事。它的上台是合法的,它的失控才是非法的。這就是法制的問題,德國的法律在第二個階段失職了。其實問題比這個要複雜,一戰後德國受到的懲罰過於苛刻所導致的民眾復仇情緒、英法等國的同情心理同樣是縱容納粹走火入魔的重要原因。這是政治上的原因。

六、樓主的問題是錯的,但是他的擔憂是對的。

樓主的擔憂:「非民主勢力服從國家法律並通過程序正義追求非民主的終極目標,民主該如何對待?」準確的說法是:通過合法選舉上台的政黨,在執政後走向反民主,應該如何應對?樓主如果了解納粹的歷史,那麼應該也聽過米歇爾斯以及他的「寡頭政治鐵律」,在此不細談。換句話說,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觀點認為,我們現在看到的民主政治(現代社會的普遍的政黨政治)實際上不過是寡頭統治。也就是說,你所擔憂的對象可能遠非你想像的那麼好。

七、解鈴還須繫鈴人。

政黨的通行證來自於民意,對在朝黨的掌控歸根結底也只能依靠民眾實現。美國的中期選舉就是一個很好的辦法。一屆(政黨)政府的任期是4年,那麼我們在兩年的時候來一個期中考試,如果在朝黨考評不及格,那麼它在議會裡的成員數額會相應縮減,隨之而來的是作為政府首腦的總統成為「跛腳鴨子」------施政能力受到限制,那就更不可能失控了。

事實上,現代社會還有很多方面可以防止在朝黨走向專制,比如無孔不入的媒體、民眾的政治意識、司法機構的制衡、在野黨的監督等等。

最後的最後,想說的是,這其實是一個操作性的問題,而不是一個理性的問題,在這裡不涉及邏輯,只涉及實際。


不需要。

所謂「反民主」,其實就是放棄「公民政治權利」,把權力交給別人。

反民主的理想是交給開明優秀的專制君主權貴。

可是,君主權貴集團內部鬥爭從古代到今天都是血雨腥風刀光劍影,

根據當地政策法規,恕不舉例。

一個集權的權貴寡頭內部,就有N個主張各異的派別。

那麼「反民主」者是否去作選擇?

如果不作選擇,徹底放棄公民權利,不在乎誰掌握權力,採取何種方式管理國家。

那……這就是奴才。

如果在權貴寡頭的諸派別中有傾向,有理念方向的認同,願意將權力交給其中一方;

那……就已經行駛了公民權利,哪怕沒有動作,心裡已經投票了,這便是some kind of 民主。


你們的回答都太極端,一點理性都沒有,總是有種非黑即白,「非民主即專制」的心態。

正確答案是:不能太專制,也不能太民主。應該給想要民主的人民主,給想要專制的人專制。


反民主的人難道不是該自覺放棄皿煮權力嗎


你這叫民主聖母主義。反民主的人會稀罕別人給的民主權力?


不給反民主力量民主?當然可以呀。

下面我來舉個例子:

1933年德國國會縱火案後,德國政府宣布德國共產黨意圖暴動,為非法(也就是反民主力量),剝奪了時為議會第三大黨的共產黨的民主權利。在排除了這股邪惡的反民主力量之後,德國以議會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了授權法案。

這真是人類民主史上的一大創舉,為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們反抗共產主義暴政開啟了新的篇章。


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但關鍵是現代政治制度不僅僅是民主,成熟的民主制度不是一人一票就完事的。而是包括了代議、法制、自由等一系列概念,是這些力量組合起來避免民主被顛覆。沒有一個現代民主國家的法律會允許以民主為理由剝奪自由。

另外,我認為自由主義最偉大的地方在於,自由主義允許自己被毀滅。


竊以為,就我膚淺角度而言,民主之為民主,不但是我有民主的權利,還要承受自己所選的責任和後果。

民主也是一種專制,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制。


個人淺見,如果民主有這個決定權,說明民主有相對於反民主的勢力有較大相對優勢的力量,那這個時候應該把反民主的力量消滅掉。


民主、自由、民主主義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第一個是體制、第二個是價值、第三個是意識形態,三個不同領域,所以....憋相提並論。

既然是體制,那就只是規定了權力結構和政治運作方式。你當然可以反對這種體制,但你反對也要在他規定的運作方式下反對。在這種體制下無關意識形態,不會發生集權政體下過渡宣揚某種意識形態(社會主義)並極力消除反對力量而進行肅清行為。

再說樓主真是操碎了心,民主容許人反對他,那就會被反民主勢力消滅嗎?那美英日韓不都還好好的么,反對民主的同時肯定還有更多支持民主的聲音,畢竟民主是現在看來最不壞的制度,大家都上網,看得出朝鮮和美國的區別,人或多或少還是能權衡思考的。

另一個,民主也是有分的好么?具體下來有共和制、有代議制,不是投個票就完事兒了,就算是投票也是有講究的好咩,不然政客誰都能當了。民主也要看怎麼運行的,法西斯上台現在認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德國當時的民主政體是有問題的,普遍民主易受魅力領袖操控,經濟創傷下德國人只能依賴於給了他們無限希望的希特勒,因此一人一票選出了希特勒。當然這只是最簡單的說法,具體他怎麼上位的可以wiki一下權力鬥爭比較複雜。

重點是,現在沒有哪個國家還是這種普遍民主了,太容易產生暴政和威權了,至少也得是個代議制,關鍵是權力制衡,例如做的很好的美國的三權分立,當然怎麼維持住現有穩定的民主就要看具體制度設計的智慧了。


法制


顯然不應該,不明白很簡單的道理怎麼就被一些人無視自然法則,人類發展歷史的人搞複雜了。

從人類發展歷史上看,民主,自由,法制皆是人類近代發展構建出來的概念。在中世紀以前沒人討論上面的東西,有也被弄死了(栗子:蘇格拉底)。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一定是人類的發展引起了某些變化才出現可行的民主。反過來,民主一定是有某些物質基礎和衍生的精神基礎,進而由人類先賢們構建出的偉大存在,但是絕對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完美毫無破綻的玩意兒。

從自然法則上看(主要是遺傳和馬太效應),民主如果支持反對民主存在,而且假定反對民主的人不會改變心意而且會把孩子培養成不民主的一分子(栗子:生而入教),那麼可以肯定的推測,反對民主的人的份額絕不會減少。

反對民主的人一定是想獲取更大的利益(民主是妥協的藝術,絕不保證個人的利益最大化),支持他們意味著人人平等這個基礎被破壞,而且馬太效應會讓天平更加傾斜。

再結合高收入國家低生育率的現實情況,隨著代際傳遞,反對民主的人的份額一定會慢慢增加直到超過50,最後達到用民主廢除民主的目的(栗子:投票實行沙里亞法)。


3反民主亦民也,故給之

望莫有人民公民之分也


為了防止民主演變為多數人的暴政,政治家們構造了憲政等其他堤壩工程。


應該給,民主是一人一票,不給就是剝奪別人的政治權利,實質跟獨裁一樣。


民主社會的模板是西歐和美國,只有這種才是真民主,我國這種民主集中是獨裁。人類社會的最終形態就是民主,人民當家做主,這是經過這50年證明的宇宙真理。蛤


寫在前面,這篇回復戾氣很重,答非所問。前方高能,無關人士請遠離。另外我不是什麼五毛六毛七毛的 我就是一個過過苦日子的人,我只知道現在我能買的起我以前買不起的東西,雖說日子勉勉強強過,但不至於挨餓。射麻革 命都是扯淡 談所謂的民主都是吃飽了撐的餓得輕,過日子才是要務!!!!!!!!!!!!!!

說實在話所謂 的民主國家一直試圖推行他們的那些價值觀,民主、自有。。。,但是想想哪個被賦予這種價值觀的國家人民過得好?伊拉克?敘利亞? and中東?烏克蘭?? 德意志斯坦?大不列顛斯坦共和國?其實民主就是一種價值觀的輸出,但是這種輸出國不會考慮一件事就是因地制宜。所謂的民主就是輸出革命、或者是和平演變。西方國家各種花都用遍了。革命也疲軟了,價值觀現在也動搖了?所謂不接受援助 的民主鬥士們也開始吃所謂 的翔了。想了想神馬民主,神馬憲政,射麻自由都是唬小孩玩的。有些皿煮逗實啊畢竟too young too森破 容易被人利用。有些時候奶舞一下然後分分鐘被他支持的皿煮爆菊搶奸,我想問問國家亂好嗎? 人民不幸福好嗎?你吃不上飯餓嗎?你穿不上衣服冷嗎?想想然後再嗶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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