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消費他人不幸」?
例子:
將他人的不幸作為襯托自己善良或幸福的工具,升華自我形象,滿足內心意淫。《中國青年報》9日刊登署名記者庄慶鴻文章追憶韓亞航空墜機事故遇難浙江女孩:如果她們在世,知道浙江省委組織部部長蔡奇在關注她倆,王琳佳也許會驚喜地睜大了眼睛,笑眯眯的,而葉夢圓也許不敢相信地跳了起來。
從他去世的消息傳播開來到現在,知乎上的輿論風向似乎經歷了一個頗為詭異的變化過程,從一些知友自發寫文追悼,到後來有人問出了自發的在網上悼念過世的人是否合適?——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感覺很不合適了——沒想到現在居然上升到「消費他人的痛苦」這個高度了。雖然我不知道題主本身是否意指此事,但顯然問題下面有很多人在借題發揮,兩種「政治正確」之間就這麼對立起來,讓我感覺整個知乎都瀰漫著令人尷尬的味道。
首先談談「消費他人不幸」這頂可怕的大帽子。一個令人沮喪的事實是:我們從前、現在就在不斷消費著他人的不幸,而且以後估計也不會停止。不信?你有沒有看過書?有沒有讀過歷史?有沒有讀過《三國演義》?有沒有讀過《戰爭與和平》?史鐵生?張海迪?孟姜女?魯濱遜?(算是一種虛擬的不幸)「小李飛刀成絕響,人間不見楚留香」,倪匡在好友古龍死後寫了這麼一首悼聯,端的是文采飛揚,韻味十足,更遑論魯迅身後,悼聯千千萬,按某些人的標準,這些都是客觀上利用他人的死亡來獲得好處吧?
很遺憾,作為受眾的我們一直都在消費他人的不幸,並且樂此不疲,而寫出這些東西的人,更是如此。我自己在看日本史的時候,唯有戰國一段,讀來最為酣暢淋漓,而大多數人讀歷史的時候,恐怕也對承平年間的雞毛蒜皮不甚感冒,卻對戰亂時代的波瀾壯闊頗為嚮往吧?這些算不算是消費他人的不幸?
王小波在《 我怎樣做青年的思想工作》中寫得有趣:
我外甥馬上接上來道:舅舅,何必要快樂呢?痛苦是靈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說:沒有痛苦,叫什麼詩人?——我記得這是萊蒙托夫的詩句。連這話他都知道,事情看來很有點不妙了......痛苦是藝術的源泉,這似乎無法辯駁:在舞台上,人們唱的是「黃土高坡」、「一無所有」,在銀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國,外國也是如此,就說音樂罷,柴科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千古絕唱,據說素材是俄羅斯民歌「小伊萬」,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聲。美國女歌星瑪瑞凱瑞,以黑人靈歌的風格演唱,這可是當年黑奴們唱的歌......照此看來,我外甥決心選擇一種痛苦的生活方式,以此凈化靈魂,達到藝術的高峰,該是正確的了。但我偏說他不正確,因為他是我外甥,我對我姐姐總要有個交待。因此我說:不錯,痛苦是藝術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萬;瑪瑞凱瑞也沒在南方的種植園裡收過棉花;唱黃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寶氣;演秋菊的卸了妝一點都不悲慘,她有的是錢......聽說她還想嫁個大款。這種種事實說明了一個真理:別人的痛苦才是你藝術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會成為別人的藝術源泉。因為我外甥是個聰明孩子,他馬上就想到了,雖然開掘出藝術的源泉,卻不是自己的,這不合算——雖然我自己並不真這麼想,但我把外甥說服了。他同意好好念書,畢業以後不搞搖滾,進公司去掙大錢。
按我粗淺的理解,只要不會對當事人以及與他相關的人施加更多的傷害,這種消費就是可以接受的(自然,消費這個詞已經包含了能給我們帶來好處的意思)。發悼文沒有什麼不妥當,至於打電話向其家人求證,正如@FrankFan 所說,「語氣悲痛的打個電話,說我是程浩的朋友,聽說了他的事情,特意打電話表達一下問候,希望節哀順變什麼的。按說也可以吧。雖說是親人過世了,可是知道他有很多朋友也因此而傷心,對他的家人來說多少也是一點安慰吧。」更何況,相比於一個人在無人知曉的角落默默死去,沒有人會過問一句的情形,知友們的問候和紀念是否更能讓生者和逝者都感到欣慰呢?至少能讓他們知道,他,沒有白白來這個世間走一遭,也曾在別人心中留下過一些痕迹。
而前面的一些答案,像救護車碾人這些文章,本身是欠妥的,但卻並不是由於所謂的「消費了他人的不幸」。他人的不幸只不過是用來佐證自己的觀點,可惜的是,恐怕很多人會因為那幾篇文章的觀點本身很呵呵,就遷怒到作者「消費他人行為」這件事情上,再加上題目的這種說法預設立場太強烈,所以彷彿連那幾篇悼文也戰戰兢兢,發不得了。
其次,看到@linkinmars 說「我也強烈的建議知乎在之後的運營中特意規避和隱藏個人化、場景化、涉及個人不幸等經歷的問題和答案」,忍不住多說兩句和話題無關的。知乎本質上是一個社區,不是維基百科,雖然大家的目的是知識,但獲得知識的途徑是他人,以知識為本位而忽視人的存在,就好像看書不管作者是誰,歌曲循環了半天也不知道歌手是誰一樣,是一種過河拆橋式不尊重。更何況,一些個人化的經歷未必不能給大家帶來知識而不僅僅是經驗。
至於那些說悼文污染了自己的timeline之類的……我已經不想吐槽了。這不是政治正確,我想說的是,人家有寫的權利,你不喜歡有取關的權利,皆大歡喜,這樣可好?====================================
沒想到這麼多人贊同,為澄清,未經同意不署名貼幾句評論中的討論(有異議可留言)
問:為什麼沒人說在知乎說就很讓人噁心?不也是消費他人不幸嗎?阿里一說這個是就一定是噁心呢?既然你我能悼念程浩,為什麼彈新聞這個人不可以,說不定他就是知乎的一員被程浩的堅強感動?
答:答主圖裡的「更多新聞」點進去不清楚是什麼,如果只是純粹的報道還好,如果是兜售商品就不太厚道了。我猜想,大家之所以在知乎不覺得是一種消費他人不幸,多是因為程浩本來熱愛、活躍於知乎,無論知乎宣傳與否,他都無形的對知乎做出了永久的貢獻,而淘寶不同,有點借題發揮的意思。
如果你這麼說:那所有的媒體,報道的每一件不幸,豈不都是在消費他人不幸(兜售眼球獲得認可)?個人覺得,知乎本質上和電視廣播新聞雜誌一樣,也算一個媒體,媒體的天然特性就是傳播內容,只要是正面的積極的就無可厚非。而淘寶的本質是一個電商平台,是靠賣東西過活的。
答2:知乎的許多網友都是之前就認識程浩的,是自發的悼念,是個人行為;哪怕知乎官微轉發,也有足夠底氣,因為程浩對知乎的愛,使得知乎的認可對程浩是有價值的。另外,短短的幾句話將最不重要的"在淘寶為自己挑選了禮物"也放在內不知算不算司馬昭之心,反正我感到眼睛被扎的很痛。
之前不認識程浩的,大概也不必受氛圍所脅迫,去做不必要的事情。而那些媒體當做題材跟進(何況淘寶還算不上),對真誠悼念程浩的知友來說,我個人覺得是一種冒犯——個人覺得。說句題外話,毛姆有一句話寫的一針見血。每種義憤填膺里都有一種自鳴得意。語出《月亮和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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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沒想到自己隨意吐槽的一句話,居然成為自己在知乎獲贊最多的答案。當時寫這個答案的前一天恰好在看《月亮和六便士》,看到問題有感而發就沒有查證原文。謝謝@耿牧笛的指正?原文是 「我不太願意擺出一副義憤填膺的架勢來,這裡面總有某種自鳴得意的成分,會使得一個有幽默感的人覺得你在裝腔作勢。」如果造成大家的誤解,就此道歉。平板手打,排版不便,見諒……這事挺鬧心的。
你說吧,哪裡發個洪水,出個地震,你不關心吧?有人出來指責大家冷漠,感嘆人心不古;你要是關心吧,然後隨手在微博,QQ空間上面發個哀悼,掛個小蠟燭什麼的,現在就有人指責說這是在消費不幸了。
確實,這是一種消費,並且這消費挺廉價的,你在微博掛個蠟燭,就可以表示自己心底好、善良、而且充滿了愛的好人。你在人山人海中跟著大喊:釣魚島是我們的,不用一絲一毫,你就可以表達自己崇高的愛國情操;而我們的先輩浴血奮戰,九死一生的八年抗日戰爭,也被《舉起手來》等搞笑奇葩抗日電影電視劇給輕飄飄的消費,變成了票房和收入。我們熟悉的是:日本兵全部是智商不超過70的弱智,身高不超過1米5的矮子,而八路軍則是刀槍不入,徒手可以撕開鬼子的神兵天將,老百姓可以通過傳統智慧可以耍著鬼子團團轉。這樣一通消費,我們先輩的努力就像一個笑話:就這樣的對手,我們還累死累活打了8年才趕走。
但是,我又討厭這種「消費不幸」的說法。你覺得我作秀吧,但看到四川地震,我眼圈真紅了;我的表達很廉價,但是我真的想融入群體;國破山河的歷史我當然知道,但太沉重,不可能一直活在戰爭陰影里,我想看點輕鬆點,有錯嗎?
通過這兩種比較,我想說的是:「消費他人不幸」這說法,其實挺誅心的。它無非是通過他人行為去猜測別人內心的動機、目的罷了,但別人動機到底如何,外人是猜不出的。現代社會要做的是,如果別人的行為出格了,那我們就批評、制裁他的行為,不談動機。
從我的角度來說,我覺得消費他人不幸不是從我們個人的角度來說的。而是從程浩,程家的角度來看。換句話說,是看討論主題是我,還是程浩(程家)。
從道理上說,我當然同意@鄭華濱 所說的「只要不會對當事人以及與他相關的人施加更多的傷害,這種消費就是可以接受的。」這句話。然而,是否對他人施加了傷害的判斷標準。是由程家人來定,還是由我們來定?我們又有什麼方法來判斷,知友們的問候和紀念能讓生者和逝者都感到欣慰這件事?
小時候看《幽游白書》,有一個情節我記得很清楚。浦飯目擊幻海被戶愚呂(弟)在武道大會前打死。但直到有人當著桑原的面把事實挑破他也不願承認。「總覺得從嘴裡說出來,婆婆就真的死了。」
我們是否想過,程浩的家人此時此刻所持有的心情是怎樣的。是否和浦飯一樣,面對親人的離去而沉浸在巨大的痛苦當中?
是,從道理上講,大家給程浩家打電話是出於好意和禮貌。但這個舉動造成的結果是否真的能達到我們嘴上所說的好意?家中有人逝世,前去悼念當然是應該的。但這種悼念,是否該等到程家發出「我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的信息時再發出?
很多知友寫了專欄悼念程浩。甚至在微博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媒體跟進,平媒跟進,我不知道這種結果對程家是好處多一點,還是傷害多一點?我們寫文章讚揚程浩的樂觀與熱情,可是那些文字,是我們寫給程浩的,自己的,還是寫給粉絲的?為什麼在紀念死亡的這件事上。我們表現出來的,都好像媒體從業人員一樣的爭分奪秒?在程浩離去的這件事上,我們是否真的實實在在地幫到了程媽媽什麼?還是通過這件事,告訴自己什麼,抒發了什麼……
我不想扣消費他人不幸這麼大的帽子(這種帽子一般也就央視扣得起)。
只是生死之事,終究是非常之事。始終需要顧及許多。我是來反對Gayscript 回答的。
基於@陳章魚 提倡的「不做動機揣測,少做價值判斷」原則,我只反駁回答和評論中的不客觀事實和不得體行為,不綁架價值觀。
1、明顯事實錯誤。GS原文:「大標題是:「最新推出專題:《牛逼的程浩》。完整內容見我們的APP。」後面放著 APP 的下載鏈接。這條長微博已經被轉發 10 萬多次,長微博的內容是對程浩媽媽的採訪,採訪里很多非常煽情的內容,如果我沒在知乎認識程浩,我一定會潸然淚下,至少點一下轉發,甚至就去下載那個 APP 了。」
在GS的描述中,鏈接被轉發十萬多次,而事實是:截至8月26日凌晨我截圖時,帶鏈接的微博轉發數:4368。
在評論區,@阿佘 早已指明:「另外我想說一個細節,這個app的鏈接不是附在長微博上的,而是長微博的二次轉發。大家玩微博都懂的,這種傳播力度會下降多少。截止現在,長微博共轉發115142次,而那個鏈接不過區區4123次。」GS回復了他,並且沒有修改回答。
2、GS指責新周刊給程浩貼標籤,恕我眼拙,讀了幾遍,沒見著「勵志」字樣。新聞稿是否符號化程浩,讀者自有判斷,
GS說「別人看了,只把程浩當作「悲劇」、「勵志」的符號,而無從知曉他一生究竟如何熱烈而光榮地活著」,過於主觀。而「對於那些商家、周刊、編輯、運營來說,程浩是活生生的嗎?屁!程浩就是個可以炒作的點!」通過自我腦補,主觀臆測,板上釘釘地坐實了程浩的受害者形象,比新聞稿本身更誤導讀者。
3、說新聞媒體不該拿私人事情做宣傳,理由是不了解他的過去便沒有報道的權利。這個邏輯不成立。媒體本質是傳播資訊的擴音器,某時某地某人發生了某事,他們選擇,然後報道。程浩雖然主要活躍在知乎,不代表其他人沒有知情權。程母的悲傷遠勝他人,面對媒體提出的採訪要求,她可以躲起來或者說出去,無分對錯,最終選擇接受採訪自有其考量,GS批「媒體不該報道程浩」,我個人認為是對親屬的二次傷害。
我們可以為程浩的家人做點什麼?這個回答中程母的回應,才是「愛程浩」的正確方式。
4、說「我總覺得我們見證過他的,才有資格真正去緬懷他,紀念他。別的人,最多不過是感動、點個「轉發」,卻不會真的緬懷,也許過上三兩天,微博上有了新話題,有了某個明星的新的八卦,他們就忘了程浩了。」,其深層邏輯是,死亡這件事,只有身在圈中的人才可言談,這個圈子,又是他來定,界限非常模糊。程浩在知乎和許多人有過交集,誰有資格,誰是真心,輪不到GS評判。程浩在其他平台得到更多祝福,是不是真心,同樣不該由GS評判。這種「因為你們不真心,所以不許你們緬懷」的不合理要求,是最典型的誅心論。
4、21號過後,知乎上關於「自發悼念網友是否合適」、「什麼是消費他人不幸」的爭論很多,我一直旁觀,竭力避免任何可能「將逝者及親屬推入是非漩渦」的行為舉止。現在每敲下一個「程浩」都心頭一顫,生怕驚擾了他。但逼得我實在坐不住,硬頂著deadline壓力來答題的,是圖中這段話。
對此我不做任何評論。以局部論是非,有違理性客觀的知乎精神。所以,任何想對「GS怒噴新周刊」發表看法的知友,請:
1、仔細閱讀新周刊的新聞稿:新周刊獨家專訪 牛逼程浩背後的母親
2、仔細閱讀GS的回答:什麼叫「消費他人不幸」?
3、對比新聞稿內容及GS在回答中的描述(在此提供一個接近真相的方法---去掉所有形容詞和主觀定義);
4、瀏覽該回答評論區中的討論串;(呃,今早起來發現評論被刪光了。)
5、找到貼圖中的內容;
6、做出自己的判斷。
我很疑惑:Gayscript 借新周刊報道程浩一事,宣揚自己的價值觀,算不算「消費他人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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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答問題。
個人認為,「消費」是個中性詞,「惡意消費」或「蓄意消費」才是貶義詞,是該被抵制的東西。淘寶彈窗惹爭議,是因為它以商家身份推送消息,撇不開謀利之嫌。(本頁匿名用戶指出,旺旺浮窗由中國雅虎推送,也是媒體行為,大家自行判斷吧)。而媒體和商家有本質區別,其核心功能便是傳播資訊。媒體報道人物,只要事實準確,客觀,尊重當事人(或親屬)意見,不違背新聞道德,便不算「消費他人不幸」。
而判定個人和媒體言論和行動是否「(惡意)消費他人不幸」,關鍵在於「是否為了獲利而傾銷自己的價值觀或蓄意扭曲事實」。比如本頁安雅回答中的舉例便是惡意消費,基本沒有爭議;而新周刊放APP鏈接的行為是否「惡意消費」,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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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特別感謝@黃如標 的評論,我在他的激勵下修正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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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寫回答的初衷,是指出 GayScript 回答和評論中的偏頗和過激之處,現在他已道歉,我也不願把爭論擴大化,所以關閉評論,見諒。想繼續討論的知友可以私信我哈。
微博上這類人多了去了。
曾經給馬雲打過工的人來說兩句。
阿里巴巴雖然是電商,但它也有自己在新聞領域的一塊地盤——中國雅虎。
其實阿里旺旺的浮窗,一般是由中國雅虎來推送的。推送的內容既包括淘寶的廣告,也包括雅虎這邊的新聞專題。淘寶廣告的浮窗當然就是鏈到淘寶的廣告頁,但是新聞內容的浮窗,通常還是會鏈到雅虎自己的新聞頁面去。所以,雖然當時沒有看到程浩的這條新聞浮窗,但我猜想,點擊「更多新聞」,會打開的是雅虎公益頻道這個專題頁的鏈接(他告訴我們生命的意義),而不是淘寶廣告頁的鏈接。
我也特意搜索了一下,雅虎公益的那個新聞專題里,除了引用程浩的原話時,提了「淘寶」二字以外,沒有任何和淘寶相關的內容。而且,雅虎不僅沒有內置任何淘寶的購物廣告,還在專題一開始就提到了程浩活躍的地方是知乎……
以我的了解,一般雅虎選擇浮窗的新聞內容的流程,是值班編輯個人根據對新聞價值的判斷和後台的流量數據,選擇幾條備選的新聞。然後,主編和其他同事提提意見之後,值班編輯敲定一條,通過審核之後就可以推送了。
當然,編輯也不完全是憑個人感覺來選擇推送的新聞,他也會考慮到與網站最近主推的新聞方向是否貼合的問題。如果諸位有過觀察,會發現雅虎最近在打「正能量」牌。所以,編輯之所以選擇程浩的新聞做浮窗來推送,或許更多地是從「正能量」角度考慮的,而不是程浩曾經在淘寶上買過東西。
實際上,編輯在編寫浮窗的推送語的時候,常常會選擇新聞本身的導語,或者頭幾句比較有概況性質的話。而程浩自己當時在答案里加粗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自1993年出生後便沒有下地走過路,醫生曾斷定我活不過五歲。然而就在幾分鐘前,我還在用淘寶給自己挑選二十歲的生日禮物。」
對比一下阿里旺旺浮窗的文字內容:
是不是能發現:「淘寶」二字其實是程浩的原話,並不是雅虎的編輯後來特意加上去的。況且雅虎確實和淘寶是一家人,既然新聞里提到了淘寶,編輯如果刪了「淘寶」二字,估計才會被罵是傻缺……= =
就事論事,我覺得值班編輯當時估計真的沒想那麼多。他可能就是自己也被程浩感動了,覺得程浩的故事很有新聞價值,而且這個事又和網站目前倡導的」正能量「方向很契合。於是就選擇了這條來作為阿里旺旺的浮窗新聞。
至於雅虎究竟是不是在拿正能量在炒作,那就是另一個話題,要等其他內部人士來回答了。作者三俗熊,本文是消費他人不幸的精彩範本——有人不幸死亡,趕緊拿過來包裝成文,作為自己向主人獻媚的素材。
以上的答案基本上都是從媒體或者公眾平台的角度在說「消費他人不幸」的例子。
但是,事實上,許多普通人也在做著一樣的事情。舉個例子,其實我在我另外一篇答案中也鄙視過,還招來了一些令我無語的噴子在評論中叫囂。
當年三鹿事件,許多人在網上(例如人人,微博),編了很多段子,例如
「三鹿奶粉,後媽的選擇」「每天喝三鹿,直奔黃泉路」之類的。其實消費他人不幸,是一種缺乏基本人性的做法,媒體和公眾平台這樣做,無非是為了利益,眼球或者舔菊。而普通人這樣做,很多時候只是為了宣洩下自己的感情。
兩者都是一丘之貉,都應該去找尋一下自己失落的人性。
先不論目的是什麼,鞭撻醜惡也好,追求正義也罷,都應該首先站在人性的基礎上的。
任何時候,用調侃,幽默,戲劇性,煽情的手法和態度去包裝事實悲劇,已是不妥,何況還把受害人一併牽連進來,那絕對是不可接受的,消費他人不幸的做法。
只有一種情況可以例外:你自己是唯一的受害人或者可以代表所有受害人。也就是說消費自己的不幸,那還尚屬自由權利。
=================================================================我大多數答案其實都不求聞達,唯此答案,求贊同,求擴散!天災避難死何訴,主席喚,總理呼,黨疼國愛,聲聲入廢墟。十三億人共一哭,縱做鬼,也幸福。
銀鷹戰車救雛犢,左軍叔,右警姑,民族大愛,親歷死也足。只盼墳前有屏幕,看奧運,同歡呼。
某無德無才無腦文人在512地震之後寫的江城子。
讀的時候彷彿都能看見他那張滿是油光的臉,正綻放著想像自己陞官在望的燦爛笑容。想起來自己在豆瓣寫過的一篇文章…緬懷綜合征
緬懷綜合征
我有一位老師曾經說過: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喜歡標榜自己恥辱的民族,因為中國是世界上「國恥日」最多的國家。是不是最多我不能確定,但肯定是有很多了。且不說近代各路列強,單是日本,就至少給我們弄出三四個大型「國恥日」。一到了七月上旬,九月中旬這樣的時節,微博論壇社區便處處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各種「紀念」、「勿忘國恥」、「不頂不是中國人」。最烏龍的還有下面這個流傳甚廣的帖子:「中國人拍的《金陵十三釵》小鬼子票房為零。小日本拍的《貞子》3D將於 5 月 12 日在中國大陸上映。而 5 月 12 日既是南京大屠殺紀念日,又是國難日。勿忘國恥!!作為中國人,敢不敢讓《貞子》3D 5 月 12 日票房為零……」這種謠言拙劣得讓人簡直無言以對。我不反對設什麼紀念日,但我反對為了紀念而紀念,更加反對為了迎合某種趨向、為了做出某種姿態而紀念。紀念更重要的是對成為過去的人和事進行反思、總結,並通過這樣的總結和反思幫助我們更好地面對未來。與其口口聲聲喊著空洞的口號,為什麼不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為何紀念。最近這幾天呢,更熱鬧了。大家都覺得「紀念」還不夠,必須「緬懷」。3 月 26 日,成千上萬個海子全都在網上「復活」;愚人節,飛行員王偉大戰「哥哥」;到了清明,已經不用自己費盡心力去找,網站小編早給你準備了專題。追憶這位大師,懷想那位明星,滑鼠點擊若干鏈接,滾輪滾過幾層頁面,就是完成了一次儀式。接下來呢?該輪到撒切爾夫人了吧。不知這些逝者泉下有知,會是什麼感想。與其說網民在搞紀念活動,不如說這些離世的人們「被紀念」了一把。現在本就是一個什麼都能拿來消費的時代,而層出不窮的「緬懷」,在凸顯這些偶像的符號化意義的同時,廉價地變賣了偶像的存在價值。中國人什麼都缺,可最不缺的就是態度。轉條微博,點個蠟燭,寥寥數語訴說對偶像的「深情懷念」,是最便捷的秀態度的方式。轉個長帖,細數偶像從尿不濕到骨灰盒的心路歷程,那自然就更顯得自己「緬懷」到位。到底跟逝者有多麼心照神交,反正外人也不明白,重要的是,要讓別人看到我的「緬懷」,讓別人被我的秀態度所感動。所以呢,話說回來,這些「緬懷」和前面說的「紀念」,其實都是差不多的事情。不需要思考,只需要表演;不需要深度,只需要態度。趁著寄託哀思的日子到了,換一副莊嚴肅穆的嘴臉,日子一過,該幹什麼還是幹什麼。不少人早就患上了「緬懷綜合征」,不表達出來給別人看看,怎麼會舒服。
消費他人不幸是什麼樣的狀態我不知道。但是,當人們忘了這一切的時候,他還一直記得,那便不是消費。
我曾說過一句名言:
逗美女開心,哄自己高興。
原理同題主問題。
參見這篇肉唐僧對陳嵐的聲討:
女妖還曾自己建公司,以慈善基金為名募款,捐款悉數入了私囊。
十三億人共一哭,縱做鬼也幸福只盼墳前有屏幕,看奧運共歡呼
轉自人人。原文作者:方慧。
初中時有個女同學被人害了,先奸後殺,裸露的屍體綁在路邊的樹桿上。這件事震驚了整個市,上了電視,上了報紙,最終成為一個著名的事件。
當時班裡因為成績差而長年畏畏縮縮不發一言的男生,也突然話多了,放學路上眉飛色舞地給別班同學講這個女生的一切,講剛開始是誰發現她失蹤的,那一天班裡如何炸開鍋,他們如何私底下打賭她的去向,甚至他和女孩某年某月說過一句話,也一個細節都不放過地描述,彷彿因此沾了光。所有人都圍著他認真聽他講話,他享受這種被重視的感覺,因沾沾自喜而愈加唾沫橫飛。我鄙視他,我朝他吐了口水,而他受欺負慣了,不敢望我。我為那個女生哭過。在那之後的一整年我都在想念她,我記得做早操的時候她站我前面,她頭髮長而天然卷,柔軟,我每天搓揉它們。她英語好,死前那幾天還在準備奧林匹克競賽,我座位離她很近,時常順手翻翻她那本比賽題庫。她叫我時,說「小方慧啊」。她性格軟弱,老師一批評就哭。她好告狀,我往垃圾桶里丟蘋果核,丟歪了,她對班主任說了,班主任讓我站了一堂課,我因此而記恨過她。但當她死後,這些全部成為珍貴的回憶,我一次又一次地溫習,溫習,直到咀嚼得難辨真假。此後多年,我又分別對很多朋友講起過她,有時還是會哭出來,我想念她,她是我的好朋友。但很偶然地一次,也是很多年以後了,我回想起一個畫面。那就是一次去食堂吃飯,我端著飯盤和她碰面然後擦肩而過時,我沒有和她打招呼,她也沒有和我打招呼,我們面無表情地眼睛掃一下對方就轉移開來。這是一個很恐怖的記憶片段,它越來越清晰,好像就在眼前閃過,幾乎顛覆了我對自己的認識。你知道那意味著什麼嗎,意味著我從頭到尾想起來了,我和她並沒有那麼要好,簡單來說,我和她只是最普通最普通的同學關係。我哭,不過是因為我享受那樣的哭泣。我在哭泣一件很著名的事件,而那個事件我也有發言權,我和那被我吐唾沫的男生沒有分別。我甚至,無數次在腦子裡清楚地浮現出她被綁在樹上的屍體,但我很快又理清楚了,我沒有看到過,只是因為班裡一個最討厭的男生不厭其煩地描述過他跑去現場時看到的一切,而我以為當時我也去了,並且為此而哭,而震顫。又一次,同學相聚,我從老師那裡知道了一個更加恐怖的事實,那就是班裡所有人都人前人後地為她哭過,為她寫過淚跡斑駁的周記。而那女生根本沉默寡言,只和她同桌交過朋友,沒那麼多友情。她死去後,就成為一塊廉價而閃閃發光的肉,見者爭相食之,用以點亮此後的灰敗人生。
新聞學中有一句話:「All bad news are good news.」
不言而喻了.什麼叫『消費他人不幸』?例子很多,比如把喪事辦成喜事,常常出現了什麼重大責任事故之後,開一個大大的表彰大會,大力歌頌事故處理過程中湧現的好人好事,而事故的原因就會被淡化。比如電視上讓觀眾競猜車臣恐怖分子劫持了多少人質。比如發表做鬼也幸福的詩。比如記者拿攝像機對著痛哭的母親問人家失去了孩子的心情是怎樣的。
但是我不認為表達哀悼涉嫌『消費別人不幸』。我設想我死了,我會不會希望我的朋友就好像世界上從來沒有過我這個人一樣,他們來我家看望一下我媽我媽會不會反而覺得更痛苦,若是家裡絕無人來我媽會不會就能看的開一些。有人說兒子死了媽媽就想靜靜的呆著,這我不能認同,祥林嫂怎麼就一遍遍的跟人說阿毛的事呢。真的會有人以為若是沒有人來觸碰,我們就能忘掉我們死去的親人嗎?即使能忘掉,我們會想要忘掉嗎?
怎樣禮貌的表達哀悼?我想或許這才是這一題隱含要問的。因為在我看來合適的表達哀悼是一種挺有人情味的行為,而絕對不是只要做了就是錯的那種。
1、少說話。2、不要作詩。3、不要給人添麻煩,比如問人家「你現在的心情是怎樣的?」「能給我們講講他小時候的事情嗎?」4、盡量做些有益的事,比如問問現在家裡有沒有困難,有沒有什麼遺願需要幫助實現,如果不用問就能做到位是最好。5、要誠摯、要莊重、要低調。有時候可能自發的一些人聚起來默默的在黑夜裡點了幾根蠟燭,默默的回想了斯人的過往,默默的流了幾滴淚,會引起另一些人的本能的反感,認為太做作太矯情在做戲。只能兩方都克制一下吧。------------------------------------------------------------------------------------------------------------
在微博上看到這個採訪,轉貼過來不知道合適不合適。程浩媽媽願意接受採訪,難道可以理解為願意被消費嗎?把所有的紀念貼個標籤為「消費」多麼容易,只是稍嫌淺薄了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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