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挽回想要分手的女朋友?
我和女朋友有一百多天了,一開始兩人如膠似漆的很恩愛,最近一段時間我們總因為一些小事鬧矛盾吵架,女友對我的喜歡還不到我喜歡她的一半,她說原來的如膠似漆只是我我在她最沒有安全感的時候給了她安全感,她說我對她的好讓她有了負罪感在跟別人出去玩的時候總要想著我會不會不開心很難受很辛苦,我問她不能更喜歡我一點了嗎,她說不能了,可回憶起原來的美好,我真的喜歡她不想放手,我該怎麼挽回,還是放她走?
雖然我把個人介紹已經改成了「金融狗不回答感情問題」,還是會有很多人在私信里問我以及在問題里邀請我回答同樣的問題。就剛好趁這個問題一起回答了吧。
我覺得思考的誤區有幾個:
- 一個最大的誤區就是以為感情是」我努力就能有收穫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很多人都以為:
我努力了他就會喜歡我了
我努力了他就會回頭了我努力了就能挽回他了我變優秀了他就會和我在一起了我改了他就能原諒我了這個「努力就有收穫」的道理在世界上絕大多是的事情上都有效,唯獨在感情世界裡是無效的。我經常給我朋友舉的一個例子就是:如果一個人喜歡吃西瓜,哪怕你是再好吃的蘋果,他也不會喜歡你的。如果喜歡你是因為你優秀,那麼對方大可以去找更優秀的人,去985211,去世界名校找對談戀愛的對象。如果喜歡你是因為你對他好,那這是感動,不是喜歡,感動的不是愛。他身邊會有很多人對他好,你沒有任何的唯一性。並且,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人對我好」不是生活必需品,甚至可以算是可有可無。這不是任何人作為談戀愛的籌碼。如果他離開你是因為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改掉你的缺點,又怎樣呢? - 第二個問題,總有人覺得,事情發展的控制權在於自己。總有人問我,「我要不要繼續?」「我要不要放手?」其實在我眼裡,這個問題是毫無意義的。要放手的不是你,不想繼續的也不是你。對方已經做出了決定。對方要走,你真的覺得你自己不放手,難道就真的可以像以前那樣繼續在一起了嗎?
- 第三個問題,對自己心太軟。安又琪有一首歌叫做《失戀這件小事》,具體的歌我沒聽過,歌名倒是莫名其妙有印象。這件事情從微觀個人角度來想,是件大事,但是只是一件有階段性的大事。這件事情從宏觀角度來想,真的是一件小事。基本上所有人都失過戀,和吃飯喝水一樣普遍,誰沒有愛過幾個人渣啊,誰沒有遇到過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的事情啊,誰沒有分手過啊。不否認這件事情對個人階段性的巨大影響,也不想過於誇大這件事的效果。
沒有必要拿「我很難過」、「我們在一起有xx年」、「我們曾經有多好」等一系列理由作為繼續放縱自己的借口。
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的傷感甚至做一些瘋狂的小事都是可以理解並且值得的,但是沉溺其中,自怨自艾,總是以」我做不到「」我捨不得「為借口的人我覺得是不值得同情的。方法論有了,自己對自己狠不下心,不願意去做。別人真的沒有辦法。所以我說,我真的不想再接受任何相關的私信了。不是不想交流、不是沒有同情心同感心。我已經我把想到的認知表述給大家了,並且希望能幫到任何需要幫助的人。但是如果你看了之後和我說「我覺得你說的對,但是我就是做不到該怎麼辦」,那真的我也沒辦法了。別人說的話只會起輔助作用,做決定和行動的只有自己。說明一點,我說的這些情況只適用於一方真的真的沒有感情的情況下,不是勸任何人分手,只希望每個人可以想明白想清楚自己的處境。當然,如果拿著細枝末節要騙自己「她/他還愛我」,我只能說所有的事情都親身去經歷吧,所有的結果也自己去承擔吧。只要你覺得值得,就是值得的。如果是有感情但是因為各種原因發生了矛盾,那就是相處方面的問題了。以前在知乎看過一段話,忘記出處了。說的是:
「一個年輕人未必幼稚,但是一個幼稚的人心裡一定住著一個沒有力量的小孩。你當然可以控制自己,只要你想。並沒有一支槍在那裡抵著你。」-----------------------不好意思借樓主的問題說了自己這段時間以來的一些想法。針對樓主的問題,我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沒感情了是挽回不來的。以及,是否繼續的選擇權也不在自己手中。不放手對方還是會走的。我曾經被問過一句話至今印象深刻,也可以算是多少有些醍醐灌頂,希望大家遇到相似情況的時候也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問問自己,「你願意和你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嗎?」這個問題想明白了,或許就可以放對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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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挽回的過程中,很多人挽回失敗,都是因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讓情緒決定了大腦,而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錯誤,結果把對方越推越遠,導致最終不可挽回的局面。
經過我的發現,我發現在挽回的初期,有4件事是絕對不能做的,只要你做了任意一件就會把對方推遠。
其實不光是挽回,放在追求的過程中,也是一樣不能做的。
下面就來具體說一下這4個錯誤。
1、過分乞求懇求,表現對這段關係過分的渴望。
這個做法我記得我在去年的時候就說過,如果在挽回或者相處中,你太看重結果,那麼相處的過程中就既沒樂趣,也沒感覺,無論男女做這樣的事情都會遭至失敗。因為沒人願意和精神層面貧乏的人在一起,這樣的行為只會讓對方更加堅信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2、姿態太低,滿足對方所有的要求。
只要你肯回到我的身邊,只要這段關係能繼續,我願意放棄我所有的權利。這也是很多人會犯的一個錯誤,而這個錯誤的根源大多來自於成長過程中的子女與父母互動過程中的模仿。
因為父母對於子女的愛是無私的,是不求回報的。可是情侶並不是啊,別人願意和你相處必然是你身上有他想要的價值,否則他為什麼和你相處而不是別人呢。
所以無論任何事情,任何人請都不要這樣做。
如果這樣做了,還會有兩個不好的影響產生:
1)需求度過高,會讓你自己沒有吸引力。
2)假如真的複合了,在一起了,這樣的關係也不會長久。這點我們反覆說過,一開始你會因為乞求對方而自願放棄權利,可是你並不能堅持一輩子,這樣只會讓對方反覆踐踏你的底線,出軌、家暴這樣的事情歷歷在目。另外,對方會認為太容易得到,也不會珍惜你,遲早有一天,不是他再次離開你,也是你受不了自願離開。
3、過多的電話騷擾和信息騷擾。
這樣的錯誤是最可惜的。本來分手之初,對方並不沒有打算把微信和電話拉黑。可是如果你卻反覆騷擾,頻繁乞求,給對方原有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那麼他只有因為厭惡你而將你的電話拉黑消失。
一旦發生這樣的行為,難度就太大了,本來微信不拉黑的情況下,還能看到對方信息,了解情況,這才是最重要的,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更會因為你知道對方時刻的信息,才更能有針對性的採取策略。
4、一段讓人窒息的愛情。
分手後開始和對方回憶過去,並且和對方反覆說,我是如何深愛你,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如何的相愛,你抱著我的時候如何,你過去牽著我的手如何,這樣類似的高度情感需求話題。
男人分手大多是理智的決定,這樣的行為會讓對方非常有壓力,導致連朋友的關係都不能起步,結果對方就會自己躲的越來越遠,一旦將你貼上標籤,除非經過長時間的蛻變,難度就大太多了。
以上的四個錯誤請記住,無論何時都不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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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呢,很多時候都有一種犯賤情懷,你若對她死心塌地,她便覺得沒有神秘感沒有挑戰性了。
如果你偶爾冷淡一些,不要主動讓她完全掌控你的任何行蹤,她反而會思念你。。即使,她真的不愛你了,那有什麼關係呢,談戀愛就是要享受過程,留下美好回憶。
如果實在不合適,就分手,你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另一半~
謝邀。你這樣描述,我覺得,她不喜歡你,只是單純覺得你給了她安全感。你懂的,吃瓜群眾向來是勸分不勸和的……不過我還是覺得,嘗試一下吧,畢竟喜歡一個人不容易。如果不行,就分手吧,畢竟保不準啥時候就出現真愛了。以上言論僅供參考,不喜勿噴謝謝。
問問自己的心,還愛不愛她
謝邀。
我有過題主類似的經歷。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2414356/answer/208363916看完我想說說我現在吧,等你經歷過這樣的一段感情過後,我希望你成長,她對你不夠愛,說明你還不夠優秀。
等你回過頭來再看這段感情的時候,如果是現在的你結果會有不同嗎?強留的人不是愛情,錯過未必會是壞事。如果以後的有一天還能在街頭再遇見,我希望你能主動向前問候:"嘿,過得好嗎?」
那個時候你不再是灰頭土臉,或許還會心跳加速,但不再手足無措。不是要你讓她感到後悔以前拒絕了你跟她在一起,而是讓她感到安慰,你沒有因此自暴自棄,讓她感到滿足,曾被如此一個男人愛過。不要再滿身瘡痍,希望你愛自己多一點。分分分
放手,然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優秀。現在的你不能打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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