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京自住房變共有產權房?

2017年8月3日,北京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第一,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以銷售為時間節點。

第二,各區的房源,都要有30%劃給新北京人。在重點功能區、產業園區範圍內還將有人才共有產權房項目。

第三,單身人士申購需年滿30歲。

第四,有過住房轉出記錄的家庭,不能再申購共有產權房。如果離婚了,需要3年之後再申購。有違建不更正的,也不能申請共有產權房。

第五,再申請自住房不在市住建委平台上了,改成區里報名、區里監督搖號、區里定優先組順序。【京房字】志願者小組到時候替大家刷網,通過微博、頭條、騰訊企鵝號和一點資訊及時通知大家。

第六,選了房又不要的行為發生兩次以上,3年內別申請了。

第七,個人和政府指定持有機構分別拿多少比例的房子,看預定售價和搖號選房時的同區域同品質商品房均價比。

第八,持有不滿5年的只能代持機構回購。

第九,持有滿5年的,同等價格下代持機構優先買;也可以按原有比例賣給有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還可以轉成商品房銷售給代持機構分成;滿5年後也可以買了政府份額後變成商品房。

第十,物業費和公維,再加上暖氣費之類的,共有產權雙方誰住房誰承擔,也就是購房人承擔。

第十一,出租指定平台,中介不能代理共有產權房的出租出售。

第十二,弄虛作假,10年禁止申請保障房和政策房。


主要變化就是一個是半開放的,一個是全封閉的。

自住房是拿到房產證五年之內不能賣,五年之後可以賣出去,但是增值的部分,要拿出30%來交給國家。

但交完這30%,房子就屬於商品房了,買家可以自由買賣。這算是一波流,一次性買斷,還有炒房獲利的空間。

而且在我印象里,買了自住房之後,如果有更多的錢,還是可以在北京買商品房的,不受限制。

但共有產權房就要嚴格多了。

首先是產權要跟政府共享。共享多少,跟價格有關。比如某個共有產權小區定價2萬,而周邊的商品房均價是5萬,那個人的產權就是2/5=40%,剩下的60%產權歸政府。

政府的這部分產權是不賣的,也就是說,你的房子永遠有一部分屬於國家。

有人說,政府不賣可以啊,我自己的產權賣掉不就行了。

沒這麼容易...

共有產權房必須在政府自己的平台上賣,不能拿去給中介、不能在市場流通。而且政府有優先回購權,政府不買,才輪到其它人。

這個其它人呢,還必須有申請共有產權房的資格...

買賣全封閉,買主就那麼多,政府還有優先回購權,可以想像價格了。

而且租、住、抵、借,都管的很嚴——

房子出租必須通過專有平台,租金要按產權比例跟政府一起分享;借給別人住也必須經過政府同意;抵押只能抵押自己的產權部分。

而且,共有產權房是排它的,有它就不能在北京有其它房子。

一旦你在北京有了其它的房子(結婚得的、繼承的、贈予的、買來的),就必須把共有產權房轉讓出去。

二者必須選其一。

最重要的是,共有產權房繼承起來也很麻煩,子女想繼承房子,也必須得滿足無房、有戶口或者納稅滿五年等等條件。

如果子女已經有房,房子就不能繼承了,必須轉讓出去(當然不會是原價,要重新評估價格)...

這種制度,看起來跟新加坡的組屋制度,非常的像,學了個九分。

在新加坡,有80%的人住一種叫「組屋」的房子,組屋價格便宜,畢業幾年就買得起,申請也不難。

但便宜好買的前提是,政府會管的特別多——在哪買賣,什麼人能買,什麼價格買,都得由政府來定。

就連出租、多住一個人,也得徵得政府同意。

這就相當於把房地產市場完全封閉起來了,孫猴子翻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

而新加坡對組屋的管理又非常的嚴格,有這樣一個例子:

一個中國人在新加坡工作住了組屋,有一天老婆飛過來探親,剛好趕上相關部門核查,當場就要求他老婆搬到酒店去。

理由是房子的住戶里,沒登記她的名字。

怎麼樣,管的寬吧?當地人倒覺得很正常——沒讓你交罰金就不錯了。故事的出處是這裡:老婆來探親卻不能和我同住,新加坡政府管真「寬」

也許正是因為此,這麼多年來,新加坡的組屋價格一直都很穩定,穩定的增值,價格是在漲,但讓大家努努力,還是有能力買得起。

北京的共有產權房,應該也有這樣的願景吧。

有問題公眾號找我:越女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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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共有房,就是為了堵住自住房的漏洞,把共有房還原給真正剛需的百姓,讓投資客無利可圖!

為什麼無利可圖呢?

先看一下兩個房子的區別。

自住房:出售時政府拿差價的30%。

共有房:出售時政府拿總價的30%。(30%按著買的時候比例來算,不一定是30%,也可能是50%,也可能是20%)

比如2015年商品房100萬的時候,你買了個同級別的自住房,只用70萬(相當於政府替你出了30萬)。5年後,2020年房價翻倍了,原來100萬的房子漲到200萬。你想賣房了。

——對於自住房

你賣200萬,政府拿差價的30%,也就是(200-100)*30%=30萬。

這樣,你能凈賺100萬: 200(賣款)-30(政府)-70(5年前的付款)=100萬。

敲黑板!!!!!這個自住房還有更牛逼的操作!!!

你賣200萬,你只需要搞個陰陽合同,把網簽價做低,做到網簽價100萬,相當於差價為0。給政府交的錢就是0萬(政府拿差價的30%嘛)。

這樣,你能凈賺130萬:200(賣款)-0(政府)-70(5年前付款)=130萬。

發現沒有?以前的自住房,一旦搖上,簡直是白給錢!!!

如果70萬買商品房,房價翻倍最多賺70萬。

而拿70萬買自住房,隨隨便便一賣,就可以賺100萬,甚至130萬呢!

所以,各種親朋好友把退休父母的戶口遷到北京,搖自住房,極大的提高了真正剛需搖自住房的難度。而這些人搖自住房根本不是為了自住,而是覺得比商品房賺錢更多更快,為了投資!

——對於共有房

你賣200萬,政府拿總價的30%,也就是200*30%=60萬。

這樣,你只能凈賺70萬: 200(賣款)-60(政府)-70(5年前的付款)=70萬。

你想搞陰陽合同,把網簽價做成100萬?對不起!!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你敢把網簽價做成100萬,政府直接就按照網簽價給你買走了。

這樣,你能凈賺0萬:100(網簽價賣款)-30(政府)-70(5年前的付款)=0萬。

你才不會傻!!!

所以你必須把網簽價做的跟真實售價一致,才可能政府不給你買走。而且,即使這樣,你也才能賺70萬而已。

發現了嗎?投資客會覺得,這跟買70萬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房價翻倍,一樣是只能賺70萬。

這樣,房子才能還給真正的剛需,因為人家是為了住,70萬就能享有100萬房子的使用權。而且,自己的資產會跟著房產一起升值,賣出的時候,享有自己升值的部分即可。

投資客不去跟剛需搶自住房了,這樣純剛需買上自住房的概率就更大了。

所以商品房市場上原有的「買不上自住房需要買商品房的純剛需」是不是變少了?

那麼,商品房市場購房人變少了,房價會怎麼變呢?


先說結論,在供地面積不變的情況下,此舉有助於維持或推高商品房房價。

把正f和炒房客甚至所有持有房產的業主等同視為賣方。兩者的利益共同點是維持或推高房價獲得高收益。正f從高房價中獲益的最直接方式是大量供地。但隨著持有房產的人越來越多,正f在賣方市場中的位置逐漸從壟斷企業轉變為自由競爭參與者。

壟斷企業和自有競爭企業的最大區別就是前者可以通過控制供給量獲得最多的消費者剩餘,如果再輔以價格歧視,做到不同購買力的人不同價,幾乎可以獲得100%的消費者剩餘。

近一年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大都是在維繞如何保持這個壟斷地位展開的。可以預測未來幾年的房地產政策:

1、二手房變現越來越難,繼續在轉讓環節加征高額的稅費(流氓指數3星),甚至延長可轉讓期限(流氓指數5星);

2、新增供地在高中低端市場更加細分,高端,中高,中端,中低,低端,租賃,廉租等等,不同層次的購房者輔以不同的貨幣政策,讓供貨按照理想的價格賣出去。

3、在做到1的前提下,適機推出房產稅(流氓指數以徵收對象不同在1星-五星之間,比如對新購住房和70年到期的產權房徵稅可以認為是1星,在這之上再對交易的二手房徵稅算二星,如果對所有存量房徵稅是五星)

4、做到以上三點就夠夠的了,不需要更多政策了。

另外為什麼從經濟適用房轉為共有產權房,問題下有回答已經分析了,因為經濟適用房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間,讓房價上漲帶來的收益落到買房者口袋中。

這個政策為什麼會推高房價?

如果目前的貨幣政策和房地產政策不變,該政策對房價的影響取決於炒房客所佔的比例,比例很高是有可能壓低房價的,這是個利空的政策,炒房客有動機儘快出貨,所以有一些觀點認為此舉會降房價。但是,這與政策制定者的利益方向不一致,後續肯定還會推出更加嚴厲的二手房交易政策,以減少二手房市場的供給。房價由需求(貨幣政策)和供給(房地產相關政策)有關,目前大環境是貨幣政策轉向保守,維持房價不跌已經很不容易了。共有產權房則是一種定向放水。能夠讓更多的買家進入其中,那麼勢必要推高房價了。

高房價到底可不可以維持?

對於zf而言,降房價,任何時候都能以正當合法的方法做到。

一些觀點認為保住或者持續推高房價是不能持續的。用合理公平的方法確實很難,因為違背市場規律,但是不惜一切代價是可以做到的。這裡的主要代價就是zf公信力,政策的持續性和一致性受到影響。在不可預期成為一種穩定預期的常態下,政策越是不穩定反而越能維持政策制定者的影響力。

對社會整體福利的影響?

在我dang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有助於維持社會公平和保障全民福利。

所以,我是舉雙手贊成此政策的。拜服。


市區地帶不要奢望這個政策能完成屌絲逆襲,高素質人才倒是有可能擼到少的可憐的市區共有產權房,普通人就人各有命了。不過炒房客可能容易死在郊區泡沫暴漲地帶,如果這個大面積鋪開,容易殺跌海市蜃樓的郊區。目前一般的保障性質住房,由於其保障的特性,其坐落的地理位置以及周邊配套,不具有市區地段商品房的替代性,但是會對周圍價格虛高的郊區盤構成威脅,當然一切的前提是後續配套政策能順利實施,落地。否則過幾年就是步當年4000萬保障房的後塵。某位要對這個口號負全責,當年喊得震天響。

這種的邏輯本身就是建立在房價高位運行的基礎上,否則直接降價讓利大酬賓就好了,而且也就現在搞的出返祖的各種行為。

其實說到底還是屁股決定結果的命題,確保自己的屁股跟利~益~集~團坐在一排吧,不要心存幻想,務實才是關鍵。


謝邀。

一種經濟適用房的advance版。

1、近期密集推出房主不炒的政策,這些政策到底會堅持多久。

2、北京政府有錢,其他地方政府是否玩的起?

大概想到這些。


一線城市是安全島,一線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的房價只會漲不會跌!

租購同權的政策是以後10年的關鍵。以後一線城市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買房,是富豪的遊戲了。

實體經濟的趨勢沒有改變之前,熱錢只會流向一線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的房地產行業,9月30號央行定向降准最終的獲利者只是房地產商!

國家對付房價上漲的核武器,就是購房需首付80%--100%的現金,去除購房的金融槓桿!估計國家運用對付房價上漲的核武器的時間窗口快開啟了!限購限售+首付80%--100%的現金,炒房群體就沒有了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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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貓 (作者) 回復路過deep剛剛

經濟越不好,只會吸引更多人去北京、深圳、上海等一線城市求生存,而不是離開一線城市!

因為一線城市是安全島,一線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的房價只會漲不會跌!

越是經濟不安穩,大家越會到一線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去避險!

但是二線城市,可以真實反映中國經濟體運行的情況,應該說中國經濟體近10年應該是問題不大,只是沒有前30年那麼高速發展了。

可能只是東北地區、西北地區會遇到到困難,到時候一線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就只有去託管東北地區、西北地區一些地方呢,輸血。現在已經有交行的經濟學家,建議一線城市深圳、上海、廣州、南京、廈門、青島去東北搞特區開發,就如同當年開發深圳,實行雄安特區一樣的辦法。深圳在汕頭已經搞了一個新東部深圳特區了!


1、自住房政策對於一部分北京想吸引的人而言,是利好。

2、靠行政權利來扭曲市場,只要資源是稀缺的,就不會無限量供應。假如,分配是公平的話,排隊或者搖號得到共有產權房的概率會很低。更大的可能是分配不公平,那麼行政權利對於能不能分房會有主導作用。

3、最高限價的劣勢就是會形成黑市交易,雖然共有產權房對於黑市交易有了充分的預防措施。在買賣環節的陰陽合同,這個主要的方面,制度設計比較成熟。但我認為對於出租、借用這兩條是無法杜絕的。如果想杜絕,成本會非常的高。

4、房屋維修、維修基金交納等方面沒看具體方案,不知道是否明確了雙方責任。

總的來說,如其它答主分析,共有產權房對比自住房,制度設計的漏洞更少,整體上是個利好。


發現所有的計算都是房價漲了之後怎麼樣。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去想想這個政策為什麼要出台,什麼情況下我需要搞這麼一個政策,那樣才會發現市場真正的現狀。


仔細算算,對於無房上車的買家來說,還是自住房賺的多。

打比方我有100萬,房子200萬,我和政府各50%產權。5年後漲到了400萬,,毛利上我賺了100萬。如果這100萬買自住房,相當於143萬的商品房。5年後翻倍變成286萬,增值價格186萬,自己毛利率百分之70.,130萬。如果我100萬買了正常商品房,5年後翻倍變成了200萬,毛利率100萬。可以看出,共有產權房和正常商品房賺的錢其實沒有分別,風險是賣的時候比正常的房子價格低(國家保護剛需),但是當剛需算過來賬之後會發現,共有產權房一點都不虧,甚至還能由於政府分攤了一部分費用而讓我們買的面積更大,公攤算到每平米更小,我們賺了政府付錢那一部分的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免費的,所以我認為,共有產權房的價格應該會比普通商品房的價格更高,畢竟收益相同的情況下,使用面積大了好多,房子的居住價值也很值錢的。

自住房為什麼能比共有產權房賺錢多?因為自住房買的時候除了銀行貸款之外多了一部分槓桿。所以只看投資的情況下,自住房&>共有產權房=商品房。只看居住的話,自住房=共有產權房(國家百分之30個人70,個人比例越低,共有產權房這一項越厲害)&>商品房。投資和居住同時看,沒有懸念,自住房&>共有產權房&>商品房。自住房降不下來商品房的房價不代表自住房不好,而是自住房太少,政府給你讓利太多不開心啊。共有產權房投資屬性和商品房一樣,加大了我們的居住面積,這個有望推廣開來,成為北漂買不起房一族的最愛,其實買的起的剛需也想買這種的,我花買100平房子的錢住200平的大房子,將來就當是賣了個100平的房子,剩下的100平免費白住了那麼多年,何樂而不為呢,你說對不?


樓上的親們,請問北京哪有那麼多土地承載你們的YY?


其實這只是北京買房門檻進一步提高的表現。原來如果買自住房,最起碼房子產權是獨立的,完全就是自己的房子,房產證下來5年之後就可以正常買賣,只不過就是要將收益的30%上交國家,但是歸根結底房子還是自己的。

共有產權就不一樣,雖然能滿足正常的居住,教育等需求,但是房屋產權要和國家共同持有,且政府持有的份額暫不出售,只能轉讓自己持有的部分。同時出租買賣轉讓非常麻煩,且轉讓的群體受限,只能是有購買共有產權房資格的人持有。說白了,房子不是你自己的。

目前北京將自住房改成共有產權房,確實是更貼近了「房子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口號,而且共有產權房按照相關政策說明,房屋的品質和居住體驗還是要好於原來的部分自住房的,但是其實對於買房人來說,確實不算利好,共有產權房基本上去掉了投資屬性,以後變現會比較困難,而且隨著市場上房價的不斷上升,即使後續你所持有的共有產權的股份房變現,僅憑著這部分錢,基本沒有可能買得起商品房了


狼和羊共有一個東西?想起來都心慌。不是經濟學家,不是專業人士,從小數學不好,市場買菜都算不過來賬,但是就認死理,只要在中國,帶公,共字的早晚變味。狼說給羊一件東西,還一堆條件,反正我害怕,給也不敢要,不是圈套就是有毒,要麼就換個吃羊的方法。讓別人相信灰太狼愛喜羊羊吧,我就是認定狼吃羊是鐵律。我是不敢和一個有錢有勢有槍的人共有東西的,乾脆這東西就是您的,我交使用費可以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連命都是你的,何況別的,再玩弄花哨的把戲,我知道也得認吶。就是我花錢買得東西你想要我也沒法,別說其他啦。本人系下崗工人,聽見改革二字就色變,尤其害怕變這個字,一朝被蛇咬,終生怕井繩。任你說得天花亂墜,老娘再不信了。


這個文件是住建辦還是住建部搞的?背後推動的大佬是那個?要搞徹底的決心有多大?

這些才是最能影響事情結局的,目前看來,應該是投石問路,邊走邊摸階段。上頭也是看著來。

我說下建設性看法吧。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沒看懂這個政策和限售是一樣的延續性。我覺得還是一個套路,關門套狗!讓越來越多人上車,但是限賣,你只能買,卻沒法在這幾年獲利回套。等時間差不多了,下一步應該就是房地產稅了,大家都持有了,能上的都上了,剩下的是確實上不了。屠刀就來了,誰叫你們是資產一族。


新的共有產權房政策比幾年前試點推行的保障性住房更加完善,極大的切實的保障了住房剛需者的住房需求,共有產權房也能進行交易,但增加了政府也能參加交易的政策,極大的避免了某些人利用共有產權房進行炒房的行為。


我開始考慮留在北京了


媽的 單身要30歲才有資格,求個妹子QAQ


自住房到共有產權房的轉變過程可能是這樣的:

2013年底,政府(拿著大喇叭):同志們,注意了,房價已經過高,大傢伙別搶房了,政府給大家準備了自住房,七萬套,品質跟商品房一樣。關鍵是價格,關鍵是價格,不高於2.2萬,不高於2.2萬

……

轉眼四年過去了,房價翻了一倍,政府一看,我艹,永遠不高於2.2萬這不現實啊,腫么辦,自己吹過的牛逼又不能打臉

哎,有了

政府(拿著大喇叭):同志們,同志們,房價已經過高,大傢伙別搶房了,政府給大家準備了共有產權房,價格參照周圍同品質商品房價格,但是,請注意但是,你們出的錢跟之前自住房一樣的,差額的部分由政府買單,以後這房子的產權也有政府的一部分。

大家一看,別管產權發生了什麼變化,反正我沒多花錢,爆發了熱烈的掌聲,經久不息。


無非是又想了一個新的剪羊毛招式。

房價上漲的話共有產權房也要跟著上漲,以前靠政策強行收一波差價剪群眾的羊毛,現在是把自己和群眾綁在一起,大家一起剪。有的群眾還跟著起鬨拍手叫好,我就問你一句,你買共同產權房是真金白銀給了開發商,地方政府只要批塊地就能把你的產權要走三成。將來房價上漲就政策不變吃差價,你問我萬一跌了呢?放心吧,能執行這個政策的地方,房價都跌不了!


公租變自住,自住變共產,價格翻兩翻,產權砍一半。

別扯有的沒的什麼封閉運行,直白說價格就是漲了產權就是砍了。以前自住房兩萬多,工薪階層努努力還有希望。如今共產房動輒三四萬一平,產權還只有一半左右,普通上班老百姓完全沒戲。看來這是不管本地外地戶籍,沒錢的都得滾蛋。


太尉用直觀的數字給大家對比一下,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是不是一種更公平的居住保障辦法。

我國可供居民購買的在一定程度上擁有產權的保障房至今可以說經歷過三個版本的演變。對購房人來說,隨著保障房制度不斷變化,優惠越來越少。怎麼解釋呢?

第一個版本是「經濟適用房」。在這種制度下,國家以劃撥形式給予開發商土地(不要土地出讓金),開發商將房子以成本價(利潤一般不超過成本3—10%)賣給中低收入家庭。政府沒賺錢,開發商也僅僅是不虧本,經適房的優惠全都是購房人的。

經適房最大的問題在於分配。比如屢屢被新聞爆出的「住經適房、開寶馬車」的現象。作為集體組織的政府和開發商都沒啥好處,但對於具體的經辦人員來說,暗箱操作的利益誘惑和權力尋租的制度漏洞非常巨大。所以,在監管不利的情況下,經適房越來越少。

第二個版本是「自住房」。此時,政府開始有意識地留存利潤:自住房的價格比同類房產價格低30%,居民購買自住房5年後賣房的收益要把30%上繳政府。這並非是政府要與民爭利,而是為了排擠炒房客,不得不出此政策。政府想達到的目的是:居民以低價購房,但也要損失房價上漲的收益。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房價暴漲得這麼厲害!就算損失30%的收益,購房人也賺得盆滿缽滿啊!因為購房人相當於用較少的資金撬動了槓桿。這30%的優惠,豈止是無息貸款,更有可能是倒貼貸款。也就是說,政府借投資人30%的錢炒房,到頭來投資人只需要還少於30%的錢就可以了。不明白嗎?舉個例子。

商品房價值100萬,經適房購買價是70萬。5年後房價上漲60%。

商品房的投資者凈利潤=160-100=60萬,利潤率60%。

經適房的投資者凈利潤=(160-70)×0.7=63萬,利潤率=63/70=90%(這就是槓桿的作用!)

政府的收益=(160-70)×0.3=27萬。

若把前期30%的價格優惠看作政府的投資,那麼政府的凈利潤就是27-30=-3萬!

這就是自住房的蹊蹺之處:政府僅按照差價的百分比獲得回報,因此吃了虧。

現在來看第三個版本的「共有產權住房」。經過兩次折戟,政府終於明白了:產權在誰手裡,誰就掌控著未來的收益。所以,這次,政府把房價上的優惠折算成產權佔比。比如說,商品房市場價10萬元一平方米。賣給共有產權購房人為7萬元一平方米,那3萬元差額就是政府所佔產權的比例,即30%。這樣,政府不必再用「看得見的手」操縱利潤分配,只需要「看不見的手」市場主動調節,因為誰有產權誰就能享受收益,這是天經地義的。

還是剛才的例子,商品房價值100萬,共有產權購買價是70萬,5年後房價上漲60%。

共有產權購房人的凈利潤=160×0.7-70=42萬元。

政府的凈利潤=160×0.3-30=18萬元。

這樣,太尉認為是對剛需族有益的。因為政府擁有的產權,並非是完整的一套房的產權,又不可能真的有政府代表跟購房人合住那個房子,所以不會擠占房地產資源,不會減少市場供給量。

政府與購房人共享產權,作用在於降低了購房人的成本與收益,比而自住房僅僅是降低了成本、卻放大了收益槓桿。這是共有產權住房比自住房先進之處。而那些專門投資房產的炒房客,並不能因為共有產權房的低價獲得超額回報,這就可以只讓「房子是用來住的」剛需族享受低價的實惠。

對於共有產權住房,相比低價,剛需族還有一個更大的實惠,那就是低首付!

根據你2017年3月17日的規定,北京現在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符合條件的居民購買首套房的首付款不得低於35%(政策性住房除外)。這個除外太厲害了,因為共有產權住房顯然屬於政策性住房,就屬於除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額度的規定,首套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20%。也就是說,同樣是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最低是35%,而購買共有產權住房首付最低只要20%。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無疑是最划算的。

當然,太尉也要提醒各位,因為公積金貸款有最高額度120萬的上限,所以能取得多低首付比例,還要看房價是多少、政府所佔產權比例是多少。而且,能不能買的上,還是要靠搖號。如果搖不上號,還是安心去購買普通商品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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