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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樣的事,如此年輕遭遇不幸表示哀悼!本案是典型的「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行為」。
就事論事。出現問題,協商不能,那就進入法律程序吧。儘快著手準備以下事情:
1、催促交通部門儘快出具責任認定書;調閱事發路段監控;備一個錄音器或微攝儀找到大狗的主人引導溝通,他願意負擔責任與否暫不論,至少確認事實聯繫,留證備用。2、建議聘請委託一名律師。3、與死者家屬保持溝通,引導讓他們認識到大狗主人的責任事實,建立相對一致的意見。4、準備完畢,交警調解協商無法一致時,向法院起訴吧。
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行為。分析如下;
依照《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3條的規定,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分為兩種:(1)如果數人的行為之間有直接聯繫並致同一損害發生的,構成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2)如果數人的行為之間有間接聯繫並致同一損害發生的,不構成共同侵權,所以應各自承擔責任,而非連帶責任。本案的情形看,大狗主人與車輛駕駛人的行為僅僅具有間接聯繫,可以排除適用連帶責任。 按照《侵權責任法》.第.12條之規定,本案屬於典型的原因力併合的無意思聯絡的數人共同侵權,需要各自按份承擔責任。
這一類型的行為特徵是:
A、存在兩個以上的侵權人; B、行為都存有過錯; (依交通事故慣例,暫認定駕駛人具有一定過失)C、都實施了不同的侵權行為; D、每一種侵權行為都不足以導致該後果,相互結合在一起,才共同作用下導致了該損害結果的發生。故本案中,大狗主人和車輛駕駛人對死者的損失責任,應按照各自過錯範圍承擔按份責任。
無意思聯絡的原因併合。即任何一個加害人的行為都不足以單獨導致該損害後果,而必須結合在一起共同發揮作用導致該後果,或者各個加害行為分別導致不同的後果。其特徵如下:有兩個以上的行為主體;
各行為主體分別實施不同的過失行為;損害發生前各行為主體不存在發生損害後果的意思聯絡;各行為主體的行為單獨不能致損害後果發生;各行為主體的行為作為損害後果的原因,數個行為結合共同造成了損害後果,或者數個行為相互結合加強損害後果,即各個行為主體的行為都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如果能依上述事實判決,鑒於你表哥的責任,是賠不了多少錢的,遠遠不需要六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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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
昨天想了想,本著有利於當事人的態度,如果你表哥是依法正常駕駛,我覺得可以不存在任何責任,如果責任認定書認定你表哥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申請複核。一定要力爭到底。如果最終結果你表哥不存在任何責任,這本案就是典型的動物侵權問題,參照《侵權責任法》,追究大狗主人的責任,很簡單的邏輯,假如二人相爭鬥,一人失手將另一人推入馬路中央,被一輛正常通過的車輛撞死,涉及民事賠償主張,家屬不去找推你的人,卻來找司機?只是本案侵害方換成了狗,但其間的法理邏輯是一致的,司機不能背這個鍋,如果責任認定有異一定要爭取到底,自己也差點繞進去了。這裡很多律師的建議是值得商榷的,案件事實邏輯分析就有問題,不能主觀疑罪從有,可以人道補償,不能賠償,碰見這種倒霉事。嗨!
速速釐清事故責任問題,如果大狗被殺了,就不好辦了,取證很重要!
這個交警侵權法律知識估計不足,沒有釐清背後的責任邏輯就讓人私了?亂彈琴。
不過如果你表哥駕駛過程確實存在違法問題,就按以上交通事故侵權與動物侵權的無意思聯絡共同侵權處理了,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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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必須感謝@袁海華 @江文律師 ,閑來溜達知乎,在普通群眾提問,關注度很低的問題下很多大V.都不願意回答或許敷衍了事,卻總能看見兩位同行低調無私的身影,用務實詳盡的理論,樸素平和的態度,豐富易懂的經驗默默幫助這些求助者,此法律人之高尚的品德。不過話說回來,還是要形成合理收費諮詢,否則事發地的律師又該少一份收入了,畢竟還有很多底層的律師在為生計奔波。
本案中肇事的大狗,其命運堪憂!!!~_~這個事情我也要強答一發。死者家屬要求一百萬過分嗎?不過分,兩百萬都不過分。但是,他的要求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嗎?顯然不能。 第一,如果事故如你描述的一樣,你哥是正常行駛,顯然你哥不可能是全責,事故主要的原因是少年衝到了路中間。第二,你們當時答應和談,是覺得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的事故,只有在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你哥這個很有可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第三,關於賠償,即便是在廣東,你哥負全責的情況下對方是城鎮戶口,賠償金大概80多萬。如果對方是農村戶口,賠償金額大概不到40萬。經濟不發達省份賠償金更少。如果對方負有責任,賠償金超過11萬部分按責任來分。
第四,關於如何處理。我的意見是走正常的法律途徑。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你們家也並非土豪之家。100萬對誰都不是個小數目。最好儘快聘請一名律師處理。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更新一下答案一隻忽略了那隻大狗,那隻大狗你哥完全可以不用去考慮。不管他是被狗追出來,還是自己衝出來,對責任都不會有太多影響。需要考慮大狗的是死者家屬,他們在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就自身責任部分可以向狗的主人主張。這件事情應屬於交通意外,也就是從交通事故定義,這件事不屬於交通事故。那麼賠償如果按照法院判決一般來說汽車方不會承擔過多責任。這件事的起因就是狗咬少年,那麼狗主人肯定要承擔較大責任。
現實生活中此類事故我經常碰到,能找到狗主人算很不錯了,大多數情況是車撞了人,狗跑了,找不到狗主人,即使找到也不承認自己是狗主人,甚至去公檢法投訴。
你親戚這件事算很幸運了。感覺像作業一樣
能拿六十多萬賠人家,就不知道拿出幾百塊找個律師諮詢下,就算是心疼錢,到知乎蹭個免費法律解答也行啊,這種小案子實習律師都能給你百分百正確的答案。不是批你表小氣,而是沒法律意識。
交警有沒有定責任,如果主要或全部責任,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其他責任不涉嫌犯罪。如果你所述交警能夠查清,同等責任比較合適。狗的主人或者管理人沒看好自己的狗,那麼要承擔責任的。賠多少錢,要看你所在地域及少年戶籍信息,除在一線城市城鎮標準外,一般都達不到100萬標準。當然,如果涉及犯罪,需要取得諒解,賠償數額就看雙方協商的結果了。保險要提前續辦,切莫過期辦,否則出現本案後悔之事。你確實需要找正規的律師所律師進行諮詢,同時也要警惕非律師黃牛參與。
不買保險也敢上路?買保險還要開車出去買?不能電話車險?
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是怎麼劃分責任的,若您表哥付主要或全部責任並致人死亡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是會被判刑的,在不構成刑事的情況下對方要求人身損害賠償,你們協商不了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讓法院根據雙方責任,可能還會涉及狗主人的責任,來確定賠償數額。
可以要求狗的主人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協商不成建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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