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是同一概念嗎?有哪些區別和聯繫?

本題已收錄知乎圓桌 ?金融科技浪潮 ,更多「金融科技」話題討論歡迎關注


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乃至科技金融都是近年來新金融領域出現的一系列新詞。「互聯網金融」大家已耳熟能詳。所以本答案主要是講講「金融科技」的定義以及與「互聯網金融」之間的區別。

金融科技一詞源自「Fintech」,雖然這個詞於2011年就被提出(根據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副秘書長趙鷂的研究),但真正吸引業界注意卻是在2015年。來個圖先:

2014年,英國政府將英國定位為「Fintech之都」,並委託安永(EY)進行相關研究。

2016年,安永研究發布,點名了Fintech家的七個葫蘆娃:英國、加州、紐約、德國、新加坡、香港和澳大利亞。中國大陸沒能進入葫蘆娃的名單,研究稱中國Fintech在迅猛增長中。

然而2017年2月,同樣受英國政府委託,安永在最新報告中稱,去年中國對金融科技的直接投資已位列全球第一。

由此可見,Fintech一詞的誕生和升溫,固然是因為科技公司開始嘗試用技術創新原有的金融服務,提高傳統金融效率,但同時也是因為企業乃至政府迫切需要尋找到新的金融創新方式和經濟增長熱點。

雖然「金融科技」是翻譯自Fintech,但兩者的定義並不完全相同。

維基百科裡對Fintech的定義是這樣的:它是由一群通過科技,讓金融服務更高效的企業,構成的一個經濟產業。Fintech公司通常是那些嘗試繞過現存金融體系,而直接觸達用戶的初創企業,它們挑戰著那些較少依賴於軟體的傳統機構。)

可以看到,在這個關於「金融科技」的定義中有四個關鍵詞,第一個是高效,第二個繞過傳統金融,第三個是初創企業,第四個是挑戰。

高效是對的,這個毋庸置疑。但是在我國國情下,要「繞過傳統金融體系」是不行的。金融科技最有價值的打開方式,是與持牌機構合作,輸出金融科技能力,把以前很多金融機構做不了的事情,或者以前做起來成本很高的項目做成。

普惠金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對於unbanked人群,傳統金融幾乎無法建立起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因為風險定價和金融觸達的成本太高。而對金融科技來說,在數據開發和應用的能力優勢之上,通過疊加新技術,建立大數據風控體系,就能為更多的弱信用人群(畢業生、藍領、農民)和中小微企業提供授信並提供貸款支持。

概念理清楚了,現在來說金融科技與互聯網金融的區別

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是一個渠道的拓展,是通過互聯網渠道實現商業模式的便捷性,說白了就是在用互聯網作為一個賣金融產品的銷售渠道的拓展。

舉例來說,互聯網金融最典型的代表非P2P(Peer to Peer)莫屬。P2P貸款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小額信用借貸交易,需要藉助專業網路平台幫助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係並完成相關交易手續。這其實就是把平時的借貸款業務從線下渠道「上升」至線上。

而金融科技的重點在於技術變革,是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一系列的技術,去為金融機構服務。

其實除了這兩個詞外,讓人傻傻分不清楚的還有一個詞: 科技金融。簡單說,它和金融科技最大的區別就是,金融科技是為行業內其他金融機構服務的,科技金融是用科技手段為自己做業務。例如銀行的電子銀行部,就是金融機構的一個技術部門來通過新興的手段來拓展金融業務。

最後,作為一隻公關狗,旺財在這裡摸著狗肺說一句話:當一個行業突然都開始標榜一個新詞時,要不然就是真的出現了技術與理論結合的飛躍,要不然就是舊概念實在爛大街了。「金融科技」這個詞的突然走紅,兩種原因兼而有之。要判斷一家企業是真正的金融科技還是穿著金融科技的新裝,主要看這家公司在技術和大數據上的積累。這種積累是指無論誰進這個行業,即便再有錢也需要花時間去搭建的能力壁壘。


二者不是同一個概念,互聯網金融側重於金融,是一種業務屬性,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種業態;金融科技更側重於科技,是輔助金融業務的角色。所以,互聯網金融是金融的一個業態,是被包含與包含的關係,不能被截然分開;但金融科技與金融卻是不同的業態,是可以截然分開的。

以上是在理論層面,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是可以截然分開的,但在業務層面,二者卻缺乏明確的界定,甚至還有越來越混而為一之勢。這還要從2013年互聯網金融的爆發開始講起。

2013年那波互聯網金融的驚艷亮相,除了明星產品的帶動效應外,更多地還是借了移動互聯網普及的大趨勢。

2011-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用戶持續保持同比10%以上的高增長。在這個階段,無論哪個業態,線下業務的線上化都是搭上了風口,有沒有翅膀都能飛起來。所以,在2013-2015年這個階段,大量的創業型企業崛起,大量的互聯網金融獨角獸崛起,背後都是這種渠道線上化的驅動使然。

從這個角度看,2013-2015年這個階段,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更多地是互聯網渠道的驅動,而進入2015年下半年,一方面是行業監管的趨嚴加速了行業自身的分化進程,更重要的則是,之前驅動整個行業快速增長的大勢(移動互聯網用戶的快速增長)也已大大衰減。於是,行業需要尋找新的驅動力,這便是金融科技。

由於金融科技成為底層的驅動力,所以金融科技便有了更為廣泛的應用範圍,不僅僅可以服務於互聯網金融企業,還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機構。再加上金融業務本身開始受到嚴厲的監管,對一些互金巨頭而言,便開始著重發展金融科技這種底層驅動力,同時也開始剝離業務屬性,以便具有更好的獨立性,以此為基礎,廣泛服務於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機構,構建金融生態。

所以,一些互聯網金融巨頭基於轉型需要開始定位於金融科技企業,更多地互聯網金融機構,則基於跟風需要也宣布定位於金融科技企業。在外部看來,便造成了金融科技與互聯網金融的混淆,似乎,金融科技成為了互聯網金融的2.0版本,實在是大大的誤解了。

具體來講,隨著一些巨頭對業務的剝離,越來越像純粹的金融科技企業;另外一些巨頭,則是一邊深挖科技,一邊仍做業務,可算作定位於金融科技的金融企業;更多的互金企業,科技只是業務開展的工具,本質上仍是一家傳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罷了。

那什麼是金融科技呢?就現階段而言,這些金融科技的底層是大數據(各類數據),在這些數據基礎上建立各種風控模型、規則集、智能營銷模型等,再經由機器學習等技術,實現模型的自我進化和優化,此外,風險防控還需要藉助各類生物識別技術和設備的輔助,在此之上,便是各類金融業務,如資金、用戶、場景、資產方等等。

以上,不知是否講清楚,歡迎留言討論~


這個問題我嘗試用福柯「知識考古」的方式回答。通過這個問題,來闡釋互聯網金融在行業發展時期如何完成了語詞的生成與轉換,並探討問題背後折射的現實意義。

(一) 從互聯網金融到金融科技

在國外,互聯網金融就是 「Fintech」即 financial technology縮寫。也就是說,Fintech在中國本土化的翻譯後就是「互聯網金融」,其生成背景下是在2012年前後,移動互聯網井噴式發展的態勢之下。之後互聯網金融越來越被人熟知,當時創業圈的情景是,不談點互聯網金融都不好意思說是時髦的創業者。

然而,到2015年,以P2P為代表的第一代偽互聯網金融加速風險暴露,大批企業經營不善而跑路,加上監管缺失,其中不乏借著互聯網金融的口號開展非法集資,詐騙等活動。關於互聯網金融P2P平台的負面新聞鋪天蓋地。互聯網金融一時間甚至成了P2P跑路,詐騙的代名詞。於是,互聯網金融圈內試圖想通過語詞的變換來撇開自己與偽互聯網金融平台的關係。即用「金融科技」代替「互聯網金融」。

接下來,行業監管的趨嚴加速了行業的分化進程。還有一個重要的事實是,移動互聯網用戶快速增長的態勢大為衰減,通過互聯網獲客的成本大幅提高。其實,互聯網金融公司大都依靠移動互聯網技術,無非是將線下的流量轉移到線上,並沒有採用新的技術用於風險控制或提升產品和服務。

當然,也有觀點認為,理論上講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有本質的區別,試圖為Fintech正本清源。例如有觀點認為,互聯網金融側重於金融,是一種業務屬性;金融科技更側重於科技,是輔助金融業務的角色。

(二)螞蟻金服為何把自己定義為Techfin,而不是Fintech?

至此,螞蟻金服把自己定義為Techfin,而不是Fintech的原因便不難理解。螞蟻金服意在淡化自己平台的金融屬性。其相關負責人的解釋是,用技術讓金融變得更具包容性。在中國金融向來都是嚴加監管的領域,這樣以來似乎減少平檯面臨的政策方面的阻力,獲得更加寬鬆和包容的政策環境。當然,更重要的是,「只做tech」的表態,在上市之前更有助於螞蟻的估值的提升。通常情況下,資本市場給科技公司的估值向來是高於金融公司。

儘管將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二者分開在理論上似乎是說得通的。但在業務層面,二者卻很難區分。從公司實際開展業務來看,互聯網金融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開展的業務整體上看沒有明顯區別。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科技金融本質上仍然屬於金融,或者和金融發生必然的聯繫,而金融本質就是風險管理,對於平台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把風險管理做好。所以,問題的關鍵要看公司是否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是否利用金融科技提高服務效率。

(三)區別金融科技(Fintech)與科技金融(Techfin)有意義嗎?

在金融監管的風口浪尖,重新審視「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語詞的本質區別」將有利於監管層採取客觀理性地措施而非一刀切的方式抑制。歷史經驗表明,對新金融科技的規制一定要有國際化的視野,因勢利導,趨利避害,這也最能考驗監管層的智慧。

對金融監管者而言,尤其要考慮金融科技公司的科技屬性。進行監管時要進行業務分類、區分,用現有的規則去做,不超越原來的規則。如果跟傳統金融業務做的是同樣業務,就應該使用同樣的標準去做,而不應該超越傳統金融機構的標準,這樣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發展才是公平的。

(四)從互聯網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轉變,說明行業呼喚新的技術驅動

同時,從互聯網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轉變,也說明行業需要新的技術來重構行業生態,讓科技成為底層的驅動力。就現階段而言,金融科技的底層技術是大數據和區塊鏈。

尤其是區塊鏈技術,其成為金融科技的底層技術已經成為業內的基本共識。區塊鏈以去中心化為核心能夠重構金融行業底層架構,實現金融共享,力促普惠金融。區塊鏈實行的點對點的交易能夠極大地減少中心化清算交割的繁瑣過程,區塊鏈對交易信息的可追溯性能夠更大程度降低信用風險,實現價值的有序轉移。


互聯網金融是國內提出的概念,科技金融是國外的概念,兩者概念中包含的業態有相同處也有不同處,這都無所謂的,本來就是兩邊各自提煉的概念,怎麼能指望內涵完全相同呢?至於互聯網金融和科技金融的內涵到底是什麼,我建議大家買幾本書看看吧——你會發現所有人提煉出的內涵都是不一樣的,這與研究者的角度是有關係的。雖然書上講的都不一樣,不過看看也是有好處的,兼聽者明么,這樣你就形成自己的概念了。

現在互聯網金融和科技金融最大的問題是,以前那撥自稱——只能說是自稱了,因為到底是不是互聯網金融公司,眾口紛紜啊——做互聯網金融的人,現在都該說「我們是科技金融公司」了,畢竟互聯網金融這詞大家已經聽膩了,科技金融聽上去,似乎逼格高一點哦。


互聯網金融就是金融和互聯網的結合,但絕不只是「在互聯網上進行金融活動」這麼簡單。目前來看,互聯網已經有了徹底改變傳統金融行業的能力。人民銀行說,互聯網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參與廣泛、中間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數據更為豐富和信息處理效率更高等優勢,逐一來看。

· 透明度高

一大部分金融機構和金融從業者賺的是什麼錢?信息不對稱。金融的文化是精英化、神秘化;互聯網的精神是開放、共享。金融放到互聯網上,可以大大提高透明度,可讀信息也增加很多,部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 參與廣泛

參與廣泛因為技術手段便捷,促使之前很多不參與金融、無需參與金融(小額資金)的人都參與進來,不僅大大增加了資金和參與人數,更會增進沉澱資金的流動,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 中間成本低

無需網點、無需櫃檯、無需大量的人力成本等等,這些都是時代進步、科技進步的優勢。

· 支付便捷

現在,我們拿著手機已經可以進行很多支付轉賬了,你的現金和銀行卡用得越來越少了吧。未來,絕對會出現那種,只拿著手機、手錶、甚至指紋就可以進行一切支付行為的時代。這還不算顛覆性么。

· 信用數據豐富、數據處理效率高

大數據時代,數據會大到什麼程度、數據挖掘可以到什麼程度,這都是無法預測的。就目前來說,通過數據分析,阿里小貸可以把利率做到18%、壞賬低於1%,完爆各大銀行的負債業務。如果未來大數據可以足夠大,就是新的「徵信系統」,對資金利用效率的提升絕對是顛覆性的,且不說餘額寶通過數據分析可以做到T+0、期限錯配這種「小應用」了。

· 另外還有一點,人民銀行的報告里沒敢說,就是互聯網貨幣。

互聯網貨幣對金融市場更是顛覆性的存在,比特幣的價值有待觀察,但至少這個價值已經得到了認可。Q幣這種沒有炒作空間的「貨幣」在網路幾乎等同於RMB。這就顛覆了「中央銀行統一發行貨幣、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一管模式。很多「互聯網貨幣」已經在一定範圍內作為商品定價的基礎和交易的媒介了。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先得理解什麼是金融:金融本義是資金融通,狹義的金融,一般僅指貨幣的融通,主要表現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個方式。


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裡說下餘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


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

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


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科技金融又為何物?】


科技金融應該包括科技和金融兩部分,理解科技金融的內涵與外延,必須回到科技創新與金融資本的關係上。

新技術早期的崛起是一個爆炸性增長時期,會導致經濟出現極大的動蕩和不確定性。風險資本家為獲取高額利潤,迅速投資於新技術領域,繼而產生金融資本與技術創新的高度耦合,從而出現技術創新的繁榮和金融資產的幾何級數增長。

最近,國內學者給科技金融做了一個非常寬泛的定義: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創新型安排,是由科學和技術創新活動提供金融資源的政府、企業、市場、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及其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行為活動共同組成的一個體系,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此我們可以理解為科技金融:

(1)是一種創新活動,即科學知識和技術發明被企業家轉化為商業活動的融資行為總和;

(2)是一種技術—經濟範式,即技術革命是新經濟模式的引擎,金融是新經濟模式的燃料,二者合起來就是新經濟模式的動力所在;

(3)是一種科學技術資本化過程,即科學技術被金融資本孵化為一種財富創造工具的過程;

(4)是一種金融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的過程,即同質化的金融資本通過科學技術異質化的配置,獲取高附加回報的過程。

科技金融的特點:

首先,科技創新過程的風險是服從降冪排序的,而金融資本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風險也是服從降冪排序的。這就意味著越靠前期的科技創新活動越存在著市場失靈,金融資本相應的風險厭惡程度也越高,而越靠後端的科技創新活動,市場成功幾率越高,金融資本的厭惡程度也越低。其次,科技創新的收益是服從升冪排序的,而金融資本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收益則服從降冪排序,即越靠創新活動後端,金融資本的回報率越低。

科技金融的作用

1)科技資產是金融資本獲取高回報的引擎。

2)科技金融機制的要義在於:讓金融資本參與創新活動,分散科技創新的風險,分享科技創新收益;讓科技創新更快、更大地財富化,為金融資本帶來更為豐厚的回報。前者指科技資源藉助金融實現風險分散和價值發現,金融對科技資源進行開發;後者指科技進步產生的生產效率的提高為金融資本提供了高額回報。

從科技資產財富化目標看,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的深化。

簡而言之,科技金融的事權是科技創新工作,科技金融的財權是政府投入對金融資本的引導。所以,科技金融工作的主旨自然是科技工作。

從金融資本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看,科技金融是為金融資本釋放風險,創造與之期望匹配的收益回報服務模式的過程,具有財政屬性和金融屬性。一是政府科技投入早期介入,可以釋放科技創新過程的風險;二是政府投入藉助科技金融平台,可以和金融資本混合成「同質化」資產,提高政府資金利用效率;三是通過金融工具創新,可以為金融資本創造新的財富回報模式。


以前寫的一篇文章:《Fintech的定義及相關概念辨析 》

摘要

Fintech是Finance和Technology的合成詞,來源於上世紀90年代花旗銀行發起的一個發展項目「金融服務技術聯盟」(Financial ServicesTechnology Consortium),後被簡稱為Financial Technology,即Fintech。關於Fintech的定義,不同的機構組織、學者專家有不同的界定角度,本文從不同的角度詳細梳理了國內外各方觀點,幫助大家對Fintech的定義形成更為全面和系統的認識,同時對Fintech相關概念進行簡單的辨析。

一、Fintech的定義

Fintech一詞自產生以來,國內外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從業人員結合研究和實踐,從業務模式和科學技術出發,對Fintech提出三種不同角度的定義。

第一種是將Fintech定義為金融和科技相融合後所形成的業務模式,具體包括數字支付、網路借貸、數字貨幣、股權眾籌以及智能投顧等。例如,沃頓商學院將Fintech定義為「用技術改進金融體系效率的經濟行業」;維基百科將Fintech的主體限定為初創公司,認為Fintech代表「用科技顛覆傳統金融系統的一系列初創公司」;FintechWeekly將Fintech作為企業使用軟體來提供金融服務的一種創新,Fintech公司一般是指對較少依賴軟體的金融系統和公司造成顛覆的初創公司;美國商務部將Fintech公司定義為「應用軟體和科技來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公司」。

然而,傳統金融機構一直是Fintech的主要參與者和實踐者。隨著Fintech初創公司業務模式的不斷革新發展,傳統金融機構亦開始愈發重視自身的Fintech業務,此時將主體限定為「初創企業」已經不能適應Fintech的發展需求。這方面,英國貿易與投資總署將Fintech分為傳統Fintech和新興Fintech。傳統Fintech主要是指傳統金融機構通過技術廠商為客戶提供的業務模式;新興Fintech主要是指致力於去除傳統金融機構中介服務,並提供新的技術解決方案來服務現有需求的創新業務模式。

將Fintech定義為業務模式比較符合國外Fintech領域的實踐,Fintech公司通過應用新興技術,來改進傳統金融機構的業務模式,讓客戶能夠享受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務。

第二種是將Fintech定義為一種科學技術,即國內常提及的金融科技。例如,牛津詞典將Fintech定義為用來支持銀行業和其他金融服務的電腦程序和其他科技,包括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以及人工智慧等;投資百科將Fintech定義為21世紀運用於金融領域的所有科技的集合;愛爾蘭都柏林的國家數碼研究中心把金融科技定義為一種「金融服務行業的技術創新」,同時認為這詞已經擴展到指稱更廣泛的金融領域;中國台灣地區將金融科技認定為「金融相關事業」,具體定義為利用諮詢或網路科技,為金融機構提供支持性信息數據服務以及效率或安全性提升服務等創新金融服務的行業[1]。這種角度比較符合國內對於Fintech的界定和探討,同時與監管部門專業人士所提出的「國內的Fintech公司不能直接從事金融業務,只有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才能從事金融業務」相符。

Fintech的第三種定義所包含的創新範圍較廣,既可以是前端產品,也可以是後台技術。例如,金融穩定委員會將Fintech定義為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它能創造新的業務模式、應用、流程或產品,從而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響[2]。這個角度的定義更加具有包容性,逐步被一些業內專家學者和從業人員所採用。

二、相關概念辨析

(一)Fintech VS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被定義為「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其主體是新型金融業務模式,和Fintech的第一種定義方式是同一個層面的概念,二者共同包含網路借貸和股權眾籌等業務。但國內外由於具體情況不同,除了移動支付、網路借貸以及股權眾籌等共同的業務內容外,兩者還有不同的業務形態:例如,Fintech包括供應鏈金融、數字貨幣和智能投顧等,互聯網金融還包括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二)金融科技VS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屬於產業金融的範疇,是國內特有的一個概念,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安排。科技金融強調金融本身對科技的推動作用,而金融科技[3]強調技術革新對金融的推動、支撐作用,二者作用方向不同。

參考資料:

[1] 廖岷.全球金融科技監管的現狀與未來[N].中國證券報,2016-8-19.

[2] 廖岷.金融科技的發展版圖與監管挑戰[N].財新網,2016-5-17.

[3] 此處金融科技指的是Fintech的第二種定義。


所謂的金融科技,從字面意思來看,指的是金融與技術的結合,與我們所說的互聯網金融「金融+互聯網」概念基本一致。它是一種經濟產業,通過技術讓金融服務變得更加的便捷,二者都是通過一定的渠道來讓金融變得更加的高效與便捷。我們知道,經濟發展是需要靠科技去推動的,當然,科技要發展起來首先得需要金融的支持,科技改變生活,有了經濟支持的科技才能夠更好的改變生活。


互聯網金融與科技金融不是同一個概念,與金融科技的概念也不一樣。近日,看到一篇文章關於中國的金融科技原文如下:

薩德開始部署,沒攔住,來了。

薩德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幾何?

市場是不是低估了薩德的影響力?

市場的確沒有將此因素計入價格,

投資者似乎對此並不太關心。

之所以如此,是市場相信——

仗根本打不起來(雖然部隊已全天候待命)!

中國不會動武,

美韓也不敢造次(輕舉妄動的後果實在太大),

朝鮮也只是虛張聲勢向特朗普新政府刷存在感而已。

薩德,你再牛,

也要承認英國《經濟學人》對中國金融科技的讚美!

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日前發表題為《金融科技,中國成為領導者》文章認為,中國國內快速發展的移動互聯網產業、跨越式發展的銀行產業和不斷積聚的社會財富共同造就了當前中國在全球金融科技領域的領導者地位。

文章認為,從體量規模上看,中國是全球金融科技領域的絕對主導者。中國的電子支付規模遠遠領先於其他國家,佔全球總體規模的近一半。在互聯網信貸領域,中國市場規模佔全球市場規模的75%。在全球最具創新力的前5大金融科技公司中,中國佔據4席。螞蟻金服作為中國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市值規模為600億美元,與瑞士最大的銀行瑞銀集團旗鼓相當。

金融科技在中國崛起和快速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領域:

- 1 -

中國已經成為互聯網信貸領域的絕對領導者

在大多數國家,由於信用評估困難,小額借貸者的需求很難滿足,中國金融科技的發展正在彌補這一空白。基於消費者的交易和個人信息而創建的信用評估體系,使得中國主要電子商務平台都具備為小微客戶和個人消費者提供金融貸款業務的能力。比如去年獲得網路小額貸款牌照的重慶市眾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旗下的小貸鼠現金貸產品,擁有健全的風控體系,無門檻貸款,滿足難以申請到銀行貸款的小額借貸者。此外,P2P平台也在快速崛起。2014年初中國P2P市場貸款餘額為300億元人民幣,當小額借貸前這一數據已經上升至8500億元人民幣,參與投資的客戶規模也高達400萬。

- 2 -

中國互聯網借貸催生了龐大的投資業務

金融科技越來越成為中國中產階層投資的新渠道。隨著2013年阿里巴巴餘額寶的出現,互聯網投資產業快速發展,微信理財通、陸金所的P2P金融超市也陸續推出,各家的資產管理規模也在不斷飆升。值得關注的是,與西方投資貨幣基金市場需要投資者以巨額收入為前提條件不同,中國互聯網投資產業為各個收入階層提供了均等的投資機遇。

- 3 -

移動支付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首選

在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中產階層越來越傾向於使用電子支付。中國銀行業的後發優勢,也使得中國消費者從現金消費跨過銀行卡消費直接進入電子消費階段。當前,阿里巴巴、騰訊和百度三大企業均建立了移動支付平台。便捷的支付模式使當前中國4.25億手機用戶將手機作為電子錢包使用。2016年中國移動支付規模已經高達5.5萬億美元,相當於美國同類市場規模的50倍,而這一巨大發展僅僅用了5年時間。

文章認為,中國互聯網金融產業快速崛起,是因為中國金融產業在「正確的時間和正確的地點做了正確的事情」。在中國金融機構快速追趕西方同行的進程中,大量民間財富的投資需求、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以及消費者的消費金融需求催生了第一批互聯網金融企業。重慶市眾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旗下的產品小貸鼠現金貸便是這樣一款應時而生的網路小額貸款產品

與此同時,中國監管層的開放態度,在行業發展初期充分鼓勵了行業創新。隨著行業規模越來越大,中國政府近期也及時出台了一系列監管法規,相關公司擴張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一直以來,中國金融監管機構都重視借鑒發達經濟體相關經驗,但現在發達國家卻應該向中國學習監管模式和經驗。

所以說,薩德,你牛,你也要承認這一事實:中國在金融科技領域已成為當之無愧的領頭羊!

來源|網路 編輯|小貸鼠贊贊


當然不一樣。科技金融是只的金融服務科技型企業。很多人容易理解錯誤。科技金融不是利用科技手段服務金融,是用金融的方法扶持科技型企業。這是我國轉型發展期間新生出來的,國家的富強需要科技的增長,需要將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銀行就是要扶持這一類的處在科學技術轉化中的企業,這就是說的科技金融。當然科技金融還有很多內涵,並非傳統意義的抵押借貸,更多的是金融創新?


互聯網金融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形成的產業。而科技金融是指科技產業與金融產業的融合。所以好牛寶認為兩者不是同一概念。


某人混不下去了,換了個馬甲捲土重來


叫什麼不重要,做什麼才重要!


在小諾理財微信上看見的:互聯網金融,就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提供新型的金融服務,這是互聯網時代,科技推動金融創新的一個自然結果。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在27日的論壇發言上表示,互聯網作為一個交易平台,形成了跨銀行、跨保險、跨證券等多種風險交織的情況,從監管的角度考慮就需要防止「交叉感染」;另外,必須保證互聯網經營的合法性,畢竟一些非法的互聯網經營是互聯網金融目前最大的隱患。同時,合法經營的規範性必須有所提高。

業內人士認為,金融科技的進步極大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互聯網金融等創新模式能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但作為一種處於「青春期」的新興業態,目前出現各種問題是難免的,仍需警惕金融科技進步帶來的監管難題,及時跟進監管配套,同時更要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充滿信心。


推薦閱讀:

金融科技的發展給資產證券化 (abs) 業務帶來哪些改變?
如何運用大數據進行信貸審批?
如何評價工商銀行創立的「七大創新實驗室」?

TAG:互聯網金融 | 金融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