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結婚的同時,就失去了喜歡另一個人的權利?

很多年前喜歡過一個人,畢業之後不是同校,仍然很喜歡,大約有五六年時間,後來因為沒再見過沒怎麼聯繫也知道對方有了對象,就慢慢放下了,一年後一個人的追求,抱著試試的心態就接受了,我對象對我很好,就這樣又過了兩年,年紀到了,各方面的壓力下,決定結婚,當時是覺得,反正不會再愛上什麼人了,結婚的也不一定都是自己愛的,況且對象真的對我挺好,雖然我沒有心動的感覺,不是愛情但是長時間相處下來都把他當親人了,就這樣結婚了………

問題是結婚後,我認識了一個人,我發現我對那個人有感覺,而且因為工作原因,每天都跟他朝夕相處,好感瘋長,完全控制不住,想靠近他看見他跟他說話聊天,這讓我很有罪惡感,覺得對不起家裡那位,很想調整心態,但是好像沒有用,越來越嚴重的感覺,我該怎麼辦?

當然,我跟那個人什麼都沒有!!!因為認識的時候我就是已婚的身份,所以他也肯定不會對我有什麼想法,我的小心思我也從來只是放在心裡,這算是出軌嗎?

能不能偷偷在心裡喜歡,只是偷偷在心裡喜歡,什麼都不做,也一樣對家裡那位好,跟以前一樣?

我也知道很過分,但是完全不知道怎麼辦了…


蟹腰。個人的理解是,結婚不是失去了喜歡另一個人的權利,而是你已經長大了,知道自己要什麼,學會控制自己的情感和了解自己的責任。

結了婚你依舊可以喜歡別人,可以欣賞很多人,但也應該可以明白對一個人喜歡欣賞的這種感情,和與身邊這個人相伴一生的感情是不同的,一時的喜歡與這種感情是不同的,不能混為一談。

再退一步,你覺得喜歡那個異性,如果你認為可以和他過一生,你不會後悔,那就果斷離婚,去追逐他,其實你不會,所以這也不是愛,而是貪心和一時的情緒。

倒不如把這種欣賞大大方方的表達出來——我挺喜歡和欣賞這個人的,他挺吸引我的,但我知道不是過一生的那種喜歡,也不是所謂的愛情,所以只要繼續保持欣賞就好了。每個人都可以喜歡很多人,但分清這種喜歡,是很重要的。

轉過頭來,把這種眼光投射到你先生身上,我相信你會發現他身上有的肯定不僅僅是「結婚對象」這個特質,你願意去發現,他也是個很特別的男人,並且是可以觸摸,可以觸碰的那種特別。


不是。

不管是應該還是不應該,能還是不能,可以或者不可以,喜歡一個人的心情,如果會存在,就一定會存在。

宗教信仰、膚色都不能阻止,譴責怒罵都不可能改變,甚至死亡……都不能。那麼渺小的細嫩的東西,反而你越是想要摁滅他,它越是濃烈。

但是你放任它在那裡,任由它自生自滅,它卻未必會茁長成長。有時候,反而猝然夭折。哪怕你們原就是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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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總是在說,成年人要能夠控制自己的感情,控制好自己的生活,而事實上,社會認可的一個人完整生活模式就是結婚生孩子然後安分太平的把孩子養大,再然後領著養老金趕緊去死。

你不結婚,就是危險分子、你不結婚就是Losers……你不結婚你就罪大惡極,怪胎,變態……

而你一旦結婚,社會就只認可離婚證,而從來不認可貌神離合的婚姻狀態實際一點意義也沒有。另一方面,真正維持婚姻不破裂的主要原因從來都是家庭經濟掌控者的意願。

社會不管你出軌,社會只會譴責女人不貞潔,譴責小三勾引男人,而男人勾引(甚至強姦)已婚婦女則是可以引以為豪的事情。他們只會說女人說不要就是要!

當女人絕望到離婚的時候,他們會告訴女人,你什麼都不能得到,孩子,房子,甚至帶來的陪嫁,一樣都沒有……

但是這種情況下,女人卻不能喜歡上別人,即使在心裡偷偷的喜歡。而男人甚至可以帶個女人回來跟你說我想要玩雙飛,玩3p,玩換妻(提出這種要求的人,往往是真的認為自己有這個資格和權利那麼要求)……

從來沒有人站出來認真跟你們說:對於可以輕易出軌和劈腿的人來說,保持婚外情的代價是廉價的,因為廉價,因為可以輕易承受,所以他們才一直在隨意的把喜歡提升到性行為,破壞婚姻的基礎和原則。因為在男人的世界裡,強者才是制定規則的人,受遊戲規則約束的都是The Losers!而一個媳婦都娶不上的男人,你們真的認為他會出軌?有能力出軌?有辦法出軌(當然他也有權利喜歡某個人,拿著照片海報偷偷YY)?

雖然提出離婚的80%是女性,但是因為自身移情別戀而決定離婚的卻只有這80%里的10%,剩下的大多數都是因為無法承受家庭暴力,對男方感到絕望……實在沒有辦法過下去了。

道德指標,永遠是只能人留給自己的,在這個一心為了維持社會安定,不惜逼迫所有適婚年齡男女都趕緊結婚,反覆洗腦宣傳婚姻是人生第一目的和需要的國家裡……

別跟我扯什麼————婚姻是經營,是堅守,是持久忍耐。

先認清自己究竟要的是什麼,是心靈的契合,還僅僅只是一份結婚證書!

喜歡有什麼錯?傷害任何人了么?

是傷害感情了,還是傷害了利益,還是傷害了社會穩定?

傷害了再說吧!(對於從一出生就被剝奪了追求愛情主動權的女人。)

當然,很多情況下,其實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題主一開始不是迫於社會壓力早早就結婚了……


建議你去看看男人幫珊莉最後對顧小白說的話。

"我曾經也在乎過那麼一個人,跟老天發誓要一輩子愛他,疼他,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把這些都忘了.我們會漸漸地忘掉自己的承諾,更在乎新的感覺,新的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可是這種感覺是沒底的,如果我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那我們永遠都會愛上不同的人,但愛不應該是這樣的.愛是經營,是堅守,是持久忍耐.以前我也以為這些都只是說說而已,但其實不是,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我們怎麼能夠保證彼此是在最後愛上的那個人.能守住自己最初的那份愛,並且一直守下去,愛護她,不離不棄,那才是最難的,也是最應該做的."

雖說是電視劇但道理都是一樣的。路怎麼走你自己挑。


結了婚你仍舊可以去喜歡任何人,只是表達這個情感會受到婚姻關係的約束和限制。

古人說: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自古無完人(上聯是: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與本題無關。)。

古人又說:發乎情止乎禮。

都是這個意思。


現在想出軌都能寫的這麼文藝,還有這麼多人來論證合理性,知乎果然讓人看見更大的世界。

「況且對象真的對我挺好,雖然我沒有心動的感覺,不是愛情但是長時間相處下來都把他當親人了,就這樣結婚了………」

真為你丈夫覺得不值,眼瞎了


動乎情,止乎禮


相信許多填寫答案的人,都沒有在婚姻中駐守比較長的一段時間。關於婚姻是什麼,在中國的婚姻又是什麼,只有體會過,才得其中三昧。關注這個話題,是因為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和困惑,所以在尋找答案。用責任綁架感情,就是道德的婚姻嗎?難道人活著只有道德不道德,沒有快樂不快樂需求嗎?

世人眼裡,我的婚姻並非不幸福,甚至,伴侶也並非完全不體貼。但是,人就是會厭倦的動物,等你們經歷了10年以上的柴米油鹽、平淡瑣碎的磨練後,再來評定婚內喜歡上別人是不是正確~

其實,喜歡就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如果心動的感覺是美好的,我不相信它就一定是罪惡的~


我以為你放下喜歡的人之前,理應失去結婚的權利


不是,任何時候,你都有喜歡另一個人的權利。

但同時,你也有履行契約的義務。

並且義務優先於權利。


每個人的心裡都有座墳,住著未亡人。結婚,並不代表說要把你的過去連根拔起,反而應該埋的更深。心裡的那個人之所以會成為過去,說明他不是對的那個人,而現在準備步入婚姻的你,選擇了攜手那個對的人,說明你現在成熟了,也放下了。哪怕有一天遇見當年那個他,心裡還是會悸動,沒關係,就讓你的心悸動一下,但是僅僅是一下就好,然後禮貌寒暄,從此陌路。你只需要記住,不管過去對你的影響有多大,沒有什麼比那個陪伴你一輩子的枕邊人重要。


我有個情況跟你類似。我是一個已經有男朋友的人,大約兩個月前因為學習原因我也認識了另外一個男生,跟他相處起來特別輕鬆愉快,說話也很投機,慢慢的就能察覺到自己跟對方的感覺都明顯異於普通朋友。可我們要做的是保持距離。你想人這一輩子說短不短也好這麼好幾十年,我們真的不可能一直固定喜歡一個人,有時候真的會遇見一個很欣賞或心動甚至是愛慕的異性,這都是很正常的。可是這個時候要理智,可以聊天但不能肆無忌憚的聊,最好也不要有單獨相處的時候,否則事情容易生變。

如果只是心底偷偷的喜歡而什麼都沒有,嚴格說來不算出軌。

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果能設置單身狗和結婚三年以下不能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就沒那麼多裝逼犯了(?? . ??)


這個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為什麼每個人都要在適婚年齡結婚?一輩子那麼長,我怎麼知道我好久才遇到愛的人。


不管世俗如何發展看待,也改變不了婚姻是契約的事實。即使是你跟喜歡的人結婚,之後遇到的情況多半大同小異。激情也好感覺也罷,都會默默的消失在每天繁瑣的日常之中。你可以對很多人有感覺,但最終只會和一個人組成家庭。感覺不是愛,愛包含著責任和擔當。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勸樓主冷靜幾個月時間,盡量避免過多與對方接觸。你可以喜歡任何人,但把這個感情放在心裡就好。


最悲慘的是,當你因為社會輿論拒絕了喜歡的人,當他有對象了之後又痛徹心扉。你擾亂了他的生活,他所有能給你的一切,結局兩敗俱傷____這是與未婚夫分居一整年人寫下的心情。

他一直說,如果我們有未來,他一定不會放棄。直至今年他身體都不好的爸媽因為他徹天徹天陪我,不回家過夜,不參加聚會應酬,推開工作(他公司還在籌備階段,花了很多心血)而爆發矛盾,老兩口除了罵,捨不得怎樣他,最後自己打派出所了,他姥姥姥爺連夜勸………他終於崩潰了。拉黑了我。

我現在一個人居住,在老家城市到處面試應聘,放棄了原本優越的生活。辛辛苦苦,他還是隔三差五的給我電話。我卻已忍住不再多聯繫他。我想他的時候,就看知乎,給他買外賣,寫字寫了又刪…前天他陪我聊了一通宵,說想我,他為了寫了好多字,想等我結婚了再給我看,或者永遠不給我。他在電話那頭哭的不行,我也哭的不行,說我過得好疲憊好累,身邊人都結婚了,我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真不知道該如何繼續生存下去。未婚夫還在等我。而我還深愛他。

這就是我目前應受的代價。我還只是未婚夫。樓主你看明白了嗎,男人沒想像的那麼堅強,孤注一擲的代價太大,社會不是那麼好生存的。


都這麼大人了還不知道責任二字怎麼寫嗎


時光靜好與君語,

細水流年與君同,

繁華落盡與君老。


不邀自來,老實說,看到這種問題很氣憤。當然也是因為有題主這樣的人,所以答主在談戀愛的時候有幾個原則,對方要有質量不錯的異性朋友的,對方看到喜歡的人會主動出擊的,對方有各種愛好豐富的生活,相對而言,比起看起來默默無害的人,這樣的人反而更容易專一持久。

如果雙方已經結婚,而對方在心裡默默的喜歡上別人,還偽裝著不表現出來。。。天,這對對方是何等的不尊重。如果我的結婚另一半這樣,那麼,請滾蛋,不送。

如果是對婚姻和對方負責且尊重的態度,那麼應該想著怎麼解決掉這種喜歡,比如和結婚另一半一起發展新的愛好,好好的愛上對方。如若不能,那麼請離婚,拿出喜歡的勇氣和誠意,如果沒有勇氣和誠意,那麼請放棄這種叫做愛情的東西。因為這種東西實在太難。


實在控制不住就別坑你家那位了,趕緊離吧


從我個人的男性角度,

有個原則:

「老婆之外的女孩不能說喜歡,只能說欣賞」

而且最近會覺得會令我有遐想的女孩,沒有太多年少的浪漫想法,更多是本能方面的衝動。

也許都已經明白:

未發生的,都是有趣的,但也是不存在的;

柴米油鹽的生活,許過的諾言,過往一起所經歷的一切,是真真實實的,比浪漫更浪漫;

如果這些真實的都比不上不存在的,值么?

曾經有人問過我,你覺得男人出軌是因為什麼?

我的回答是:只有性,別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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