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爸爸已經再婚4年後,我父親對外公外婆的仍需負哪些法律責任?

2008年3月7日,母親去世;爸爸2年後與繼母結婚;目前我們家有我,姐姐,爸爸,繼母和繼母的兒子,繼母的爸爸剛去世,繼母的兒子已婚有一女兒,我跟姐姐仍在廣東工作且單身;外公外婆除我母親外,另有2子1女,我母親是長女也是家中最大的,大舅舅在母親在世的時候帶著老婆去了新疆,多年沒回來,也很少過問外公外婆的事情;小舅舅,屬於倒插門,家了出去,家裡有3個兒子;小姨媽,家裡也是有2個小孩;以上家庭包括我們家經濟收入都是普通家庭水平。

母親在世和去世後到今天,爸爸都有在經濟上和人力上給予外公外婆幫助,大舅舅在新疆。基本不過問外公外婆的事情,在我看來大舅舅是個很不負責的兒子,具體實際情況我不清楚。小舅舅從出嫁到現在一直家庭負擔非常重,但印象中還算對外公外婆負責。

現在的事情是,聽說(大舅舅電話)外公生病需要住院,要求跟我父親和小舅舅平攤外公的醫療費用。而爸爸今年年初失業,目前在做保安工作(重慶)收入月1500左右(具體數字我現在不確定),繼母的公司也是今年倒閉,繼母失業(前2個月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爸爸的態度是這次仍然願意出錢出力,但是外公外婆將來的負擔不要被「平攤」。繼母知道後非常生氣,因為繼母的爸爸去世,我舅舅他們沒有過問過,而且現在家裡經濟情況不樂觀。

再後面繼母被大舅媽電話咒罵,外公想要告我爸爸上法庭(聽說),繼母的兒子不依不饒....

我想要知道,我爸爸乃至我和我姐姐在法律上需要對外公外婆負責多大責任?爸爸目前的態度是否合情合法?(爸爸的態度是這次仍然願意出錢出力,但是外公外婆將來的負擔不要被「平攤」)

勞煩各位解答!謝謝!


在你外公眼裡,可能最孝順的就是你大舅了


樓主的外公一家老人無德:只因一次不肯給錢,就試圖將生活窘迫且並無法定贍養義務的前女婿告上法庭,絲毫不顧念當年前女婿的孝心,對負有法律義務的親兒子卻無甚要求

晚輩不孝:親兒子都不管爹媽,倒是強迫前女婿負起贍養義務

樓主的父親也是嗶了犬了

當年你母親一去世,你父親就應該立刻遠離這奇葩家庭,好心都成了驢肝肺了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喪偶的一方對配偶的父母法律上的義務因喪偶而消滅,所以你父親在法律層面上對你外公沒有任何義務,只能道德上譴責他。


去告吧,花點律師費訴訟費,聽專業法律人士怎麼講講的,然後回去好好反省下這樣的得寸進尺的行為該不該。

你老爸也可以看清你外公家的面目,連這次錢都可以省了。


理論上題主爸爸對外公外婆是沒有贍養義務了,但是不是還要考慮當初題主媽媽去世的時候遺產是怎麼分配的。


可管可不管。

我有幾個疑問1你家小姨為什麼不出錢,而讓你爸這個外人出錢,你爸現在是完全意義的外人了,沒有任何繼承權,權利與義務是在一起的

2你大舅有什麼資格罵你爸

3你家有能力嗎?1500塊?


讓他們去告,反正贏不了。你母親的遺產,你父親以前不是給過錢嗎,說那些就是就行了。


你母親去世以後,你父母的婚姻關係就自動解除,從法律上來說,你父親沒有扶養外公外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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