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爸爸已經再婚4年後,我父親對外公外婆的仍需負哪些法律責任?
01-02
2008年3月7日,母親去世;爸爸2年後與繼母結婚;目前我們家有我,姐姐,爸爸,繼母和繼母的兒子,繼母的爸爸剛去世,繼母的兒子已婚有一女兒,我跟姐姐仍在廣東工作且單身;外公外婆除我母親外,另有2子1女,我母親是長女也是家中最大的,大舅舅在母親在世的時候帶著老婆去了新疆,多年沒回來,也很少過問外公外婆的事情;小舅舅,屬於倒插門,家了出去,家裡有3個兒子;小姨媽,家裡也是有2個小孩;以上家庭包括我們家經濟收入都是普通家庭水平。
母親在世和去世後到今天,爸爸都有在經濟上和人力上給予外公外婆幫助,大舅舅在新疆。基本不過問外公外婆的事情,在我看來大舅舅是個很不負責的兒子,具體實際情況我不清楚。小舅舅從出嫁到現在一直家庭負擔非常重,但印象中還算對外公外婆負責。現在的事情是,聽說(大舅舅電話)外公生病需要住院,要求跟我父親和小舅舅平攤外公的醫療費用。而爸爸今年年初失業,目前在做保安工作(重慶)收入月1500左右(具體數字我現在不確定),繼母的公司也是今年倒閉,繼母失業(前2個月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爸爸的態度是這次仍然願意出錢出力,但是外公外婆將來的負擔不要被「平攤」。繼母知道後非常生氣,因為繼母的爸爸去世,我舅舅他們沒有過問過,而且現在家裡經濟情況不樂觀。再後面繼母被大舅媽電話咒罵,外公想要告我爸爸上法庭(聽說),繼母的兒子不依不饒....
我想要知道,我爸爸乃至我和我姐姐在法律上需要對外公外婆負責多大責任?爸爸目前的態度是否合情合法?(爸爸的態度是這次仍然願意出錢出力,但是外公外婆將來的負擔不要被「平攤」)勞煩各位解答!謝謝!
在你外公眼裡,可能最孝順的就是你大舅了
樓主的外公一家老人無德:只因一次不肯給錢,就試圖將生活窘迫且並無法定贍養義務的前女婿告上法庭,絲毫不顧念當年前女婿的孝心,對負有法律義務的親兒子卻無甚要求
晚輩不孝:親兒子都不管爹媽,倒是強迫前女婿負起贍養義務樓主的父親也是嗶了犬了當年你母親一去世,你父親就應該立刻遠離這奇葩家庭,好心都成了驢肝肺了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喪偶的一方對配偶的父母法律上的義務因喪偶而消滅,所以你父親在法律層面上對你外公沒有任何義務,只能道德上譴責他。
去告吧,花點律師費訴訟費,聽專業法律人士怎麼講講的,然後回去好好反省下這樣的得寸進尺的行為該不該。
你老爸也可以看清你外公家的面目,連這次錢都可以省了。理論上題主爸爸對外公外婆是沒有贍養義務了,但是不是還要考慮當初題主媽媽去世的時候遺產是怎麼分配的。
可管可不管。我有幾個疑問1你家小姨為什麼不出錢,而讓你爸這個外人出錢,你爸現在是完全意義的外人了,沒有任何繼承權,權利與義務是在一起的
2你大舅有什麼資格罵你爸
3你家有能力嗎?1500塊?讓他們去告,反正贏不了。你母親的遺產,你父親以前不是給過錢嗎,說那些就是就行了。
你母親去世以後,你父母的婚姻關係就自動解除,從法律上來說,你父親沒有扶養外公外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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