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和增值稅有什麼區別?
此處是我在51財稅培訓學習的時候做的筆記,希望能幫到你。
一、增值稅的概念
針對增值稅的概念,此處舉例加以說明:
在酒的生產過程當中,第一個環節是生產糧食,若糧食的銷售額為10萬元,那麼這10萬元就是糧食從無到有的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第二個環節是用糧食釀造酒水,以10萬的糧食釀造的酒水銷售額共60萬;第三個環節是批發酒水,銷售額共75萬;第四個環節是零售,銷售額共100萬。
在糧食從生產到銷售者購買到酒水,這其中當存在的問題是如何合理地徵收流轉稅?
第一種思路是按照銷售額徵稅,假設稅率為10%:
四個環節:10*10%+60*10%+75*10%+100*10%=24.5
存在的問題:糧食的銷售額在第一個環節已經進行了徵稅,但是在之後的三個環節內仍舊對包含了糧食銷售額的銷售額進行徵稅,在徵收過程中已經存在了重複徵稅的問題。如果環節越多,那重複徵稅的問題也將會約嚴重。
為了減少重複徵稅,企業只能將這四個環節合併到一個環節,四個環節由一個企業完成,因此出現了大而全、小而全的企業,納稅額為100*10%=10。這種現象不利於行業分工合作,不利於企業精細化、專業化地發展。
第二種思路是按照增值額徵稅:
仍以酒水為例,生產糧食環節增值額為10萬,釀酒環節增值額為50萬,批發環節的增值額為15萬,零售環節增值額為25萬,假設稅率為17%。
四個環節:10*17%+50*17%+15*17%+25*17%=17
大二全:100*17%=17
按增值額徵稅,無論是分環節還是集中到一起,銷售額不改變,應納稅額不變。因此按增值額徵稅可以避免重複徵稅,有利於行業分工合作。
什麼是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法定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稅。其中的增值額必須是法定增值額,而不是理論增值額。增值額是在商品和勞務的生產交易過程中新增加的價值。按照馬克思理論商品的價值=c+v+m,c表示的是生產資料價值,v表示的是勞動力的價值,m表示的是剩餘價值。那麼c就是以前環節創造的價值,本環節創造的價值是v+m,增值額=(c+v+m)-c即企業的銷售額-外購貨物及勞務支出金額。
例:某企業為本期銷售額為100萬元,本期外購商品與勞務的價值為60萬元,假設增值稅率為17%,計算企業應納的增值稅額。
理論上用扣額法,增值額=100-60=40萬,應納稅額=40*17%=6.8(萬元)
實際上用扣稅法,應納稅額=100*17%-60*17%=6.8(萬元)
其中100*17%是在銷售中向客戶收取的稅額,故稱之為銷項稅額。60*17%是在採購時向銷售方支付的稅額,故稱之為進項稅額
二、增值稅與營業稅的比較
增值稅與營業稅最主要的區別是營業稅以營業額為計稅基礎,存在重複徵稅問題,流轉環節越多,重複徵稅現象就越嚴重;增值稅以增值額為計稅基礎,可以避免重複徵稅。
評價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得失成敗的標準是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是否完整;而非稅負增減。
三、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對於增值稅的計算從理論上講應該先計算增值額,再計算增值稅。因為這種方法計算起來比較繁瑣,因而國家採用的一般計稅方法是扣稅法: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這種方法是以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為前提條件的,如果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那很難採用規範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為了推廣增值稅,國家針對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兩者都是流轉稅,是互斥的,也即一筆收入(或者一筆收入中的一部分)要麼交增值稅,要麼交營業稅,不會同時交。但是,也不是可選擇的,而是業務性質決定的。
比如麥當勞,理論上來說,堂食收入屬於餐飲業,交營業稅,外賣收入屬於貨物銷售,交增值稅。(我說理論上,是因為不確定麥當勞會不會這麼乖乖地執行)比如賣無形資產,賣土地使用權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賣著作權屬於增值稅徵稅範圍(多個嘴,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增值稅)。比如修東西,修自行車屬於增值稅,修電梯屬於營業稅(因為電梯是房屋的一部分)。總結來說,增值稅覆蓋貨物銷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對象是動產)以及這次營改增的所有應稅服務(可以看下財稅〔2013〕106號附件1的附件《應稅服務範圍注釋》,很長…比如有形動產租賃、交通運輸、物流輔助、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廣播影視、文化創意設計諮詢鑒證等等)、郵政服務等等等等。剩下的,就歸營業稅了……對於企業主來說,不一定需要了解所有這些區分,對於會計,卻可能需要多了解一些。因為增值稅歸國稅局管,所以要開國稅發票(對付錢那方,就要拿到國稅發票才能入賬),營業稅歸地稅管,所以要開/拿到地稅發票。然後總理一句話,2016年5月就全面營改增了,也就是說到時候營業稅直接撲街。。打個比方你就明白了:
增值稅:你10元錢買進原材料加工成商品,賣出去時為20元,增值額是20-10=10元。要對這增值的10元徵稅,這叫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為17%
營業稅:開了個公司或門面,但是不銷售貨物,而以服務為主,如理髮、美容、按摩等,產生的營業額,要納稅。這叫營業稅。
希望這個比喻能讓你明白
VAT差額徵稅,BT全額徵稅。
簡單地說一下:
增值稅:銷售貨物的都交增值稅,比如超市、小賣部、批發市場。但是也有特殊的,銷售不動產(比如:賣房)、轉讓無形資產(比如:轉讓商標)是交營業稅的。營業稅:簡單地說就是提供服務的交營業稅,比如服務行業的(酒店、飯店、KTV),郵電通訊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但是也有特殊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就是交增值稅。可以說,這兩個稅種是不重合的,一項業務,要麼交增值稅,要麼交營業稅。不過現在正在搞營改增,上面中的部分以前交營業稅的現在也改交增值稅了。營改增,改得好
增值稅是對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種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商品與勞務稅。
營業稅與增值稅構成對流轉額平行徵稅的格局(板塊結構)。 參考資料:http://www.dongao.com/zcswsks/sf1/201406/165388.shtml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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