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是否必然在互聯網時代誕生?


1976 年,世界上大約有 100 台電腦接入 ARPA 網,這些互相聯通的電腦對當時世界的影響不可考,但是大型機的分時操作系統、飛客們在龐大的模擬語音網路中的活動已經埋下互聯網鋪開後的樣子。因為和沃茲合夥製作販賣藍盒子,網路的概念在他的心中應該早有伏筆,但是比起軟體,比起網路,喬布斯一直都更愛硬體,他自己的知識範疇,恐怕也是在硬體方面甚於軟體。

喬布斯在參訪 Parc 中心之前,乙太網在施樂已經研發成功,施樂向這位到訪者展示了 Alto 的諸多先進功能,其中便有網路。後來他在自己掌控的 Mac 開發組中為 Macintosh 128k 增加了連接數據機的介面,而 Lisa 似乎就沒有網路功能。在互聯網還未普及,只是在高等院校和軍工領域中使用的年代,喬布斯雖然先走了一步,礙於客觀環境和時代的背景(個人電腦的興起),他沒有在互聯網上有更多的動作。但他會利用互聯網,比如他讓安迪赫茲菲爾德在 APRA 網上刊登招聘信息,網羅高校中優秀人才。他會利用任何可以改變商業模式的先進技術,只要客觀條件成熟。

iPhone 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它可以回溯到 ARPA 網,還可以回溯到上世紀 50 年代為了預防核爆第一波衝擊下保持通訊系統的順暢而建立的項目;Pixar 炫麗的動畫,可以回溯到 Ed Catmull 在 70 年代國防部參與的一個項目,這些項目的起源多少都可以歸因於 20 世紀的戰爭威脅。

喬布斯也許必然誕生,其實有很多和他性格相似的人,非此若彼,如比爾蓋茨,他在商業上的計謀,他的天資,和喬布斯有某種相似;如果沒有蘋果,RadioShack 或者 Osbrone 等等隕落的公司也許可能取代他的位置,因為有野心的人很多,張狂的如 Osbrone 的老闆,那些天才的工程師們或許會投奔旗下?難料的。

喬布斯也許不必然誕生,他的身上混雜了奇怪的特質,在相對開放的社會,他詭怪的性格才得以不致嚴重的後果,即便如此,他那堅強的意志力,對痛感的遲鈍,到底有幾個普通的人可以承受?他的魅力、狡詐、計謀、創意、天分、勤勞,實在是人中少見。這種性格在中產階級家庭營造的幻象里也許難以誕生,但是確讓他有了洞悉人性的能力。


喬布斯必然不是在互聯網時代誕生的。Macintosh的成就與互聯網無關,NeXT與互聯網無關,Pixar與互聯網無關,iPod仍然與互聯網無關。

如果此問題針對的是iPhone,那麼可以說,把互聯網完整地引入手機,從而讓運營商徹底邊緣化,這件事幾乎是為喬布斯量身定製的。如果沒有iPhone,老牌手機廠商,比如諾基亞,會繼續跟運營商苟且;新的手機廠商,比如RIM,會串通運營商分食新餅。

只有一個痛恨現有的手機,知道互聯網威力,具備超強軟硬體系統設計和開發能力,成功地運作過iPod這種隨身設備的全部產業鏈條,並且在手機領域一無所有一張白紙的企業,才能承擔打造第一台iPhone的使命。

利用互聯網,將運營商邊緣化的想法,Google也有。拜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有力量、越來越無處不在的互聯網所賜,如果不是喬布斯,或許Google也會在適當的時機把這件事兒幹了。但很明顯,iPhone加速了Android的進程,並且給了Android以及所有後續的手機操作系統太多的靈感。

而到了iPad,則進一步證明,整個計算機產業已到了多麼庸庸碌碌的程度。很多道理其實非常簡單,但仍然需要一個天才來點破。


喬布斯應該是在個人電腦革命前夜誕生的,是他在80年代初締造的Apple II將世界帶入了PC時代。20多年後這位傳奇人物回歸蘋果,親手締造了iPos、iPhone、iPad,使手機行業真正進入了智能手機時代,間接帶動了移動互聯網的發展。

然而,我覺得現在有過份神化喬布斯和蘋果的傾向,不錯蘋果現在是如日中天,但是這也可以看作是80年代初蘋果輝煌的重演,因為蘋果還在重複著上世紀同樣的業務模式-佔領全產業鏈,自成體系。上帝讓誰滅亡必先讓誰瘋狂,現在的蘋果就已經到達瘋狂的地步了,當一個公司強大到自認為足以同整個業界對抗時,離拐點也就不遠了。

現在的Anroid也許還有Meego,都在走產業鏈整合之路,採用開放的架構,另外中國深圳等地的山寨機模式,無不預示著智能機兼容機時代的到來,而蘋果卻在做著從晶元、操作系統、硬體、軟體商店通吃的策略,大家看到開放系統的力量已經逐漸壯大,雖然目前還不足以撼動蘋果的壟斷地位,但是蘋果的前景至少不會像大多數人預期的那麼好。除了市場及技術領域外,現在業界已經越來越把蘋果視為邪惡的公司,大家一定還記得當年如日中天的微軟,就是因為反壟斷官司後而由勝轉衰的,也許這一幕會在蘋果身上重演。

因此,喬布斯真正擅長的是開創一個產業,但是卻守不住一個產業,是個天才但不是神。


Malcolm Gladwell在《Outliners》一書中分析,1955年前後正式計算機革命的領袖人物都出生於1955年(比爾蓋茨和喬布斯都出生在1955年),這是神奇的一年。1975年,高科技產業的巨頭年齡大約都在20歲或21歲左右,天時地利啊。當然,他們的個人目標也是最重要的。


喬布斯一直在追隨小眾、高端的品位,這種品位另一種解讀就是追求人性化的極致,只不過這種人性化被適時出現的互聯網傳播、放大,畢竟人人都需要人性化的產品。


think different,跟隨自己的心,世界就會跟著你走。

與其說喬布斯控制全產業鏈,不如說喬布斯控制著世界發展的節奏,這一切背後的秘密是什麼呢?只有喬布斯自己知道吧。

有一個真理不會錯,人們需要一個神,尤其在互聯網時代。

更何況,蘋果近幾年的成功,其實跟互聯網的傳播也分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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