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你的朋友販毒,你會去舉報嗎?

事情的緣起是這樣的,一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扯多遠了,反正就是一個只見過兩三次的人,玩的時候還算愉快,突然有一天問我(而且是微信上問,還是打字……)在澳大利亞是否有朋友,我問他想幹嘛,他說就是做點感冒藥的生意,需要一個接貨的地點。

我一聽就知道他啥意思,因為澳大利亞那邊很多華人確實從大陸走感冒藥去製冰毒,我就直接問他你就是打算干這個吧,他說對啊,以前也斷斷續續做過(那人好像家裡挺有錢),我當時心想我特么長得那麼良民到底哪一點給你看上了覺得我可以合作的?不過我對那人並不反感,雖然我當然不可能會和這種事情扯上上什麼關係,我還是好言相勸了一句,這種事情風險很大,你又不是缺錢,沒必要吧?他回答說他其實以前斷斷續續干過,鑽的是法律空子,過程很安全,那邊的人也很靠譜,說到這我就不想說了,反正我是不可能參與,更不可能介紹朋友參與。

那人我並不熟,而且我並不確切掌握他的犯罪事實,所以我肯定也不會根據這個就去檢舉他。

不過我只是想問,如果你們有直接認識的朋友從事這個,勸阻未果的話?你們會告發嗎?

既可以從法律角度,也可以從人情角度去闡述這個問題,我不想下什麼結論,只想聽聽大家的故事,謝謝


幾天前我就已近看到這個問題,我早就想回答了,最後我糾結了幾天,決定今晚回答,舉報他,我自己是一個警察,我十分討厭販毒,吸毒人員,自己家破人亡不說,有些甚至弄得身邊朋友家破人亡,我不知道題主和這個所謂的朋友,好到什麼一總程度,所以我自己拿了我一個發小來讓我自己做選擇,介紹下背景把,我估計大概認識他20多年了,很鐵的兄弟,已近不能說是朋友了,真的是一個兄弟。首先我除掉我警察這個身份把,我是一個平常人,我這個兄弟和說他搞這種,我自然心一顫,可能開始想疏遠他,因為太多案例和血的教訓了,毒駕導致嚴重車禍,多少無辜的人應此失去了生命,我有一個觀點,一個人不管再討厭,不管在讓其它人看不起他,如果在他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他的生命,何況是人有的是良好市民,他可能是以為醫生多少人等著他準備去做手術,他可能是家裡的頂樑柱,一家人的生活都指著他,或者他有個很愛她的媽媽,很愛他的老婆,這些人就是因為其它駕駛員吸食毒品而導致車禍剝奪了他們的生命,我一直覺得央視有一句話說得沒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可能在這裡不是很實用,但是大家應該都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如果沒有人販毒,可能吸毒的人就會少很多,我個人覺得不存在不可能,還有一些吸食了毒品出現幻覺拿刀拿槍去路上傷人甚至殺人的,真的是太多案例了,還有那些沒有錢吸食毒品毒癮犯了以後,去偷去搶我就不細說了,大家也應該見了很多了。

在說大家我身邊的故事把,我表哥比我大幾歲,大概十年前也有一段時間吸食過K粉,幸好沒有陷得太深,沒有很上癮的那種,那段時間的表哥不務正業,我表哥我舅媽和我舅舅因為之前外公外婆的緣故現在還住在鎮上,具體不點出來了,我舅媽開了一個螺絲粉(螺絲粉是我們廣西這邊一種特色小吃,類似米粉那種,如果你們不知道是啥自己去百度科普一下把)店生意狠好的那種,在街上論好吃也是數一數二的那種,一個月收入大概一萬元左右把,就是因為我表哥吸毒,把家裡所有的積蓄全部敗光,50多萬把,幸好我們家是窮人。當時我還在讀書,因為我媽媽年輕的時候就已近到市裡面單位工作所以我家是在市裡面的,和表哥接觸得很少,不過我非常記得小時候我回他們那裡玩,表哥對我是狠好的,狠好狠好的那種,我表哥不是壞人,至少在我看來,後來家裡人討論一致決定報警,讓他去強戒,我估計我永遠不會忘記舅媽舅舅看著我表哥被警察帶走時候的表情和眼淚,大概兩年左右時間我表哥出來了,肥了好多,為了不讓我表哥和這些孤朋狗友在繼續接觸導致再次吸食毒品就把表哥送到了蘇州,我舅媽和舅舅兩個小孩,一個是我表姐,就是表哥的親姐姐,因為舅媽螺絲粉手藝狠好,也傳授給了表姐,表姐是在蘇州也開了一個螺絲粉店,就讓表哥過去幫忙,表哥也表示絕對會痛改前非,後來因為舅媽和舅舅的年邁我表哥也從蘇州回家接管家族產業(雖然也不是很大的,用這個詞大家不要介意),也是運氣好,和前女友分手後,我表哥認識了他現在的老婆,也是因為老婆在蘇州陪著他的原因,到現在大概十年過去了,我表哥徹底拜託了毒品,接管舅媽和舅舅的螺絲粉店,過著自己的小日子,現在寶寶也有兩個了,十分幸福,我當初的那個表哥回來了,可能也是因為有小孩的原因,自己十分拚命的掙錢,現在小賓士也開起來了,家裡人再也沒誰提起過他的那段時光,表哥能從毒品的旋窩走出來,估計也是當時家裡沒有任何人放棄她,並且做出了正確的選擇把。表哥的圖片不上了,上張兩個寶寶的圖片把。

故事講完了,可能大家覺得我有點跑題,好現在開始進入正題,先不說我自身毒品教育這方面十分強,在不說我身邊有這種故事,或者說我是一個警察,我一定會向警方舉報,因為我不想放棄我這個好兄弟,也就是題主的好朋友,這是為了他好,大家都知道,可能他自己不知道,就如同我們小時候永遠不知道父母努力叫我們讀書,好好學習,當時我們很是不爽,不過現在看來父母並沒有害我們,也不會害我們,舉報你朋友吧,做正確的選擇,是因為你不想失去他,不想他越陷越深,希望題主能和我一樣,暫時做一個背叛朋友的人,像個男人一樣所有的罵名都自己扛下來,將來他會知道的,所以不管我是不是一個警察我的好朋友告訴我這種事情,我一定會舉報他。

希望題主幾年後你朋友明白了,你們還可以坐在一起吃飯,喝酒,談笑風生。


瀉藥,會。

在我心裡,不同的人,陌生人、朋友、親近的朋友、過命的朋友,親人、父母、愛人,他們犯什麼樣的錯誤時我的容忍度是有一個閾值的,越親近的人這個閾值越寬鬆。

對於我來說,朋友和親近的朋友販毒在我這裡是超出這個閾值的,我容忍不了,所以我會舉報。

當然了,如果真的有這麼個事兒肯定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且我現在這麼想,以後可能就不會這麼想,但是大致上就是這麼個意思,無論怎樣的時間、空間,這個閾值肯定是存在的。


我是警察,我不會舉報。

首先題主一開始說的是一個見過兩三次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那麼這種朋友我一般也不會有什麼深層次的接觸。他愛幹什麼不幹什麼我也管不了,我只能出於好心,來提醒他一下,然後就徹底遠離這種人,再不會跟他有任何來往。至於舉報,在沒有掌握證據的情況下,舉報意義不大,而且身在國外,向哪裡舉報?打個國際長途舉回國內,還是報到澳大利亞?都沒有意義而且也沒有幾個有責任心的警察會當一回事。如果這想販毒的哥們在河北,那舉報給一笑風雲過,沒準大神還會憑一腔熱血調查一下。

所以我覺得題主做的很好,跟他講一下這個危害,講一下自己無能為力就行,另再來往。千萬別跟這個人有進一步接觸。

販毒的人一般都會吸毒,只要吸毒,那麼這個人一定不會有好下場,除了極個別有錢有勢的人,我們普通人沾上毒品的唯一結局就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外債無數,牢底坐穿,幸運的話一針下去直接爽死還好,不幸的話再活下來感染個艾滋什麼的,比死都難受。

我們當年的轄區有個35的年輕人。這個人白手起家,在當地蓋了一個賓館,養了車,娶了媳婦,從一個窮光蛋變成了大幾百萬的富翁。結果前年吸上毒,到了今年,本人現在己經是強戒,媳婦己經離婚帶走了兒子,賓館己經賤賣,從一無所有變成一無所有也就是兩年多的時間。

這個人吸的是4號,危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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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販毒的人,根本用不著你舉報,自己就會露出馬腳。

舉個小小的有趣例子。

我們有一天晚上夜查,從賓館抓回來一對兒溜冰的。帶回來一開始很強硬,男的一口咬定自己吸,別人沒吸。結果審了還不到兩個小時,這傢伙就全招了。什麼人吸,有幾個人吸,吸的什麼,誰提供的,招了個乾淨。

然後在準備往戒毒所送他的時候,他的一個朋友,給他送飯來了。這男的告我們說,我這個朋友也吸毒了。他的朋友拔腿就跑,我們一把按住,一做尿檢,果然。

你還認為吸毒販毒的人會有朋友么?


舉報,警方謝謝你。

不舉報,警方也不會怪你,但請不要幫他繼續犯罪,這是底線。


當然不會舉報了!

(題外話:實在看不過去一些鍵盤俠,滅族都來了。我姑且把這當作一種表現同毒品劃清界限勇於鬥爭的意志的表現手法。但與這個相比,我還是勸極為自稱老子豪氣衝天的有識義士去吃飯堅決索要發票,不給發票堅決不付錢,而且對衛生差的小飯館也堅決舉報。但估計做不到吧!

這個危險性要比舉報販毒小得多,而且真的給社會帶來的益處也大得多!起碼癮君子不必擔心食品安全問題了!飛葉子以後也不擔心吃到地溝油了!)

1、好心的提醒他。而且要考慮這朋友交情夠不夠。別提醒他以後他發現你知道了再把你拉下水或威脅你不許說。

2、一般關係就當不知道。

做事情首先要考慮對自己的壞影響:他的同夥會不會找你麻煩?他會不會用些手段把你也給拉下水了?甚至於說,他被抓進去會不會懷疑是你告的官?

當然直接舉報更加危險,任誰吃了一悶棍都會想盡辦法知道是誰打的。而我真的不相信他沒有我辦法查出來是你報的案。而對於這種人,報復的方法太多。對自己生活和家人安危來說,這是一個沒有加法的運算。

從根源說起毒品自從人類文明開始就存在,與人相生相伴。幾乎所有毒品都不是以毒品為目的創造出來的,都是人自己孜孜不倦的在世間萬物中尋找能讓自己產生快感的物品並沉溺其中。所以人性就是這樣,毒品會伴隨著人類產生,一直跟隨人類發展和滅亡。

作緝毒警的,我覺得他們沒有任何人有幻想說神州大地沒人吸販毒。因為即使你今天把販毒的腦漿子迸出來,明天還是會有人前仆後繼的走老路。有需求,有利潤,就有存在。所以說毒品管控更是一個長期的控制過程。

之所以有警察,有偵查隊,就是國家不願意每個人都有義務去抓犯人。去發現犯罪,去有勇氣抵抗犯罪。而檢舉揭發,一般給獎勵也是因為此。但畢竟從趨利避害的角度來說,離麻煩遠點這並不顯得比較低檔。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在自身利益和安全面前已經其他人潛在的危害之前,我選擇前者。

更何況毒品買賣和恐怖襲擊不同。恐怖襲擊我尚且能說服自己挺身而出保護小孩。因為那個是無差別的,是單向的。而販毒這種事情就是買賣啊,我幹嘛要冒著老婆孩子的安慰去拯救(或著惹惱)幾個癮君子?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個因果太大不是我一個普通公民應該去應對的。

題外:

法律的本質,就是維持一個政權的社會秩序,保障你的天賦人權不侵害到別人的天賦人權。比如說我本來應該有殺人的自由,但我殺人其實影響了被殺的人的人權,所以法律要禁止它。

維護法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根基是政權。所以雖然70年產權荒謬,但TG這麼穩當,那他就是法律。

而社會秩序遠比法律寬廣的多,高得多。

在沒有政府沒有法律的情況下,母親仍然奶孩子。爸爸仍舊不會強姦女兒。兒媳婦也不會把小姑姑燉了吃。

在看似沒有法律約束或著監管的情況下,我們還是會憐憫弱者,愛護家族,努力生產,學習知識,父父子子。普通人過活,其實想到法律的時候非常的少。很難想像一個上街買菜的家庭主婦不拿菜刀把街邊的小孩剁死是由於考慮到法律不允許殺人,她更多的是在想為什麼要殺?殺了他媽媽多傷心?這是多麼珍貴的生命啊!恨不得親兩口怎麼捨得殺?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大多數憑著約定俗成的規則(買東西要給錢)和當前的社會道德(婚前破處沒什麼)來做事思考。

從功利性來講,秩序要高於法律,法律只是社會秩序的一小部分。而且這一部分理應非常明確、流程化、要件化、程序化。而且法律除了解決糾紛以外,還有就是將危害其他人權益的人,處以懲罰。在宣布有罪的那一刻,你就從被法律保護的階級變成了被法律壓迫的階級。最徹底的就是只要犯罪一律槍斃。但這於人情違背,也浪費了在經過改過自新後的罪人的殘餘社會價值。所以我們有各種刑罰。而這種懲罰,由於需要統一化和標準化,為了最大程度保障出監獄的人不會再犯。一般不是告訴他人與人和睦相處遵紀守法有多麼好,而是告訴他們在這麼做我有什麼招搞的你難受。

所以法律是保障最基本的底線,除非沒有別的出路,否則真的沒有必要凡是必法。

孔子講親親相隱,因為對於吾土吾民,道德或著規矩更加得人心。

相隱並沒有惡化原有局面。親人也免予檢舉至親所帶來的道德包袱。如果在親人隱和教的協作下,罪人浪子回頭。不僅免去了司法成本,很多情況下親人的教化比勞改有針對性,比從監獄出來對社會發展也能做更多事情,這是一個不正式的雙贏。

其實走司法途徑,是最差的最差,也是沒有任何妥協情況下採取的方法。司法不是塔尖,司法只是基石。

只有過不下去才會離婚,協商不同意才會上法庭,然後法官根據法條和以往案例進行判決————法律應該是社會人遵守的共同底線。所以法官依據法律的判決才會被雙方採納。

所以如果說是親人,那孔子說父子相隱,我覺得比較妥當。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如果是朋友,那降一檔,出於對對方負責勸他不要繼續。如果不聽,起碼告發他的人也不應該是你。

親情友情,在我看來還是高於發條之上的。「隱」和「謬」不同,和窩藏也不同,窩藏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家人不配合。隱是知道不說,比如我知道我舅舅貪污,但我不向紀委舉報。謬是知道他做了但是幫他撒謊。這是兩個概念。

你可以用各種方法勸他撒手回頭。但千萬不要告官。一旦進入法律程序,就沒有回頭和妥協了。

BTW 見義不勇為不是犯罪,有錢不捐助本是本分,看到犯罪不舉報也不是你的義務。

所以見義勇為才要獎勵,富豪捐資才會報道,舉報犯罪才會被保護。————畢竟少數


去看看一些毒駕,吸毒後故意殺人罪等案例。

曾經有個人吸毒後產生幻覺,拿著菜刀一路追砍自己的家人,他的70多歲老父親被他當街十幾刀砍死。

不說這麼極端的例子。曾有個涉毒犯,40歲了幾進幾齣,拘留,強戒。18歲後幾乎沒有待在社會上。未婚沒有男友。父母離異,父親不要她。她母親65歲了,應該是個退休享晚年的年紀了,卻為了這個女兒東奔西跑,在外打工,回家還做一些手工活,很瘦很蒼老。

毒品這個東西是個怪獸,害的永遠不會只有吸毒的人。

我不相信題主能將這個朋友說服。

所以題主的問題,我會回答會是,去舉報。


即便是故意殺人罪,也有可能存在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法定免責情形。即便沒有,也可能是一時義憤、情緒失控,事後誠心悔過也情有可原。

但販毒,這種罪,老子,真的,一點,原諒,餘地,都沒有。

販毒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他們難道不知道毒品無法戒斷嗎?他們難道不知道這玩意兒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嗎?要不然你以為為什麼販毒集團內部都不準吸毒?坤沙對手下染上毒癮的嘍啰都是直接槍斃?

更別說,動機是最卑劣的「逐利」。為自己一己私利,不顧他人,不顧社會,不顧一切道德準則,草泥馬的什麼玩意兒!

這種人,還朋友?

證據充足的,報警。

證據不足的,絕交。


題主你都說不熟,為什麼題目問的是「朋友」?

某個人的話,「朋友」要看是誰。如果是某四個人,某一定會讓他脫離這件事。jc也許不可怕,可怕的是黑社會?



如果是我的朋友,他販毒了,我先勸他幾次。

如果他不聽勸還繼續販毒,那麼就不再是我朋友了。他就是一個毒販。

然後一個你身邊的人販毒了,難道不要去舉報嗎?

如果說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這種情況,看有沒有確鑿證據吧。


我不會。

我知道了不會主動進一步了解,也不會勸,和這個人不會談這方面的事,但其他的無所謂。

古代都有親親相隱,49之後才要求不得隱瞞的,WG時期更是鼓勵揭發


唯一實用的方法就是疏遠。


講個故事。主角小波,是我最好的朋友,沒有之一。我跟小波認識到現在九年。先講點別的。小波家庭條件一般,普通家庭吧,學習不好,後來高二會考結束就北京當兵。因為體格好,差一點就被選到特種兵,因為選上了但是被別人頂掉了。他媽的,要不是被頂掉,小波怎麼後來會音訊全無。~~~~~~~~~~~~~~~~~~~~~~~~~~~~~~~~~~~~

我知道小波做那個的時候是12年,那時候的小波,轉業工作不合適,一直在學車。有一次我會老家(縣城),給他打電話,他說他也在,我說請我吃飯(那時我上學)。他說你騎車來xx山莊,我就去了,高檔次的,他住在那,跟一群小姑娘們(分開住的,房間挨著)。到了之後我們就去餐廳吃飯,我說你住這地方一天多錢?他說一百五,認識人。然後就說別的,然後就去網吧玩。但是到晚上他讓我跟他那打牌。沒有回家,我第一次見到他們傳說中的冰。還有那些小姑娘們都會的。她們問我要不要試試,我不會的,小波也不會。因為賣的不會搞。也不讓。過了一年他又回到市區,租房子,女人。對他來說沒有女朋友。我畢業,我去找他,說干點別的吧。他說錢太少了。好幾個人跟他吃飯,沒辦法。就這樣又過了一年,嚴打。六月份最後一次見他,我還是勸他干別的,他說在干幾個月我手裡就乾淨了。其實那時候他真的已經不做了。有一次我家倆喝醉了,就問他,你為什麼干這個?他說錢。他說當年特種兵不知道被那個狗日的頂了,要不然老子現在也是好漢。我說是。再後來,沒有音訊。我想盡辦法才知道已經在裡面了。但,不知道在哪,多久。


不會,但我會斷絕關係


能幹上毒販的活應該不是個普通人,至少如果我不舉報他,我會遠離他。

--不舉報他是怕被他報復我的家人。

更或者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匿名舉報,讓他沒有半點懷疑到我頭上的方法 我會選擇舉報。


大義滅親這種道理基本都算是中國文化的糟粕。讓人作嘔,不需要解釋。

馮小剛導演在他的微博也說過一句類似的話,原句是什麼我給忘了


我會找他借錢


舉報個屁啦,我要入股。


如果知道朋友要舉報自己,你會滅口嗎?


不會,有買就有賣。毒品只不過是屬性有別的商品。如果各位看官說我不了解毒品之危害及不懂受害家庭之疾苦,那麼我會跟你說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我的父母就是吸毒死亡的,然而我卻並不記恨販毒者。因為走上歧路是他們自願的,沒有人強迫他們吸食第一口。自己犯的錯,自己買單,不能歸咎於別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一個願意買一個願賣,自己都不把自己人生當回事,憑什麼讓別人背這個罵名。另外說句題外話,這個世界還有很多其它的方法玩完自己的人生,當年我父母就算不吸毒,也會走上別的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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