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會試圖用一個假的故事來證明一個道理的正確性?
當一個人想說明一個道理(不管正確與否),很多人都是自己來編故事,來論證自己觀點的正確性,許多雞湯文更是如此。請幫我分析一下其中的邏輯錯誤,及此人的心態。
實際上,任何類比的故事都不能證明一個道理的正確性的,它只能幫助你理解這個道理想表達什麼意思。比喻和寓言是不能用來證明正確性的,他們只能用來教學。
這背後是一個非常經典而且使用得非常廣泛的邏輯謬誤,叫訴諸比喻。
古羅馬奴隸制時代,貴族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就有一套比喻的說辭:「國家就是放大版的人,貴族是頭腦,奴隸是手足。手足顯然要聽命於頭腦,人才能生存和自由活動。因此奴隸理應無條件服從貴族,這是自然的天性。「
這段比喻是很形象的,當時的很多奴隸也接受了這套說辭。但我們現在知道,這套邏輯是很荒謬的,它犯了什麼問題呢?
就是企圖以比喻或者寓言代替對命題正確性的證明。
實際上當你在研究一樣東西時,企圖以比喻來說明其正確性,是很荒謬的。原因很簡單,任何一個命題,你都可以從支持或者反對它的角度,提出同樣力度的比喻或者寓言,來「證明「其正確性或錯誤性。因此這種證明方法本身是無效和非法的。這樣的例子有很多,實際上,中國古時很多空談誤國的事例,都是因為跌進了這個坑,因此始終得不到正確的結果。當然,寓言和比喻並非一無是處。雖然一個命題的論證過程使用比喻和寓言的手段是非法的、無效的。但是在用合理的方法論證了命題的正確性後,命題的傳播卻可以依靠比喻和寓言達到,更快速地深入人心、經久不忘的效果。
只是我們絕不應該在命題的論證過程中,就用到比喻和寓言,這本質上是一種一廂情願、自欺欺人的行為。
Update:
=======評論中有知友希望我能再舉一些例子,找到一些比較貼切的如下:例1:
戰國時,孟子與告子曾就人性善惡問題作出一番辯論: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子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天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出自《孟子》的《告子章句上》翻譯:
告子說:「人性就像那急流的水,缺口在東便向東方流,缺口在西便向西方流。人性無所謂善與不善,就像水無所謂向東流向西流一樣。」孟子說:「水的確無所謂向東流向西流,但是,也無所謂向上流向下流嗎?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良的,水沒有不向低處流的。當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飛濺起來,能使它高過額頭;加壓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崗。這難道是水的本性嗎?形勢迫使它如此的。人也可以迫使他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這樣。」其實真要搞清楚人心善惡問題,靠這麼你找個東西比喻一下,我找個東西反比喻一下,是什麼都討論不出來的。最後無非是看誰的權威高就壓過權威低的那個人罷了,但真相卻隱沒在了自以為的「明了」之下。(在古時,權威的高低就是,誰的話代表了聖人言)
例2:
當年歐洲,在哥白尼的日心說剛被提出來時,曾經引起教會方面極大的不安和反彈。當時有一種比較流行的反駁論證是這樣的:
「太陽是被創造出來照亮地球的。這是因為人們總是移動火把照亮房子,而不是移動房子被火把照亮。因而只能是太陽繞地球旋轉,而不是地球繞太陽行。」這個比喻是很形象、很有力的,也很符合人的常識。因此直到19世紀中葉,還是有一些教會拒絕日心說的假設……但是我們現在知道一個命題的正確性,並不會因為比喻的生動、貼切與否,或者它是否符合人的常識,而增加或者減少分毫。編故事論證並沒有什麼問題,思想實驗本身也就是,而從修辭學上來說,我們進行的所謂"講道理」不是一個確定範式的論證,而是一種言話行為,而類比是作為一種說服工具而言,這個言話行為並不是嚴格的形式邏輯造物,其語境往往依賴於言者-聽者相互之間的共同語境或者言者主導的語境,其次說服工具本身是自我申辯自己的言論之正當性,那麼借勢是一種常見手法————比如借組某些已經貌似被「蓋棺定論」的事實來和當前論述進行聯繫,但是問題在於「蓋棺定論」本身不一定是普遍成立,正如很多人喜歡拿個人經驗來作為邏輯前提,並預設其成立,但他圈子裡發生的經驗,大部分並不能普遍成立,而這種借勢在圈子相近的人之間可能會達成一些共識,所以在沒有邏輯訓練的人來說,這種言說方式有一定市場。。這還只是可能導致邏輯錯誤之一。
還有一些語言邏輯上的錯誤:
首先是不當類比(http://zh.wikipedia.org/wiki/不當類比),當然大部分情況是「弱類比」(weak analogy),因為完全不相干還是很容易識別的。弱類比產生的原因主要在於
1,關鍵對象指代不明。很多時候是名詞之爭,概念定義過於私人化。2,沒有注意論述語境的變化,或者預設一個語境(邏輯前提,價值前提,觀察經驗,或價值觀)絕對正確,然後在此基礎上拼湊論證,以輸出觀點。3,訴諸無知,凡是我不知道的就不存在,我經驗中存在的必然成立。4,訴諸純潔。原來的普遍宣稱遇到反例時,提出一個理想、純靜的標準以為其辯護5,邏輯滑坡。即將一些事實或對方提出的反例訴諸到一個並不成立的極端情況來歸謬或者佐證自己的正當性。
弱類比問題是一類邏輯錯誤。還有一些基本的邏輯錯誤,在於分立謬誤(或者分解謬誤)
經典例子在於:如果整體或集合具有某種性質, 則它的每一部分或元素也具有此種性質。例如,「美國是富裕的, 所以每一位美國公民也是富裕的。」 它未能認識到在整體和部分之間不存在這種轉換關係。
更準確的說法就是,是以用下義(階)詞倒逼上義(階)詞是分舉謬誤,而類比事實(假設類比成立)本身就是下義,而不能通過下義直接詮釋上義(必須先決澄清邏輯轉換關係),不能通過單純類比來替上義做詮釋或者做判斷。最常見的一個例子,就是雙方由於某個價值判斷發生衝突,對方以此價值判斷下的某一個局部類比來反向證明整體(即自己堅持的價值判斷)正確。
其次,這個問題衍生開來,會出現另一類分解謬誤,那就是,用多次下義(包括類比)詮釋,進行概念互文,以此來詮釋上義。這依然屬於分解謬誤,但是在言話行為更有迷惑性,經典做法就是,我們類比一個事情(假設類比成立),然後雙方發生爭議,於是我又類比一個更似是而非的事實,兩個類比互相補充,甚至繼續窮舉此類的類比,貌似就證明我方判斷是正確的。這仍然屬於分解謬誤。。
所以說,講故事,類比未必是錯的,但是語言邏輯習慣不好的人,基本上都會犯以上的錯誤,以至於此類講故事說理行為大多貌似正確,實則經不起考據。。
謝謝邀請。
這種行為通常可以理解為「借勢」。藉助一個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構的,但是又能讓人明白的故事,去印證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而正因為大家都懂,並且又有一個故事從旁佐證,因此大家就會覺得,嗯,是這麼回事,有道理啊。所謂雞湯文便是如此。也就是說呢,其實這個道理是正確的,沒有人會去反駁它,大家都相信它,那麼在這個核心的下面,藉助故事去鋪一層地基,於是就變得好像是這個故事引申出的道理那樣,其實不是的,對於這種文章,我們應該反過來看。先看道理,然後再看故事,也就那麼回事了。
就像這個故事裡面的內容,其實和尚沒這麼無聊,拿開水來燙你,你也不會這麼無聊,被燙了居然不罵娘反倒去悟出個什麼道理。關鍵不過是最後面那句,然後編一個故事,於是就大功告成。
編故事無可厚非啊,這只是加深理解。而如果這個道理是不可靠的,那麼從這個故事到這個道理一定有邏輯漏洞。一般來說邏輯漏洞有分不清主要次要原因,以偏概全,偷換概念等。
謝邀。@劉柯
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許多人都試圖以講故事的方式來論證某個道理的正確性呢?
哪怕沒有系統地學過邏輯學,我們也都知道,類比推理是不具備保真性的。那個故事無論真假,都不足以推出結論的正確。那為什麼人們還常用類比和故事來做論證?
因為絕大多數人都不是在做論證。當他們看起來在「講道理」時,他們其實只是在進行一個言語行為,這種言語行為的目標是改變他人的信念,促進社會交際。至於那個命題(道理)的真值,他們並不真的關心。
類比和講故事,從修辭學的角度看,都是很有效的說服工具,作為聊天內容也很棒。它們通俗易懂,粗看起來也很有道理,其中往往還會夾雜一些感性的材料,令說話的各方都很輕鬆愉快。但從邏輯學的角度看,這些推理方式都是不保真的。
這麼看來,這些試圖以故事或者類比來「講道理」的人,他們都是在採用一種「無效」的邏輯進行推理。他們其實是想把自己的思想裝進我們的腦袋,還是以一種並不光明磊落的方式。他們都是些大騙子嗎?他們是壞人嗎?
不,因為每個人都是如此。人類不是一個理性的計算機器。不是輸入一個真句子,然後經過理性思考,就吐出一個真句子。人類都是一些行為機器,我們關心的是行為的後果是有利還是有害。我們還是一些社會性的動物,需要與他人來往。交際是一種社會交往,而「講道理」只是交際的一部分。那些句子的真值,是一群邏輯學家和哲學家虛構出來的東西。
當你對女朋友許下天長地久的承諾時,你不是在論證人的壽命有多長,也不是在論證你和女朋友的二元契約有多長的有效期。
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更多,父母講「別人家的孩子做了A事達成了目標B」,不是為了論證如果一個人做了A事,那他就能達成目標B。而就是希望你去做A事,或者希望你能達成目標B。只是他們希望自己說得言之有物一些,修辭效果更好一些。
幾乎所有人的所有言語行為,都不是為了論證某個命題的真值。我們就是想要改變他人的信念,以達成自己趨利避害的目的。連我們最為尊敬的學者們,他們在進行爭論時,也不是在為真理做辯護,而是要維護自己的「聲譽標籤」。
思想就像是一種傳染病,類比和講故事是一種傳染效果很強的傳播方式。每個人都試圖把自己的思想傳染給別人,而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使用類比和講故事這種傳染方式。
那面對如此情況,我們該如何做?
我們要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養成批判性思維的習慣,最好還能系統性地學習一下邏輯學,還需要積累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
有了這些,我們的對思想病的免疫力就能更強一些。但具備批判性思維的能力,是為了讓我們能使用演繹邏輯這種有效的推理和論證嗎?
不,這只是為了讓我們使用歸納邏輯時別錯得太離譜而已。
類比和講故事,作為修辭或者推理工具,都是沒有錯的。你無法責怪一把刀,而只能責怪那個用刀的人。但這把刀既能讓人更好地害人,也能讓人更好地助人。首先來分析答主的這個問題。主謂賓分別是假的例子、證明、道理。我們從例子開始。
1.假的例子
假的例子要和錯的例子區分。假的例子可能有部分不合理的地方,這點可能是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例子一:「難道別人叫你吃屎你也去吃屎嗎?」父親以這樣的話勸誡我:不要盲目聽從,跟從別人,學別人做錯事。這個例子將他人的錯誤行為大幅度誇張,從而達到了目的。這個例子假在:極端化例子二:童話、寓言式的例子。
動物成為了主角,為了證明例子:有些的表演痕迹很淺,有些則是演技浮誇。他們不但會說話,還能在特定的場合做特定的事。他們根本就都是人類。現在想想誰知道為什麼兔子要和烏龜賽跑?當然後來也有很多拿人來做例子的,好一點的是真有其人其事,如《論語》等;差一點的就是從前有個人,世界某角落有某群人。老師曾教我們作文要真情實意,講道理也一樣:劇情很重要當然例子很多,題主如果提問做好舉出自己的故事。
我認為是題主覺得例子不切實際,所以得出假這個定義。但是假例子在強度(因為它極端),在貼切道理上(角色隨自己安排),有巨大天然優勢。
2.證明
證明的方法有很多。我只會數學的幾種經典方法:三段論、反證、數學歸納。其中反證和數學歸納用的方法比較奇妙,所以也容易產生偏差。(數學歸納其實是遞歸,也可用到人情世故上)證明是骨架,是思路,是方向。採用的方法直接影響例子,以及證明效果
3.道理
原諒我繼續按數理的來,因為那套比較嚴謹可以作為基礎。道理可能是定義、公理、定理三者其一:定義和公理,後來的定理是可以通過前兩者推理達到,只是為了方便,加速得到結論。其中定理最多,甚至可以自己命名定理。
公理是客觀存在的,沒得辯;定義是先輩人類定義的,要改除非穿越。
可以說道理若是前兩者,能舉的例子很直白。
定理將幾條公理配合定義特徵化,節約了時間是為了應用,方便推廣,解決複雜問題存在的。這和經驗大同小異,經驗也是人們通過對人生成功經歷的總結,得到失敗經歷的教訓。經驗和定理有相似處。因為做題或是解決問題,站在前人肩膀上,會輕鬆很多。我認為道理可能和經驗較為接近,而經驗和定理較為接近。
那麼關鍵來了,為了證明道理的例子是經驗的集成體的一部分,是真實的大採樣的數據嗎?還是只是為了考驗對道理理解的一個題目,想像老師考你懂沒懂這個道理,你很容易舉一個假的例子;亦或是「小朋友從這個故事我們學到了什麼啊?」這樣的問題。現在的人常說,不能感同身受,可能就是因為如此吧。因為邏輯,
因為他相信道理一定是真的,說故事不是為了證明,只是試圖讓你相信
講故事最適合偷換概念,就這樣。
1.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楞嚴經》
2.歷史學家,是真口袋裡裝真東西。藝術家,是假口袋裡裝真東西。——木心3.生活是水。而水,不等於詩。水受熱,產生水汽——在陽光照耀下,水汽化作七彩的虹。——這樣美麗的虹,才是詩。——樊發稼故事是生活真實,道理是藝術真實。個人愚見,後者必不可少,前者虛實皆宜。給個思路不一樣的回答吧。
邏輯上如果P為假(False),那麼P→Q(P推導出Q)永遠是真(True),無論Q是真還是假。即「False implies everything」。
就是說我講一個假的故事,從中推導出什麼道理在邏輯上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無論這道理是真的還是假的。
最後,回答問題:
講一個假的故事不能證明道理的正確性。這種行為邏輯上沒有錯誤。Ref:真值表這應該不算證明,而是輔助理解~
重要的不是一個故事是否發生過,而是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有的故事雖假實真,多見於諺語和寓言。
就像一根筷子和十根筷子,不知道被多少段子手摺來折去,其實毫無邏輯關係。筷子多=難折斷,這TM是一個純物理問題。團結力量大,難道是說一堆人捆在一起別人就折不斷,所以我們應該把人捆成團的意思?但故事假,道理真,在生活中卻確實有能聯想到一起的事情,比如抗日戰爭裡面就數不勝數。
有的故事雖真實假,大都是為迎合人心態,故意拿道理去套事做出來的段子,比如:
林彪不抽煙不喝酒活到63歲
周恩來喝酒不抽煙活到73歲 毛澤東抽煙不喝酒活到83歲 鄧小平抽煙又喝酒活到93歲 張學良吃喝嫖賭什麼都干,活到了103。
裡面的壽數啊生活習慣啊有些是真的,但兩者其實毫無聯繫。前面的不說了,張學良1901年生人,1936年西安事變後被蔣介石父子長期軟禁,1990年才放出來,囚徒生活反而相當於強制戒掉了毒品,其他修身養性之類啊都是能想到的。拿這個來論證抽煙喝酒有益健康,其實是自抽耳光,只不過大家看過笑笑就過了懶得較真查資料,抽煙喝酒總被說不健康的人,卻總算為心頭好找到了依據,於是到處傳播。
而段子手的出發點向來不是說道理,而是傳播。比如下面兩篇,題主不妨對比著看看:
《請不要辜負這個時代》_周小平同志_新浪博客周小平「請不要辜負這個時代」44處造謠是移花接木、濫竽充數的闢謠用謠言對抗偏見,從來只是火上澆油,弊大於利。有那麼多真實的事實和數據不用,非要生造出一些,到底是無知,還是嫌麻煩,又或者情緒太激動,抑或是看準了「市場」急著要「上市」呢?
一粉頂十黑,一黑頂十粉。我只想對段子手們說,放過那些真道理吧!謝邀,題主的提問其實是兩個問題:
1、為什麼人們傾向於用故事甚至編造故事來印證道理(無論對錯)。 2、指出用故事來印證道理的邏輯錯誤。剛讀完熊逸的《春秋大義》,熊逸講解了《呂氏春秋》的書寫方式,其實就是兩千年前的「小故事,大道理」。看來題主提出的
「為什麼人們傾向於用故事來印證道理」這一習慣源遠流長,並不是雞湯手的獨門絕技。原因如下:①、世界複雜,社會複雜,人性複雜,從中抽剝出規律和道理實屬不易,所以需要傳播推廣。②、道理雖然使得世界、社會、人性變得可觸摸、可理解,但首先,沒有涵蓋一切的終極真理,對某些事件總是缺乏說服力;其次,作為抽象概念,道理難以被傳播和理解。③、於是故事就出現了。首先,故事很難被另一個層面的道理反駁,因為它自己有豐富圓滿的邏輯;其次,故事可感,生動,便於理解傳播。問題二「用故事印證道理」的邏輯錯誤,以下不算回答,只是一些想法:
①首先,「邏輯錯誤」不等同於「錯誤」,有些錯誤在感性上美學上反而很值得推崇。②道理是從眾多現象中抽剝而出的本質性表述,而故事表述又把其復歸了現象,所以故事反而是倒退了一步,只是為了傳播道理的手段。③、無論多麼荒誕不經的歷史事實,總有人從中提煉出道理。反而言之,無論多麼接近真相的道理,總有或真或假的故事能夠加以印證。以上這些完全建基於人類的一種心理,對於複雜、雜亂無章的世界總傾向於條理化,簡單化,形象化,完整化的認識,非常樂於對自己毫無邏輯的行為賦予合乎邏輯的外表,這也是格式塔心理學中的閉合率。④、既然人類有上述心理,道理和故事就應運而生,扮演了一閉合環的兩端,一個(道理)負責上通天,一個(故事)負責下踩地,這種現象你說錯誤,這判斷倒也有些倉促。⑤、也許有些用故事印證道理的過程,存在邏輯錯誤,但這個就需要個案分析了。但就這種宏觀現象而言,只有如上想法。菜鳥再次謝邀!一直覺得類比證明很荒謬。故事只能起到解釋道理的作用,即使是真實的故事(類比)也是無法證明的。所有類比證明都必然基於「人生就像故事中的XX一樣」、「我們就像比喻中的XX一樣」等等,但沒有也無法證明最關鍵的點——「為什麼像「。既然無法證明這個關鍵點,那麼整個邏輯和」今天天氣真好,所以我是愛你的!「又有什麼區別呢。至於此人的心態,大概只是為了解釋道理,或者是就沒有想過」為什麼像「這個點吧。
因為語文老師說要有事例
因為不僅要打動理性層面,還要打動感性層面。
他們只想證明自己的正確性!
舉個栗子(來自一部武俠小說的情景)
故事中神秘的大boss想點撥一個在家族財產(地產或者武功)繼承處於不利地位的小boss,於是大boss徐徐道來:「曾經有個門派的掌門人即將卸任,雖說大師兄和他的一位師弟武功造詣不相上下,但是長幼有序,門派里大都傾向於大師兄繼任掌門。可是他師弟非常不甘心,左思右想,最後咬牙請了江湖中的職業殺手……」「殺掉他師兄!」小boss目光閃過一絲凶光,「不,是他自己。」「什麼?他自己,那豈不是……」「老夫就說到這了,告辭」說完大boss就在朦朧月色下消失了,只留下小boss驚愕後的獰笑。很多時候當一個人想要使某人「明白」一個非主流的道理,又怕遭到後人吐槽,最好的辦法在那種情況下講一個「恰當」且客觀敘述(儘管可以即興編造)的故事,至於「某人」從中明白了什麼,獲得了某種價值觀,難道與你有直接關係嗎?順勢而為罷了
值得一題的是,小boss如法炮製的陰謀失敗了,臨死前指著大boss,大喊:「是他,是他把自己謀害自己大師兄奪得掌門之位的事說給我聽,然後指使我這麼乾的!」(雖然,整個故事都沒說大boss講的門派就是自己的唐門,但是依其兇險的特徵極有可能,小boss也猜到了)「老夫並沒有啊。」當然大boss只是心裡這麼說,因為有權有勢的他幾乎都不需要為自己辯解,群眾「雪亮」的眼睛只看到了一隻亂咬人的瘋狗。
點一下題我很贊同Arthur wang的說法,不是證明,是輔助理解(碼完馬上點贊)。雞湯文能「證明」的道理,只是它的受眾願意聽到的罷了,就像我栗子里的大小boss。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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