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信佛信因果的人來說,以下說的婚前性行為都算邪淫嗎,有無輕重之分?
1 嫖妓
2 約炮3 男女朋友啪啪,是有感情,考慮結婚的那種看過《優婆塞五戒相經》,其中並沒有提到婚前行為性的問題,但是說了婚內出軌必然犯邪淫戒。與家奴做,未婚,可悔;已婚,不可悔。佛陀的戒律是可以根據佛法所在地的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進行調整的,這個大德也有開示。《優婆塞五戒相經》中也有講,嫖妓,給錢不犯戒,不給錢犯戒。這點是因為古印度氣候炎熱,社會風俗開化,佛陀戒律如此權且開示。那麼,在現在的國內,嫖妓,無論是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都不允許,必然是邪淫無疑。
約炮,雙方開始都是沒有感情,國家法律雖然沒有明確禁止,但是社會道德並沒有完全認可,一部分人倡導性解放,一部分人比較保守,潔身自好。如果社會道德沒有完成承認,那麼也可以算邪淫。還有,互相只是玩玩的男女朋友,也可以看作是長期約炮,長期炮友。第三類是不是有爭議,如果是有感情,會考慮結婚的,婚前嘗試算得上是邪淫嗎?國家法律沒有禁止,現在的社會道德大部分也是默許。有人會說,那麼何不幹脆結婚?如果是還沒來得及辦婚禮,或者是想看看床上是否和諧呢?鄙人的觀點是,感情和婚姻是要三位一體,生活習慣,精神追求和性都要和諧統一,才是最好的。床上和諧最好,如果有何阻礙,相信真心相愛的人還是會互相克服的。第三類是比較有爭議,請問真心戀愛的雙方,婚前情之所至,有做好避孕,這樣算不算邪淫?如果是,戀愛雙方邪淫與正淫的分界點在哪裡呢?訂婚?領證?婚禮?請不要嫌糾結和墨跡,佛教是認為邪淫是有果報的,相關講述可以去看。佛教講,非時非處非量做,也算邪淫。非時,如果是按《壽康寶鑒》的要求,每個月中大部分日子都不能做,也有講六齋日,十齋日,或者最少初一、十五不做即可。妻子孕期和哺乳期同樣不能做。非處,只可自家卧室。非量,有一回不能超過五次之說。同時不能用性玩具,不可用口、小便、大便道。我是希望這條戒律能有現代化的解釋,以上問題和所說是否正確,請善知識解答。
謝邀。
一切戒律都是針對自心,題主的描述都是「現象」,也就是「相」。佛法是說心不說相。
從古至今,時代變遷,每個國家每個社會每個人都要面對各種千奇百怪的情形,是不是每進行一種性行為都要請示一次佛陀,是否犯了「不邪淫」的戒律?如此在「相」上兜兜轉轉,永遠找不到佛法的門。
佛不是讓人信的,佛法不是宗教信仰。
因果只是世間的規律,不存在信不信,每個人都生活在其中。
佛是覺,覺與迷是自心的事,與外在表象沒有必然聯繫。修行是修心。戒律是針對「心執」做出調整,並不是一套做什麼不做什麼的行為規範。每個人的心所執著的點不同,具體執著什麼,只有當事人自己的心才清楚了,當發現自心對於任何層面有執著,就需要為自心起戒。而不是去研究世間千奇百怪的現象。
以下鏈接的答案中早已經非常詳盡透徹地回答了題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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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是有關男女之間,沒有領結婚證而行夫妻之實的皆屬邪淫。領了證還和其他人在一起的也是邪淫。
大家想,法律都不允許未婚同居,佛法他是高於世間法的,更是不如法的。
看過很多人,十幾歲到幾十歲的,他們中成年的、未成年的、未婚的、結婚後外遇的,無一例外皆是邪淫啊,真的給果報啊。
有人說佛教、佛法詛咒人有報應,詛咒下地獄,不是這樣的。因果是一個自然法則,只是佛作為一個覺者,他觀到了,他慈悲眾生,告訴我們不要做,千萬不要做,做了會有什麼後果。可是少有人聽,少有人信,等到得了果報的時候,醫藥不能了,他們拜倒在佛的腳下,去求吉祥、放生、做功德。可是善惡清白,功過不相抵啊,你都不知道自己錯哪了,佛菩薩怎麼幫你啊,如果都使勁造惡,說得果了,去求佛就好了,那佛是助善的還是助惡的?佛也不能阻止的業力!想要吉祥,不用求,它也求不來,是修才吉祥的。邪淫以及在不恰當的地方行淫,會污濁虛空法界的。好好的的一個地方因為這對男女就變成了『糞坑』,毫無風水,甚至衝撞了周圍修行及路過的神靈和精靈(佛經中說的十種眾生和六道),這些不是假的。
佛法是講給十方眾生的,不分在家出家,聽不聽信不信都在於自己的因緣,佛講的戒律也是為了大眾聽了,少做甚至不做錯事,不造惡業,輔助大家修行。真修行的人自然會以戒為師。難道沒出家的人裡面就沒有真修行的人嗎?有啊。不分別的。
最後,百害而無一利的事我們不要做。這是五戒的範圍,首先如果不是受過五戒的人是沒有必要遵守的,這是一種自我限制,算是自我修養的一種。並不是一種外在強加的限制。
同時並不是所有信佛或者是佛教徒都必須遵守的,這只是佛陀根據當時的社會制定的五條戒律,你可以理解為遠古時代的八榮八恥。
在戒律方面,五戒屬於化教,並非制教。起作用主要是勸導和勸誡為主。換一句人話來解釋,就是守戒獲福,舍戒無過。回到我們最初講的,五戒屬於自我修養類的,並不涉及是否有罪。
五戒中關於邪淫的內容確實在優婆塞五戒相經中有很明確的記載。但是這並不能說明什麼,這本經是給予修持戒律的修行者的一個明確的講解,並不是說明什麼行為是不可以的。因為五戒本身的設定,就是如果你要舍戒,只需與一名聽得懂人話的人,說明自身要舍戒,這樣就能捨去。
關於經中涉及的輕重之分,是取決於你的行為對外在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劃分的,這個是體現一個人的公德心。即使不談論罪福,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應該儘可能的不給予社會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至於婚前性行為,按照多數宗教觀點,是不推薦的。一方面出於衛生安全考慮。另一方面出於人倫道德的角度。如果雙方並不存在強迫,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本質上是不存在邪淫的問題的,但是如果認為雙方都認可,就不存在邪淫就是一個大問題。因為不能視人為獨立的個體,人是複雜的社會動物,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只是滿足了兩個單獨個體之間的正淫條件,而不一定滿足社會或者大範圍的正淫條件。
正如壽康保健這本書所寫明的,很大程度上的邪淫是因為社會對淫行認知程度的問題,這也是社會對正淫和邪淫的定義不同。罪福都是相對的,本身一個不過量不超過正常頻率的淫行,並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但是在社會認知下的邪淫(不正的淫行),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會輿論,這對社會動物的人的傷害是巨大的,主要是心理方面的。站在這個角度,可以很好的理解邪淫戒對人的保護作用,又回到最初講的,五戒是自我約束,是提升自我道德修養。
最後.....說一句人話,你想約就約啊,想做就做啊...別扯那些沒用的,自己為自己做的事負責,這是關鍵......不想有任何形式的惡果,你就慫一點,乖一點就好了。
任何一個好的理論和規則,對好人來說只是提升自我品質而已。對偽君子來說,就是掩蓋自己的劣跡。對壞人小人來說,就是視若無物。人一開始就定了性,人生軌跡只是不同的可能的集合。佛教都是胡說八道,請把這些東西歸納為迷信。不要說一大堆的話,我也是醉了。明明是迷信,還說一大堆有沒有的話
看問題要看原因,也就是看發心。
約和嫖是因為寂寞,想發泄,想讓心對已經上癮的感受再抓得更多一些。
男女朋友之間的啪啪,如果理由和上面一樣,那心的出發點其實就是一樣的。
如果想負責,想結婚,那發心略有不同,結果也不同。
想了解更多,你可以搜索「鎖骨菩薩」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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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是死的,周圍環境和時代的變化是活的。
道理是死的,人心是活的。
你說的那三個都是邪淫
如對方無恨意,則不算!!!業由心生也!
故對方家長知道後,大怒!又算造業!不是的,是婚姻是罪,所以佛教要「出家」。一切性行為都是潔凈的。
所謂果報就是,你自己以自己不潔凈,所以就玩得少,自己吃虧。果報就在現在,你看到了嗎?
http://zhuanlan.zhihu.com/sun-a 我的專欄 《基督教,佛教和哲學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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