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釋迦牟尼和穆罕默德被認為是真實的歷史人物,而耶穌被認為是「傳說中的人」?


這類問題肯定會被說成「不問是不是,就問為什麼」,不過,我不這麼看。說別人耍流氓也要說清別人為什麼耍流氓是不是。

題主這個題設在很多人心目中應該是成立的,這個題設成立並不代表默罕默德是歷史人物,耶穌是傳說人物。這個題設成立意味著在一些人心中默罕穆德釋迦摩尼是歷史人物,耶穌是傳說人物。這樣的題設基本就沒問題了。

還有,宗教問題下往往是一個站隊問題,「這人是給耶穌洗地的,反對+沒有幫助」,很多人贊或者踩一個答案都是這樣的心態的。當然,我們相信還有很多人還是比較理性的,不必為所有觀點相同的人點贊,也不必反對那些與我觀點相反的。

另外,這個問題的重點並不是辯論耶穌是不是歷史真實存在的,所以有些答案僅僅在為耶穌的歷史真實性辯護就偏題了。

以下是我的答案。

一、耶穌宣稱他是神的兒子

聖經中記載耶穌宣稱他是神的兒子,這直接導致了不管他的話是真是假都讓人難以接受,所以對許多人來說耶穌根本不存在更能讓人接受。

承認耶穌歷史性本身就很大程度上承認了基督教。耶穌很不同於常人的一點是他自己說他是神的兒子,今天許多人自稱承認耶穌僅僅是是道德導師,但是這種說法恰恰是自相矛盾的,C.S.Lewis對此進行過反駁,就是著名的「上帝/瘋子/騙子」三難問題,耶穌說過那樣的話,做過那樣的事,他只可能上帝、瘋子或者騙子,以下內容引用自《返璞歸真》:

隨後真正令人震驚的事情發生了。在這些猶太人當中突然出現一個人,他四處傳道,所用的口吻彷彿自己就是上帝。他宣稱自己可以赦罪,說自己自亘古就存在,在末日要來審判世界。要知道,像印度人那樣的泛神論者,人人都可以說自己上帝的一部分,或與上帝合一,這並不十分奇怪。但是這個人是猶太人,他指的不是泛神論者的上帝。在猶太人的語言中,上帝指的是世界之外的那個存在,他創造了世界,與一切事物迥然有別。一旦明白了這點,你就知道,這人所說的絕對是有史以來人口所出的最令人震驚的話。

他的話有一部分我們聽了不會在意,因為我們常常聽到它,已經不覺得有什麼實際意義。我指的是他說自己可以赦罪,赦免一切的罪。除非說話者是上帝,否則,這話就荒廢到了可笑的地步。我們都知道人怎樣寬恕別人對自己的傷害:你踩了我的腳,我寬恕你,你偷了我的錢,我寬恕你。但是一個既沒有被踩也沒被偷的人,卻宣稱自己寬恕你踩了別人的腳、偷了別人的錢,這如何理解?「愚蠢得像頭驢,」這是對他的行為最客氣的評價。然而這正是耶穌所說的。他只是告訴人們,他們的罪得到了赦免,事先卻從來不問他們到底傷害了誰。他毫不遲疑地寬恕別人,彷彿自己是主要的當事人、一切傷害案件中首要的受害者。唯有他真的是上帝,因而每一樁罪都觸犯了他的律法、傷害了他的愛時,這些話才有意義。出自上帝之外的任何人之口,這些話在我看來都只會讓人感到史無前例的愚蠢自負。

然而,就是他的敵人,在讀福音書時通常也不認為他愚蠢自負(這是這件事的奇特、重要之處),不帶偏見的讀者更不這樣認為。基督說他「柔和謙卑」,我們相信他,但是我們沒有注意到,倘若他只是一個凡人,從他的話中我們就最不可能得出他柔和謙卑的結論。

在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像有些人常做的那樣,對基督作一些極為愚蠢的判斷。他們說:「我樂意承認耶穌是一位偉大的道德導師,但是我不承認他是上帝。」 這種話我們不應當說。耶穌所說的話倘若出自一個凡人之口,你就不可能稱他為偉大的道德導師,他不是瘋子(和稱自己為荷包蛋的人是瘋子一樣),就是地獄裡的魔鬼。你自己需要選擇,這個人要麼那時是、現在仍是上帝的兒子,要麼是瘋子,甚至連瘋子還不如。你可以把他當作傻瓜關押起來,把他當作魔鬼,向他吐唾沫,處死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的腳下,稱他為主、為上帝。但是,千萬不要說他是偉大的人類導師這類的廢話 (這樣說,你還以為是對他的抬舉)。他沒有給我們這種選擇,也無意於做一位偉大的道德導師。

路易斯的話不難理解,耶穌自己所說的話要麼是真的要麼是假的。當他說的話是假的,那他要麼是瘋子,要麼是騙子。但是這樣一來,你又無法理解一個瘋子、騙子為什麼能有那麼多偉大的道德訓導,所以認為他是瘋子或者騙子顯然是很有問題的。那麼你只能認為他的話是真實的,他就是他自己所說的、上帝的兒子。當你承認耶穌是歷史真實的時候,進一步承認他是上帝就比把他當作道德導師更加符合理性。這樣的情況是反對基督教的人不願意接受的。這也成為那麼多人否認耶穌的歷史性存在的原因之一。也確實遇到一些人說路易斯的論證很有道理,但是他不能接受基督教,接受那個論證的前提是接受耶穌這個人在歷史上真真實實的存在,而且他的所作所為正如福音書所描述的那樣。

這一點釋迦摩尼和默罕穆德就有很大的不同了。默罕穆德宣稱自己是先知,宣稱自己曾經從安拉那裡領受整本古蘭經,他並沒有說他是神,伊斯蘭教也相信他是一個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耶穌被判死刑直接原因是因為他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到死也沒有收回他的話。那麼,他說得要麼是真的,這對很多人來說難以接受;要麼是假的,這樣一來只能認為他說謊至死,仔細推敲也有很多矛盾;當然你還可以有第三種解釋,耶穌這個人根本就不存在。默罕穆德沒有過這樣的宣稱,信伊斯蘭教的人相信她的話是真的,不信伊斯蘭教的人認為他的話是假的,都是邏輯自洽的。

釋迦摩尼就更好理解了,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二、神跡事件

從真實生活中,神跡不多見,而聖經對耶穌的神跡記載很多,佛教伊斯蘭教很少講創始人的神跡。少有神跡的人容易被接受為真實存在,充滿神跡的則被認為是神話式的人物。

雖說,在外人看來,佛教徒也對釋迦摩尼進行了某些神化,默罕穆德也有一些超自然的記載,但是那些相對於耶穌來說是小巫見大巫。四本福音書都寫滿了神跡,什麼五餅二魚、水面行走,還有各種治病,其中記神跡較少的約翰福音說要是把耶穌做的都寫下來那整個世界都容不下。四本福音書最後還記載了耶穌的復活,這還讓人信?不管耶穌是不是真實存在,這些都是難以接受的。做了這麼多事情只能在神話中出現吧,釋迦摩尼那種較為平凡的才是真實中存在的人吧。

三、影響力

耶穌在世時的影響力遠遠不及默罕穆德或釋迦摩尼,耶穌在公眾視野中的時間也遠遠短於他們,還沒到可以引起史學家注意的地步。

耶穌三十歲才出來,三十三歲就被殺了,時間多少有點短。耶穌的活動範圍也很小,沒有離開以色列地。另外,耶穌那一類人在當時的猶太地是常見的,不足以吸引史學家的注意。基督教剛剛興起、還是一個小團體的時候,當時的猶太教領袖準備予以打壓,當時有人反對

公議會的人聽了,非常惱怒,就想要殺他們。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民眾所尊敬的律法教師。他在公議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時帶出去,然後對大家說∶「以色列人哪,你們應當小心處理這些人!從前有個丟大,自命不凡,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一被殺,跟從他的人盡都星散,一敗塗地。這人之後,在戶口登記的時候,又有一個加利利人猶大,拉攏人們來跟從他。後來他也喪命,跟從他的人也就煙消雲散了。至於目前的事,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由他們吧!因為這計劃或這行動,如果是出於人意,終必失敗;如果是出於 神,你們就不能破壞他們,恐怕你們是與 神作對了。」使徒行傳5:33-39,新譯

許多人說耶穌當時引起很大轟動,理當有很多史料記載,但事實不是這樣的,耶穌影響力真的不大,不僅沒有政治影響力(史學家關心的),連宗教界一些人也看不上眼,任憑新興的基督教團體自生自滅。

這一方面釋迦牟尼就不同了,釋迦牟尼教化45年,足夠長的時間能讓他在當世產生影響。還有他身份特殊,是一個王子。並且佛教是以根本上否定印度教的姿態出現的,這足以在宗教界產生很大的影響力。耶穌出來傳道只有三年,耶穌被看作木匠的兒子,出身卑微,耶穌是作為一個宗教教師出現,他的言論很大一部分是律法的闡釋,他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成全。這樣並不能在宗教界引起那麼多的反應。

默罕穆德就完全不同了,他親自建立了政權,這必然引起史學家們的注意了,他這方面就沒什麼可討論的。

最後,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是耶穌歷史上不存在,關於耶穌這個人完全是捏造的。另一種可能是耶穌真實存在,因為某些原因非基督教史料不多

關於第一種可能性,如果認為耶穌這個人是捏造的,要面對一點難題,

為什麼對耶穌歷史性的質疑,到近幾百年才出現,而不是在公元一二世紀的時候出現?

若一個人是被捏造的,那麼那個年代的人就能輕而易舉地拆穿他。然而事實是,當基督教興起時人們並不是質疑耶穌的歷史性,而是認為基督徒說的復活是無稽之談。對於耶穌,在基督教最初興起的年代,為何反基督教者不直接質疑耶穌的歷史性存在呢?若耶穌這個人就是捏造的,那當時可以有很多手段來拆穿這個謊言,何必留到一千多年後呢?

第二種可能,前面三點解釋過了,另外再說一點可能性:那些對耶穌感興趣的人,有能力且有意願為相關事件留下文字記載的人多數成了基督徒,所以他們留下的史料就成了基督教內部的史料,但是反對基督教者不把基督教的東西當作史料。講一個段子,出自鐵證待判:

在一個房間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件,四個人同時目睹了犯案現場。殺人犯最終被抓,四人出庭作證。沒有其他人證。法官認為,排除那四個人的證據,沒有足夠多的證據表明那人確實殺人了,所以無罪釋放。


針對 @余雪松 提到的答案做更新,發現他的答案是好幾年前 方舟子 寫的搬過來的,網上其實早就有針鋒相對的反駁了,貼在這裡對比著看看吧~

回應「耶穌的歷史真實性問題」

作者:蔡哲民 (tjm)

&> 從來就沒有救世主

&>
--耶穌的歷史真實性問題

&>方舟子.

&>

總之,沒有任何可靠的旁證證明耶穌的存在。耶穌如果是個無名小卒倒也罷了,但是福音書聲稱:「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希律王聽見了」(可6:14),「他(耶穌)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的地方。」(路7:17),顯然是一個名滿天下的著名人物,居然沒有任何的歷史文獻、任何當時的歷史學家留下有關他的任何可靠的記載,豈非怪事?

其實不是沒有旁證對不對?作者已經找出許多例子,另外也有其他例子說明「耶穌」這人存在於歷史之中。但是作者就用一堆「可能」來質疑耶穌存在的證據,經過這樣的「可能」質疑後,到底哪一個古代的人物的存在可能是真的?

spring
兄已經把
key的資料打上來,我也就不再多說。其實您知道耶穌真實存在的證據很少人質疑,因為如果您要否定耶穌的存在,那用同樣的標準您也不應該相信其他的古人如「孔子」、「釋迦牟尼」等人真實存在於世間過。

因為您把支持的證據都說成是「竄改的」、「不可信的」。然後把沒有記載的文獻都說成是「應該記載的」,那還有什麽人還可能存在呢?要謹慎的說明:為什麽是「竄改的」、「不可信的」,要說明像耶穌這樣的案子,每一件都會記載在羅馬歷史上,而且要說明羅馬歷史文獻是完整的,可靠的,才能說明您的立論是可靠的。

&>

&>二、福音書的作者不跟耶穌同時

&>

耶穌沒有在世上留下任何的著作。他的事迹和教誨主要地被記錄在福音書中。

&>

收入新約的福音書有四篇:「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它們都被教會認為是耶穌的門徒或門徒的門徒寫的。實際上它們的作者是誰我們無從知道,但是不會是耶穌的門徒所寫。耶穌的門徒都是猶太人,當以希伯來語寫作,但是福音書卻是用希臘文寫成的。在一世紀末和二世紀初,基督徒掀起了假託耶穌的門徒匿名寫福音書的熱潮,這四篇不過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其它的還有「彼得」、「馬利亞」、「腓力彼」、「多馬」福音等等,只不過這些福音被教會認為是假經,不收入新約。新約的這四篇福音是在公元190年左右被確定為真經的,其原因也無非是跟當時教會的教義比較吻合,互相之間的衝突不大而已。既然別的福音是假的,這四篇當然也可能是假的。

這真是笑話,當時會希伯來文的人經不多了,流行的語言是「亞蘭文」和「希臘文」。又您怎麽知道福音書的作者不是這些人?只因為您錯誤的認為當時的通用語文是「希伯來文」?尤其四福音中的路加福音是「希臘醫生路加」的作品,難道也該用希伯來文?約翰寫約翰福音時,
也不再以色列,而在深受希臘文化影響的外地教會(一說是以弗所教會),難道他要用一種別人都不太懂的語言來寫書?呵呵呵!這不是太好笑了?還是您以為約翰和路加不熟希臘字?

喔!是不是有假經就不會有真經?教會把假經分別出來,正顯示這四本書有獨特的權威。

&>

這四篇福音書的最原始的版本都沒有保留下來。教會聲稱他們保留下了耶穌的墳墓、耶穌被釘的十字架、甚至耶穌的裹屍布(已被同位素方法證明是中世紀的產物)等等聖物,卻沒能保留下最珍貴的原始版本,使得我們在今天永遠無法知道現在的版本跟最初的差別有多大。我們所發現的最早的福音書是在埃及出土的,是寫在紙莎草上的約翰福音的片段,被斷定為寫於125年,不晚於公元150年。約翰福音不是最早的福音書。大多數研究聖經的學者認為,最早的福音書是馬可福音。馬太、路加福音都是根據馬可福音寫成的,約翰福音寫得最晚,因此,在研究耶穌的歷史真實性時,唯一值得考慮的福音書就只剩下了馬可福音了。

&>

呵呵呵!這講法只能拿來騙騙不懂考古的人。不然請您整理出各古典籍的最早抄本與著作年代的差距!看看新約聖經是不是最爛的一本。還是您要看看我幫您整理的(附件一)?另外讀者文摘最近的幾期提到「馬太福音」的抄本年代已經被提早到西元九十年。

&>

馬可福音據傳是馬可寫的。按照基督教的說法,馬可不是耶穌的門徒,而是彼得的門徒,保羅和路加的朋友,也算是耶穌的同時代的人了。但是我們有極為充分的理由證明馬可絕對不可能是馬可福音的作者。馬可福音中提到了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此事發生於公元70年羅馬軍隊進攻耶路撒冷之時,所以馬可福音一定寫於70年之後。信奉基督教的聖經學者普遍認為馬可福音寫於公元75年,那是因為他們相信馬可是作者,在他的晚年寫了這篇福音,所以時間不能離70年這個下限太遠,否則他未免長壽得太離譜了。但是一世紀的基督徒作家都沒有提到馬可福音,它是直到二世紀中葉才被基督徒作家所引用,它的出現時間不會很早。由於馬太福音在二世紀二、三十年代就已被提到,而馬可福音寫在它的前面,所以我們可以推測馬可福音大約寫於一、二世紀之交。

喔!馬可福音哪裡提到聖殿被毀?還是您認為不可能有「預言」這件事?

&>

為什麽說馬可福音絕對不可能是馬可寫的呢?因為第一,從他的語言風格推測,它的作者的母語是拉丁語,而不是希臘語或希伯來語,是一個羅馬人。第二

^^^^^^

喔!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也不懂拉丁文。

&>,它的作者很可能根本就沒有到過巴勒斯坦,在文章中處處暴露出他對巴勒斯坦地理、風俗的無知。比如,他說「耶穌又離開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可7:31),有學者指出,按照這個旅行路線,耶穌不是到達而是背離加利利海。

這個問題關鍵就是「低加波利」(不是「加波利」喔)到底在哪裡。而不是學者怎麽說。低加波利一般認定是在加利利海與約旦和東北部,看看馬可福音五章20
節就知道低加波利就加利利海附近。所以耶穌這次的旅程正式繞了一個圈子,由南部的推羅,到北部的西頓,越過約旦河東岸南下,到低加波利,然後到加利利海。

不知道您所謂的學者知不知道「低加波利」的位置?還是一看到由南向北就很高興的有了結論?

&>他把處死施洗者約翰的希律稱為王(king)(可6:14),實際上當時的希律只是四個分封王(tetrach)之一。

馬可是不是政治高手?奇怪的是羅馬人居然會弄錯自己王的稱呼,這才是奇怪。

如果是殖民地的人民(馬可是猶太人),知識又不高,弄錯王的用字大概還可以原諒。

&>他還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吃飯前仔細洗手的規定(可7:3),實際上這隻限於法利賽人。

喔!我還奇怪到底您有沒有看馬可福音咧!還是抄一抄書而已。他不是說「法利賽人和猶太人」嗎?不是強調法利賽人而提到一般猶太人嗎。顯然他知道法利賽人強烈遵守,而一般猶太人「大概遵守」這規矩。

奇怪的是,怎麽您的資料特別說一般猶太人沒有特別洗手的規矩,而我的資料都說有特別洗手的規矩呢(Manners
and Customs of Bible Lands by Fred H.Wight中文 「聖地風俗習慣」
P.59)?

&>他記載耶穌教導說「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可10:14),妻子離棄丈夫另嫁在當時的羅馬是有的,在巴勒斯坦則完全不可能發生,耶穌的這句教導也就是無的放矢了。

呵呵呵!好笑的是這點您又認定所有的猶太人一定遵守規定了?為什麽吃飯洗手

您就認定大家都會混,而這點您又認定大家都遵守呢?顯然只是為了把耶穌幹掉喔!

告訴您一個秘密,猶太人離婚是合法的,可以參考申命記二十四章
2節。
而且大概離婚個三次還沒有關係。看看其他的福音書也知道「休妻」不是沒有發生過的。不知道您說猶太人「不可能離婚」是哪一本「古典籍」中的記載?

&>

總之,種種跡象表明,馬可福音的作者不會是見過耶穌的人所寫,他很可能連巴勒斯坦都沒去過,而馬可福音是有關耶穌的記載的最原始的資料,其可靠性如此之低,耶穌的歷史真實性也就岌岌可危了。

呵呵呵!我看是偏見比較多喔!

附件一:

記號解釋:AD:西元 BC:西元前

附件一:

記號解釋:AD:西元 BC:西元前

附件一:

記號解釋:AD:西元 BC:西元前

著 者 原著寫成時期 最早版本 相隔年代 手抄本數目

羅馬大帝凱撒 BC100-BC44 AD900 1000 10

羅馬史學家李維 BC59 -AD17 20

柏拉圖 BC427-BC347 AD900 1200 7

羅馬史學家塔西圖 AD100 AD1000 900 21

羅馬巡撫小普力尼 AD61 -AD113 AD850 900 7

希臘史學家蘇西戴得士 BC460-BC400 AD900 750 7

羅馬史學家蘇東尼亞 AD75 -AD160 AD950 1300 8

希臘史學家西羅多德 BC480-BC425 AD900 800 8

羅馬詩人賀瑞斯 900

希臘悲劇家沙孚克理斯 BC496-BC406 AD1000 1400 100

羅馬哲人陸克里帝亞士 BC53 or BC55 1100 2

羅馬詩人加塔加斯 BC54 AD1550 1600 3

希臘悲劇作家尤里拔帝 BC480-BC406 AD1100 1500 9

希臘政治家狄摩西尼斯 BC383-BC322 AD1100 1300 200

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 BC384-BC322 AD1100 1400 5

希臘喜劇家亞理斯多芬 BC450-BC385 AD900 1200 10

新約聖經 AD50 -AD100 最早第二世紀 50 原文 5000

大多第四世紀 250-300 不全抄本13000

舊約聖經 BC1000-BC400 BC200-AD100 研究中

--------------------------------------------------------------------

再回「耶穌的歷史真實性問題」

要跟人家討論文章矛盾問題,先要解決的是「文體」問題與「正確解釋」的問題。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福音書是什麽文體?喔!對!就是記敘文。

如果老師出作業,要學生寫「
XX山遊記」,收到兩篇文章完全一致,記載完全相同,那老師會覺得「沒有矛盾」還是「彼此抄襲」?如果老師出作業,要學生記錄一個演講,看到兩篇文章記錄的演講詞完全相同,他會覺得「沒有矛盾」還是會覺得「彼此抄襲」?

寫到這裡,底下的問題已經解決大半了。作者太快用「抄作業」的方式要求寫傳記的人了。對於記敘文而言,「沒有矛盾」,意味著主題與內容一致,而不是完全相同。以下我就為大家解釋這篇文章論點的偏差。

&>三、福音書的矛盾

&>

&>

我們已經證明,四部福音書的作者都不可能是耶穌的目擊者所寫。當然,非

^^^^^^^^^^^^^

&>目擊者所寫的材料雖然史料價值大為降低,卻也不等於就完全不可靠。問題在於,這些福音書在有關耶穌的生平上各說各話,互相抵觸,它們或者全錯,或者只有一個對而其它的錯,總之不可能全對。

&>

「證明」不能亂用。即使我不反駁前一段文章,難道作者就真的找到完整的證據「證明」四福音的作者都不是耶穌的目擊者所寫的?更不用說我們已經提出反駁與反證了。

&>

比如,很關鍵的一點,耶穌的家譜就有不同的版本,「馬太」說從大衛到耶穌總共二十八代(太1:17),「路加」卻記載了四十三代(路3:23—32)。「馬太」說耶穌的祖父是雅各(太1:16),「路加」卻說是希里(路3:23)。一些教徒絞盡腦汁要把這兩個版本調和,卻至今沒有找到任何能讓人信服的說法。諸如此類的矛盾還不少,最大的衝突可能是有關耶穌復活的記述,時間、人物、經過,四部福音書四種說法,無法完全調和:

呵呵呵!聽說近兩百年來沒有偉大的神學家,大問題都已經被解決過了,難道作者已經超越古聖先賢以往的成就了?呵呵呵!

首先,我們要說明猶太人記家譜不是為了「詳細記載每一代的名字」,而是有其獨特的意義。您注意到嗎?馬太福音的家譜每一個階段都是十四代,創世記的家譜每一階段都是十代。不是那麽巧,也不是誰說謊,而是本來聖經的家譜記載就不是為了要詳細記錄祖先姓名用的,而是要表達一獨特含意。創世記要表達死亡,馬太和路加都是要表達耶穌是「大衛的後裔」,路加更要表達耶穌是「亞當的後裔」。而「十四」這數字更是具有獨特的含意。作者學問淵博,我看我就不多說了。

所以家譜中的誰生誰,中間常常會有跳代,這您比較一下聖經的家譜就知道了。所以由家譜要來算出亞當的年代是沒有意義的。所以這種差異也是必然的。

另外路加所記的極可能是「母系」的家譜,因為由路加的觀點來看,耶穌其實是「瑪莉亞」的兒子,所以算家譜應該算瑪莉亞的,這也蠻合理的。所以針對這問題,基督徒根本不用絞盡腦汁,因為家譜的意義是每一個研究聖經的人都應該知道的常識。

&>

&>1、耶酥給埋了多少天?

&>

〔太12:40〕記載耶酥的話說,他要在土裡給埋三天三夜。據〔可15:42〕〔約20:1〕耶酥在星期五被葬,星期天早晨就被發現墳墓已空,實際上是被埋了一天兩夜。

這就是古文今解的問題。您應該看當時的人怎樣看時間。我簡單的說一下,猶太人的一天開始是「晚上
6:00」。所以耶穌禮拜五晚上六點前死了下葬,經過周六,到周日黎明才復活,就猶太人的觀念來看,他的確是死了「三天」。他的死亡涵蓋周五、周六、周日三天。

還是您認為沒有七十二小時就不是三天?

&>2、耶酥的墳墓什麽時候被發現空了?

&>

&>
馬太:天快亮的時候。

&> 馬可:清早,出太陽的時候。

&> 路加:黎明的時候。

&>
約翰:清早,天還黑的時候。

看到這個我就懷疑作者有沒有看聖經,還是一找到資料就很高興的把國際歌加在後面貼出來了。以下是四段聖經:


28: 1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可 16: 2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他們來到墳墓那裡,

路 24: 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約 20: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

我們用了解記敘文的方式來看這四段記載,您我應該很快的拼湊出事情的真相,他們是清晨天快亮的時候準備好,由城中出發,到了天剛亮的時候就到了墳墓的所在地。我們問四個人的口供,不也是類似這樣的情形嗎?

&>

&>3、誰最先發現墳墓空了?

馬太:兩個馬利亞。

馬可:兩個馬利亞和撒羅米。

路加:那些從加利利和耶酥同來的婦人,包括兩個馬利亞、約亞拿和其他人

約翰:抹大拉的馬利亞。她發現墳墓空了以後,跑去報告西門彼得和耶酥所愛的一個門徒,三個人又一起去看。

這也是一樣,我們可以由馬太福音的記載中讀出來看的婦女可能不只兩個人,我們可以由這四個記錄中拼湊出詳細的情形。應該是路加記錄比較完整,有一群人一同去看耶穌,其中最有名的,或者是其中的領袖應該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而耶穌的媽媽當然也會被提起,馬可可能認識撒羅米,或者他認為撒羅米的重要性比較高。當時實際的狀況也吻合,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地主,又常接待耶穌,所以極有可能他實際負責這次探視的準備行動,而有其他人跟隨。另外作者這樣的記載也不是不可能,因為當時的婦女地位不高,計算人數時也都不算婦女,所以作者只取代表性的幾位記載是可能的,因為重點是有一群婦女看到耶穌復活。

&>

&>4、在空墓看見了什麽?

&>

&>
馬太:地震,一個天使從天上下來,輥開石頭坐在上面。

&> 馬可:石頭已經輥開了,一個少年人坐在墳墓裡面。

&>
路加:石頭已經輥開了,兩個人站在墳墓裡面。

約翰:石頭已經輥開了,沒有看到人。兩個門徒離開後,馬利亞看到兩個天使坐在安放耶酥的地方,一轉身,見到了耶酥。這也一樣,我們可以拼湊出事實的狀況:我把四段經文當成附件,讀者可以自行去比較。所謂的「矛盾」,其實是聖經的作者取材與強調的重點不同。

馬太的記錄中「天使滾開墓門」的記錄不一定是婦女看到的,天使是兩個或一個呢?是站或坐呢?應該看聖經作者由婦女口中問到的重點而定。可能問到的是「有天使」,詳細點的就說是「兩個天使」。沒說就認為是「站著」,說清楚的就是「坐著」。

而約翰福音的重點根本是馬利亞的經歷,而不是墳墓中的遭遇。

&>

&>5、天使說了什麽話?

&>

&>
馬太、馬可:說耶酥已經復活,傳令門徒們到加利利去。

&> 路加:只說耶酥已經復活。

&>
約翰:問「婦人,你為什麽哭?」,沒再說別的話。

哇!這樣還不夠像啊,真的要四個作者抄一抄您才會滿意喔!路加與前兩福音應該是重點節錄的問題。而約翰福音則另有重點。約翰所記的恐怕在1、2節之間已經把前三福音的記載都涵蓋了,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在門徒來看過以後才去哭,所以這應該是另一段記錄了。

&>

&>6、婦人發現墳墓空了以後做了什麽?

&>

&>
馬太:跑去報告門徒,路上遇見耶酥,耶酥重複天使的話。

&> 馬可:逃跑,因為害怕,什麽也不告訴人。

&>
路加:跑去告訴門徒,路上沒有遇到耶酥。

&>
約翰:馬利亞在墳外與耶酥交談,然後再去告訴門徒。

唉!真的是要抄您才會滿意呢!前三福音只不過是重點不同,我就不多說了。約翰福音根本是告訴門徒以後的事了,不應該混為一談。

&>

&>7、耶酥在什麽時候第一次顯現?

&>

&>
馬太:在婦人回去的路上。

&> 馬可:這一日的清早,向已從墳地回來的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
路加:在兩個門徒去以馬忤斯的路上。

&>
約翰:抹大拉的馬利亞還沒離開墳墓的時候。

哇!我真的是快昏倒了。請問這四個記載哪一個說他所記的是「耶穌第一次顯現」?還是您認為沒有記錄耶穌第一次顯現就是該死的福音書,每一個作者都應該記錄耶穌的第一次顯現?

&>

&>8、耶酥從復活到升天經過了多長時間?

&>

&>
馬太:至少等到門徒們到達加利利。

&> 馬可:時間不明,只是說在十一門徒坐席的時候最後一次顯現。

&>
路加:耶酥在一天之內復活、顯現、升天。

約翰:至少一星期。耶酥在復活後第八日專門向多烏顯現,以後又在提比哩亞向門徒顯現。

〔徒1: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

哇!這真是雞蛋挑骨頭了,您的立場好像是沒寫就表示作者認為「沒發生」羅!那您也沒寫耶穌不是神,是不是您就認定耶穌是神?告訴您一個秘密,約翰福音21:
1寫到「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這裡的「提比哩亞海」,就是「加利利海」,這時門徒正在加利利。這樣可以了嗎?

耶穌就是復活四十天後升天的。

證詞互相衝突到這種程度,任何法庭都不會相信其真實性。

呵呵呵!不知道作者有沒有興趣去拿兩本毛澤東傳來看一看......

附件一:


28: 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

馬利亞來看墳墓。

太 28:
2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

面。

太 28: 3 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

太 28: 4
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

太 28: 5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太 28:
6

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太 28:
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里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太 28:
8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

徒。

太 28:
9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太 28:
10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太 28:
11他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16: 1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可 16: 2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他們來到墳墓那裡,

可 16: 3 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輥開呢?

可 16: 4
那石頭原來很大,他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輥開了。

可 16: 5

他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可 16:
6

那少年人對他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

,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他的地方。

可 16:
7

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

那裡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可 16:
8

他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麽也不告訴人,因

為他們害怕。

可 16:
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

穌從他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24: 1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路 24: 2 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

路 24: 3
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路 24: 4 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路 24:
5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甚麽在死人中找活

人呢?

路 24:
6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路 24: 7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 24: 8 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路 24: 9
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路 24:
10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

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


20: 1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

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約 20:
2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

墓里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約 20: 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約 20: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約 20: 5
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約 20: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里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約 20: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

約 20: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約 20: 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里復活。

約 20: 10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約 20: 11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里看,

約 20: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

一個在腳。

約 20:
13

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麽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

不知道放在那裡。

約 20: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約 20:
15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麽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

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

便去取他。


20:
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

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

聖經中的「平安」,原意是指一種「健全狀態」,是一種終極、全面性的健全狀態。

聖經中的「恩惠」,是指上帝對不配的人所施的恩典。

上帝的恩典臨到不配的人,以致那人進入一種終極而全面性的健全狀態—這就是「福音」

三回「耶穌的歷史真實性問題」

&>

在上一節我們已經說過,「馬太」和「路加」都是參考了「馬可」寫成的,

其實這我們很難斷定到底誰參考誰寫的,甚至有人說是另外有一本「基督聖言錄」(所謂的
Q
典),而三本福音書參考這基本資料加上自己獨有的資料而各自寫成的。但是哪一本是最早寫成的,實在也是難以判斷。當然,比較後寫的應該是有可能參考比較早寫的,問題是到底哪一本是最早寫的?是馬可還是馬太?這一直是沒有定論的說法。

&>但是這兩部福音書的作者有著不同的神學、社會觀點,因此在寫作時就隨意發揮、刪減,使得這兩部福音書在教義上也存在著很大的衝突。比如,「馬太」認為耶穌在復活之前的使命是來當以色列人的救世主,而不拯救外邦人,所以他記載耶穌吩咐門徒的話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0:5)當一個迦南婦女請求耶穌為她的女兒驅鬼時,耶穌最初也是以「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為由拒絕。但是「路加」卻認為耶穌是來拯救全人類的,不僅以色列人,連撒瑪利亞人、異邦人都要一起拯救,他清清楚楚地說耶穌「是照亮外邦人的光」(路2:32),吩咐門徒時,也沒有不要走外邦人的路、不進撒瑪利亞人的城之類的話,實際上耶穌曾派使者去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路9:52),他在前往耶路撒冷時,經過撒瑪利亞,並治好了一個撒瑪利亞人

我不否認福音書的作者可能因為收信人等原因對他的資料作適當的刪減,這也是一個正常的作者寫文章的必然反應。但是到底作者是不是「任意刪改」原始資料,那還需要詳細的評估與考察。

大家可以想一想:寫東西是不是不分讀者是誰,都要寫一樣的內容才是「正常」?像我們寫東西給基督徒看,就可以包含許多術語,要大家多禱告、讀經、遵守聖經的教訓....。但是寫東西給宗教板的人看,我們就必須收起所有的術語,多用大家的共識,也要開始討論「聖經是不是上帝的話」、「讀經與禱告的意義」....。只要不是刻意歪曲事實,這樣的題材選取是必然的,除非您認為我應該寫一堆「宗教術語」在給一般人看的文章上。了解收信對象對寫作的影響,我們的問題就解決大半了。

首先,馬太福音一般是認為針對猶太基督徒寫的,所以關注於「大衛後裔」、「舊約應驗」等應許,對於猶太風俗習慣也不做任何解釋。既然對象是猶太人,多寫一點關於猶太人的教訓也沒有什麽不對。除非您能證明馬太刻意歪曲事實,把耶穌沒講的話拿出來亂講,那我們才能說馬太「隨意發揮、刪減」。而相對的,路加福音是寫給不在猶太背景以下的人,是寫給當時深受希臘文化影響的人,他就必須用希臘式的歷史寫法,用希臘人能接受的方式介紹耶穌,也要多介紹耶穌對全世界的計畫,也要解釋猶太的風俗習慣,這樣才能滿足讀者的需要。除非您能確定耶穌沒有那樣的思想,沒有講過那樣的話,才能說路加胡說。否則,現在所有的傳記作者在您的標準下都是胡說。

以下為您解釋上面那幾段聖經:

馬太十章
5-14 節、馬可六章 7-13 節、 路加九章
1-6

節三段都是提到耶穌差

遣他的門徒出去「實習」的記載。既然是「實習」,所以東西不需要帶太多,不用跑太遠,重要的是練習倚靠上帝傳福音。三本福音書都記載了,顯然這件事就是真的。但是馬太中特別記載耶穌要門徒「不要跑太遠」、「不要去面對文化差異」,應該不是要限制福音只給猶太人,而是說明「實習注意事項」。不然您可以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我引在底下),馬太仍然說明耶穌的目的是要萬人得救。

而耶穌在世的工作,的確主要是在猶太人中工作,「主要是」並不表示耶穌一點都不曾在外邦人中工作,您自己也看到馬太福音都記載耶穌對外邦人施恩。而路加福音二章
32節是「西面」這個人對耶穌將來的「預言」,所以說到耶穌是「外邦人的光」並沒有不對。恐怕是您一看到「外邦人的光」就太高興了,沒有看看上下文就貼出來了吧?

至於耶穌在實習前的講課,應該講了不少東西,大家選取合適的資料來寫,應該沒有什麽不對吧?還是您規定一定要把整段演講都記錄下來才是「正確」?至於耶穌少數的幾次在外邦人中工作,如果連馬太都記載了,難道路加不能記載?而即使是路加,豈不也記錄耶穌的工作主要在「猶太人」中?

另外路加九章
52節的資料,恐怕又是您看太快了,根本那是因為耶穌由加利利要到猶太地,途經撒馬利亞,而派遣使者去探路(因為撒馬利亞人對猶太人有敵意)。而不是故意要去「拜訪」撒馬利亞人喔!建議您多看看上下文,比較能了解整個事情的真相。


28: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太 28:
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太 28:
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的麻風病(路17:11)。「路加」由於同情窮人,所以對耶穌的初次佈道詞也作了篡改,「馬太」記載的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路加」卻是「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6:20);「馬太」記載「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而「路加」卻說「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路6:21),「馬太」中精神上的窮人在「路加」中卻成了物質上的窮人了。而且,「路加」還在後頭加了兩句表達了對富人的憎恨:「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路加」中有一章專門寫耶穌對財主的譴責(路16),也是其它的福音書所沒有的。

首先,馬太福音的演講,被稱為「登山寶訓」,而路加福音的演講,被稱為「平原寶訓」。這兩段演講到底是一次演講的不同摘要,還是根本就是兩次不同的講道?這還在激烈爭論之中。想不到您這麽早就確定這是一次的演講。還是您認定耶穌不能兩次講類似的話?

好!就算是一次的演講好了。我們不是正可以由兩個記載中看出耶穌講道的全文?當然,誰都知道記載耶穌的講道一定是「摘要」,由兩個人的摘要我們就可以看出一篇演講的大致重點。那您看,這兩篇摘要有什麽矛盾的地方嗎?好!就算是路加的記載沒有馬太的補充好了。難道你不會想到「貧窮」、「飢餓」都是指心靈部份嗎?如果您都會想到耶穌的講道是指人心的貧窮與飢餓,那路加的記載又豈能誤導您我的思想?

至於財主一類的題材,應該屬於作者可以獨立決定的吧?各福音書都有獨特的資料,總不能說有獨特的資料就是犯大罪,就是隨意刪減歷史資料吧?而路加獨有的資料才多咧!您只注意到財主的資料嗎?

&>

這種根據自己對教義的理解隨心所欲地改動、編造的現象,在「約翰」中表現得更為明顯,以致於當初教會是很勉強才把「約翰」視為真經的。「約翰」因為寫得最晚,為了突顯耶穌的威力,就對前面福音書的所述作了誇大,比如,「馬太」記載耶穌救活一個剛死的人(太9:18),「約翰」卻讓耶穌救活一位已在墳墓里埋了四天的(約11:17);在「馬可」中,耶穌讓一個瞎子恢復了視力,也就是說這個瞎子以前眼睛是好的(可8:24),而「約翰」中耶穌治好的那個瞎子卻是一生下來就瞎了(約9:1);在「馬太」中,是一個叫西門的古利奈人為耶穌背十字架(太27:32),而在「約翰」中,卻是耶穌自己背十字架(約19:17)。

哈哈哈!前面已經解說過了馬太和路加的部份。以下來解釋約翰的。顯然您大概不是很了解約翰福音的寫作背景。約翰福音是最晚寫成的,而且作者是使徒約翰。當時可能其他三本福音書已經流傳在基督徒當中了,這本書一開始就是以「補充福音」的姿態出現的。其中大部份選擇三本「符類福音書」沒有的資料,因為是要補充嘛!就不需要重複。

一樣的,討論的重點不?m?神跡有沒有變大,而是那是不是「真實」的。如果您不能證明約翰福音說的是假話,那也得承認約翰記錄的是事實。卻不能因為約翰福音的

題材與前三福音不同就說人家亂改,因為這福音本來就是意在「補充」的。

另外,我的資料並看不出來約翰福音的地位是勉強被承認的,你說的大概是約翰

二、三書吧?四福音的地位早就被認定了。

好吧!我來講解一下這幾段聖經吧:這幾個神跡對象都不一樣,我們就不需要硬說是有矛盾,至於耶穌背十字架的部份,顯然又是記載重點不同所致。有人記得比較清楚(耶穌背到半路背不動、換人背),有人記要點。這又不是教義重點,您我就不用無聊的要求大家都要有一樣的記載,除非您要四本書都「彼此抄襲」。


19:
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約19:23),其他的福音作者看出了這個對句法,就只是說兵丁們拈鬮分了耶穌的衣服(太27:35,可15:24,路23:34)。〔亞9:9〕中預言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這也是用的對句法,說的是一頭驢駒,而不是一頭驢再加一頭驢駒,但是「馬太」沒有看出這個對句法,讓耶穌告訴門徒說:「必看到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太21:2),而其他的福音作者看出了這個對句法,就只說驢駒(可11:2,路19:30,約12:14)。象這種差錯,是福音作者根據「舊約」的預言編造耶穌事迹的最好證明。

好啦!既然前面看不出這四本書是編的(要編還會編出一堆漏洞讓您抓到嗎?),我們這裡也就不用假設是編的了,除非您有更完整的證據。

「對句法」並不是說這樣的寫法就一定要這樣的解釋,到底是不是「對句法」解釋還是要看上下文。而且詩篇是「詩」,本身就沒有極準確的字義解釋,所以這樣解釋只不過是為了您的理論吧?而約翰和其他三本福音書的記載,恐怕又是「重點」與「記載角度」問題。另外,恐怕您沒有注意到「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十字架旁的目擊者吧?另外驢駒的事也是一樣,又是重點與「記載角度」的問題。反正最後耶穌騎了一隻驢嘛!不然您怎麽解釋馬太這次怎麽便肉腳了而約翰變厲害了呢?呵呵呵!

根本不用那麽麻煩,承認記敘文本質上就會有「記載角度」的問題比承認作者的文學水準突然變爛的好。

寫到這裡,我真是覺得作者的偏見實在很大。我知道福音書中有矛盾,當然是不重要的記載矛盾(關於實習要不要帶某件雜物的記載一類的)。但是作者一點都不提,倒是引一些記載重點不同的文字。實在讓我懷疑他的用心以及研究精神。

咦!好像問題都被回完了,還有沒有討論過的嗎?

--

聖經中的「平安」,原意是指一種「健全狀態」,是一種終極、全面性的健全狀態。

聖經中的「恩惠」,是指上帝對不配的人所施的恩典。

上帝的恩典臨到不配的人,以致那人進入一種終極而全面性的健全狀態—這就是「福音」

-------------------------------------------------------分割線--------------------原答案----------------------------------------------

看知乎上很多提問,不應該問為什麼,而是先問問是不是這樣?釋迦摩尼和穆罕默德被認為是真實的歷史人物,而耶穌被認為是「傳說中的人」,這應該不是這個社會的普遍認為的吧?或者有不少人無知,對這三個人都認為是傳說中的人,知道歷史的應該認為都是歷史上真實的人物,但很少有人認為前兩個是歷史真實的,而認為耶穌不是歷史真實的,不知道這樣的認為是如何產生的?

關於耶穌是真實的歷史人物,引用 《鐵證待判》 一書里搜集的資料:

1A.耶穌是歷史上出現過的一個人

  最近我參加在美國中西部一間大學學生聯會主辦的辯論會,我的對手是一位紐約的眾議院候選人。在她的開場白中,她這樣說:「今天歷史家們已經承認,耶穌並非歷史人物……。」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我也很感謝她會這麼說,因為當時在場的二千五百位學生立刻就知道她事先未對歷史進行研究。)正巧我手邊有以下的歷史資料,有助於我用來證明耶穌確實在歷史上存在過。事實上宣傳耶穌是神話故事人物的,並不單是歷史家而已(其中還有幾位是經濟學家!)

  F.F.布如斯(F.F.Bruce)是英國曼徹斯特大學賴蘭榮譽教席的教授(Rylands
Professor),也是聖經批判與詮釋學的權威,他說得很對:

  「有些作家喜歡把基督的存在當作神話人物看待,但他們以歷史證據為背景的話,是不會這樣認為的。基督的歷史性與凱撒大帝的歷史性,在未存偏見的歷史家們看來都是一樣可以證實的。因此很少有歷史學家會宣傳耶穌是神話人物的。」2/119

  貝茲(Otto
Betz)在其《認識基督》(What Do We Know About
Jesus)一書中曾這樣下過結論說:「沒有一個嚴謹的學者會肯定地說,耶穌未曾在歷史上存在過。」1/9

1B.根據基督教資料考證耶穌的歷史性

  1C.二十七種不同的新約聖經資料

  約翰·W·
蒙哥馬利(John W.Montgomery)在《歷史與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一書中提出這樣的問題說:

  「一個歷史學家怎麼發現耶穌在歷史上存在過呢?首先他知道,《新約聖經》的資料已足以用來描繪出一幅準確的耶穌的肖像。而且他也知道這幅肖像是無法藉幻想、哲學上的假設或文字技巧而創造得如此合理的。」3/40

  2C.根據教會父老先前所留傳下來的資料

  坡旅甲(polycarp,譯者註:生於69至156年間,是使徒約翰的學生,士每拿的監督,被羅馬官府用火燒死殉道。)、優西比渥(Eusebius,譯者註:公元264至340年,是教會歷史的鼻祖,對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有極大影響。)、愛任紐(Irenaeus,譯者註:公元130至200年的人物,是坡旅甲的學生,曾任里昂教會監督、最後為主殉道。)、猶斯丁(Justin,譯者註:生於公元100至167年,哲人,曾寫一篇為基督教辯護的論文上奏羅馬皇帝,最後在羅馬殉道。)、俄利根(Origin,譯者註:公元185至254年的人物,著作豐富,足跡廣及各地,住在亞歷山大城,最後為主殉道死在巴勒斯坦。)

2B.根據非基督教資料考證耶穌的歷史性

  1C.塔西佗(Cormelius
Tacitus,生於公元52-54年間)

  塔氏是羅馬史學家,曾於112年時任亞洲省省長,亦是公元後80-84年間不列顛省長、羅馬大將阿古可拉(Julius
Agricola;公元37-93年)之女婿。在記述尼祿王史跡時,提及耶穌之死及基督徒在羅馬的情形:

  「所有來自人的安慰,太子的禮物,供給眾鬼神的香燭都無法贖清尼祿王焚燒羅馬城的罪名。當時基督徒人數愈來愈多,招致羅馬人的厭惡,為了壓制自己焚燒羅馬城的謠言,尼祿王假加焚城之罪於基督徒身上,並對他們酷施嚴刑。基督徒因縱火犯的罪名而招致了人們的仇恨。基督教的創始人基督,在羅馬皇帝提庇留(Tiverius,公元14-37年間)在位期間,被統管猶大地的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Pontiux
Pilate)處死。這種迷信雖曾一度被壓制下來,但後來又死灰復燃,不但是在其發源地猶大地,且一直漫延到羅馬城。」編年史十五卷44(Annals
XV.44)

  另外,塔西佗所著的《史記》(Histories)中,也有一殘片提及公元70年時耶路撒冷城中聖殿被毀的情形。該書為塞佛雷(Sulpicius
Severus)所保存。(Chron.ii.30.6)。

2C.陸西安(Lucian)

  陸氏是二世紀的諷刺家,常諷刺基督及基督徒們。他提到基督徒與巴勒斯坦猶太會堂的關係,並描繪基督是:「……因為創立異端邪教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一個人。……尤有甚者,基督是該教的立法者。他勸服信徒離棄希臘諸神,轉而敬拜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自己以求得神的饒恕,他也勸服信徒遵守他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宣稱所有信徒皆為兄弟。」(The
passing
peregrinus)

  在陸西安的《偽先知亞歷山大》一書的第25卷和第29卷中,也有幾處提到了基督徒。

3C.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生於公元37年)

  此人乃猶太史學家,十九歲時成為法利賽人(猶太人的教法師)。公元66年時成為加利利反抗羅馬帝國統治的猶太軍隊司令,被擄後則歸順羅馬軍總部。以下他所說的一段曾引起多人激烈的辯論:

  「這時猶太地出現一位名叫耶穌的聰明的人(如果他可以被稱為人的話)。他能行神跡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以外,還有許多外邦人。這人就是基督,但羅馬巡撫在我們的上層人物的慫恿下,判釘他十字架。從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離棄他,因為他在死後第三天又復活了。眾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以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跡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未完全絕跡。」[摘自約瑟夫著《猶太古事記》十八卷三十三章,約寫於第二世紀(Antiq.xviii.33)。]

  阿拉伯文的譯文中也有如下的記載:

  「在這期間,有一位智者名叫耶穌。他的行為佳美、品德高超,許多猶太人和其他國家的人都跟隨他,成為他的門徒。彼拉多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的門徒卻不肯離棄他的教訓。他們宣稱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第三天,開始向門徒們顯現,如今仍然活著。由此可見,他可能就是先知們所提到的救主彌賽亞。」

  以上這段話是從阿拉伯的一篇文章中錄下來的,題名為:「Kitab
Al-Unwan Al-Mukallal Bi-Fadail Al-Hikma AL-Mutawwaj Bi-Anwa Al-Falsafa Al-Manduh
Bi-Haqaq
Al-Marifa。」該題名大致的意思是:「在全智引導下,在諸派哲學的成就上及在真理祝福之下所寫成的史書。」

  以上這卷文章是由阿伯比亞斯主教(Bishop
Apapius)於十世紀時所寫成的。其中一段有如下的開場白說:「我們找到許多哲學書籍,其中都提及基督被釘十字架那一日的情形。」接著他列舉並引用許多古卷作品。這些作品有些是現代學者所熟悉的,有些則是前所未聞的。5/

  從約瑟夫(Josephus)的著作中,我們也找到一些有關耶穌的弟弟雅各的記載。在《猶太古事記》第二十卷九章1節(Antiquities,XX
9:1)中,他描寫當時猶太人的大祭司亞納諾斯(Ananus
)的事迹:

  「這位我們提到過的年青人亞納諾,繼承了大祭司的職位。他是個絕頂大膽的人,且是與猶太人的統治階級撒都該人同黨,撒都該人比一般猶太人更為嚴厲。亞納諾斯為人既有敢作敢為之性格,又見統治猶太地的羅馬巡撫法斯托(Festus)過世,而新任巡撫阿爾碧納(Albinus)仍在途中,於是他下令召集審判議會,將自稱是基督的耶穌之弟雅各等人提審,判他們違法之罪,定他們以亂石擊斃之死刑。」2/107

4C.綏托紐阿(Seutonius,公元120年)

  此人是羅馬史學家,羅馬皇帝哈德理安(Hadrian
)宮中大臣,專門負責編纂皇家史記。他寫道:「因為猶太人經常為基督徒之事起鬨,因此他下命將他們全部驅出羅馬。」[摘自《羅馬皇帝革老丟之生平》(Life of
Claudius 25.4)]

  綏托紐阿又寫道:「尼祿王刑罰基督徒,因為這是一批迷信而可惡的群眾。」[摘自《羅馬諸帝生平》(Lives
of the Caesars,26.2)]

5C.普林尼長老、小普林尼(Plinius Secunds,Pliny the
Younger)

  小亞細亞地區俾西尼亞(Bithynia,即今土耳其一帶)的總督,曾在公元112年時上書羅馬皇帝圖拉真(Trajan),請求指示如何處置基督徒。

  他解釋說,他曾大肆殺滅基督徒,男女老少皆不分。如今他不知是否應繼續屠殺任何被發現了的基督徒,抑或只殺其中的一部分。他又說,他命令基督徒向羅馬皇帝圖拉真的塑像下拜,又叫「他們咒詛基督,這些都是真正基督徒所不肯行的。」同封信中,他提到那些被提審的人:

  「他們只肯承認他們唯一的罪就是他們已習慣在某一固定的日子裡,天尚未亮之前聚會,大家選擇性地唱讚美詩,頌揚基督為神。且立誓不做惡事、不欺騙、不偷劫、不行姦淫、不作假見證,對自己答應的事絕不失信。」[摘自《書信篇》(Epitles,X.96)]

6C.特土良(Tertullian)

  北非迦太基城的律師並神學家,在197年非洲羅馬法誕前為基督教辯護時,曾提到羅馬皇帝提庇留(Tiberius,14-37
A.D)與羅馬駐猶大地巡撫彼拉多之不同:

  「提庇留大帝在基督教開始傳布歐洲各地時,有機會聽到有關基督神性的真理,特將此事在元老院中提出,且出於他自己的抉擇,而贊成基督。然而元老院反對其立場,否決了他的提議,但提庇留大帝仍持已見,並發怒警告所有控告基督徒的人們。」[摘自辯護文(Apology,V.2),但有些史學家們對此段歷史的確實性深表懷疑。]

7C.他勒(Thallus)--生於撒瑪利亞的史學家

  在外邦人當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史學家是他勒,這些作品都是在公元52年左右寫成的,可惜如今他的作品均已失傳,我們只能從其他人的作品中略知其零星的片段。公元221年左右曾有一位名叫猶非利迦納斯(Julius
Africanus)的基督徒作家常引用他勒的話。猶氏在評論他勒作品中有一段很值得我們注意的資料:

  「『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對耶穌受難時,遍地都變黑了的情形解釋為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當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日蝕不可能發生在滿月之際,而基督死時正逢滿月時節。)」

  由這段資料中我們看出,四福音書中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地之事乃是家曉戶知的事,以致不信的人需要用一種自然現象來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2/113

8C.腓拉更(一世紀的歷史學家PHLEGON)

  他的《編年史》已失傳,但仍存有一小殘片,上面證實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的全地黑暗情形。朱力·阿弗里肯的著作提到了這一殘片,他評論他勒對全地黑暗的看法後,引用了腓拉更的記載「在提庇留皇帝統治期間,在滿月時節發生了一次日蝕。」7/IIB,Sect
256.f16,P.1165

  在奧林金(Ovigen)的Contra
celsum一書的第二卷,第14、33、59章,都提到了腓拉更其人。

  費羅本的De.Opif.mund.Ⅱ21說到:「關於這次黑暗……,腓拉更在其著作Olympiads中提到了。」他說:腓拉更提到救主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發生了日蝕,而沒有提到別的日蝕,顯然,他不知道從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日蝕……,而且這件事也被提庇留時代的歷史所記載。4/11B,Sect
256.f16.P.1165

9C.馬拉巴薩拉蓬的書信(Letters lf Mara
Bar-Serapion)

  布如斯(F.F.Bruse)在《新約文件可靠嗎》(The New Testament
Documents:Are They Reliable?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一書中記載說:

  「大英博物館保存著一封有意思的信,這信約在公元75年之後寫成,但其實際寫成的日期已經不詳。此信系敘利亞人馬拉巴薩拉蓬給他兒子巴薩拉蓬的,那時馬拉巴薩拉蓬正被關在獄中,但他寫信鼓勵自己的兒子追求智慧,並指出凡迫害智者的必招災禍。他以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希臘哲人及數學家,死於公元前497年)及基督之死為例:

  「雅典人殺死蘇格拉底又有何益處呢?饑荒與疾病接踵降臨該地,審判他們的罪。薩瑪斯人(Samos,愛琴中海島上之居民亦屬希臘)燒死畢達哥拉斯又有何益處呢?不久之後,他們的土地被沙灘淹沒了。猶太人釘死他們的智慧之王又有何益處?緊接著他們的王國被異族所滅。上帝公平地處罰了這三個民族:雅典人餓死了;薩瑪斯人被海淹沒了。猶太人亡國了,被驅逐出自己的國土,從此流離四散。但蘇格拉底並沒有死,他活在柏拉圖的學說里;畢達哥拉斯沒有死,他活在漢娜(Hera)的雕塑中;智慧的王也沒有死,他活在自己所留下的遺訓中。」1/114

10C.猶斯丁(Justin
Martyr)

  約在公元150年左右,猶斯丁曾上書羅馬大帝安東尼庇額士(Antoninut,138-161年間任羅馬皇帝)維護基督教。猶斯丁當時所引用的彼拉多報告必來自羅馬皇家的檔案。他說:「『他們刺穿了我的手、我的腳』這句話描寫釘子如何把耶穌的手、腳釘在十字架上;在他被釘十架之後,釘他的人擲骰子分他的衣服。這些都是事實,可以從彼拉多下命所記的『行傳』中找到。」[摘自猶斯丁的辯護文上第四十八章(Apology1.48)]。

  毛耶(Elgin
Moyer)在《教會歷史名人錄》(Who Was Who in Church History,Moody
Press,1968出版)如此描寫猶斯丁說:

  「……猶斯丁是哲人與護道家,殉道家生於弗拉維亞拿波利城(Flavia
Neapalis,在撒瑪利亞一帶)受過優良的教育,家境似乎十分富裕,使他不必工作而享受教育與旅行的生活。他熱心追求真理,曾先後深入地研究過苦修哲學(Stoicism)、亞里斯多德哲學(Aristotelianism)、畢達哥拉斯學派(Pythagoreanisms)及柏拉圖主義(Platonism),唯獨厭恨享樂主義(Epicureanism)。早年認識不少猶太人,但對他們的宗教毫無興趣。他對柏拉圖主義深感興趣,他自以為已快發現哲學的最高目標即認清神的異象。但一天當他獨自在海邊散步時,這位年青人遇見一位年老的基督徒,此人喜顏悅色,態度溫和莊嚴。這位謙卑的基督徒粉碎了猶斯丁對人類智慧的信心,向他指明希伯來的先知們比歷史上有名的哲學家們還要古老,他們的作品、教訓都預言到基督的來臨……』遵守這位老翁的忠告,這位柏拉圖主義的信徒變成了基督的信徒。他說:『我發現唯有基督教哲學最安全、最有益。』年輕的猶斯丁信主之後,就全心地為信仰辨護,並四處傳布基督教。」7/227

11C.猶太他勒目(The
Jewish Talmads)

  在猶太他勒目的《耶穌家譜》(Tol"doth Yeshu)耶穌被稱為潘特羅之子(Ben
Pandera)。

  巴比倫猶太他勒目中亦記道:「………在逾越節的前夕,他們把他掛在十架上。」

  猶太他勒目中把耶穌稱為「潘特羅之子」(Ben
Pandera或Ben Panttere)及「潘特羅之子耶穌」(Jeshu Ben
Pandera)。許多學者都認為潘特羅(Pandera)這個字是將希臘文童貞女Parthenos一字曲解而來,等於稱耶穌是「童貞女子」。一位猶太人克勞斯諾(Joseph
Klausner)說:「耶穌是私生子一事的說法在當時猶太人當中是很普遍的……」

  猶太他勒目中之《智者之書》(Baraila),其中評語極具歷史價值:

  「逾越節的前夕,他們把拿撒勒的耶穌(Jeshu)掛在木頭上。在此之前四十天,傳令官就宣布拿撒勒人耶穌將被亂石擊死的消息,因他廣施巫術,以欺騙手腕引誘以色列人誤入歧途。凡知任何有關此人之事的學者均可前來為他辯護,但是他們當時找不到任何人能為他爭辯,於是在逾越節的前夕就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了。」(Babylonia
Sanhedrin,43a)--「逾越節之前夕」

  烏拉(The Amoa
Ulla)是拉比猶迦南(R.Youchanan)的學生,第三世紀末居住在巴勒斯坦地,他說:

  「你認為拿撒勒人耶穌還有權上訴嗎?他引誘人誤入歧途。憐憫人的上帝曾說過:『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但耶穌卻例外,他與當時的官府當權者有交情。」

  猶太當局亦沒有否認耶穌所行的種種奇事、神跡(馬太福音九章34節;十二章24節;馬可福音三章22節),但他們認為這不外都是巫術而已。5/23

  猶太學者克勞斯諾(Joseph
Klausner)寫道:「猶太他勒目中曾談及犯人被掛在十字架上仍系羅馬政府所施殘酷的死刑,猶太學者只知道羅馬帝國法庭有這種死刑,這一死刑非出自猶太的法律系統。甚至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3節中也引用舊約聖經申命記二十一章23節的話說:『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用此來形容耶穌。」5/28

  撒都該人所著古卷Sanhedrin,43a中曾提到耶穌的門徒。

  「阿祖依之子西緬拉比(R.Shimeon
ben
Azzai)論及耶穌時說:『我在耶路撒冷城中找到一份關於耶穌家譜的記載,此人乃淫婦所生的私生子。』」

  克勞斯諾針對上點另加補充說:

  「最新版本的猶太他勒目注釋米示那經卷(Mishna)有記:『拉比亞哈修(R.Yehoshua)的話是不錯的。』(同版之米示那注經上有引用亞哈修的話說:何謂私生子?按照猶太人法院(Beth
Din)的判決,每個私生子的父母都應被處死。)從這裡的資料來看,耶穌之存在是不足疑惑的。……「2/35

  在早期猶太人注釋潔凈禮的解經書Baraita中,提及書中主要人物以來色拉比(R.Elizer),他曾屢次提及耶穌。以來色說:「阿刻巴!你使我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走在沙弗雷斯城(Sepphoris)的市場上,遇到一位拿撒勒人耶穌的門徒,名叫沙乾亞的雅各(Jacob
of
Sekanya)。他對我說:「在你們的律法書中有話說:『不可奉獻妓女的收入等。』那麼這錢又該怎麼辦呢?投入大祭司的毛廁中去么?只是我沒有回答。他又對我說,拿撒勒人耶穌教導我說:『從妓女雇價所聚來的,後必歸為妓女所得,』凡從骯髒之處來的錢必歸回骯髒之處去。這話頗為有理,為此我以違Minuth
罪名被捕。我違背了律法中Minuth這一條的規定:『離開此地,不要走近她的房門。』--因為那是地方政府的規定。」5/28

  克勞斯諾(Joseph
Klausner)曾評論以上那段文字說:

  「由以上那段文字中『拿撒勒人耶穌的門徒』以及『拿撒勒人耶穌教導我說』這兩句話看來,這是早期的作品,其故事鑿實切要,此書的其它章節也沒有什麼出入,這些說明此書的原始性不足令人疑惑。與其他作品間唯一的區別是他稱耶穌為『拿撒人耶穌』(Jeshu
of Nazareth)而非『潘特羅的私生子耶穌』(Yeshu ben
Pandera)。」5/38

12C.大英百科全書

  最新版本的大英百科全書曾以兩萬字來描寫耶穌這個人,他所佔的篇幅遠較亞里斯多德、西賽祿(Cicero)、亞歷山大大帝、凱撒大帝,釋迦牟尼、孔子、穆罕默德或拿破崙為多。

  在論到世間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記載時,大英百科全書寫道:

  這些各種記載證明:在古代從未有人懷疑過耶穌的歷史性,即使是基督教的敵人也不懷疑,十八世紀末,有些作者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開始爭論耶穌的歷史性這一問題。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仍在爭論此事。


釋迦摩尼當然也被質疑過……(穆罕默德在某些程度上當然也被質疑過,譬如,夜行登霄這樣的神跡。)

在學界,就我所知,先有的追尋Historical Jesus的考據運動(這場運動中,最有名的,也很有爭議的一本書叫做《耶穌傳》),然後它帶動了各種宗教歷史人物的重新研究,這其中也包括後來有關Historical Buddha的研究。

不過,即便是從歷史學的角度上,最終的結論也還是,在比較大的可能性上,有「耶穌」這麼一個歷史人物——我們關於他的記載實在太少了,所以認為他「有」反而是比較合理的說法,因為構建一個完全虛擬的人物要遠比構建一個實在人物難得多,更何況《新約》裡面還要同時出現了那麼多人物?當然,至於他有沒有行過神跡,這可以依據個人立場自行選擇。

至於方肘子(我這麼說,是為了避免混淆他和「方舟」一詞)的那篇文章就不要拿出來了,他就是抄了幾本觀點相差不多,水平一般的書而已,那種東西也能被引用?我稍微看了下,他那水平簡直不要太低,譬如《新約》為何是要用希臘語寫成?諸公若有興緻,請看看網易公開課的《新約概論》。


這個問題大概是站在無神論的立場提的,那我的回答也預設這個立場。

原因很簡單嘛,史料不足。

沒有任何一部史書告訴你他們生於那年那月,都是後人研究考證出來的,史料不足,自然不會斷定了。

我先說一下耶穌是否存在。

其實說過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260488/answer/35937862

世界上有40多億人相信耶穌存在,這倒無所謂。「耶穌存在」有兩個層面,一個是那個在基督教發展史上起到「耶穌式作用」的一個或若干個人,另一個是存在一個和新約描述大致相同的「耶穌」。標記為前者和後者。

前者我認為是存在的,特徵是 猶太人、教士、接觸過其他宗教、自稱彌賽亞、自我神化、受到傳統或官方勢力迫害、有若干追隨者、其在世時新「宗派」並未脫離猶太教範疇。

後者我覺得很難讓人相信了,更何況有些史料是後世偽造的,他們很清楚缺什麼。

那個耶穌的特徵就更好概括了:處女懷孕,上帝之子,具有神力,自稱彌賽亞,受人點化,被釘死,死後升天。

第一條就卡住了,基督徒也不會給出一個作為一個普通人的耶穌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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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三個人都存在過,那生平事迹的詳細程度差別很大。穆罕默德是最詳細的,詳細到年月日,一些關鍵節點上,釋迦牟尼和耶穌半斤八兩,他倆的「生卒年」都存在爭議,遑論具體生平了,我們會讀到一些流暢而生動的故事,其實是因為描寫出一個鮮明的人物形象並不需要具體的年表,所以有的人很難理解學者們對著《毛澤東年表》一天天對,畢竟離開才30多年哩。


先知和佛祖都沒被釘成一個十字,更沒聲稱被釘幾天再從墳墓中進化成直立行走的能力。。。

這二位好歹是有卒年的,沒說自己老而不死是為賊。而賊死的耶穌大人。。。。。。只能向傳說上靠了


從思想上來說,新約的思想比較混亂——雖然神學發明了種種腦洞方法,腦洞解釋來說明這是多麼和諧整體的一本書。這導致作為思想人物,耶穌的觀點是很含糊的,甚至不如保羅,新約一大堆都是保羅在講道理,耶穌更多是一個一個寓言小故事,篇幅還不如保羅。

所以關於耶穌,基督教一般更注重三位一體,就是耶穌一定是神,來加強權威性。但耶穌本身的哲學觀點,並不明確。對其思想闡述要麼搞成各種口號——比如耶穌愛你,要麼就是我注六經,完全後人詮釋。

相比較而言,佛陀,孔子其著述主張就很明確,也協調統一得多,作為思想人物,他們形象更加明確。

可能這也是一個因素。


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誰說耶穌是虛構的?


西方國家雖然世俗化了,但是基督教始終在其傳統文化中佔據了重要的部分,有些東西說出來阻力可是很大的。而學術話語權,始終掌握在西方學術界手裡,所以……


耶穌也是被認為確有其人的呀,這個問題本身似乎不成立哦


伊斯蘭教其實起源於中亞,穆罕默德屬虛構。在七世紀早中期的文獻里,並沒有提到一個叫穆罕默德的人創立新的宗教。


恕我不邀自答,以下是我的淺見。

首先,身份特殊,加上辯才無礙。基督教的思想是一神論,基教的《聖經》反覆多次宣稱,上帝是唯一真正的神。以色列人從小精通經典,必然清楚這一點。耶穌假如稱自己也是神,這就與聖經一神論思想相矛盾,反而自我證偽。他自稱神之子,既不違反基教神的唯一性,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話語分量。這裡不討論耶穌到底是不是上帝的兒子,只解釋現象提出觀點。無論他是騙子還是聖靈,他也只能說是上帝的兒子,除非他想被石頭砸死可以說個別的,這個身份已經夠驚世駭俗了。加之耶穌是極其有智慧的「人」,他的思辨能力和演講能力堪稱大師級,滴水不漏,思路清晰。除了神的兒子,誰能有這種智慧?靠這絕頂辯才,增加了他的身份的可信性和傳奇性,兩者相輔相成。

其次,身世成秘,沒有任何記載。作為教主級別的「人」物,聖經竟然沒有教主的生平記載。耶穌在伯利恆馬棚出生,於是空虛無聊的人們有了聖誕節,刺激了消費活躍了經濟增加了幸福感,這裡為他點個贊。然而從出生到三十歲出去傳道為止的時間段卻一片空白沒有一個字的記載。關於他的成長經歷,有各種說法,有的說,耶穌遊歷到南亞受到了佛教影響悟了大道,因為凈土宗念佛,基督教念上帝,似乎都是凡聖互感的修行法門,耶穌裝束與當時佛教徒的裝束極其相似。還有的說,中國的大聖人老子,坐青牛西出函谷關後去中亞、南亞等地變成佛祖傳道,最後去了西方變成耶穌傳道···哈哈,太能扯了。但是這也說明,所有人都不認識耶穌,包括同時代耶穌自己本民族的以色列人,他們不認識耶穌是誰。現在的以色列人,仍然有人不知耶穌何許人。

而佛祖和穆聖兩位不同,他們的生平、悟道的經歷都有詳細記載,並且還有現代的考古證據支持。佛祖更是有先見之明,留下了肉身舍利,這是最強的證據了。唯一一枚佛指骨舍利,韓愈為此寫過論佛骨表,就奉在陝西法門寺,極其珍貴。佛經里記錄很多佛日常生活的事,比如回答外道詰難,教人養牛,教人治病,他自己也生病,潦倒時吃馬麥度日,也有人用黃金鋪地買下祈園精舍送給他住,還經歷了自己祖國和族人的滅亡。雖然出於情懷多次阻攔敵軍,敵國國王因敬重他而退,但他見因果不能改,也只好任由釋迦族被滅亡。這樣的人生經歷,跟連自己父親都不知道兒子從哪來的耶穌比起來,更加能反映真實歷史。

再次,頭頂光環,神跡加持。有意思的是,跟佛教和伊斯蘭教一樣,不論是屏退風暴、白水變酒、五餅二魚還是死後復活,總是被人們拿來解讀背後的隱晦意義。開始我很反感,為什麼你們這些人要這麼解讀故事,太沒有美感了,人家就是想放個特效不行嗎。但後來我漸漸也明白,這是一種教學手段。比如,父母教育幼童鳥是什麼,這時他們可能會伸出雙臂上躥下跳一邊比劃一邊飛快的跑,這種行為在孩子眼裡可能就是神跡。一是因為孩子什麼都不懂,二是孩子做不到。我們人類就是這孩子,面對生命和死亡一無所知,兩千年前的人類對大自然的認識更是簡陋質樸。如果這時有個智者用了什麼常人做不到的不可思議的手段或者障眼法,讓我們明白了道理,那我們自然充滿無比崇敬,認為他與眾不同。耶穌正是這樣的智者。

最後,教徒運營,提高身價。一個地域不止只有一家宗教,要競爭就要有宣傳,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都是為了讓自己生存的更好,這涉及人性了,與耶穌無關。可是直到競爭對手已經統統被干爬下,一教獨大了,這種行為仍然未止。然後漸漸就玩過了,黑暗的中世紀真是萬古長夜,天下財富都流到教會手裡,人民慘慘度日且不說,連國王都要看教會臉色,教會不懂得自重身價賺人虔誠,怎麼繼續過幸福生活?西方各種大教堂,統統都是修建幾百年的,從建築設計到裡面的裝飾壁畫,統統都是大師手筆,很多大師一生見不到教堂完工的,一代一代就這樣子,背後其實是把百姓的血與淚不停地喂進教會嘴裡,直到人民覺醒,馬丁路德、文藝復興···說遠了。反正那時的基督徒就是耶穌的罪人。現在世界的大宗教中,基教仍是發展運營最好的宗教,反觀佛教越來越衰。

總之,因為身份特殊、智慧辯才、身世神秘、神奇事迹以及教會運營,耶穌就是這麼成為了傳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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