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類似 Michael Brown 和 Eric Garner 這樣的案件會發生在白人身上嗎?
我一直想知道,類似這樣的案件,它的性質是警察與平民之間的矛盾,還是種族之間矛盾的升級版。我記得弗格森的那個警察,在法庭上說,不管對方是黑人還是白人,只要是在那樣的情況下,他就會槍擊對方。那麼在美國白人會不會也會被警察這樣殺害呢?
戲說一個事。
前些天,Wisconsin 的 Racine,發生了一個案子,很轟動。 Kim Polk 看到鄰居遛狗到她家門口時,在草地上拉了一泡屎,於是就讓鄰居把狗屎給撿了。一般遛狗的道德點,都會隨身帶上塑料袋,把屎撿起來。不過這次那鄰居沒理她,還嚇唬她。等 Kim 的老公出來去找鄰居理論時,鄰居從屋裡拎了把大砍刀出來,Polk 一家就報警了。
然後,就是 SWAT 來了。
雙方對峙了數個小時。
這時候,那條狗跑了出來,跑到草坪當中,調轉身向回跑的時候,SWAT 梆梆的兩槍,狗死了。
肇事者就這麼死了。然後收隊,回營。(其實是 SWAT 一涌而上衝進房子里把那人抓了。)
這是那條狗
和它被擊斃前的瞬間(在右圖中間):這裡截圖來自WATCH: Dog shot dead by SWAT team in dispute over dog poop
視頻在 Youtube 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gJS8jMwlqo
可以看到,警車後有七八名持槍警員,而狗也不是撲向警員,而是在轉身向回跑的時候被擊斃的。能聽到錄視頻的人在罵警察 asshole。事後有人問警方發言人,有必要殺狗么。警長 Art Howell 回答說:
當狗被放出來後,此次對抗的局勢就被改變了。警官們專註於通過對話和平解決這個危機,已經有超過三個小時,現在目標的狗在這樣一個關鍵時刻,從這個在對抗中的場地中間跑過,警官們就被迫要對付它造成的分神和不可預知性。(After the dog was released, the dynamics of this encounter changed. Officers, who for over three hours were focused on peacefully resolving this crisis through dialogue, were now forced to deal with the distraction and unpredictability of having the subject』s dog moving through the scene of this active encounter at a critical time. )
好了,八九個經過專門訓練的專門對付此類對抗的 SWAT 警員,在這時候的反應就是如此。
題主說:「我記得弗格森的那個警察,在法庭上說,不管對方是黑人還是白人,只要是在那樣的情況下,他就會槍擊對方。」
這是一個警察在理智思考後作出的理性回答。
但是,在一觸即發的對抗現場,警察沒有時間通過理性來做決定,他們必須 think fast,而不是 think slow。
對這方面最直接的研究,就是 @林歷行 提到的 Corell 等人的研究,《Across the Thin Blue Line: Police Officers and Racial Bias in the Decision to Shoot》,論文在這裡:http://faculty.chicagobooth.edu/bernd.wittenbrink/research/pdf/cpjwsk07.pdf
作者通過電子遊戲模擬,證明無論警察還是社區成員,在通過直覺快速判斷上,都有著種族的偏見,不過警察要小些。具體可見 @林歷行 的答案。
我相信,絕大部分警察在理智上,都不會主動的歧視黑人。但是,有時,我們的無意識,會背叛我們自己。是的,警察不是故意的,但不等於黑人和白人獲得了同樣的待遇。
但就像 Corell 等人說的,他們認為,雖然不完美,訓練還是能幫助警察,做出更好的判斷。只是我們做得,比我們想像的,還不夠。
另,Corell 一文題目中的 The Thin Blue Line 是有典的:The Thin Blue Line is a symbol used by law enforc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to commemorate fallen officers and to symbolize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police in the community as the protectors of the citizenry from the criminal element.
對於題主所說的兩個案件呢,其實第二個案件情況比較不同的(包括第一個弗格森事件也不能完全簡單的定義成槍殺無辜者)。所以針對題干我做了一些解釋~希望能幫到吧~同時附上幾個更典型的案例:1999年Amadou Diallo事件、2001年Timothy Thomas事件;--------------------------------------------------分割線---------------------------------------------------------------- 首先,會不會發生在白人身上。當然,因為美帝的警察在判斷自己受到生命威脅時確實有權利射殺對方,注意,不是受到威脅,而是判斷自己受到威脅。 然後想試著解釋第二個問題,射殺錯誤的幾率於種族是否有關(當然並不一定與種族矛盾有關); 前段時間在看一本社會心理學的教科書,裡面第三章關於社會認知的內容就探討了這個問題。 關於警察槍殺無辜黑人的問題早已經是美國社會的一個熱點,因而相關研究早就已經再進行了。這裡我想針對一個相關的實驗進行解釋。
首先講一點鋪墊理論。所謂社會認知,就是人們如何思考和理解這個社會,具體的說就是人們如何選擇、解釋和識記和運用社會信息來作出判斷和決定。可以說,人們在對一個現象進行解讀的時候,就是社會認知的過程。
社會認知主要又具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迅速的且自動的,比如聽到槍聲的反應;另一種是則是一個需要深思熟慮,全面考察,權衡各方的,比如決定高考志願,決定要不要表白什麼的(什麼奇怪的東西)。前者我們稱為自動化思維,後者稱為控制性思維。 而很明顯,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自動式思維。對於一個警察來說,是否拔槍射擊是一個必須在很短時間內做出決定是事情,而且事實也是這麼證明的。 現在我們來具體講這個自動化思維。既然自動化思維是在很短時間內做出的可以說是不假思索的行為,那麼他對當前局面的解讀就是經驗式的,它通過將先前的經驗與當前的情況聯繫起來幫助我們了解新情況。前面所說的「先前的經驗」,社會心理學上稱之為圖式;當圖式被運用到種族、性別,團體等具體事物上時,它就成為了刻板印象(這個大家都熟);好,那麼現在進入重點。問題就是,警察在面對可能的持槍威脅時,他作出的自動化思維判斷是否有對黑人的刻板印象?口說無憑,我們來看Corell等人在2002年做的一項實驗; 實驗其實很有意思,說的簡單說,被試者會去參加一種視頻遊戲,遊戲會放出一系列的男子照片,比如像這樣的: 這個人的手中可能持槍可能只是拿著一個煙灰缸(反正沒有威脅的的東西,表跟我說煙灰缸會砸人)。圖中的人一半是黑人,一半是白人。被試者被要求進行遊戲是像警察一樣在極短的時間(0.5s)內決定摁下方的「射擊」或者「不射機「按鈕。」 然後就是激動人心的結果時間(噹噹噹噹~)先放圖:
圖中可以看到,對於白種人來說,人們犯錯的次數當中錯殺未攜帶武器者和沒殺攜帶武器者的次數是基本相平的,而對於黑種人,人們更多的會去錯殺未攜帶武器者(高於白人)和更少的不殺攜帶武器者(低於白人);這說明,被試者更傾向於錯殺手無寸鐵的黑人,刻板印象似乎確實存在;
當然,實驗的外部效度依舊存在問題,比如你可以說這只是個遊戲跟危險場景不相同;普通人的判斷力不一定與警官一致,沒準美帝警察擁有擯棄一切刻板印象的高尚價值觀呢~不過,Corell後來還進行了跟進實驗,發現在警官當中依舊存在這樣的刻板印象。這種刻板印象又被稱為」射擊者偏見「。 所以呢,不得不說,槍殺無辜黑人自然是有種族刻板印象在裡面的,而這種刻板印象的產生,很可能與黑人的社會形象有關,在此不展開討論。另外,書中還給出了這個遊戲的網址呢~大家可以自己體驗一下呢~(不過應該是大陸牆了,我的電腦無法打開網頁)http://backhand.uchicago.edu/center/shootereffect/ 當然我們跟美帝人民的圖式可不一樣,所以就當娛樂咯~ 另外,由於是一時興起,我沒有找到這些研究的第一手資料,內容都是參考我手頭這本書的,後面有時間會跟進繼續研究~先到這裡吧~明天還要考高數,怒睡了。都不是。這兩個案子的性質是犯罪嫌疑人拒捕。當然具體程度有不同,一個是試圖搶奪警察槍支,並因此被擊斃;一個是抗拒警察拘捕並因此被採取強制措施,機緣巧合下不幸身亡。這兩個案子共同的特徵,就是如果當事人完全配合警察,聽從其指示行動,就絕不至於喪命。換句話說,既然兩人做出了拒捕的決定,那就後果自負。
在這兩個案子里,即便當事人是白人,警察一樣會採取同樣的措施。任何人拳擊警察並試圖奪槍,不管黑白,打死都屬於咎由自取。任何人在面對拘捕時拒捕,都會導致警察採用強力完成拘捕。在這兩個案子里,膚色並不產生不同。
追加-前段時間,有白人警察執法錯誤,嫌疑人已經被非致命武器擊中,他開槍射擊嫌疑人背部,被起訴謀殺了!嗯,CCTV有沒有報道過?風平浪靜吧!
原答
不用問,每年都有白人因為不遵守警察指示,亂動被幹掉,有沒有冤枉的不好說!
不過白人們可能沒有被迫害妄想症,會覺得那是個傻逼,不能怪警察!就沒有上街!然後CCAV沒有興趣報道啊!有趣的是,在Michael死的第三天,一個白人少年被一個黑人警察擊斃了(有新聞,沒找著),媒體風平浪靜。當時此人塞著耳塞手插口袋警察叔叔讓他別亂動他沒聽清,手一動就被擊斃了。這事兒按理跟Michael的比起來更加,但是沒人提。為什麼呢?因為媒體都愛race-baiting(這詞我真的不會翻,意思就是把一件事的根源說成是racism,以此來吸引眼球),大標題都點在whiteblackunarmedkidpolice上, 更因為民眾的愚蠢,不懂得調查研究之後再站隊。人有多蠢?我在instagram上關注了不少黑人明星,事情發生沒多久,還沒有確切的證據和屍體解刨出來就開始了反覆的聲討, 然後就是無數的贊。我喜歡聽的很多rapper,在這件事情之後在我心中的street credit 降了不少,因為我覺得他們智商都堪憂。當然,如果他們是為了迎合自己大部分受眾的觀點來漲粉,智商就是大大滴高, but I doubt it, 並且如果真是這樣,我鄙視他們。這些都發生在grand jury的裁定下來和官方證據出現之前- 他們只是看了點新聞就全部點著了(注意,不只是黑人,ferguson暴亂的也不止是黑人)。J.Cole發了單曲Be Free來發聲,來祭奠MichaelBrown- 本來是首不錯的單曲,作為新人rapper敢於嘗試新的風格(說開去了),但是在某些非live版本里直接加入了Michael brown 朋友對於事件過程的聲明(此人已經承認自己說謊),意味就太明顯了。連John Legend(大暖男啊啊啊啊啊)都發了無數條惡意很足的twitter。 可怕的是他們(這裡的他們指聲討者們,不是黑人)在grand jury把事實擺在他們眼前,證據確鑿到連庭審都不必要的時候,他們仍舊選擇相信racism,不願意承認自己之前錯了。我現在覺得他們傻逼至極,但是這事兒是沒法講道理的,和黑人朋友談起,我都直接嗯嗯啊啊過去了。我有個黑人朋友如今仍然憤憤不平,而他也是剛被美國一流大學錄取的人,教育看來也不是根本的原因,媒體太可怕了。題主這問題很簡單,如果答案是「不會」的話,你覺得美國成了什麼社會了?不僅如此,為officer此案作證的就有不少黑人,不要因為這事就給黑人貼標籤。
我只想說,不要什麼事情第一時間出現在報紙上就相信,美國的報紙也不行,冷靜的觀察和批判性的思考最重要。
最後說點不是那麼PC的話。 歷史上愛爾蘭人、猶太人以及很所有大部分種族,幾乎沒有不被別的種族奴役過。美國的白人是歷史上第一個打破所有傳統給了黑人們自由的,現在卻遭到最多的指責。你還不滿意?你來中國待幾天試試?我認為Michael Brown和Eric Garner案件應該分開來看,前者暴力抗法在先,在美國這樣全面持槍的國度,警察的行為並不過激可以理解,但是後一個案子不一樣,Eric Garner在拒絕配合後警察已經將其控制住了,看視頻中Eric Garner多次表示「我喘不過氣來了」但是警察並沒有放鬆,而且正常來講警察應該都有受過急救訓練,但是在其昏迷後的將近7分鐘內警察毫無作為,這都能免於起訴真的很難讓人理解。
我只知道搶劫者,黑人居多。雖然在美國,民族歧視是個誰都不能說的疙瘩,但是表面上不說不等於沒有。既然已經惡名在外了 就別再介意人家的誤傷了。
可以參考【America"s Police on Trial---The United States needs to overhaul its law-enforcement system】中的一些數據。(經濟學人Asia-Pacific版2014年12月13日)
1、美國警察擊斃事件挺多的。「去年美國警察至少擊斃了458人。與此相對,英格蘭與威爾士沒有一人」。
2、這事兒當然也會發生在白人身上。「粗略估計每年被擊斃的人中29%是黑人」。
3、美國警察為啥子這麼容易「激動」?答:他們也不好混吶!Brown是在搶劫一家商店後被警察擊斃的,多少理解警察的做法。「今年就有46名警察被槍殺,去年有52000名警察被襲擊。當警察執行任務時,一個不小心,掛的就可能是他自己了」。
4、這究竟是警察平民矛盾,還是種族矛盾?【黑人】確實是這一事件的重要因素。為啥子黑人這麼容易「激動」?「59%的白人信任警察,卻只有37%的黑人信任警察」,黑人更多的會認為國家執法系統站在他們的對立面。這使得一些案件容易引起種族爭論。畢竟,種族矛盾長期存於美國社會,並不是一朝一夕即可消融的。
5、這篇文章就如何改變美國警界現狀提出了一些看法。比如更透明,更有責任,轉變觀念等等。推薦瞅兩眼!
我知道鹽湖城的白人少年被警察打死:Salt Lake officer captured Dillon Taylor shooting on body camera
大家固然可以為那個警察開槍的行為找到合理性,但是合理性並不能說明沒有種族因素,因為警察在現場的判斷的合理性,必然是有一定浮動空間的,有的時候開槍蠻合理,不開槍也非常合理。
從數據上來看,黑人男青少年被開槍打死的可能性,是白人男青少年的21倍。
Report: Black Male Teens Are 21 Times More Likely To Be Killed By Cops Than White Ones那麼黑人的犯罪率比白人高21倍嗎?並沒有。以監禁率來粗略估計,黑人大概是白人的6倍。
Criminal Justice Fact SheetJust FYI.不如問一下每年死在老黑手裡的警察和死在白垃圾手裡的警察哪個多
黑人:我是黑人,我驕傲!輿論:鼓掌白人:我是白人,我驕傲!輿論:種族歧視!!!
在那種場合,不聽警察指令,試圖攻擊威脅警察的,做出讓警察覺得受了威脅的動作的,都容易被格殺勿論,和種族沒啥關係,白人要找死警察一樣開槍。
我覺得其實根源不在種族歧視上,奧巴馬都能當總統了,怎麼能簡單的就說這事歧視造成的呢?而且現在在美國,種族歧視是非常敏感的事情,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涉及到,都可能有非常嚴重的後果,所以屬於很忌諱的事情,有時候對黑人的保護已經可以用過度來形容了,公司裡面對不好好工作的黑人,都不敢隨便開除,以至於現在美國的黑人都NB的不行,說不得,碰不得。這個小孩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例子,不管誰對誰錯,他們都會搬出種族歧視,上街鬧個不行。所以我其實是挺反感這幫人這麼搞的。
我覺得根源在於階級差距,而不是種族歧視,美國這邊作姦犯科的大部分是黑人,所以警察就傾向於對他們保持更高的警惕性。這個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實算不上種族歧視,只能算是一種經驗的偏見吧,我接觸到的警察態度都是蠻好的,有一次超速,估計叔叔心情好吧,跟我聊了幾句,讓我下次注意,就把我放走了。
那麼為什麼黑人犯罪率高呢?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了,大部分黑人出生的家庭條件都很差,父母可能都是吸毒的,還各種犯罪。而且很多黑人的女性,為了能夠拿到政府的補貼,隨便找個人生個孩子,就開始每月領補助,小孩子連自己親爹是誰都不知道,可能連孩子媽都不清楚,而且對小孩根本不管的。這樣的環境下,你要求小孩子從小勤奮好學,積極努力,太困難了。跟中產家庭的小孩子比,差距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啰嗦了很多,我對這個問題的觀點:這是個階級矛盾問題,無關種族,只不過是美國的底層社會裡黑人居多而已。理論上講,如果將來某個地區的白人大部分也都混得很慘,跟現在很多人狀態類似的話,那這種情況是會發生在白人身上的。如果面對警察特別是美國警察喊你停下,你卻繼續走向他或逃跑;喊你把手從口袋裡慢慢拿出來,你卻還放手在你口袋裡掏啊掏;喊你不要動,你還在紅臉粗脖子的罵娘亂動。不論什麼膚色種族的你,就等著挨槍子吧。
理論上是會的,但是黑人在美國社會有更大的被射擊可能。
在一項試驗中,非黑人參與者觀看一系列青年男子的照片,照片的場景都是真實化的,譬如公園、火車站或者城市的人行道。這群青年男子一般是黑人,另一半是白人;他們當中,有一半人手裡拿著手槍,另一半人手裡拿著沒有任何威脅性的東西,比如手機、錢包或者照相機。被試者指示到,當看到拿槍的人時,按下標有「設計」的按鈕,否則,按下「不射擊」的按鈕。
他們需要像警察一樣,在極短的時間裡(0.5秒鐘)做出決斷。同時為了模仿現實中的警察所面對的風險和得益,參與實驗者在每輪遊戲中都贏得或失去點數。如果沒有射擊手無寸鐵的人,被試就贏得5個點數;如果射殺了持有槍支的人就會贏得10個點數。如果射擊了手無寸鐵的人,他們就會失去20個點數,如果沒有射擊持有槍支的人就會失去40個點數(這在真實生活中對警官來說將是最大的生命威脅)。
結果如何?請看下圖
以上內容節選自《社會心理學》
這不就是「小販/黑車司機揮舞菜刀被警察擊斃」然後聖母問「為什麼不打四肢」的國外版本么…犯傻逼不分國界。
在國外,種族歧視現在其實已經好很多了,但這個話題絕對是controversial,所以才有新聞價值。當然啦,racists是肯定有的,起碼我就遇到過一個。
只有我一個人覺得 「感覺在自己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開槍射殺」 這樣的法律本身就有問題?
別的不說,黑人的犯罪率本來就高一些,就跟攻擊性案件男人的犯罪率比女人高。深更半夜你孤身獨行,突然一大漢跟你同行,你警惕感是不是馬上就會提高,要是一妙齡女的,你心裡犯罪衝動是不是也會提高(開個玩笑)。
同樣道理,看見黑人警惕性肯定要比白人高,這是進化論決定的,這點常識都沒有的幾百萬年前就被猛獸幹掉了,基因沒辦法傳下來。跟種族歧視半毛錢關係沒有。別說成人白人了。小孩子拿個玩具槍被擊斃的不都有嗎?也沒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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