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形句號「。」是一個醜陋的標點嗎?為什麼?
本問題僅僅論作為計算機上使用的全形句號,與中文書寫中的句號無關。
一句話都沒有提到計算機或者與之相近的宿主,可以認為偏題,因為本問題不討論作為書寫時的問題。
與之相對應的半形句號最好也一起討論討論。
CJK句號很美,漢字間的點睛之筆。尤其那豎排文本末尾右下角一枚句號的雅緻,儘管被濫用但還是讓人無法抗拒。
逗號不好看。
日文只用「、」和「。」的標點格式真讓人羨慕。句號醜陋嗎?我不知道,因爲相比功能,視覺美感對一個小小的標點符號不是那麼重要。標點符號是幫助閱讀用的,不是用來盯著看的。句號醜不醜,根本無所謂。
現在這個句號,可以完成句號的任務——形成一個比逗號更有力的節奏結點,也就是所謂斷句。有沒有更好的方案呢?我不知道,也許有,但就算比這好,也沒有到要換掉它的地步。
所有在引號問題上指責我的人,你們看到了嗎?我也認爲不到萬不得已,不應該去碰既成的規範。因爲規範的修改是要付出很高的社會成本的,應該慎之又慎。
那麼,爲什麼要呼籲廢除彎引號,正是因爲它無法很好地完成「中文引號」的任務。它的危害,已經到了有必要修改規則——以及所有在該規則下形成的習慣——的地步。這件事,付出多高的成本都是值得的。
事實上,你們發現沒有,凡是主張廢除彎引號、恢復直角引號的人,反倒是比較敬畏規範的人,在規範的執行上比較注意。比如我自己,不敢說總是遵守規範,但至少我還算比較注意按規範來使用標點符號的。
倒是很多連引號和括號都分不清、懶得分清的人,一夜之間都成了規範的忠實捍衛者,這讓人說什麼好呢。句號可是圓形啊~圓形怎麼會丑呢~圓形可是大自然最和諧的形狀啊。你看,連地球都是偏圓形的!
太陽也是啊!
月亮也是!幾乎滿天星都是!敢說句號不好看,我打得你滿天星啊!——說的笑,我是斯文人,不打人。不認為覺得句號丑有什麼不對的,就是比較費解而已。個人而言,句號「。」並不醜陋,相反,我認為句號「。」是簡體中文語境中最美的標點。當然,前提是規範地使用「。」和「……」。
非要我分析的話,請往下看:- 英文句號「.」在中文裡使用給我感覺視覺上「終止意味」不夠強烈,略顯單薄。這可能由於漢字筆畫、結構比英文字母要複雜得多。
- 目前通用的圓圈形句號,既足夠醒目,又不顯突兀。而且單看的話,還略帶幾分可愛。
另外,關於最近的「」和 「 」 之爭,我也有我的看法。標點是語言中的工具,或許沒有標點,我們也能在對語言充分熟悉的前提下,理解語句。但工具之所以存在,不是因為它不可或缺,而是因為有了它,我們的交流、生活變得更加的方便、快捷。這才是它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對其進行美化,或者豐富其外延,或者精化其內在。至於評判美化是否成功的標準,大家都知道。
我個人的確更喜歡「」的美感,並且極度厭惡當時因為政治原因,全盤推行西式的 「 」 。但我並不認為現在已經到了必須要廢除 「 」 而推行「」的地步。大家 「 」 用得都挺好,只是它不入知識分子們的法眼。這就類似於「語言的純粹性」,就算你強制在新聞里使用「美職籃」而不是「NBA」,但這種官方的強制有何用呢?大家私下不還是說「NBA」?並且,保持「語言的純粹性」的意義到底何在?語言總是要進化的,百年前我們還在「之乎者也」,現在我們說「給力」「網際網路」的同時,並沒有扔掉「之乎者也」。標點也是如此,「 」 雖不完美,但亦不影響大眾使用,而我們這些所謂的知識分子,總會有人知道「」比 「 」 更符合中文。這個問題我曾經也思考過!尤其是程序員在開著輸入法寫代碼句號是多麼的討厭!當然!每次打字的時候在每句話的末尾打一個句號是很美觀的!如果連續多個句號就顯得十分的難看!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我整句話中一個句號都不用!你在看我回答你的這個答案!很可能你就會認為我對你有意見似的!
很明顯,中文引號的問題在於中文引號沒有獨立的編碼而是與其他字符集公用編碼。而這導致它在很多環境下無法正常的被顯示為全形而被認為是半形符號,全形半
角混用可能導致不同字體的混用(視乎不同的系統環境,全形字元與半形字元很有可能被自動匹配為不同字體,無論當前的字體設定如何),不同字體的混用常常會導致醜陋,這一點在目前的 IT 體系下無解,除了更換引號字元以外。
首先,句號一點都不醜陋,我一直覺得漢語日語配句號英文配小點點實在是太棒了。然後,我想因為你是看到句號。經常。被。這樣。憂鬱的。女子。使用。或者。。。被這樣。。。不會用省略號的。。。悶騷的人使用。。。。才會有這樣的感覺吧喵~
句號是一個圓,表示圓滿完結,中國文化中對圓的闡述,多是美意,何來醜陋之說。
愚蠢的人類!
我是符號家族中,最美麗的存在好嗎? 信不信我讓家族中那些傾慕我的成員給你們人類罷工? 讓你知道,沒有符號的文字,是多麼凄慘! 忘了自我介紹。大家好, 我是句號。不醜陋...只是很多文字處理軟體裡面的句號渲染的很醜.
美不美我不知道,不過中英文混排時標點的選擇簡直就是逼死強迫症。
不醜。佔2個位元組才是很大的問題~
這玩意我都省,這得是有多節約的精神在支撐!
是這樣的,舊時的書寫里有在錯字右上角畫一個小圈的習慣。其他就不用說了吧。
美醜這。。。不同人見解不一樣啊。。。
句號是一面鏡子 。。。。。。
可是相比較我更喜歡英文的句點"."而不是"。"
因為我覺得"。"表達的結束的語氣特彆強烈,完全是強迫停止對話的語氣,無論聊什麼瞬間就使距離感增強
反而"."更加柔和,我也更喜歡
丑到是都不醜,就是給人感覺很冷淡相比於英文的一個小點,我更喜歡中文的一個小圓圈。無論從功能還是視覺上,我都偏愛小圓圈。
句號丑不醜這個難下結論, 不過很不喜歡用全形標點, 佔了大大一塊空間, 覺得實在不雅.
推薦閱讀:
※英文里該怎麼用破折號(dash)?
※在非正式的文本中不加標點符號,這種做法是否對語言規範造成影響?
※英文標點可以用在中文裡嗎?
※為什麼 iOS 自帶的輸入法中的英文引號採用的是「"」?
※怎麼看待錯別字及不恰當標點被大範圍使用這一情況?
TAG:標點符號 |